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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及管理制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委组织部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我单位职位空缺情况,拟针对现有的空缺职位进行干部任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的原则
1、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根本标准的原则。
2、 党管干部的原则。
3、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4、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5、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6、 民主集中制原则。
7、 按程序办事的原则。
二、空缺职位
本次选拔 级干部 名。具体职位: 。
三、任职条件
1、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治理论水平,并能与工作相结合,分析和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2、能够自觉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落实上级主管单位的决定。
3、对杂志社忠诚、品行端正、廉洁奉公,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履行职责的工作经验和能力,具备胜任管理工作优秀的道德品质。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与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具备能够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的能力,身体健康。
四、选拔程序
制订工作方案,上报经信委人事处同意。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召开推荐会,进行民主推荐。根据推荐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经集体研究后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
1、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采取会议无记名投票推荐,和自荐两种方式。
民主推荐参加人员范围:参加推荐会的人员为杂志社内在编在岗正常工作的人员,所推荐的对象为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实际到会人数一般不少于应参加人数的80%。
2、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民主推荐结果,由社长办公会议提出人选建议,经社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条件和选任岗位实际要求,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社考察组进行全面严格的考察其德、能、勤、绩、廉。
对新提拔干部的考察要按照个别谈话、征求意见等方式深入进行了解情况,并征求所在科室部门负责人及有关职工的意见。
4、讨论决定、任职
选拔任用干部,由社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
5、上报批复
经讨论决定选拔任用的干部,应将考察结果报告和《干部任免表》一同报省经信委人事处研究、批复。批复同意后杂志社正式下文聘任。
五、公示
上报批复前在杂志社内对拟任的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方式:
1、在杂志社公开栏上发布公告。
2、公示主要内容:拟任人选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学历、聘任职务。公示期为七天。对公示对象反映的问题,由考察组会同有关科室进行查实。
六、考察组成员
考察组由分管社领导、办公室负责人及人事干部组成。
七、工作纪律
1、保守工作秘密,推荐结果和谈话内容不得向外泄露;
2、始终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3、不准在干部选拔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试行办法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中层干部任用制度,根据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市中小学校校长工作试行意见》、《××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若干意见》、《关于××小学校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实施意见》、《××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办法(讨论稿)》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选拔任用的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新选拔任用的学校中层干部(包括教导处正副主任助理、总务处正副主任、助理、大队辅导员等),以及校际间中层干部的选拔交流。 学校其他干部的选拔任用可参照本办法。
三、 选拔任用的原则
1. 党管干部原则
2. 民主集中制原则
3. 依法办事原则
4.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5.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6.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选拔任用条件
1.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2.忠诚于教育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理念。
3.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胜任拟任岗位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中受欢迎。
4.和维护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选拔任用资格:
1.大队辅导员至少有一年的班主任工作经历;
2.在本校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因校际间中层干部同级交流的除外)
3.具有在下一级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4.小学高级以上职称和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大队辅导员及总务主任职称要求除外);
5.身心健康;
6.优秀的教师因工作需要,可由学校讨论后报总支、教育党工委组织干部科同意后,破格任用。
六、选拔任用程序
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由学校支部负责实施。
(一)本校教师中选拔中层干部的程序:
1、中层干部人选的产生可选择组织选拔或公开竞聘两种程序:
(1)组织选拔的程序:
①民主推荐
A.推荐工作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实施。
B.推荐以召开教职员工会议填写推荐票为主要形式,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C.推荐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召开民主推荐会,教职员工参与率在80%以上,民主推荐会应向与会人员公布
推荐岗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人员名册,提出有关要求,并组织填写推荐票。
由学校党支部汇总推荐结果,列出推荐集中的人选名单。
②校长提名:
A.根据群众推荐的结果和工作需要,按1:1.5的比例提出符合选拔任用原则、条件和资格的人选名单,征求学校党支部意见;
B.部对校长提名人选初审后,应召开全体党员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以上干部会议进行考察预告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通报校长。
③确定考察对象
A.党支部应根据民主推荐和校长提名人选的测评结果,经与校长酝酿后,召开支部委员会议(无支委会的学校应召开全体党员会议进行讨论),可邀请非中共党员校长列席,确定考察对象。
B.委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既要充分重视民主推荐、测评的结果,又要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但多数群众不同意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C.校长和党支部充分酝酿的人选,不提交支部委员会讨论,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D.的考察对象报党总支审议,党总支必须在7天内给予答复。有不同意见再进行酝酿或报组织干部科。
(2)通过竞聘产生中层干部人选的程序:
①竞聘的组织工作由学校党支部负责,组成由校长、书记、党支部成员、行政、教代会代表等人员组成的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小组。
②公布拟聘中层干部岗位、职数及任职条件,组织教师自荐及群众推荐。 ③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小组列出教师自荐及群众推荐较为集中者的名单。并根据情况任职条件等要求,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竞聘人选名单。
④竞聘演讲:
A.演讲由竞聘工作小组主持实施。
B.演讲的内容、时间、地点由竞聘工作小组提前三天通知。
C.演讲后竞聘人应当场进行答辩,并由竞聘工作小组全体成员进行评价。
D.工作小组汇总评价情况,并据此确定考察对象。
2、党支部考察
(1)支部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2)如下
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方案;
采取个别谈话、发放民主测评表、查阅资料等考察方式,广泛深入地
了解情况;
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
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点,主要缺点
和不足,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情况,任用建议等内容。一经任职,考
察材料要归入学校党支部文书档案。
(3)考察组由两名党员组成(有支委的学校其中一人必须是党的组织委员)。
考察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守纪律,考察材料要签署考察人姓名及日期,对考察材料负责。
(4)个别谈话的对象一般不少于15人,范围为学校校务会成员,中层干部,党
员教师代表、民主党派教师代表,考察对象所在组室的同事和其他有关人员。
(5)党支部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或全体党员会议,并可邀请非中共党员校长列席,
听取考察组考察情况汇报,并就考察情况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党支部意见或建议。
3、校务会议讨论和校长决定
(1)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由学校党支部负责人(如校长兼书记可由支委成员
代行,无支委的学校由总支指定一名党员)介绍拟任人选的推荐、公开竞聘、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后,由校长决定;
(2)如果校务会议讨论意见有严重分歧,一般应暂缓决定,待条件成熟后,再行讨论。
(3)经校长决定后的拟任人选,须上报党总支,经党总支审定。总支在7天内予以答复。
4、任职
(1) 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在校务会议讨论决定后对拟任对象进行校
内公示。公示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
职手续;
(2) 实行职务聘任制。每届聘期为一~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3)决定聘用的干部,由党支部同本人进行任前谈话,反馈考察评价,
指出努力方向,提出廉洁自律、群众观念、组织纪律等要求,干部
的任职时间,以聘任之日起算,并由学校发给聘任书。
(4)中层干部任职年龄的上限一般为男不超过57周岁,女不超过52周
岁,特殊情况需报上级领导。
(二)从外校调入的教师,担任学校中层干部,须经以下程序:
1、校长收集有关人选的情况资料,包括:工作经历、学历、工作能力、特
长、
原学校工作情况等,交党支部讨论,形成党支部意见。
2、如确定人选,将名单报党总支,7天内给予答复。
3、校务会议讨论和校长决定。
4、确定的人选应在拟担任的岗位上挂职锻炼一年,一年后由学校按“本校教师中选拔中层干部的程序”进行操作。
(三)校际间中层干部交流:
1、校长收集有关人选的情况资料,包括:工作经历、学历、工作能力、特长、
原学校
中层干部岗位工作情况等,交党支部讨论,形成党支部意见。
2、如确定人选,将名单报党支部在7天内给予答复。
3、校务会议讨论和校长决定。
4、确定的人选实行职务聘任制,聘期同前。
七、 回避
1、学校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2、干部考察组成员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八、 考核及免职【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一)考核:
1、学校党支部每年对中层干部考核一次,考核采取全员民主测评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2、全员测评的项目后附。【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二)免职:
学校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1、达到任职年龄上限的。
2、在年度考核、干部民主测评中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票超过参加测评人数的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的。
3、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
4、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的。
免职手续:
学校党支部向党总支汇报,并征得党总支同意。
九、 纪律和监督
1、选拔任用学校中层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并遵守中共中央颁布的《党
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的各项纪律;
2、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干部任免事项以及做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
3、实行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由上级组织部门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实行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学校党政领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对干部选拔聘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群众有权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如情况属实,视后果轻重,追究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
十、 附则
本试行办法由党支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中共 ××××× 小学党支
部
二○一一年九月
为进一步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和贯彻落实,根据县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从今年4月上旬开始,集中三个月时间,在全县领导干部中开展一次以“学习、宣传、遵守《干部任用条例》”为主题的系列活动。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以下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新要求,以及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统一部署的要求,在我局各基层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处、中心中,以多种形式,多层面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实现“领导干部熟悉、组工干部精通、一般干部了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目标,为提高严守组织人事纪律意识,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集中教育的内容
这次集中教育的主要内容:中央及省、市委近年来出台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重点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治理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违反换届纪律等行为和带病提拔等问题的政策规定。
三、集中教育方法步骤
集中教育活动从4月初开始至6月底结束,重点采取以下八种方式进行。
1、开展一次专题学习。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我局领导班子极进行专题学习,并认真撰写学习体会文章,及时完成测试卷。应结合我局实际,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达到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的目的。
2、开展一次专题宣讲。由我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结合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绩开展一次宣讲。利用我局多种宣传方式,开辟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学习专栏,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扩大教育的覆盖面。
3、开展一次专题培训。利用“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干部网络培训教学计划,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内容的培训工作。
4、发放一本学习资料。编制并发放《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文件学习手册》,组织全局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文件知识测试。
5、开展一次集中宣传。通过普法网、司法局内外网等新闻媒体,宣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四项监督制度”和监督工作的有关政策。利用宣传栏、简报、悬挂横幅和撰写信息等形式,加强集中教育宣传活动的宣传力度,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6、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在6月10日前,充分运用《严肃换届纪律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和近年来查处的有关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例以及《战斗正未有穷期》专题片开展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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