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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会议管理
第一条 公司、各部门根据本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确定相应的会
议,会议定期、定时、定人召开。
第二条 会议必须要有纪要,重要会议必须会签确认。
第三条 会议纪要应编号、及时、规范,按分级管理要求分发、
存档、上报(条件许可可通过电子邮件传递)。
第四条 与会者到会必须有准备,发言坦诚、有序、严肃、精炼。
第五条 与会者必须对会议内容贯彻执行,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
第六条 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迟到每次50元,无故缺席每次100元。
全喜商贸公司会议制度
一、目的
为了更好的规范公司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全喜公司员工和厂家在焦作业务人员
三、具体内容
1、 例会
时间:每天早上8点,时间约为20分钟。
地点:总公司人员在公司会议室,分公司人员在分公司办公室。 参会人员:所有员工和厂家人员
主题:沟通解决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分配当天的工作。
2、 总部周会
时间:每周一上午8点30到12点。
地点:公司会议室或者其他指定地点。
参会人员:各部门经理,主管,以及在焦作没有出差的分公司负责人必须参加,厂家业务人员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可以参加。
主题:总结上周的工作情况及安排本周的工作任务。
3、分公司和分部门周会
时间:部门自定
地点:各自办公司
参会人员:各自分公司人员,部门人员
主题:工作总结和安排
4、月度会议
时间:每个月2号,时间为1-3天。
地点:公司会议室
参会人员:所有业务相关人员
主题:汇总上月的工作完成情况及安排分配本月的工作任务。
5、会议主体
会议准备:韩总、孙总、郑涛、孙新
管理会议:韩总、孙总、李素平、常峰、周小夏、张林、肖静 销售会议:各县分公司经理
四、会议流程
1.由各部门负责人在每月3日前,根据工作报告制度,进行汇报月度
工作内容。
2.总经理根据汇报情况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出现一处问题罚款100
元。
3、根据会议记录政策,每次开周会,月会,都安排人员做会议记录。
分公司开会由销管记录,其他会议由会议组织者制定人员记录。(附会议记录表)
四、奖罚措施
1、员工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对无故不参加会议的员工视同旷工处理
2、 公司鼓励员工在会议期间多提好的、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建议,对提出能够促进公司发展的建议并被采纳通过的员工,公司会给予奖励。
3、经理主管开会迟到罚款50元,除出差以外不参加周会以上会议,(包括请假)罚款100元。
4、经理,主管组织会议要做会议记录,如果不能提供会议记录,视同未组织会议。
5、每月公司经理主管会议要对会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每无故减少一次规定会议,经理和主管罚款100元。
6、如遇不可抗力,出差等原因可以申请延期开会,或者合并开会。
全喜公司行政人事部 2014年7月
现场会议制度
一、会议基本规定
1、监理例会每周召开一次,会议由项目监理部根据业主授权的范围组织、主持。
2、召开时间:每周五上午9:00,参会成员提前五分钟到会,不得迟到。
3、召开地点:现场会议室。
4、参加人员:监理项目部全体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建设单位的项目部经理、各专业负责人,会议实行签到制度,不得代签。
5、施工单位必须每周四上午11时前将周施工进度计划以书面形式上报监理及甲方共七份。
6、会议开始后,首先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汇报一周来的工程施工计划目标完成情况,并对未完成目标做客宏观分析;对上周未完成的目标项目采取如何补救措施,汇报发生具体技术问题的处理情况和下周目标计划情况汇报。
7、监理单位总结上一周监理工作情况,对施工单位总体回报做出客观评书并提出具体要求。
8、业主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汇报做出客观评述及提出具体要求。
9、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制约工程计划目标未完成存在的问题和业主协调解决的问题。
二、会议纪律
1、所有参加会议人员未经会议主持人许可不得迟到、早退、缺席、或中途离场,每迟到或早退一人罚款100元。迟到者视为对到会前所有会议内容无条件接受,中途离场和早退者视为对离会后会议内容无条件接受,缺席者视为对全部会议内
容无条件接受。
2、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在会议期间必须将手机调成振动或关机,并禁止在会议接打手机。
3、所有参加会议人员禁止抽烟。
4、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服从主持人的指挥和安排。
5、对客观真实的纪要,各单位负责人不得在会议栏上拒签和拒收会议纪要。
6、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例会的必须提前请假,因特殊情况早退的必须征得主持人同意。
7、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必须提前24小时请假,但会议内容和精神也要在第一时间去加强落实。
8、会议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或打瞌睡。
9、会议期间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废弃物。
10、与会人员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杂事,不得在会场上随意走动。
11、根据会议主持人要求按顺序发言,其他人发言时不得打断。
12、会议发言顺序:总包单位-监理-业主。
特此明确,请遵照执行
山东贝特建筑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济南冠华车北居住组团监理部
2011年4月20日
党委会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党委会会议职责,提高会议效能和议事效率,使党委会议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二条 研究制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在本单位具体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
第三条 研究本单位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问题。
第四条 研究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问题。
第五条 研究决定党群干部的任免报批、本单位员工队伍建设规划、党群工作人员职称评定与聘任方案、人事调动、奖惩、离退休工作等管理工作方面的重要问题和重要政策。
第六条 研究决定本单位党员发展工作,对各基层单位党组织改选结果和分工及换届结果的审批和领导班子的配备,讨论决定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的重要事项。
第七条 讨论决定其它需要党委会研究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 会议的举行
第八条 党委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党委书记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九条 党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或其他党委委员召集并主持。
第十条 党委会会议参加人员为党委委员,根据会议内容由会议主持人确定的有关人员可列席会议。
第十一条 党委会会议必须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
第十二条 党委会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第十三条 列席人员在讨论相关议题时进入会场,讨论结束时即退出会场,议题需表决时列席人员不参加表决。
第四章 议事程序
第十四条 党委会委员可提出党委会讨论的议题。重大议题在提交党委会讨论前,应进行充分地沟通和酝酿。
第十五条 党委会会议的议题,由党群工作部会前征求党委委员的建议,突出重点、统一安排,由党委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会议主持人确定。
第十六条 凡提交党委会讨论研究的议题,有关部门和各基层单位应提出具体意见并报分管领导审定后,一般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送交党群工作部,党群工作部汇总议题并征
得会议主持人同意后通知与会人员。
第十七条 党委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前两天通知到各党委委员和有关人员。
第十八条 凡提交党委会讨论的议题,提交单位应事先进行充分准备,情况要清楚,事实要准确,汇报要完整。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要表明本单位的态度,要提出明确具体、可供会议选择的方案。
第十九条 议题提交部门或基层单位参加会议人员应为本部门或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确需其他人员参加,应与党群工作部协商,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第二十条 凡未列入党委会议题的临时动议,会议一般不进行讨论。
第五章 讨论和决定
第二十一条 党委会讨论决定问题,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决定。
第二十二条 党委委员和参加会议的有关人员,都应积极发表意见,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要认真听取其他同志的意见,特别是不同意见。对要做出决定的问题,应态度明朗,意见明确。
第二十三条 党委会在对有关问题做出决定时采取表决制。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多个事
项的,应逐项表决,表决视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划票方式进行。
第二十四条 如对重要问题意见分歧较大,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
第二十五条 会议所要讨论决定的议题若涉及党委会某一成员或其亲属的有关问题时,应及时回避。
第二十六条 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的,党委委员应及时与党委有关领导沟通后随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委会报告。
第二十七条 参加会议人员,除有传达任务外,要严格注意会议内容的保密,凡属应该保密的,不准向外传播。严禁把党的秘密泄漏给家属、亲友和其他不应该知道这种秘密的人,违者应严肃查处。
第二十八条 会议通知、记录、编发纪要等会务工作由党群工作部负责。
第六章 议定事项的传达、督促和落实
第二十九条 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经党委会研究决定的问题,由党委、行政按其分工,积极负责传达或落实,不得拖延、推诿或另搞一套。如果对决议持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也允许向上级党组织申述自己的意见,但在行动上要按集体决定执行。
第三十条 对因故未能出席党委会议的党委委员,由党
委会指定专人负责向其传达。
第三十一条 党委委员要督促检查各自分管部门执行党委会决定的情况,并协调解决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的落实情况或遇有新的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党委会报告。
第三十二条 党委会决定的事项,由党群工作部具体负责催办和督办,并将情况及时向党委会报告。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会议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4年6月3日
核准:
1. 目的
为建立以会议为部门之间或部门内部沟通互动的基本方式和平台,提高会议的效率和会议决议的执行力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会议质量,使公司的会议管理规范有序,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员工。
3. 管理权责
3.1. 制订、修改、解释:行政人事部 3.2. 审查、核准:总经办 3.3. 执行:各部门
4. 会议类别 4.1. 员工大会
4.1.1. 4.1.2.
4.1.3.
4.1.4.
4.2. 4.2.1. 部门负责人会议根据工作需要每周例行召开,重大紧急事项或必要时可以临时组织召开; 4.2.2. 在会议召开前一天提前通知各部门负责人,并将需要讨论的议题或决议事项提前通知各部
门负责人进行酝酿思考;
4.2.3. 部门负责人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对重大事项的表决采取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每位负责人
具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半数以上负责人通过,但总经理拥有最终决策权;
4.2.4. 部门负责人会议的召开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讨论; 公司新专案活动的讨论与实施;
解决公司发展过程中遇到重大或关键性的问题; 公司经营例会;
公司四职等以上(含)岗位述职; 员工大功、大过等奖惩的讨论。
4.2.5. 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4.2.6.
4.2.7.
4.3. 部门例会
4.3.1.
4.3.2.
4.3.3. 30—60分钟之内;
4.3.4. 会议记录须在当周内发到总经办,并由部门保留存档、公布,由会议记录者进行工作跟进。
4.4. 专题会议
4.4.1. 如营销中心、财务中心、市场部、行政人事部等各部门根据问题发生或工作需要的侧重点,
视需要组织召开的特定主题会议;
4.4.2. 由发起者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并由专人记录,时间由专题会议的性质和及具体情况决定;
4.4.3. 具体要求按本办法规定进行,会议记录保留存档并公布,由发起者指定专人进行会议内容
跟进。
4.5. 店铺例会
4.5.1. 每周四为店铺例会时间,由店长组织召开,店长不在时由店主组织店铺员工召开例会; 4.5.2. 例会时间所有员工必须参加,如不能参加须向店长请假,否则视为旷会;例会请假一次扣
款20元,旷会一次扣款40元;
4.5.3.
4.6. 临时会议【参加会议制度】
4.7.
4.8.
5. 会议规定
5.1. 。 5.2. 各成员要认识会议之重要性,
5.3. ,部门负责人会议
5.4.
5.5. 5.6. 会议上尽量现场解决问题,明确责任人,解决时间,确定相关协助人员;
5.7. 发言避免过于集中,问题分析和争执属正常现象,但与会者必须文明礼貌、不可人身攻击。
更不允许发生争吵骂架,甚至打架;
5.8. 开会时,不可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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