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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工作方案

时间:2017-07-13   来源:人文百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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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工作方案(一):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的实施方案

邹政发〔2010〕 号

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任用制度,建立和健全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优化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的整体结构,经研究决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竞聘上岗,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原则,在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中推行竞聘上岗制,激发职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求真务实、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工作热情,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邹坞事业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群众公认,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5、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竞聘职位

镇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竞聘岗位分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管理人员岗位。

管理人员岗位13个:农业技术服务中心1个、水利水保服务中心0个、劳动保障服务中心2个、村镇建设服务中心2个、经管财务服务中心1个、计划生育服务中心3个、法律服务中心2个、科技文化服务中心2个。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共22个:农业技术服务中心5个(其中中级2个、初级3个)、水利水保服务中心2个(其中中级1个、初级1个)、劳动保障服务中心1个(初级)、村镇建设服务中心1个(初级)、经管财务服务中心2个(其中中级1个、初级1个)、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0个(其中中级3个、初级7个)、法律服务中心0个、科技文化服务中心1个(初级1个)。

四、竞聘条件

(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努力贡献的人选。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部门及镇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要求,善于把党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同本镇、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3)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有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4)正确行使职务权利,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以身作则、艰苦朴素,自觉遵守党纪国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本镇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5)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实践经验;有胜任竞争职位相匹配的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知识以及书面、口头表达能力;年度考核中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镇事业单位编制的工作人员。

五、竞聘程序

(1)宣传发动、公布职位阶段(8月17日—8月18日)。

镇党委、政府召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会进行宣传发动,统一思想,明确要求,附公布事业单位竞聘岗位职位(附件一)。

(2)报名(自荐)阶段(8月19日—8月21日)

凡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可以报名(自荐)。每个竞聘者限填报1个职位,同时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8月16日下午4时前各竞聘报名者将《报名(自荐)表》(附件二)交组织人事办公室。

(3)资格审查阶段(8月22日—8月24日)

报名(自荐)结束后,由组织人事办负责收集汇总,报镇竞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定,并公布参加竞聘人员名单及竞聘岗位。

(4)理论知识测试(8月25日)

采用笔试方式,由镇竞聘领导小组负责命题。

(5)民主测评(8月26日)

组织部分机关干部、事业单位人员和村(社区)支部书记代表参加测评会议,对参加竞聘人员进行民意测评。

(6)组织考察及综合评审阶段(8月27日)

个人加减分因素有:

1、表彰奖励: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5分,市级加3分,区级加2分,镇级加1分。个人提供并上报党委、政府表彰决定(文件或证书原件),表彰以最高奖励为加分因素,不累计加分。

2、职务级别:部门正职加5分,部门副职加3分,以镇党委、政府的任免文件认定。

3、工龄:10年以上的加5分,5年—10年加3分,5年以下加1分,由组织人事办依据个人档案认定。

4、学历:有学位的加5分,大学学历加3分,大专学历加2分,中专(高中)学历加1分,初中及以下学历不加分。个人提供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原始学历或后续学历不限)。

5、在职教育:参加近5年个人继续教育加分。凡2006—2010年度参加市人事局举办的公修科目培训的,以合格证记录的学分为加分依据。

6、在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工作、经济、环境保护等方面发生重大问题,受到省级、市、区、镇以上通报批评或处分的,分别减10、8、5、3分,以近5年内党委对个人处理文件依据。

综合得分=理论测试成绩×50%+民主测评成绩×10%+组织考察成绩×20%+个人加减分成绩×20%

结合测试情况、测评情况、干部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岗位的适应等情况初步形成聘任人选方案。

(7)党委讨论决定、公示、聘任阶段(8月28日—8月29日)

党委讨论决定:党委根据综合评审情况,集体讨论拟聘任人选。

任职公示:对拟聘任人选在机关及有关单位进行任前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工作方案(二):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篇一: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加强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进行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考察工作程序、加强民主监督,选准用好干部,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参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强化激励机制,努力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强局属事业单位全面建设,更加出色地完成国土资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更好的组织保证。

二、竞争岗位、任职条件及报名范围

(一)竞争岗位

1、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副支队长1职;

2、市征地拆迁办公室副主任2职;

3、市国土资源交易登记中心副主任2职;

4、市城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层正职(副处)2职。

(二)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具备任职所需的领导能力、工作经验和业务知识水平。

(3)大局意识强,坚持依法办事,作风正派。

(4)工作积极勤奋,实绩明显。

(5)廉洁自律,在群众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2、资格条件

(1)具有5年以上工龄;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从事所报名竞争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任正科级职务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被聘任满3年;

(4)年龄:50周岁以下(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竞争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岗位的,年龄45周岁以下;工龄、年龄、任现职时间计算截止20xx年3月31日);

(5)身体健康,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三)报名范围

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和市辖区、开发园区国土分局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

三、方法程序

(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经党委讨论确定后,通过一定的形式将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原则上只能报一个志愿,同时应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2、资格审查。由局组织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三)组织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以命题演讲、在规定的时间内自由发挥的形式进行面试。

2、面试小组。成员由局有关领导、组织人事处和驻局监察室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等7-9人组成。

3、面试实施。由面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工作,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通知本人。

(四)民主测评

1、民主测评的范围:市局机关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市局局属事业单位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和所在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分局报名人员的民主测评范围原则上参照市局,但人数较少(30人以下)的分局在分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

2、民主测评表分机关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分别填写的a、b表两种,根据报名人员身份设置权重比例(如报名人员是事业单位的,则所在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为40%;如报名人员是分局机关的,则分局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分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40%。)。

3、民主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并实行量化计分。

4、将民主测评结果通知本人。

面试和民主测评的分值分别占总分的60%和40%。

(五)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采用填写推荐票的方式、与民主测评同步进行,民主推荐范围与民主测评范围相同。民主推荐时由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将符合资格条件并报名的人员的基本情况提供给参加测评和推荐的人员。

(六)确定考察对象

由局党委根据面试、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结果等情况,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按1:3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考察对象名单。

(七)组织考察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岗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八)决定拟任人选

由局党委根据竞争者面试、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九)、直接选拔

因报名人数不足等原因形不成有效竞争又有合适人选的,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可以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拟任(聘)用人选。

(十)公示和任职

党委讨论决定的拟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任职手续。机关行政人员到事业单位任职的,同时办理公务员转事业编制人员手续;事业编制人员到参公事业单位任职的,办理调任公务员手续。

五、时间安排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从本实施方案公布之日开始,4月底前完成。

六、组织领导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进行。为加强领导,成立考察组工作领导小组,由柴利能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李承戍同志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局党委其他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成立考察组,由李承戍同志兼任考察组组长,考察组成员由局组织人事处、驻局监察室、有关县(市)国土局政工或纪检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具体实施考察工作。

七、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圆满完成,按照有关规定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搞事先内定人选,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实施方案;

(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事先泄露面试题、不得泄露考察和党委讨论情况;

(三)面试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考察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准隐瞒或歪曲事实真象;

(四)竞争人员应当端正态度、正确对待,不得有弄虚作假、搞拉票等违纪行为。

对竞争上岗中的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组织或者纪律处分,并酌情确定本次竞争上岗的结果是否有效。

篇二: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营市事业单位岗位竞聘上岗指导意见的通知》(东人社发〔20xx〕5号)和省、市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如下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事业单位社会职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建立与完善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符合事业单位特点、适应不同类型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

二、聘用原则

(一)按岗聘用、总量控制的原则。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为基础,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数量、类别、等级总量控制。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先入轨、后规范的原则。实现事业单位岗位的全面聘用,专业技术岗位暂按各层级的最低等级聘用。

(四)以人为本、积极稳妥的原则。事业单位要以人为本,深入细致地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推进岗位聘用工作,确保好事办好。

三、聘用范围和条件

(一)聘用范围

1、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

2、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况的,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实行竞聘上岗:

(1)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后首次聘任的 ;

(2)工作人员调出或退休等自然减员出现岗位空缺的;

(3)聘任期满,需要重新确定拟聘人员的;

(4)根据干部管理工作需要,定期进行轮岗交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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