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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答复制度

时间:2017-04-25   来源:读后感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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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答复制度(一):信访处理制度实施办

信访问题处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项目部信访处理工作,进一步发挥信访处理在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信访处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尊重他人、群众意见,改进党的工作;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三)依法、公正、及时、就地解决;

(四)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

(五)集体讨论,妥善处理;

(六)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

第二条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重视,建立健全信访处理制度,通过信访处理,对全体工作人员实施监督。

第三条 各级部门要实行信访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对信访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按照分工,具体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信访工作。

第四条 各级部门负责人应当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对于重要信访事项的办理,主要负责人应当亲自进行督检查,直至妥善处理。

第五条 各级工作部门应当公开信访工作负责机构的通讯地址、电子信箱、来访接待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并在信访接待

场所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方便他人信访。

第六条 各级工作部门信访工作负责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别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对属于各部门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由各级部门及时处理,情况重大、紧急的,应当及时提出建议,报请项目部领导层决定。

(二)对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转交责任划归各部门办理。

(三)对上级组织转送信访事项中的重要情况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可以直接转交责任归属的各部门办理,要求其在指定办理期限内反馈结果,提交办结报告。上级组织交办的信访事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办理.按要求、按期限办结。

第七条 有关党组织应当自收到上级党组织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之日起1 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有关组织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 5日内书而告知信访人,但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不清的除外。

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采用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报送或者转送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各级组织或其他机关办理;采用电话、走访等形式提出的,应当告知信访人向责任归属的组织或其他机关提出。

第八条 对责任归属本级部门的署名信访事项,一般应当自收到之日起60日内办理完毕;情况复杂的,经本级组织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

第九条 信访事项的处理结果,应当根据信访事项的事实和情节,依照有关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分别作出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对于署真实姓名检举控告的,应当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信访人,并认真听取其意见。

第十条 信访人对信访事项的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向责任归属部门的上一级部门提出复查申请,复查申请以书面形式提出。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第十一条 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部门的上一级部门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第十二条 各级部门应当建立信访监督制度。凡向各级部门反映的思想、工作、生活作风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下列问题,可以对被反映人实施信访监督:

(一)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的一般性问题;

(二)属于廉洁自律或不正之风范围内的一般性问题;

(三)情节轻微尚无须给予纪律处分的问题;

(四)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出现的需要引起有关党组织重视并加以整改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五)有必要实施信访监督的其它问题。

第十三条 实施信访监督可采用信访谈话、发信访通知书、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与组织(人事)部门联系沟通以及组织上认为合适的其它形式。

第十四条 实施信访监督应当由各级部门信访工作机构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及被反映人的职级等情况,提出相应的实施建议,经部门主管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 实施信访监督原则上按管理权限进行。

第十六条 凡向各级部门组织员工严重违法违纪问题,以及他人控告侵害其合法权益行为的,组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受理,并及时调查处理。对于检举或控告的工作人员信访事项,应当由被检举或被控告的上一级部门调查处理。

信访答复制度(二):信访工作制度

高庄小学信访工作制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妥善处理和化解教职工内部矛盾和家长意见,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为教育教学工作能健康发展服务,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忧患意识,根据安丘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学校系列信访工作制度。

一、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

1、严格按照党章、党政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处理问题;

2、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

3、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

4、维护信访人的民主权利;

5、实行分部门负责,分工归口处理检举,来信和来访的原则;

6、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

二、接访制度:

1、对来电、来访者要做到热情、礼貌、文明接待,耐心听取来访者所反映的问题,不得有任何轻视、忽视来访者的言行;

2、对来访者所反映的问题要如实记录,不得自行取舍;

3、接访时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解答问题,不许愿,更不得信口开河;

4、对情绪激动的来访者,要做好冷静的疏通工作,免不良后果的发生。

三、回信回访制度:

1、对真实姓名的信访举报人,要给予负责的答复,问题不能解决的给予解释性答复,合理化建议给予鼓励;

2、属于匿名信可视情况在适当范围公布调查结果;

3、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回信回访,回信要言简意明;

4、答复信访举报人可书面或口头答复,答复情况要记录在案。

四、保密制度:

1、信访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宜公开的材料,不能随意泄露、扩散;

2、严格分级负责制,属于部门或班级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信访问题,就应部门或班级负责解决;

3、不得将检举、控告的信访件转给被检举的班级和个人;

4、不扩散来信来访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不把内部酝酿讨论处理信访的情况向信访者或信访反映人泄露;

5、严格管理信访材料,上级组织和领导同志对处理信访问题的批示,信访工作文件,信访登记簿、报告、统计资料等应妥善保存,不得擅自外传。

五、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1、因不认真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或作风不正、侵害家长或学生及周遍单位和其他群众利益造成上访的;对上述人员反映问题未按规定及时处理而导致上述人员上访的;对属于本部门或班

级职责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应及时处理或答复而没有及时处理或答复的;对上级交办和学校转发的信访问题推拖不办,或弄虚作假、谎报处理情况的;以及对信访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责任人,由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其责任。

2、对越级上访多,群众反映强烈,对学校、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的部门或班级责任人,学校予以通报批评。

3、对在信访工作中不认真对待和及时有效处理的,造成学校工作目标考核降等或降级的取消其年度评先资格,在年终干部考核中不能评优并取消学校年终奖励。

高庄小学信访工作制度

2013.9

信访答复制度(三):2016年信访工作汇报

范文一:涉法信访工作汇报

近年来,涉法信访问题比较突出,已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之一,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今年以来,根据市委、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我县先后组织实施了涉法信访攻坚、涉法信访案件专项治理等一系列排查处理活动,工作中,本着有理有利有节,积极稳妥地原则,针对不同的涉法问题,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使一大批多年来没有解决的涉法信访问题得以妥善处理。据统计,今年我们信访接待室接待上访群众300余人次,重点案件47件,基中到市赴省进京12案,县35案,目前47案已结40案,结案率85%。下面,我将我县今年的涉法涉诉工作向各位领导做以简要汇报。

一、主要做法

层层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一是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处理涉法上访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确定了由县委副书记李百选任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邵明水、政法委副书记任和辰及公检法“三长”任副组长,各单位专抓副职为成员,政法委副书记任和辰兼任办公室主任的领导组,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坚持领导亲自动手。工作中,我们根据个案案情的发展趋势,多次召开“三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各级领导亲自出面、约见当事人、参予协调。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因案制宜,对症下药。涉法上访案件千差万别,实际工作中我们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中有理的或部分有理的,实事求是,依法纠正,该赔偿的给予赔偿,对那些虽然走完法律程序但尚未完全解决问题的案件,组织动员各有关方面力量,视情节采取经济补偿、社会救助等多种办法,满足上访人的合理诉求。对结案而不息诉罢访的,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做好思想工作,把道理说透、说细,防止简单行事,以势压人,对缠访案件,实行公开听证、公开审理、公开训诫等多种方式,伸张正义,释疑解惑,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9月29日,县公安局针对王万万上访一案召开听证会,就王万万提出的县公安局存有两份鉴定书和办案不公及徇私舞弊等问题进行对证,王万万对自己提出的问题举不出任何证据。x月x日,县法院针对刘慧多次无理缠访一案,在其安峪镇董封村公开审理了此案,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任。

转变观念,实以人文关怀。让当事人在感受法律威严的同时,还能体会到“被尊重、被理解、被关怀”的司法人文氛围,由此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达到有效化解涉诉信访案件的目的。涉法上访案件中,当事人往往由于种种原因对信访接访人员存在一定抵触情绪。我们在接访时首先考虑的就是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带着深厚感情做工作”,做到“不打官腔、不绕弯子、不踢皮球”,特别注重对当事人的关心细节,实行人性化办案,包括适时向信访当事人反馈信息,保持与当事人的沟通联系。从而拉近了我们与当事人之间的心理距离,为涉法上访案件的圆满处理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家住绛县针织厂家属院的王廷玺老人因不服县交警大队对自己发生的交通事故所做的责任认定,先后多次越级赴市进京上访,了解到这一情况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邵明水亲自登门拜访了王廷玺老人,耐心细致、入情入理跟他谈心,王某深为邵书记的真情所动,最终表示息诉罢访。县法院在处理周丁山涉法上访一案中院长张永平高度重视,先后五次约见当事人,当面进行解释说服,又安排纪检书记侯小旺驱车5小时上门做善后处理工作,周丁山感激万千,主动向县法院送来了感谢信,并表示再不上访。

加强联系,争取多方支持。实践证明,加强与各方联系,争取支持,齐心协力,才能使上访案件得到有效解决。基于这一认识,在工作中我们注重做好“XX”。

一是加强对上联系,争取领导支持,及时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听取上级机关和领导的指示。对上级部门交办的案件,及时上报结果,防止重复上访,形成及时、迅速、准确的信息渠道。

二是加强内部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全县政法各部门将涉法上访工作与侦察、起诉、审判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政法委的领导下,以信访室为龙头,协调涉法上访工作的各个环节,调动各方面的力量,使全县上下形成一盘棋。

三是加强对外联系,争取多方配合。在办理涉法上访案件中,依法办案并不等于可以完全息访,根据不同涉法上访当事人的案情,通过当事人的家庭、所在单位领导、当事人所在村委会等部门,做好上访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防止发生意外。

明确职责,强化执法监督。针对涉诉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创新思路、完善制度,落实信访长效机制。一是落实“大信访”格局的建立。在政法系统内部实现信访“进口”是信访室、“出口”是纪检组,使信访工作与纪检监察、案件督查工作协调统一,避免了久访不决等问题的发生。

二是于7月份出台《中共绛县政法委员会关于错案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引发谁解决”的原则,由案件承办人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对发现典型的执法不公案件,严肃处理有执法过错的责任人的责任。各单位以案示教,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畅通信访工作工作渠道,完善处理涉法上访案件的工作制度,从而从源头上减少了涉法上访案件。县公安局法医董**在2016年的一起伤害案件损伤检验中,由于工作不负责,粗心大意,错误引用已经废止的法律条文,引起当事人越级上访,我们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证实后,及时给予该董行政记过处分。一石惊百鸟,通过个案责任的追究,用身边的人和事,扭转了以往执法随意,粗心麻痹的不良风气,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司法腐败现象。据统计,今年以来,我们依法

三是加强案件评查。工作中,我们采取普查抽查互补、交叉检查和专项检查结合的形式,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做到责任不脱节监督无死角。在个案监督上,我们针对一定时期内影响大的案件,上级交办的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案件公正、依法、高效。其次,为解决当前政法部门重实体、轻程序的不良现象,每半年开展一次案件普查,确保案件的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确保法律文书制作规范。第三,适时组织政法各部门在本系统、本单位开展案件交叉互查活动,重点解决政法各部门的“面子”问题,即文书质量,通过对文书的评查,唤起了干警“文书制作环节处处要小心”的责任意识,使我县的案卷文书质量显著提高。自x月x日开始,我们对公检法三家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案件评查,从这次的评查情况来看。

二、几点体会

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经过一年来的艰苦努力,我县在处理涉法上访案件上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涉法上访大量增多的势头还没有真正得到遏止,一批“老大难”案件有待于进一步解决,新的涉法上访案件还在不断产生,已经息诉罢访的案件有可能出现反复。因此,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涉法上访问题仍将处于高发态势,我们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自满、厌战情绪,坚定信心,从政治的高度,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做好集中处理工作。

二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法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不可否认,政法干警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造成涉法上访的重要原因。从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实践看,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细致、不作为。今后,我们要进一步针对这些问题,突出抓好整改工作,要用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中发现的执法不公、违法违纪的典型,对广大干警进行执法为民教育,切实解决对群众的感情和工作责任心问题,端正执法思想改进执法作风,提高执法水平,全面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和监督制约机制。

三是要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一是加强错案责任追究,《错案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虽然出台了,但还有待于在实践中进一步落实并不断健全和完善。二是落实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对重大、重点、有影响的案件,政法委要重点监督、重点跟踪、重点检查,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得到妥善解决。三是加大执法质量检查力度。对每项执法活动和每个案件的办案流程,进行科学严密高效的管理,定期对执法质量检查通报,从源头上减少涉法上访。

范文二:县信访工作汇报

XX年,我县信访工作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工作原则,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赤峰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精神,以“迎奥运,保稳定”为核心,以开展县委书记大接访、重信重访案件专项治理、依法处置越级非正常上访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突出解决群众通过信访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为全县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稳定环境。

今年,我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500人/次(不含重复访),比去年同期下降2、57%。其中来访2399人次,来信101件,比去年同期下降2、5%和4、7%。集体访109批XX人次,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1、8%和3、2%。查办案件58件,其中上级交办案、批示信7件,结案率100%。自办案51件,结案率96%。进市访43批/170人次,其中,集体访9批/95人次。进区访6人次;进京访20批/21人次,其中正常访7批/8人次,非访11批/11人次,精神病2批/2人次。

总结一年的工作,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切实加强信访工作的领导。年初及时调整充实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继续由县委书记赵富、政府县长李自学担任,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具体抓信访工作,确保了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共召开全县信访工作会议、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以及联席会议八次,就开展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重信重访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依法处置非正常进京上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领导包案处理重大信访事项进行了安排部署。对重大信访事项继续实行领导包案、部门负责制度。三是继续落实了信访工作责任制,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年初,就群众提出的环保、林业、土地、城建等问题,县委、县政府认真研究,准确决策,把问题和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化解在最基层。对过去已批准或在建项目,坚持达标一个投产一个,不盲目乐观看投产企业的数量,而注重质量。如:大明糖醛厂,在建设中汐子土龙村群众对存在的污染问题提出疑议,并有80多人集体到县政府上访,县领导责成乡镇要求企业必须环保达标,才能投入生产,企业又投入90万元进行环保技术改造,目前群众情绪稳定,企业正在试运行。四是在加强领导、责任追究、规范秩序、强化基础等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范围。

二、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

按照上级要求,为了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为全县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信访条例》及八项配套制度的要求,结合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我县进一步完善了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强化信访工作组织领导,层层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秩序和完善办理信访事项程序,通过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畅通信访渠道,使信访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XX年继续坚持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基础上,县委、县政府以宁党办发(XX)90号文件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继续完善县级党政领导信访接待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对县级党政领导接待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决定从7月1日开始,把县级党政领导接待日由每周一天增加到每周五天,即每个工作日都有县级党政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县委书记、县长每月接待一次。县级四套班子全体成员每月要拿出一天时间,深入到所包乡镇或分管的部门直接面对信访群众,解决信访问题。乡镇领导干部和县直单位领导干部坚持每周拿出一天时间到所分包村或下属单位接待群众来访。在实施过程中,采取定期接待、预约接待和随机接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接待,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并将接待日程安排及信访热线电话在《**时讯》等报刊上公开发布。截止目前,共有37名(次)党政领导在接待日进行信访接待,接待群众来访323批653人次,其中90%已得到妥善处理。5月27日,汐子镇天兴公村村民李勤等45人集体来访,反映土地权属纠纷问题。

县委常委、统战部长接待后,当即批示由信访局牵头,水务局、汐子镇政府组成工作组给予处理。第二天,工作组赶赴汐子镇天兴公村通过走访了解,调查核实,解决了这一矛盾纠纷。在定期接待中,我们继续坚持律师参与制度,通过律师参与,无偿为上访人提供司法解释,引导其依据法律主张权利,并对困难群体实施法律援助,有效地规范信访秩序。如:1月22日,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政府副县长张国丛同志接待刘延军等24人,上访人反映县劳务输出办公室组织他们赴俄罗斯打工,工资及有关待遇未得到合理解决。张县长与接待的于海波律师共同答复,并依照法律走诉讼程序,最终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6月17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曲山同志接待了大双庙镇河北村林树春同志,他反映其孙女在校时打防疫针被感染,导致肢体肌肉萎缩,多方治疗无效,现在越来越严重,家庭生活困难,要求解决。曲书记与参与接待的刘俊凯律师共同答复,引导他走法律程序,做医疗事故鉴定。对律师及诉讼费用与司法局协调给予提供法律援助。在实行领导包案方面,继续坚持领导包案制度,对市里督办的21件信访事项,实行领导包案,限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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