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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评先评优工作制度

时间:2017-09-22   来源:人文百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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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评先评优工作制度 第一篇_党支部评优规则

党支部评优规则

支部评优规则

为相应上级号召,争创优秀支部,提高广大党员同志为人民服务的积极性,参照化学学院优秀党员评选方案,指定本支部党员评优规则:

一、总则

1.优秀党员从本支部正式和预备党员中产生,每年5月底(提前于学院评优)评选。

2.优秀党员名额为本支部人数的25%左右。支部对优秀党员进行公开表征,并颁发奖状。

3.根据上级下放指标,从本支部优秀党员中择优上报学院党总支,参评学院及学校优秀党员。

二、评选细则

优秀党员评选参考以下三个因素:

1.考勤(20%)

考察党员同志参加支部会议和组织生活情况。

子项目分数=(参加活动次数/活动总次数)×20

2.支部贡献和个人成绩(30%)

①主持(参与主持)组织生活(按照“活动方案”中“活动组织者”为准)+10

②为支部提出良好建议及争取荣誉

支委讨论良好建议,提交大会讨论合理,+5

党员评先评优工作制度 第二篇_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与党员民主测评和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与党员民主测评

和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做好纪念建党90周年开展“七一”表彰工作,根据华工党委•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与党员民主测评和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决定4月份开始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民主测评活动,在此基础上,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结合我院实际,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民主测评

根据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做好领导点评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创先发„2010‟25号)精神,本次测评工作结合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工作要求开展。测评时段为2009-2010年度。

(一)基层党组织的测评

基层党组织测评对象为学院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测评结果分优、良、中、差四个档次,测评内容包括班子建设、队伍建设、机制建设、工作业绩、群众反映5个要素。

1.学院党委测评

召开学院党委委员、系党总支委员以及直属党支部委员会议,听取工作总结,然后由参加评议人员进行评议,给予综合评价并填写测评表。

2.系党总支测评【党员评先评优工作制度】

参评人员为系党总支委员、包括下属各党支部委员。听取总支工作总结,然后由参评人员进行评议,给予综合评价并填写测评表。

3.党支部测评

召开支部大会,听取党支部工作总结,由支部党员评议并填写测评表。

(二)党员的测评

党员测评的对象为组织关系在我院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测评结果分优、良、中、差四个档次,测评内容包括思想建设、组织观念、工作作风、工作业绩4个要素。

召开支部大会,由测评对象作个人总结,支部党员评议并填写测评表。

(三)测评反馈、点评及总结

1.各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以及下属党支部要将测评结果向本单位党员公布,并由党委书记反馈并予以点评;各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以及下属支部书记的测评结果由党委书记反馈并予以点评,其他党员的测评结果由支部书记反馈并予以点评。

2.各级党组织要客观、综合地分析组织和个人测评结果,总结经验,找出存在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对测评成绩较差的党组织要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测评成绩较差的党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对丧失党员条件、起不到党员作用的党员要提出组织处理意见。

3.对基层党组织的点评重点围绕推动中心工作、开展公开承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等情况进行;对基层党组织书记的点评重点围绕其带头创先争优和组织党员开展创先争优的情况进行;对党员的点评重点围绕其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开展公开承诺、联系和服务群众等情况进行。

二、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基层党组织:学院党委、各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以及各系党总支下属党支部。

2.优秀共产党员: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正式党员。

3.优秀党务工作者:学院党委、各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下属党支部书记,以及党务部门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条件

(1)领导班子好。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加强党风、党纪、党性和廉政建设,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党员队伍好。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党员队伍不断壮大,党员整体素质优良,党员的先进性和先锋模范作用表现突出。

(3)工作机制好。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保障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建立健全推动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4)工作业绩好。基层党组织在推动单位事业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及促进和谐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各项工作成绩显著。

(5)群众反映好。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具有较强的凝聚力,群众威信高,党员形象好,党群关系密切。

2.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思想素质;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增强工作本领。

(2)带头争创佳绩。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踏实肯干,开拓创新,廉洁自律,无私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成绩显著。

(3)带头服务群众。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主动联系服务群众,积极为师生员工解难题、办实事,自觉维护师生正当权益。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校纪校规,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5)带头弘扬正气。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争当文明守法好公民。

(6)学生党员必须获得学校“三好学生”或“优秀研究生”以上称号。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

(1)热爱党务工作,刻苦钻研党建业务,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求真务实,脚踏实地,创造性地工作,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在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广大党员认可程度高。

(2)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顾全大局,支持同级行政领导在职责范围内行使职权,有效促进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开展。

(3)积极投身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为顺利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先争优活动作出积极贡献。

(4)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两年以上。

(三)评选办法和名额

以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组织评选、推荐(自荐)和审定,在此基础上,学院党委召开各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会议进行复审。复审结果报中共华南理工大学党委审批。

1.评选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

全院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3个,学院党委、各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以及下属党支部可相互推荐或自荐。

2.评选推荐优秀共产党员

⑴推荐教工优秀党员,以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按在职教工正式党员人数的10%评选教工优秀党员,尾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⑵推荐优秀学生党员,按学生正式党员100人推荐优秀学生党员1名,全院优秀学生党员的名额为3名 。以系党总支为单位,各推荐优秀学生党员人选1名。

3.评选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

全院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1名,各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在全院范围内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1—3名。

评选推荐(自荐)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分别填写登记表(附件4、5、6)。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5月10日前完成以上各项工作,并将有关材料报学院党委组织部。报送材料包括:

党员评先评优工作制度 第三篇_党员积分考评管理实施办法

党员积分考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现就开展党员积分考评管理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考评标准

计110分。 党员积分主要包括基本分值、个性分值和激励分值,总

(一)基本分值(60分)。主要包括:

(1)党性修养(15分)。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提高理论素养,增强理论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执行所在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积极参加“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以及党组织开展的各类学习教育培训活动。

(2)宗旨意识(15分)。积极参与结对帮扶活动,落实党员联系户制度,定期开展走访活动;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性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积极参与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发挥自身特长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3)组织观念(15分)。自觉遵守党章党纪,认真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邪教等非法组

织活动,积极维护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努力营造团结奋进的工作氛围。

(4)先锋形象(15分)。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履行党员义务,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作风正派,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倡导文明新风尚,积极参与破除封建迷信活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二)个性分值(40分)。

(1)师德形象(15分)。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不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权益。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违规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课,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因材施教,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2) 专业发展(15分)。熟练掌握岗位技能,工作效率高,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拓展专业知识、完成规定的培训进修任务、实施个人专业成长规划、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及水平的情况;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技能比武与教育教学研究活动。

(3)工作实绩(10分)。每年开设校级公开课1次以上,课堂教学评价为优秀。参加教学基本功竞赛、优课评比获县

级一等奖以上或获得县级骨干教师以上的荣誉称号;满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优秀,家长和社会评价满意度高。

(三)激励分值(10分)。主要包括:

(1)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奋不顾身、挺身而出;(2)积极为社会公益事业出资出力,群众反响好;(3)获得各级各类荣誉;(4)在服务大局、推动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

二、实施步骤

党员积分考评管理,在基层党委领导下,由党员所在支部按照“三评两定一公示”的办法组织实施。

(一)季度考评。

每季度末,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并邀请部分群众代表参加,组织实施考评工作。

容,进行自我打分。 1.个人自评。由党员本人根据考评标准和年初承诺内

2.党员互评。根据考评标准和党员承诺内容,在述诺交流的基础上进行相互测评。测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3.群众测评。党支部组织群众代表,根据考评标准和党员承诺内容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参与测评的群众代表数量一般不多于支部党员总数的五分之一。

4.支部评定。按照个人自评占10%、党员互评占20%、群众测评占20%、支部评定占50%的比例,计算得出每名党员的综合得分。实行党员星级管理,按照综合得分确定党员星级,五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90分,四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80分,三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70分,二星级党员得分须

达到60分。五星级党员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党员总数的5%以内。

5.党委审定。党支部评定后,及时将评定情况报基层党委审定。

6.结果公示。基层党委审定后,党支部将党员季度综合得分和评星结果在党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七天。公示期间,可以受理党员申诉,经调查核实,妥善处理。

(二)年终考评。

年终,党支部结合第四季度考评工作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综合考评,按照每个季度25%的权重折算出年终考评得分及星级。

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党员大会讨论,报基层党委同意后,可不参加考评。预备党员参加考评,但不确定星级。对外出流动党员,党支部要积极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沟通协调,根据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评定;对工作相对集中的,可组织在外集中考评。

三、结果运用

党员积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优秀党员一般从被评定为五星级的党员中产生;被评定为四星级和三星级的,一般为合格党员;被评定为二星级的,一般为基本合格党员。没有星级的或有以下之一行为的党员,为不合格党员:(1)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2)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3)无故拖欠半年以上党费,经教育仍拒绝交纳的;(4)无正当理由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5)本年

度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受到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的;(6)本年度依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行政处分的。不合格党员人数不下指标、不定比例。

对优秀党员,由所在党组织给予表彰。对合格党员,由所在党组织给予肯定和鼓励,积极引导其发扬“五带头”精神,争当优秀党员。对基本合格党员,按照南通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实施“双预警”制度的意见(试行)》的规定,由所在党组织启动预警程序,及时进行提醒、帮助和教育。对不合格党员,按照《江苏省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办法》的规定,由所在党组织依照处置程序进行组织处置。

四、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实行党员积分考评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队伍经常性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党员积分考评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党组织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要及时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确保将符合条件的每名党员都纳入积分考评管理体系。

(二)强化督查指导。各基层党委要将党员积分考评管理纳入基层党组织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强化工作指导,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扎实推进,取得实效。要着眼于不同行业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制定易于操作的考核细则,使党员积分考评管理办法更加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要采取切实有

党员评先评优工作制度 第四篇_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考核评价、评优表彰等激励制度

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考核评价、评优表彰等激励制度 为切实把党组织的约束性与党员的自觉性有机结合起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发挥模范作用,为党组织表彰先进、民主评议提出准确的依据,按照《党章》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每个党员的责任要求

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各个党员担负的不同岗位职责,从理论学习、党性修养、爱岗敬业、联系群众等方面,由党员与党小组一起制定年度责任目标的具体内容,党支部对个人提出具体要求,同时确立本岗位工作目标,每个党员进行目标自我承诺。然后由党支部与党员签约,使每个党员的责任意识和具体职责结合起来,要求党员在自已的岗位上"树立一面旗,凝聚一股力,带动一个村"

二、落实激励措施

1、用事业的发展激励人,重视个人价值的实现和自身积极性,创造性的发展,解决好党员思想工作、生活等实际问题。

2、用榜样的力量激励人,重视先进典型的培养和宣传,充分发挥榜样的带头示范和激励作用。加强舆论宣传,并注重将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结合起来。总结推广老党员经验;激励理想追求。

3、用进步的方向激励人。青年党员是未来和希望,积

极创造条件让他们成长为工作骨干。物质激励要有力度,对有贡献的党员进行重奖。

【党员评先评优工作制度】

三、加强民主评议

通过党员自评、群众测评及支部党员考核来检查目标责任落实程度。从政治思想,工作表现,群众工作,遵纪守法等几个方面确定若干测评内容,除对党员的常规要求外,特别注重对创新精神和做好群众工作方面的要求,对不同层次党员可作相应的具体规定:党员干部注重廉洁、管理能力和政绩的考核;一般党员评议强调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在评议中产生的好党员受支部和表扬和奖励,在群众中树立标兵形象。

四、健全党内激励管理机制,完善奖惩制度

1、把竞争机制,效益机制引入到评先树优等活动中来,对一些先进组织、先进个人既要给予政治荣誉,也要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2、建立村干部激励机制,形成竞争上岗,能上能下的干部管理格局,加强干部队伍的考核与管理,使干部选拨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3、通过主题教育活动使党员"政治觉悟高于群众,业务水平高于群众,工作业绩优于群众"、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增强凝聚力,扩大影响力,真正成为群众心目中的领导核心。在活动中树立典型,发扬先进,激励和调动党员内在积极性。

党员评先评优工作制度 第五篇_2016开展三会一课制度

开展三会一课制度

一、落实好支部(支委会)大会

多年来,我镇党委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突出中心,做到心中有数。会上,充分发扬民-主,努力做到人人发言,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力求把议题议深议透,并形成统一的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集中多数者的意见,提请大会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同时,尊重少数人的意见,对经过充分讨论仍然存在较大分歧的问题,留待下次会议继续讨论;必要时报请上级党组织决定。形成会议决议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会议要求落实好决议内容。

二、开好党小组会

我镇各支部围绕党支部近期的中心工作,结合小组实际,结合实际加以考虑、并将会期、议题等提前通知本组的党员。会上,围绕中心议题,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议结束前,小组长归纳小结,形成结论,经多数党员同意后做出决定。

三、坚持党课制度,落实党课教育

我镇各党支部在课前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在熟悉课题内容、掌握基本观点的基础上,联系实际,归纳提炼,写出详细的讲课提纲或讲义,做到胸有成竹,言之有物。课上,讲课人员努力回答党员思想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最关心的问题,解开他们的思想扣子,做到有的放矢、讲其所需、解其所惑,切实做到每上一次党课,弄清一两个基本观点,使大家提高一次认识、接受一次教育。同时,根据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党员思想新的变化,充实新的内容,以丰富讲课的内容,拓宽讲课的路子,提高讲课的质量。

四、联系实际,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

多年来,我镇各党支部结合当前的政治形势、工作实际、思想实际,有效地解决了思想问题,促进了实际工作的开展。同时,领导重视、组织严密、制度落实、联系实际地落实好“三会一课”,做到确保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四到位。时间到位: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党日活动,召开支部大会、开展党小组活动;支委会、党课每季度最少安排一次半天时间,遇到紧急情况,随时召开支委会或组织党课教育,如学习贯彻上级重要文件或重要指示等。人员到位:党日活动列入劳动纪律考勤考核制度,原则上应参加人员不得缺席,特殊情况应事先请假,但参加人员不得少于应到数的2/3。内容到位:上级规定的“三会一课”内容必须落实到实处,同时要给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好党日活动。效果到位:每次“三会一课”要努力解决实际问题,达到预期目的,做到高质量地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

开展三会一课制度 [篇2]

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召开一次。

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的决议,报告支部工作情况,研究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发展党员、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等。

二、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

分析党员思想情况,讨论发展党员和支部中其他重大问题。

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

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研究发展党员,听取党员思想汇报等。

四、定期组织党课学习,按照党课计划确定内容,加强对党员的教育。

五、定期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领导机关,凡属党内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建制的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如遇有紧迫问题需要讨论,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讨论和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和决定表彰优秀党员;讨论和决定犯有错误党员的处分意见;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撤换不称职的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讨论和决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讨论和决定支部其他重大问题.

3.要求: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应高度重视,会前做好充分准备;要发扬民-主,让党员有充分的发表意见和对支部工作提出批评或建议的机会;党员对党内讨论和决定的需要保密的问题,没有正式公布之前,不得向外传播;支部党员大会形成的决议应通过表决,一旦形成决议,每个党员都要无条件地执行,要认真做好记录.

4.党委,总支部单位的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的内容参照支部党员大会的内容(不包括讨论,决定接收新党员和讨论,决定犯错误党员的纪律处分).

二、支部委员会

1.支部委员会的会议每月一次.

2.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围绕生产经营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讨论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的措施,发展党员以及对党员的奖惩问题,研究讨论群众工作,包括群众的思想倾向和如何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的其他问题.

3.要求:会前作好准备,确定议题,并由有关委员准备意见,提交讨论.会间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要求进行,并认真做好记录.

4.党委,总支部委员会议召开的时间,内容,要求,按上述规定执行.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2.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水平,发挥党员在生产经营活动和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分析党风状况,提出改进意见;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及时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报告和预备党员转正报告,提出意见,供支部参考.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党员向党小组汇报学习,工作,思想等情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围绕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并落实好群众思想工作的措施.

3.要求:党小组长要认真负责做好准备,组织并开好会议;党员要自觉参加党小组会,积极发表意见;要认真做好记录.

四、党课

党课每年不少于四次,由各支部负责实施.每次党课以集中学习为宜.一般应吸收入党积极分子一起听课.党课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围绕各个时期的形势和任务,党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党员状况和生产经营实际,生动地,有针对性地,形式多样地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和邓-小-平理论教育,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育等.党课教育要抓好三个环节:认真编写教材;落实好教员;组织好课后讨论.领导干部要亲自讲课.

五、"##三会一课"定期检查措施

1.各基层党组织每半年检查一次"##三会一课"情况.

2.党委每年对各级党组织的"##三会一课"情况检查一次.年终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开展三会一课制度 [篇3]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在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切实加强党员干警教育管理工作中,长安法院机关党委始终把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制度抓紧抓好,常抓不懈,做到了党支部建设有章可循、学习活动按制度落实的良性轨道,推进了院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会一课”制度在党建工作中收到良好效果。

一是明确“三会一课”制度有关要求。根据区直机关工委关于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要求,长安法院机关党委对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上好党课进行了详细的规范,明确会议及党课时间、内容、参加人员等,并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及时通报“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通过院机关党委刊物《党旗耀天平》及时表彰宣传推广在开展“三会一课”制度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使“三会一课”制度在党建工作中收到良好效果。

二是规范“三会一课”记录。为了规范“三会一课”记录,院机关党委专门设计定制了《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党组织会议记录本》、《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党组织学习记录本》下发到各党支部、党小组,要求各党支部,结合本支部学习实际,对“三会一课”记录格式进行规范,同时要求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必须记录会议的组织情况和会议的内容,即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者、出席者、缺席者、记录者、会议议题、与会者讨论发言要点及会议决议。党课记录除了记录党课组织情况、授课人员、授课内容、时间、地点外,要求参加学习人员做好学习笔记,并结合思想、学习、和工作(生活)实际撰写学习心得,使党课教育收到实实在在效果。

三是创新党课教育形式。长安法院机关党委及党支部在党课形式上打破常规,鼓励大胆创新。各党支部除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外,院机关党委结合形势和法院工作实际需要及时组织全院党员上党课。通过领导上党课、书记委员上党课、专家教授上党课及利用多媒体、数字化平台上党课等形式,尽可能使党课上得生动活泼,实用有效。【党员评先评优工作制度】

四是开展学习评比活动。要求党员充分利用各种学习资源,推动自己,加强学习,不断进步。要求党员学习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交流。并适时开展学习评比活动,表彰奖励在学习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

五是强化“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把“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和平时对各级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重视程度及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考评的重要依据。

坚持“三会一课” 保持党性纯洁

根据部务会统一安排,我带领调研组到挂点的东湖区彭家桥街道七里街社区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会上,有56年党龄的饶文保同志的几句感慨引发了大家的热议。他说:以前在企业,每周都固定时间开展支部活动,现在条件好了,支部活动却越来越少了。退休党员陶桃生接过饶老的话说:现在社区里退休老党员很多,平时在家没什么事,很想有个党员集体活动的机会,但社区党支部很难得才组织一次。

老同志的三言两语,让我感触颇多。为什么以前坚持得这么好的制度,现在却坚持得不好呢?大家普遍认为,现在“三会一课”的内容对基层党员缺乏吸引力。党内组织生活以党员为主体,党员到底需要什么?有的基层党组织没有深入调查,满足于集中开会、学文件、念报纸,理论上空对空,形式上虚对虚,没有抓住基层党员关注的重点。党员没积极性,再好的制度也坚持不下去。

怎样让“三会一课”这一“老传统”散发出“新活力”?我想,首先,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不仅要把坚持“三会一课”放在嘴上,更要体现在行动上。要经常性地下到基层支部参加民-主生活会,上党课,与党员谈心谈话,帮助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解决问题,拉近干群之间的距离。

其次,内容上要与时俱进。“三会一课”的内容只有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才更具吸引力。要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以基层党员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活动。在必要的政治学习的同时,要组织党员围绕支部所在单位中心工作和党建工作建言献策。特别是在社区一级,更要积极引导退休党员、下岗职工党员在社区建设中发挥作用,扶贫帮困,参与公益,增强党员责任感。要争取驻区单位支持,经常安排党员集体活动,增强党员归属感。

作为组织部门要强化对“三会一课”等党内基本制度实施的保障。在党建工作的考核中,改变以往那种查记录、看笔记的考核方式。更加注重倾听基层党员声音,通过民调、问卷等方式,以党员对所在党组织的满意度评价基层党建工作的成效。通过“老瓶装新酒”,让“三会一课”在新形势下成为保持党员党性纯洁的有效途径。

开展三会一课制度 [篇4]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

“三会”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大会制度

1、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3、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4、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5、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

1、会议时间: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

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3、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6)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会议要求:

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5、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6、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制度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

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注重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5、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四、党课制度

1、上课时间: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

2、党课内容:

(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3、党课要求:

(1)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负责。

(2)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3)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上级检查考核。

“三会一课”活动的主要内容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由社区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2、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措施;3、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方面的问题;4、研究关于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5、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6、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工作方面的问题。

二、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如果书记或副书记缺席,可以由支部委员主持。主要内容是: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3、讨论和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4、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5、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小组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1、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精神和党报、党刊及其他相关材料,学习学习先进党员的模范事迹等;2、汇报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分析本小组党员和群众思想状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3、研究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情况以及党员发展、转正情况;4、改选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候选人;5、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及党务方面的工作等。

四、党课

党课:每季度进行一次。主要内容是: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党的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教育。

开展三会一课制度 [篇5]

党的组织生活主要是指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大会和党课。按照党章要求,要切实坚持以下制度:

一、党员大会制度

1.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

3.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和处置不合格的党员;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4.党员大会的议题应事先通知党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对需要决议的事项,应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议。

二、党支部委员会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工作的支部委员会主持。

3.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讨论和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听取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织的工作汇报,分析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对党员的奖惩。

4.党支部委员会要发扬民-主,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对需要决议的事项,要经过广泛讨论形成决议,并做好记录。

三、党小组会制度

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

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

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研究落实措施;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的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违纪党员的处分;开展以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谈心活动。

4.党小组会重点是开好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是听取党员思想、作风和廉政勤政、学习、工作情况汇报;围绕一个时期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向组织表明自己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党小组会要专人做好记录。

四、党课制度

每季度上一次党课。由党支部成员或聘请人员讲课。内容根据上级党委、局党组部署和形势发展确定。

党员评先评优工作制度 第六篇_2016年度党员“先锋创绩”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拓展党员干部创先争优平台,以“三送”为契机,充分发挥全乡机关党员干部在思想上的导向作用、政治上的示范作用、服务上的带头作用,探索建立党员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乡机关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先锋创绩”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党员“先锋创绩”的实施细则,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

二、基本目标

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的党性意识、责任意识和先进性意识,提高服务群众和做群众工作的本领,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建设秀美XX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基本原则

建立党员“先锋创绩”制度,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面教育。注重激发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

培育、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积极营造“对照标准明方向,对照先进找差距”的氛围,充分调动党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既互相帮助、共同进步,又维护团结、增进和谐。

(二)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虚心向群众学习,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注重听取群众的评价,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三)坚持分类指导。依据党员所属领域特点,结合党员的年龄、文化和岗位差异,有针对性地设置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农村和社区等领域“先锋创绩”的项目、评分标准等,不搞一刀切。

(四)坚持注重实效。要把党员“先锋创绩”与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乡村“建两区创三绩”结合起来,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全镇推进的土地增减挂、清理整治、新农村建设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四、主要内容

党员“先锋创绩”制度是指采取分类管理的形式,将《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提出的新要求进行细化、量化,将党员在理想信念、责任意识、服务群众、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登记、定期公示、量化评分。量化评分体系主要由基本项目和加分项目两部分构成,基本项目主要是考核党员履行基本义务方面的现实表现情况;加分项目主要是考核党员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联系服务群众、发展本地经济、热心公益事业等方面的突出表现情况。

按照“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五个方面的要求,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中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主要内容,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党员“先锋创绩”的主要项目分别如下:

机关党员方面。以“发展提升年”、“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以及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等活动相结合,以机关党员的理论学习、业务素质、考勤纪律、工作成效、廉政建设等五个方面为“先锋创绩”的主要项目,对照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洁高效的机关党员队伍要求,查找问题、剖析自我,查清思想根源,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农村员方面。坚持以农村党员“五带头”,即带头执行政策、带头创业致富、带头服务群众、带头促进和谐、带头弘扬文明为主要项目,按照是否自觉宣传政策法规、自觉参与农村事务管理、自觉服务农民群众、自觉维护社会稳定、自觉弘扬社会文明为基本要求,进一步细化标准,确保工作实效。

五、方法步骤

党员“先锋创绩”工作按照“年初定承诺、半年一申报、年终一总评”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6个环节:

1、学习教育。总评前,各基层党组织要广泛深入地进行动员,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元,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大党章修正案,学习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有关重要论述,学习赣南苏区革命历史,对党员集中进行一次深刻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和党性党风教育,坚定“永远热爱党永远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凝心聚力共促振兴发展。

2、党员“述绩”。党员联系个人思想和岗位实际,对照年初的承诺和“先锋创绩”项目进行自查和自评,肯定成绩,查找不足,并按表格形式向所在党支部申报全年“先锋创绩”情况。年龄较大、行动不便的党员,可由党员本人口述,请人代填写。

3、群众“评绩”。党支部通过“党员述职、群众评议”的方式,组织群众代表对党员“先锋创绩”的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群众代表主要是与考评对象知情度、关联度比较高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般群众代表,其他有关工作服务对象。人数一般控制在20-50人。切实把对党员的评价权交给群众,将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定党员现实表现、工作业绩的重要标尺。

4、公示“亮绩”。党支部根据党员“述绩”和群众“评绩”的情况,将党员“先锋创绩”的实绩公示材料在单位网站或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布举报受理电话,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5、支部“定绩”。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采取党员互评、书记点评等方式,对每位党员的“先锋创绩”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并确定评分结果,存入党员日常管理档案。评分结果分四个格次,90分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良好”,60-69分为“一般”,59分以下为“后进”。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解剖自己,带头评议别人。

6、组织“用绩”。把评分结果作为年终民主评议党员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表现突出的党员进行表彰,对后进的党员,第一年批评教育,连续两年黄牌警告,连续三年定为不合格党员。定为不合格的党员予以劝退或除名。对后进党员要建立专门档案,纳入重点管理。

六、组织实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2016年是开展党员“先锋创绩”年终总评的第一年。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坚持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基层党组织年终考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和组织实施好党员“先锋创绩”年终总评工作,真正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对于联系不到或去向不明的党员,不予评定。

2、强化督查,总结经验。各基层党委要组织党务干部深入各支部进行督促指导,及时研究和解决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在考评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必须予以严肃处理;对走过场或放松标准,造成党员群众意见大、社会反映差的,责成其重新组织开展,并对有关责任者通报批评或作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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