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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分配方案

时间:2017-07-07   来源:读后感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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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分配方案(一):农村教师公租房分配方案及管理办法

枫香溪镇上坝小学教师公租房

分配方案及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公租房利用率,以利于工作为原则,确实解决全校教师住房困难,结合教职工工作需要,经研究制定以下分配方案:

一、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

(一)收费标准及办法

根据上级相关单位的公租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从本期开始对入住教师公租房的教师收取租金,具体收取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0.50元,每期按4个月收交共计52元(教师公租房单间建筑面积为26.6㎡)。收取办法:房租费每期按4个月收,在办理入住手续时一次性结清。

(二)管理办法

1、教师公租房属于学校公有财产,内部所有配置设施所有权归学校,使用权归入住者;

2、入住者必须爱护、保护公共财产,入住前学校保证设施完整,配置物品使用正常。交付给入住后,一切维护、使用均归入住者,若出现人为损坏、丢失等,由入住者负责维修或赔偿。

3、公租房使用归本校教职工,不能租赁或转借给他人居住,一经发现,学校将收回该房屋,取消使用权。

4、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标准主动付租金(租金须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方可入住),若不按规定时间交付,学校有权收回房屋。

5、若因自然灾害或房屋不能居住,由学校负责免费维修。

6、学校与入住教师每年签订一次合同,若入住教师因个人原因不再入住,提前书写退房申请,房租由学校收到申请后下月退还。

二、几点说明

1、因为暂时到校上班教师数小于房间数,所以对于分配直接实行认可制,即由女教师和有特殊情况的教师(身孕、带小孩、患病)先认

2、以后如因教师增加对于应当腾退而未按时腾退人员,除加倍收取租金外,学校将按影响整体工作给予师德方面考核。

枫香溪镇上坝小学

2015年3月2日

公租房分配方案(二):贵州省建设学校公租房分配方案

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公租房租房选房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11号)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筑府发【2011】32号)精神,为解决我校教职工异地工作来往不便的困难,同时为保障正常教学秩序及学生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并结合学校现有公租房房源不足的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租房项目概况

贵州省建设学校教师公租房项目于2014开始启动,总建设面28642.9平米,公租房住宅面积:16985.64平米。根据项目施工图设计,整栋楼为框架结构。房源建筑面积共有三种,分别为每套约45㎡、55㎡、60㎡。

二、租选对象

学校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含招考程序全部完成暂未下文的教职工)、进校时间排名靠前的外聘教职工(具体人数按公租房总套数减去在编在岗教职工和招考程序全部完成暂未下文的教职工已分配套数计算)。如夫妻双方都在学校任职,则最多只能分配一套公租房。

三、租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学校工会组织牵头,成立公租房租选领导小组,实行条件量化赋分,保证分房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四、租选方法

1.对学校全体教职工从四个方面进行量化评分,按照在编职工(含招考程序全部完成暂未下文的职工)、外聘职工的顺序选房,各类职工依照分数从高到低顺序选房,分值相同的抽签决定选房顺序。

2.如果进入分配名单的分配对象有主动放弃公租房,则从排名靠前的外聘教职工中进行递补。

3.前140名选房的分配对象,可选择1个车位的使用权,车位选取顺序与选房顺序相同。

五、租选方式

1.公租房租房单价按照招标清单计算造价为1400元/平米,将国家对学校304套公租房补贴总额456万元折算成毎平米金额减扣后,实际集资单价为1135元/平米。

2.参加租房的教职工学校将按租用金额5%的年利率给予补贴,集资补贴每年年底发放到个人账户。

3未参加租房的教职工,学校每年每人给予3000元住房补贴,住房补贴每年年底发放到个人账户。

六、量化评分方式

项 目

A.工龄分

B.校龄分 计 分 工龄分值:每年分值按1分计 校龄分值:每年分值按1分计

C.学历学位分 博士10分;硕士8分;本科6分;大专4分;高中、中专及以下2

D.职务职称分 职称系列:正高20分、副高15分;中级10分;助理级5分;其余

3分

职务系列:副厅级24分;正处级20分;副处级16分;正科级12

分;副科级8分;专业主任6分;普通教职工4分

E.附加分 工勤系列:高级技师15分;技师10分;高级工5分;其余3分 双职工按分数高的一方加另一方的1/5计算

1.总分=A+B+C+D+E。

2.A、B、C 、D栏只计最高分,E栏按双职工分数低的一方的1/5计入总分。

3. D分值,毎位教职工的分值为职称分加职务分之和。

4.工龄、校龄以人事部门认定的为准;学历计最高分,以学历或学位证书为准,无证书不计分;职称、职务以学校聘任(任命)为准。

七、租选程序

1.制定租房方案

通过广泛征求意见,经职代会讨论同意,由学校实施。

2.公示评估成绩

学校公租房集资分配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分配对象的各项评分成绩进行汇总,并统一造册,在学校公示栏上进行公示5至10天。

3.公开选房

(1)学校公租房租选领导小组主持召开选房会议,现场选房,由学校工会代表负责监督选房情况。

(2)报领导小组同意,教职工所分配的房屋,在双方协商同意时,可以相互对调。

4、签订租用合同

经学校公租房租选领导小组公示信息无异议,租房人全额缴纳租房款后,与学校签订租用合同。

八、管理使用

1.管理部门:学校资产管理处

2.管理方式:

(1)公租房各项设施的维修及水电气等初装费由学校负责,使用费用由住户教职工自理。

(2)由工会、资产管理处、公租房使用者联合组成物业管委会负责管理,。物业管理费暂定毎平方1元。

(3)禁止改建屋内任何结构,确因设施不合理需改建的必须报学校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学校同意擅自进行房屋改建的房主,学校将立即收回该房屋,并要求房主将房屋恢复原状,由房主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4)公租房仅限房主自己或配偶、父母、子女使用,禁止对外出租出借公租房的使用权,一经发现,学校将立即收回该房屋,并按出租出借的时间,每月收取市场租金价格的双倍违约金由职每月工资扣除。

(5)房主退休或因组织调动离开学校,可继续租住公租房但不再享受5%的年利率补贴;因个人原因调离学校或与学校解除劳动聘用关系,应立即将公租房归还学校,并履行相关手续。

(6)教职工将租用的公租房退还学校后, 学校即退回其缴纳的房屋租房款。

九、其它事项

1.公租房租选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

组 长:陈鸣、汤健

副组长:曾家谦、董平、王昌辉、张黔成、张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XXXXXX为成员。

2.说明

本实施方案由学校公租房租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贵州省建设学校

2014年10月8日

公租房分配方案(三):医院公租房管理分配细则

XXX中医院

职工公租房分配细则

——9641032

为解决我院部分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经上级部门批准,我院于XXX年XXX月底建成XXX套职工公租房。因公租房数量有限,为确保房屋能真正分配到急需的同志,规范管理与使用,经征求意见,并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租房项目概况

XXX中医医院职工公租房项目于XXXX年X月开始启动,总建设面积XXXXX㎡,根据项目施工图设计,整栋楼为框架砖混结构,共XXX套,每套XX㎡,套型为1室1厅1厨1卫1阳台。

二、成立公租房分配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院办,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公租房分配日常工作,XXX同志配合其工作。

三、申请条件

1、在医院工作的正式(含已签订合同的合同工)职工;

2、在城区内无自有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16㎡/人)规定标准;

3、根据工作特殊需要,经单位领导决定安排的。

四、办理程序

1、本人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由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租房分配对象;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向其说明理由。

3、分配领导小组审批;

4、分配住房,并签订《公租房合同》。

五、使用与退出(腾退)

1、申请人应当负责公租房及其配套设施的维修养护,确保公租房的正常使用,包括结构、室内设施、设备、物业服务、水、电、燃气、供热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2、不得改变公租房的住房性质、用途及其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

3、不得擅自装修公租住房。确需装修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领导同意。

4、不影响左邻右舍,注重卫生,注意防火、防盗;

5、腾退公租房时,应将室内打扫干净。

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将强行退回公租房:

(1)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公租房的;

(2)改变公租住房用途的;

(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公租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4)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6)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租房的;

(7)不按时缴纳水、电等费用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租房:

(1)住房时间满。该公租房为医院周转房,不得长期占住,一般公租房的使用期限为X年

(2)提出续住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住条件的;

(3)居住期间,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租房配住条件的;

七、本办法自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公租房分配方案(四):教师公租房配租方案和管理办法

××中心校公租房配租方案和管理办法

(2015年4月15日教代会讨论通过)

第一条 学校成立教师公租房管理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教师公租房管理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党、政、工、教师代表为学校教师公租房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学校教师公租房管理领导小组要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师公租房分配方案和管理使用实施细则。要对教师公租房分配方案和管理使用实施细则进行讨论、决策,经教代会通过后实施。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合理分配、管理、使用教师公租房。

第二条 租赁学校公租房条件

(一)到校轮岗、支教的外校教师。

(二)本校在编在岗且在学区内无住房的教师。

第三条 租赁教师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 学校教师公租房属国有资产,只限本校教职工本人居住使用,不得继承、转让、不得转租或变相转租,不得借与他人居住。学校应与入住教师签订租房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租房分配方案】

(二)学校教师公租房是国有资产应按上级有关规定收取租金。所收取的租金应及时足额上级教师公租房租金管理账户。

(三)入住教师应按时缴纳居住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严禁违章用电、用水等;保持室内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

(四)学校公租房原则上不得装饰装修,若要简单装饰装修,不得破坏其房屋结构,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住房者自己承担,在退还住房时,学校不予任何补偿;若要拆除其装饰装修,必须恢复其住房原貌。不得损坏房屋设施设备。严禁违章搭建。

(五)不得在教师公租房中从事违背社会公德、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他人合法利益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活动;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入住对象应当退还教师公租房:

(一)租用期满未续租的;

(二)本人或配偶已在学校所在地取得住房的;

(三)房屋无故闲置三个月以上的;

(四)与学校解除聘用关系的;

(五)经确认,已不符合租赁教师公租房条件的;

(六)已办理调离、退休、退职手续或死亡的;

(七)有关规定确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符合退房条件,应当退房又拒不退房者,由学校按照协议约定处理。

第六条 申请租赁教师公租房的教职工应如实上报申请材料。若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租赁教师公租房资格;已租赁的,学校应终止合同并追究申请人的责任。【公租房分配方案】

第七条 有关工作人员在教师公租房分配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县××学区中心学校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公租房分配方案(五):2016中小学教师德能勤绩考评实施方案模板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全面科学的评价教师的教学行为,鼓励教师积极进取,开拓创新,聚精会神抓教学,放开手脚抓质量,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稳步向前,全面提高育人质量。

二、考评原则:

1、全面性原则:改革单纯以分数评价教师的做法,根据德、能、勤、绩四方面全面评价教师工作。

2、激励性原则:充分肯定每位教师的成绩,同时诚恳指出其不足,使其树立信心,激起工作的主动性和热情。

3、灵活性原则:评价虽有规定分数,但在实际工作时,采取“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方式。鼓励教师积极投入教学教改中。

4、公平性原则:教职工人人平等,全体教师同等对待,依据方案客观准确评价。

三、考评对象:学校全体教干教师。

四、考评内容:

教师考评办法

对学校教师进行德、能、勤、绩综合考核。考核总分500分,即:考德:60分,考勤:60分,考能:180分,考绩:200分。具体考评内容和分数标准如下:

一、考德(60分)

按照鲁村镇《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组织考核,学校教师根据考核得分确定等次。原则上“优秀”控制在学校教师数的30%以内,“不合格”控制在5%以内,优秀60分,合格45分。

二、考勤(60分)

1、满勤60分,病假每天扣1.2分;事假每天扣1.8分;旷工每天扣3分;旷课一节扣1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

2、市、县、镇统一组织的活动,如政治、业务学习、集体备课、各种会议及有关人员参加的大会,无故不到一次扣3分,不按规定时间,迟到或早退扣1分,请假扣2分。

说明:1、规定时间内的婚、丧假,生育假、函授、自学考试,各种进修不扣分,但超出按旷工对待。2、每学期病假达1个月,事假达15天以上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优秀。3、考勤分以教师所得实际分值计入总分。

三、考能(180分)

(一)工作量(12分)

1、小学校长兼任主课,每周上课时数达到4-8节,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得12分。不兼任主课扣2分,不兼课扣12分,少兼课一节扣1分,少听一节或有听但无完整听课笔记及评价记录,一次扣1分。

2、小学副校长兼任主课,中学副校长兼课,每周兼课达年段同学科教师的1/2,每学期听课40节得12分;小学副校长不兼任主课扣2分,不兼课扣12分,少兼课一节扣1分,少听一节或有听但无完整听课笔记及评价记录,一次扣1分。

3、教导主任及学校中层领导每周兼课达年段同学科的2/3,每学期听课40节得12分,少兼一节扣2分,少听一节或有听但无完整听课笔记及评价记录,一次扣1分。

4、专任教师任课数达所在教学点平均课时,每学期听课20节得12分,少兼课一节扣1分,少听一节或有听但无完整听课笔记及记录,一次扣0.5分。

5、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学校安排的临时工作(如代课、组织活动、社会兼职等),每次扣3分。

6、专任教师授课时数超过所在教学点的平均值,每超一节加0.5分。

7、专任教师所任班级以40人为标准班,每超一人加课时量0.2分,每减一人扣课时量0.2分。

(二)备课编写教案情况。(30分)

1、每学期初能认真制定学科教学计划,学期末按时完成教学工作总结得5分,缺一项不得分。

2、备课认真,教案编写符合要求,实用性强得25分;教案编写没有分课时或过简或抄袭不得分,使用微机备课,只是复制、改动少的;一课时扣0.5分,课时数按县教研室要求,少一课时扣1分。

(三)作业批改情况。(20分)

作业能按大纲及教材要求布置。作业必须量适中,次数达到要求,批改认真、及时、正确、有纠正。不规范,或批改不及时,或没有纠错,一项扣0.5分(作文批改要有眉批和总批)。次数达不到要求,一次扣1分。作业设计或批改,有改革或创新加4分。

小学科教师作业批改每学期达20次以上(每周每班只有一个课时的学科作业达10次以上,体育教师有学科规定的项目测验成绩及“达标”情况的原始数据),少批一次(体育测验项目少一项)扣0.5分。

(四)授课情况。(12分)

1、按时上下课,举止文明,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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