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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时间:2017-04-08   来源:读后感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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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监督检查制度(一):2016三会一课制度检查

三会一课制度检查

根据今年的组宣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局组织处印发了对局属各单位“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的通知,检查内容包括“三会一课”制度的建设情况、活动形式和活动载体的情况、党支部和党员围绕中心工作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以及“三会一课”相关材料等五个方面。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党委高度重视并作了精心组织和准备工作,对xx年以来“三会一课”相关材料进行了收集和整理,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从检查结果看,各党支部、党小组基本上都能按照局党委的要求组织开展“三会一课”。其中设施局、市政集团、二公司党委所属党支部活动有详细的计划,并能按计划开展“三会一课”,相关原始资料保存完好;其他支部的计划和过程材料、原始材料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欠缺。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可分为三类:一是混淆概念,分不清政治学习与“三会一课”的区别,将支委会与行政班子会、支部党员大会与职工大会、党课与干部职工政治学习,在制度上和执行上不加区分、混为一谈;二是缺乏档案意识,在“三会”召开的过程中,会议纪律、会议签到、发言稿、党课课件等没有记录,或记录要素不齐全,记录太简略,造成材料缺失,不能全面反映会议情况;三是学习意识、创新意识不够,不注重理论学习,学习形式比较单一,不够吸引广大党员,没有调动党员参加活动的热情和积极性。

局党委希望“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较好的党组织要继续保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的支部要立即整改,要建立长效机制,以此次检查工作为切入点,进一步向下延伸,向各基层党支部、党小组延伸,加强指导和检查力度。局党委还将不定期开展检查工作,并把重点放在本次检查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以确保“三会一课”制度得到落实,达到预期效果。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结合实施“升级晋档”工程,采取得力措施,提高业务水平,使我局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局组织处

三会一课制度检查 [篇2]

“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

“一课”是指按时上好党课。

1、支部党员大会年季度一次,传达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和是大问题。

2、支委会每月一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大会决定的意见,安排支部工作计划。

3、党小组会每月至少一次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水平,发挥党的先锋模范作用。

4、支部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时事政策教育。

党员学习制度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和工作业务能力。

2、坚持星期二、五半日政治理论学习活动。

3、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觉相结合的方法,学习有计划、有安排、有主题、有笔记、有记录。

4、凡党员学习日不准无故不参加。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要按照市委组织部门的要求在党委的领导下党支部认真组织实施。

2、评议党员的格次一般可分为三合格,基本不合格和不合格三种。

3、民-主主平议党员工作一般可分为准备阶段,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审查表彰和处理六个阶段进行。

4、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与党员目标管理和“创造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优秀党员从合格党员中评出给予表彰,不合格党员受到处置,不合格党员限期改正,落实帮教措施,升格期限一般为一年,期限仍不能改的予以劝退或除名。

民-主生活会制度

1、反问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必须报上级党委同意,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过“双重”生活会。

2、民-主生活主要是总结支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的指示和支部决议的情况,以及支委成员思想作风与自我批评统一思想、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3、对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要制定出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属于个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应按规定程序交有关部门处理。

4、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党委作汇报。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按照党委规定的党组织缴纳党费是增强党的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内容。

2、凡有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的党员,按以下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下401元至600元,601元至800元,801元至1500元,1501元以上者分别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1%,1.5%,2%,3%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1角。

3、党员按月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者不能按月交纳时经支委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交,预交或补交,但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4、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动脱党处理。

党员管理制度

一、认真抓好所属党组织的思想、作风、队伍和制度建设。

二、严格组织生活,切实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

三、坚持每年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实事求是地做好对每个党员的监督、考察和鉴定,及时做好基本合格党员的教育和不合格党员的处理工作。

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切实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

五、积极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保证每季度向上级组织交纳一次党费。

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制度

一、凡属全国性的问题,重要干部的推荐、重大任务的完成和奖惩、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决策,以及上级领导机关确定的应由党委集体决定的问题都要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一经党委集体研究决定,任何成员无私改变,并在行动上积极执行。

二、书记要当好“班长”。在召开党委会前两天,要先提出议题,每个委员都认真准备意见。

三、党委成员一要各自主动参加集体领导,经常向党委反映情况,报告自己的工作;二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执行党委决议、接受书记的督促和外圆内方三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维护党委一班人的团结。

廉洁自律制度

一、坚持“三公开”、“一落实”。即政策公开,凡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党委制定的政策,特别是符合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要及时公布于众,用人公开,中国干部的选择和使用、人员调动、奖惩及招干等,将条件和程序公布于众;财务公开,每年向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公开1-2次财务收支情况;认真落实好中央及各级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并做好表率。

二、接受监督,对党内干部群众反映的各种违法违纪现象,要发现一件,查处一件,并把查结果公布于众。

三、不准借工作之便和手中权力行贿受贿,吃、拿、卡、要。

四、不准利用职权,拖欠公-款、公物不还。

五、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任何优惠条件。

六、不准接受对公正执行任务有影响的宴请。

七、不准借婚丧嫁娶之机大操大办,收受礼品。

八、不准超标准建房、住房。

九、不准收入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一切报销和费用开支。

民-主生活制度

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增加会议次数,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时,提前向市委组织部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延期、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过双民-主生活会,按分工参加下级民-主生活会,并做好具体指导。

二、每个领导班子成员一般情况下,都必须参加民-主生活,有事外出或特殊情况下,不能参加会议的,要向主要领导请假,并递交书面发言材料。

三、民-主生活生活会召开之前,要将开会时间、地点、重要议题及准备工作情况,提前报告市委组织部,并将生活会原始记录综合情况书面报告市委。

四、按照开好民-主生活会有关规定的要求,每次生活会后都要进行一次认真的分析考核。党委应将召开会议情况及有关主要问题的整改措施,以适当的方式通知基层各总支(支部),对下级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通报。

督促检查和考评奖惩制度

一、为使党委各项目标得到落实,党委对各位党委委员所负责的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并实行奖惩。

二、每个党委委员分管的各项工作,要定期向党委汇报进行进展情况。

三、每月召开一次党委会、各位党委成员对各自分管的工作,写出述职报告,党委根据工作完成的好坏实行奖惩。

四、每月一次召开党政班子会,对党委政府阶段性工作写出报告,上报上级党委,对班子成员进行个人总结和民-主评议,对工作任务完成较好的通报表扬,对工作失职失责完不成任务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写出检查,并通报批评,限时制订下阶段的整改措施。

重大问题报告制度

一、涉及本单位的重要工作,党员、干部自身方面出现的重大问题和情况,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报告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

三、属决策性的重大问题要事先汇报,属突发性的问题要及时汇报。

四、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防止弄虚作假。

三会一课制度检查 [篇3]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载体。“三会”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是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主要是听取支委会的工作报告,对支委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同时讨论审议应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事宜。

二是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做好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抓好党支部自身建设;处理支部日常事务,按期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保证监督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和任务的完成。

三是党小组会议。党小组是党支部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主持。党小组的任务主要有组织和指导党员努力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接受党员的汇报,关心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思想工作,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做出汇报;定期召开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学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协助支部做好党员鉴定、入党积极分子教育考察、预备党员的转正,党费收缴等党务工作;教育党员服从行政领导,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完成工作任务;分析研究周围干部职工的思想,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密切同他们的联系,做群众的知心朋友。

四是党课。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组织好党课教育,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党课一般由支部书记讲课,也可以采取上大党课的形式,请上级党委负责人、优秀党员或专家教授讲课。主要是结合党员的思想工作实际,进行形势、任务等方面的教育;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政策规定的教育及其它有关事宜。

为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我们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狠抓落实。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面对当前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形势和任务,结合城乡建设工作实际,我们大力加强党的,首先是始终坚持抓好党的“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市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监督的重要内容。“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增强各级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和党员先进性的有力举措。全委上下都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相逢模范作用得到突出,各项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二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我们在全体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形成了“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共识。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也都高度重视,切实负起了责任,履行了“一把手”的职责把“三会一课”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了工作计划,并指定分管领导或组织委员具体靠上抓,把“三会一课”制度抓出了成效。此外,我们把各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纳入了工作目标考核及评选先进单位的主要内容。三是强化措施,确保落实。住房城乡建设委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具体措施,严格了纪律,确保了所有党员按时参加党的“三会一课”。对“三会一课”的内容,党支部都事先有准备、有安排,做到了重点突出,确保了活动实效。委党委做出了具体安排,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为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的时间,每月的第二个星期一为召开党小组会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第三个星期一为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第四个星期一为党课时间,各单位在此原则下,也都根据工作实际作了临时调整,确保了活动有效开展。四是加强了督导检查,以强化落实党“三会一课”制度为动力,推动力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及队伍建设的新发展。各党支部都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三会一课”和党员到位情况进行了详实的记录,委党委组织有关人员对委属单位各党组织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检查,及时对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为进一步激发党员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城乡建设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会一课制度检查 [篇4]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在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切实加强党员干警教育管理工作中,长安法院机关党委始终把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制度抓紧抓好,常抓不懈,做到了党支部建设有章可循、学习活动按制度落实的良性轨道,推进了院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会一课”制度在党建工作中收到良好效果。

一是明确“三会一课”制度有关要求。根据区直机关工委关于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要求,长安法院机关党委对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上好党课进行了详细的规范,明确会议及党课时间、内容、参加人员等,并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及时通报“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通过院机关党委刊物《党旗耀天平》及时表彰宣传推广在开展“三会一课”制度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使“三会一课”制度在党建工作中收到良好效果。

二是规范“三会一课”记录。为了规范“三会一课”记录,院机关党委专门设计定制了《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党组织会议记录本》、《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党组织学习记录本》下发到各党支部、党小组,要求各党支部,结合本支部学习实际,对“三会一课”记录格式进行规范,同时要求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必须记录会议的组织情况和会议的内容,即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者、出席者、缺席者、记录者、会议议题、与会者讨论发言要点及会议决议。党课记录除了记录党课组织情况、授课人员、授课内容、时间、地点外,要求参加学习人员做好学习笔记,并结合思想、学习、和工作(生活)实际撰写学习心得,使党课教育收到实实在在效果。

三是创新党课教育形式。长安法院机关党委及党支部在党课形式上打破常规,鼓励大胆创新。各党支部除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外,院机关党委结合形势和法院工作实际需要及时组织全院党员上党课。通过领导上党课、书记委员上党课、专家教授上党课及利用多媒体、数字化平台上党课等形式,尽可能使党课上得生动活泼,实用有效。

四是开展学习评比活动。要求党员充分利用各种学习资源,推动自己,加强学习,不断进步。要求党员学习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交流。并适时开展学习评比活动,表彰奖励在学习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

五是强化“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把“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和平时对各级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重视程度及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考评的重要依据。

坚持“三会一课” 保持党性纯洁

根据部务会统一安排,我带领调研组到挂点的东湖区彭家桥街道七里街社区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会上,有56年党龄的饶文保同志的几句感慨引发了大家的热议。他说:以前在企业,每周都固定时间开展支部活动,现在条件好了,支部活动却越来越少了。退休党员陶桃生接过饶老的话说:现在社区里退休老党员很多,平时在家没什么事,很想有个党员集体活动的机会,但社区党支部很难得才组织一次。

老同志的三言两语,让我感触颇多。为什么以前坚持得这么好的制度,现在却坚持得不好呢?大家普遍认为,现在“三会一课”的内容对基层党员缺乏吸引力。党内组织生活以党员为主体,党员到底需要什么?有的基层党组织没有深入调查,满足于集中开会、学文件、念报纸,理论上空对空,形式上虚对虚,没有抓住基层党员关注的重点。党员没积极性,再好的制度也坚持不下去。

怎样让“三会一课”这一“老传统”散发出“新活力”?我想,首先,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不仅要把坚持“三会一课”放在嘴上,更要体现在行动上。要经常性地下到基层支部参加民-主生活会,上党课,与党员谈心谈话,帮助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解决问题,拉近干群之间的距离。

其次,内容上要与时俱进。“三会一课”的内容只有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才更具吸引力。要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以基层党员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活动。在必要的政治学习的同时,要组织党员围绕支部所在单位中心工作和党建工作建言献策。特别是在社区一级,更要积极引导退休党员、下岗职工党员在社区建设中发挥作用,扶贫帮困,参与公益,增强党员责任感。要争取驻区单位支持,经常安排党员集体活动,增强党员归属感。

作为组织部门要强化对“三会一课”等党内基本制度实施的保障。在党建工作的考核中,改变以往那种查记录、看笔记的考核方式。更加注重倾听基层党员声音,通过民调、问卷等方式,以党员对所在党组织的满意度评价基层党建工作的成效。通过“老瓶装新酒”,让“三会一课”在新形势下成为保持党员党性纯洁的有效途径。

三会一课制度检查 [篇5]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洋县立足实际,将督查与指导、整改与立制、评价与考核紧密结合起来,重点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这个关键,管好农村(社区)党员这个主体,严格规范组织生活,划定量的底线,提升质的水平,三举措确保“三会一课”制度有序有力、保质保量落到实处。##一、明确督导任务,常抓不懈持续推进。

抱着“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心态,检查一个,整改一个,指导一片,整改一片,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不放松,整改效果达不到标准不放松,紧抓常抓持续抓,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规范化、常态化、科学化。务必做到“六个确保”,即:确保基层党组织生活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保质保量落到实处;确保基层党组织议事决策更加科学;确保党员民-主权利得到进一步发挥;确保基层党组织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进一步深化;确保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执政能力进一步增强;确保党员干部得成长、农村(社区)得发展、群众得实惠。##二、盯紧督导内容,严格规范组织生活。

督导过程中,强调“规定动作”必须做到位,查细查实查真。对于弄虚作假、集中补资料应付检查的,一经发现,在党建工作会上通报批评,在电视上曝光。

一是做到“十一个看”。看是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是否按时上好党课,且支部书记有没有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看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的参会人员情况是否达到规定要求;看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的召开是否合乎程序;看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是否坚持了民-主集中制,是否尊重了党员的基本权利;看重要事项的决定是否合乎规定;看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的会议内容是什么,党课授课内容是什么,会议及授课效果怎么样;看会议记录是否要素俱全、认真仔细;看党员、群众评价、意见建议是什么;看各类资料是否由专人保管、是否全面有序、是否保存完整;看上级党组织检查指导情况;看督导组每次检查后本基层党组织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是达到“十五个有”。有党员活动室、有电教设备、有会议决议、有关于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有会议记录、有授课记录、有工作台账、有视频图文资料、有工作方案、有工作制度、有学习笔记、有典型材料、有汇报总结、有评价报告、有考勤记录。

三是落实好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制度。在督导过程中,检查各党(工)委是否对基层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提出了明确要求、具体建议、安排部署,是否定期派驻党建指导员全程参与基层组织生活,是否认真落实了“书记抓、抓书记”的党建第一责任人制度。##三、拓展督导方式,切实增强督导实效。

构建相互补充、衔接紧密、贯通持久的督导方式体系,切实做到“无遗漏、全覆盖,无软肋、强力度,无混乱,全规范”的实际效果。

一是听取汇报。督导组要认真听取各党(工)委书记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情况汇报,全面了解该制度运行的整体情况和具体细节。

二是查阅资料。督导组要查阅“十四个有”相关资料,看每个党员的学习内容是否大体一致、学习时间和程序是否一致,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临时补资料的短期突击行为;看学习时间是否达到总量要求,学习内容是否合乎要求、与中省市县精神一致,是否紧扣当下热点和基层工作实际。【党建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三是实地走访。督导组要深入到基层党组织,全程参与、现场指导召开2-3次党组织“三会一课”,适时指出不足,提出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建议;要深入3-5名党员家中,单独谈心,了解党员对基层党组织生活的真实看法和思考;要深入5—10名群众家中,了解群众最当地党组织成长、发挥作用的看法,对部分党员干部的期望和要求。

四是定期检查。督导组要每个月到各自包抓的党(工)委选择3-5个点进行指导,检查2-3次帮助整改落实,力求到年终将所有党组织“全覆盖”。

五是随机抽查。督导组要根据实际需要,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不打招呼,在督导当天组织成员集合赶往被抽查单位,力求检查快速、准确、真实,不给基层党组织弄虚作假机会。在此过程中,不准通风报信,不准走马观花式的检查。

六是反馈意见。督导任务结束后,各督导组要及时与所督导党(工委)及基层党组织交换意见,通报情况,指出不足或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在两天内向所督导党组织发出《整改通知书》。同时,督导组要把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典型和亮点以及突出问题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县委组织部进行反馈。

七是考评考核。督导组对各党(工)委在规范组织生活方面的工作成效进行系统考评打分,并根据排名情况,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党建工作考核的重中之重。从各基层党组织中挑选出30个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成绩突出的进行县级表彰鼓励。

三会一课制度检查 [篇6]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痕迹管理”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把研究部署、学习教育、听取汇报、廉政谈话、个别谈话、廉政党课、督导调研、检查考核、专题报告等工作融入到具体行动中、细节处,实时记载、时刻反思。将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工作标准等内容全面细化落实到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专门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包括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廉政谈话、廉政约谈和工作约谈、廉政党课、督促指导、检查考核、廉政教育、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听取分管科室(单位)工作情况汇报、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等内容。现将我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局党组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通过党组会、中层干部会、全体党员干部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财政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在全面落实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的基础上,调整充实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及时制定下发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组书记、局长许先华与各股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为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提供了坚强的保障。6月份以来,局工作纪律督查小组先后对5个财政所、7个直属单位党支部的会议记录进行了检查,重点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活动的记载情况、班子成员到所、到支部活动情况进行了抽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党组经研究,提出了具体要求,即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活动要做到“四有”:有方案、有记录、有资料、有总结,真正把党风廉政责任制真正落到日常工作之中。

(二)强化第一责任,当好廉洁从政表率。

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于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建立了“一把手”讲评班子成员制度,通过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等进行讲评,指出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积极参与组织生活,党组书记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局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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