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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部门

时间:2016-12-04   来源:作文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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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部门(一):纪检监察部门职责

纪检监察部工作职责

纪检监察部门是纪委日常办事机构,在党委和纪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和党员领导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监督检查。

2. 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3.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宣传、教育工作。

4. 执行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5.协助纪委领导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考核和管理工作,指导兼职纪检委员开展工作。

6.加强对企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以及工程项目、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的廉政监督工作。

7.对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改善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效能。

8.接待和受理群众对党员领导人员、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来信来访,办理信访登记、催办,对重要信访及时报请领导阅批。负责信访举报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9.查处企业领导人员、党员违纪违法案件。

10.负责接收、传达上级指示;起草、审核、印发、报送纪检有关文件、计划、总结、决定、决议、工作报告、规章制度、信息和其他上报下发的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纪检监察业务报表的统计、上报。

11.负责纪检的文书、印章管理、使用和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清退、保管和归档工作。

12.负责纪检的决议、决定实施情况并进行督促检查;了解集团所属部门、控股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动态,收报编发纪检监察信息等。

13.负责纪检监察有关会议的准备工作、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和对议定事项的催办落实以及管理等内部日常事务工作。

【纪检监察部门】

14.负责纪检监察有关书报杂志、宣传资料等的征订、分发和管理工作。

15.完成上级党委、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部门(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国家行政法规,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和遵规守法宣传教育。

2、检查党组织、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情况。

3、协助党组织和局骨各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4、查处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和干部职工违反政纪的案件。

5、受理党员干部的控告、申诉,保护其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6、调查研究本部门在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方面的问题,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局党委提出意见与建议。

财政信访工作制度

1、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必须热情接待,详细登记,公正答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敷衍、拖延。

2、根据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确定相关业务单位承办,督促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问题。

【纪检监察部门】

3、承办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单位。

4、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信访人员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5、严禁对申诉、控告、举报人进行威胁、压制、追查或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

6、对在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有推诿拖延、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的业务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财政内部审计制度

1、审计对象:局内各单位和乡镇财政所各类账务。

2、审计重点:一是检查会计账簿、凭证、报表、资金、财产是否符合财经制度要求;二是财政干部是否清正廉洁。

3、审计方法:采取定期检查和平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财务收支、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处理原则:对因政策理解偏差导致的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要求被检查单位限期改正;发现贪污、挪用、行贿、受贿等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5、工作要求:内部审计每年不少于局内各单位和乡镇财政所总数的30%,保证内审工作面每3年完成一个轮回中。

纪检监察部门(三):2016县直部门纪检监察工作方案

一、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70分)

1、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责任。监督单位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督促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党政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上计2分)。协助单位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本单位相关室完成好牵头和协办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以上计3分)。以相关文件、承诺书等材料为准。(共计5分)

2、加强作风常态化监管,紧盯“四风”问题不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名通报一起,并按照“四个一律”严肃处理。以相关会议记录、工作台帐、通报文件等为准。(共计5分)

3、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以服务窗口、基层站所为重点,针对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以县纪委相关科室考核结果为准。(共计5分)

4、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举报工作,积极配合县纪委信访举报工作。公开群众举报监督电话,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严格按《纪检监察信访件处理流程图》处理信访案件,认真筛选案源线索,每月25日前向县纪委信访室报送报表。以县纪委信访室提供数据为准。(共计5分)

5、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求公安纪委完成自办案件1件,林业、教育、卫生党委书面提供转立案的案件线索2件,其它县直单位党委书面提供转立案的案件线索1件。以县纪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提供数据为准。(共计20分)

6、认真做好预防腐败工作。协助党委认真落实《县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相关意见,督促党政班子按照责任分工,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以上计5分)。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对反映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通过早打招呼、早拉袖子、早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以上计5分)。认真抓好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积极推进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以上计5分)。以相关文件、诫勉谈话记录、示范点软硬件建设情况等为准。(共计15分)

7、主动配合县纪委和对口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准确向县纪委和对口纪工委上报各类相关报表、材料(以上计5分)。配合相关领域案件的查办、监督检查。(以上计5分)。强化对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三重一大”会议须邀请对口纪工委参加(以上计5分)。(共计15分)

二、宣教、信息、调研工作任务(30分)

1.按要求征订、配备了《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监察》等宣教资料,并认真学习讨论的,以会议记录、征订记录等为准。(共计4分)。

2.按要求认真开展了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并按时上报了有关材料的,以文件、材料、会议记录为准。(共计4分)。

3.在县级及以上党报党刊、纪检监察业务刊物、网站发表反腐倡廉内容稿件1篇以上,需见复印件。(共计4分)。

4.全年报送反腐倡廉信息6条。以县纪委办公室统计为准(共计6分)。

5.每年组织一次反腐倡廉课题专题调研,并完成一篇以上反腐倡廉调研文章,以县纪委调研室统计为准。(共计6分)。

6、在半年、年终对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县纪委及对口纪工委。(共计6分)

三、加分项目

1、反腐倡廉单项工作或纪检监察干部受到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表彰。按照中央、省、市级别分别加10分、5分、3分。以相关表彰文件、奖牌为准。

2、反腐倡廉相关稿件文章被上级纪检监察官方纸质报刊杂志采用,按照中央、省、市级别分别加5分、3分、2分;如被纪检监察系统网络采用,相应减半加分。以县纪委宣教室统计为准。

3、完成案件任务外,提供1件案件线索,经查立案的,加10分;若相关案件为大、要案件类,则加15分;若相关案件移送司法,则加20分。以县纪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统计数据为准。

4、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抽调基层工作人员参加上级纪委办案陪护工作的,每人(10天)加记2分。以县纪委干部室、办公室统计数据为准。

四、减分项目

1、反腐倡廉相关工作或纪检监察干部受到上级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批评,按照中央、省、市级别分别扣10、5、3分。以文件为准。

2、本单位发现属大要案类的腐败案件未及时上报县纪委,被县纪委查出的,或发生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扣15分。以县纪委纪检监察室统计数据为准。

3、对职责范围内信访举报调查处理不力,造成重信重访、越级访的每件次扣10分,越级集体上访的每件次扣15分。以县纪委信访室数据为准。【纪检监察部门】

4、不服从县纪委统一调配的每项(次)扣10分。集体活动不按时到位的每次扣2分。以办公室统计数据为准。

5、不按时向县纪委和对口纪工委报送相关报表、案卷材料的,每次扣2分。以各科室、各纪工委统计数据为准。

五、其它事项

考评工作由各单位将考核的事项形成材料,进行自查自评后,交县纪委核实或县纪委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核。

纪检监察部门(四):2015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第1篇: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厅党组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检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法令的案件;

三、负责对所属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和省、部及本厅制定的规章、规定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和职工群众的检举、控告,对违反党纪、政纪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指导厅系统的案件检查工作;

五、协助市、州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六、按规定审理自办党纪、政纪案件;

七、协助厅党组和行政有关部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指导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八、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九、起草纪检监察重要文件、报告、总结;

十、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厅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2篇: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为全区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维护党章、党纪,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监督检查行政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

三、协助区委、区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四、对区委、区政府及其成员进行党章范围内的监督;对行政监察对象和有关行政职能部门进行行政监察。

五、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六、调查处理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与其它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提出处理建议,或者决定与取消对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纪律处分。

七、受理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八、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每一封来信,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按照分级归口管理原则抓好信访件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及时做好结果反馈工作。

九、开展超前监督和过程监督,重点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招生考试、大宗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

十、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3篇: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围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纠正损害群众和学生利益的不正当之风,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开展工作。

二、根据学院党委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研究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问题,及时向学院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根据上级纪委和学院党委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提出要求,组织落实,对有关部门承担的反腐败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根据学院党委、行政的要求,督促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上级党委、政府和学院党委、行政以及上级行政监察机关有关行政监察工作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学院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遵守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

五、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检查并处理学院各系(部)、处(室)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协助党委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六、负责调查处理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及其它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其它职能。

七、协助党委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院党风党纪教育规划,宣传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教育党员遵守党的纪律。

八、协助学院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广大教师及其他学院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师为政清廉。

九、负责对纪检监察工作及有关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

十、调查研究学院及其各部门制定的有关行政决定和规定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

十一、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查推荐各系、部、处、室纪检、监察干部的人选,负责全校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三、承办院党委、行政领导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4篇: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职责

一、对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进行廉政和遵纪守法教育。

二、对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及检察人员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中央、高检院和省院重大工作部署和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三、对检察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以及检察人员遵守党纪、政纪、检察纪律的情况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自身勤政廉政的情况进行监督。

四、受理对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和检察人员违反纪律、法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五、调查处理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和检察人员违反纪律、法律的行为,依照党纪检纪惩处违纪违法的单位和人员。

六、受理纪检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和复核申请。

七、建立健全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保证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八、保障党员、检察人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维护党的组织、机关的正当权利和集体荣誉。

九、开展巡视和检务督察工作,协助本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十、参加、列席检察委员会有关会议。

十一、有关法规、党规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5篇:纪检监察审计部主要工作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党员和高级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集团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负责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协助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制定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廉政文化进企业等规划、制度和工作方案,并监督实施。

4、受理对党员、党组织及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以及这些人员的申诉,按照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和规定的程序,处理和解决信访举报问题的工作。

5、参与对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拔、任命考核,并对其作出廉政鉴定、建立廉政档案。

6、负责集团公司“三重一大”以及工程项目、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的廉政监督工作。

7、负责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年度财务审计、工程竣工审计、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并监督其抓好整改。

8、负责对集团公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纠风工作、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解剖分析,提出整改建议供集团公司领导决策参考,需通报全集团的发出通报,构成违法乱纪案件的负责查处。

9、负责指导所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加强专(兼)职纪检人员、内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10、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纪检、监察的理论,熟悉并掌握党纪政纪各类条文法规,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11、认真完成集团公司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6篇: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1、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检查督促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调查所辖区域各类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并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提交对有关违纪违法人员的处理意见。

3、开展日常基层行政监察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活动。

4、负责做好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汇报工作。

5、受理辖区内群众的检举、控告、申诉和信访工作。

6、完成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纪检监察部门(五):2015纪检监察工作计划

纪检监察工作计划(一)

一、总体思路:

以全市行政区划调整为新的起点和强大动力,以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xxxx”重要思想为统领,在市委的统一部署和市纪委的统一领导下,紧扣经济建设中心,服务第一要务大局,突出重点,与时俱进,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为经济建设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加速推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保障。

二、具体设想:

20XX年,我镇将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具体在“8个实”上下功夫。

1、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要有实质性举措

明年是我国开展十五计划的第二年,在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已是我们纪检监察部门的一项首要工作。重点要做到“三个加强”:

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全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制度,学习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和“xxxx”重要思想,构筑坚固的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镇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从主要领导做起,严于律己,言传身教,用过硬行为带出全镇的好风气,赢得群众的拥护。

三是加强监督。面向社会各个层次,继续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健全社会监督网络,倡导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监督、司法机关监督与纪检监督同步推进,保证监督不留死角。明年,我们将举办1到2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形势报告会,组织一些党员干部代表开展1次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和意识。

2、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要有实质性手段

我们将始终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断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重点落实三个环节:

一是坚持各项制度的落实。坚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新提拔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各类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和5个公开制度,狠抓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镇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领导干部8小时工作以外的监管,加强与领导干部家属的沟通,帮助领导干部管住小节,牢固树立勤政廉政意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行为。

二是坚持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的落实。严格执行招待费财务报支制度,坚决制止用公款大吃大喝的不正之风,执行手机、住宅电话费的报支规定。大力压降各种费用,保障中心工作、重点工程的支出,杜绝铺张浪现象的发生。

三是各单位一把手公开述廉工作的落实。在做好镇主要领导在全镇两级干部大会上公开述廉工作的同时,要求村支部书记、主任在村党员、村民代表大会上公开述廉,事业单位负责人在中层干部会议上公开述廉,让全体党员、群众代表来评议,确保领导干部勤政廉政。

3、纠风治乱工作要有实质性发展

(1)继续在困难金发放、各项收费、费用开支上,坚持常规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协调各职能部门对违规对象严肃查处,决不手软。

(2)针对农村乱搭乱建管理混乱的局面,按照镇领导班子现场办公会提出的明确要求,督促有关部门专门整顿,保证全镇农村建房手续规范,管理到位。

(3)与其他有关职能部门一起,定期召开片会,及时发现苗头和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全面加强纠风治乱工作。

4、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有实质性动作

(1)继续在公安部门和群众举报提供线索的基础上,全力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查处力度,严格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规定严肃查处。

(2)主动出击,通过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掌握有关情况,从中挖掘线索,全方位、深层次开展案件查处工作。同时与其他有关职能部门沟通配合,旁敲侧击,相互协调,震慑有错误倾向的党员干部。

(3)依法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按照“三个依法”办理信访工作的要求,不断拓宽畅通信访渠道,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建立健全信访联系网络,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做到信访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纪检监察部门】

5、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有实质性体现

(1)签订责任。继续与全镇各基层党(总)支部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各支部的责任,把党(总)支部书记推上第一责任人位置,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同时结合行政区划调整和我镇实际,进一步细化责任书内容,使各部门把坚持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抓好经济工作、配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

(2)加强检查。每季度定期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情况,坚决予以查处。

(3)强化考核。对各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与评比文明单位、各类先进及经济报酬全面挂钩。

6、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要有实质性起色

(1)坚持深化教育,增强勤政廉政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从领导干部做起,把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科技教育、法制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等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常抓不懈,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行政管理干部队伍,以此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和为——识。

(2)坚持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按照两公开一监督制度,主动公示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和监督事项,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提高办事透明度。严格按规定进行工程的招投标,按照《xx市行政效能建设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各项考核制度,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全面落实。

(3)坚持完善提高,开展政务广场活动。以面对群众,面向社会的方式,利用政务广场这个提高机关整体形象的舞台,采取综合和专题相结合、固定场所和流动设点相结合的形式,让机关各部门走出机关、走上街头、走近群众,宣传政策法规,现场对话,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现场听取群众的意见,现场接受群众的监督,以实际行动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7、源头防治——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y/29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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