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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通管理的任务

时间:2017-05-22   来源:读后感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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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通管理的任务(一):试论如何搞好新时期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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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车辆增长与道路设施滞后的结构性矛盾,决定了我国道路混合交通严重、路网及交通结构不合理、道路使用效率低、道路交通设施匮乏的状况依然存在。道路交通面临社会要求高与管理水平低、社会交通法制意识薄弱的矛盾,表现为交通拥堵加重,交通秩序较乱,交通事故仍呈上升态势。

(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建立管理高效、办事快捷、公开透明的交通管理机制。公安交管部门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交通秩序管理等行政审批方面存在手续繁琐、办理周期长、随意性大、收费项目多等问题;有的审批项目还缺少工作规范和监督制约机制,一些地方公安交管部门和少数民警在行政审批中,出现利用审批权以权谋私、徇私枉法、贪污受贿、违法违规办理牌证等问题。目前,部分大城市在车辆通行方面的行政审批较多。这种单纯采用行政手段限制部分车种、控制交通总量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道路交通的严峻性,抑制了正常的交通需求,未能体现道路资源的公益性,应予调整。在交通违章和事故处理方面,对交通违章和事故责任者实施吊扣驾驶证处罚与罚款处罚有失平衡,容易造成执法随意性、不公平现象;处理事故中的一些做法,如以扣留肇事车(包括货物)为实施损害赔偿的手段、指定修理厂维修肇事车、指定医院与法制原则和司法制度也不一致。这就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改革现有不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管理机制,撤销不适应当前的规定,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逐步建立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世贸准则的管理机制。

公安交警部门作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主动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以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为突破口,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保障与服务。

(一)加强队伍的教育培训,提高民警执法水平。公安交通管理要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广大民警在思想观念、思维方式、管理方式、执法水平、队伍形象等方面都亟待更新和加强,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要深化交通民警岗位教育培训体系改革,不断改进教育方式和内容,强化教育效果,培养民警具有良好的政治、道德品质,掌握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综合执法技能,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特别是要普及WTO的基础知识,使民警能较全面地了解和掌握WTO的基本原则、国际通行做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尽快适应入世后交通管理形势的需要。加大依法治警的力度,以警务公开为重点,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交通违章“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建立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民警的服务意识,建立和拓展新型的警务公共关系,树立交通民警良好形象。

(二)加大科学管理交通的力度,缓解汽车化带来的压力。从建设有序、高效的城市交通模式入手,研究制定符合我国交通特点的城市交通政策。逐步完善公交优先通行网络,显著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减少非机动车的出行;逐步解决高等级道路与低层次机动车之间的矛盾,增大机动车道路通行能力,淘汰污染环境严重的车辆,提高路网交通效率和出行质量。通过学习、引进国外先进的管理理念、方法和手段,改善交通设施和装备,增加交通管理科技含量,特别是要加强高科技、智能化管理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大城市要抓紧建设集高新技术应用为为一体的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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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体系,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要加强道路交通的指挥控制,完善“122”交通事故接处警系统,改进警务区执勤方式,增强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

(三)防管结合,标本兼治,努力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事关社会政治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抓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畅通,就是抓发展、抓稳定。同时也抓住了新时期公安交通管理与全面服务小康社会的结合点,抓住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着力点。众所周知,在历年来的安全生产事故中,因交通事故致死致伤的人数总是位居首位。因此,我们必须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确保道路畅通,全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

第一要抓住全社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的有利条件,积极推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新机制的建立。公安交警部门在科学分析辖区交通事故形态特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实施,并进行督促检查;建立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交通安全形势制度和定期对策研究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目标和要求,逐步形成“政府领导,各部门负责、全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新机制。

第二要充分发挥公安交警部门的职能作用,主动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积极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一方面,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调研,科学分析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规律,研究制订预防交通事故措施并狠抓落实,同时,要向政府如实反映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和需要有关部门解决的突出问题,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由政府出面协调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合力推进综合治理。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安全生产监督、交通、建设、工商、教育、宣传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主动通报情况,征求意见,大力支持、配合他们的工作。要充分依靠政府,凝聚和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对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治。

第三要重点治理交通事故“黑点”,杜绝发生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公安交警部门要把事故黑点的排查、治理工作作为一种制度,长抓不懈,同时,排查工作要在原有排查治理的基础上与新发现的事故黑点和隐患结合起来,并逐步引伸到各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行车的隐患上,引伸到城市道路和公路改建、扩建上。并将排查情况及治理意见形成书面向当地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促请有关部门落实治理整改措施。

第四要有的放矢地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可以解决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因此,公安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切实加强对摩托车、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和路面行车秩序的管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以维护正常的行车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值得一提的是,专项整治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切忌出现一刀切现象。

第五要积极推进创建平安大道和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工作。创建平安大道和实施城市畅通工程是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由公安、城建等部门联合推进的一项涉及城市建设、管理、规划及安全防范的“政府工程”和“民心工程”。公安交警部门要抓住加快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的有利时机和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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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扶持和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另一方面,要以县、市城区为中心,在原“严管街”的基础上,扩大严管区域,延伸“严管街”的范围,建立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严管路口”;并结合实际渠化城市道路,优化信号配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第六要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不断增强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把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作为事故预防的治本措施,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探索新形势下交通安全宣传的新形式,将新驾驶员、流动人口和无业人员作为重点宣传教育对象,有的放矢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首先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形式,以“文明交通从我做起”,“行车、走路讲安全,文明交通靠大家”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着重教育机动车驾驶员、非机动车驾驶员和广大群众学会保护自己的安全,尊重和珍惜他人的生命安全,养成良好的行车走路文明习惯。其次要依靠社会力量,逐步建立社会化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体系。公安交警部门要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在主干公路沿线乡镇、村、城市街道、单位建立交通安全村(社区),设立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联络员,协助辖区中队民切实强化源头管理。再次要派出民警深入各车属单位、车站以及外来民工较多的单位进行宣传和上交通安全教育课,使企业与外来工签订交通安全合约,落实企业教育外来工的责任制。要以建设“交通安全村(学校、厂矿)”为载体,在国道、省道沿线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常识普及教育,逐步建立起以“交通安全村)学校、厂矿”为依托的宣传教育网络,增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普及率。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给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后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快,为经济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树立严格、公正、文明的公安交警执法形象,已经成为当前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生命线。因此,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执勤执法,教育广大民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意识,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第一要树立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观念。首先公安交通民警要摒弃特权思想,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自觉增强证据意识、时效意识和诉讼意识,坚持实体和程序并重的原则,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其次公安交通民警要增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自觉性,提高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在上路执勤、交通违章及事故处理的过程中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好有关法律法规,做到秉公执法。

第二要加强执法监督。首先要结合警务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强内部管理,使各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都建立起依法开展业务的工作规范,通过规范化管理,减少和避免少数民警在具体工作中违法违纪操作。其次要加大执法工作的监督力度,定期组织执法检查,认真开展执法考评,拓展和规范警务公开活动,实行交通违章和事故处理“阳光作业”机制,要认真抓好交通事故公开处理制度、听证制度、执法告知制度和警务规范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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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的落实。再次是要加大明查暗访、现场督查及信访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树立公安交通民警的良好形象。

第三要落实好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安交警的执法监督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好《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对因民警主观因素造成执法过错的,要一查到底,并及时呈报有关部门追究办案民警的责任,以体现法律公的正性。

第四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重视与支持,加大公安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制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公安交通管理外部执法环境。

第五要转变思想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努力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入世后,政府的职能将更多地由管理型转化为服务型,交通管理职能将由单一管理型向多功能服务型转化。转变思想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是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性的要求。公安交警部门为发展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就是要从认识和行动上服从服务于全党全国的工作大局,紧扣经济建设中心,找准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

第一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紧紧抓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历史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牢固树立经济发展我发展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观念,加强管理,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切实提高对优化经济环境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为优化经济环境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经济建设的服务者、推动者和促进者,做优化经济环境的排头兵。

第二要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公安交通民警应将自己的本职工作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切实做好服务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要克服和纠正以“管人者自居”的错误思想和错误做法,自觉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现象。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推行便民利民措施,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为招商引资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第三要采取人性化工作态度,把人民的权力交给人民。常言道:“警力有限,民力无穷”,走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始终不渝要遵循的。从群众满意的地方作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要保持良好的警风警纪,深入到群众中去,亲民、护民、爱民、为民,满足于人民的需要、实现人民愿望、维护人民的利益,敢于赢得群众信任和支持。要把以人为本,换位思考转换成一种思维定式渗透到我们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我们在行政执法活动时,要设身处地为行政相对人着想,想得更妥贴、更周全。

第四要摆正自己和民众的位置,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意识,做到情为民所系,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紧紧围绕执法为民这一根本,查找思想上、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换位思考,深刻反思作为一名执法者心中是不是装着群众,设身处地为弱势群体考虑,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服务。要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牢固树立“权为民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的观念。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和法治意识,为新世纪新阶段的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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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通管理的任务(二):交管资料

公安交通管理机制: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交通警察总队,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县(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及交通警察支队

公安交通管理组织机构的分类:1、决策组织,2、指导性组织,3、指令性组织,4、直接执行组织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职权:1、纠正或处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权限,

2、处理交通事故方面的职权,3、维护道路治安秩序方面的职权,4、交通行政管理方面的职权

职权行使:1、严格依法行使权力2、要正确行使职权,必须熟练掌握权力的使用范围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是公安机关的行政和任务所决定的,是公安机关任务的具体化或法律化。

通过明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有利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公共范围内执行任务,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防止越权行为的发生;有

利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作与配合;有利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积极承担对广大人民群众应负的责任或义务

交通警察的主要职责:1、参与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对道路交通开展综合治理2、组织宣传交通法规,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3、指挥疏通交通,依法维护道路交通秩序4、组织车辆检验、驾驶人考核和发牌发证,管理车辆、驾驶人和行人5、就在和处罚交通违法行为,教育交通违法者6、勘查处理交通事故7、制止违法犯罪活动,我还道路交通治安秩序8、交通标志、标线、路障等安全设施的设置于管理9、救助遭受意外受伤、突然患病或者遇险的人员10、道路或者交通设施损毁、灭失的,应当及时采取安全措施,通知有关部门11、执行、完成交通警卫和非常情况下的交通管理任务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机动车号牌:是机动车取得合法行驶权的法定标志

机动车行驶证:是机动车取得合法行驶权的凭证

机动车行驶证的内容:该车的厂牌、车型、车辆类型、车辆牌号、核定载质量和载客数量、车属单位或个人、主管机关和发证机关、检验记录、变更登记、附记级注意事项等内容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原则:1、违法处罚与责令纠正并行原则2、一事不再罚原则3、行政处罚追诉限时原则4、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不予处罚:1、不具备责任能力2、不足法定责任年龄3、由不可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4、紧急避险行为5、情节特别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3、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又违法行为的4、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从重处罚:1、有较严重后果的2、教唆、胁迫、诱骗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3、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等打击报复的4、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一年内因同类违法行为受到两次以上公安行政处罚的

管辖方式:1、地域管辖2、级别管辖3、移送管辖4、指定管辖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客运用的行政强制措施有:1、扣留车辆2、扣留机动车驾驶证3、拖移机动车4、收缴非法装置5、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6、收缴机动车、牌证7、强制排除妨碍

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1、口头告知2、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3、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4、履行法律手续5、送达6、行政强制措施实施

简易程序处罚的适用条件:1、有法定依据2、事实清楚,证据确凿3、案情简单,因果关系明确4、被处罚人没有异议

简易程序处罚的实施步骤:1、出示证件,表明身份2、查明并确定违法事实3、口头告知4听取当事人才陈诉申辩,并复核记录在案5、制作《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6、当场交付,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利7、罚款缴纳8、备案

公安交通管理的任务(三):对新形势下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如何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思路对策

对新形势下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如何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思路对策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交通运输业已经成为经济社会的一个重要产业,交通环境也成为一个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面对新形势,公安交警部门原来的管理理念、工作机制和管理方法已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如何进一步创新管理理念,改进工作方式,完善管理机制,推出便民利民措施,提高群众满意度,是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必须认真思考和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当前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影响群众满意度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一是“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意识淡薄。一些民警工作没有积极性,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别是少数民警由于为民服务的意识差,背离了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声誉,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有的民警对个体私营企业缺乏依法保障和促进其健康发展的意识;有的民警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正确认识,不善于从改革和发展的全局思考问题,思想上因循守旧,死守条条框框,工作上缺乏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管理呆板,服务滞后;一些民警过多地强调工作中面临的矛盾和困难,存在畏难情绪,缺乏迎难而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二是部分民警服务群众热情不高。少数民警以管人者自居的问题仍没有彻底消除,工作方法简单粗糙,依然存在着“冷、横、硬、推、”等现象,群众反响较大;有些民警对待当事人的咨询、了解或要求,不能从法律法规的角度,从思想道德的范畴耐心解释,而是随意训斥、推诿扯皮,有些不能使用文明规范用语或随意表态等,而引起当事人不满而投诉。在执勤执法中,以管人者自居,重处罚轻教育,不及时进行耐心的说服性教育,片面处罚,影响警民关系的和谐。

三是部分基层民警深入群众不够,做群众的工作办法不多。部分基层民警不愿做艰苦细致的群众工作,发了案不能很好地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很少沉下身子深入群众当中调查了解情况,使得相当一部分案子难破,逃犯难抓,群众不满意;部分基层公安机关等案上门、坐堂办证,甚至对上门报警、求助的群众存在着“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情况,伤害群众感情;一些基层所队责任区民警,深入责任区群众少,有时即使深入下去,也不注意与群众沟通,影响群众情绪;部分基层单位和民警不关心群众疾苦,没有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困难,甚至以管人者自居,盛气凌人。

四是部分民警的执法水平和能力素质偏低。知识经济时代的交通管理工作要求交警不但要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而且要有扎实的科技和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知识,要善于把警务知识运用到复杂的社会实践中,掌握分析和解决问题,培养系统思维和理解能力。但从目前的交警部门的队伍情况看,一些民警知识面狭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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