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知识 > 作文大全 > 地税局社保费征税服务质量方面

地税局社保费征税服务质量方面

时间:2017-01-05   来源:作文大全   点击:

【www.gbppp.com--作文大全】

地税局社保费征税服务质量方面(一):社保由地税征收的各方面因素

社保由地税征收的各方面因素

一、符合收支两条线原则,有利于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地税机关是专职组织收入的政府执法机构,有独立的征收体系,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保费,可从体制上实现社保资金收、管、支的严格分离,符合“收支两条线”原则,有利于促进形成“税务机关征收、社保机构发放、财政部门管理、审计部门监督”的科学管理机制,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与完整。 二、符合效率原则,有利于优化政府职能。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保费,企业或个人可以在申报纳税的同时办理社保费缴纳事宜,而企业或个人缴纳税款和社保费由面向多个部门改为一个部门,更减少了纳税人(缴费人)的往返奔波,大大方便了缴费人,提高了效率。同时,社保经办机构可以从繁杂的征收工作中解脱出来,有利于其集中精力做好账户管理、享受待遇资格认定和社会化发放等工作,提高社会保障服务水平。另外,地方税务机关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征管业务工作接受国家税务总局指导。由地税机关征收社保费,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和规范各项征收制度、办法和程序,有利于提高征缴质量和效率,优化对缴费人的服务,再提高纳税人的遵从度。 三、符合发挥专业优势原则,有利于扩大社保征缴面。税务机关具有充分掌握企业信息资源的专业优势,有利于不断扩大社保费征缴面。一是税务机关掌握着企业纳税登记和纳税年检信息,可掌握社会保险费的潜在费源。二是税务机关可利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中的企业税前计税工资扣除等信息,对缴费单位的缴费情况进行必要的核实。三是税务机关可利用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的信息,通过个人所得税申报人数、计税基数与社保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的比对,全面掌握企业职工的参保情况,便于准确核定缴费基数和有针对性地开展扩面。 四、符合资源节约原则,有利于降低政府管理成本。组织收入是税务机关的本职工作,利用税务机关现有人力、物力征收社保费,对于税务机关来说是驾轻就熟,完全可以胜任。咱们地税不仅有一支责任意识好、征收经验丰富的队伍,而且征管基础设施较好、管理规范、信息化手段先进,大大降低了征缴成本。

综上所述,社保由税务部门征收是综合考虑、统筹决定的结果,而非对方所说一个简单的税收执法作用所促成的,对方观点明显是不正确的,个人认为对方就不要再拿这个理由作为论据了,如果是按对方所说……。

地税局社保费征税服务质量方面(二):社保费地税部门全责征收改革的思考

社保费地税部门全责征收改革的思考

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加快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顺应时代发展和改革要求。社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涉及征收、划解、发放、追欠及监督等众多环节,需要税务、社保、财政、审计等多部门分工合作、共同参与。稳定、可靠的社会保障资金筹措机制是社保征管链条起点。社会保险费地税部门全责征收(以下简称“全责征收”)的征收管理工作做得如何,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社保费地税部门全责征收改革的启动,将引发我们的思考及关注。

一、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的意义

1、有利于提高社保基金统筹层次

一段时间以来,无法“全国漫游”的社保基金,成了劳动者跨地区就业之痛,一旦劳动者异地就业,则直接导致其养老保险权益丧失,近年来个别经济发达地区出现退保潮,主要根源是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较低,社保基金不能“全国漫游”。为进一步实现更高层次、更广范围的互助同济,推进市场竞争的公平与劳动力市场的统一,全国人大第十一届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继续开展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全面推进省级统筹”。

2、有利于保障社保基金安全

地税部门是专职组织收入的行政执法机构,拥有一支熟悉社保政策和征管业务的干部队伍。在多年的社保费征管实践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已经形成了较完善的征缴体制和机制。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将进一步理顺社保费征缴主体关系,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有助于消除目前征管体制下部门职责不清造成的征管被动脱节、办事交叉重复等弊病,有利于完善“税务机关征收、财政部门管理、社保机构发放、审计部门监督”的社保费科学管理体制形成,有效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与完整。

3、有利于提高社保费征缴效率

社保费与税收的征缴对象范围基本一致。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将进一步落实社保费“随税同征、随税同管、随税同查”,充分发挥地税部门的管理资源优势、信息优势,实施全面费源监控和规模化、集约化管理,确保社保费应征尽征,为我市社会保险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保障。

4、有利于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

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改革除了代征模式部门职责不清、业务流程不畅等弊端,地税部门承担社保费申报、审核、稽核等职能,开创了责权匹配、征管一体工作新格局。全责征收后,地税部门将对缴费单位不为其员工正常参保、不如实申报缴费、欠费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受理、处理有关社保费的各项信访/投诉和争议,定期公开

社保费重大案件,有效保护广大缴费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改革的客观性与必要性分析

从1998年开始,我国社会保险费实行“地税征收、财政监督、社保发放”模式,先后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税部门开始负责征收社会保险费,且基本按照税收征管的模式进行。但从总体上看,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和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改革滞后等复杂原因,我国社会保险费税收征管模式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费改税”。只能说是“费的性质、税的运作”。

1、客观性分析。新征管模式使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与医疗保险制度照常运行、个人账户的特点继续保持与做实个人账户的改革继续稳步推进、现收现付基础上部分积累制的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模式仍是改革方向。社会保障部门与地税部门协手合作,打造了一个事权与责权明晰、主体与辅体互为交融的责任边界。这种改革模式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主要是基于现行社会保险费征缴不力、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滞后等原因的一种理性改革,符合当前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以此为契机,亟需树立公民的社会保障理念与加强政府与民众的宪政理念。 一是“全责”;二是“社保费”,责任主体是地税。社会保险费由地税部门“全责”征收不再是过去简单的“代征代收”,其实质内容的改变就是全面提高征收质量和确保稳步提高社保费收入、规范社会保险费从缴费登记到划解基金账户的全流程程序管理、收支分离实现多方参与的相互制衡机制以保证老百姓的“活命钱”不受侵占。

地税全责征收社保费,将更充分地发挥地税部门的体制优势、管理优势与技术信息优势,理顺社保费多方参与的管理模式,实行多元制衡与立体监督,事实上就是围绕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这一核心指标服务的。

作为社会保障财政和保险的大数法则而言,实行地税全责征收最大一个亮点就是将基本养老保险费逐笔按比例分别划入市级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省级养老保险调剂金专户,解决长期以来养老保险基金“统而不筹”的体制难题。养老保险调剂金专户的夯实做强也为其它险种进一步提高统筹层次做出了表率。在更高统筹层次上建立各社会保险险种的调剂基金,才能真正体现社会保障的本质,为降低企业和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奠定基础,降低社会保险风险,实现养老保险等险种调剂基金的硬着陆,最终受益的是企业和参保人。

2、必要性分析。地税全责征收之后,社会保障部门将从繁重的收费事务中解脱出来,着力提高社会保障行政效率,强化社会保障部门的公共服务绩效,履行政府社会保障职能,建立以社会保障受益人为中心的各种服务体系。地税部门成为社保费的征收责任主体,恰恰是提高了社会保障这一公共产品的政府元素,有利于发挥专业队伍的品质,降低社会保障的行政管理成本,为老百姓谋益。

国务院1999年颁发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社会保障基金可以由地税机关征收。这就为社保费移交税务部门征收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地方税务机构有着多年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经验积累,拥有遍及全国、组织严密的征收机构和一支专业较强、素质较高、善打硬仗的征收队伍,保证了社会保险费征收规模的稳定增长。

如果执行地税全责征收社保费,明确了地方税务机关、劳动保障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责任分工体系,对全

方位提高社会保障整体服务质量将起到关键作用,充分利用地税部门多年来逐步建立的立体性、全方位的税收监管网络,加强对参保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和缴费检查,可以有效防止申报不实和逃避社保费现象,做大做实做强社会保险基金。在切实保证社会保障覆盖面稳步拓宽的同时,保证老百姓在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中受益和待遇得以增长,这就是最大的社会民生。

三、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是完善我国社会保险体制的重要举措

全国形成了四种不同的社保费用征缴体制:一是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全责征收;二是地税部门全责征收;三是地税部门非全责征收;四是社保部门与税务部门分别征收。

所谓“地税全责征收社保费”,就是社保经办机构将社保费的申报、核定环节移交地税部门负责,由地税部门全面负责社保费征缴环节中的缴费登记、申报、审核(核定)、征收、追欠、查处和划解基金专户等相关工作,并将征收数据准确、及时传递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记帐。这样,地税部门不再是社保经办机构的代理人,而是成为了社保费的征收主体。这种征缴体制的改革,不仅明确了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主体,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而且对提升政府工作效能,构建服务型政府也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1、有利于建立起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三方机制”,完善社保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 推行地税全责征收社保费,进一步明确了地税部门征收社保费的主体地位,有利于建立起“地税部门负责征收、财政审计部门负责监管、社保机构负责发放”的“三方机制” ,使不同部门各司其职,有助于实现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行为的有序化、规范化,从而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提高社保管理工作的效能。财政部门则专责社保基金的管理,一方面监督地税部门依法征收,另一方面则监督社保部门依法发放,保证资金安全。从实践看,“收、管、支” 三分离的“三方机制”是社保体系健康运作的必要组织和程序保证。

2、有利于解决社会保险扩面难的问题,有效提升社会保险资金的征收效率

地税部门在长期的税收征管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征收经验,建立了严格的管理体系,有着一支作风过硬、执法严格的干部队伍。确立社保费的地税全责征收,可以充分发挥地税部门在征管体制、信息网络、机构人员方面的优势,加强社保费的扩面征缴力度,增强社保费征收的法律刚性,从而建立起一个职责明确、征缴有效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体制。

实践经验已经表明,地税部门凭借其部门特点,发挥了征收有力和信息充足的优势,扩大了征收面,解决了缴费基数申报不实的问题,促进了社保费收入的大幅度增长,推动了税收征管体系的完善。

3、有利于节约社保体系的运行成本

由税务部门全责征收社保费,可以把社保费当作一个特殊税种,在登记环节把社保费登记和税务登记合并处理。由于管理办法和管理对象与其他税种基本一致,不仅没有过度增加税务部门的工作量和征收成本,还节约了参保人和参保单位的缴费遵从成本。在地税部门全责征收社保费后,改变了多个部门对参保单位收费的情况,减少了企业应对多头收费的麻烦和成本。而且,“收”、“发”职能的真正分离进一步简化了缴费程序,缴费人有关申报、

【地税局社保费征税服务质量方面】

缴费的事项在地税部门直接办理即可,大大地方便了缴费人。实践证明,地税部门统征社保费可以进一步简化缴费程序,节约社保体系运行成本,有效维护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4、有利于社保经办机构更好地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人服务。

实施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可以使人力资源与社保部门以及社保经办机构从原来繁琐的征缴工作中解脱出来.全力投入到社保政策的制定和社保基金的发放工作中。社会保障机构不再负责社保费的收缴工作后,可以腾出更多的时间、精力和人力进行社保政策的分析、研究和制定工作,深入了解参保单位和个人的情况,更好地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人服务。而且,地税部门全责征收社保费后,社保机构消除了基金收缴的压力,有利于社保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总之,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有利于社保经办机构认真做好社保金的社会化发放,提高社保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从而增加公众对社保制度的信心,因而也有利于推动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5、有利于推动社保“费”改“税”,为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做好准备。

第一,要从法律上明确地税部门作为一个重要的社保制度主体的地位。可以说,在地税全责征收社保费后,地税部门已经成为社保费的征缴主体,实际上也成为了一个新的、处在劳动保障系统之外的社保经办机构。但是,地税部门这种实际上的主体地位还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第二,要尽快形成地税部门是社保费征缴主体的社会共识。在地税全责征收社保费后,地税部门已经从社会保险代理机构变为社保经办机构之一,它与劳动保障部门的关系不再是“委托代理关系”。第三,要尽快提高地税干部的社保政策和业务水平。第四,要积极提升地税部门适应就业形式多样化和参保对象多元化的能力。

浅谈完善地税机关社保费征管

社保费改由地税部门征收,对地税部门来说可以说是任重而道远。作为一项新的工作我们必须要在开拓中前进,坚持税费同抓,税费并重。众所周知,税和费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我们要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基础管理,优化征缴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实现应收尽收。实现税费的双丰收。以下想从几个方面作一些浅浅的探讨。

(一)、改革模式,改善征管,做到“在工作中创新,在创新中工作”。

一是完善“税收式管理”的户管制。把税收管理的户管制度引申到社保费的征收管理中,实行社保费与税收同征、同管、同查、同考核、同奖惩的管理制度,实现了社保费的“税收式管理”。一方面,要在各征收单位建立了税收、社保费“一档式”管理,社保费与税收一同征收,一同检查,一同结算。另一方面,要完善户管档案的数据和资料,采取专人监管、跟踪服务,确保重点费源按期足额入库,同时,加强非正常户费源监控力度,一旦企业具备缴费能力,及时转化为正常缴费户管理,全力征收,费款入库。

二是强化保费委托银行征收。紧紧围绕“方便参保人缴费,提高征收工作效率,确保社保资金安全”的原则,由纳税人根据参保情况轻松缴纳,定时结转,利用市商业银行布点遍达市区的特点,全市地税系统是否可以一律实行委托商业银行代征,保户可以自发自愿地在商业银行各网点当场选择缴纳保费,月末统一时间结转直达金库。 三是加强税费捆绑征收。在政府的统一协调支持下,合并申报缴纳,可以明确规定:全市各用人单位必须参

加各项社会保险,并严格进行“五费统征”与税收一起捆绑入库,实行征收模式上的创新。有效防止少数企事业单位选择性缴纳社会保险险种的错误做法。

(二)、着力强化基础管理,完善制度措施。

一是社保档案资料和票据管理要到位。为了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全面掌握参保单位的缴费情况,应建立并完善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做到税费并重。将社保档案资料同税收档案资料交由税收管理员统一管理,由税收管理员对参保单位的基本资料及缴费情况进行详细、准确的登记,并妥善保管,做到专人、专户管理,这样既方便税收管理员掌握企业向征收机关缴纳税费整体情况,也方便税收管理员对企业的统一检查,达到双赢的效果,为规范社保费的征缴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是明确责任,强化社保费征缴到位。社保费的征缴,当前由于缺乏具体硬性的法律法规作依据,因而社保费的征缴与税收相比要软化得多,随意性也较大。为强化社保费的征缴力度,要在认真贯彻《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基础上,结合平时的征缴工作实际,相继制定出台一系列征缴工作制度和办法,规定征缴期限、滞纳金加收办法、逾期处罚额度等,并严格执行。制定征收人员过错追究制度。通过建立和完善制度,确保了社保费按时申报、按期交纳,使社保费应收尽收,促进了社会保险工作由粗放型管理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方向的转变,从而使社保费的社会化管理水平迈上新的台阶。 三是规范征管、堵塞漏洞,清理欠费到位。地税部门征收社保费的时间短,肯定还存在着一定的漏征漏管的现象,可以通过对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挨门逐户的拉网式排查,全面清理了漏征漏管户,排查未办登记申报户。并通过对缴费户和纳税户的核对,发现并清理缴费和纳税漏管户通过开展清理,通过宣传提高参保单位的缴费意识,加强对参保单位的进一步管理,堵塞漏洞,增加收入。要按照“杜绝新欠,压缩陈欠”的方法做好工作,对未及时缴费的单位进行催缴,对欠费大户,采取税管员督促检查的办法,确保了完成欠费户能安时完成缴费任务,对完成社保费情况进行任务考核。

(三)、寻求配合,借助外力,全力做好社保费的征收工作。

在社保费的日常征管中,作为地税部门要遇事多请示、多宣传、多联系、多沟通、多协调,询求了政府、部门、保户三方的支持配合,形成了政府支持、部门配合、保户理解的良性互动、形成齐抓共管做好工作的良好局面。

一是主动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对征收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查分析,向政府多报告多请示。就社保征收工作进行调查研究,现场解决实际问题和现实困难,成为我们税务部门做好社保工作的坚强后盾。

二是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配合。税务部门要与劳动保障、财政、银行等相关部门建立了健全的日常工作联系制度,随时解决征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工作中原则性和灵活性很好地结合起来,主动沟通协调,化阻力为合力,使压力变动力。同时,建立了联合检查机制,联合劳动、财政等部门形成整体联动,形成整体,不搞分离,形成相互之间的良性互动。通过有效的政策宣传,让缴费人懂得缴纳保费的重要意义;通过良好的优质服务,让缴费人获得便利、高效的收益,取得缴费人的广泛理解、配合、支持,共完成社保费的征缴工作。 三强化基础搭建平台,依托“网络”做到人员、流程双规范。

充分发挥现有网络资源优势,挖掘现实潜力,拓展了征管软件的信息支持功能,要研发社保费征管监控信息模块,涵盖社保户信息及交易情况,在地税与银行之间架起了一道信息“连通桥”,便于数据的实时查询、同步传输。实现社保费征管全程监控信息化和个保费征缴适时监控信息化,由原始手工操作发展到电子数字运行。为此必须做到:

1、是提高人员税收管理员的社保业务素能力,提高服务质量。人员素质的高低决定工作质量的好坏,要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提高税收管理员的业务素质、优化服务质量。税管员学到了业务,学会了技术,就会成为工作中的核心骨干,在各自的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努力奉献,较好地落实“首问负责制”政策咨询、办事程序告知、注意事

地税局社保费征税服务质量方面(三):2016领导汇报材料结束语

范文一:县地税局向县人大领导汇报材料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首先非常感谢县人大领导多年来对我们地税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帮助,现将我局20XX年的工作情况及20XX年的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20XX年工作情况简况

20XX年,XX地税共组织各项收入万元,比上年的万元增收万元,增幅达到%。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万元,占全县一般预算收入总量万元的%。尤为突出的是县本级税收总量突破万元,一般预算收入实现万元,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此外,全县社保费收入万元,同比增长%;代征的各项基金万元,同比增长%。

20XX年XX地税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诸多的亮点,一是党风廉政工作重视制度和机制建设,更突出实效控管。推行了全员离岗离任审计机制,全局的责任意识有了明显的提升。二是深入贯彻“纳税服务活动年”活动为抓手,实现了全员“执行力”、“落实力”的明显提升。三是全省“执法责任制”软件在我局试点取得成功,全局的执法活动也取得了重要的突破。四是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团队形象有了质的提升。我局被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授予20XX-20XX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系统各单位均被评为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多家被评为青年文明号,一位同志获得市五一劳动奖章、一位同志被表彰为全县十大建设功臣、一位同志被表彰为全县十大优秀人才,我们自行研发的管理系统被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采用并被表彰等等。

二、20XX年我县地方税收面临形势。

【地税局社保费征税服务质量方面】

(一)收入工作面临的压力。一是地方经济发展,主要是涉及到地税的经济项目难有突出亮点,收入的总量和增量均存在巨大的压力。二是财政收入,尤其是一般预算收入期望值高,我们的压力明显加大。其中地税本级一般预算安排在亿左右,比上年增加万元,增长%,占县级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由上年的%上升到%,本级的压力是十分明显的。三是税收质量下滑,带来的税收风险的压力和构架调整的压力。四是总形势和周边县份的发展强劲势头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二)有利的因素和机遇。一是县委、县政府把20XX年定位为“跨越发展年”。明确提出财政收入确保个亿,固定资产投资个亿,招商引资个亿,重点做大做强“三城三区”,实施“十大城建重点工程”等等为地税开辟了新税源。二是新政出台将为我们带来一定的增收因素。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的调增,《车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出台,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房屋出租业税负的重新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y/302648/

推荐访问:地税局社保费催缴 地税局的征税范围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