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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人才培养计划

时间:2017-05-25   来源:读后感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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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一):医院优秀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管理办法

XXXXXXXXXXX医院

优秀青年人才培养星火计划

为加强我院医学人才梯队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青年医学专家,进一步推动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的培养,加快提升我院临床医学技术水平,特制定“XXXXXXXXXXX医院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培养星火计划”(以下简称“青年人才星火计划”)。

一、培养目标

青年人才星火计划拟每2年选拔10名优秀青年医学工作者,其中医疗6名,医技2名,护理2名。以在临床一线带教为主要方式,经过2年有计划的严格培训,使他们成为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以及较强科研能力的人才,为形成新一代医学专家队伍奠定基础。

二、组织管理

医院组建XXXXXXXXXXX医院人才培养星火计划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青年人才星火计划”的统一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下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负责具体落实日常工作。

三、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青年人才星火计划”培养对象的选拔范围为:全院所有医疗、医技和护理从事一线业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青年人才星火计划”的申报人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事业心强,医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求实、创

新、协作和奉献精神;

2、年龄在40岁以下(申报当年1月1日以前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临床医生须是第一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并能较好地运用外语了解、学习新技术;

4、对本专业基础知识及实践技能有较深厚的基础,具有发展潜能,有较强的消化吸收新技术的能力;

5、近三年内无重大医疗事故、工作差错,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三) 青年人才培养对象所在科室必须能切实保证培养按计划进行,并能切实保证提供优秀指导老师在临床或科研一线固定带教。指导老师医疗、医技一般为学科带头人或科主任,护理为护士长或副主任护师。

四、申报和评审程序

“青年人才星火计划”每2年选拔10名优秀青年医学人才。按照本人申请,指导老师及科室推荐,公开、公正、择优选拔的原则,经专家进行专业评审后,由“领导小组”审定入选名单。申报和评审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报:“青年人才星火计划”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指导老师同意后,由所在科室择优推荐,并报“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青年人才星火计划”申报材料共包括两大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申报书,包括申报人基本情况,由申报人根据要求如实填写;第二部分为推荐书,主要内容为指导老师意见、科室推荐意见及培

养计划和措施(包括固定带教老师的基本情况),由所在科室具体填写。申报书和推荐书填写内容应准确无误并由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初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申报书和推荐书等相关材料,对申报人的申报条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进入笔试和复审。

(三)笔试:考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临床实践技能和英语水平。

(四)复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结合笔试成绩,根据“评人为主”的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专业性的全面评议并排序,“领导小组”根据排序择优选出面试对象。

(五)面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专家组对面试对象进行面试。通过申报人的答辩,评审专家根据申报人的思维能力、基础理论知识、实际操作能力及发展潜力等进行评估,并综合评估申报人带教老师的能力、申报人所在科室配套支持力度、学科环境氛围等方面的因素,结合医院学科建设的有关情况,在全面分析和比较的基础上,采取评分和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客观公正地作出面试对象择优录取的排序。

(六)公示:经评审专家面试后的拟入选对象,在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征求群众意见。

(七)审定:领导小组在评审专家组评审结果的基础上,结合公示情况,审定入选“青年人才星火计划”的培养对象名单。

五、培养经费

(一) 每位列入计划的培养对象资助额度为1万元/年。经费主要用于培养对象开展相应的临床科学研究、培训提升、参加相应的学术活动等。

(二)培养经费由培养对象按制定的计划由医务科审批后使用。财务科进行专项管理,实行单独计帐,专款专用。因个人原因中断培养计划的,已用款全额退还医院。

六、培养和管理

(一)医院与培养对象所在科室及其业务主管部门签订培养人才项目协议,明确各方的职责和任务,各司其职、互相监督,确保“青年人才星火计划”顺利实施。

(二)医院除培养经费资助外,为培养对象在临床实践、学术交流、信息传递及相应的科研等方面创造一定的条件;培养对象所在科室位必须提供必要的支撑条件,并切实保证提供优秀老师在第一线固定带教。

(三)医院建立“青年人才星火计划”信息管理档案,制定考核和评估的指标体系,对培养对象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定期考核,并组织中期评估和终期综合评估。考核评估的重点是培养对象实际业务水平、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医、教、研实绩是否按年度计划完成等。根据考核和评估的情况,报“领导小组”同意后,在原核定的经费额度上,适当调整培养对象的下一年度经费支持力度。对未能按时完成培养计划进度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整改意见,

培养对象所在科室在一定期限内予以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领导小组”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培养计划,对确实难以按期完成培养计划的对象,予以撤销培养计划。

(四)培养期间,培养对象每年必须完成至少1个科研项目的申报,参加相关专业学术会议1次,完成2篇省级或省级以上论文的发表,承担1次大学教学活动和6次实习医生的集中教学。

(五)各有关科室根据培养对象原有基础,因人而异,有针对性地推荐并采取措施加以培养。培养对象所在科室应积极在工作、学习和日常管理方面为其创造条件和机会,使其在学术或技术岗位上担任一定职务,优先参加有关专业委员会工作,锻炼其组织能力。

(六)培养计划完成后,培养对象须认真撰写总结报告,于培养期限到期后1月内将总结报告及相关附件(已发表论文、科研原始记录或其复印件、经费使用情况等)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议。

(七)经费由财务科和审计科审核管理。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七日

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二):台州市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台州市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台市委办„2011‟50号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大优秀人才培养力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扶持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的若干意见》(台市委发„2011‟48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对象范围

1、经认定的台州市高层次创业人才、创新人才或紧缺人才;

2、市杰出人才、终身拔尖人才,届内市拔尖人才,培养期内市“21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员和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3、在市级及以上工程中心、技术中心、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团队等创新载体中从事研发或管理的负责人;

4、具有正高职称或博士学历(职称、学历与从事的工作专业相一致)的各类高级人才。

二、资助内容

1、参加由国内外著名高校或培训机构举办的与本人研发项目、工作岗位相关专业的培训或进修。

2、参加国内外本专业(行业)较高级别,有成果展示、论 — 1 —

文发布的学术交流等活动;举办我市重点建设项目、重点产业研发项目相关的学术交流、项目研讨等活动。

3、出版具有原创性、独创性或前沿性学术价值,与我市重点科技与社会科学发展领域相关的专著(译著、编著、教材、论文集、资料汇编、工具书、再版学术著作、境外出版的专著、已得到其他各类出版补贴的专著等,不列入资助范围)。

三、资助原则

优秀人才培养资助按照“政府引导、突出重点、公平择优”的原则实施,根据《台州市重点发展产业导向目录》和《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开发目录》向我市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学科倾斜,向紧缺高层次人才倾斜,向企业人才倾斜,向有发展潜质的年轻人才倾斜。

四、资助标准

1、参加培训或进修。按培训费的20~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2、参加或举办学术交流活动。参加学术交流等活动,资助其差旅费、成果展示场地租赁费、材料印刷费等费用,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举办学术交流等活动,给予总额30%的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出版学术著作。以独著者或第一撰写人身份出版著作的,给予2~5万元的资助。

五、资助程序

— 2 —

1、资助申报及认定

市委人才办每年年底发布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目录和数量,培训、进修、学术交流类申请对象填报《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请表》,并附下年度参加培训、进修、学术交流或举办学术交流计划报市人力社保局;著作出版类申报对象填报《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请表》,并附本年度已出版学术专著情况报市文广新局。市人力社保局和市文广新局分别召集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定,确定资助的人选和金额,报市委人才办批准后实施。

2、经费拨付

培训、进修、学术交流类的资助,待活动结束,资助对象向市人力社保局上报资助项目总结后1个月内下拨资助经费。

著作出版类的资助,在资助项目公布后1个月内下拨资助经费。

六、其他事项

1、本办法仅适用于市属单位、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和台州经济开发区,资助经费由市、区两级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承担相应的比例,在市、区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中列支。其他县、市可根据当地实际,参照本办法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和经费资助标准。

2、受资助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欺诈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享受资助资格,追缴已资助的经费,并追究 — 3 —

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3、同一资助对象可多项申报,但原则上每人每年受资助项目为一项。

4、个人享受资助经费累计超过5万元的,须签有至少3年以上的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调离台州的,按比例退还资助经费。

5、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由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 4 —

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三):人才培养方案

人才引进、培养与奖励管理办法

(讨论稿)

我校在实施转型发展的战略任务中,确立了人才强校战略,“引进与培养并重,教育与引导并行,考核与激励并举”三管齐下的战略。名校长是名学校形成的关键,名教师是名校形成的基础。为了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早日实现“质量强校”的目标,全面提高教师素质,打造品牌教师,争创品牌学校,必须做好人力资源全方位引进、开发、培养和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不拘一格引进、培养各类高素质的人才并使之发挥最大的潜能,谋求与学校共同发展,为职业教育事业献身,共图职教伟业。根据我校的人才引进与培养战略规划,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 则【优秀人才培养计划】

1、指导思想。为贯彻学校转型发展战略规划,建立和完善人才发展机制,使人才引进与人才培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学校人才引进、储备与培养进入一种有序、稳定、持续发展的局面,全面提高学校管理与教学人员素质,促进我校师资队伍专业化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师的教育创新思维能力、学科知识拓展能力、实训教学运用能力和一体化教学能力。

2、人才引进原则。按需引进,引用结合,按需设岗、公开招聘、

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专业对口、结构合理、比例适当,重视质量,讲求实效。

3、人才培养原则。以学校转型发展战略为导向,结合我校工作与教学实际岗位需求制定教师培养计划,培养计划要针对学校教师特点及需求设计,符合工作特有要求,按照不同岗位层级及类别的人才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配合教师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对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进行跟踪评估,记录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参加培养人员的表现,提升培养质量。

4、组织领导。成立人才引进与人才培养领导小组(简称人才小组),负责对学校人才引进与人才培养工作的组织、计划、领导、实施、协调、督促、管理。由校长担任组长,主管教育教学工作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教育教学部和行政事务部的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行政事务部办公室。

5、工作职责。人才小组负责建立学校人才培养体系,制定、跟踪和调整相关人才引进与培养政策和制度;制定和落实本校人才引进与培养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人才引进与培养管理工作;协调整合内外部资源,协助学校各部门完成人才引进与培养工作;策划、部署教学和实训骨干人才的培养工作;统筹管理学校引进与培养经费,对各项引进与培养费用进行审核和控制。

6、为了适应我校一体化教学的需要,积极引进和培养一体化专业教师,要求既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又有熟练的技能,并且要有一定的企业生产经验。围绕学校转型发展的需要,努力做到强调质量、提

高素质、调整结构、科学配臵,把高素质专业人才引进与培养及开发利用放到战略地位。

7、通过建立健全人事制度和各种激励措施,规范人才的引进、选拔和培养,通过考核促使各部门培育人才,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公平竞争、脱颖而出的政策氛围和生活工作环境。

8、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用一致、讲求实效的原则,实行目标管理策略,有目标、有措施、有责任、有落实,培养懂理论、会操作、善教学、德才兼备的中高级专业教学人才,不断提高学校的人才结构水平。

二、人才引进

(一)人才引进条件

1、本办法所称的引进人才是指从校外引进的具有较高学识水平和专业技能,在职业教育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能通过创造性劳动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人才。

2、人才引进要有利于促进学校整体发展,有利于学校转型发展需求,有利于学校主专业建设需要,有利于学校教学与实训水平的有效提升,有利于学校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改善和队伍结构的优化。

3、人才引进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业务素质较高,身体健康,符合学校专业建设与转型发展的需要。

(3)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大的发展潜力,能胜任学校教学与实训工作。

(4)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条件特别优秀者。

(5)作为专业教学与专业技能引进人才要求其年龄一般不超过 55 岁,个别特殊专业人才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4、引进的人才是学校转型发展所急需和紧缺的各类人才,重点引进具有与本学校主专业相关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技术特长的技术人才和专业教学人才,优先引进具有实践工作经验的燃气工程及相关专业的技术和教学人才。

5、各岗位的基本条件。学校主专业发展急需的专业教学与专业实训指导教师,学历要求本科以上,在本专业行业领域工作三年以上,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精通专业业务,有指导专业实践的能力,有较强教育教学组织管理能力。能够承担本专业核心实训实习教学任务的实训指导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适当放宽条件。

6、人才引进对象:学校鼓励和支持下列各类人才到学校工作。

(1)高级技术人才。指在企业生产或学校专业教学岗位中担任重要工作,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对企业生产和学校专业教学中有突出贡献的人才。

(2)技术人才。有在企业生产或学校教学岗位工作经历,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在企业的生产或学校教学岗位发挥

重要作用的人才;

(3)技能人才。有在企业生产岗位中工作经历,具有技师以上职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的技能型人才;

(4)与学校主专业对口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

7、引进工作要符合学校发展需要,坚持“尊重人才、公开选拔”,“统筹规划、重点突出”,“能力为先、德才兼备”,“择优录用、规范管理”的原则,以人才引得进、留得住、能发展为目标。

8、引进高层次人才必须全面考察、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并严格按公开招聘程序、经过严格审核论证进行。

9、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打破户籍、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方面的限制,采取调入、聘用、兼职等多种形式引进人才。引进人才的专业背景应和在学校从事的工作相一致,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二)引进人才的程序

1、编制计划。人才小组根据学校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人才引进计划,编制方案,并组织实施,然后报行政办公室备案。对层次较高或拟安排关键岗位的人才,报校长办公会议,经研究同意后,再由人才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人才引进计划。

2、发布招聘信息。引进人才要面向全国,通过各种渠道收集人才信息,可采取校园招聘、网络媒体宣传、人才市场招聘、在职职工和知名人士推荐、管理咨询公司和猎头公司寻找等方式进行。

3、资格审查。人才小组负责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确定符合

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四):人才梯队 继任计划 建设方案(珍贵)

人才梯队 继任计划 建设方案

一、后备人才梯队建设概要

(一)人才梯队建设目的

1、将一批有发展潜质的人才纳入人力资源开发视野,通过实施基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培养计划,发挥首创轮胎各梯次核心人才中坚力量的作用。

2、指导和规范后备人才梯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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