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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服务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7-05-25   来源:读后感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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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服务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是长期的战略任务。2012年,针对小微企业经营压力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和负担偏重等问题,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以下简称国发14号文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我部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为核心,组织开展了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取得积极成效。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仍面临不少风险和挑战,小微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仍比较突出。为促进小微企业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将扶助小微企业发展作为2013年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落实国发14号文件为重点,以“扶助小微、转型成长”为主题,继续实施《“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改善企业发展环境,重点培育创新型、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以下简称“三型”)小微企业,提高“专精特新”企业和产业集群发展水平,促进小微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推动出台扶助小微企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培育一批“三型”小微企业;认定第三批100家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开通一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支持500家以上担保(再担保)机

构为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完成50万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1000名领军人才培训,建立针对中小企业服务的管理咨询专家库,提升小微企业管理水平;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市场,为超过2000家境内外企业提供展示交流服务;建设企业负担情况网上直报系统,推动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落实。

三、重点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发14号文件

充分发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加强政策协调,推动国发14号文件相关配套政策出台和措施实施。继续加大对政策宣传和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推动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推动“三型”小微企业发展

1.支持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

继续实施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计划。落实我部与科技部签订的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协议,推动地方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与科技部门对接,落实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创新型小微企业的扶助;以产业集群为载体,支持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集聚带动创新资源为小微企业服务,提升企业的创新发展能力;研究支持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政策措施。

继续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开展小微企业需求调研,推动研发设计、技术创新、管理提升、市场开拓等提升小微企业竞争力的信息化解决方案的开发与推广应用,支持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电信

运营商面向小微企业需求开展云计算服务,组织开展相关信息发布与对接活动。

继续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推动试点城市探索提升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的途径与方式,及时总结交流试点经验,提升试点效果。

2.支持创业型小微企业发展

进一步实施创办小企业计划。落实《关于大力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兴业的实施意见》,推动简化创立程序、减免相关费用、放宽经营场所限制、加强信贷支持等政策的实施;推动开展创业培训、创业辅导和创业巡讲等活动,提高小微企业创业兴业能力;支持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鼓励基地完善服务功能,提高创业服务水平。

3.支持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发展

研究引导支持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发展的对策措施,培育一批有特色产品、有较强市场生存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发展。

(三)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1.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鼓励采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和服务模式,促进平台网络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服务协同,重点开展对小微企业的公共服务。

2.认定和培育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落实进口设备免税政策,加强对已认定平台运营情况的跟踪测评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服务承诺活动,鼓励示范平台率先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3.推动食品企业诚信信息平台建设。

4.深入实施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和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计划。以小微企业为重点,开展政策法规、技术创新、质量管理、知识产权、两化融合、安全生产、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创业兴业、经营管理等培训。

5.建立针对中小企业服务的管理咨询专家库,鼓励和引导管理咨询机构开展对小微企业的管理咨询服务,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

6.举办第十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深化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改革,为小微企业搭建展示、交易、交流、合作平台,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四)进一步改善融资服务

1.继续深化我部与工、农、中、建、交五大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的战略合作,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支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加快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强化其为小微企业提供贷前、贷后管理和服务的市场定位。

2.继续开展融资培训咨询活动,提高企业融资能力。

3.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给予资金扶持和税收减免,鼓励其提高对小微企业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担保收费。推进担保机构的整合重组,重点扶持业务突出担保机构做强做大。积极发展再担保机构,探索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建设模式。

(五)深入推进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落实各项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对企业反映突出的负担问题开展清

理整顿。建立企业负担调查评价体系,推进企业减负长效机制建设。继续组织开展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指导地方改进减负工作,完善省际互查和区域交流机制。

四、进度安排

(一)2013年2月,召开全国中小企业工作会议。总结交流2012年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情况,部署和启动实施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2013年7月,组织开展中期检查。依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由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部机关相关司局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自查;汇总自查情况,形成阶段性工作小结,同时协调解决影响工作进展的情况和问题。

(三)2013年11月,开展年度工作总结。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2014年度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工作思路和专项行动计划建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指导。通过明晰工作思路、确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重点,凝聚上下共识,发挥各自优势,聚焦政策手段,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大政策引导。落实好现有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针对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充分运用国家、地方各类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和技术改造资金,支持“三型”小微企业发展;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

人社局,服务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二):2014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1:

2014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13年,我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效。当前,小微企业仍面临经营压力大、政策落实不到位、公共服务不足、企业负担重、融资难融资贵等方面的问题,需着力解决。2014年,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我们将继续深化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落实好现有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为重点,以“扶助小微、转型成长”为主题,深化改革创新,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公共服务,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激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活力。

二、主要目标

抓好现有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的落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开展百场小微企业政策宣传与现场咨询活动;继续认定一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继续支持有条件的省(区、市)建设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年服务企业不少于50万家;支持500家以上担保(再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

提供担保服务;完成50万人次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1000名领军人才培训;建立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专家信息库,提供开放式服务,提升小微企业管理水平。组织开展第三届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编印发放《减负政策手册》,完成3000家企业网上调查。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宣传,推动各项支持小微企业政策落实与完善。 一是充分发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把落实好现有政策与改革完善政策措施相结合,加强对地方、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发14号文件情况的跟踪检查、政策评估和政策协调。各地要积极帮助小微企业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问题,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完善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新思路和新举措。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二是围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重点工作,加强前期宣传策划,通过组织中央主流媒体、部属媒体及新媒体开展专题调研、采访、新闻发布及推送新闻稿等多种方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鼓励各地采用多种方式,加大支持小微企业的政策宣传,各省(区、市)组织开展小微企业政策宣传与咨询活动应不少于10场(次),人数不少于2000人,让企业了解政策、用足政策,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社会氛围。

【人社局,服务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两化深度融合。 一是继续支持有条件的省(区、市)建设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各地要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平台网络各项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模式,扩大服务规模,提升服务质量,更好的为小微企业提供“找得到、用得起、有保证”的服务。继续培育认定一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落实好示范平台进口设备免税政策。推动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强化创业培训和辅导服务。继续组织开展大学生网上百日招聘活动。各地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落实。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日、专家下企业等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实施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鼓励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加快推进在天津市开展的中小企业创新转型试点。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总结试点经验、推广试点成果。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开展中小企业两化融合能力提升行动,提高中小企业生产制造、运营管理和市场开拓的信息化应用水平。推动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鼓励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及电信运营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技术,开发适合中小企业应用的信息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各地要搭建平台,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与中小企业合作发展。鼓励中小企业利用宽带开展业务。

(三)改善融资服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一是深化我部与工、农、中、建、交五大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战略合作协议,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各地开展融资培训咨询、银企对接等活动,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二是运用税收减免、资金补助等方式,鼓励担保机构提高小微企业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对小微企业担保收费。积极发展再担保机构,探索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建设模式。

(四)提升中小企业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

一是深入实施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组织动员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行业协(商)会、高等院校、专业培训机构等各方面力量,以中小企业人力资源开发和人才队伍建设为目标,进一步突出培训重点,创新培训形式,完成50万人次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5万人初创企业经营管理者和1000人领军人才培训。

二是建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管理咨询服务专家信息库,入库专家达到500名。组织开展管理咨询专家与小微企业服务对接活动,鼓励和引导服务机构开展小微企业管理诊断和管理咨询服务,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

三是通过推动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着力提高乳粉的质量安全水平,提振社会消费信心。

(五)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负担。

继续开展清费减负工作,推动形成涉企收费清单管理模式。加强宣传培训,推动惠企政策落实。完善企业负担调查评价体系。完善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

四、进度安排

(一)2014年3月,启动2014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2014年7月,组织开展中期检查。由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部相关司局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自查,汇总自查情况,形成阶段性工作小结。

(三)2014年11月,开展年度工作总结。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2015年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思路和专项行动计划建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创新工作方法,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工作重点,明确工作分工,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积极成效。

(二)加大政策支持。要针对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充分利用各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突出支持重点,创新支持方式,通过支持中小企业公共

人社局,服务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方案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4月7日公司安全部关于《2015年全省冶金行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炼钢厂工作实际,特制定炼钢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全面规范炼钢厂管理层及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行为,切实提高各级人员事故防范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确保炼钢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零事故”理念和目标,通过全面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真正履职尽责。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管理制度,形成规范的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班组长安全培训,提高生产一线员工隐患排查的能力和安全作业技能,工作中严格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切实消除生产现场安全隐患和违章作业行为,确保不发生生产亡人一般事故,实现公司“五大”事故为零,千人负伤率控制在2‰以内的奋斗目标。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科室、车间认真做好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工作任务,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协助厂长做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预防、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保障和促进炼钢厂持续健康发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内容包括:

1、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负的总体责任;

2、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4、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5、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

6、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教育职工自觉承担安全生产义务;

8、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使用;

9、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检测、监控;

10、预防和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11、安全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符合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按规定定期进行技术检测检验;

12、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

13、及时发现、治理和消除本单位安全事故隐患;

14、积极采用先进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和工艺,提高安全生产的科技保障水平;

15、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依法实行安全设施“三同时”;

16、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17、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18、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

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二)推行检维修作业许可制度。

根据省安监局制定的模板,编制一套检维修作业“隐患预先性分析与安全对策作业票”, 以规范各类作业的工作程序,减少作业的随意性,依靠规范的工作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主要有五方面工作:一是开展广泛深入调研,对冶金企业各工艺系统中可能涉及的各类检维修作业,包括各类日常性的以及临时性的检维修作业,进行梳理、归纳,划分出检维修作业类型进行汇总分类。把涉及成千上万种设备的拆装、吊运、维修、点检的工作类型进行分辨、梳理、归类,针对每一种工作类型制定出包括作业程序、隐患分析、安全提示在内的作业票。2015年,省局首先从轧钢入手,分加热炉、轧机、精整、能源隔离、气体介质、公辅设施等六部分进行分类整理。兼收并蓄各家所长,从易到难,逐步延伸到炼铁、炼钢、气体介质等各工艺环节,使各类检修、维修作业都得到约束和规范。二是制定简单实用的作业票样本。一般性作业作业票包括作业种类、作业位置、作业标准、作业程序、风险评估、能源隔离、作业授权和作业终止许可;特种作业作业票包括作业前的气体检测、检修人员资格审查、现场监护人员资格审查、受限空间等作业场所人员进出记录、风险评估、能源介质隔离、作业授权和作业终止许可;风险评估包括每一步作业存在危险的种类、严重程度、危险等级、发生概率、防范措施;能源隔离包括需要隔离的机械传动、液压传动、管道输送等动力,火、光、电、射线、天车、高差势能等能源,气态、液态、固态等介质,需要使用的障碍物、标志牌、隔离锁等隔离物,以及隔离位置,隔离程序,隔离前后的检测、检验等;作业授权和作业终止许可包括授权的有效期、作业的负责人和审查批准责任人等。三是对作业票进行试运行。作业票编制完成

后,要召集有关部门专业人员进行认真讨论,严谨程序、堵塞漏洞、删繁就简、统一格式,并应用到不同类型的检修维修作业活动中去检验,结合实际进行修改完善,完善后以公司正式文件印发执行。四是进行作业票专项培训。新编作业票较以往作业票具有全面、细致、严谨等特点,涉及检修维修活动的方方面面,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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