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知识 > 历史朝代 > 基层组织十大法治人物事迹

基层组织十大法治人物事迹

时间:2014-06-13   来源:历史朝代   点击:

【www.gbppp.com--历史朝代】

基层组织十大法治人物事迹(一):2016年度法治人物潘恒球先进事迹材料

2016年度法治人物潘恒球先进事迹材料

他是一个说书人,从16岁开始说书,至今已有51年,只不过前21年说的是历史,后30年说的是法律。

前21年,他面对的是书场中的听众;后30年,他的听众变为校内外的孩子。 前21年说书,他是为了生存;后30年,他则是为了奉献。

他就是潘恒球,淮安市楚州区南闸镇的一个民间艺人,一个一辈子以说书为生、以说书为乐的说书人。

自编自演法制故事60万字

潘恒球16岁时拜师学艺,从此,一件长衫、一把折扇、一块止语、一方手绢成了他不能离身之物,走南闯北“赶场”也就成了他生活的全部。

说起潘恒球与青少年普法结缘,那还有一段故事。

那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一天,潘恒球赶场去江都说书,车上遇到警察带着两个少年,说书人的好奇让他了解到两个孩子因赌博发展为偷窃,走上了犯罪之路。

这件事对潘恒球触动不小,花季少年沦为囚犯,让他唏嘘不已。如果把法律知识融入说书之中,编一些青少年学生爱听的“段子”,在传统说书日渐式微的今天,岂不是说书的一条新路?潘恒球为自己的这一“发现”而兴奋,并开始了最初的尝试。

他找遍自己能找到的报刊杂志,刻意寻找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编成一个个小故事,作为说书开场时的“引子”,效果居然不错,不少热衷于听书的老年人专门带着孙子孙女来听“引子”。

周围的一些学校听说潘恒球会说“普法书”,便请他去学校说,从此潘恒球告别书场,开始走上青少年普法这条“不归路”。

为别人说法自己首先得懂法,潘恒球只读过二年书,要搞清楚一些法律问题谈何容易。 他的一个邻居在学校做老师,遇到搞不懂的法律问题,他就不分早晚去请教。 他的妻子的文化水平比他高,于是妻子就成为他的老师。

有时候实在弄不明白了,他就记下来,去城里的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专业部门请教,拿着小本一一咨询,直到弄明白为止。

1981年,为了平生第一次正式到学校上法制课,潘恒球花了四个月时间,硬生生地编出了《走上社会》,博得了流均中学1000多名师生的满堂喝彩。

说“普法书”,编“普法书”,从此占据了潘恒球的生活。

他发现中小学生骑车较多,在路上横冲直撞,就主动找公安、交警部门索要有关法规,编写了小故事《梦》,在中小学校广为宣传。

他用《一个苹果》的故事告诫中小学生不要忘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找回丢失的诚实守信。

《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颁布后,潘恒球根据有可能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9种不良表现,选取身边青少年犯罪的真实案例,编写了《带刀》、《逃学》、《一个中学生的早恋》等。

30年来,潘恒球自编自演的法制故事达60多万字,《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等多有涉猎。

普法行程超万里

“我不图名,不图利,不怕苦,不怕累,只盼青少年不犯罪”,是潘恒球荣膺首届“淮安亲情大使”时说的获奖感言。

潘恒球开始青少年义务普法时,只有37岁,他每年200多天奔波于各个学校,家中的责任田及生计只能撂给妻子打理。

妻子为此想不通,书不说了,家中收入只靠几亩责任田和妻子的缝纫手艺,两个孩子读书都成问题。

“能教育好一个孩子,就是对社会和家庭作的一分贡献,也是我的心愿。”潘恒球说。 家中的事情自然好说,外面的风言风语则让潘恒球心痛。

“他天天都出去,收入一定很可观,不然怎么会这么吃辛受苦?”【基层组织十大法治人物事迹】

“他对家庭不负责任,是游荡心,就喜欢在外面混。”

起初,潘恒球并不像现在这样受到各学校的欢迎,他要自己去各学校推介自己。有时骑了半天车,跑到一所学校,客气的,告知他没有时间安排;不客气的,则把他视为以讲课取钱为目的的推销商贩。最多时,他跑了6次才给安排。

当年,潘恒球奔波于各学校讲法制课,唯一的交通工具是一辆老式的自行车。一次,他应邀去楚州区泾口镇蛇丰完小讲课,学校离他家有四五十里地,他早晨七点就起床赶路,途中自行车链条因老化断了,又找不到修车摊点,他硬是推着破车走了10多里土路准时到达。

2016年春天,他去楚州区南闸镇兴庄小学讲法制课,途中过渡船时,他把自行车扛在肩上,因他人碰撞不慎跌入河中,幸好被同渡人救起。为了不耽误讲课,他向熟人借了衣服穿,准时赶到学校。

有一次讲课让潘恒球至今难忘。

那是2002年的冬天,气温达零下6度,他为了不负所约赶到离家60多里路的博里中心小学讲课,头天下午就骑车出发。路上下起了雪,风紧路滑。潘恒球顶风冒雪,天黑了,就借宿于路边农家,第二天天没亮就起身上路,按时赶到学校,并不顾手脚麻木和胡须上的冰雪,坚持在严寒中为该校学生上了100分钟的法制课。

潘恒球每年有一多半时间奔忙于各个学校和村居之间,有时一天要跑七八十里。多年来,他为青少年义务上法制课,奔走于各学校之间的行程超过万里。

30年义务普法无怨无悔

2016年7月,江苏省召开法制宣传工作会议,表彰“五五”普法先进个人,潘恒球作为唯一的先进个人代表受邀发言。【基层组织十大法治人物事迹】

“我有什么好说的?我做的都是我应该做的,义务普法30年,我无怨无悔。”

【基层组织十大法治人物事迹】

潘恒球的“无怨无悔”让大家感动,也让他自己释怀,因为他做的事得到了认可,起到了作用。

今年3月,在楚州朱桥中心小学上课后,有两个6年级的女学生对潘恒球说:潘爷爷,听了你的课我们很受教育,回家后,我们要告诉哥哥不要再打游戏机了!

楚州博里中学的一名学生至今还记着潘恒球,因为潘恒球到校上课时听说他与社会上一些不良人员混在一起,学习成绩很差,家长着急,老师头疼,就与他结成了对子,并互通书信、电话。后来这名学生学习成绩变好了。

前几年,潘恒球邻村有3个中学生因学习成绩差,对学习失去兴趣,家长管不住,老师难管理。潘恒球不顾老伴的阻拦,主动与他们讲道理,谈危害。经过多次的促膝谈心及学校与家长的教育,3个孩子的思想发生了变化,对学习文化知识有了新认识。

“取身边事,育身边人,功在课堂,利在社会。”3名学生的老师事后给了潘恒球这样的评价。

多年来,潘恒球每到一所学校,都向老师提出与后进学生结成帮扶对子,至今已与20多名学生结对。【基层组织十大法治人物事迹】

今年7月,还有一件事让潘恒球觉得兴奋,就是他传统说书“说淮书”被列为淮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我得好好琢磨琢磨,怎么把说淮书传承下去,又把青少年普法这件事做好。”

基层组织十大法治人物事迹(二):法治人物评选事迹材料

法治人物评选事迹材料

“护法使者”买柏林

----漯河市召陵区天桥街道爱特社区义务普法辅导员

在漯河市召陵区天桥街道的社区、学校,经常会看到一位年仅古稀,满头银发的老人,脚踏三轮车,热情地为群众宣传法律知识、调解纠纷、帮助失足青少年。每到周末,孩子们就会像一群小鸟一样呼啦啦地围拢着他,听他讲融入了法律知识和人生哲理的故事,一声甜甜的“爷爷”把笑容可掬的他淹没在快乐的海洋里。他就是召陵区天桥街道爱特社区义务普法辅导员------买柏林。

买柏林,今年78岁,是一位有着57年党龄的离休检察官,他1947年参加革命,在随刘邓大军南下途中到了漯河搞地方建设,从那时起,他一直在漯河工作、生活,1994年4月他从源汇区检察院离休,离休后的一段时间内,他常常思考,离休后干什么?是颐养天年,还是为社会做点贡献,最终他选择了后者。十多年来,他脚踏三轮车深入到农村、学校、社区为群众宣传法律知识,调解纠纷、帮助失足青少年,做法制报告等。他的事迹受到群众的称赞和领导的表彰,他先后受到省、市、区党委和政府的表彰奖励,被省关工委评为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省优秀社会法官、漯河市“十佳市民”,并多次荣获市、区“优秀法律工作者”。

“如果不是买爷爷把我从电脑网络游戏中拯救出来,我不敢想象现在自己是什么样子”看着洋洋(化名)甜蜜的笑容,很难想象5年前他是一个迷恋网络游戏、逃学厌学的孩子。洋洋的父母是双职工,平时没有时间管教孩子,他一直跟年迈的奶奶生活在一起。2003年7月的一天中午一点多,买柏林看到洋洋背着书包从小区出来进入了一家网吧,他就一直蹲在网吧门口想看看洋洋几点出来,学校2点半上课, 已经3点了还不见洋洋出来。买柏林走进了网吧,看见洋洋正玩得起劲,叫了几声也没有反映,于是就走到他跟前,拍了拍孩子的肩膀。洋洋头也不抬,很不耐烦的说:“我还没有打完呢”,“那你接着打吧” 买柏林说完就又蹲到了网吧门口。直到下午4点洋洋才从网吧里出来,当看到买柏林蹲在门口还在等他时,是又惊讶又不好意思。“走吧孩子,爷爷想和你聊聊” 买柏林走向前去拉住洋洋的手说到。通过交流得知,洋洋已经为了上网玩游戏逃学几个月了,上课象听天书,即使是到学校不是上课睡觉,就是抄袭别人的作业。“爷爷,你不要给我爸爸妈妈和奶奶说,要不他们会打我的”, 买柏林同意了,但他也向洋洋提了个条件,“你三天不要再进网吧,看看上课还瞌睡不瞌睡?”,就这样买柏林在网吧门口蹲了三天,没有看到洋洋进网吧一次。三天后,洋洋在学校门口碰到他后就拿出作业本,当买柏林看到上面有三个鲜红的“优”字时。高兴的伸出大拇指:“爷爷知道你身上的优点很多,相信你下一步会做得更好”。孩子有了初步改变后,防止反弹是很重要的,为了不让出现反弹现象,买

柏林一直不断地与洋洋谈心交流,鼓励洋洋继续努力下去。“给孩子鼓励,让他找准自己的位置,不要灰心丧气,这是转化网瘾少年很重要的一步” 买柏林说。经过半年的努力,洋洋已不再是网络成瘾的孩子了,而是一个学习优秀、爱说爱笑的少年了。现在上了中学的洋洋在学校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要引导孩子走出电脑游戏的诱惑,首先要了解孩子的心理,要和他们交朋友,尊重他们” 买柏林认为,多一份理解和尊重,多一点交流和沟通,就多一份帮迷途孩子知返的力量。像洋洋这样情况的孩子,买柏林已经成功的转化了6名,每一个孩子都是他从蹲网吧、学校门口开始,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一步步地用爱、用温暖、用恒心,把网瘾少年从网吧拉到了课堂上。

买柏林常说“我愿意做一把伞,撑起腰来为下一代遮风挡雨,蹲下去做一头牛,为下一代鞠躬尽瘁”,“单纯的法律知识讲授不免让人会感到枯燥乏味,不要说是孩子就是成年人听着也不耐烦,必须找一条适合孩子们的讲课方式”。为给孩子们上好法制课,他经常到公安局、法院等单位寻找相关典型案例,还自费订了许多报纸杂志,看到有关资料、故事就剪下来。十几年下来,他收集整理了大量的生动案例,剪贴本就有厚厚的几大本,并结合自己从事工作四十余年的经验,精心备课,深入浅出地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累计讲课230余场,听课人数达10万人次。女学生郭某,父母感情不好,经常吵架,其父一有怨气就大骂孩子,使郭某的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性格郁闷,学习成

【基层组织十大法治人物事迹】

绩曾一度下降,当她听完买柏林的法律的专题讲座后,就将一本《未成年人保护法》放在父母床头,其父读后,受到极大出动,认识到大骂孩子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于是他改变了对女儿的态度,父女关系融洽了,郭某也变得活泼开朗了。

在义务咨询、开展法律服务宣传活动中,买柏林发现一些失足青年在刑满释放回归社会后,生活上往往都会遇到种种困难。他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先后帮助多名下岗青年职工办理工商执照,做起小生意,重新实现再就业;为树立两老回归人员正确的人生观,改变他们以前破罐破摔的念头,使他们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买柏林常常深入到失足青年家中,以例说法,“超前”帮教,对两老回归人员跟踪帮教。市区滨河路“三进宫”回归青年高强(化名),回归后靠修自行车为生,过着平静的生活。可是他以前的“朋友”却不放过他,经常来找他,诱他再次“下水”。买柏林得知后,就一次次来到摊前和他谈心交朋友,举事例、摆事实,直说得他心服口服,使他坚定了重新做人的信心,坚决不和原来的“朋友”交往了。高强说:“人心都是肉长的,买叔几年如一日,像关心自己的亲生孩子一样关心着我,有很多次我都感动得流泪了”。在买柏林的耐心帮助下,高强进步很快,而且带动了周围一些不良人群观念的好转,辖区有活动他都积极参与,还敢于向不良现象作斗争。他还自觉地做起了社区的义务治安员、民事调解员、工商协管员、卫生保洁员,每逢“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等节日,他就免费为别人修车。经过个人不懈的努力和在买

柏林及社区党组织的教育下,高强在1999年5月25日光荣的加入了党组织,被党组织吸收为中共党员。2000年,区关工委联合源汇区法院到焦作少管所看望和帮教漯河籍人员,特邀请高强一同前往,并请他为漯河籍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当高强以个人事例讲到从一个危害社会的罪犯,变成一名共产党员的经历时,全场响起了经久不息的掌声。他们感动的说:“党和政府对我如此关怀,家乡人民对我们充满希望,我们一定增强改过自新的决心和勇气,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回到亲人身边”。

为增强人们养老、敬老、爱老意识,他与市立体声广播电台共同举办了《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讲座,历时10天,大力宣传老年人的赡养和社会保障等内容,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一位姓孙的老人,在节目播出后给买柏林打来电话说:“你们在电台上开展的讲座真好,自从我儿子和儿媳听了您的讲座后,对我问寒问暖,知道孝敬老人了,比以前好多啦。”他利用寒、暑假、“五四”青年节等重大节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创办法律宣传栏,每周一期,积极宣传与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案例,举办居民“四老”法制课堂,采取以例说法,故事讲座等形式,宣传家庭教育的典型,提高家长素质,促进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贯彻落实。

十几年来,买柏林先后接待咨询者586人次,代写法律文书293份,调解民事纠纷132起,免费为咨询者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书籍500多册,帮教了6名网瘾少年,10名失足青年,使他们走

基层组织十大法治人物事迹(三):2016年度法治人物马兰先进事迹材料

律师服务不是少数有钱人的‘奢侈品’,而应该成为百姓可以享用的‘必需品’。”马兰一直这么坚定地认为。春节期间,马兰利用难得的假期接受了方圆律政杂志采访。为了这一坚定的信仰,她将自己的足迹深深地留在了高原,留在了边疆,留在了贫困山区的村村寨寨。

偶然开启法援之门

2016年4月的一天,马兰在网上看到一则招收援助律师的新闻。当得知全国还有两百多个县没有一名律师时,她心里产生了不小的震动,觉得自己可以做些什么。“埋在心中已久的志愿者梦被唤醒了。”马兰笑着说。

2016年7月21日,马兰与其他来自全国不同省份的法援律师们一起踏上了开往甘肃的火车,毅然加入了司法部、团中央联合组织发起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这个队伍。这一次她告别家人,背起行囊,踏上了人生中的第一次志愿者之旅,服务期限一年,目的地是甘肃省山丹县,属于传统的塞北大漠地区。这12个人当中,只有她一名女性。她的这一决定,根源于自己由来已久的朴素夙愿——做点公益或做几次志愿者。她认为,“动上万次伟大的善念,不如一个渺小的善举。”

马兰的到来,填补了这里没有法律援助律师的空白。在当地群众看来,马兰就是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救星”。这种尊崇多少让马兰有点不适,但她也深刻感受到了当地人们对法律服务尤其是法律援助的巨大需求和强烈渴望。到甘肃山丹后不久,她接手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六名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将一名不满14周岁的初一学生活活打死,并焚尸掩埋。马兰为其中一名叫小强的14岁被告人辩护。“翻看卷宗材料,心情像过山车。”她没想到六名年轻被告人的手段是如此残忍。看到被害人被烧得黑黢黢的尸体无力向上张着的样子,柔弱又无助,马兰心疼不已。

第一次去看守所会见小强,马兰发现小强有着大大的眼睛,圆圆的脸庞,怎么也无法将他和“故意伤害”、“暴力犯罪”这样的字眼联系在一起。小强的一席话,更是让马兰难以释怀。“马阿姨,我知道您是北京来的志愿律师,您回去后,能不能转告我的父母,让他们花上大价钱请您,让您好好给我辩辩吗?”马兰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捅了一下,顿时生疼。为了不让小强看见自己眼角渗出的泪水,她赶紧走出门外,假装抬头看天。那一刻,马兰意识到,在律师资源缺乏的西部,一名律师对被告人意味着什么。正是那一刻,马兰对自己来西部做志愿律师这一决定,感到由衷地欣慰和自豪。

马兰的办公和生活条件都非常简陋。她工作的山丹县法律援助中心,只有一台电脑,属于大家共用。由于办公经费紧张,甚至连装卷宗材料的文件袋都没有。山丹县司法局很难给她提供像样的住处,几经周折,才把她安排到当地检察院的单身宿舍楼。这是一座废弃的办公楼,平时大部分时间全楼都只有马兰一个人。马兰住在一间外面用玻璃封死的房间,里面密不透风,即使白天进去,也是黑咕隆咚的。房间里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山丹的冬天异常寒冷,北风凛冽,水管里流出来的水冰冷刺骨。一到周末,全县城经常停电停水,她只好买来矿泉水解渴;周末没有地方吃饭的时候,只好靠饼子和拉面打发。

对马兰而言,外部的困难都不算什么,在山丹的这一年时间,就像喝了一壶陈年老酒,滋味绵长。

乐在法援之路

甘肃山丹一年志愿服务期快要结束时,马兰毫不犹豫地报名去了西藏,理由很简单:“甘肃都这么缺律师,西藏一定更缺。”

2016年7月,马兰来到了西藏拉萨市城关区法律援助中心。在这个平均海拔超过4000米的青藏高原,考验她的,不止是高寒缺氧的气候,还有服务地没有法律援助中心的尴尬。马兰并没有心灰意冷,找办公室、挂牌、工作,一切都在有条不紊中展开并开始走上正轨。

马兰对前来求援的藏族同胞总是视同亲人,见他们舍不得在外吃饭,马兰总把自己的饭菜、干粮食品拿出来分给大家吃。一些老人,一遍又一遍前来重复地跟马兰诉说案情。虽然马兰已经听了很多遍,可每次听,马兰都像第一次听到一样颇具耐心。她知道这些老人担心的不只是怕她没听清,还从心里把马兰当成了自己的“救星”。

西藏一年志愿服务期过去一大半时,拉萨城关区司法局局长孟祥斌专程来到马兰的办公室,请求她留下来。“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法援中心,我不忍心看到你走后再次关门。”局长情真意切的话语,顿时,让马兰脑海里浮现出了多少次百姓寻求法律援助的场景,一切似乎让马兰别无选择,留下来一干又是一年。

马兰在日记中写道:“我在西藏一干就是两年。要不是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领导考虑到我的身体,强行将我调整到云南,我还不愿意离开呢。西藏是个神奇的地方。两年的志愿经历,让我对西藏产生了很深的感情。我常常想,藏族为什么那么笃信宗教?因为那里的大自然太过神奇,与之相比,人类又显得太过渺小。”

西藏两年的志愿经历,让马兰对幸福有了更为深刻的领会。“物质生活可以平淡,精神生活一定要丰满。”

马兰继续奔走在法援之路上:2016年7月,云南西盟;2016年7月,贵州省黔西南州。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岳宣义说马兰从山丹花变成格桑花,又从格桑花变成山茶花,而现在的她则从山茶花变成杜鹃花。岳宣义甚至即兴为马兰赋诗:正义公平梦欲圆,抛家舍业赴边关。民心大厦砖一块,绽放三花看马兰。

“马兰花,马兰花,风吹雨打都不怕,勤劳的人在说话,请你现在就开花……”每当吟诵起电影《马兰花》中的歌谣时,眼前不由浮现出那朵美丽而神奇的马兰花,而马兰就是这样一朵能够帮助善良、勤劳、勇敢的人们实现愿望、给大家带来幸福的花。

谈到五年来奔走在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第一线,她说自己终于理解了“助人为乐”这个词的真正含义。“五年的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工作经历,让我收获的不仅仅是责任、付出和爱,还有精神上的饕餮盛宴。”

悟在法援之外

一个优秀的人永远是充实的,在非常艰苦的环境里,也是自得其乐的,这是对在山丹的马兰的最好写照。马兰把自己当作一个陀螺,不断鞭策它保持旋转和站立,保持奋进的状态。

在五年的法律援助工作过程中,难免有孤独的时刻,马兰经常写日记跟自己对话。在甘肃和西藏的两年,她写下了870多篇日记,记录下了所办的案件与心路历程。“从没有像现在这样,跟自己对话如此之多。这是我一生最宝贵的财富。而那些放弃的收入,又算得了什么?”在马兰看来,法律援助不仅仅是办案、普法那么简单,而是在法律援助的过程中去塑造人、改变人。

几年的法律援助工作经历,让马兰深知,事故发生后再帮助受援人维权,总让人感觉不那么酣畅淋漓和彻底。如何避免发生事故,如何将事后帮助变为事先预防,是马兰一直以来思考的问题。为此,马兰一到黔西南,就主动联系学校,给同学们上法制课,还多次到州委宣传部、州司法局等多家单位联合创办的大型广播节目《金州法制时空》,做客节目现场,进行法制宣传,截至2016年底,马兰已经做了十期节目的嘉宾。有一次马兰打车,没说几句话,司机就说:“我认识您。”马兰感到很奇怪,一问才知道,这位司机听过马兰做客的《金州法治时空》节目。司机的一句“您讲的案例让人印象深刻,刻骨铭心”,更是让马兰欣慰的同时,也感受到了责任和压力。

马兰对自己要求也很严格,除了在法律服务专业上的技能提升外,她还要求自己在心理辅导方面也多多学习,“因为我经常面对的都是弱势群体,比如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因为一次事故瘫在了床上,女朋友也离他而去,他甚至都想到了自杀,我能做的除了法律援助之外,更多的是一种心理上的疏导。”

“马律师,您越来越像是人民的律师了。”这是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y/32655/

推荐访问:2015十大感动人物事迹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