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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大气污染主要成分

时间:2017-04-30   来源:读后感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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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大气污染主要成分(一):2016版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完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文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于2016年1月1日生效)

制定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年08月29日

生效日期2016年01月01日

章 节3章67条

效力级别法律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文件

文书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目录

 1 法规条文 ▪ 主席令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 ▪ 第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 第四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第五章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 ▪ 第六章 重污染天气应对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 第八章 附 则

 2 历史修改版本

 ▪ 2000年4月29日修订版

 ▪ 1995年8月29日修正版

 ▪ 1988年6月1日生效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15年08月29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

防治大气污染,应当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推行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规划,采取措施,控制或者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使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并逐步改善。

第四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考核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地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2016大气污染主要成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开展对大气污染来源及其变化趋势的分析,推广先进适用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和装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挥科学技术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支撑作用。

第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大气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大气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大气环境保护义务。

第二章 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

第八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宗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做到科学合理。

第九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以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为依据。

第十条

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和论证,并征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

第十一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上公布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供公众免费查阅、下载。

第十二条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情况应当定期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标准适时进行修订。

第十三条

制定燃煤、石油焦、生物质燃料、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烟花爆竹以及锅炉等产品的质量标准,应当明确大气环境保护要求。

制定燃油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控制要求,并与国家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互衔接,同步实施。

前款所称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

第十四条

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措施,按照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编制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征求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专家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

第十五条

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开。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的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城市人民政府每年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时,应当报告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执行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第十七条

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和经济、技术条件适时进行评估、修订。

第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第十九条

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以及其他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

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第二十一条

【2016大气污染主要成分】

国家对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

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意见后,会同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并下达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下达的总量控制目标,控制或者削减本行政区域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确定总量控制目标和分解总量控制指标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对国家重点大气污染物之外的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

国家逐步推行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污权交易。

第二十二条

对超过国家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下达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约谈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的监测和评价规范,组织建设与管理全国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网,组织开展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统一发布全国大气环境质量状况信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与管理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网,开展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统一发布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信息。

第二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其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其中,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依法公开排放信息。监测的具体办法和重点排污单位的条件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

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承载力、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以及排污单位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商有关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五条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对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现重点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传输数据异常,应当及时进行调查。

第二十六条

禁止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设施和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第二十七条

国家对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

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淘汰期限,并纳入国家综合性产业政策目录。

生产者、进口者、销售者或者使用者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停止生产、进口、销售或者使用列入前款规定目录中的设备和产品。工艺的采用者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停止采用列入前款规定目录中的工艺。

被淘汰的设备和产品,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

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大气污染损害评估制度。

第二十九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通过现场检查监测、自动监测、遥感监测、远红外摄像等方式,对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实施检查的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者保守商业秘密。

第三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大气污染,或者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对有关设施、设备、物品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第三十一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便公众举报。

2016大气污染主要成分(二):2016年省考常识必备——关于空气污染那些事儿

2016年省考必备常识——关于空气污染那些事儿

2016年湖北省公务员笔试考试在即,考生们已开始如火如荼的备战考试。众所周知,在过去2016年的国考中,四个全面、丝绸之路、食品安全法、空气污染等热点都纳入了行测常识判断部分作为考题。自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独立出来单独加以论述,生态环境的考题越来越火热,未来会成为公考常识的必备考点。为此,将其中的空气污染方面的常考点进行了整理,以助考生们一臂之力。

空气污染又名大气污染,大气是由一定比例的氮气(占78%)、氧气(占21%)、二氧化碳、水蒸气和固体杂质微粒组成的混合物,各种自然变化往往会引起大气成分的变化造成空气污染。空气污染最大的污染源是化石燃料(煤、石油、天然气等)。目前计入空气污染指数的项目为 CO、SO2、NO2 、颗粒物(PM10、PM2.5)等。

考点一、颗粒物

颗粒物的英文缩写为PM,最典型的颗粒物是PM10、PM2.5。PM10即可吸入颗粒物,是指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微米的颗粒物能被人直接吸入呼吸道,但部分可通过痰液等排出体外,也会被鼻腔内部的绒毛阻挡,对人体健康危害相对较小。PM10来自污染源的直接排放,比如烟囱、车辆、施工及运输扬尘(1)、燃煤烟气污染源(2)、交通源粉(3)、冶炼尘

(4)、建材尘(5)。其浓度贡献率一般的排序为: (2)>(1)>(4)>(5)>(3)。

PM2.5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2.5 微米的颗粒物。PM2.5产生的主要来源是日常发电、工业生产、汽车尾气排放等过程中经过燃烧而排放的残留物,大多含有重金属等有毒物质。专家认为,由PM2.5造成的灰霾天气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甚至要比沙尘暴更大。 考点二、三大化石燃料:煤、石油、天然气(混合物,均为不可再生能源)

1.煤:“工业的粮食”,主要含碳元素;燃烧排放污染物有SO2、NO2、CO、烟尘等。

2.石油:“工业的血液”,主要含碳、氢元素;汽车尾气中污染物:CO、未燃烧的碳氢化合物、氮的氧化物、含铅化合物和烟尘。

3.天然气是气体矿物燃料,主要成分是甲烷,是清洁能源。

两种绿色能源:沼气(主要成分为甲烷CH4)、乙醇(俗称酒精,C2H5OH)。 氢气是最理想的燃料(燃烧仅生成水)。

考点三、雾霾及预警机制

雾霾天气是一种大气污染状态,主要由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这三项组成,前两者为气态污染物,最后一项颗粒物才是加重雾霾天气污染的罪魁祸首,尤其是PM2.5被认

为是造成雾霾天气的“元凶”。它们与雾气结合在一起,让天空瞬间变得阴沉灰暗。

大雾预警信号分为三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别为黄色、橙色、红色表示,气象部门通过气象监测在大雾到来之前做出的预警信号,提示百姓预防大雾带来的影响,提示交通部门尽量减少大雾带来的交通事故。霾预警机制也分为三级,预报的等级用语分别对应为中度霾、重度霾和严重霾,即霾的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别为黄色、橙色和红色。

应对雾霾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的首要任务是控制PM2.5,要从压减燃煤、严格控车、调整产业、强化管理、联防联控、依法治理等方面采取重大举措,聚焦重点领域,严格指标考核,加强环境执法监管,认真进行责任追究。

以上便是湖北华图为考生们总结的空气污染相关考点。考试中经常涉及大气污染源及其性质的考查。下面大家可以来练习几道题:

【例题1】目前我国许多城市和地区定期公布空气质量报告,在空气质量报告中,一般不涉及( )。

A.SO2 B.NO2 C.CO2 D.可吸入颗粒物

【答案】C。

【例题2】在相同条件下燃烧时对大气污染程度最小的燃料是( )

A.液化气 B.煤油 C.煤饼 D.木柴

【答案】A。

2016大气污染主要成分(三):2016空气污染调查报告

空气污染调查报告(一)

一、研究动机

1、近年来,空气污染非常严重,空气污染就是其中之一。汽车、飞机、轮船排放的废气,工厂排放的烟尘废气……都会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

二、研究目的

因为空气污染越来越严重,所以我想知道空气污染的严重程度。

三、研究内容

工厂排放的烟尘废气,汽车、飞机、轮船排放的废气,居民炉灶排放的烟尘废气,含有很多有害物质,是空气的主要污染源空气污染对人的危害很大。烟尘、废气中的有害物质能刺激人的眼睛,使眼睛发炎、疼痛;这些有害物质还能刺激人的气管、肺,使人咳嗽、气喘,甚至得肺癌。空气污染对农作物、树木的危害也很大。例如废气中的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能使农作物、树的叶子变黄、枯萎、脱落。二氧化硫与云中的雨滴化合会形成酸雨,使大片农作物、森林死亡。清洁的空气是人类生存的重要条件。

近日,美国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在检测了各种空气污染物之后,发现直径小于10微米的细微颗粒物与心血管疾病的发生及死亡的增加关系密切。具体地说,就是这些细微颗粒物与冠心病、心肌梗死、高血压和中风(卒中)的发生及死亡的增加密切相关。

空气污染与呼吸系统疾病的发生密切相关是众所周知的事实。那么,空气污染为什么会导致心脑血管疾病呢?

空气污染越重发生心脑血管疾病的风险越大。

一项来自美国21个城市的研究发现:大城市空气中,直径小于10微米细微颗粒物的浓度通常为4-20微克/立方米,浓度每增加10微克/立方米,发生心血管疾病的危险将增加24%,由此造成的死亡风险将增加76%。

德国的研究人员调查了两个德国城市的3399位居民。结果发现:居住在交通要道150米之内的居民与远离交通要道的居民相比,冠心病的发生率增加了1.85倍。美国曾对卡车运输、纺织从业人员进行调查。结果发现:空气中直径小于10微米的细微颗粒物浓度每增加10微克/立方米,发生心肌梗死和心力衰竭的风险增加1.4倍,死亡率增加1倍以上。

英国爱丁堡大学的一项针对暴露于废气环境中的男性工人的实验发现:空气污染可明显加重心肌缺血,如原有心脏病,则会引起更为严重的后果。

烟草燃烧时释放的烟雾中含有多种细微颗粒物,包含一氧化碳和尼古丁等生物碱,以及胺类、酚类、烷类、醛类和重金属元素等。其中与冠心病和高血压有关的化学物质达十余种。研究表明:长期吸烟可使高血压的发生率显著增加,脑出血的发生率增加28倍,脑梗死的发生率增加2.5倍,中风的死亡率增加2-6倍。值得一提的是,被动吸烟者所吸入的冷烟雾中的细微颗粒物对健康的危害更大。

四、研究结果

调查后,我发现空气污染可能导致心脑血管病,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会导致许多人因此而断送了自己的性命。

五、建议

(1)应用环保产品,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

(2)改进工业生产的流程,减少细微颗粒物的排放。【2016大气污染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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