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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总结

时间:2017-09-24   来源:人文百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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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总结 第一篇_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和平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十六字方针:“客观评价、按绩评优、合理发放、促进提高”,实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分配原则。激励教师积极投身素质教育,实现教育成效与个人所得双赢。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指示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校务委员会提出草案,全体教师审议通过后,特制订《和平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二、适用范围、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人员

三、绩效工资来源、数额:

财政支付的绩效工资学校可支配总额(依据上级精神,70%依据工龄、教龄、职称固定发放,剩余30%由学校发放原则执行)。

四、考核组:

校长提名候选人,不记名投票选出,组成考核组机构。

组长:胡发平

成员有:刘振强 陈华 简中梅 侯俊芳

五、绩效工资分配方法:

依据日常考核项目进行考核汇总,个人考核总分/全体教职工考核总分之比=个人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财政支付总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6,结果为下半年度每月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数额。发放办法为学校在学期末汇总后上报中心学校,本结果作为下一个半年度发放依据。

采取总量控制,个人收入不封顶、不保底的真正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

六、考核办法:

考核组对全体教师日常工作各项主要内容进行随时跟踪评价。

七、项目设置:

出勤、师德师风与继续教育、家长评价、学生评价、计划总结、教案设计、授课情况、作业处理、后进生辅导、教研及成果、教师基本工作量等11项,个别项目(如教学设计、授课情况、作业处理等)需要检查多次,取平均值。

八、各项标准:

1、出勤情况:

考勤分值满分为10分。

每月按10分计算,半年一次考核,取半年平均数,依据实际情况按标准减分,扣分标准为:事假一天扣3分,病假一天扣1.5分,事假一节课为0.5分,病假一节课为0.2分(要有假条与诊断证明材料),迟到、早退一次各扣0.5分,不及时签到每次扣0.3分,每月可出现负分,半年平均值计入总表。旷工一天扣5分,旷工两天记0分,可出现负分,此项直接在半年考核总表中扣除。学期末总计得出项目(1)总分,各种法定婚丧嫁娶假期依据相关规定执行。此项由校长亲自抓,王淑凤老师负责落实。

2、师德师风与继续教育:

本项目总分19分,分成三项:师德考试7分,学习培训参与情况4分,日常表现8分。

(1)每学期学校组织教师进行师德师风学习,并指定书籍,学期末进行闭卷考试,试卷满分为七分,考试成绩计入本栏目,试题编写与阅卷由校长亲手负责,必要时指派无关幼儿教师阅卷。

(2)师德学习、继续教育等培训情况(各2分),依据参与度及总结反思等核定分数,具体由考核组完成,查阅相关资料,日常记录由王淑凤老师负责。

(3)有无体罚、变相体罚,故意制造矛盾、是否做到团结、互助、合作等(8分),考察此项由考核组查阅记录,打分计入总分,记录材料由王淑凤老师负责收集整理与保管。

3、家长评价

本项栏目总分7分,分为开放课堂评价3分、调查问卷4分两个方面。 开放课堂评价4分由学校制定相应表格,参与家长进行评价(如遇特殊年份,学校不能完成此项目时,该项目分值为:全体教师为满分)具体量化分值见附表。

调查问卷3分,由学校每学期向家长出调查问卷表,向全体学生家长发放,学生家长依据要求,给予分值量化,取平均值计入考核总表。此项工作由校长负责,王淑凤及其他考核组成员进行汇总,同时对不记名打分表进行保密工作处理。

4、学生评价

本栏目总分为7分。

考察与分项:采取个别学生座谈调查4分、全体学生课堂评价问卷3分。 以上两项由校长负责督办,王淑凤、王焕琦老师具体落实,学生座谈内容主要为:教师语言是否亲切、责任心、授课、作业处理、辅导、是否有坐姿讲课、吸烟、上课时接打手机等方面的现象,具体量化分数,计入考核总表,课堂评价由学校出具调查量化打分表(学校随机抽取学生,保密被调查活动)学生如实打分后,计入教师总成绩,座谈学生以不少于本班1、4学生为准,取平均数记录于总表,表的格式与内容依学期情况调整,不固定师德与业务范畴之内容。

5、计划总结

本栏目总分8分。

考察教师的各种计划、总结与落实情况,考核组现场查阅相关材料,进行打分,材料保管由王淑凤老师负责。

6、教案检查

本栏目总分12分。

考察教师的课时计划(教案)书写,考核组现场查阅进行打分,由王淑凤老师负责组织。

教案分值、项目分为:是否照抄生搬网络、书籍资源3分,是否超周备课

1.5分,教材分析是否到位1.5分,重难点把握1.5分,课改特点明显1.5分,表格各项完整明显1.5分,仪器、媒体充分利用1.5分。

7、授课情况

本项目分值10分。

方法具体为:学校出具评价表,考核组进行听课打分完成。

授课分值、项目为:教学观念1.5分、教学目标与教学内容2分、教学方法

3.5分、教学技能1.5分和教学效果1.5分,具体细则参照评价表。

8、作业处理

本项目分值12分。

具体由学校出具评价表,考核组进行检查,打分完成。

作业处理分值、项目为:作业量2分、等级加批语2分、作业次数1.5分、是否全批全改1.5分、是否及时批改2分、是否出现错批错判3分(错判属严重不负责任的失职行为,此项每出现一次错判扣除1分,可以出现负分,计算方法

如考勤管理模式;同时,学校每学期要进行三至四次作业检查,如出现三次及以上对学生作业处理出现错判现象,该教师的本期评估总分要被扣除30%—50%),取各次平均得分情况计入总表,不涉及作业的学科一律取平均值的80%计入总表,王淑凤老师负责保管。同时,校长负责组织,把相关严重问题与教师及时进行沟通。

9、后进生辅导

本项目分值10分。

具体分为两项:后进生转化档案、后进生主要文化课进步情况,由考核组完成。

后进生转化考核,包括档案管理检查内容(后进生档案初始建立情况、辅导记录材料等)小项合计5分;后进生主要文化课成绩进步分值与上学期统考比较,每上升一名增加0.2分,5分为封顶分数,非统考学科的任课教师,该项目取全校统考学科教师平均得分的80%计算,运动会取得较好成绩或音乐美术上级有竞赛并取得好成绩的可适当浮动平均分至平均数或高出十个百分点。

10、教研及成果

本项目分值15分。

具体分为两项:教研活动记录与感悟笔记、教研成果获奖情况,由考核组完成与核算。

1、教研记录与感想感悟由考核组检查笔记现场打分,满分为10分,项目有:是否依照教研计划执行2分、是否有教研记录本册2分,是否真实记录教研过程3分,是否记录有自己的心得体会3分。

2、教科研成果分值5分为满分,每学期获奖项目合计分数记录在内,具体为:区级1分/次,市级1.5分/次,省级2分/次,项目可累加至上线,没有的记0分入此项总表,学期末校长主持,指派专人汇总。

11、教师基本工作量

基本工作量(40分)。

方法为: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

算公式为:教职工人工作量得分=教职工所担任各岗位工作量总系数×40分—日常考核所扣分值,计入总表。

本项目规定中的班主任、科任教师及兼任学科教师工作量的实际得分参阅附后表格及要求,考核小组学期末评定实际工作效果量化分值计入总表;其他辅助教学岗位要求与评价参与学校基本制度中要求,酌情量化后与前述量化值合并计入总表。

12、另外,对于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同时上报文教卫生局处理。

对于学期内出现2天及以上旷工的,考虑到不影响发放公式的计算,按照实际得分与实际获得奖励性绩效金额计算,但是不下发,直接交文教卫生局作为突出贡献奖处理或上缴财政。

13、考核结果的确定与使用

学校依据学年度的两次结果、上级各档次百分比要求,划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结果作为晋级评先选优之依据;教职工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的档次依据个人所得如数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额数;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应发额全部,同时依据上级要求,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30%,连续两次不合格,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60%,三次以上交由上级主管局或继续教育中心执行待岗进修或解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1)、职业道德考核达不到基本要求的;

(2)、以非法手段表达诉求、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损害学校利益的;

(3)、因玩忽职守或工作不力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违规进行有偿家教的造成了不良影响的;

(5)、不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或在工作中发生重大教育教学事故的;

(6)、半年内出现两次及以上旷工的;

(7)、未按要求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及未参加相关学习活动的;

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总结 第二篇_2015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2015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方案一:漳州市科技局直属其他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其他事业单位调整绩效工资标准的通知》(漳人综〔20xx〕10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局直属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其他事业单位(不含已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在编不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市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结合本系统实际,分为每月固定发放和年度一次性发放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标准及档次划分办法

(一)档次划分办法。

参照有关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低至高分为以下五个档次。

(二)发放额度。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20xx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为月人均681元,执行时间为20xx年9月-11月。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调整月人均基数,按此方案执行)。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在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内,对照0.9至1.1的五个档次,用加权平均法,测算出每个工作人员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后,再按照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予以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总结】

五、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总体表现或突出成效等情况。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工作请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综〔2015〕164号)规定执行。

六、兑现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每月兑现和年度兑现。

(一)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档次系数×681元×80%。(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

当月病、事假、缺勤累计达到或超过11天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新聘用在编工作人员从聘用时间起开始执行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退休人员或解聘人员从退休或解聘的下一个月起停发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列支年度考核中获优秀人员发放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发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有关要求

1、本方案未明确相关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执行。

2、被省、市效能部门检查到问题并通报批评的同志停发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方案二: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秩序,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事业单位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务会研究,全体干部讨论,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干部职工利益,规范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办法,各事业单位在县人事、财政和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努力推进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局财政核拨和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20xx年12月实有在编事业人员16人。

三、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绩效工资按县人事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给,奖励绩效工资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公开操作,确保干部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奖励绩效工资以基础津补贴总额

×0.3&divide;0.7计提,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县公务员局通知,每人每月预留300元作为年度考核奖金。除预留部分,其余按月发放。

四、兑现办法

奖励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月度兑现和年度兑现。

㈠月奖励绩效工资兑现办法。除预留部分,其余按月发放,月发放额见附表。出现以下情况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

⑴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停发后续月奖励绩效工资。

⑵受上级机关效能告诫的,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停发后续月奖励绩效工资。

⑶违反《明溪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度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和《明溪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考勤制度》相关规定的。

㈡年度考核奖金兑现办法。按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局相关通知要求统一进行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等。考核结束后,根据县委确定的考核等次兑现年度考核奖金(含第13个月工资),年度考核奖金按以下等次进行兑现:优秀4400元,合格3500元,基本合格2500元。出现以下情况停发当年奖励绩效奖金。 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⑵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⑶一年内被本级机关效能告诫一次,扣除当年年度考核奖金30%;受上级机关效能告诫一次(含),扣除当年年度考核奖金50%;受本级或上级机关效能告诫二次(含)以上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⑷违反《明溪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度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和《明溪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考勤制度》相关规定的。

以上月和年度奖励绩效扣除、停发和没有领取的全部纳入统筹金,经局务会研究,做为单项优秀奖予以奖励。

五、其它事项

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局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六、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明溪县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奖励绩效工资分配表

方案三:东街街道关于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根据《福州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榕人薪【20xx】8号),以及《福州市鼓楼区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鼓人综【20xx】88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在区人事局、区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符合街道特点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动街道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以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日常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责任重大岗位、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过程实行阳光操作,考核结果由街道党政办定期张榜公布,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统筹兼顾街道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

资分配关系,力求科学合理,并根据街道及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额度及构成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对象:

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名单附后)。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额度:

街道现有事业编制在岗、在编工作人员16名,20xx年基础性绩效工资总计

17690×12=21228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总计11793×12=141516元。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基金册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情况考核后予以发放。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和年终业绩奖励补贴三个部分构成。其中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每月造册发放,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待年终考核后统筹发放。

(一)管理岗位(责任)补贴

1、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总额: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5%,20xx年总额为141516×5%=7075.8元。

2、管理岗位(责任)补贴的计算:街道现有股级干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岗位(责任)补贴65元,全年总计65×9×12=7020元。

此项余额部分(7075.8-7020=55.8元)作为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二)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办法

1、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85%,20xx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为141516*85%=120288.6元。

2、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构成:包括出勤情况、正常工作量、超时工作量(加班),考核按《东街街道干部管理办法》实施。

3、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计算:对遵守考勤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无纪律处分的人,每月发放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5%;对受街道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50元;对受区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办法

1、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10%,20xx年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为141516*10%=14151.6元。

2、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计算:街道工作人员年终业绩奖励发放按事业单位干部年终考核结果为依据,对年终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全额发放年终绩效奖励补贴;对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不发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3、对婚、丧、产假期间的工作人员绩效工资予以全额发放。

五、其他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街道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六、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附1:东街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花名册(截至20xx年1月1日)

方案四:蒙城县物价局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及考核办法

为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体现公平公正、合理有序的分配原则,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工作量与实际贡献,建立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的分配制度,完善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物价事业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

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绩效工资的构成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绩效工资占70%,奖励绩效工资占30%。基础绩效工资按人事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给。奖励绩效工资总额为县人社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四、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考勤奖、绩效奖、优秀绩效奖三部分组成。

(一)考勤奖

月考勤奖,100元/月.人,半年发放一次(每年7月,次年1月)。

考核办法:工作人员当月无故缺席一次或病、事假超过3天的扣除当月考勤奖。

(二)年度绩效奖,3000元/年.人,每半年发放1500(每年7月、次年1月)。

考核办法:完成所在部门和局党组、县委、县政府、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等交办的各项工作,绩效工资正常发放,如未完成所在部门和局党组交办的任务一次扣20%,未完成县委、县政府、市局交办的任务一次扣30%,未完成省局交办的任务一次扣40%。

(三)优秀绩效奖

考核办法:根据评优指标,全年出满勤且成绩突出的被评为优秀的,参照公务员考核标准年底一次性奖励800元。

五、其他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被县级(含县级)以上效能告诫或通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表现很差、群众意见很大的。

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局统筹安排用于职工福利。

(二)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参考依据。

(三)国家法定的假期(如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文未涉及政策法规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处理。

六、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总结 第三篇_XX中心卫生院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总结

XX中心卫生院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总结

为深化医院分配体制改革,建立以工作岗位性质,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目标考核系统。根据德安县„关于印发《XX县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XX县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车桥镇中心卫生院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特成立领导小组: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 XX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通过实施绩效工资,推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提高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素质,调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基本医疗服务水平。

二、绩效工资实施情况

【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总结】

(一)对象:单位所有在职在岗人员(包括招聘和三支一扶人员)。

(二)工资结构

工资划分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特殊津贴三部分。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聘用人员为规定的合同工资,按月发放。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量由卫生局核定,绩效工资的70%为基础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的30%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考核分配项目有:1、职务津贴,院长每月补助80元,副院长每月补助60元,科室主任每月补助40元;2、岗位津贴,考核85分以上的,临床一线人员150元每月,其他人员100元每月,考核85分以下,临床一线人员100元每月,其他人员50元每月;3、其他津补贴:值班津助、伙食补助;4、工作数量;5、工作质量;

6、劳动纪律;7、医德医风。各设定岗位的考核方法见绩效综合考核评分表。扣除上述职务津贴和岗位津贴,剩余奖励性工资予以绩效。根据本院制定的考核方案考核后每季度发放一次。 特殊津贴:即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按月发放。

(三)病假规定:

只限住院的(必须凭住院疾病诊断书向院长请假),在2个月内的,发放100%基本工资,2—6个月的发放90%基本工资,6个月以上的发放80%基本工资。事假规定:需请假的必须经院长审批,事假期间单位不发放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旷工处理:旷工期间无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并按每天50元进行罚款,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

三、存在的问题

1、经过近2年的绩效方案的实施个别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等次没有明显拉开距离,考核的分数大多数人相似。没有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原则。

2、绩效考核方案不够完善,如考核指标的量化不够充分,可操作性不够科学,导致考核数没有适当拉开距离。

3、医院人员少,工作量大,收入低

我院定编在册人员XX人,实际在岗人员XX人,招聘人员XX人。由于我院在编在册人员少,绝大部分是招聘人员,由于绩效,招聘人员没有财政的补助,全靠自力更生。在因为药品实行零利润,也没有大型医疗设备,本来就靠药品为生的乡镇卫生院雪上加霜。收入并没有增加,人员支出费用增加,医院职工收入水平降低了,工作积极性也因此而下降。

四、 下步工作打算

1、认真总结经念,完善考核制度,严格考核纪律及考核程序,医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制度 “按岗取酬,按工作量取酬,按服务质量取酬,按工作绩效取酬”的分配机制。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与考核结果直接挂钩,适当打开距离,【见XX中心卫生院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这样可以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原则,这样可以稳定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队伍,通过考核制度绩效工资的实施促进我院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2、年终考核经县卫生局考核小组考核优秀后,抽出医院50%的余金额平均发放给在岗职工,另外50%金额留给医院的发展。

XX县XX镇中心卫生院

2012年7月24日

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总结 第四篇_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寿县一职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2015年3月

根据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寿政办

【2012】28号)的精神,本着充分体现多劳多酬,优绩优酬,引入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有利于学校管理,有利于促进教师成长,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原则,真正做到“四个不一样(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与干少不一样、干好与干坏不一样、效果不同不一样)”,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寿县一职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效率优先,合理公平原则,充分体现工作量与实际贡献紧密结合,逐步建立符合我校实情的教职工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内涵,增强学校的生机和活力,促进学校科学和谐,稳定有序的发展,为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提供制度和机制上的保证。

二、实施范围

全体在编在职教职工。

三、绩效工资考评组

组 长:袁忠海

副组长:李长友 吴康来 尹宗胜 谢正华

成 员:郝俊邦 杨家围 徐纯新 王克明 未文山 朱绵军 杨立胜 汪彩云

王守海 郭本良 柏文安 未 壮 张应宇 洪祖庆 王莉 王仲耀 下设办公室:尹宗胜(兼主任)

考评组负责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劳动绩效仲裁等相关事项。

四、具体实施方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按照县人社局、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按月打卡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发放范围:

(1)全体在编在岗在职教职工。

(2)无岗人员只享受月出勤奖,不享受其他奖励性绩效工资。

(3)长期病假、事假人员,在病事假期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指连续病事假一个月以上)。

2、分配形式:

(1)、岗位保底性绩效工资:按核定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发放,但必须在完成岗位工作任务且出勤率达到85%以上才能享受。

(2)、岗位活动性绩效工资:按核定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发放,根

据个人的出勤率、岗位工作量和工作实效核定数额。

3、考勤津贴

按《寿县第一职业高中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4、岗位工作量课时津贴

(1)行管、教辅、工勤及行政岗位工作量(课时数):本办法确定的岗位工作量为计算绩效工资岗位工作量。

①工勤人员:公物管理员(保管室)1人,周课时3节;卫生管理员2人(实训楼和砺志楼各1人),实训楼周课时3节,砺志楼周课时4节;男女生寝室管理员(指正式职工)各1人,周课时5节;电工1人,周课时6节(双休日、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不享受加班待遇);主办会计1人,周课时6节,会计报账员1人,周课时5节(会计双休日和节假日,不计加班,寒暑假有特殊任务,经校长同意后方可视为加班);食堂饭卡管理员1人,周课时3节,记帐员1人,周课时3节(饭卡管理员及记帐员不能及时到位的,学生每反映一次,经核实扣1课时)。

②教辅人员:早操领操员1人,每出一次早操奖励1课时(由值班领导考勤记录。通常情况下由教官领操,不计课时);教学资料统计员1人,周课时3节;体育器材室保管员1名,周课时4节;生化室管理员1人,周课时2节;计算机室管理员3人,3课时/机房·周(学生上机时需交上机记录,否则扣1课时/周);物理、家电、电工和计算机装接管理员1名,4课时/周,(学生实训时,奖0.25课时/节,需提交实训记录,否则不计奖励课时);数控实训室管理员1名,5课时/周(开展实训时,需提交实训记录,否则扣1课时/周);机械陈列室、单片机室和电工电子室管理员1名,周课时3节(开展实训时,需提交实训记录,否则扣1课时/周);实训馆长1名,周课时1节;计算机房和校园网络维护人员1人,周课时3节;油印室1人,周课时3节;教材管理及发放1人,周课时2节。

③行管人员:办公室工作人员1人(杂志、报纸、邮件分发和接听电话等),周课时6节;考勤管理员1人(含每天映像上传、打印、日统计、周汇总、公示等),周课时5节;总务处工作人员1名,4节/周;招生办公室日常工作人员1人,周课时4节;计划生育专干1人,每季度课时3节;女生辅导员1人,周课时2节。行管人员双休日、节假日不另计加班。

④校财经审核小组成员3~5人,每次集中审核票据时记1课时/人;安全检查工作组,每次开展安全检查时记0.5课时/人。

⑤行政领导组:校长、副校长和其他成员周课时分别为教师平均工作量的

1.3、1.2、1.1倍。

(2)班主任岗位津贴:继续执行班主任三到位津贴制(早操0.5课时/次,早自习0.5课时/次,晚自习0.7课时/次,查寝室0.3课时/次)和《寿县一职高班主任工作条例》规定的奖惩制(浮动津贴)。班主任要圆满完成《寿县一职高班主任工作条例》规定的项目和各处室交给的任务,并由政教处牵头负责对班主

任期末考评。考评优秀的班主任,奖励150元/学期,优秀比例为学期班级数的20%;考评不合格的班级,浮动津贴减半发放。

(3)教研组由教务处负责划分,教研组长每周1课时,每组织一次公开课(含评议)奖励0.5课时。教研组长要圆满完成教学、教研、校本培训、教师培养、资料收整等各项工作任务。每次教研活动资料需报教务处备案,否则不计课时。教研组长由分管校长牵头,教务处负责成立考评组,分学期按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评估。经考评对未完成的工作任务每缺1项扣除1课时津贴。

教研组组长每进行一次集体备课或教学研讨或教学诊断等,奖励1课时津贴(必须按教务处统一安排和要求进行,同时需整理上交相关材料,由分管校长和教务处验收,确认质量合格后予以登记),参与集体教研活动的老师奖励0.5课时,无故缺勤的教师扣0.5课时。不按教务处要求开展教研活动或教研组长无故未组织教研活动的,扣教研组长1课时。

(4)全体教职工因工作需要从事确属本职工作以外的阶段性工作或专项工作增加的工作量,先向相关处室申报,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由分管校长牵头成立考评组,考评后折合一定的工作量(课时)发给一定量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5)升学班工作量补贴:升学班教师以教学工作量为基数,对口高考考试科目按每课时0.2系数增补。

(6)行政值班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y/37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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