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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教师的切身利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学校职评考核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以校长、教师代表组成的职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职评工作的组织、考核、审查和推荐。
二、基本条件:
1、教师资格证
2、普通话证(达到相应等级)
3、计算机证(达到相应等级)
4、继续教育证(达到相应学分)
5、任现职达到规定年限
6、师德考核达合格以上,近三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票否决: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不遵纪守法和学校制度的;严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擅自乱收费的;搞有偿家养家教的;有重大安全事故或影响学校及教师形象的。
三、职评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规程操作。
2、坚持综合考核,择优推荐的原则:综合德、能、勤、绩量化打分,偏重教育教学岗位所获实绩(包括岗位职责履行和获奖),量分排名推荐。
3、参评教师师德良好。
四、职评程序:
1、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宣布相关政策;
2、成立评审领导小组,研究并制定方案;
3、收验证件;
4、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宣读方案;
5、个人述职,展开评议;
6、领导小组审核,公示结果。
五、评审内容:
1、工作实绩(60)以参评教师近二年的教学成绩为准,积分满 1 的得 60 分,以此为基础,每多 0.1 分以内为一档,每一档加 5 分。
2、证书加分(近二年各级各类证书,荣誉证书除外)国家级:每张 20 分省级:每张 10 分市级:每张 6 分县级:每张 4 分乡级:每张 2 分
3、任现职以来的年限加分:每一年加 1 分。
4、民主测评(40):组织全校教师分别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参评教师进行民主评议 。
六、评审结果 职评领导小组对参评教师从评审内容中算出最终所得总分,依据得分高低,逐次推荐参评教师,具有晋升高级教师的资格。
教师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自勇
组员:王永军、杨留存、靳春娇
XXX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搞好我校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将评审工作纳入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确保评审工作能够在平稳中运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进一步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全面发展。
二、工作原则
1、评审工作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2、参评人员推荐原则及方法:教师申请、客观、民主择优。凡符合资格报名时须提交所有的有关证件和材料,然后按方案逐项审核计分,最后按得分的高低排名,按照分配指标确定人选。
三、成立工作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室,负责整个考核工作的运行情况。
2、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总组长:
具体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所有职称评定工作的资格认定、量化打分、汇总公示等相关的所有工作。
另外,为了更好的利于职称工作的实施,做以下工作的分组,来配合总组长工作。
中学部组长:(负责“中一”工作的组织)
副 组 长:
组 员:
中心完小和村小组长:(负责“小高” 工作的组织)
副 组 长:
组 员:中心完小的校级领导和各村小校长。
考评工作小组设在中学部会议室,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方案进行量化评定,并负责实施操作过程中按上级日程安排填写材料、上报等工作。
四、教师职称评定具体措施(100分)
(一)、常规工作60分
1、常规教学40分:
参评教师需提供近三年来任意一个学期的备、教、批、辅,教学资料(含
一个学年的教学计划、总结、足数完整的教案、作业批改记录、学生辅导记录、班主任工作计划、总结、听评课笔记、集体备课本。)根据实际进行考核。如以上资料缺一样扣4分,以此类推,累计扣分。如缺4样资料(包括4样)此项记0分。此资料由本人和各学校签字盖章认定提供,由考核小组量化评分。
2、教学成绩20分:
以2013年上期的期末统考教学成绩为依据(教务处提供依据),教学成绩合格率90﹪计满分,合格率80﹪以上计18分,合格率70﹪-80﹪计15分,70﹪以下计13分。
(二)、政治思想(10分) 一学年无违纪事件、无师德师风问题计满分。
(三)、出勤情况(20分) 以2013年上学期考勤为依据,请事假一天扣0.5分、请病假一天扣0.2分、旷职一天扣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升旗旷会一次扣1分(借用人员按借用前的一个学期考勤为依据)。
(四)、学生测评(10分) 非常满意90﹪计10分,85﹪以上计8分,70﹪以上计6分,69﹪以下计4分。教辅人员取参评人员平均值后,加1分。(由各学校提供)
(五)、加分(所加分项目应是任现职以来所获得各项荣誉和奖励,有另外说明强调的除外)
1.综合荣誉:指被市政府(市教育局)、区政府、区教育局、镇政府以上部门表彰的。镇级2分、区级4分、市级6分、省级8分、国家级12分。同一种荣誉在一年中就高不就低,部门荣誉按以上标准降低一半进行计算。
2、教师参加教学比武获奖,镇级1分、区级3分、市级5分、省级8分、国家级15分。
3、教龄:每年0.5分,任职年限:每年0.5分。
4、学历:小学专科以上(不含专科)加1分、初中本科以上(不含本科)加1分。
5、论文(必须在ISSN和CN刊物上或者正规教育刊物上发表或获奖):区级0.5分、市级1分、省级2分、国家级4分(合著论文按人数平分)。每人每年加分论文全年不得超过6篇(任现职以来)。(教育通讯按照一半加分)。
6、课题研究成果:区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
7、近五年来,教研组长每年加0.5分、班主任每年加1分、中层干部每年加1分、副股级以上每年加1.5分。任职期间取最高职务并以任实职为准进行加分。
8、支教:到边远学校(近三年)到东波、雅市村小支教,每年加5分。
9、任现职来,在东波、雅市村小任教的教师每年加1分。
10、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国家级20分、省级15分、市级10分、区级5分。
11、指导学生获奖:区级0.5分,市级1分,省级1.5分,国家级2分(多人指导得奖按平均分加分),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活动中不同项目就高累计加分(同一项目就高不就低)。
12、获得优秀指导老师(见原证书):区级0.5分,市级1分,省级2分,国家级3分。
13、教学成绩:在近一年教育局组织的统考科目中获得全区乡镇学校排名前一、二、三名的分别加5、3、2分。
五、几点说明
1、指标分配分两大块:中高、中一属初中部,小高属小学部,原则上实行统一分配。
2、竞聘上一级资格年限及资格(高级:任中一五年,本科学历,在省级或以上刊物发表论文;中一:任中二四年以上,本科学历,获区级或以上论文;小高:任小一五年以上,大专学历)。
3、本细则解释权归职称评定领导小组。本细则适合中学初中部,中心完小,村小。
4、本细则未尽事宜由职称评定领导小组会商决定。
5、职称评定时,采取本人和直系亲属回避原则。
6、参评教师提供的所有资料、证书必须需要本校负责人签字盖章认定。
六、有下列情形的本年度不能参评
1、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2、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3、师德师风败坏的,造成恶劣影响的;
4、不讲政治、不讲团结,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严重影响学校安定团结的;
5、工作责任感不强、学生及家长意见较大,反应较强烈、满意率不高的。
6、有违法乱纪被查处的。
7、根据教育局的有关规定,由于个人原因(如材料或证书未通过),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评职称。
XXX中学
2014年7月6日
教师职称评审 承诺书
为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激发内部活力,根据县教育局教字〔2016〕104号《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实施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建立符合我校实际的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运行机制,形成有效的竞争、择优、约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推动学校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评审推荐原则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要贯彻以人为本和科学人才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多元化评价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和能力,不拘一格选用人才。本次推荐评审,先依据标准量化记分,再由推荐委员会依据记分结果投票表决,形成最终评审结果。
三、评审推荐数量
1.对高级、一级岗位仍有空缺的学校,在空缺数额内依据2016年综合督导评估成绩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竞争推荐人数。
2.对高级、一级岗位没有空缺但已取得资格尚未聘用人员较多的学校,按照2016年度已聘人员减员人数“减三晋一”的原则依据2016年综合督导评估成绩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竞争推荐人数。
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未被聘用的和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均可以参加竞争推荐。通过竞争推荐,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由学校直接聘用,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参加评审,通过评审后,由学校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
我校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增设1个一级岗位。
四、评审推荐条件
参加评审推荐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如下基本条件,否则不得参加职称推荐评审工作。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2.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注重身教,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3.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4.掌握和运用普通文化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自觉运用教育新观念和新理念,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5.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
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继续教育等要求。
7.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未被聘用的和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均可以参加竞争推荐。【中小学职称评定考核方案】
(二)业绩能力水平
一级教师
1.教书育人业绩突出
(1)积极履行育人职责,能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2)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3年以上,能够与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有效交流,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在班级管理工作中引导形成良好班风学风。
2.教学成绩优良
(1)能够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熟悉所教学科课程体系,掌握课程标准。
(2)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清晰,课程设计完整、重点明确。
(3)能够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较为熟练的使用教学语言和运用恰当的教学方法组织课堂教学,与学生产生良好互动和交流,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普遍达到教育质量要求。
(4)积极协助组织开展学生课外实践活动。
(5)在高水平教师指导下,参与教学实践、选修课程开设和开发。一般应具有讲授县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的经历。
3.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具有拓展专业知识和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的发展潜力,能够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并在高水平教师指导下对教育教学进行自我反思和评价。
4.取得相应计算机合格证书(到2016年12月30日,年龄达50岁者除外)。
(三)任职资历等其他条件
1.一级教师: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或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4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
2.二、三级教师:按照相应条件自然晋级。
六、评审推荐程序
1.成立领导小组。10月21日下午成立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成员的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推荐评审工作实施方案,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推荐评审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帮助教师进行政策性咨询。
2.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10月23日下午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
(1)传达县教育职称推荐评审工作会议精神及学习有关文件;
(2)公布叩官中心小学《关于2016年度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3)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2016年度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和《量化记分标准》;
(4)个人报名。符合条件参加推荐评审人员提交书面申请,诚信承诺书;
(5)资格审查并公示,由领导小组负责审查报名教师资格,对报名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
(6)成立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小组(见附件);
(7)师德评议;组织全体教师采用量化打分的方式对评审人员师德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按100、90、80、70四个分值打分;
(8)推荐成立专业技术职称推荐委员会。委员会由13人组成,其中班子成员2人,中心小学前勤4人,后勤1人,王庄、北回头、南回头小学各2人。委员会成员民-主选举产生。推荐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并写出诚信承诺书。
(9)报名人员提供有效证件原件。
3.核定基本成绩。
10月24日推荐评审工作小组对参加评审人员核定基本成绩。根据学校量化计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的学历、资历、年度考核、荣誉称号、教科研成果、管理工作、继续教育绩效考核等成绩进行核定。绩效考核成绩以2016年到2016年的年度考核成绩和2016年、2016年各两个学期的绩效考核成绩分档计分。根据本校实际确定民-主评议成绩、基本成绩、绩效考核成绩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考核分数相同的,按教龄、荣誉称号、学历依次排列。排序后进行公示。
4.专业技术职称推荐委员会投票决出推荐人员名单,当场进行公示,如最后一名得票相同,对相同者二轮投票决出。
5.填表上报。
拟推荐评审人员如对公示有异议,须在公示后12小时内提出复议,推荐评审委员会要及时研究处理,并给予明确答复;如公示无异议,填表上报县教育局。
七、评审推荐量化记分标准
(一)师德分(20%)
1.由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班子成员,对本次职称评审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民-主评议,总分值为100分。
2.由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单位的全体专业技术人员,针对职称评审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方面,采取单人单桌打分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总分值为100分。
分别除掉10%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出平均分,按照班子成员40%和专业技术人员60%的比例算出得分,将得分以20%权重记入总分。
(二)基本条件分(35%)(100÷该项前三名分数的平均分×该项实得分×35%)
1.学历分:
硕士10分,本科8分,专科6分,中专4分,高中及以下3分。凡取得与所从事专业相一致的后学历同样记分,本项只记一次最高分。
2.获得任职资格年限分:
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获得任职资格每满一年记1分,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记分,不满六个月的不计分。
3.专业工作年限分:
即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年限,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每一年记1分,超过30年的,超出年限每满一年计2分。如中间因离职进修、病休、病假等各种原因脱离教育教学工作(按规定休产假的除外)的时间扣除,满六个月按一年扣,不满六个月的不扣。脱离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如遇寒暑假等节假日,均计算为脱离教育教学工作时间。
4.年度考核分:
自2016年度以来的历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属优秀的每次记10分,称职的每次记9分,基本称职的每次记6分,不称职的不记分(考核结果以人事部门备案为准)。
5.论文成果分:(最高计5分)
(1)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被评为县以上优质课或在县以上举行有一定影响的公开课、观摩课,县级记1分,市级记2分,省级记3分,国家级记5分,受多级奖励的,只记一次最高分,不重复记分。
(2)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凡讲课比赛中获奖励的或辅导学生参加竞赛获辅导教师奖的,县级记0.5分,市级记1分,省级记2分,国家级记3分,受多级奖励的,只记一次最高分,不重复记分。
(3)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撰写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学术论文、优质教案(制作的教具、课件)在“核心期刊”上刊登发表,以刊物的级别为准;获奖的以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业务主管部门及下设的学会评选的为准(含获奖博客)。县级的一篇(件)记0.5分,市级的一篇(件)记1分,省级的一篇记(件)记1.5分,国家级的一篇(件)记2分(第一作者按此记分,第二作者按2/3记分,第三作者按1/3记分)。每年只记一篇(件)最高级别的论文(教案、教具、课件)分,同一篇(件)论文(教案、教具、课件)在不同的年度重复发表(获奖)的只记一次最高分。本项记分最高为5分。本项记分,应出示相应证件,不能出示证件的不得记分。
(4)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立项教研课题参加人员,国家级记2分,省级记1分,市级及以下记0.5分,以结题证书为准,只记一次最高分。
6.业务荣誉称号分:(最高计25分)
(1)凡获得过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的,县级记4分,市级记8分,省级记12分,国家级记15分,教学新秀减半记分。获双重称号的,只记一次最高分。
(2)受乡镇党委、政府表彰的记2分;受县委、县政府表彰的记5分;受市委、市政府、市人事局表彰的记10分;受省委、省政府、省人事厅、省教育厅表彰的记15分;受国家教育部、人事部表彰的记25分。除此,受其它教育部门表彰的降一级记分。本项记分只记一次最高表彰得分。
以上两项只记一项最高分,不重复记分。
7.管理工作分:(最高计10分)
(1)现主持学校工作的校长记10分。
(2)现任学校副职(含工会主席)记7分。
(3)现任学校中层领导干部职务(以教育局备案为准。包括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安全办主任、乡镇幼教辅导员)记5分,中层副职、少先队总辅导员、女工主任,记4分。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担任过中层领导职务的,每干满一年记1分,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记分,不满6个月不记分。最高不超过4分。
(4)现任村完全小学校长记5分。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曾任村小校长的,每干满1年记1分,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记分,不满6个月不记分;任村完小教导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的减半记分。
(5)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从事班主任、中心教研组长、教研室聘任教研活动片组长,每干满一年记0.6分,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记分,不满6个月的不记分。班主任兼任本项内其他工作的,最高不超过4分。
管理工作只记一次最高分。
8.继续教育分:最高计3分
自2016年以来,每年均达到10学分的记3分,达不到的不记分。
9.特殊贡献分:争取社会投入(以到位为准)1万元的记0.5分,最高不超过5分。招商引资的,每1万元记0.1分,最高不超过5分。
10.特殊环境分: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在村小工作,每年加0.5分。
(三)工作实绩分(45%)(100÷该项前三名分数的平均分×该项实得分×45%)
自2016年到2016年,这3年年度考核,每年考核优秀记10分,良好的记8分,一般的记6分,较差的记0分(考核结果以人事部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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