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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性绩效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淮人社发【2011】370号《关于印发**市市级直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充分体现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公园管理水平,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立考核小组
组 长:
成 员:
二、考核机制
绩效考核实行考核评议相结合,每季度考核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约60%,年终根据季度考核情况兑现剩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结果出台后公示3个工作日,有异议者可在此期间向考核领导小组反映。
1、班内考核:班长对班内员工当班工作完成情况、纪律遵守情况、上级考核情况、安全生产情况、请假情况等进行考核并每月打分,另外每季度由班组内部进行民主评议,对每个职工打分。以上两项分别占80%、20%,得出职工每季度最终得分。
2、园区对班组进行考核:依据各班工作完成、上级考核情况及纪律遵守情况等各班进行考核打分。
3、对班长考核:每季度班长参加班内民主评议占10%,领导班子考核占10%,其余(班组考核成绩等)占80%。
4、考核领导小组对其他管理人员考核:根据其日常工作完成情况、纪律遵守情况、出勤情况、安全生产等,结合评议,进行考核打分。
三、各类考核细则
(一)劳动纪律方面考核标准
1、职工工作有迟到、早退10分钟之内的每次扣0.5分,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不超过30分钟的扣1分,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的扣2分;中途离岗未请假超过10分钟的扣1分(月请假不超过2次),超过30分钟视同旷工半天;旷工半天扣2分,旷工一天扣4分。
月事假累计1-2天的,每天扣1分;累计3-5天的,每天扣2分;累计超过5天的,媒体扣3分。
月病假1-2天的,每天扣0.5分;累计3-5天的,每天扣1分;月病假累计5天以上的,每天扣2分。
全年事假超过20天、或事假累计10天同时旷工累计超过2天的、或旷工超过3天的、或全年病假超过40天,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不得评为先进,不参加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探亲假、公休假、产假、婚假、丧假一律按上级文件执行。
2、工作期间,不得串岗、离岗、干私活、闲聊,发现一次扣0.5分。
3.工作日中午饮酒的,发现一次扣1分。造成闹事、损坏财物、人员伤害的每次扣5分。
4、上班期间骂人,试后果一次扣2-5分。搬弄是非,每次扣2-5分
5、不服从领导一次扣3-5分。当天工作没有按时完成的,按未完成情况一次扣1-3分。
6、未经同意,没办理请假手续,擅自调休、替工的每次扣2分。7、
7、开会、学习、集体活动同正常上班考勤,不得迟到、早退。期间手机保持静音或关机,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讲话,有违反者每项扣1-2分
8、越级上访、集体上访一次季度考核、年终考核分别扣5分,所在班组扣2分,当年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所在班组不得评为先进班组,带头、指示他人上访的,季度考核、年终考核分别扣5分,所在班组扣2分,当年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所在班组不得被评为先进班组。
9、在上班期间听任损害单位财物、公园设施,视损坏情况和岗位职责每次扣1-5分;上班期间与游客争吵每次扣1-2分。
(二)园景园容、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标准
1、树木、平篱、地被、球类等修剪不规范,发现一处扣0.5分。未及时清理枯死枝,对大树适度修剪破坏树形的每处扣相关人员0.5分。
2、草坪有明显杂草,每处扣0.2-1分;未及时修剪,每10平方米扣0.5分;修剪未到边角的或有夹缝,每处扣0.2分;碎草未及时清走,每处扣0.2-1分;病虫害防治不及时(出现明显病虫害症状),每10平方米扣0.5分;未按要求施肥,每10平方米扣0.5分;未及时浇水,花草、苗木出现干旱现象,每10平方米扣0.5分。
3、苗木未及时清理萌蘖、藤物,每株扣0.2分;未及时按要求修剪内膛枝、下垂枝、病虫枝等,每株扣0.2分;未及时清除枯枝枯叶,每株扣0.5分;干径12CM以下倾斜树木未及时扶正(发现后15天内)每株扣0.5分;未按要求涂白,每株扣0.1分;树木出现明显病虫灾害,每株扣0.5分;抹芽不及时,每株扣0.1分。
4、道路、广场上发现烟头、果皮、纸屑、断枝等每50m2超过一个时,每处扣0.5-1分;发现砖子、石子等较细碎垃圾,每50m2超过1个时,每处扣0.5-1分。
5、动态保洁未及时保洁,草坪、花坛、绿地内碎石、纸屑、各种废弃物等,每50m2超过1个时,每处扣0.3分。园内折断枝修剪后残枝落叶未及时清扫,每处扣0.5分。
6、垃圾没有及时清扫、清运,每处扣0.5-1分;超过下班时间没有及时清理、清运,每处扣1-2分;垃圾筒(箱)内没有做到及时清理,而且占据垃圾筒(箱)内胆体积60%以上的,每处扣0.2-0.5分,日产垃圾当天没有及时清运的,每日扣1-2分。
7、水面漂浮物没有及时清理,每处扣0.5-1分;水生植物(含水花生、蒲、柴等)未及时打捞扣1-2分;水面漂浮的水生植物未及时打捞扣0.5-2分。
8、垃圾筒(箱)外观不清洁,每处扣0.2分;垃圾筒有歪斜、损坏或随意移动现象,每处扣0.5-1分。
各种标识牌、指示牌(含安全告示、提示、警示牌)有明显灰尘的,每处扣0.2分;有张贴刻画而未及时清除的,每处扣0.2分;有明显垃圾、杂物、尘土等每处扣0.5分。 坐凳(椅)等有明显灰尘的,每处扣0.2分;有被刻画而未及时请理的,每处扣0.5分。 桥栏杆、亭、廊、木栈道栏杆等处有明显积尘,每处扣0.5分;明显蜘蛛网、或被涂鸦而未及时清理的,每处扣0.5分。
9、厕所内设施、标识不清洁卫生,每处扣0.2-0.5分;有明显锈蚀、歪斜、破损等现象的,每处扣0.2-0.5分,厕所内外有张贴、刻画现象的,每处扣0.5-1分。厕所内有明显异味、污渍,每处扣0.5-1分,厕所内有外溢或粪便堆积的,每处扣1-2分。未定期用盐酸重刷,每次扣0.5-1分,厕所内外有明显蝇蛆、蜘蛛网、蚊虫等,每处每项(座)扣0.5-1分。
10、雪后3小时以后,道路广场上有明显积雪,或雨后3小时积土和较大面积的积水(超过1个m2),则视具体情况,每处扣0.5-1分。
11、被市城管委、园林局、园部检查扣分的,被媒体曝光的扣班组同等分值或扣当事人2倍分值相关人员。
12、在园内燃烧垃圾,发现一次扣4分,所在班组扣2分。
13、本大项扣分对班组和当事人同时实行扣分。
(三)绿地养护考核标准
1、参照城管委、园林局检查扣分
2、园区进行检查,扣分标准见前款(二)园景园容、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标准。
(四)安保考核标准
1、上岗期间必须统一着装,发现一次着装不齐扣0.5分。
2、文明管理,不讲脏话粗话,不与游人争吵,发现一次扣1分。
3、没有在制定岗位域巡查的,发现一次扣1分。
4、积极服从公园管理人员的管理,应急事件必须随叫随到,违反一次扣2分
5、做好交接班记录,详细准确,发现记录不正确的一次扣0.5分。
6、禁止车辆进入景区(公布号码车辆、残幼车除外)发现一次扣1分。
7、禁止游客携带宠物、弹弓、枪支入园,发现一次扣1分。
8、禁止游客在公园内的绿地、广场、道路踢球、轮滑、骑车等,发现未管,一次扣0.5分。
9、未经允许,不得在公园内摆摊设点张挂广告宣传品等,发现一次扣1分。【奖励性绩效有哪些】
10、值班室管理有序,卫生整洁。巡逻小组确保24小时监管。发现一次未到位,扣1分。
11、发生践绿、攀枝摘花、摇晃树木等行为而未及时处理的,每次扣0.5分;景区内设施、树木、地被、果品受到明显损坏或偷盗,发现一次扣1-5分。
12、本大项扣分对班组和当事人同时执行。
(五)安全生产考核标准
1、使用农药未穿戴防护用品,违反规定要求每次扣相关人员1分
2、车辆、机械使用管理,操作不当造成损坏和人身伤害的每次5分
3、高空作业,大树修剪,无保护措施,违规作业的。发现一次扣相关人员2分。
4、违规操作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当年不得评为先进个人,所在班组不得评为先进班组。
5、本大项扣分对班组和当事人同时执行。
(六)对班组长及以上人员考核标准
1、劳动纪律同前述劳动纪律标准;
2、班长业绩得分为班组考核得分;
3、分管范围内有越级上访、集体上访,每次在季度及年终分别扣2分;
4、班内发生工伤。安全事故每次扣班长及分管领导2分;
5、工作日记、计划小结未及时完成每次扣1分,单位布置工作未及时落实,每次扣1-2分;
6、考核组成员考核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发现一次扣2分。
米脂二中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2014.1——2014.12)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米脂县教育系统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试行)》,经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讨论,特制订《米脂二中奖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草案)》,具体内容如下:
二、考核对象
全校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学校正式在岗工作人员。
三、考核分配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
4.体现人文关怀,不搞平均主义。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上学期、下学期两次考核造册发放。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奖励性绩效有哪些】
(一)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35分、教育教学过程25分、教育教学教研成果30分。
1、考勤(1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事假1天扣0.5分;2天扣1分,半天不扣分。超过2天的每天扣1分;旷工1天扣5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请假期间的工作,自行调好。大病住院满一个月的,凭病历、发票,只扣当月绩效工资;超过一个月的,按照实际天数扣除绩效工资。学校对当月出满勤者,奖励30元人民币。学校实行坐班制,(普通普通教职工坐班、上课每周必须累计达12节;每半天必须至少坐班1节。每周除有教师例会的周五以外,允许半天不坐班,这期间的工作自行安排好,不扣除当月满勤奖。) 行政、后勤人员坐班每周必须累计达25节,每半天必须至少坐班1节。教职工上班期间每缺1节坐班,扣考核分0.2分,每无故缺一次会议(学习、培训),扣1分,上课期间,迟到、早退、中途离岗每次各扣0.5分。
以下假期自己调好课后,不扣除绩效工资:
计生假一周;直系亲属病故,给丧假1周,祖父母、外祖父母病故,给丧假1天;婚、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学校考勤记载。
以下情况学校以工会名义予以慰问:
(1)教职工患重、特大病的,酌情慰问;
(2)直系亲属、祖父母、岳父母亡故的;
其他情况,按照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2、工作量(35分)。
学校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
(1)班主任工作量:按每周折合5分。学校按每学期平均每班月津贴100元在总盘子里提取,不足的部分,学校补充;超出部分不限。根据原有班主任考核方案考核分配。
(2)内设机构每周工作量:
行政人员:副校长0.7、教导主任0.6、其他行政人员0.5分;
教辅人员:出纳0.5;教务员0.4;图书管理0.6;信件收发0.2;理实验员0.25;体育保管员0.2;会议室、多媒体教室管理维护0.4;摄像及宣传报道0.2;领操0.15。
后勤人员:门卫及其他相关人员
(3)高龄教师照顾(以学年初开始):
男教师年满50---54周岁,女教师年满45—49岁,以2/3标准工作量为满工作量。
男教师年满55---59周岁,女教师年满50—54岁,以1/2标准工作量为满工作量。
学校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参与考核的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35分
3、教育教学过程(25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
(1)备课:要求提前备课,备教一致,每缺一节,扣0.2分
(2)上课:要求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依法执教,违规教学一次,扣0.5分;
(3)作业:按照原作业量次执行,完成总量的90%不扣分;缺一次,扣0.2分;
(4)考试:按时完成月考、抽考的制卷、阅卷、统计工作,每缺一次,扣0.5分;
(5)教研:积极参加公开课、听评课、集中学习等研训活动,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小结、校本研训等材料,每缺一项扣0.5分,迟交扣0.2分。
(6)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的考核:由部门负责人根据职责附分,再由部门负责人和学校考核组分别打分(行政人员由校长和考核组分别打分),各占50%。
4、教育教学教研成果( 30分 )。
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
计算方法:学科考试的成绩除以全县农村中学在该科的平均成绩乘以20,就是效果得分,多学科按照原来考核标准折合计算。
非统考学科(音、体、美、信息等)的教师和非专任教师(行政、后勤人员)的教育教学实绩考核,按照统考学科教师的考核平均成绩执行。
奖励:
1.学校对每学期教育教学考核成绩(含教研加分的0.2)前10名的教师予以奖励。取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
2.教研方面:参加优质课评比、各级论文等各项教研选活动获县一等奖加1分,县二、三等奖加0.5分;获市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分;获省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被评为先进教研组、课题通过验收,全组按照上面标准奖励。
3.其他奖励(训练、辅导、节日加班、征文、通讯稿件等按照原来规定执行)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本学期未在本校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以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2个工作日的;
(2)经教育局批准脱产学习的;
(3)停发工资的;
(4)借调在教育系统以外的;
(5)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6)参照退休教师标准,未到退休年龄提前离岗的。
(7)本单位在编但不在本单位仍从事教学工作的:
在私立学校任职的,不予发放;借调到公办学校的,按照我校教师考核的最低标准的一半发放。
(四)年度考核
学校把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成绩作为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成绩,按照以上考核成绩,根据指标,由高分到低分评选年度考核优秀的教师。
六、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
南坝中学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案修订说明
一、修订原则及目的
1、量质并重,多劳多酬,优质优酬。目的是:拉开绩效差距,杜绝“大锅饭”现象,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考核的根本作用,调动一线教师的积极性。
2、分类考核,照顾特殊,顾全大局。目的是:化解类别矛盾,避免“一刀切”现象,充分发挥学校职能处室的管理作用,调动管理和服务人员的积极性。(“特殊”指工勤人员、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在编、从事特殊工作人员和部分老职工。因工作性质不同、人数较少,需特殊处理。)
3、师德为重,“红线标准”,“一票否决”。学校全体教职员工都应将师德置于工作首位,作为学校育人工作的前提条件。因此,不能单独按等级考核,只能统一按“一票否决”制度作为参加绩效考核的准入资格条件。凡在师德方面出现问题,一律取消参加绩效考核的资格。具体认定,由行政会议集体提出议案,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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