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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40条工作交接

时间:2017-08-25   来源:人文百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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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40条工作交接(一):劳动合同中的辞退、离职问题

公司辞退员工的规定(暂行)

国泰行政【2013】03号

一、员工出现下列情况:(劳动合同法第39条)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伪造假证件、编造相关的工作经验等)、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符合以上条件的,公司可以无条件及时辞退员工,员工需要按照公司流程的要求办理交接工作,公司只需要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支付工资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出现以下情况:(劳动合同法第40条)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针对公司正式员工);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

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用人单位先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达成共识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2款)

(5)劳动合同到期后,员工在聘用期间不符合岗位考核标准、不能胜任工作、员工所属岗位撤销等情况,公司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

公司在辞退员工时,应按照员工实际出勤天数支付工资和相应的经济补偿,员工需要按照公司流程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

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的规定(暂行)

一、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申请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试用期员工离职需要提前3天提交离职申请,正式员工需要提前1个月提交离职申请。没有办理工作交接或者离职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扣除其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及相应岗位的岗位保证金(岗位保证金的标准:参见财务部门出台的部门经理以上领导岗位及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借款额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有权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第37条)

二、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在提高待遇的条件下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愿意续订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5款)

员工需要按照公司的流程,办理离职工作交接手续,公司只需要向该员工支付其实际出勤天数的工资即可。

公司员工离职流程

离职流程:

申请人提交辞职报告

行政部

征询离职原因

财务部门审核(有无欠款

物品清还(行政部) 工资结算(财务部)

一、员工离职

1、正式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提交辞职申请,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递交离职申请。(部门经理将员工的辞职申请书转交行政部)。

2、部门经理对预离职人员先进行离职面谈,然后由行政部经理与离职员工再进行离职面谈,员工确定离职的,需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后交与行政部门存档。

3、离职申请人填写的《员工离职申请表》,需要其他部门领导签字的,找相应的部门领导签字。

4、离职申请得到批复后,离职者本人需要由移交人、监交人、部门经理等相关领导办理离职工作交接手续,包括收回各类文件资料、电脑文件密码、办公室钥匙及办公桌钥匙、工服、名片、办公用品等属于公司的财物品等,并填写《离职人员工作交接表》交于行政部门存档。

5、行政部门将有总经理签字批准的《员工离职申请表》、《离职人员工作交接表》的复印件交财务处,原件存档保留。财

务部告知离职人员需扣除费用详情及发放工资时间与数目。

二、辞退员工

辞退员工同样需要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流程同上述离职员工(除所在部门经理面谈、行政部征询离职原因环节外)。

本规定由国泰行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执行。

附:1、《员工离职申请表》

2、《离职人员工作交接表》

安徽国泰房地产开发集团 2013年6月1日

劳动合同法第40条工作交接(一):劳动合同书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

乙方:

甲方: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电话:

乙方:

姓名:

性别: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邮编: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

(一) 本合同为 ____有固定期限____(请选择填写: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合同,具体有效期限按以下选项确定:

1, 有固定期限:有效期自 年 月 ____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自 年 月 ____日至 年 月 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下的,不约定试用期)

第二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一) 乙方工作地点为 。

(二) 乙方工作内容及工作职责以双方另行约定为准。乙方同意并确认:1)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服务标准,为甲方指定服务单位(即需求方,下同)提供专项事务服务。2)乙方与甲方指定服务单位不具有劳动关系。3)乙方应

当按照岗位职责和甲方的工作安排勤勉尽责地完成专项事务服务工作,接受甲方各项管理。

(三)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其工作表现和能力或经营需要而对其工作内容、工作岗位、劳动报酬、工作地点进行调整。

(四) 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服务标准完成专项事务服务工作,甲方有权及时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岗位进行调整或更换。乙方未被安排其它服务岗位期间,且甲乙双方劳动合同未解除或终止的,乙方在甲方待岗。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 乙方工作时间实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选择填写标准工时 / 不定时 /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 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三) 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四) 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甲方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安排乙方倒休或支付加班费,法律及相关规定可以不支付的除外。

(五) 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法定节假日和甲方专项事务外包服务人员的休假待遇。

第四条:劳动报酬

(一) 乙方工资为_____________,试用期期间工资为__________,或按双方另行约定的标准执行。

(二) 乙方同意并确认:

1, 甲方保证在乙方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月工资不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2, 乙方的劳动报酬中包含了法定应由甲方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包括但不限于独生子女费、托儿补助费、取暖费用等。上述费用甲方可不在工资单中另行罗列。

3,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乙方的病假工资为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4, 乙方在甲方待岗期间的工资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乙方未遵守甲方待岗规定的,不享受上述待遇。

(三) 发生下列情形的,甲方可以依据下列原因对劳动报酬进行调整:

1, 甲方依据乙方工作表现、工作能力调整乙方劳动报酬;

2, 甲方向需求方提供的岗位发生变化;

3, 甲方依据规章制度调整乙方劳动报酬;

4, 甲方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其他客观情况调整乙方劳动报酬。

第五条:社会保险

(一)甲方按照国家和政府相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二)乙方待岗期间,甲方按照相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但乙方未遵守本合同约定及待岗管理规定的,不享受上述待遇。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 乙方享受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按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甲方依照法律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二) 对于有职业危害的岗位,甲方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提供职业危害防护。

第七条:劳动合同变更

(一)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相关内容随之变更。

(二)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相关内容。

(三) 双方同意变更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变更情形出现时,本合同相应内容随之变更。

第八条:劳动合同解除

(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 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十三条与乙方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三) 甲方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与乙方解除本合同。

(四) 乙方辞职应提前30日(试用期内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应完成与甲方及甲方指定服务单位的工作交接,归还工作期间使用的财物、设备、文件等,履行与甲方及甲方指定服务单位约定的其他义务,否则,甲方可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包括社保转移、离职证明、支付经济补偿等)。

(五) 乙方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立即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书面注明解除理由。

(六) 乙方出现法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甲方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七) 以下情形乙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四)项提出解除合同:

1, 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或赔偿完毕的;

2, 乙方接受审查期间的;

3, 乙方与甲方签有的培训、保密、住房、贷款担保等协议中约定了服务期限,而服务期未满的。

(八) 乙方与甲方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必须及时到甲方办理档案关系的转移。否则,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在乙方最后工作日的10日后,将乙方的档案转移至乙方在员工登记表上记载的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乙方了解并同意,如乙方在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不能及时与甲方完成工作交接,即为乙方未办理完毕离职手续,甲方有权暂停办理档案关系的转移及其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甲方负有支付经济补偿义务的,有权暂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乙方了解并同意在停办期间甲方与乙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不负责乙方的工资及社会保险。

(九) 乙方违反以下保证责任或如实说明义务,构成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甲方可随时与其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补偿。

1, 乙方保证其与原用人单位已合法解除劳动关系。

2, 乙方应如实向甲方说明其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并保证本人所有信息、证明、资料等文件均属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 乙方保证其将及时向甲方递交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因迟延递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劳动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 本合同出现法定终止情形;

(二) 出现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第十条:劳动合同续订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续订。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并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按本合同

第一条第(二)项执行。

第十一条:经济补偿与赔偿

(一) 甲方与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 乙方必须履行与甲方的工作交接手续,交还甲方的财物,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支付经济补偿。

(三)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违反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另一方均有权依据有关规定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保密约定

乙方不得泄露甲方及甲方指定服务单位的商业秘密或利用该商业秘密获利。乙方违反保密约定给甲方或甲方指定服务单位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按照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一) 甲方其他权利义务

1. 甲方应当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2. 甲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

3. 甲方保证乙方享有法定的休息休假的权利。

4. 甲方应当尽其所能不断改善乙方的工作环境及劳动条件。

5. 甲方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员工手册》相关管理规定和犯有其它未列举错误的行为有权进行处理,处理的方式包括书面警告、解除劳动合同等。

6. 发生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立即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补偿。由于乙方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1) 违反劳动纪律受到一次书面警告后,再犯可受书面警告的错误的;【劳动合同法第40条工作交接】

(2) 违反与甲方或甲方指定服务单位签订的培训、保密等协议的;

(3) 拒绝甲方正常工作安排和工作调整的;

(4) 扰乱甲方或甲方指定服务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的;

(5) 乙方因行为不当而被行政拘留、劳教或触犯刑律免予刑事处分的;

(6) 员工待岗期间不服从新的工作安排两次以上的(含两次);

(7) 乙方犯有其他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行为的。

(二) 乙方其他权利义务

1. 乙方在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甲方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3. 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提出意见,要求甲方改正。

4. 乙方享有法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5. 乙方确认已知悉并详细阅读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6.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考勤制度,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岗位的,按旷工处理,累计旷工三天(含)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7.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定期汇报工作完成情况或提交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给甲方。

8.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佩戴甲方标识。确因工作需要佩戴甲方指定服务单位标识的,须经甲方同意。乙方佩戴甲方指定服务单位标识,仅限于工作需要,并不代表乙方与甲方指定服务单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

9. 乙方结束在甲方或甲方指定服务单位的工作时,应当做好交接工作,按照甲方及甲方指定服务单位的要求交清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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