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知识 > 读后感大全 > 萍乡刑事案件

萍乡刑事案件

时间:2017-03-29   来源:读后感大全   点击:

【www.gbppp.com--读后感大全】

萍乡刑事案件(一):江西一色魔

中国江西网萍乡讯 记者曾玲报道:11月17日下午,江西芦溪县上埠镇,历时8年的系列强奸案指认现场人声鼎沸、警笛长鸣,每到一处指认现场,当地群众拍手称好。芦溪警方侦破系列强奸案4起,成功抓获嫌疑人刘某,得到群众点赞。

案件初发 色魔初现

2008年10月某天的晚上,天色已昏暗,家住农村偏远地段的吴某和往日一样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只是没想到,这一天对她来说,一场灾难即将降临。当吴某行至半途无人僻静处,突然从路边窜出一个人,强行将吴某拖到路边的田地里,将其污辱。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开展调查走访、取证工作,经过长时间的侦查,始终没有找到有效的线索,案件走入了死胡同。

8年4案 警方穷追不舍

自2008年以来,8年间共发生4起强奸案,而且数起案发地点均为同一地点。芦溪警方虽历经八年,刑警队长历任两届,但从未放弃此案的侦破,反而进一步的加强了案件的侦查力度。警方根据串并案分析判断应为本地人作案,专案组在案发地附近的村庄展开走访排查,共排查周边10余个行政村,重点排查符合特征条件的成年男子17000余人,经过警方锲而不舍的侦查,11月15日终于发现犯罪嫌疑人为南坑镇妙泉村刘某(男,49岁,1984年因强奸未遂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

警方出击 色魔落网

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专案组已收集好证据。11月16日,专案组民警闪电出击,在南坑镇一麻将馆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成功抓获,经审讯,刘某如实供述了自2008年以来在芦溪县实施的多起强奸、抢劫案件,现刘某已被芦溪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隐藏太深 妻子未察觉【萍乡刑事案件】

经民警调查得知,刘某1984年曾因强奸未遂被南坑派出所抓获,并被判刑8年。1992年,刘某出狱后就结婚,但刘某的妻子一直不知道刘某曾因强奸未遂被判过刑。在家人看来,刘某在家里与妻子生活和谐,其平时外出务工,闲在家里也就是打打麻将,而刘某在被害人的面前却变成“禽兽”面孔。刘某在家人和被害人之间不断演绎着“双面人”的角色。 胆大妄为 家门口施暴

经过对案件的综合分析,刘某的犯罪行为可谓是胆大妄为。刘某施暴的对象从15至47岁,数起案件的案发地点都是同一地点,而且令民警咂舌的是,2011年8月刘某在他家不到100米的距离强奸一名路过的外地妇女,刘某不仅强奸妇女,在污辱妇女后还抢劫其财物,今年9月发生的案件中,刘某在对被害人施暴后抢劫其1800元。

(责任编辑:UN660)原标题:芦溪一色魔施暴对象从15岁至47岁 妻子23年与其生活和谐

萍乡刑事案件(二):浅析新生代农民工违法犯罪频发的原因及对策

龙源期刊网 .cn

浅析新生代农民工违法犯罪频发的原因及对策

作者:范其春 李进学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3年第13期

摘 要 近年来,新生代农民工正逐步崛起,他们的出现给社会带来了优质劳动力,增添了社会活力,但同时违法犯罪事件的频频发生,又给社会制造不安定的因素。因此,本文将从新生代农民工的现状、面临的问题以及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入手,以探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与对策。

关键词 新生代农民工 违法犯罪 预防对策

作者简介:范其春、李进学,玉溪师范学院政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5-076-02

一、新生代农民工违法犯罪的现状

新生代农民工,是指那些出生于80后,年龄通常处于16-30周岁的在异地务工,但却仍保有农村户籍的所有人的总称。①他们诞生于现代城乡二元化、信息、制度多样化的背景下,在生存就业,交往以及生活环境方面较旧时农民工提出更高要求。因此他们与旧时农民工实则是一种传承与被传承,发展与变革并进的关系,这便决定了新生代农民工较之旧时农民工具有不同的特色与现状。

根据2011年1月18日《国际先驱导报》报告,2010年11月底,扬州市中级法院发布了一份以新生代农民工犯罪为主题的报告。报告数据显示,2008年度和2009年度,扬州三成的刑事案件罪犯是新生代农民工。

【萍乡刑事案件】

无独有偶,随后的一个月里,全国各地市中级法院陆续公布了新生代农民工犯罪逐年增加的相关报告。在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辖区内289件刑事案件的调查分析显示,2008年,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案件占全年刑事案件总数的48%,2009年则上升到52%。而同样是2008年和2009年两年内,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各类刑事案件665件,刑事犯998人,其中涉及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案件383件,刑事犯652人,也就是说,超五成刑事案件是新生代农民工所为,超六成刑事犯是新生代农民工。

2010年1月至10月,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中,新生代农民工被告人达413人,占全部刑事案件被告人总数的39%,而这个数字相比较2009年同期增加了60.7%。全

萍乡刑事案件(三):2016森林公安承诺书

【萍乡刑事案件】

森林公安承诺书

【萍乡刑事案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四项制度”,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结合工作实际,勐腊分局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一、坚决贯彻执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林业、公安机关的决定,确保警令、政令畅通。

二、依法受理和查处辖区内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切实维护林区治安稳定。

三、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民-主集中制,努力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加强队伍的教育管理,强化民-警的作风意识和法纪意识。

四、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和限时办结制度“,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做到警容严整,举止得体,礼貌待人,热情周到,首问负责,有问必答,提高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水平。

五、依法履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推行警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公开承诺事项程序和时限要求,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六、转变职能,提高效率,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努力做到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要事督办。

七、严格遵守《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不滥用职权,不以权谋私。

八、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切实做好信访工作,认真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妥善处理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有访必接,有件必复。

九、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守政治纪律,经济纪律、工作纪律,努力建设廉洁奉公、公道正派、风清气正的廉洁型机关。

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效能监督,凡我分局民-警违反服务承诺的或执行不严、落实不力的,一经查实,按问责制的有关规定,进行问责。举报受理人:罗忠祥、松农,举报投诉电话:0691—8121275、8129919。

我们衷心欢迎社会各界、宣传媒体和广大群众监督。

二00八年五月十五日

萍乡市森林公安局公开承诺书

为深入创业创新服务年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森林公安工作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服务水平,优化政务、警务环境,服务经济建设,特向全市人民郑重承诺:

一、全面推行警务公开。窗口单位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规范收费行为。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一律公开,方便群众查阅,接受社会监督。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拉赞助,坚决杜绝乱收滥罚现象。

二、不断提升“窗口”单位服务水平。窗口单位设置醒目的警务公开栏,张贴工作人员照片,悬挂警民-联系簿、服务监督意见箱,严格按各“窗口”依法依规公布的办事程序、办事时限认真办理各项业务。设立110投诉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投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坚决克服“冷硬横推”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三、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执法标准。实行“局长接待日”、“所长接待日”制度,接待群众来访。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如实登记,认真受理。凡符合政策规定且又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事及时办理;对需要上级审批且又需要各单位协调处理的事务,讲清政策、法律法规,并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限期办结。

四、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等办事制度。按照上级机关制定的便民利民措施的要求,建立落实《首问负责制》等办事制度。

五、依法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对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六、及时接待群众报警求助。进一步规范110接处警工作,提高森林公安的快速反应能力,对群众的报警求助,严格按照上级机关的规范要求,以最快速度到达现场处置。

七、严厉打击严重干扰和破坏经济建设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严重干扰和破坏经济建设的违法犯罪活动的案件,组织力量,快查快破。

森林公安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的重要力量。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全局民-警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岗位中,抢抓机遇,迎接挑战,为保持萍乡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国60周年献礼。以上就是我们的承诺,请全市人民监督。

庐山森林公安局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森林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命令和上级森林公安的规章、决定、指示;

2、依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案件管辖范围及森林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侦查庐山风景名胜区内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案件,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保卫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安全;

3、加强庐山风景名胜区内林区治安管理,维护林区的治安秩序,查处林区的治安案件和《森林法》第39、42、43、44条规定的林业行政案件;

4、协助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防火队伍建设,保卫林业生产安全;

5、指导林区联防队伍和护林组织队伍建设,提高防火、防盗能力;

6、负责森林公安队伍管理、教育、培训等建设;

7、完成庐山园林林业局、庐山公安局及其他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服务内容

打击和查处破坏森林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保护森林资源。

三、服务对象

林权单位、涉林企业。

四、服务承诺 ## 1、规范执法行为。接受群众报警举报,并以最快的速度处置;严格执行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各项规定。

2、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对民-警不作为、乱作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3、推进警务服务公开。公开办事时间、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主动向林权单位、涉林企业和社会各界群众通报森林公安工作情况。

4、加强廉政建设。坚持政治建警、素质建警、从严治警方针,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执行公安机关“五条禁令”和“三项禁止”。

5、健全监督举报机制。投诉电话:8282678。

以上公开承诺,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姓名:宋云军

职务:局长

联系电话:13507925055

甘肃省森林公安局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深化全省森林公安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建设,积极争创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勤政务实、人民满意的森林公安队伍,为实现全省林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甘肃省森林公安局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忠诚履职,依法办事。切实履行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和野生珍稀动植物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稳定工作职责,为全省林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认真贯彻各项执法规定,做到执法办案和行政服务规范、文明、公正、廉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二、提高效能、规范执法。牢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规范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忠实履职,坚决预防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公、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冷硬横推、推诿扯皮等问题。

三、加强队伍管理,提升良好警风。树立“处处是窗口,人人是形象,事事关行风”的意识,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和公安部“五条禁令”等各项警纪警规,深入开展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及时整改接处警、执法办案、窗口服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做到警容风纪严整,工作环境整洁,服务态度热情,人民群众满意。

四、推行警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森林公安机关的职责、案件的管辖、处罚依据、处罚标准、办案程序、服务承诺;认真执行公开听证、案件回告等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倾听群众呼声,积极参与“阳光热线”直播活动,对损害群众利益和妨碍民生行为的诉求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

五、严格自律,清正廉洁。领导班子坚强有力,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行为规范;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警,抓好工作、带好队伍,保证政令、警令畅通,确保森林公安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以上承诺,诚请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931-8387510

二0一二年九月四日

赣州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林业法规、规定和公安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市森林公安工作。 二、服务内容:打击和查处破坏森林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保护森林资源。 三、服务对象:涉林企业、林农。 四、服务承诺:

(一)规范执法行为。110报警服务台24小时接受群众报警举报,并以最快的速度处置;严格执行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各项规定,收费标准有上下限规定的,一律按下限收取,必须罚款的一般以罚款金额的下限为原则。

(二)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对民-警不作为、乱作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三)推进警务服务公开。公开办事时间、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主动向企业和社会各界群众通报森林公安工作情况。

(四)加强廉政建设。坚持政治建警、素质建警、从严治警方针,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执行公安机关“五条禁令”和“三项禁止”。

(五)健全监督举报机制。市投诉中心电话:8390110;市森林公安局投诉电话:8223523。

以上公开承诺,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萍乡刑事案件】

局长:王林

办公电话:0797-821189713803578270

从政格言: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联络员:黄巧婴联系电话:0797—8223523

陈俊联系电话:0797—8221287

萍乡刑事案件(四):2016司法局领导班子述德述职述责述廉报告

县司法局领导班子述德述职述责述廉报 告

县委考评组:

首先,让我代表**县司法局机关的全体干部职工对县年委考评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诚恳地请考评组对我局领导班子一年来的司法行政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宝贵意见。现在,我代表司法局领导班子就一年来的司法行政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向考评组汇报如下:

2016年我县的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基层司法行政干部的密切配合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学、转、强、促”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警民结亲、平安同行”的政法干警大走访活动,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我局根据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实际,提出了“一三三三”工作思路。即“围绕一个目标”,是指实现全县公众安全感明显提升。“突出三个重点”,是指加强法制宣传力度,加强法律援助力度和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及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力度。“夯实三个基础”,是指夯实县乡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县乡司法队伍建设,夯实县乡服务机制建设。“实现三个提升”,是指司法队伍形象大提升,公众民主法制意识大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大提升。在这一工作思路的指引下,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2016年全省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满意度测评,**县列全市第一,列全省第9位,比去年同期提升了42位;全年,公证工作的办证量和收入额创历史水平,在全市公证工作现场会上,**是唯一在大会上介绍做法的县区;今年7月,社区矫正工作出台了“一个意见,两个办法”,是萍乡司法行政系统第一个出台社区矫正规范化改革举措的县区,受到上级部门的肯定;“六五”普法扎实推进,八月份“六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县列全市前茅;年底获得全省“六五”普法工作先进县的光荣称号;六月份对全县司法干警实行了统一着警察制式装,全县司法干警向正规化管理迈了一大步。

一、全面落实抓好 “六五”普法规划的各项工作。(一)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今年年初我局为全面迎接“六五”普法工作中期考核,及时组织起草制定了201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具体指导乡镇及县直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探索完善“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和新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活动。深入宣传“六五”普法规划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和“六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工作安排,来推动“六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二)深入打造普法广场新阵地。在巩固原有的村(居)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中心户、**镇滨河路的普法宣传长廊等宣传阵地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普法载体和形式,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和影响力,尤其是倾力打造**大地红法治文化广场,继续丰富了内容和知识,在规模上取得突破、在特色上有创新,在内涵上有发展。(三)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积极推进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继续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重点做好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一是围绕中心,根据需求,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围绕三月综治宣传月,大力开展与平安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围绕“3.15”消费者维权日,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法律咨询和提供法律援助等形式大力开展活动;围绕6.26国际禁毒日,加大对青少年禁毒知识的宣传力度;围绕今年颁布实施的新法律法规,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上,组织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二是结合“公众安全感测评”活动,进村入户宣传法律知识。我局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驻赤山镇、福田镇开展政法干警大走访活动的同时,通过放发法律知识读本和走访农户等方式宣传法律法规。乡镇司法所也按要求充分利用乡镇开展这此活动之机,进村入户了解民情民意,广泛宣传与农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法律宣传。5月份,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助理员,进村、入社区将《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便民指南等法律援助宣传材料发放到农户手中,并开展法律咨询流动服务。通过开展发放宣传材料和法律咨询流动服务,向各乡村、社区居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的性质、受援对象及条件、受援范围和形式、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应提供的材料、援助机构的设置情况等,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万多份。同时各乡镇司法所因地制宜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加深入人心,极大地激发了广大群众的学法用法热情和维权意识。

二、切实抓好“法律服务” 工作,努力在提高社会公信力上取得新成效。 1、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教育和引导从业人员牢固树立“讲政治、顾大局,讲诚信、守纪律”的执业理念,坚决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加大对从业人员的管理监督力度,着力提高法律服务的社会公信力。 2、深入开展律师工作。继续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法律服务,继续坚持律师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制度,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3、扎实开展公证工作。按照《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要求,定期开展卷宗质量自查、互查,建立错证、假证追究制度,提高公证质量。今年共办理公证729件,其中民事类603件,经济类126件,接待来访83人次,解答法律咨询452人次,与去年相比,办证率增长75%,收费比去年增长85% ,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一是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畅通法律援助渠道,为低收入人群、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和青少年等弱势群体开辟“绿色通道”。今年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89件,其中民事案件265件,刑事案件24件,受援人员316人;解答法律咨询1543人次,提供法律援助资料1万余份,代写法律文书102份,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50万元,做到了能援就援、应援尽援,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和好评。二是提升法律援助案例质量。为了抓好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年初我局就下达了精品案例评选活动,要求每半年每个所都要上交两个法律援助精品案例的任务,以此促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提升。三是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将与民生权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逐步纳入法律援助法定的补充事项范围,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突出重点,做好对农民工、零就业家庭和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企业下岗人员法律援助行动、残疾人法律维权行动等活动,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突出抓好便民窗口建设。完善窗口服务功能,便捷程序,方便群众来电来访;抓好便民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推行网上申请和审批。创新形式。广泛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学校等活动,让法律援助工作走进千家万户。广泛宣传法律援助。组织全县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万名公民法律援助问卷抽查,张贴、散发1万份宣传资料。重点宣传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程序、“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同时,利用电视、网络等阵地及时报道法律援助工作的新进展、好做法、好经验,在全县上下营造良好的法律援助工作舆论氛围。

三、夯实基础、筑牢防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作为(一)着力抓好人民调解工作 2016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这个大局,坚持以更高标准、更强措施、更严要求,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上新台阶、新水平,积极参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筑牢维护社会稳定首道防线,取得了显著成效。 1、拓展调解领域。在不断健全完善乡、村(居)和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围绕保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积极拓展调解领域,力求纠纷排查“无盲区”、矛盾化解“全覆盖”。 不断创新调解方式机制,加强与浏阳、醴陵等边界县市的协调配合,健全省际边界联防联调机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到目前为止全县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985件,调处率91%,成功率100%。 2、延伸调解触角。为主动适应新时期化解民间纠纷的需要,我局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进一步加强了对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参与构建我县“大调解”工作体系,出台了《关于加大对萍洪高速公路建设矛盾调处力度的通知》的文件。为**县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保驾护航作用。接受了大量的法律咨询服务,为我县大项目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支撑。 3.规范化建设得到巩固提高。按照《全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和《“五好”司法所建设申报标准》的要求,今年以来,进一步加大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巩固、完善、提高工作,不定期深入各基层司法所开展督导、指导检查,我县除新成立的杨歧所未按照要求以外,其他各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巩固率达到100%,基层司法所真正成为维护一方稳定的“稳压器”,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认可和支持。(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见成效 1、加大安帮力度,遏制重新犯罪。为确保我县安置帮教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坚持“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工作原则和“教育、挽救、感化”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衔接、帮教、安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y/326422/

推荐访问:刑事案件案例 刑事案件管辖权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