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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捐赠法和商业贿赂

时间:2017-06-03   来源:读后感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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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捐赠法和商业贿赂(一):2016廉洁购销承诺书

廉洁购销承诺书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治理商业贿赂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按照《均安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纠风工作实施方案》,现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廉洁承诺书如下:

一、购销双方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执行上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和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的原则,深化源头治理。双方应严格执行医疗设备、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投标制度,严格执行相关的各项管理规定。

二、供方(厂商、经销商)不得派代表到我院以借名科研费、开发费、宣传费、推销费等形式推销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等产品,对我院领导、设备科主任、药剂科主任和医务人员发放回扣等商业贿赂不正当行为的,一经发现,中止购销合同和其他一切业务。

三、供方(厂商、经销商)不得派代表到我院临床科室进行新药、新耗材、新设备、新试剂申请公关奖励,开方使用回扣促销,或以不正当交易手段诱导临床医生用其所提供的药品、医疗设备、医疗耗材等。一经发现,中止购销合同和其他一切业务。

四、我院领导、设备科、药剂科有关人员以及临床医务人员不得借新设备、新药品、新医用耗材引进之机收受经销商(厂商)的回扣、物品或索贿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我院各科室医务人员不得替经销商(厂家)代表非法统计销售药品、耗材数量等,一经发现按商业贿赂行为严肃处理。我院对出 1

现药品、医用耗材等销售异常的,查实后将停止购进该种产品。

六、购销双方应共同承诺坚决不行贿、不受贿,做到廉洁自律。如发现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处理,同时上报区卫计局纪检科,供销公司及其法人代表一律加入“黑名单”,在卫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在“黑名单”上公布的经营公司(或生产厂家),五年内不得在我院经销产品,我院五年内一律不得购买其产品。

七、本承诺书一式两份,购销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即日起生效。

购方单位(盖章): 供方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廉政承诺书范例

政府采购必须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为了确保采购行为的规范与廉洁,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根据《常州市政府采购廉政准入规定(试行)》,本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时,自愿遵守以下廉政责任承诺条款。

1、从事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除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业务的资质,符合投标要求的条件之外,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廉政准入有关规定。

2、单位和个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愿承担在一定时期内丧失相应资格。

(1)单位或个人行贿数额在0.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半年到一年丧失进入本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2)单位或个人行贿数额在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一至二年丧失进入本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3)单位或个人行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二至三年丧失进入本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4)单位或个人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永远丧失进入本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

自愿承担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追究的以下行政责任:一是处以采购金额5-10‰的罚款。二是对实施非法行为而产生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情节严重的,由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行贿5000元以下的,对该供应商作不良记录一次,一年内连续发生二次不良记录,对照以上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3、本《承诺书》由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保存归档,供应商盖章生效。

供应商:

日期

采购廉洁自律承诺书

1 目的

1.1 为规范公司采购人员行为,实现很好的采购质量、合理的市场价格,确保物资采购工作始终保持廉洁高效、准确及时、服务周到、行为规范的良好状态,树立公司及采购人员良好的公众形象,促进采购业务健康有序进行,在严格执行公司相关规定的同时,结合采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1.2 规范公司采购业务的良好风纪,预防违规和杜绝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公司利益,做到物资采购健康有序进行。

2 范围

2.1 公司物资采购部管理人员和采购的业务人员。

3 职责

3.1 采购部采购业务人员对自身的廉洁自律负责。

3.2 采购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采购业务人员的廉洁自律进行监督管理。

3.3 财务部/采购主管负责对采购人员的廉洁自律实施监督管理。

3.4 公司全体员工对采购人员廉洁自律实施监督职能。

4 内容

4.1 禁止行为规范

4.1.1 禁止参加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的宴请和娱乐等消费活动。

4.1.2 禁止向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索取各种礼品、现金、有价证券、中介费、好处费和供应商的各种福利待遇。

4.1.3 禁止接受供应商和潜在供应商给予的回扣等。

4.1.4 禁止在供方单位和当事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4.1.5 禁止向供应商提出与业务工作无关的要求。

4.1.6 禁止在开标前泄露招标相关信息和采购过程中需保密的事项。

4.1.7 禁止利用职权向供应商压价购买私用商品和赊欠货款。

4.1.8 禁止截留、挪用、私分和擅自处理采购资金。

4.1.9 禁止利用职权向供应商借钱和无偿占用其财物。

4.1.10 禁止私自经商,禁止业务员与其直系亲属有采购关系,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在供应商单位入股分红。

4.1.11 禁止与供应商恶意串通牟取不正当利益。

4.1.12 禁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采购行为。

4.2 罚则

4.2.1 违反本责任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给予辞退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按规定负担全部赔偿责任。

承诺人: 身份证: 日 期:

销售人员廉洁从业承诺书

我作为******公司的销售人员,为了做到廉洁从业,郑重承诺如下:

1.不以任何方式泄露、透漏公司客户、管理、产品、技术、销售等商业秘密。

2.在公司产品调价信息未执行前,不以任何明示、暗示等方式向客户或他人透漏。

3.不利用公司产品销售差价与亲属、朋友及其开办的公司发生业务,不损害公司利益。【2016年新捐赠法和商业贿赂】

4.不贪污、侵占公司财产,不将公-款私存。

5.不以公司名义挂账、赊欠。不从客户处以任何理由借款、借物。

6.不以任何形式搞虚假报销,套取出差费。

7.不虚报、谎报、挪用业务费。

8.不接受客户的现金、物品、有价证券或高规格(500元以上)接待。

9.不将公司赠送客户的物品或客户赠送公司的物品占为己有。

10.不以招待客户为借口,利用公-款吃喝。接待客户不铺张浪费。

11.不介入客户与公司购销业务无关的活动。

12.不从事其他兼职工作,不推销本公司经营范围以外的产品。

如发现违反上述任何一条承诺,自愿接受公司的处罚。公司有权追回本人

在任职期间,因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违反第7条按发生金额的10倍给予处罚。

违反承诺情节轻微给予经济处罚,并如数赔偿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情节

严重者开除处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如数赔偿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承诺人:

日 期:

医药购销廉洁承诺书

根据淳安县中医院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杜绝医药耗材购销中的“回扣”和“提成”等不正之风,积极配合贵院做好医疗服务工作,维护本企业的信誉和形象,特作如下承诺:

【2016年新捐赠法和商业贿赂】

一、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生产和经营企业的营销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有违纪违规行为。

二、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生产和经营企业要严把供应质量关,确保所供应的药品和器械的质量,按采购合同要求供货。

三、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生产和经营企业及其营销人员不得以回扣,提成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促销;不得以旅游、考察、宴请等各种名义和形式进行促销;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医院工作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劵和其他物品等,或给予其他不正当利益。

四、医药耗材销售人员,不得进入医院有关科室及诊疗场所向医师、药械人员、部门及领导推销产品;不向医院工作人员查询药品耗材的进、销、存量和使用情况;不以任何形式和方式统计处方。

五、需要举行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的宣传,学术讲座、会议、外出学习和参观等活动时,必须报医院纪检、医务科备案,由分管院长和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不得私自邀请医院职工参加上述活动。

六、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供应方给医疗机构的捐赠,保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捐赠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必须积极配合医院对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购销中有无商业贿赂的调查。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我们愿意接受停药、取消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数据库等处理,直至停止业务往来,以及执法执纪部门的其他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存医院纪检部门,一份存经营单位。

公司名称:(盖章)

联系电话:

经销企业承诺代表(签名):

日期:

2016年新捐赠法和商业贿赂(二):2016企业廉洁自律承诺书

企业廉洁自律承诺书

主合同名称[x2](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合同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鉴于:

为有效避免甲乙双方在上述合同(项目)履行过程中的腐-败现象,抵制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郑重签署如下廉洁诚信承诺书:

第一条 有关关联交易的约定

乙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是否与甲方有关联人员做出声明,无关联人员的应签订《无关联人员认证声明书》(声明文本详见附件);有关联人员的,甲方有权对交易行为另行审核,并要求乙方对交易的公平性、合法合理性出具保证。

第二条 甲乙双方应遵守以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遵守相关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甲乙双方的经济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得损害国家及甲乙双方的利益。

(三)甲乙双方应对业务人员进行廉洁从业教育,使其诚信守法,行为规范。

第三条 甲乙双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约束本方业务人员,不得发生以下行为:

(一)甲方业务人员不得参加乙方业务人员安排的可能对公正履行职责有影响的活动,不得收受乙方以任何形式馈赠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2016年新捐赠法和商业贿赂】

(二)甲方业务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三)甲方业务人员不得要求乙方为其配偶、子女安排工作以及为其提供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四)乙方及其业务人员不得向甲方业务人员馈赠或提供本条前三项所指的内容。

第四条 乙方如发现对方业务人员违反本承诺书第三条各项规定的,应及时告知合同相对方,并及时向本承诺书指定的监督部门举报。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乙方业务人员及其委托人发生本承诺书第三条各项所指行为的,均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业务人员违反本承诺书规定,经认定违约事实的,由甲方监督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乙方及其业务人员违反本承诺书规定,经认定违约事实的,由乙方监督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及时将处理结果抄送甲方监督部门。同时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决定暂时停止或长期中止与乙方所有经济业务的合作。

(三)甲乙方及其业务人员如违反本承诺书规定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乙方经济(合作)业务关系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按本承诺书规定要求追究责任及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六条 有关监督部门的约定

甲乙方指定的监督部门对本承诺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布举报途径,受理有关违反本承诺书规定行为的举报;提出本承诺书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协商解决执行本协议的争议问题。

甲方指定由公司部门担任本承诺书执行情况的监督部门。监督举报地址:,邮编:;举报电话(传真):;举报邮箱:。

乙方指定由[x3]负责对本承诺书执行情况的监督。

本承诺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承诺书作为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协议,框架协议之必备附件,与合同(协议、框架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x4]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业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为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树立****处人的良好形象,特向处纪委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随地接受监督检查。

1、认真学习并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物资供应处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2、严格执行物资供应处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做好自己该做的事”,不让别人(特别是供应商)代替自己去做应该自己亲自做的事。

4、工作中不弄虚作假,按规定收集整理好各类基础资料,不做假帐或帐外账。

5、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便利条件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6、不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不到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7、不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娱乐活动,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

8、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性活动。

9、遵守社会公德,不参加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

承诺人工作单位:

承诺人签字:

文 章来

2016年廉洁自律承诺书

_________(本人)自愿承诺:

一、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及规定,确保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二、奉公守法,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三、不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私自索要钱财、通讯工具等。

四、不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礼金、礼品,安排娱乐等。

五、做到持证上岗、着装严整,严禁吃、拿、卡、要等行业不正之风发生。

六、严格执行“十不准”和 “六条禁令”规定。

七、严禁公路“三乱”行为,瞒案不报、徇私办案、或私自减免职权范围外的赔补偿款。

八、保证不发生有理投诉或新闻媒体曝光的责任事件。

以上八条,我保证在今后的工作中遵照执行,如有一款行为发生,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年 月 日

员工廉洁自律承诺书(样式)

为了确保公司项目建设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按照公司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项目建设的参与者,为端正工作作风,正确对待和行使公司赋予我的工作职责,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廉洁自律从业、遵守职业道德。提高自我约束力,从思想上和源头上杜绝违法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不以权谋私。决不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影响,违反规定干预和影响工程项目的建设。

我承诺:

一、充分发扬在工作中严以律己,对公司资源的使用以节约、适度为原则。在生活中培养节俭的好习惯,不给腐-败违规提供机会。

二、决不违反规定及程序推荐施工单位和供应商。遇有与本人有厉害关系的施工方或供应方,本人主动向公司申明并回避;

三、决不向他人泄露公司秘密,决不向他人泄露公司财务、采购等相关信息,坚决执行公司的保密制度;

四、决不收受施工单位或供货单位及利害关系方的礼金、礼品及有价证券等;决不接受上述单位安排的宴请、健身、旅游和高消费娱乐等;决不向上述单位索要和低价购买产品;决不使用和借用上述单位的钱、财;决不收受上述单位提供的赞助资金;决不在上述单位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决不要求、暗示和接受上述单位为本人装修(建)住房,像上述单位索要好处费,变相抬价索取回扣;决不向上述单位介绍或让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建设、采购合同有关的设备或材料购买、工程分包、劳务就业等经济活动。

五、充分发挥企业主人翁精神。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杜绝各类违规违纪以及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以上承诺接受公司广大员工及各参建单位的监督。如有违反以上内容,本人自愿接受公司制度处罚处理以及追究刑事责任权利。

承诺人工作单位:

承诺人职务:

承诺人:

年 月 日

施工企业廉洁自律承诺书

在本项目实施期间,坚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市场廉政及规定》等有关规定,严格贯彻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在关于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发对腐-败和发对不正当竞争的通知》和省纪委、监察厅、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工程中建立工程承包和工程廉政“双轨制”机制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精神,我公司及所属相关人员廉洁自律、拒绝商业贿赂。

承诺企业(盖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二o一三 年 三 月 十八 日

2016年新捐赠法和商业贿赂(三):2016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计划

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计划

2016年,全市各级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省**全会、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履行行政监察职责,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明确重点、狠抓落实,推动全市行政监察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一)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条实施办法”、市委“实施办法”贯彻落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督促政府机关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制定落实细则,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国务院“约法三章”,重点检查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厉行勤俭节约规定执行等情况。创新监督检查方式,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维护中央、省委和市委改进工作作风规定的严肃性、权威性。

(二)加强对中央、省和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主题主线,重点开展对加大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力度、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和水利改革发展、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做好“三农”工作、生态滨州建设、“黄蓝”两区开发建设、推进城镇化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加强对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等工作,推动市、县两级政府向社会公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推进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推行行政处罚结果公示、查审罚分离、罚缴分离,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开、时限承诺和结果查询等制度。加强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集中治理基层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

(四)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相关配套制度,全面规范行政审批权力,强化监督制约,对行政审批实施全过程电子监察。切实做好与上级政府取消或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加强后续监管,联合市政府法制办、审批中心对历次行政审批改革精减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推广并联审批、联合审批、绩效评估等做法。

二、开展纠风治乱,维护群众利益

(五)坚决纠正重点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重点纠正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和教育、医疗、涉农、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领域,以及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执法司法、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医改、新农合、城镇医保等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开展公职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

(六)大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督促各主管监管部门认真履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责任,提高“行风热线”上线水平;以基层站所及服务窗口为重点,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积极整合政风行风热线资源,创新模式,探索建立市、县联动的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联动机制,进一步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七)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完善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逐步推进县级以上政府普遍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平台综合应用,对诚信记录进行分类管理,加强联动监管。选择水利、交通等重点领域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规划审批、招标投标、质量安全、资金管理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坚决整治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挂靠借用资质投标和违规出借资质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等腐败问题。

(八)集中开展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试点工作,加快推进脱钩改制,建立完善市场中介组织监管法规制度、行业自律规范和内控机制,着力解决市场中介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规范市场中介组织从业行为。

三、推进效能监察,强化行政问责

(九)加强行政效能投诉工作。严格落实《山东省行政投诉办法》,建立市、县网络互联、信息共享、安全可靠、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不断拓宽受理渠道,加大明查暗访和自办案件力度。严格执行回访制度,加强跟踪督办。做好效能投诉分析,推动健全制度,强化管理。

(十)积极开展专项效能监察。严厉整治庸懒散问题,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城市饮用水水质提升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专项效能监察。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推进绩效管理监察,督促各地各部门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绩效管理工作,明确监察机关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中的职能定位,探索建立绩效管理监察制度。

(十一)加大行政问责力度。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滨州市行政问责办法(试行)》,探索建立发现问责案件线索、及时启动问责程序机制。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行政问责沟通协调工作机制,提高问责工作科学化水平。

(十二)认真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工作。认真执行《监察机关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严肃查处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等问题,加大对瞒报谎报事故行为打击力度。加强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督办程序,加大现场督办力度。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处分决定及处理意见备案工作,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认真整改,推动源头治理。会同环境保护等部门认真调查处理突发环境事件,深挖细查突发环境事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

四、坚持惩防结合,推进廉洁从政

(十三)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办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办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利用职权职务影响为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的问题,侵占国家和集体资产的问题等;严肃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关乎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惩处力度。健全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和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完善办案合作机制,加大防逃追逃追赃力度。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保障被调查人员合法权益。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完善审核处理工作机制,规范政纪处分审批程序,强化处分决定执行责任追究。加强典型案件剖析,督促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办案成果转化。

(十四)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围绕重点权力和关键部门,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逐步实现确权标准化、用权公开化、运行信息化。加强典型案件剖析,督促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办案成果转化。统筹推进党政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点防控保障民生、金融运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中的廉政风险。抓好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试点工作。深化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廉政评估指标体系试点工作,构建有效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

(十五)深化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我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着重公开关系全局、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情况,加大教育、医疗卫生、保障房建设和分配、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财政预算公开、“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经费使用公开力度,健全完善控制行政经费支出的制度规定。探索开展县级政府接待经费公开试点工作。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范公开目录、方式和载体,重点推进医院、学校、金融、电信、公交、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十六)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将与企业、社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各类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以及公共服务事项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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