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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乡镇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和纪律监督责任实施工作的总结

时间:2017-04-30   来源:读后感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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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乡镇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和纪律监督责任实施工作的总结(一):中共xxxxxx街道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

中共xxxxxxxxx街道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

实施细则

(试 行)

为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据《中共xxx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试行)》(x发[2015]3号)和《中共xxxxxxx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试行)》(区发[2015]4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街道纪工委要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责,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八项要求,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职能,切实承担“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二、责任清单

(一)纪工委班子的责任(24项)

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1、协助党工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1)根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区委、区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及时向党工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

(2)在党工委统一领导下,协调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

(3)协助党工委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到岗,责任到人,督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4)协助党工委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促社区、学校等单位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各自工作。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向党工委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5)定期向党工委和区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或复杂案件处理情况。

(6)协助党工委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纪教育,突出重点,分类推进。

(7)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和廉政情况审查,根据党工委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提出意见。

2、维护党的纪律

(8)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

(9)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

(10)加强对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肃查处腐败问题

(11)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健全完善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特别是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12)切实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完善信访举报机制,加强和规范案件线索管理,分类处置,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13)完善查办案件监督机制。严格办案程序,严明办案纪律,建立健全违纪办案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14)完善处分决定执行监督机制。加强对处分决定执

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复议复查、复审复核工作。

(15)落实“一案三报告”制度(案件调查报告、办案总结报告、案件剖析报告)。以案促管、以案促教、以案促纠,督促发案单位举一反三,健全规章制度,堵塞监管漏洞。建立重大典型案件剖析通报制度,充分发挥治本功能。

4、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

(16)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实施办法,持续发力纠正“四风”。抓住时间节点,突出问题导向,综合运用重点抽查、专项检查、集中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坚持不懈执纪监督。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搞“四风”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加大惩戒问责力度,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17)加强对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相关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设立网上“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紧紧依靠人民参与支持,释放群众和媒体监督正能量。建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台账登记制度、督查实录制度、限期整改制度、“四风”问题快查快办机制。

5、加强党内监督

(18)按照党内监督条例,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

使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党支部及其成员的监督。

6、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19)强化对办事处行政职能部门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限制权力、阳光使用权力、合力监督权力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加大问责力度,严重滥用权力。

(20)对本地区重大决策决定、重要事项研究进行监督。

7、履行纪工委机关自身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1)认真落实党工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抓好纪检监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2)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各项措施。深入推进“三转”,聚焦主责主业,严格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要求,保证纪工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

(23)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以更严要求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切实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四不准”等纪律规定,严查违规违纪行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24)监督检查其履行自身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建立并落实好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

(二)纪工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4项)

2016乡镇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和纪律监督责任实施工作的总结(二):XX镇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考核制度

XX镇党风廉政建设

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考核制度

(试行)

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海龙镇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提出《海龙镇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考核制度(试行)》。

一、责任考核的对象

全镇各党(总)支部、镇辖各单位。

二、责任考核的内容

(一)对领导班子实施主体责任的考核内容

1、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和省、市、县委、镇党委、纪委有关要求是否到位。

2、落实专题研究制定本(总)支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职责、任务分工是否到位。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四风”问题执行情况。

4、维护群众利益,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否做到有案必接,件件有着落。

5、本年度是否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各中心组学习计划;是

否纳入宣传教育、干部培训工作的全过程;开展各类廉政、警示教育是否到位。

6、组织领导并全力支持和保障执纪执法机关办案及所管辖范围、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纪委书记在党(总)支部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执行情况;

7、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建设情况。

8、其他需要实施责任考核的事项。

(二)对领导干部实施主体责任的考核内容

1、主要负责人落实“四个亲自”执行情况;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

2、年度是否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按要求听取“两个责任”工作情况汇报;是否组织开展“两个约谈”;专题调研工作机制是否落实。

3、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的情况。

4、支持执法执纪机关办案及所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5、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

6、其他需要实施责任考核的事项。

(三)对纪检机构实施监督责任的考核内容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镇党委和上级纪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情况。

2、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情况。

3、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镇相关实施办法及“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情况。

4、执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要求的情况;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情况;查办发生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及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情况。

5、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加强警示教育情况。

6、加强自身监督和执行《廉政准则》以及执行中央省、市、县、镇纪委相关规定情况。

7、其他需要实施责任考核的事项。

三、责任考核的方式方法

按照“民意调查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年终考核与各类测评、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原则。考核评分方法分为民意调查,日常检查,镇考核组年终考核,镇纪委委员测评,镇纪委综合评价,所自权重为20% 、20%、 30%、 15%、15%,各类均实行百分制计分。

四、责任考核的结果与评定标准

对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一)领导班子责任考核结果的评定标准

1、责任主体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目标任务完成好,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本(总)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

实情况好,能主动查处和纠正违法违纪问题,综合评定8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

2、责任主体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目标任务完成较好,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较好,能认真查处和纠正违法违纪问题,综合评定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

3、责任主体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不好,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较差,工作中出现严重问题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综合评定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二)领导干部责任考核结果的评定标准

1、党政领导干部经责任考核达到下列标准者评定为优秀:(l)能积极主动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职责;(2)全面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成绩突出;(3)分管部门和单位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或者对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能主动查处积极纠正;(4)率先垂范,清正廉洁;(5)综合评定8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

2、领导干部经责任考核达到下列标准者评定为合格:(1)能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职责;(2)基本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成绩比较好;(3)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没有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或者对一般性问题能进行及时处理或纠正;(4)能做到廉洁自律;(5)综合评定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

3、领导干部经责任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评定为不合格:【2016乡镇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和纪律监督责任实施工作的总结】

(1)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职责,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没有完成的;(2)所分管的部门和单位发生了重大的违法违纪案件,给党和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3)本人具有以权谋私行为或者不廉洁问题,造成一定影响的;(4)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5)综合评定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本制度如与上毁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上级有关规定为 准。

本制度由中共海龙镇纪委海龙镇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2016乡镇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和纪律监督责任实施工作的总结(三):2016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年终工作总结

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年终工作总结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及相关部门的领导下,在全镇各级党组织的积极配合支持下,认真按照上级纪委的部署,坚持反腐败斗争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三项工作格局,结合**实际,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一)忠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1、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工作职责。镇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党政主要议事日程,组织学习、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严格执行制度规定的各项内容,镇纪委作为纪检监察的职能部门,在党政办配备了兼职纪检监察干事,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和纪检工作,提高办公效率。镇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工作,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我们与村各党总支、机关各部门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做到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年初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费进行预算,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2、正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对反腐倡廉建设情况亲自听取汇报,主持分析工作形势,研究部署工作;对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并督促解决;对涉及多部门多单位的工作内容,亲自抓好协调,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并督促全镇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

3、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镇班子成员积极主动向主要领导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并对落实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在工作生活中认真指导、督促、教育、管理分管部门工作人员。

4、坚持集体领导和民主决策。镇党委始终坚持并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政领导按主要职责和分工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对重大问题,严格按照我镇的《议事规则》和相关程序召开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使班子的整体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今年以来共召开党委会6次,党政联席会议6次。

5、领导班子团结干事。镇党政班子在工作中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在思想上、行动上高度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的单位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各部门在工作制度中明确规定了本部门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使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良好格局。镇党委要求每个成员要讲政治、顾大局、识大体,团结干事,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经常深入群众中,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并及时进行整改,工作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抓好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6、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制度。镇党委认真落实党内民主生活制度,建立党委理论中心组制度,做到年初有计划,每个季度有落实,按照市纪委的要求,今年以来召开了主题内容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廉政准则》以及《若干规定》结合我镇"十二五"工作规划,以及当前开展的"创新争优"、"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村级和社区"四位一体"建设活动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共2次;召开民主生活会2次。每次学习都认真安排,进行了中心发言,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全力贯彻落实《农村领导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今年以来,我镇开展了轰轰烈烈的贯彻落实《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机关效能,增强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和执政理念,我镇采取多种措施,确保《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落实到位。

1、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和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一是除了召开干部大会、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及村民大会外,镇机关和各村党总支还召开了学习《规定》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在镇政府、各村委会、村小组的宣传栏和主要道路都统一张贴《规定》的宣传画册。三是镇机关及各村(居)委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统一观看由市第一纪工委书记龙永发亲自做的《规定》课件,课件图文并貌的展示了大量的漫画、图片,并配以幽默诙谐的语言,内容涉及《规定》的方方面面。四是向各村(居)委会发放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实行)简明辅导读本》、《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实行)学习问答》、《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实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宣传挂图。五是镇纪委组织工作人员对各村(居)委会落实《规定》的情况进行督查。六是把学习贯彻《规定》情况作为镇村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实行"一票否决",与评先选优和镇村社干部报酬挂钩。

2、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问题。一是把贯彻落实《规定》和"四群"教育相结合,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全镇党员领导干部始终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深入群众、深入农村掌握群众的意愿,把群众的愿望呼声和意见建议搞清楚,从而在政策执行上做到因地制宜、合乎实际,服务群众上做到合民心,贴民意,对待群众上做到敬畏群众、关心群众,发展地方经济上做到下狠功夫、扎实有效,树立和维护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拉近党群、干群关系。在贯彻落实《规定》和"四群"教育相结合中,我镇实现三个联系制度:一是领导蹲点联户制度。镇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挂钩全镇21个党总支、支部和各村(居)委会。二是机关部门挂钩联户制度。以开展"百个部门包百村联百户"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镇政府机关各办、中心、所挂钩联系到村组。三是干部结对联户制度。以开展"千名干部进百村入万户"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镇机关在职在编的85人联系到户,每人结对4户群众。以"两卡一台帐"作为联系群众、和群众"接亲入户"的载体,建立《民情联系卡》,及时听取民意、了解民情、解除民忧;建立《民情登记卡》,详细记录群众家庭基本信息、生产生活状况和反映的事项等;逐级建立《民情台账》,及时收集和反映重要民情事项。开展活动以来,我镇积极投入资金,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16件。镇干部职工积极开展"三深入"活动,通过民情体验切实解决作风漂浮、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等工作作风问题,办事效率也得到提高。二是对照《规定》主动查找问题,深挖根源。在认真学习《规定》全文、全面把握其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的基础上,号召全体机关领导干部、各办、中心、所负责人严格对照《规定》的"19个不准",村、组干部严格对照《规定》的"22个不准"要求,结合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以及贺国强同志提出的解决民众身边10个方面的腐败问题,包括严肃查处征地拆迁、矿产资源开发、各类学校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食品药品制假售假、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侵占国家和集体以及职工权益、基层干部吃拿卡要和收受财物、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买官卖官和拉票贿选、作风粗暴和奢侈浪费等方面的腐败问题,进行深刻的自查自检,坚定不移地加强自身学习和推进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使反腐倡廉工作与我镇的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以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经过自查自纠,我镇没有出现任何违法违规情况。三是签订廉政承诺书,接受监督。我镇机关领导干部、各办、中心、所主要负责人以及21个党总支、支部的党组织负责人都签订了廉政承诺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四是主动报告个人收入情况。镇机关领导干部、各办、所、中心主要负责人以及各村(居)委会干部认真填写个人收入情况统计表,主动报告个人收入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目前,全镇营造了为政清简、政治清明、作风清新、为官清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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