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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信访数量较去年下降50%以上,确保了村庄和谐稳定。

时间:2017-11-15   来源:人文百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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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信访数量较去年下降50%以上,确保了村庄和谐稳定。 第一篇_纪委信访座谈会上的发言

突出重点 狠抓落实

努力提高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水平

2011年以来,我们按照上级关于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坚持完善制定规定,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为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本情况

2011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93件,办信率、结案率均达到了 100%,其中纪委主要领导阅批43件,信访室自查快办信访案件15起。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市纪委主要领导对信访举报工作非常重视,把信访工作摆到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位置上来抓,主要领导亲自听取汇报,亲自阅批,对重大案件线索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经常委会研究后,由分管信访的副书记亲自带领调查组进行初核,制定详细的调查方案,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快速彻底把问题调查清楚,对确实存有错误的人员,依据其错误事实和本人态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有关法规,做出恰如其分的处理;对反映内容与实际不符的,将事实真相、相关材料和调查过程,逐项告诉上访者,并做好说服教育工作,还干部

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达到消除误解,融洽关系,化解矛盾的目的。

(二)恪尽职守,认真办理群众的来信来访。认真做好日常信访接待工作,耐心做好上访人的思想工作,稳定上访人的情绪,尽可能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减少了越级访和重复访;对受理范围内的每一封信访件都及时转给分管领导,逐级呈报领导批示,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对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处理的信访件,我们都快速处理、了解核实,及时予以反馈;对群众举报事项我们都按照程序认真办理,没有发生推诿扯皮、压案不办,私毁信件,以信谋私行为。同时,我们还实行了信访监督通知书和廉政谈话等相关监督制度,有效发挥了信访监督作用。

(三)加强网络建设,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信访举报格局。加强市、乡、村三级信访网络建设,是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基础。我们按照层层有领导小组、有分管领导、有工作人员的要求,建立了“纪委常委分片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的责任体系,以各乡镇为单位,依托乡镇便民服务站,建立了16个信访举报接待室,全市491个社区(村)全部选配了信访联络员,定期召开信访举报专题会议,分析信访形势,交流工作经验,及时通报群众来信来访情况,对构不成立案的信访问题落实到责任部门,限期解决,在全市初步建立起了横到边、纵到底、上下贯通、左右相连的市、

乡、村三级信访举报网络。

(四)创新方式,方便群众信访举报。一方面,积极推行“一线访工作法”,变“民访”为“访民”。纪委常委每月10日、25日深入到各自负责的乡镇、社区,走访了解社情民意,对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能当场解决的立即处理,不能当场解决的在下一个下访日给予解决,群众对此十分满意,使大量的问题化解在了基层和萌芽状态。另一方面,探索推行信访听证制度。利用公德良俗和群众舆论化解基层信访难题,2011年以来,我们分别对5起重大疑难信访问题进行了信访听证,消除群众疑虑17个,为2名干部澄清了问题,解决关系群众贴身利益问题6个,教育干部群众260人。其做法已被《山东省纪检监察信息》专刊采用,并予以推广。

三、存在问题

(一)信访对象趋于多元化。当前基层纪委信访工作的主体已不在单纯以村民为主,现在则扩大到离退休老干部、城区居民、小企业业主等。过去信访对象主要集中在农村,而当前,城镇信访对象有呈逐年上升之势,外地人员来信来访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二)信访举报内容的复杂化。除去贪污贿赂、廉洁自律等经济问题仍较为集中外,出现了一些新的热点问题,如城中村征地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和下岗职工生活保障、党员干部失职渎职等问题。

(三)信访形式趋于多样化。信访的形式已不单纯局限于个人的来信来访,联名信、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上访的现象明显增多。

(四)无理缠访依然存在。有极少数上访人别有用心,滥用信访权利,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正确的处理决定或裁判不满,虽经耐心说服教育,仍信访不息,找领导纠缠,无理取闹等现象依然存在。

(五)上访由个体化向组织化发展。过去上访人员仅就个人受到利益侵害而单体上访。现在不少上访事件中暴露出个别人在利益的驱使下,往往联合被反映人的对立面共同进行反映,并且有组织、有计划。

四、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座谈会精神,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在“巩固、提高”上下功夫,重点做好以下三点:

(一)建立专业接访人员信息库。针对涉法涉诉、土地征用和城市拆建等专业性较强的问题,我们拟建立专业接访人员信息库。将素质高、原则性强、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专业人才输入信息库,一旦信访中涉及此类问题,专业人员能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予以接待,使问题能够得到快速妥善解决。

(二)稳步推行信访听证制度。针对农村家族矛盾、个人恩怨等引起的信访,继续推行信访听证,并逐步完善,使

其更加科学规范。

(三)深入开展“百日会战”活动。根据上级纪委要求,成立“百日会战”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建立重点信访案件台账,逐件制定化解方案,确保会战取得实效。

纪检信访数量较去年下降50%以上,确保了村庄和谐稳定。 第二篇_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2006-8-15 发布方:广东纪检监察网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既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和国家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信访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信访工作不能再停留在以前抄抄写写、转转办办的水平上,而应该积极调整思路,适应新形势的变化,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会安定和谐方面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

一、创新四项机制,构建信访工作新格局

1.建立高效运转的领导负责机制。把信访举报工作纳入纪检监察工作总体部署,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调抓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机制。坚持和完善领导阅批重要群众来信,接访、下访、约访群众,分片巡访,领导包案处理信访大要案等具体工作制度,推动信访工作扎实开展。

2.建立畅通无阻的信访反映机制。一是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形式公开信访举报机构的通讯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接待时间、地点和接待人姓名、受理范围和程序等,引导群众依纪依法、逐级信访。二是热情接待来访,耐心接听举报电话,认真对待群众的每一个反映。三是大力开展下访活动,就地解决问题。四是在确保安全、保密的情况下,积极推行网上举报。通过畅通群众信访渠道,让群众难有处诉,冤有处申,愿有处偿。

3.建立有效的信访举报处理机制。做到“四个确保”: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制度,确保件件有着落;加强对信访件的督办,确保事事有结果;严把案件报结关,确保案件质量;严格把握信访监督范围,确保实施效果。【纪检信访数量较去年下降50%以上,确保了村庄和谐稳定。】

4.建立保护信访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机制。一是对署实名举报者,按照《关于实施实名举报反馈制度的试行办法》(粤纪发〔2002〕9号)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举报人反馈受理情况以及初核、查处的结果,并听取举报人的意见。二是对如实举报有功的当事人,按照《关于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的暂行办法》(粤纪发〔2003〕12号)的规定,给予奖励。三是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四是及时为受到错告或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对诬告者严肃处理,但认定诬告要审慎,必须经地市级以上党委、纪委批准。五是对信访举报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依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二、处好五个关系,发挥信访举报工作的最大效益

1.处理好带着感情做工作与不能感情用事的关系。带着感情做工作,是对群众的态度问题,就是心里想着群众,装着群众,真正把解决群众的困难当作自己的责任,把满足群众合理的愿望当成自己努力的目标。不能感情用事,是指在处理问题时,不受感情驱使,严格按政策和法律法规办事,不乱表态,不乱许愿。始终如一地坚持“四个不能”:不能突破法律法规界限;不能突破政策底线;不能用花钱买稳定来代替做工作;不能为一时一事的解决而引起其他类似情况的攀比。只有带着感情做工作,才能更好地为上访群众服务。只有不感情用事,才能把握好政策界限,维护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2.处理好对上级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的关系。信访干部的责任就是把上级的指示、要求变为解决群众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措施,以解决问题来实现上级的意图。不从实际出发,对领导的指示照抄照搬,不是真正的对上级负责;只考虑当时的情况,不顾原则、政策,对群众乱表态、乱许愿,不是真正的对群众负责。处理好对上级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的关系,从根本上讲,就是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排除私心杂念,把群众的意愿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在具体工作中,就是要把心思放在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工作和解决具体问题

上,使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3.处理好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关系。一般来说,上访群众的思想问题都是由实际问题引起的,要解决思想问题,必须解决实际问题。但是,在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也不能忽视思想政治工作。不解决思想问题,上访群众对很多事情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不解决实际问题,思想政治工作就没有说服力。只解决实际问题不做思想政治工作,实际问题的解决就会大打折扣;只做思想政治工作不解决实际问题,思想政治工作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只有将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到解决实际问题的全过程,思想政治工作才会有“源头活水”,实际问题的解决才有可靠的保证。

4.处理好眼前效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眼前效益,就是处理好当前群众所反映的问题;长远利益,就是处理问题后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影响。在具体工作中,就是不能“急功近利”、采取突破政策的手段来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也不能“新官不理旧事”,对遗留问题不受理,将群众反映的问题推之拒之,而是既要解决当前群众反映的问题,又要让群众看到我们为此而付出的努力。要把做好上访群众工作的过程,变成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变成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过程。

5.处理好信访量多与少的关系。群众来信来访不是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少越好。我们不能机械地从数量上看信访工作,信访工作的好坏应该看为群众解决问题质量的高低。一方面,信访部门通过为群众解决问题,避免了重复信访和越级信访,逐步达到减少信访、不积累信访的目的。另一方面,通过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威信,让更多的群众信任我们,向我们反映问题,这又增加了信访。

三、增强六种能力,全面履行信访举报工作职能

1.控源治本,增强预防预警能力。要充分发挥信访信息“晴雨表”和“资源库”的作用,把事后查处变为事前监督,更好地把握信访工作的主动权。具体做好“三转化”:一是把

信访信息转化为组织监督。通过开展信访约谈、发信访通知书,为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廉政信息,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同下级党政负责人谈话提供信访材料等方式,将群众通过信访举报实施的监督有效地转化为组织监督。二是把信访信息转化为决策依据。对发现和捕捉到的改革中出现腐败问题的苗头和倾向,及时反馈和提出防范措施,供领导决策参考。三是把信访信息转化为制度约束。紧紧抓住群众信访中的共性问题,研究制定防范措施,用制度的约束来加强事前监督。

2.截流治标,增强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一是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精心筛选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其他监督执纪部门办理。二是选择一些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集体访背后的腐败问题、情节简单、亟待查明的问题,由信访部门直接办理。三是选择性质严重、可查性较强的典型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违纪行为,大规模集体访、异常访和上访老户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交办给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推动信访问题的解决。

3.通力合作,增强联系协调能力。一是对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的信访举报,明确主要负责处理的部门。二是对涉及业务性、政策性较强的问题,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进行联合查办。三是建立信访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加强与党委、政府信访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的横向联系,定期互通情况,共同研究、制定解决信访问题的方案和措施。四是探索信访联合听证制度,让信访人与信访问题涉及部门的代表进行面对面沟通,公开调处,达成共识和结论性认定,彻底解决信访问题。

4.施教于先,增强疏导化解问题的能力。要把思想教育工作贯穿于信访工作的全过程,引导、教育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依纪依法信访。一是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使上访人员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二是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实在在地同上访人沟通思想。三是转变作风,变上访为下访,为广大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5.规范管理,增强基层化解矛盾的能力。基层是信访问题产生的主要源头,也是解决信访问题、化解矛盾的“第一道关口”。因此,信访工作要重心下移,努力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减少越级访、集体访和重复访。如,实行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提高信访件自办率,健全信访网络、推行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等。

6.提高素质,增强临机处置能力。信访举报问题涉及方方面面,其中,有的问题是突发性的,需要我们迅速作出处理,这就不仅要求信访工作人员要精通业务知识,而且要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灵活的应变能力。对突发性事件,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原则,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积极稳妥地进行处理。此外,对重大突发性事件、重大集体上访和恶性上访事件,要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机关报告,以免贻误战机。(省纪委信访室主任 贾永庆)

纪检信访数量较去年下降50%以上,确保了村庄和谐稳定。 第三篇_开展纪检监察巡访 促进基层和谐稳定

开展纪检监察巡访 促进基层和谐稳定

亭湖区纪委、监察局

近年来,亭湖区纪委按照构建惩防体系的要求,积极探索信访处理工作模式创新,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建立纪监巡访工作机制,变坐等百姓上访为纪监主动下查,有力地促进了基层的和谐稳定,全区的信访总量、越级信访、重复信访三项指标连续5年呈下降态势,未发生一起业务范围内非正常上访、异常访。

一、创新方式,强化责任,把纪监巡访打造成为畅通信访渠道的便民工程

近年来,亭湖区纪委围绕“无越级访、无重复访、无集体访、无异常访”的总体目标,每年都开展“廉政直通车百日行”、“真情下访促和谐”、“访民问廉村村行”、“驻村巡访联系点”等不同主题的巡访下访活动,树立了纪检监察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一是推行划区包干,实现巡访工作全覆盖。区纪委制订下发了《关于开展驻村巡访联系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纪监巡访工作机构,并强化责任落实,划分信访责任区,实行区纪委常委包挂钩联系点、工作室包辖区镇街、机关科室包重点村居,实现纪检监察巡访挂钩联系全覆盖。二是坚持“三送三带”,架好党群关系连心桥。“三送”,即把党委、政府发展经济的重大决策、强农惠农政策送下去,当好政策落实的“宣传员”;把党纪条规、信访法规和全区反腐倡廉形势送下去,当好廉政教育的“辅导员”;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送下去,带着真挚感情地与群众交流,当

好为民解困的“代办员”;“三带”,即将基层干群的呼声和需求带上来,当好社情民意的“传递员”;将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勤廉状况,基层组织执行方针政策、党纪法规情况带上来,当好勤政廉政的“监督员”;将当前突出的矛盾纠纷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带上来,当好促进和谐的“协调员”。三是推行“四定一包”,确保疑难信访办到位。全系统纪监干部每季度深入到联系点开展纪监巡访工作,及时排摸不稳定因素,收集违纪案件线索,处理突出问题,并落实“四定一包”责任,即定责任领导、定责任单位、定包保责任人、定结案时间、包问题解决,对重点案件加强挂牌督办,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区。

二、加强引导,上下联动,把纪监巡访打造成为改进党风政风的清风工程

1、领导带头“抓”,增强责任性。区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纪监巡访工作,专门成立纪监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纪委书记亲自任组长。巡访工作实行常委总负责制,分成五个大组,每个常委牵头负责一个片区的纪监巡访工作。在各个镇、街道、经济区分别设立1-2个驻村巡访联系点,每季度定期组织到联系点进行巡访,当面听取群众诉求,并实行首问负责、一包到底。

2、认真排查“梳”,提高针对性。在巡访前,各巡访组主动与信访室联系,全面了解片区内的重点难点信访问题,做到“心中有底”。巡访期间,在驻村联系点的醒目位置张贴巡访通知,公布巡访组成员名单、巡访内容、联系方式,畅通群众表达和监督渠道。巡访组成员进行广泛深入的排查,逐一梳理群众反映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并实行分类登记、因材施教,做到一案一策、一督到底,确保初信初访速办速结、重复疑难信访督办快结。

3、三级联动“促”,确保实效性。在巡访过程中,采取区、镇、村三级联动,充分发挥村级基层组织贴近群众、熟悉情况、方法灵活的特点,在每个村居设立群众工作站,明确专人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将巡访工作的重心由镇、街道向村居延伸;将巡访的重点对象由基层干部向群众代表、村民代表延伸;将巡访的由方式方法由座谈讨论向实地走访、随机抽查延伸,面对面的倾听基层呼声,实打实的解决群众问题。

4、强化问责“督”,增强纪律性。今年二季度,区纪委将下访过程中受理的24件群众信访问题及时分解到相关部门,明确问题解决措施、解决时限、相关责任人和工作要求。同时,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对问题较多且解决不力的基层单位负责人,由区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其实行信访谈话,提出明确要求;对因工作不到位或缺位,导致集体访或越级访发生的,严格按照信访工作失职、渎职实施责任追究。5月份,对全国“两会”期间进京非访的永丰镇等5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由区纪委、区信访“联席办”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集体提醒谈话,并责成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三、执纪为民,维护公正,把纪监巡访打造成为关注民生的惠民工程

1、及时查办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对巡访过程中受理的信访问题,能当面答复的坚持当面答复;不能当面答复的,由巡访组带回研究后,及时交具体承办科室进行办理。在对永丰镇石华村巡访时,群众反映该村会计虚报承包地面积套取粮食直补资金的问题后,迅速将有关问题带回并转工作室进行调查,及时对其进行党纪立案,很快平息了该起信访。巡访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共调

查群众信访反映问题24件,党纪立案3人,信访谈话4人,挽回经济损失20多万元。

2、认真解决基层复杂疑难信访。各工作组坚持将化解复杂疑难信访问题作为巡访工作的重点,主动到重点信访对象家中进行回访,全面了解信访户思想动态,想方设法解决合理诉求,先后解决复杂疑难信访问题6起。步风镇安龙村村民连续多年重复越级反映村支部书记经济问题,区纪委派出巡防工作组进行专门回访,并委托中介机构对其反映的微机房价格进行评估,最终成功化解了结该起信访。

3、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在开展巡访工作中,坚持将为民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摆上重要位置,今年共帮助群众办实事20多件,化解难题12件。新洋经济区北闸村村民向巡访组反映其房屋被拆迁三年多,安置房一直未得到落实。巡访组积极协调市国土、规划部门,很快落实了安置房的用地指标,为群众在年底前能住上安置房提供了保障。

四、拓展职能,强化监管,把驻村巡访工作打造成为勤政为民的长效工程

1、成立便民服务中心,一站式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在18个驻村信访联系点建立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全部达到“四有”标准,即有专门的接待场所,有专人负责处理群众信访举报,有专门的信访工作网络及专兼职信访联系员队伍,有专门的信访工作台帐。今年以来,全区各便民服务中心先后受理群众信访举报60余件,基层信访总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1%,重复信访同比减少25%,实名举报同比增长7%,信访举报秩序呈良性发展态势。

2、设立“三资”监管中心,加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针对村

级资产被随意处置的问题,统一推行村财镇管,在镇经管中心设立村集体资产台账,对村级资产的经营、处置、收益进行指导、监督和规范管理;针对村民反映的资源发包不公开、不透明的问题,积极邀请村民代表全程参与发包过程的监督,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永丰镇联盟村将涉及村级干部的农资补贴、一事一议资金等内容单独在村务公开栏内带头公布。黄海街道长坝村“重大事项村民说了算”被拍成专题片在《黄海廉潮》栏目中播放。

3、建立勤廉双述制度,促进村干部廉洁自律。建立村干部勤政廉政双述制度,要求村委会班子成员每季度在村民代表大会上,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民主集中制、村级财务收支管理等情况进行述职述廉,并组织群众代表参加质询和民主测评。对测评中的“问题”干部,由镇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群众反响大,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调整、免职等处理。今年以来,全区112个行政村共举办“勤廉双述”活动250多场,有7名村干部被问责“下课”。

4、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区委专门制定出台了村、社区书记实绩考核激励意见,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审计局牵头,组织对各村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财务收支、集体资产处置及村级经济发展指标完成等情况开展定期审计,对经济发展实绩突出的村居负责人报组织部门备案,作为提拔重用的依据。制度实施以来,先后有30多名优秀村、社区书记被明确为副科级,真正让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基层干部在政治上有出路、经济上有报酬、工作上有奔头。

纪检信访数量较去年下降50%以上,确保了村庄和谐稳定。 第四篇_浅析当前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浅析当前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开放的扩大、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人们思想观念的更新、群众维权意识的增强,一些深层次的社会矛盾突显,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分析和研究基层信访工作的特点,探求解决信访反映问题的对策,对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保持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十分必要。

一、当前基层信访工作的特点

从调研情况看,当前群众诉求具有以下三个突出特点:

(一)从诉求形势上看,主要是“三访”问题严峻。

所谓“三访”就是重复访、越级访、群体访。有些上访群众要求过高,无法满足,问题经多次处理、复查,当事人仍无理纠缠,一信多投;国家工作人员工作不到位,处理不当;老问题刚解决,新问题又出现,凡此种种,导致了重复信访问题的出现。有些上访群众在问题发生后,大多心理认为,机关越大,领导级别越高,阅批的信访件“震动”越大,解决问题才快,因此,不通过正常途径向当地政府和执法机关反映诉求,而是直接赴省进京;同时也确实存在,一些信访问题经省、市有关领导和部门批办,就能很快着手解决或得到解决,这种情况的存在使越级上访越来越多。有些上访群众所诉求的问题涉及群体利益,这些有共同利益的社会群体往往聚集在一起,把工人、农民、老弱病残者、妇女安排到第一线,向党委政府施压,想以群体性集访促进事情解决。缠访和职业访问题虽然不是很严峻,但也不同

程度的存在。

(二)从诉求渠道上看,主要是“三个集中”凸显。

所谓“三个集中”就是到纪委、领导和上级举报的信访案件越来越多,越来越集中。有些上访群众对上访程序不是很清楚,该走司法程序的问题,却到纪检监察机关反映,盲目上访。有些上访群众是对其他部门或基层组织不够信任,寄希望于纪检监察机关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甚至一些非受理范围内的问题,也找纪检监察机关,这类信访件占有一定比重。有些上访问题是因为一些基层组织和干部衙门作风严重,工作不负责任,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敷衍塞责或不闻不问,把矛盾上交。还有些上访问题是因为基层干部综合素质不高,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有效地化解基层的信访矛盾,把群众挤到了领导和上级组织这里来。

(三)从诉求内容上看,主要是“一化二多”突出。

“一化”即;信访诉求复杂化。诉求类别包括申诉、求诉、举报、咨询、批评、建议等涉及个人或群体的多种诉求,甚至还有涉外信访。反映的内容既有反映企业改制造成国有集体资产流失、拖欠养老保险金、工龄买断补偿金不足等问题,又有反映房屋拆迁、土地征用不按规定补偿问题;既有反映司法不公问题,又有反映部门不作为问题;既有反映领导贪腐问题,又有反映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问题。有些反映的问题受历史沿革、体制改革和时过境迁等因素的影响,往往同时涉及体制问题、政策问题和社会问题,这些问题又因与之配套的政策、措施不完善,复杂难办。所谓“二多”:一是对经济领域违纪违

法问题的举报增多。反映干部违反财经纪律的信访件上升, 占居信访总量首位;反映干部违反廉洁自律的信访件增多,在信访总量中占一定比例。二是涉及群众利益类的举报增多。近年来,随着各地大开发、大发展、大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反映旧城改造和新城开发建设、集体资产转制、工程承包、土地征迁、安臵补偿等方面的信访比较多,且呈上升趋势。

二、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分析

上述问题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其深刻的现实背景,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方面从基层纪委信访工作的组织建设来看,目前虽然已经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信访工作网络、订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信访工作职责,似乎没有疏漏之处。但部分领导干部法纪观念淡薄,不按政策办事,对信访工作还存在口头上重视,行动上难于落实到位的情况,对群众的诉求敷衍了事、推诿扯皮、久拖不决等不作为的现象还时有出现;另一方面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也存在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心态,群抓群管的反腐倡廉局面还未形成。

二是执法监督不到位。部分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对实际情况把握不准,对群众切身利益考虑不周,只顾及部门和团体利益,做出了一些有损群众利益的行为。有些执法部门的内部监督流于形式,外部监督过于宽泛,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无法及时得到处理解决,使群众对职能部门的公信力产生臵疑,最终走向信访道路。

三是工作精力不到位。现在虽然政府部门已层层建立了信访机构,也配备了专职信访干部。但实际情况往往是信访机构虽然健全,但信访干部人员不能真正到位。许多基层信访干部都身兼数职,真正投入到信访中精力不够,碰到信访问题,往往形成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情况。有些信访干部素质跟不上信访形势发展的需要,影响了党和政府的政策落实,在影响大信访工作的同时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工作。

四是制度落实不到位。制度落实是解决信访问题的有力保障,而信访实践中,各项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也是导致信访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尤其是和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如村级财务管理、村干部换届选举、重大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等,如果制度不完善,办事不公开、不透明,不能“阳光行政”,势必会造成一方面给干部留下以权谋私的空间,另一方面使群众产生许多疑虑,一旦出现问题,群众就诉诸于信访。

五是横向协调不到位。因横向不协调导致的群众上访现象依然存在。以群众对民事案件裁决不服为例,由于长期受部门工作的影响,部分案件承办人认为案件审结便履职到位,当事人不服则将问题推给上级业务部门或当地信访部门,不愿做、也不会做群众信访工作;而作为隶属于行政机关的信访部门,则认为本部门是群众来访的“中转站”,并没有处理问题的权限和责任,遇到涉法涉诉信访案往往 “绕道走”。政法部门不愿管,信访部门管不了,相互推诿,必然造成上访升级,民怨加深。

六是法制意识不到位。从信访实践来看,群众缺乏依法信访的意识,一些群众对信访工作不了解,盲目信访的现象比较多。一些群众出于个人目的,借信访来发泄对干部的不满情绪;有的信访人对一些不规范的操作心存疑问,就带着猜测进行信访举报;有的信访问题本身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由于信访人缺乏法制意识,喜欢采取传统的方法,也通过信访来解决问题。

三、当前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对策措施

为了有效解决信访举报的突出问题,基层纪检监察部门要不断适应客观条件变化的要求和反腐倡廉工作形势、任务的需要, 在制度、机制、载体的完善和创新上寻求突破。

(一)完善和创新领导责任机制,夯实基础保障

从信访实践看,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是密不可分的。因此,构建新的信访工作机制,首先应建立信访工作领导责任机制。明确领导职责,落实责任,完善领导是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制度。把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考核内容,特别要把基层主要领导作为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而且作为信访工作的第一知情人和协调人,确保重要信访问题领导亲自关注,亲自过问,亲自解决。对玩忽职守酿成重大群体事件的,对主要领导实施问责,真正做到制度到人,责任到人,考核到人,避免责任虚化。同时建立健全基层信访网络,做到层层建立信访工作网络,级级配备信访专职干部或信访联络员,并注意通过培训等手段,及时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基层网络作用,及时了

纪检信访数量较去年下降50%以上,确保了村庄和谐稳定。 第五篇_2015法院工作总结

第1篇:法院工作总结范文

今年以来,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按照年初既定的“狠抓班子,带好队伍,树立形象;狠抓审判,强化执行,促进公正;狠抓改革,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狠抓服务,司法为民,确保稳定”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维护我县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截止到6月15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535件,结案1299件,结案率86、63%,解决涉案标的额3918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560余万元。上诉案件81件,发还改判16件,案件发改率为1、23%,较市目标低1、77个百分点。总结今年上半年,我院着重抓了以下工作:

一、以规范化管理为龙头,狠抓队伍建设

1、推行规范化管理,努力建立司法公正的保障机制。院党组深刻认识到,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为此,今年年初,本着“五强”即强学习、强教育、强管理、强监督、强素质的目的,我院借鉴外地经验,全面实施了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努力构建一套科学长效的司法公正保障机制。规范化管理考核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彻底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实现“人管人向制度管人、制度管人向自我约束”的转变,从而确保司法公正。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实现了使审判工作从立案到审结案都有章可循,使人员管理从一日生活到八小时以外的言行都有制度约束,进一步规范了各项工作。目前,我院的半年考核工作已全部结束。就考核情况看,规范化管理制度已初见成效,出现了“六多六少”的良好局面。一是讲团结的多了,乱拆台的少了;二是干工作的多了,看“热闹”的少了;三是甘于奉献的多了,发牢骚的少了;四是协调联动的多了,搞单干的少了;五是敢于担责的多了,互相推诿的少了;六是工作抓落实的多了,流于形式的少了。

2、在抓好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的基础上,着重加强班子建设。班子成员认真坚持了中心组学习及自学制度,并就如何在法院工作中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如何在工作和生活中坚持“两个务必”,如何体现党员先进性等主题进行了深入的思索和讨论,不断坚定政治方向,提升领导素质。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做到了大事讲原则、讲党性,小事讲风格、讲谅解。结合创建文明机关活动,于6月召开了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分别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分别结合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认真坚持了调查研究和决策论证制度,班子成员多次深入到各基层法庭、全县各镇和一些企业进行调研,并走访了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部门,主动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3、抓好学习、教育、监督和责任追究,努力抓好队伍建设。一是抓稳学习这个根基,提高干警两个素质。年初制定了理论学习计划,规定学习时间和内容,提高干警政治素质。同时,组织干警开展业务学习,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各种培训,今年以来共有50名干警参加了英语培训,52名干警参加了法律本科的学历教育,25名干警参加了上级法院或政法系统组织的专项业务培训,使干警的业务水平有了较大程度提高。二是抓好教育这个关键,增强干警服务意识。我院年初制定了行风评议实施意见,又开展了向全国法官十杰陈印田同志学习的活动,要求干警向先进学习,克服衙门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时刻牢记胡总书记提出的“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一教导,真正落实“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同时开展了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特别要求干警要以武汉中院法官集体违法违纪案件为警示教材,规范与律师和当事人的关系,确保公正执法,廉洁办案。三是抓实活动这个载体,查摆问题搞好整改。今年以来,我院组织开展了“集中作风纪律整顿”、“民主评议行风”、“创建文明机关优化发展环境”、“司法公正树形象”等一系列活动。在活动中,注重了狠抓落实,以此来提高干警素质。全院21个中层单位分别召开了有分管院长参加的两次民主生活会,干警全部进行了问题查摆,结合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并狠抓了落实。四是抓牢监督这个关键,确保队伍纯洁公正。在监督方面,除发挥本院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外,主要是抓好社会监督。首先,我院班子成员于5月至6月分别走访了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部分领导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60余人次,征求他们对法院发展的意见建议。其次,发放征求意见卡360份,并于6月11日邀请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县各镇的党政“一把手”、我院聘请的31名执法监督员共计50余人,召开了“创建文明机关暨民主评议行风”座谈会,主动征求意见建议,并于会后对意见建议进行整理总结,逐项研究了整改措施。第三,制作了审务公开栏,并通过电视台向社会做出了公开承诺。第四,认真开展案件“月评查”工作。今年以来已评查案卷938件,查找各方面问题78项,及时责成主办庭进行了完善,提高了审判质量。第五,抓好信访工作。按照信访案件流程管理的要求,把省市县交办的30件信访案件全部分包到分管院长,使信访案件全部提前办结,并对所有案件当事人进行了回访。通过以上几方面的监督,我院发现了过去的两起案件有执法过错,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后做出了再审决定,现在案件已以调解方式结案。另外,发现有2件案件应予赔偿,分别做出了赔偿决定。同时,为便于社会监督,将“法官不得有的十三种行为”、“三章六禁”、“八个不准”等规章制度上墙公示,并为全院干警制作桌牌、胸卡,要求干警挂牌上岗。另外,准备创办《滦州法苑》季刊,主要内容包括“工作动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论坛、调查研究”等,主要发放给县领导、各位执法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方便社会各界的监督。五是抓严追究这个手段,增强干警的压力感和紧迫感。严格落实了各项制度和惩罚措施,半年来共对5人次干警进行了诫勉谈话,对2人给予了通报批评并责令做出深刻检查。队伍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培养了干警良好的司法品质和现代司法理念,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班子成员和全院干警已累计拒礼拒贿拒请达到90余次,金额达到10万余元。上半年我院共收到当事人和社会各界表扬信35封,锦旗20面,镜匾2块。

二、以优化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

狠抓审判和执行工作

今年以来,我院以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制环境为目标,全面开展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为优化我县发展环境,实现社会全面进步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1、坚持“严打”不松懈。在刑事审判中,本着“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的原则,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好“严打”整治斗争,确保我县政治安定、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共审结刑事案件82件,对101名被告人处以刑罚,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8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一是突出重点,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把涉黑、放火、抢劫、强*等暴力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重拳出击,严惩不怠。如郝立军抢劫一案,被告人郝立军持刀抢劫,扎伤被害人,情节恶劣,我院依法判处郝立军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XX元,并判决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1、8万余元。二是确保质量,实施“铁案”工程。在既坚持“两个基本”原则,又保证“严打”声威的同时,我院坚持实施“铁案”工程,严把事实

关、证据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今年以来已改变定性2案2人,确保了案件定性准确。三是提高效率,加大简易程序适用率。在确保办案质量和“严打”效果的同时,不断加大简易程序适用率,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审结的59件公诉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结29件,适用率达到49、2%,较去年上升了14个百分点。四是维护稳定,提高自诉案件调解率。针对自诉案件取证困难、矛盾易激化的特点,本着减少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对自诉案件开展了调解工作。截至6月底,审结的23件自诉案件中,调解结案的19件,调解率达到了82、6%,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服务辖区赢民心。针对县委提出的“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发展理念和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全院干警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本着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优化发展环境的原则,既实现实体公正,又严格按照诉讼程序办案,为进一步优化我县的经济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半年来受理民商事案件1173件,审结979件,结案率达到83、46%,诉讼标的额3409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160余万元。一是依法审理好商事纠纷案件,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共审结各类商事案件430件,为冀东机电设备公司、联社、特水、热力公司、电信等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XX万元,有力地保护了公平、自由、有序的市场竞争,推动了我县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促进了我县经济全面协调健康发展。二是依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维护社会稳定。把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热点案件作为重点,并不断加大调解力度,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化解矛盾纠纷。已审结的278件该类案件中,调解结案的197件,调解率达到70、9%。特别把群体诉讼案件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加大审理力度,确保社会稳定。如茨榆坨法庭审理的榛子镇法庭于家营村李明悦等521名村民诉村委会及岳某加油站买卖纠纷一案,干警几次到实地进行勘查,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先后四次开庭审理,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从而做出了实事求是的判决。案件审结后,于家营村521名村民联名给我院写来了表扬信。三是审理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针对今年此类案件较多且容易形成集体访的特点,我院办案干警以超常的工作方法,超常的工作精神,不断加大审理力度,确保社会稳定。今年以来,共审结农村土地承包、土地征用补偿纠纷案件51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如安各庄镇西安河村的9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由于已形成了集体访,我院受理后,结合镇党委、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在开庭前,办案干警挨家挨户地做工作,最终使8起案件顺利以调解方式结案,未形成越级访。四是强化行政审判职能,为依法治县提供服务。上半年共受理行政案件3件,审结2件;受理赔偿案件4件,审结2件;受理审查非诉执行案件35件,审查结案25件,其中裁定不予执行1件,裁定不予受理16件。重点围绕农业税、社会抚养费征收、拆迁、清收财政欠款等县委中心工作,强化了服务职能。截至目前,已执行农业税欠款案件3件,清收社会抚养费3、5万元,收缴财政周转金8、5万元。另外,印制了《行政诉讼法规手册》80余册,无偿发放给公安、土地、环保、工商、计生等20余个行政执法单位,受到了行政执法单位的好评。五是抓好立案和审监工作,解决群众“告状难”问题。截止到6月15日,我院共审查立案1599件,裁定不予受理1件,立案及时率、准确率均达到100%。同时发挥立案庭的窗口作用,共接待来访人员1821人次,息诉6起。未发生因接待不周等问题而引起矛盾激化和信访案件。同时,按照“有诉必理、有错必纠”的原则开展了审判监督工作。共受理当事人申诉、检察院抗诉、本院决定再审、上级法院指令再审案件15件,结案12件。其中审查驳回申诉和申请再审9件,依法改判1件,调解结案2件。如县环境办督办的郑思芝与杨某某、王某某合伙纠纷一案,经过审判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该案的审结,得到了县委领导的肯定和当事人的好评。六是本着“司法为民”的要求,认真实施了司法救助制度。半年来,已为确实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案件105件,金额达到29、8万元,实现了“让有理没钱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的承诺。同时,实施了各项便民措施,为当事人准备了休息椅、饮用水和诉讼纸笔,并为老年当事人办理口头立案6件。民商事审判的良好效果和司法为民措施的落实,使我院的服务职能得以更好地发挥,赢得了有关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群众的好评。

3、加大力度强执行。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我院采取狠抓源头、筑牢根基、加大力度等多项创新性执行工作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健康发展。共受理执行案件235件,执结218件,结案率达到92、8%,较去年同期增长了8个百分点,执行标的额达到499、3万元。主要采取了以下强效措施:一是强化责任意识,高效执行。明确提出了“既要执行,更要高效执行”的目标,坚持“任务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采取“定案件、定期限、定人员、定任务”的方法,不断强化执行干警和执行局领导的责任意识。今年以来,新收案件在三个月内即执结的达到了89件,占全部执结案件的40、8%。其中对于申请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及拖欠民工工资等事关“弱势群体”的案件,三个月内执结率达到了70%以上。二是加强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措施的使用。该项措施有效地防止了在判决、裁定生效后败诉方当事人隐藏、转移、变卖财产,为执行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年以来,我院已采取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措施109次,金额达到1600余万元。三是加大对拒执人员的惩处力度。我院坚持用足用好法律,通过强制措施的运用和刑事审判职能的发挥,为执行工作“撑腰”、“作主”。今年以来,我院已对拒不执行及妨害执行公务的人员采取拘留措施64人次,罚款44人次。另外,采取搜查、查封、扣押、冻结等其他强制措施51次,并对4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情节严重的被执行人追究了刑事责任,对其中1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另外3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通过上述强制措施的采取,共执结案件49件,部分执行25件,标的额达到56万余元。执行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使我院执行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正在逐步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三、以创新司法理念为手段,狠抓法院改革

今年以来,我院不断强化创新意识,特别是注重培养干警的现代司法理念,不断深化改革,以改革促公正,以改革求发展。

1、以增加审判工作透明度和提高诉讼效率为出发点,深化审判方式改革。一是进一步完善各项审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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