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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居家养老

时间:2017-03-19   来源:读后感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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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居家养老(一):国外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比较研究与经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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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比较研究与经验借鉴 作者:朱婀丹

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15年第15期

摘 要: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养老问题日益突出,逐渐成为当今社会的焦点问题。同时,居家养老日益成为老人养老的首选,各国政府也在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事业。通过对国外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比较研究,学习和借鉴国外国养老服务模式的实践经验,以期促进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立。

关键词:居家养老;人口老龄化;国外;比较研究;启示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15-0053-02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养老功能不断弱化,老人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提高,使养老问题迫切需要面对和解决。居家养老为居住在家中的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的社会服务,满足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既保证了老有所养又符合老年人的意愿,是一种切实可行的养老方式。社会人口老龄化问题是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各国政府也在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事业,以下对国外典型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进行概述和比较:

一、国外典型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这里主要对几个国家典型的居家养老模式进行比较研究:美国、日本、瑞典、法国。他们在居家养老模式的建立和配套服务上都有着较为丰富的经验,能为我国解决老龄化社会这一难题提供一些借鉴。目前西方发达国家接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的比例在80%左右,居家养老模式将居家和社会化服务相结合,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老年社区、老年公寓、托老所、志愿者等;在日本,周到细致的社区服务让居家养老非常受欢迎。

(一)美国

据调查,家中养老的观念在美国十分盛行,85%的老年人都希望能在家中养老。在美国,养老问题主要由政府和社会承担,美国的养老社区主要分为四类:生活自理型社区、生活协助型社区、特殊护理社区和持续护理退休社区。根据2010年美国相关部门的统计,全美大概有超过1 900个持续照料退休社区,按完全自理的老人、需要半护理的老人、需要全护理老人三类居住单元的配比为12∶2∶1,非营利组织负责运营的持续照料退休社区占到82%。在过去的几年中,发展最快的为生活协助型社区,在盈利性的养老社区中,生活协助型社区占到50%以上。【外国居家养老】

美国1935年通过了以养老保险为主体,包含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的《社会保障法案》;1981年推行了家庭医疗补助和社区服务计划;2010年通过《保护病人和负担得起的照护法案》,重点是对老年看护工作的协调管理,支持住家照护。

外国居家养老(二):国外都有哪些养老模式

【外国居家养老】

国外居家养老的社会服务模式

老年人住在自己的住宅内安度晚年,称为居家养老。据了解,世界各国(也包括我国)的老人住在养老院养老的只占很小的比重,绝大多数是居家养老。因此,安排好居家养老的社会服务,使老年人生活得更为舒心、方便,是城市政府解决好老年人居住问题的一项重要任务。

到2007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占总人口的11.3%%。针对我国已经进入老年社会的现实,许多城市政府正在把做好老年人居家养老的社会服务,作为完成好“老有所居”的任务之一而列入议事日程。为此,本文将国外居家养老社会服务资料进行整理,以供参考。

第一,医疗服务。西方国家一般推行社区医疗机构与城市医院相结合的办法。较为普遍推行的,一是建立“专门”医生制度,即在医院中指定一个专门为老人看病的医生。二是在老人的电话上安装专门的医疗报警按钮,或在墙壁上设几条医疗警绳,并与社区医疗机构或就近的医疗机构连通。三是对年老多病的老人实行定期上门探视制度。四是设立家庭病房,对于行动不便又不需住院的老人在家中治疗。五是老人发了急重病是否需要送医院治疗,由接警电话后上门的医生作决定。有的国家还实行军队协助运送病人到医院的办法。例如,病人所住小城市的医院无力医治时,由当地医院请附近的军队派直升飞机把病人送到距离较近的大城市大医院医治。

第二,生活服务。主要有:室内的清洁卫生、洗涤衣物、烹饪做饭、侍候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代购蔬菜食品和其他物品等。通常由老人用电话向

服务公司提出要求,由服务公司派人办理。由于网上购物逐步达到普遍而规范的程度,老人通过电话购买家具、电器、衣物等已很普遍。

第三,请绿化公司或社会服务机构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修剪草坪、维护或者种植花木以及雪后扫雪等服务。由于国外拥有独门独院和较大面积草坪住宅的居民较多,而老年人又无力修剪草坪和扫雪,这就成了一项重要而必需的服务。但在我国拥有这种房屋的居民数量很少。

第四,请维修公司或社会服务机构定期维修房屋、设备、设施,包括定期的大修和更换设备、设施。如果发生临时的房屋损坏或设备、设施故障,可用电话请求上门服务。拥有自有污水井的住宅还需请清洁公司或社会服务机构定期或不定期清洗污水井。(主要是独门独院居民所需的服务)

第五,老年食堂工程。有的国家专门在社区建老年人食堂,并称之为老年食堂工程。另外许多国家则由社区餐馆兼营老年食堂的业务。由于到食堂或餐馆吃饭,或者打电话向食堂或餐馆订菜并按时送到家的业务早已成为普通而正常业务,因而老年食堂工程的主要任务是每天向老人送三餐或不含早餐的两餐上门,以减轻老人的厨房劳动。

第六,对孤身老人每日进行电话确认其健康状况的服务。有的城市还通过议会决议把它定为一项带有强制性质的服务。这一服务多由服务公司而不是医疗机来承担,收取很少的服务费。一般每天一次,以免影响老人休息。

【外国居家养老】

第七,设立老年人日托中心。这与我国的日托幼儿园有点相似,但内容不同。具体办法是,由日托中心每天上午9时右右派人派车把老人接到日托中心,下午四五点钟把老人送回家。许多老人聚在一起活动,会使老人在中心过得比较丰富和愉快。这种日托不一定是天天皆托,而是根据日托中心与

老人签定的合同确定一周托几次。

第八,定期探访服务。按照双方签定的合同内容,有关服务机构派人定期到老人家中进行探访服务,与老人聊天、下棋或者开展老人喜欢而探访者又能办到的活动。这种定期探访,一般是每周两三次,每次半天,按老人的要求而增减。为了做好探访工作,有关服务机构要经过调查,力求派出与老人嗜好“投缘”、“合拍”的探访者,使得相聚愉快。因此,服务机构拥有的探访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业务素质和多方面的“本领”。

第九,外出陪伴服务。有些老人虽然年老力衰,仍然不愿意一年到头都“圈”在家里,而力争一年能多安排几次外出活动。这种外出时间不长,一般是每次几个小时。外出的内容也比较简单,包括逛街、购物,到公园、动物园、博物馆等地去参观或游玩等。具体办法是,由老人向服务机构打电话确定,由服务机构为老人外出安排交通工具,并派人进行全程陪伴服务。

第十,充分利用城市的健身俱乐部。由于参加俱乐部的在职人员,多在下班后来健身,从而形成下班后人多、上班时间比较空闲的局面。因此,有些城市实行健身俱乐部上班时间向老年人优惠开放的办法,既为老年人提供健身场所,又提高了健身俱乐部的利用率。有的健身俱乐部还设有一些专门为老人服务的项目。

第十一,为老人安排适当的“就业”服务和社会服务。有些老人身体健康,有些老人具有专长,安排其适当的“就业”,既能发挥其“余热”,又能

消除老人的“寂寞”,还能适当增加老人的收入,可谓“一举三得”。这也是“老有所为”的重要内容。这些为老年人安排的“就业”,一般不是全日制的,也可以在家里工作。国外还安排身体健康并乐意社会服务的老人承担一些义务性质的社会服务。由于有的服务政府要付给一定津贴,这种社会服务就属于半义务性质。

第十二,开展老年人法律咨询服务。许多老年人拥有一定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有许多运作资产的涉法问题;老人还有不少有关老、病、生活以及子女关系等涉法问题。由于许多老人对相关法律知识了解不多,因而开展老年人法律咨询服务,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已成为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度晚年的一项重要社会服务工作。

以上12条,是国外在“彼时、彼地”采用的办法,有的在我国只有极小的适用度。即使基本适用的办法,也必须同我国“此时、此地”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加以融会贯通,才能较好地推广使用。同时,还应结合实际,创造发展一些具有我国特色的办法。例如,组织老年人参加唱歌、唱戏、跳舞、书画,以及力所能及的社会服务活动,这些活动在我国就推行得比较普遍而有效

国外居家养老模式借鉴【外国居家养老】

在我国的传统意义上,说起去哪里养老,通常意味着入住养老院,或者敬老院。这对于绝大多数老人而言,基本上意味着将远离原来的住宅、小区和家庭,告别以往的生活。由于在生活空间上的隔离,将会给老年人的社会交往和精神世界带来巨大的转变。

部分发达国家经历了一个多世纪的老龄化发展历程,各国的养老模式基本都是从机构养老,到设施养老,最后走向社区、家庭养老的发展历程。以欧洲为代表的政府包揽的福利养老模式,也大部分转向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市场多方参与的形式,以推动老年群体甚至整个社会健康可持续地发展。 当前,世界各国已经形成了多种多样的养老居住建筑和服务设施。本版主要介绍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养老居住模式。

日本:介护保险政策解除后顾之忧

2006年日本总人口为1.3亿,老年人口2660万,占总人口的20.8%。相关研究显示,预计到2055年,每2.5个日本人中就有1名65岁以上的老人,每4个日本人中就有1名75岁以上的老人,社会平均年龄将达到51.3岁。 日本老龄化发展的快速性与我国的情况类似。日本应对老龄化高峰期到来的重要措施之一就是介护保险政策。从2000年起实施,日本要求国民从40岁开始交纳介护保险金,65岁以上需要护理或帮助的老人,以及40岁以上未满65岁的特定疾病需要护理者,可以享受保险。

外国居家养老(三):2016居家养老服务承诺书

居家养老服务承诺书

近年来,随着我县老年人口比例的上升,老龄化社会问题愈显突出,如何解决社会老龄化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尤其是社区老年人绝大多数是居住在家中,那么依托社区资源,拓宽社区为老服务领域就成了社区加强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这就要求我们要以社区为中心,建立一种介于老人家庭照顾和社会、机构照顾之间、并运用社区资源开展的老人照顾方式,形成正规服务、社区志愿者及社会支持组成的综合服务网络,

一、全县老年产业的基本情况

1##、老年人口概况

泗阳县面积1213.41平方公里,常住人口97.26万,城镇人口占全县人口的22%,辖11个镇,5个乡,设99个居委会,153个村委会。60周岁以上老年人13.256万,占总人口的13.66%。其中:重点优抚对象中老年人3926人,城市“三无”老人153人,五保供养对象3242人,低保户39706人(城镇:11621人;农村:28085人),家庭中空巢失去自理能力的老人6523人;收入较高的家庭的老年人24465人,占老年人口1.9%。

当前,我县人口老龄化已进入高峰期,每年老年人口以0.8%左右速度递增,全县人口老龄化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老龄化程度高,老年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13.66%;其中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58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2%;二是老年人口基数大,预计到2016年前后,将突破14万人;三是老年人口增长速度快,到2020年我县将净增老年人3.21万人;四是预期寿命高,全县老年人平均预期寿命达77.12岁,百岁老人有23人,年龄最高的达到105岁。五是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及惠民政策的普及,需要入住机构养老的老人将逐年增加,特别是政府保障的五保老人、“三无”人员、低保户中的失能老人、重点优抚对象中的失能老人等需入住机构养老的人数越来越多,

2##、老年服务机构的布局和运行情况

全县城区登记在册的老年公寓共有10家(农村没有老年公寓),除泗阳县社会福利院公立的外,现已拆迁,其余9家均为私营,布局和运行特点为:

(1)零星分散,布局不尽合理,北边有夕阳红康复颐养院是省厅命名的省级示范性养老机构,可接纳老人500人;南边聚福老年公寓,座落在大运河南岸,月季花园旁边,可接纳30名老人,已入住20人;其他7家都集中在城中,①南山老年公寓已入住78人,座落在桃源中路西三巷6号;②幸福老年服务中心入住13人,座落在太平路西5巷14号;③金色港湾老年公寓入住8人,座落在东工业园区丁沟桥西侧;④银河老年公寓入住10人,座落在银河东路13号;⑤养心苑老年公寓入住105人,座落在人民南路68号;⑥爱心老年服务中心入住16人,座落在桃源中路18号;⑦快乐老人老年公寓,座落在延安路61号,现已入住老人65名,可接纳120人;接纳能力参差不齐,南边和东边缺位。

(2)运行不太规范,需强化管理,经过我们历年检查验收,除夕阳红康复颐养院和快乐老年公寓、养心苑老年公寓三家内部管理、环境卫生、安全设置等基本符合要求外,其余的都不同程度存在脏、乱、差及安全设置不配套、夜间无人值班等问题,对此,我们有的当面指出,有的作了书面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得到了较大的改观。

(3)供求矛盾比较突出。目前,全县9家老年公寓仅能接纳800人,10年12月统计实际入住仅480人,入住率未到60%,据调查,目前尚有较大数量的老人准备入住到老年公寓,但由于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封建思想观念的束缚和场所功能配套不完善等因素影响,他们望而止步。据测算仅城区3.4万老人,70%为70岁以上老人,其数量为2.8万,按90%居家自养,尚有2800人需要入住社会服务机构,与仅能接纳800人的老年服务机构相比,差距太大,全县公办乡镇敬老院18家,建筑面积28800平方米,现有床位2897张,实际入住2144人,全县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人、城乡低保户中的失能老人、城镇“三无”、五保老人共计10720人,都需要政府保障其基本的生存权力。因此,科学规划,逐步建设和改造、扩建一定数量,布局合理的上规模、高标准的综合性的老年服务机构迫在眉睫。同时急需创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并形成覆盖全县的服务网络。

3##、县政府扶持老年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1)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依托社区,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康复护理和精神慰籍等服务,让老年人既不脱离家庭,又能获得专业化的社会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托老所)建设应纳入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到2016年底,城市社区基本建立多形式、全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30%以上的农村社区(村)依托敬老院、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现有设施资源,建立综合性老年服务中心(站),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满足不同老年群体多层次养老需求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对独立建设经验收符合省级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标准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建设补贴。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招用符合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条件的人员,政府按规定给予补贴。经过近2年的努力,我县已建成省级示范性养老服务中心一个,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84个,2016年计划创建省级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一个,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53个,全县已基本形成居家养服务网络。 (2)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建福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符合省市有关条件的,在供地、贷款、规费、基建、医疗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投资1000万元以上,床位超过150张:①政府划拔供地20亩;②给予2年期100万元贴息贷款扶持;③经验收符合省级示范性老年服务机构标准给予每张床位1000元建设补贴;④按实际入住老人的人数,分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给予每人每月50、100元、150元的生活补贴;⑤按省市有关规定减免相关税收。对老年服务机构的用电、用气、用水费用按照民用价格标准收取,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用酌情给予减免。电话、网络使用费按民用价格收取,有线电视收视费按单位终端总数的30%收取。⑥对具备医疗机构设置条件的养老机构,可申办医疗执业许可证。对具备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条件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二、需求分析

①基本情况:2016年,全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为13.256万人,80周岁以上老人1.58万人,在各类机构养老的老年人2624人,占老年人总数1.97%,提供社会照料服务体系没有完全建立,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刚刚起步。居家养老的老人占老年人总数90%,其中有42%为空巢老年家庭,城区空巢老人占老人总数的40%,农村空巢老人占老人总数的45%。

②需求分析:在居家养老的老人中,他们有30%需提供照料服务,有28%家庭子女无法解决老年康复护理问题,医院费用高住不起,在家子女忙于工作为生计无暇顾及,老年服务平台没有建立,随着城建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相当部分家庭不愿意将老年人病危时放在家中,住医院费用又高,最盼望有个老年人临终关怀服务机构。

现在全县五保供养对象3202人,城镇“三无”老人152人,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3926人,低保对象家庭失能老人3020人。无监护人、孤弃儿832人,这些弱势群众政府应当重点保障食宿、医疗等。

然而,全县还有2857家庭收入较高的老年需要社会提供高端服务,(日常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心理支持、康复教育等服务)。

根据我县各类老年人状况及人口老龄化加剧发展的趋势,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生活方式的转变,老年服务业呈现日益增加的需求。“十二五”期间,全县将新建老年公寓7家,其中城区5家,乡镇2家(王集、新袁)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占地面积140亩。公办的综合性老年服务中心已启动,2016年上半年投入运行,可接纳200位老人,以乡镇敬老院为依托,扩建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8家,新增建筑面积2.88万平方米。整合社区卫生室、文化活动室、健身场所发展居家养老中心118个。预计总投资1.9亿元(不含利用资源资金),政府应承担1.45亿(17个综合性服务中心1.241亿,118个社区服务中心590万元,1所公办老年福利中心1500万元,应急救助信息平台网络建设120万元)。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城乡发展,逐步建立城区和涉农社区一体化养老体系,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构。

2016年全县城区所有社区都要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站,每乡镇都要以敬老院为基地建立一所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30%的村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站,同时根据要求配齐专职服务人员,为辖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供培训和养老服务平台。县域城区示范养老公寓为依托,建立服务指导中心,加强对服务机构指导,开展好养老服务活动交流等活动。加强对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的行业管理和指导。

改善、提升乡镇敬老院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实现敬老院向区域性社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将全县18个敬老院进行改扩建新增建筑面积2.88平方米。新增床位2212张。

整合社区卫生室、文化活动室、建身所资源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为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日间托养所,陪护,助餐、送餐家政服务,医疗康复,应急救助,法律维权,精神文化服务。每个社区老年服务中心面积不少于130平方米。全县要达到118家约占村(居)社区总数1/3。今后凡新建住宅小区,农村康居示范村必须将居家养老服务站纳入整体规划。

三、我县老年发展的存在问题

由于我县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刚刚起步,推进困难不少,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缺少配套措施,起步工作乏力。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质上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工作,没有政府的参与和支持是很难持久开展下去的。目前还缺少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相适应的政府配套措施。一是我县各级政府对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没有专项经费预算和投入,试点社区也仅是政府将少量资金直接补给敬老院改善一下办公条件,创建一些基础实施,造成工作经费缺乏。二是社区公建配套项目中没有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其中,很难找到适合开展定点居家养老综合服务的场所。三是缺少吸引社会服务机构参与的扶持政策,社会服务机构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很难得到一定的经济回报,缺乏参与积极性。四是缺少动员社会志愿者参与的激励机制,对志愿者的激励措施基本上停留在精神鼓励上,造成志愿者很难提供持久的服务。

(二)缺少专业人员,服务水平不高。

目前专职服务人员大多是农村健康老人和少数志愿者,其业务技能往往只能应付一些较简单的生活料理和家政服务,难以应对老人的多样需求。并且我县相关部门尚无为老服务培训课目,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业务培训,服务人员素质、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很难提高。

(三)缺少服务平台,服务项目单一。

没有可以为广大社会老人介绍、提供多样化和个性化服务的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造成居家老人甚至包括政府了解和沟通服务提供者的信息、渠道十分有限,难以通过服务平台从市场中寻找中意的服务提供者。造成供求双方交流不畅通、信息不对称、相互缺乏信任度,也导致服务提供者难以准确了解居家老人的真实需求,难以准确把握服务项目的定位,提供最为需要的服务。

(四)缺少社会共识,社会重视不够。

社会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尚未形成共识,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对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视和投入不够,严重影响了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同时老年人“花钱买服务”的生活理念和消费习惯没有普遍形成,向政府“等靠要”的思想在相当一部分老年人的头脑里根深蒂固,也一定程度制约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向市场化、体系化发展。

四、今后推进我县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几点建议

根据我县人口老龄化呈现的几个特点,居家养老服务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破解养老难的有效措施,是政府必须予以重视、全社会必须予以关注的一项工作。推进此项服务工作,应坚持“政府主导、依托社区、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

(一)政府主导,全面推进

政府应转变观念,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给予更多的重视和扶持,特别是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起步阶段,服务开展的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对其的态度和支持力度。

一要广泛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应当广泛开展系统、持久、深入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一个社会关心支持,个人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正确引导社区开展社会化家养老工作,树立居家养老服务典型,逐步向全县推广,最终建立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满足社会需求。

二要制定扶持政策,提供政策保障。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和保障性的工作,政府须有一定的政策扶持和倾斜力度。应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公建配套建设项目,对社区建立带有托老所功能的居家养老综合服务设施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解决养老服务用房及活动场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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