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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宣传资料

时间:2017-05-27   来源:读后感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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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宣传资料(一):珍爱生命预防毒品宣传资料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佛荫镇沙坎小学禁毒宣传资料

1、什么是毒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列明了121种麻醉药品和130种精神药品。毒品通常分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两大类。其中最常见的主要是麻醉药品类中的大麻类、鸦片类和可卡因类。

2、毒品的危害有哪些?

毒品的危害可以说有很多,归纳起来最主要的危害有两大类:

一、吸毒对身心的危害

(1) 吸毒对身体的毒性作用: 毒性作用是指用药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引起的对身体的一种有害作用,通常伴有机体的功能失调和组织病理变化。中毒主要特征有:嗜睡、感觉迟钝、运动

失调、幻觉、妄想、定向障碍等。

(2) 戒断反应:是长期吸毒造成的一种严重和具有潜在

致命危险的身心损害,通常在突然终止用药或减少用药剂量后发生。许多吸毒者在没有经济来源购毒、吸毒的情况下,或死于严重的身体戒断反应引起的各种并发症,或由于痛苦难忍而自杀身亡。戒断反应也是吸毒者戒断难的重要原因。

(3) 精神障碍与变态:吸毒所致最突出的精神障碍是幻觉和思维障碍。他们的行为特点围绕毒品转,甚至为吸毒而丧失人性。

(4)感染性疾病:静脉注射毒品给滥用者带来感染性合并症,最常见的有化脓性感染和乙形肝炎,及令人担忧 的艾滋病问题。此外,还损害神经系统、免疫系统,易感染各种疾病。

二、吸毒对社会的危害。

(1)对家庭的危害:家庭中一旦出现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其为家了。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

(2) 对社会生产力的巨大破坏: 吸毒首先导致身体疾病,影响生产,其次是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和浪费, 同时毒品活动还造成环境恶化, 缩小了人类的生存空间。

(3) 毒品活动扰乱社会治安: 毒品活动加剧诱发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社会治安, 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 无论用什么方式吸毒,对人体的肌体都会造成极大的损害。

一、静脉注射毒品

(1)静脉注射阿片类毒品的危害最大,后果严重而且是多方面的:不洁注射导致感染各种疾病,如细菌性心内膜炎,破伤风、败血病、横断性脊髓炎,并极易传染乙肝、丙肝等血清型肝炎。不洁注射是传播艾滋病毒的重要途径。

(2)注射阿片类毒品对人体的免疫功能有着直接和全面的损害。静脉注射毒品,最容易引发吸毒过量死亡,国内外大量的统计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二、肌肉或皮下注射毒品

注射部位的皮肤可能出现脓肿、感染、色素沉着、疤痕硬结等症状。

三、通过呼吸道途径吸食毒品

是指毒品加温后通过呼吸道进入人体的吸食方式。长期吸食对呼吸道系统造成恶性刺激,轻者易患气管炎,重者导致肺炎、肺气肿和肺癌。

3、远离毒品、我该做些什么?

“6·26”国际禁毒日即将来临之际,笔者走访了部分县市禁毒戒毒场所,了解到,我区县市被强制戒毒的吸毒者多的每年达200—300多人次,少的也有100多人次,其中18—25岁的占85%。古田县今年初被公安局捣毁三个吸毒窝点,抓获吸毒人员20多名,青少年就占80%,其中未成年和女青

年占20%左右。令人毛骨悚然的毒品严重危害着一批无知的青少年,关注和挽救青少年,让他们远离毒品,已刻不容缓。 在采访中我们发现:最令人惋惜的是这些吸毒者已被毒品折磨得失去了往日的帅气和美丽,有的甚至完全不像个人样;最令人悲哀的是这些戒毒人员中亲兄弟姐妹和谈情说爱的恋人占一定的比例;最令人痛恨的是家庭和父母缺乏对孩子的有效教育,溺爱有余,家教不够,放纵孩子在社会上游荡,一旦发现自己管教不了孩子,就干脆撒手不管,推给社会,放任染上毒瘾的孩子在泥坑里越陷越深。

据了解,绝大多数青少年最初染上吸食毒品恶习主要是由于年少无知,容易成为贩毒分子猎获的对象;无正当职业,精神空虚;文化程度普遍偏低,且辍学、退学、失学的较多,学校不管、家长管不了、社会无人管,一旦与社会闲散、劣质人员往来,极易臭气相投,染上吸毒;残缺型家庭缺乏家庭亲和力,青少年容易产生自卑扭曲心理,步入歧途;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和社会上不良现象的“熏陶”所致。许多青少年是仿效影视镜头学着吸毒的,或是在歌舞厅、迪巴等娱乐场所寻刺激吸食“摇头丸”而染上毒瘾;缺乏对摇头丸、冰毒等衍生物、软性毒品的足够认识和识别能力。

毒品对青少年的毒害不可低估,为此要从重从快加大对毒品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堵塞毒品的地下通道,铲除毒品种植地,并加强对毒品危害性的宣传,让青少年远离毒品。

同时要关注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净化社会环境,组织专门力量净化、治理学校的周边环境,加强对歌舞厅、迪巴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为青少年营造一个健康、有序、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毒品宣传资料(二):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宣传材料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禁毒知识宣传资料

毒品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吞噬人们的肉体和

灵魂,直接毁灭我们的美好生活。毒品曾给中华

民族带来极其深重的灾难,时至今日,毒品这场

来势凶猛的世纪之患正无情地侵蚀着青少年的身

心,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心理发育时期.好奇心

重,判别是非能力不强,抵制毒品侵袭的心理防线薄弱,加之对毒品的危害性和吸毒的违法性缺乏认识,最容易受到毒品的侵袭,我们希望通过本次的图片展览,让同学们初步了解毒品和毒品的危害,树立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意识。 前 言

一、什么是毒品

根据《刑法》第357条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二、毒品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品

十二字: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

1、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

2、毒品问题诱发其他违法犯罪,破坏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

3、毒品问题渗透和腐蚀政权机构,加强腐败现象;

4、毒品问题给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三、染上毒瘾的人一般有哪些迹象

1、在家中或单位偷窃钱财、物品,或突然频频地向父母或朋友索要或借钱;

2、长时间躲在自己房间内,或远离家人、他人,不愿见人;

3、外出行动表现神秘鬼祟:

4、藏有毒品及吸毒工具;

5、遮掩收缩的瞳孔,在不适当的场合佩戴太阳镜;

6、面色灰暗、眼睛无神、食欲不振、身体消瘦;

7、为掩盖手臂上的注射针孔,夏季穿着长袖衬衣;

8、情绪不稳定、异常的发怒、发脾气、坐立不安、睡眠差;

9、经常无故出入偏僻的地方与吸毒者交往。

三、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2、非法持有毒品罪;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5、走私制毒物品罪;

6、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7、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8、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9、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10、强迫他人吸毒罪;

11、容留他人吸毒罪;

12、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四、警示语

1、珍惜生命、远离毒品;

2、吸毒害人害己害社会:

3、一日吸毒、一生戒毒、终生想毒;

4、敲开了毒品的门,挖好了自己的坟;

5、吸毒一口,掉入虎口。

毒品宣传资料(三):2014年禁毒宣传资料

禁毒宣传资料

一、我国禁毒工作的方针政策

多年来,我国政府以 “ 禁绝毒品 ” 为根本目标,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对防范毒品危害、遏制毒品蔓延起到了重要作用。

1 、禁毒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禁毒事关国家兴衰、民族存亡的大事,我国政府将禁毒作为一项基本国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规定为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逐级建立工作责任制,保证禁毒工作常抓不懈。

2 、坚持 “ 四禁 ” 并举,预防为本、严格执法、综合治理的禁毒工作方针

我国坚持禁吸、禁贩、禁种、禁制 “ 四禁 ” 并举,预防为本、严格执法、综合治理的禁毒工作方针,坚持减少毒品需求与减少毒品供应并重,严厉打击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等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教育、和医疗等多种手段,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综合治理毒品问题。

3 、坚持依法开展禁毒工作

按照依法治国的方略,建立健全禁毒法律法规体系,依法管理、管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有效防范和打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戒毒治疗和康复工作,矫治挽救吸毒人员,确保禁毒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进行。

4 、积极参与和推动国际禁毒合作

我国政府重视参与国际禁毒事务,并在国际禁毒领域认真履行三项主张:坚持广泛参与、责任共担的原则;全面实施综合、均衡的国际禁毒战略;高度重视替代发展,促进从根本上解决毒品问题。

二、禁毒常识

1 、什么是毒品?

根据《刑法》第 357 条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2 、什么是麻醉药品?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有哪些?

麻醉药品是指由国际禁毒公约和我国法律所规定管制的,连续使用易产生身体和精神依赖性,能形成瘾癖的药品。

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可待因类、大麻类和合成麻醉药类及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等,共 7 类,共 118 种。

3 、什么是兴奋剂?常见的有哪些?

兴奋剂是加速和增强中枢神经系统活动,使人处于强烈兴奋具有成瘾性的精神药品。兴奋剂的种类繁多,大多通过人工合成,常见的有:苯丙胺类(冰毒)、苯丙胺类衍生物 MDMA 、 MDA (摇头丸)、可卡因、咖啡因等。

4 、吸毒会引起哪些并发症?

( 1 )营养不良;( 2 )损害呼吸道;( 3 )易患各种性病;( 4 )感染性疾病;( 5 )损伤血管;( 6 )损害神经系统( 7 )造成性功能障碍;( 8 )精神病症状;( 9 )肾脏疾病;( 10 )艾滋病。

三、我国关于毒品违法行为的法律规定

1 、我国法律主要规定了五种毒品违法行为:

( 1 )非法持有毒品的违法行为。 是指非法持有鸦片不满 200 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满 10 克或者甚少量毒品、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对非法持有毒品的违法行为,应当由公安机关处 15 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 2000 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

( 2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 是指非法种植婴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数量不满 500 株且无其他情节的行为。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应由公安机关处 15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3000 元以下罚款。对于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 3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的违法行为。 是指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数量较少,尚不够成犯罪的行为。对于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的违法行为人,处以 15 日以下拘留,单处或并处 3000 元以下罚款。原植物种子、幼苗予以没收。

( 4 )吸食、注射毒品的违法行为。是指用各种方式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对吸食、注射毒品的违法行为人,由公安机关处 15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3000 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可以免除处罚。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除依照前述规定处罚外,予以强制戒毒。强制戒毒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除。

( 5 )走私、非法买卖、运输易制毒物品的违法行为。 是指违反国家法规,走私、非法买卖、运输易制毒的特殊化学物品,数量较少,尚不够成犯罪的行为。对走私行为,按海关法有关规定处罚;对非法买卖、运输易制毒物品的违法行为,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罚。

2 、 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 1 )走私毒品罪(第 347 条);

( 2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 第 347 条 ) ;

( 3 )非法持有毒品罪 ( 第 348 条 ) ;

( 4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第 349 条);

( 5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 第 349 条 ) ;

( 6 )走私制毒物品罪(第 350 条);

( 7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第 350 条);

( 8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 第 351 条 ) ;

( 9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第 352 条);

( 10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 第 353 条 ) ;

( 11 )强迫他人吸毒罪 ( 第 353 条 ) ;

( 12 )容留他人吸毒罪 ( 第 354 条 ) ;

( 13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 第 355 条 ) 。

四、案例回放

千万别沾上毒品这个恶魔

“ 我也曾拥有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妻子温柔漂亮,孩子活泼可爱。然而自从沾上毒品这个恶魔,最终使我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毁了我一生。 ” 这是吸毒者王军(化名)回首自己十年吸毒史的深深忏悔。

“ 在我的记忆中,从懂事开始我便有一个幸福、和睦的家庭,父母亲都是高级知识分子,家庭经济富足。我 1983 年在铁路部门参加工作,经常走南跑北,收入也很高。 ”

“1995 年初,我出差到广州,偶然碰上一个多年未见的好朋友,后来多次去他家里玩。由于工作的原因,我患有严重的胃溃疡,发作时十分痛苦,一次正好被朋友看见,他拿出一包白色粉末叫我吸几口,吸食后止痛效果出奇的好。后来,我知道这是毒品海洛因,但第一次吸后没有什么反应,心中虽然忐忑不安,也没有放在心上,后来胃痛再次发作时,又吸了几次,不知不觉中上了瘾。一年后,我才感到这个 ‘ 白色魔鬼 ' 的可怕,吸毒已不单是治疗胃痛,而是满足心理需要。我吸食的剂量已涨到每天 2克 。为了省钱,我从吸食改为静脉注射,即使这样每个月的开支也要三四万元钱。 ”

“ 爱人知道我吸毒后,苦口婆心地劝说我,并且两次两个月时间陪同我到长沙戒毒。可是人一旦沾上毒品这个恶魔,要从生理上戒掉是比较容易,但是要从心理上彻底戒掉,却是一件很难很难的事。我一次一次地戒毒,一次又一次地复吸。 1997 年,家里多年的积蓄已经被我挥霍一空,为了解决毒资,我把刚刚装修好的单位集资房以半价卖了,爱人知道后,再也忍无可忍,离我而去。 ”

“ 母亲为了让我能早日戒掉毒瘾,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天天到处跟着我,督促我。 2000 年,因为吸毒引发的事端,我被判了一年半的缓刑,后来还是因为吸毒,在缓刑期内我又犯了事,被送去劳教所。母亲终于忍受不住打击,含恨自杀。她在遗书中说,天天为我担惊受怕,出门怕看见警察,在家怕接听电话,已经心灰意冷。 2004 年,父亲也在工作中突发疾病去世。他们的离去,对我的打击真大,以前总以为父母亲还年轻,还有很多时间去报答养育之恩,可是因为我不孝,让他们没有享受到什么,现在真是追悔莫及。 ”

“ 儿子现在已经有10多岁了,这么多年来,一直是在珠海和我的两个妹妹生活在一起,儿子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性格变得很孤僻,每次见到我,总是流着眼泪劝说我不要再吸毒,学费、生活费我没有能力负担一分,看着孩子,我羞愧难当。 ”

“ 为了吸毒,我也不知花了多少钱,至少也有几十万吧。每天想做的只有一件事:找钱换白粉。为了弄到毒资,什么礼仪廉耻,什么亲情真心,通通地可以丢掉。刚开始我骗家人、骗朋友,无人可骗了,坑蒙拐骗坏事我都做过,人一

毒品宣传资料(四):2015年国际禁毒日宣传资料

2015年国际禁毒日宣传资料 国际禁毒日: 2015年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即国际反毒品日。主题是“远离毒品、健康、拥抱美好生活远离毒品”。 1987年6月12日至26日,联合国在维也纳召开有138个国家的3000多名代表参加的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部长级会议。会议提出了“爱生命,不吸毒”的口号。与会代表一致同意将每年的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国对毒品问题的重视,同时号召全球人民共同来解决毒品问题。

节日简介: 1987年6月,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举行了联合国部长级禁毒国际会议,有138个国家的3000多名代表参加了这次国际禁毒会议。这次会议通过了禁毒活动的《综合性多学科纲要》。26日会议结束时,与会代表一致通过决议,从1988年开始将每年的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全国各地对毒品问题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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