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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时间:2017-05-17   来源:读后感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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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一):乡村医生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乡村医生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1]39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镇乡村医生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厅印发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和目标

(一)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卫生组织建设,健全卫生服务机构,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工作制度,将村卫生室的服务经营管理直接纳入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范畴,完善具有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功能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使农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保健,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开展,满足农民看病就医的基本要求,逐步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

通过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努力实现以下六个目标:1、农村卫生室资源配置更趋合理,卫生资源得到有效利用;2、卫生室基础设施和服务条件逐步得到改善;3、乡村医生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基础医疗卫生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4、乡村医生开展基本医疗、疾病预防、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的技能进一步提高;5、乡村医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水平逐步提高,队伍更加稳定;6、农村基本健康需求得到进一步保障,为全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乡村医生服务一体化”的主要内容

(一)村卫生室的设施

村卫生室的设施遵循“优化结构,合理布局”的原则,每个行政村设一个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村委会原则上不设卫生室,全镇规划设置卫生室12所,由于清平村委会茨竹园自然村地理环境特殊另设1个医疗点,但必须归卫生室统一领导和管理,距离村卫生室5—7公里范围内不设分室,在该范围内执业的乡村医生必须合医合药,共同开展工作。 村卫生室人员编制原则上按每千人口1名、山区1—1.5名的比例配制。每个村卫生室一般不少于2名乡村医生(原则上应有1名女乡村医生)。全镇共设置14个村医岗位。

(二)办医模式

村办院管:卫生室完全由村集体办,村卫生室所有权归卫生院,使用权为村卫生室,卫生院对其行政、人员业务、财务药品和采购等实行统一管理。

(三)职能职责

村卫生室的基本职能和职责是以保护农村健康为目标,承担辖区内农村居民的疾病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综合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多发病诊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工作,完成上级卫生部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为农村居民提供优质、安全、价廉、有效、方便的基本医疗服务。

(四)管理模式

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三制”、“四有”“七统一”的规范管理。 1.三制

(1)人员聘用制。按照《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及《××县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确定人员编制,实行聘用制,聘期暂定为两年。 村医退岗规定:男村医年满60周岁,女村医年满55周岁的按照有关规定解聘退岗,退岗后不得再从事医务工作。

(2)补助浮动制。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补助和业务收入实行统一管理。乡村医生的分配实行同工同酬、多劳多得的原则,个人收入与工作任务和村卫生室效益挂钩。

乡村医生补助:对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给予人均150.00元/月的经费补助,并列入财政预算,补助标准根据防保任务轻重及对边远山区乡村医生适当倾斜的原则由卫生院核定。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制。 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合格者,给予一定的补助 。 乡村医生补助:对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给予绩效考核,考核合格者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补助标准根据防保任务轻重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量的多少而定,对边远山区乡村医生适当倾斜的原则由卫生院核定。

2、四有:

(1)看病有登记。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门诊日志登记工作,及时报告传染病及疑似病人。对重症病人要做好转诊工作等。

(2)用药有处方。乡村医生开展医疗工作时,必须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开具处方,并保证处方的书写正确、内容真实,并存档备查。

(3)收费有依据。乡村医生开展医疗服务收取费用时必须统一使用收费收据,要做到使用正确、内容真实、管理规范。

(4)公共卫生服务有台帐。卫生室要积极做好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和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等工作的统计工作。

3、七统一:

(1)统一机构建制。卫生局负责村卫生室的统一规划、布局、设置和资源配置等工作。

(2)统一行政管理。村卫生室行政事务、人员聘用和配置、发展规划、规章制度、考核、

职称评定等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3)统一管理。村卫生室的医疗、预防保健人员培训等业务活动由卫生院统一实行综合目标管理。

(4)统一财政管理。村卫生室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财务实行“三管一统”(管账册、管药品、管药价,统一财务核算)的管理办法,对卫生室的财务收支进行管理。乡镇卫生院对每个村卫生室的药品、固定资产(建成的卫生室属国有资产,产权归乡镇卫生院、使用权归村卫生室,为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村卫生室能够长期合理使用)、流动资金等建立专账,村卫生室必须定期每月向卫生院上缴业务收入,有卫生院统一建账、核算,统一审核和分配乡村医生工资,统一提取村卫生室的事业发展基金。根据上级的文件、通知精神“政府财政投资建盖房屋、配发的医疗设备、和妇幼保健设备有卫生院建账管理,每年提取1%的维修费”;“村卫生室的业务收入实行提成分配,提成比例根据卫生室业务收益及劳务补贴的多少来决定。原则上以当年收人的纯盈余额计算:10%作为集体福利基金,用于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和劳保福利;10%作为业务发展基金用于卫生室扩大再生产;80%用于乡村医生的报酬”

(5)统一药械管理。村卫生室需要进够药品时,必须先把购药计划报卫生院,由卫生院统一网络采购,再发自村卫生室。

(6)统一收费标准。村卫生室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7)统一机构名称。县卫生局统一制作村卫生室的标牌。村卫生室的名称统一为“xx村卫生室”,不得随意更改。

三、组织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向全民 镇政府副镇长(文教卫生)

副组长:赵长江 卫生院院长

成 员:姚国成 卫生院副院长

李明媛 门诊医师

李化芝 妇幼专干

姚国成 防疫专干

肖艳秋 财务管理人员

高喜云 新农合办人员

赵春红 药局管理人员

各村民委员会支书、主任

负责对各村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进行协调、督导、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和处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卫生院,办公室主任由卫生院院长赵长江兼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四、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和培训阶段(5月20日—31日)。主要任务是抓好组织发动,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制定本乡镇《乡村医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上报县“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第二阶段:清产核资和规范管理阶段(6月1日—6月底)。主要任务是完成村卫生室清产核资,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工作队,深入各村,对村卫生室现有房屋、设备、药品、资金进行全面清点,分别造册登记,并组织好资产移交工作.从2015年7月一日起全面实施规范的“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对不参加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及时上报领导小组经核实后,按相关规定注销乡村医生资格。

(三)第三阶段:督导验收阶段(7月1日—31日)。7月10日以前领导小组组织对各村卫生室工作进行自检自查和验收,并写出自检自查报告和验收申请,上报县“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15日-31日接受县“乡村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对其进行督查验收。 五、考核与奖惩

(一)对聘期内的乡村医生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由卫生院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县卫生局备案。对考核成绩“优秀”者给予奖励,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解聘。

(二)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新农合有关规定按相应法律法规及新农合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三)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医疗事故者按《医疗事故管理条例》予以处理。

(四)对不服从管理,工作能力较差,不能按时完成任务者,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解聘。

六、本实施方案由县卫生局或镇卫生院负责解释

卫生院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二):乡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xxx乡卫生院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指导意见》,为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有效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切实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业务素质,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我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以下简称乡村一体化)体制,结合我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一)目的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郭杖子乡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的关系,明确两者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责、权、利,最大限度地发挥乡村卫生组织的服务功能,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逐步建立起宏观调控有力、微观运行有序的新机制。

(二)意义

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是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它有利于巩固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有利于农村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有利于乡村医生业务素质的提高;有利于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巩固和发展;有利于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行为,维护农村医药市场秩序,保证农

民看病和用药安全。

二、组织领导

乡政府乡长为组长,卫生院人员为成员的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卫生院,具体负责全乡乡村一体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督导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各村卫生室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落实乡村一体化相关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目标

(一)第一阶段

1、各村要高度重视乡村一体化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乡村一体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2名以上专兼职人员负责本辖区内的日常工作管理。

2、按照“五统一、两独立”(行政、业务、财务、药品、工资统一管理和法律责任、财务核算独立)的要求,完成本辖区内乡村一体化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乡村一体化办公室反馈。

3、村卫生室统一布局,确保村卫生室内外卫生清洁,室内办公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统一摆放,村医生着装整洁,配戴上岗证,按甲级村卫生室设置标准完成医疗器械配置。

4、建立卫生院及乡村医生对乡村一体化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乡村一体化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第二阶段

1、乡组织实施乡村一体化“五统一”和“两独立”的管理,对各种资料整理归档,资料整齐、统一有序。

2、卫生院根据工作情况,查漏补缺,分析统计各类报表,进一步完善乡村一体化各项工作。

(三)第三阶段

乡村一体化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此项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并对未完成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签订责任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村卫生室的设置和建设

严格按照我县村卫生室设置规划,以方便群众、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为原则设置村卫生室。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一所村卫生室;人口少的邻近行政村也可以联合设置卫生室;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可酌情在较大的偏远自然村设置卫生室。县卫生局对实行乡村一体化的村卫生室重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统一机构名称,统一制作机构标识牌、印章。乡卫生院要即时检查落实。

五、加强对农村医疗市场的监管,取缔非法行医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国家鼓励多种形式办医的政策,凡符合法规规定准入条件者,均应支持和鼓励,引导他们到农村基层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对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要坚决打击和取缔,以净化农村医疗服务市场。

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工作目标管理

卫生院要根据医疗卫生工作的规范要求,加强对所辖村卫生室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工作目标管理,抓住乡村一体化中的财务、药品和工资统一管理这三个核心和关键内容,使乡村一体化工作落到实处。

(一)行政统一管理

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县乡村一体化工作。乡村一体化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乡村一体化方案的组织实施和管理,与村卫生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对村卫生室实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准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药品及材料集中采购供应、统一考核;协助县卫生局进行监督管理,制止和取缔非法行医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医疗机构。

(二)统一业务管理

村卫生室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由乡卫生院统一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统一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业务技术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由乡卫生院统一制定,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统一门诊登记、医疗文书,做到“八有一上墙”即:①看病有登记;②用药有处方;③收费有凭据;④收支有账证;⑤工作有制度;⑥岗位有职责;⑦疫情有报告;⑧业务有考核;⑨主要工作制度、岗位职责、防保数据、图表、服务价格公示等上墙。

(三)统一财务管理

乡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统一会计科目、统一账号,设立总账与分账,村卫生室同时设立账簿。村卫生室收费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实行相对统一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诊疗收入必须统一使用河北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收费专用票据。乡卫生院对各个村卫生室的财产、物资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药品调拨、业务收支账册。各村卫生室实行独立核算,所有财务收支必须纳入乡卫生院统一管理。村卫生室从业务收入中统一提取卫生事业发展统筹基金,用于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由县卫生局设立专户进行专账管理。

(四)统一药品管理

乡卫生院、村卫生室的药品,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由镇一体化管理配送中心配送到各村卫生室,实行村级医疗机构药品按统一价格销售。卫生院镇一体化管理配送中心根据各村卫生室用药计划负责药品的调拨,做好药品的进出库管理,保证医疗用药需要。对于不认真执行规定药品销售私自加价的,一经发现,进行处罚;乡村医生不得私自进购药品,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并报县卫生局药监等部门按相关法规严肃查处外,同时取消其乡村医生聘用资格。

(五)统一工资发放

乡村医生收入由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含村医补助)和诊疗活动的利润两部分组成,其中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部分由县卫生局财务中心拨付到乡卫生院,不属新型农村合作医

卫生院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三):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XX县XX镇卫生院

关于印发郭嘉镇乡村一体化管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卫生室:

现将《XX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XX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12‟23号)精神,进一步优化乡村卫生资源配置,强化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功能,更好地为广大农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服务,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XX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以下简称“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适应新时期农村卫生服务的实际需要,通过深入实施“一体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合理规划配置,规范服务行为,全面落实公共卫生工作任务,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 基本要求

(一) 以调整优化现有基层卫生资源为核心,健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 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为目标,促进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发展。

(三) 以强化本乡镇卫生管理办公室对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各项工作的综合管理和指导为基础,着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积极探索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人、财、物”

的统一高效的管理模式。

(四) 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为基础,将村卫生室全部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实行及时结算结报,方便农民就近就医。

三、 主要内容

“一体化管理”是指在县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下,对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行政、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五统一”的管理机制。在“一体化管理”中,乡镇卫生管理办公室和乡镇卫生院受县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履行辖区内卫生管理职责。乡镇卫生院在向农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诊疗等服务的同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和指导职能。村卫生室承担村级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等工作。

(一) 行政管理

1、村卫生设置管理。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一所村卫生室,如有特殊情况需增设的须报县政府审批同意,XX村原则上不设村卫生室。凡政府投资支持建设的村卫生室,其资产所有权归属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房屋和基本设备配置按国家规定合理规划配置,原则上村卫生室设置。在业务用房面积达到60m 以上,设独立的诊断室、治疗室、药房及开展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基本设施,设施设备应达到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要求。为达到的,房屋原则上由村委会免费提供。到2012年全镇标准化村卫生室覆盖率达100%。村卫生室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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