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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时间:2017-10-14   来源:人文百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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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第一篇_消防安全整治专项方案

邯郸金地大厦项目消防安全整治专项方案

2013年11月16日,我局某公司上海世纪汇项目发生火灾事故;2013年11月29日,我局某公司北京苏宁广场项目发生火灾事故。两个工程的火灾事故均造成较大的负面社会影响。对此,2013年12月3日局召开消防安全紧急视频会议、2013年12月5日召开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从局到公司,再到经理部,都在强调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要求各项目务必重视,认真排查安全隐患,特别是做好冬季施工防火消防专项检查。为贯彻局《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本项目部依据局、公司、经理部会议精神,制定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建筑施工人员素质,预防和减少建筑安全事故,保证建筑安全生产平稳有序。

二、组织领导

项目部成立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为:

组 长:王德银

副组长:王宇 陈梓梁

成 员:马广军、房益胜、李艳强、韩永成、马福靓、程永贵、周召峰、李明涛、贾艳鹏、梁加顺、段叔臣、张兴东、位石圈、高鲲鹏、李贺、连睿、张之言、王岳生、张大伟、罗述新、伦忠胜、李孟阳等。

项目“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与环境管理部。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项目部树立“安全生产,预防为主;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指导思想,充分认识到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和相关专业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项目部根据局及公司相关文件要求切实落实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做好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通过抓好冬季取暖措施的落实,有效防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发生。

3、掌握信息,及时上报。施工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项目部及时如实上报,将事故情况报本公司,并迅速组织开展救援。

四、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措施

1、排查整治的范围: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仓库、

加工区、食堂等。

2、整治重点

1、设施方面:消防水源是否可用,消防设施是否缺少、损坏,冬季保温措施是否完善,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消防设施是否全覆盖。

2、场地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等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通道是否通畅。

3、住宿方面:用电设备布局是否合理、规范,电线、管线是否老化,人员用电是否规范。在宿舍内是否使用电暖气、电磁炉、小煤炉、大功率加热器等。

4、食堂方面:用电是否规范,煤气罐、输气管是否符合防火要求,食堂搭建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场所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消防器材是否配置、有效。

5、施工现场方面: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经过岗前培训;动火作业是否执行动火审批制度,是否采取接火措施、施焊地点与可燃、易燃物保持安全距离;临电使用是否规范,外电是否采取保护措施,临电电路是否安全,漏电保护器是否匹配、灵敏,闸具、熔断器是否匹配,安装材质是否合格等。

6、仓库:仓库的搭建材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易燃、易爆物品是否设置专用仓库,并分类存放,仓库内用电是否规范,有无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用电设备及取暖设备;仓库内消防器材是否配置、有效。

7、资料方面:进场人员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是否有

教育及交底记录。临电巡检记录、消防日检记录、消防验收记录、临电验收记录是否齐全、属实。

五、工作措施

1、编制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及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建立消防组织机构。

2、组织召开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专题会,进行工作部署,明确要求及标准。

3、进行全面的消防专项隐患排查,并对所查出问题定责任人、定时间、定措施,编制销项清单逐条逐项的进行严密排查整改,务求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指派专人进行消防日常管理和每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认真填写检查纪录。

4、开展消防专项培训活动并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采取在施工现场悬挂横幅和标语,张贴安全宣传贴图、设置安全宣传专栏、发放安全教育材料等多种形式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安全宣传教育,力求加强工人消防安全意识,从根本上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5、分区域对项目各分包工人组织消防演练,讲解应对措施、灭火方法,及火场逃生常识切实提高一线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

6、针对消防安全整治专项活动阶段所作工作进行归纳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

六、具体工作安排

【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2013年12月4日起至2013年12月15日

1、工作准备阶段(2013年12月4日至12月6日)。

项目部结合现场实际根据本方案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张贴宣传标语或图画,完善施工现场消防物资配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

2、工作实施阶段(2013年12月7日至2013年12月11日)。 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带头组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整改责任人,开展火灾防控的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及紧急救护措施的宣传教育。

3、总结上报阶段(12月12日至12月15日)。【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认真总结火灾防控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及时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保证工程安全生产。

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第二篇_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靖政办发【2011】73号《关于开展“清剿火患”战役专项行动》的文件精神,彻底消除校园内消防安全隐患,提高我校综合防灾能力,让我校成为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按照文件的要求,我校决定在校园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校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现状,进一步提高我校消防安全水平,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推动我校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为学校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全面提高我校防控火灾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排查和整改我校存在的火灾隐患,推动我校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学生疏散逃生、加强消防宣传教育,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大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力度,努力提升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我校消防安全。

三、成立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工

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李川文 校 长

副组长:郭 伟 副校长

成 员:杨玉录 总务主任

郭建龙 教导主任

各班主任

四、排查治理重点

1、对校园建筑物进行全面排查,包括建成时间、墙体、用电线路、房顶等。

2、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完好、有效。

3、学校的各室及教学班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有杂物堵塞。

4、学校各种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5、学校是否坚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是否及时开展应急演练。

6、学校教师宿舍消防设施是否齐全。

【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五、工作方法

学校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时间为2011年10月20至2012年2月29日,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自查整治阶段。制定具体的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对学校的消防安全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排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治,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积极配合消防安全联合大检查行动,全面开展联合大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以联合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本单位的火灾防范能力。

(三)总结阶段。排查后对本单位的排查情况进行总结,查漏补缺。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落到实处。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此次集中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核心工作来抓,推进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消防监督检查。对学校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同时,对学校周边人员密集场所及易燃易爆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坚决消除各类致灾隐患,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系数。

3.加强消防知识宣传。充分发挥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班级板报等形式开展宣传,加强消防知识的普及, 达到 使广大师生深入掌握消防常识, “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

席麻湾乡中心小学

2011年10月28日

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第三篇_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白寨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

通知

各村、驻镇各站所、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拥有和谐的消防环境,经研究,现将《白寨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1年11月2日

白寨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推动我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自2011 年10月10 日至 2012年2月29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市政府领导进一步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等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众自防自救能力,构筑和谐消防环境。

二、排查整治的内容

1、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情况必查,未办理的督促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移交公安消防机构处理。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查,凡是发现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的,责令立即改正。

3、违法储存、使用、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违章进行电焊作业等情况必查,一经发现,责令立即改正并移交公安派出所予以拘留。

4、灭火器材配备及维护管理情况必查。不符合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

5、经营、生产、储存场所人员留宿情况必查,违反规定留宿的,责令立即改正。

6、消防安全提示牌悬挂情况必查,未悬挂的,督促其悬挂。

7、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情况必查,未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责令限期培训。

三、工作步骤

此次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各村、驻镇站所、各企业为责任单位组织实施。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实效。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11年10月 10日至11月10日 )。各村、各单位要按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结合本单位火灾形势和消防工作突出问题,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派出所要召集下属企业负责人和企业法人代表,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督促下属企业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二)排查整治阶段 ( 2011年11月11日至 2012年2月5日 )。各村、各单位要组织对本辖区范围内拉网式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整治到位。排查过程中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基层基础作用,加强与当地公安派出所的配合,对辖区范围内的单位进行逐一排查并登记造册,对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逐一予以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要督促指导隐患单位制定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监控。【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三)督查验收阶段 (2012年2月6日至2012年2月25日 )。镇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组到各村、各单位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评。各村、各单位要做好消防安全隐患的检查整改汇总情况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对消防安全隐患的重点区域、企业(单位)进行抽查、暗访。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关系,切实把整治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村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切实把专项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所属单位、系统积极配合各村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 注重实效,落实责任。各村及有关单位要把工作责任逐级落实到基层。针对当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积极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加以治理。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严格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人员,要严肃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加强宣传,发动群众。各村、各单位要积极利用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

既要宣传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开展排查治理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效果,又要曝光一批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明确、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反面典型;教育和引导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努力营造追查隐患抓整治的浓厚氛围。各企业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要精心组织,确保培训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到位”。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等要接受由公安消防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培训,重点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员变化时,企业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四)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村、各单位要建立隐患排查整治信息报送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整治信息报送工作,每月向镇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领导小组上报隐患排查整治台帐。

附:白寨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

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第四篇_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济建质安站字〔2015〕3号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站各科室,各县(市)、区(分)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消防安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

2015年1月27日

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参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意识,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案》(济消字〔2015〕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加大消防安全监管力度,重点整治全市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职工宿舍、办公场所等火灾易发地。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面排查整治建筑施工火灾隐患,彻底消除重大火灾隐患,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提升建筑施工火灾防控能力,提高应急救援水平。督促工程参建各方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二、治理内容

全市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职工宿舍、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

1.施工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

2.施工企业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3.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在施工阶段的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尤其是施工现场外墙保温系统和外墙装饰采用的材料及现场施工时采取的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情况。

4.电、气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操作现场配臵相应消防器材、设施及防火监控情况。

5.施工现场的用火、用电、用气场所与办公设施及职工临时宿舍分开设臵情况。

6.施工现场灭火器、消防水池、消防栓等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在建项目随主体敷设的消防给水系统设臵情况。

7.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管理情况;易燃易爆物品管控情况。

8.施工现场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疏散通道设臵情况。

9.施工现场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

三、治理时间安排及步骤:

治理时间从即日起至2015年10月30日

(一)动员部署(1月30日前)

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召开动员会,签订工作责任书,动员和部署建筑施工单位对照排查整治内容,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

(二)集中排查(2月17日前)

1.各建筑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后要依照消防治理活动方案要求立即开展深入全面的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组织施工。

2.市站各科室,各县(市)、区(分)站要抽调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所管辖在建工程项目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地排查。对各建筑施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开展一次全员培训、组织一次疏散演练、签订一份责任状、建立一份排查档案执行实名制,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风险、与排查人员“全额捆绑”。对排查出来的隐患,

要加强分析研判,根据规模和火灾危险性划分风险等级,分级分类列出整改时间表,明确整改方案、时限和责任,确保责任有人领、问题有人管。

(三)全面治理(9月30日前)

各单位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对照整治范围和重点,根据职责分工,组织检查组对所辖区域内所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要逐一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确定整改日期,并督促落实整改到位。3月31日前,各单位要选取试点,按照“安全标准化、监管流程化、基础信息化、岗位责任化”要求分类进行打造,并召开现场会,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确保9月底前全部治理完毕,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全部整改到位。

(四)总结验收(10月30日前)

10月20日前,市站,各县(市)、区(分)站要组织一次检查验收,对整治不到位的单位,将责令重新组织治理。

四、治理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思想要高度重视,党政一把手要上心上手、深入基层一线督导检查。市

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第五篇_2016年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确保本镇区域消防安全可控稳定,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根据市政府的安排,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结合文件精神,在本镇范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两类场所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实现“三个确保不发生”目标: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不在重要场所、重要节点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因监管不到位而导致亡人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全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安全生产成员单位负责人

三、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人员密集场所整治。由派出所牵头,中心学校、民政办、宣传办、卫生等部门配合,重点整治:

范围:饭店、网吧、超市、集贸市场等公共聚集场所,卫生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幼儿园等。

【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内容:

1、未依法取得有关消防行政许可,投入使用和营业的;

2、消防设施设备不到位、为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未落实“256”管理制度以及值班人员不会操作自动消防设施、不熟悉火灾等紧急情况处置程序的;

3、未落实固定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检测、维护保养制度的;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不符合标准要求以及被占用、堵塞、封闭的,安全出口数量不足达不到人员疏散要求的;

5、擅自扩大防火防烟分区、破坏防火防烟分隔的,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以及在有可燃性气体散发场所使用明火做饭的;

6、存在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合用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建筑外墙、门窗上设置广告牌、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

7、未依法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员工培训流于形式、未组织开展灭火疏散演练的。

(二)易燃易爆场所整治。由镇安办牵头,综治办、派出所、电力等部门配合,重点整治:

范围:加油站、液化气销售点等危险场所。

内容:【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1、未依法经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特种设施设备未经过各类安全检测的;

2、选址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和居民住宅区内的,与居民住宅区及其他重要公共建筑防火间距达不到规范要求的;

3、生产工艺、装置设备和储存设施、储存方式不符合防火防爆及防止跑、冒、滴、漏等安全规定的;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不符合规定或被占用、堵塞的;

5、固定消防设置及冷却装置未保持完好有效的,灭火冷却用水、泡沫液储量不能满足灭火及冷却需要的,各类灭火器材数量、型号不符合规定的,防雷和防静电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6、未建立符合规定的各类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的,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未在重点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的,未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的。

四、工作步骤

全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动员部署、自查整改、集中整治、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6月26日前)。成立机构组织,建立工作机制,召开动员会议,签订工作责任状,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6年6月27日至6月30日)。各部门要推动单位、场所按照专项整治的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和“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改正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对隐患进行整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7月1日至9月15日)。各部门要对照整治范围与重点,根据职责分工,对“二类场所”进行逐一核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逐一下达法律文书督促有关单位整改销案。要加强工作知道和协作配合,对隐患突出、整改进度缓慢的单位、场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实行综合整改。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9月下旬)。镇政府将组织专班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归纳总结专项整治情况,固化工作经验。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按照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工作责任制,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职责,量化工作任务。

(二)定期研判,强化调度。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要分阶段对行动情况进行小结,要认真分析研判本部门、本行

业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三)广泛发动,严格执法。各单位要把法律赋予的职权用好、用足、用到位,从严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未予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第六篇_2016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查清排查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火灾隐患并进入整改程序,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社会火灾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严防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火灾形势总体保持平稳。

二、组织领导

市住建委成立以蒋丰年主任为总指挥、蒋友南总工程师为副总指挥,相关委职能部门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全面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并在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设立大排查大整治办公室,由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站长徐寅杰兼任办公室主任,加强统筹指导,定期分析、研判、调度专项行动情况。

三、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包括城市燃气、市政设施)。

(二)排查重点

1、各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3、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4、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5、各单位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四、整治措施

1、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或者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且不停止施工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或者经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不合格且不停止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对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要责成单位恢复经过消防审验核准的使用性质;对非法搭建的,要及时函告规划、城管等部门依法予以拆除或提请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开展联合集中治理。

2、对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者未按规定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的,消防设施、器材不能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从重处罚;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立即消除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停工。

3、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4、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住宿、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芯材达不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A级不燃材料要求,以及安全疏散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依法对临时用房予以查封、停用。

5、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情节严重的,一律对违法行为人依法拘留;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拘留。

对在排查整治中发现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市住建委将依法书面报请市人民政府解决。

五、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6月30日前)。各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各阶段具体工作任务,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整治工作。

2、自查自纠(7月1日-7月18日)。各单位组织召开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等形式,动员督促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对照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问题整改最低标准排查整治,并在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大门处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排查整治(7月19日-9月20日)。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建设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落实管理措施,对全市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工地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责令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销案。

4、总结验收(9月21日-10月5日)。市住建委及有关部门将组织对全市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检查验收。验收人员要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验收抽查单位全部填写验收意见并签字存档。

六、工作要求

1、落实主体责任,实行群防群治。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同时,要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各单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评估。

2、广泛宣传教育,营造强大声势。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媒体,向社会公告排查整治的内容和要求,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及时发布火灾预警,加强防范,警示职工增强消防意识。要广泛调动建筑职工代表开展“生命通道体验活动”,参与体验工作、生活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引导公众通过“96119”举报投诉妨碍安全疏散的隐患。要向社会公布建设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社会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有关部门监督执法情况,形成强大舆论监督声势。

3、严格规范执法,狠抓责任落实。市住建委将此次全国统一开展的大排查大整治与我委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统筹兼顾、依法履职、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执法,严格查处。同时,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强化服务意识,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第七篇_2016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天元区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今年以来,天元区城中村内相继发生多起火灾事故,充分暴露出城中村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给全区消防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区城中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依据4月24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区政府决定从6月1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消防法律、法规为依据,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提高城中村及出租屋等场所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升城中村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抗御火灾整体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消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的不和谐因素,为全面建设平安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章定良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齐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张道文、

区消防大队大队长王卫民任副组长,区安监局、区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天元分局、治违大队、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区消防大队大队长王卫民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22882941),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部署、逐步消除”的工作思路,由区政府统一部署,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实施,集中人员,集中时间,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分步整治,稳步推进城中村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力争年内基本消除城中村主要火灾隐患,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中村消防工作责任体制和运行机制。

四、专项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全区范围的城中村以及在该范围内存在的“三合一”场所、小加工厂房、小手工作坊、出租房聚集地、民工集体宿舍、临时建筑物和构筑物等。

(二)整治内容:

1、调查辖区内城中村存在的生产、仓储、住宿的“三合一”场所、小加工厂房、小手工作坊,并建立好相关台帐。

2、对存在有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摸底。

3、调查因历史遗留因素已经形成的城中村片区有无消防车道、消防通道、防火间距、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等。

4、城中村内的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办理了相关消防手续和工商执照,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是否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5、是否有单独用作宿舍的出租房聚集地、民工集体宿舍等。

6、城中村住户及承租户房屋是否大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是否进行了穿管保护,是否存放、销售危险化学物品。

7、住户房屋改变使用性质用作单个出租屋时是否具备相应的消防安全条件,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到位;房屋出租人、承租人或转租人的消防安全责任是否明确和落实,是否将消防安全要求纳入出租协议内容;出租人、承租人员是否了解消防安全基本常识、具备基本的逃生自救能力。

8、室外消防给水管道、消火栓的布置是否符合要求。

五、工作步骤和措施

(一)工作步骤

1、摸底排查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各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部门要统筹协调,互相配合,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工作。要进一步明确各社区、村组等基层组织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职责,将排查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同时明确具体的检查内容、办法和计划,督促指导排查工作落到实处,做到排查到位、不留死角。

2、集中整治阶段(6月16日至9月20日)。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统一行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对辖区内的城中村以及在该范围内存在的“三合一”场所、小加工厂房、小手工作坊、出租房聚集地、民工集体宿舍、公众聚集场所等进行集中整治,依法查封、关停和取缔不符合消防安全的场所,切实消除存在的火灾隐患。

3、总结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各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部门要及时反馈集中整治阶段的有关文字、信息和图片资料,认真进行归纳总结。区政府将于9月下旬对各单位、各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验收。

(二)具体措施

各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部门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采取强制举措,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章行为。

1、对检查发现的有生产、仓储、“三合一”场所、小加工厂房、小手工作坊一律予以关停或取缔。(责任单位:质量技术监督局天元分局、派出所)

2、对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一律予以拆除。(责任单位:治违大队、办事处)

3、对未办理工商执照或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使用、营业的公众聚集场所一律予以关停。(责任单位:工商局、派出所)

4、对单独用作宿舍的出租房聚集地、民工集体宿舍一律予以查封。(责任单位:消防大队、办事处、派出所)

5、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占用防火间距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一律予以拆除。(责任单位:治违大队、消防大队、派出所)

6、公众聚集场所在门窗上安装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行动的铁栅栏的,一律予以拆除。(责任单位:治违大队、消防大队、派出所)

7、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责任单位:消防大队、派出所)

8、电气线路私拉乱接、严重老化或敷设方式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办事处、派出所)

9、对规模较大的城中村片区设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由消防部门指导、定点,各办事处负责按要求安装室外消火栓。(责任单位:消防大队、办事处)

10、鼓励城中村住户、承租户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责任单位:办事处)

11、违规储存、销售危险化学物品,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情节严重的,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一律对相关责任人依法实施拘留。(责任单位:安监局、消防大队、派出所)

六、工作职责

各办事处要排查掌握辖区城中村内住户、出租屋、集体住宿、临时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工地工棚以及仓储和“三合一”场所等单位、场所底数,建立台帐,开展日常性的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存在的违规使用可燃材料装修、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不畅、消防器材配备不到位等典型隐患问题。整治过程中,要加强信息沟通,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及时通告公安、消防部门,共同督促指导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专题上报区政府落实整改,做到隐患整改不留后患。制作一定数量的横幅和宣传资料,张贴整治通告,逐户发放整治宣传资料,督促户主及时整改火灾隐患,提升消防安全社会化防御能力。消防、派出所要对整治对象的疏散通道、消防车道、防火间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内部装饰装修和用火、用电、用气等情况进行整治,建立台帐,依法对不符合要求的场所实施关停、查封,对相关违法人员实施拘留,对规模较大的城中村片区设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进行指导、定点。治违大队等部门要依照有关规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予以拆除。质检、工商部门要对城中村中擅自设置生产、仓储、经营性场所、“三合一”场所、小加工厂房、小手工作坊予以取缔或吊销营业执照;安监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以城中村内违规储存、销售危险化学物品等场所为重点,开展全面的摸底排查工作,逐一进行登记,建立工作台帐;宣传部门要及时跟进,做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正面宣传报道,及时曝光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街道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公安、安监、工商、治违大队、消防大队等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认真落实工作措施,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等多种有力手段,严厉打击和震慑各类消防违法单位和个人,始终保持严打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及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角度出发,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作用,通过宣传教育和示范引导等方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普及居民用火、用电、用气、用油防患措施,扑灭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等消防知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火灾能力。

(四)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跟踪问责,指导督促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扎实推进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认识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建立健全长效的工作机制。区政府将成立督查组,对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不履行消防职责、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将严格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因工作失职造成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相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及时反馈信息,认真总结,有关统计台账、数据表格、总结材料请于2016年9月25日前上报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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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第八篇_2015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第1篇:社区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按照若羌县、若羌镇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社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和“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建设领域治安防控,建立和完善治安重点区域、突出治安问题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社区的稳定。

二、工作目标

社区综治站、派出所、联防队、警务室根据各自工作实际,配合网格长对各自片区内开展排查整治。加强与政法公安的配合,消除安全隐患,完善治安重点区域长效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治安事件的发生,努力实现“平安社区”的工作目标,使社区辖区内的治安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社区辖区内社会治安重点区域排查整治,成立由社区书记李团任组长,主任阿依努尔.尕依提、副书记早日古.肉孜为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社区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组长早日古.肉孜负责重点整治工作。

四、基本步骤

我社区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按照若羌镇的有关要求每周两次大清查、大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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