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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

时间:2017-05-30   来源:读后感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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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一):崇凝镇靳尚村修建村巷水泥路以工代赈建设实施方案

崇凝镇靳尚村修建村巷水泥路以工代赈建

设实施方案

根据临渭区《关于下达2010年以工代赈省财政配套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精神,崇凝镇靳尚村修建村巷水泥路已被列入省以工代赈建设项目。现就该项目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崇凝镇靳尚村地处镇西南2.5公里处,辖6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756人,耕地2208亩,主要以苹果、核桃产业为主。多年来,村道路不畅的问题一直制约了该村经济的发展,严重影响着群众的生产生活,特别是每逢阴雨天,庄稼拉运难,群众生产生活难的矛盾尤为突出。为此,经镇村两级研究,决定修建村巷水泥路。

二、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

该项目为村巷水泥道路,位于2组至5组之间,总长750米,道路宽为3.5米,厚度为18公分,按国家通村路标准实施。

三、工程量及工程预算

项目总投资15万元。

四、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15万元,其中中央以工代赈资金4万元(其中包括劳务报酬0.8万元,乡村配套11万元)。

五、项目管理

镇政府成立以镇长李学斌为组长、分管领导王利国为副组长的以

工代赈领导小组,并抽调专职人员负责项目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并由村选出群众代表成立项目监督小组,负责监督项目工程质量,以及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和劳务报酬的公开、真实、足额发放。

六、项目进度安排

该项目在2011年3月25日前完成邀标,施工期为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5月底。

七、效益分析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不仅能改善靳尚村的自然条件,还能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便利,使全村1700多人受益,大大提高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能力。

崇凝镇人民政府

2011年3月30日

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二):宁城县黑里河镇大营子村2011年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

1 综述

1.1 项目概况

1.1.1 项目名称

宁城县黑里河镇大营子村2011年以工代赈水利项目。

1.1.2 项目建设地点

宁城县黑里河镇大营子村。

1.1.3 项目建设规模

建设面积400亩,灌溉形式低压管道灌溉。

1.1.4 项目建设内容

新打大口井1眼,集水井1眼,配套水泵1套,铺设输水管道3990米,建井房1间。

1.1.5 项目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4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6.84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0.6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22.56万元。

资金来源:以工代赈资金40万元。

1.1.6 项目建设目标

通过2011年项目的实施,建成400亩节水灌溉粮田,使目前中等肥力水平的耕地地力提高1个等级以上,农田水分生产效率提高15%以上,肥料利用率提高4~5个百分点,中等旱灾年份粮食减产风险在10%以下,病虫害得到有效防治。粮食(玉米)亩增产30%以上。

1.1.7 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1年,即2011年。

1.1.8项目建设单位及法人代表

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城县黑里河镇政府,法人代表伍跃华(黑里河镇政府镇长)。

1.2 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编制依据

1、《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50363-2006);

2、《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SL/T153-95);

3、《微灌工程技术规范》(SL103-95);

4、水利部文件水总[2002]116号;

5、《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6、《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

7、《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

8、《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

9、《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94)。

10、项目区基本情况及自然经济条件。

1.3 项目初步设计指导思想

1.3.1 指导思想

项目初步设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集中连片、规模推进。突出以水利建设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制约农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应用先进的农艺措施,加强科技培训,实施新工艺、新技术耕作方式,努力提高项目建设的科技含量,体现现代农业的生产模式。同时强化农业生产辅助设施的建设,配套好供电设施,平整土地,推广畦田耕作方式,建设标准农田作业路,

改善农业生产的基础条件。水利工程建成后,项目区全部种植高产、优质的玉米,实现粮食高产稳产的目标。

1.3.2 设计原则

一是坚持高标准的建设原则。按照现代农业标准规划设计,执行行业规范建设标准,注重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提高现代农业的档次和科技含量,实现项目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促进全县农业科技进步和现代农业建设的发展。

二是建设内容要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实际需要,与当地镇村经济发展规划相结合,灌溉方式与农田基本建设相配套,统筹规划,综合设计,充分发挥工程的效益发挥。

三是尊重当地群众对灌溉方式的选择,充分挥群众的力量,调动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更好的发挥工程效益。

1.4项目效益

项目实施后,建成400亩节水灌溉粮田。主要种植玉米,预计粮食增产幅度在350公斤/亩以上,单产达到750公斤,项目区年产玉米30万公斤,年增产14万公斤,年可新增收入21万元。

1.5 经济评价指标

国民经济评价指标如下:

经济效益费用比:1.34

经济净现值:19.08万元

经济内部收益率:20.4%

通过效益分析,经济效益费用比1.34 >1,经济净现值19.08万

元>0,经济内部收益率20.4%>8%。该工程项目实施后,能获得超出社会折现率的社会盈余,在工程方案是可行的。

1.6 项目招投标

本项目田间工程采用公开招标;农业技术措施由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1.7 建设组织与管理

1.7.1 建设组织

工程建设按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合同制。宁城县黑里河镇政府为项目法人单位,负责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确定施工单位,选择监理机构,负责施工中的质量监督、工程验收及运行管理培训和工程移交。

项目法人全面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保证工程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做好施工协调工作,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妥善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按时完工,发挥工程效益。

1.7.2 运行管理

项目完工验收后,移交给工程所在地的村委会,固定资产归村委会所有,由村委会组织成立用水协会,承担工程管理、维修和水费征收工作。水费收藏取方式为按用水量收费,实行计划用水平价,计划外用水加价的管理办法,以达到节约用水的目的。

2 基本情况

2.1 宁城县基本情况

宁城县位于赤峰市南部,老哈河上游,处于东经118°16′~119°25′,北纬40°17′~41°53′间。东邻辽宁省建平县、凌源市,南部和西部与河北省平泉、承德、隆化县接壤,北部与喀喇沁旗毗邻。东西长94公里,南北宽64公里,总面积4310.5平方公里。

宁城县地处冀北辽西山地,地势西高东低。全县地貌以山岳为主,有“五山四丘一分川”之称。境内有老哈河、坤兑河两条主要河流。宁城县西部为中山区,南部是低山区,中部为低山丘陵区,中东部老哈河、坤兑河中下游沿岸地区多为开阔的河谷冲积平原,土地宽阔平坦,土层较厚,土质肥沃,水资源丰富,是全县的主要粮食产区。

宁城县属大陆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太阳辐射强烈,日照丰富。冬春季寒冷少雨雪,夏季酷热。多年平均降水量453.3mm,降水70%集中在每年的6~8月份。多年平均气温6.7℃,无霜期130~150天,土层封冻期一般为6个月,十一月末结冻,翌年4月上旬化通,最大冻土深度1.5米。

全县多年平均水资源量34324.48万m3,其中地表水25988万m3,地下水15873.34万m3,重复计算量7536.52万m3。地下水可开采量11183.5万m3。县内水资源以HCO3—-Ca型为主,矿化度小于1克/升,

水质良好,适宜饮用和农田灌溉。

全县共有13个乡镇,1个渡假区,310个村民委员会,2616个村民组,人中60.2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2.48 万人,共有农村劳动力

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三):2012年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

陕西省铜川市宜君县2012年

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是党中央在新时期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大西部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是以工代赈的全新工作领域,是我县生存环境恶劣地区群众彻底摆脱贫困的重要措施,也是实施山川秀美工程,改善农村和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及生态环境的必要途径,是事关我县经济长远发展的大计。国家已从2001年起开展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我县2004以来连续七年被列入了全国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试点县,这为我县实施移民搬迁工作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和良好的发展空间。通过实施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使我县贫困人口早日脱贫致富,为“十一五”期间实现渭北绿色经济强县的目标奠定基础。我县按照省、市以工代赈扶贫搬迁计划精神,结合我县贫困人口现状,现提出陕西省铜川市宜君县2012年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经济社会情况

宜君县位于陕西省中部、属子午岭桥山山系,东西长51.9公

里,南北宽50.3公里,总土地面积1531平方公里。全县辖5镇4乡,178个行政村,现有人口10万余人,其中农业人口8.92万人,总耕地面积45.2万亩,农业人均5.1亩,粮食平均亩产175公斤。201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13.58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291元,贫困户人均收入860元。全县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群众生活贫困,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之一。

(二)发展概况

扶贫攻坚以来,在国家及省、市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积极实施了“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几年来,已成功搬迁贫困人口1515户6906人。2004以来我县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已按计划搬迁了1352户6295人。截止目前,全县有贫困人口4016户14985人,分布在全县9个乡镇138个行政村。在贫困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群众生活在生存环境十分恶劣的山区沟谷中,交通不便,不具备脱贫致富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根据调查统计,全县需要扶贫搬迁的贫困人口还有1106户4265人,分布在全县9个乡镇、138个行政村、276个村民小组、326个自然村,包括立地条件差的960户3742人;居住分散的146户523人。搬迁贫困人口人均耕地2.6亩,人均有粮食205公斤,人均年纯收入860元,人均住房面积8.7平方米,住房多为土木结构房和土窑。

(三)易地扶贫搬迁的可行性和有利条件

【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

“十二五”期间,国家把扶贫开发作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

务来抓。在扶贫工作中,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坚持扶贫到户,并决定对少数生存条件极端恶劣的贫困人口有计划地进行移民搬迁开发,这一决定为我县实施贫困户移民搬迁提供了良好的历史机遇。其次,我县贫困户迁入地人均耕地2.5亩以上,此次搬迁每户划庄基266㎡,共需占地79.8亩,剩余耕地仍能保证搬迁户人均占有基本农田2亩以上。接收地都是立地条件较好、整体超过温饱线的村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较为完备或经过短期建设可以达到较好水平。教育、医疗条件较好,符合迁入地的基本要求,这些都为贫困户的搬迁提供了有利条件。我县需要搬迁的贫困户,经过几年来的帮扶,生产生条件有所改善,并有了一定的经济积累,从经济上来讲,基本具备了搬迁的可行性。再则,我县从2004年以来,在贫困乡村开展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开发活动中,为今后开展这项工作理清了思路,积累了经验。另一方面,需要搬迁的贫困户主绝大部分智力健全、身体健康,并有艰苦创业的精神,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加之长期受贫困的困扰,有搬迁致富的强烈愿望,从人的方面来讲,具备了搬迁的可行性。

(四)2012年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根据省、市发改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经过实地踏勘考察,综合比较,我县决定在2012年对棋盘镇马庄村、太安镇马坊村、云梦乡塬树村、云梦乡桐塬村4个行政村200户1001人实施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这些搬迁点大都地处在山大沟深的边远山区,

80%属扶贫重点村,100%属安居工程重点村,群众居住分散,交通极为不便,有的地方群众用水、用电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自然条件极差,同时教育、文化、医疗设施落后,生产生活条件极为艰苦,加之多年的自然灾害,使本来已贫困的群众雪上加霜,及时地对他们实施有计划、有步骤的移民搬迁,从根本上改善其生存、生产、生活条件,才能使他们脱贫致富奔上小康。

二、指导思想和搬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贫困户脱贫致富奔小康为目标,对200户居住在边远、阴湿、灾害频繁、自然条件极差,一方水土难养一方的地方的1001名群众,通过易地搬迁,完善安置地的基础设施,实行开发式扶贫,使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解决温饱问题,为致富奔小康打下坚实的基础,并以此带动全县经济发展步伐。

(二)搬迁原则

1、坚持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建设的原则;

2、坚持政府引导、农户自愿的原则;

3、坚持整体搬迁、有地安置的原则;

4、坚持量力而行,不增加贫困户经济负担的原则;

5、坚持因地制宜、集中安置的原则;

6、坚持依据规划、按标准划分宅基地的原则;

7、坚持易地扶贫搬迁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以上原则的同时,还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选择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土地资源、经济环境都较理想,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较好,具有一定开发潜力的地方为扶贫搬迁接收安置地,确保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三、建设内容及任务

根据我县本次易地扶贫搬迁计划,2012年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的主要任务是:

(一)搬迁范围

1、棋盘镇马庄村叶村、水井窝组42户220人,迁入本村规划新村集中安置。

2、太安镇马坊村王家湾、马家店组27户125人,迁入本村规划新村集中安置。

3、云梦乡塬树村南梁、北湾、东沟组75户380人,迁入迁入本村规划新村集中安置。

4、云梦乡桐塬村南斜、蒋家岭、高湾组56户276人,迁入本村规划新村集中安置。

(二)搬迁任务

具体建设内容及任务为:共计搬迁200户1001人,涉及3个乡镇的4个村10个村民小组27个自然村,分别建成4个移民新村安置点。共规划建设砖木结构住房18010平方米;新修村内主巷道3.2公里,新修排水渠6.4公里;平整建房场地5.5万平方

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四):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

大化县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

2013.3.13

制发机关:大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编号:

标题:大化县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大化县以工代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以工代赈资金使用安全,提高以工代赈扶贫开发效益,促进贫困农民脱贫致富,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及《广西省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大化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以工代赈,是指国家和各级政府安排以工代赈投入建设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工程,贫困农民参加以工代赈工程建设,并获得劳务报酬,直接增加收入,以此取代直接救济的一项农村扶贫政策。

第三条 以工代赈投入为资金投入。国家以工代赈投入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省及市、县以工代赈投入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以工代赈投入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引导社会投入,共同支持贫困山区发展。

第四条 发展和改革部门是以工代赈的行政管理部门,承担以工代赈工作的管理职责。

第二章 实施范围和建设内容

第五条 国家以工代赈投入集中用于贫困乡和贫困村,并向贫困人口多、脱贫难度大、基础设施薄弱、乡村脱贫积极性高的乡(镇)、村倾斜。

第六条 以工代赈投入重点建设与贫困乡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相关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乡村公路建设、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改造;人畜饮水工程建设、改造;基本农田改造;以及根据国家要求安排的其他工程,本次建设内容主要是乡村公路建设、改造。

乡村道路建设 集中建设行政村与行政村、行政村与自然村、自然村与自然村之间以及村与干线公路的连接(包括移民新村的道路)建设。道路建设标准为四级以下(含四级)。

第三章 规划与计划管理

第七条 以工代赈建设规划是以工代赈计划的基本依据,其基本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建设任务、项目规划、投资规模、资金筹措、实施步骤、配套措施等。

第八条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全县以工代赈建设规划,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报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y/34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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