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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麻疹疫情

时间:2016-11-22   来源:作文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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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麻疹疫情(一):2016年麻疹防控监督工作方案

2016年巴州传染病(麻疹)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州麻疹疫情防控督导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及时发现和控制疫情,防止疫情蔓延,切实保护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巴州卫生局巴卫办发[2015]62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麻疹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州当前麻疹防控形势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对象和内容

检查对象:州卫生监督所负责检查州直医疗卫生单位,县(市)卫生监督所负责检查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

检查主要内容:

(一)传染病疫情管理

1、建立并执行疫情报告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工作人员职业防护管理制度、院内感染管理制度、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制度等。

2、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记录规范、完整。

3、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规范、完整、按规定保存。

4、疫情网络直报系统运转正常。

5、疫情报告及时无漏报、瞒报、缓报。

(二)预检分诊

1、执行预检分诊制度,设立感染性疾病科或设立发热门诊分诊点、标识明确,设置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2、有传染病病例处置工作制度、对不具备收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

3、设立独立的感染管理部门,负责感染预防与控制管理和业务工作。

4、高危科室消毒隔离措施和消毒技术操作规范落实情况。

5、医疗器械、用品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医务人员手卫生监测情况。

6、使用的消毒产品、一次性医疗器械进行索证、验收、登记情况。

(三)医疗废物处置

1、是否按规定分类收集、包装医疗废物,按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运输;

2、按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暂存,医疗废物暂存处选址合理,设施、设备应达到相关要求,警示标识明显;【2016年麻疹疫情】

3、有无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现象;

4、有污水处理设施(或站)且运转正常。污水处理应进行消毒效果监测并记录。

(四)实验室管理

1、实验室由专(兼)职人员负责临床检验质量和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验室负责人应经过省级培训;

2、人员、场所、设备、设施等条件应与其工作任务相适应;

3、菌毒种保藏机构保藏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数量、品种情况,和保藏的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4、规章制度完善,操作规程健全,相关质量保证、生物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齐全,并得到落实;

5、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应达到相应防护级别,建筑设计应与级别相适应;

6、实验室工作人员应配备必要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并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

(五)院内感染与控制

1、二级以上医院是否建立感染性疾病科,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要相对独立,内部结构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清楚,便于患者就诊,并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要求。

2、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二、工作要求和目标

检查工作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检查,要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一)各县(市)卫生监督机构应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订本地区的麻疹防治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督导;

(二)在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时,应将往年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单位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及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的要说明情况,重大案件及时上报查处情况;

(三)紧密配合当前麻疹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具体落实。

【2016年麻疹疫情】

(五)各县(市)于2016年1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和汇总表(含电子版)上报州卫生局疾控科。

巴州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016年1月4日

2016年麻疹疫情(二):2016年度麻疹防控知识全员培训工作总结

2016年度麻疹防控知识全员培训工作总结

海口近来出现了麻疹疫情。为做好我院(中心)防控工作,我院于 2016年5月10日下午对全体医护人员进行了麻疹疫情防控知识的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掌握麻疹诊断、报告、隔离治疗、消毒流程及个人防护等知识,学会鉴别麻疹、风疹和其他出疹性疾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等方面进行了培训,加强对院内病人和陪护人员的健康教育,宣传麻疹等传染病防治知识相关内容,教育病人在医院内尽量不要随意走动,减少院内交叉感染。培训结束后进行了业务考试。 参加培训的人员考试成绩全部通过,优秀率达到了99%以上。

通过此次培训,增强了麻疹防控防治人员做好麻疹防控防治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有效地提高了麻疹防控防治人员的管理水平,为我院(中心)做好2016年麻疹防控防治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6年5月11日

2016年麻疹疫情(三):2016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人群、时间和工作指标

(一)目标人群

全镇24个村和1个居委会所有8月龄~4岁(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出生)未接种或未完成全程接种麻疹类疫苗的儿童。

上述目标人群根据既往接种史,8月龄~17月龄未接种的,需补种1剂麻风疫苗。18月龄~4岁只接种1剂次的,需补种1剂麻风疫苗;0剂次儿童需补种1剂麻风疫苗和1剂麻腮风疫苗,时间间隔1个月以上(免疫史不详者视为未接种)。

(二)时间

1、前期准备:1月26日~2月6日。

2、现场接种:1月26日~2月6日。

3、快速评估和补种:2月17日~25日。

(三)工作指标

以村(居)为单位,目标人群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后接种率达95%以上。

二、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领导与相关部门职责

1、领导小组。争取政府重视,成立以镇长吴辉为组长,分管领导邓扬绒为副组长,卫生、民政、宣传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麻疹疫苗查漏补种领导协调小组。明确各部门在活动中的职责分工。卫生院成立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技术指导小组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处理小组,由卓志军任组长,王怀初任副组长,预防、医疗、妇保等相关科室的负责人为成员,其职责是:

(1)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

(2)协调宣传,做好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的媒体宣传工作;

(3)协调本地教育部门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包括国有及民办幼儿园、托儿所)目标儿童的摸底工作与临时接种点的组织和秩序维护工作;

(4)协调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流动儿童、未入学(入托)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

(5)组织开展宣传发动、现场接种、督导检查、快速评估和补种、资料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2、技术指导小组

镇卫生院在实施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前成立技术指导小组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处理小组,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监测方案》的要求,开展麻疹疫苗接种现场技术指导及AEFI监测处理工作,确保本工作方案的正确实施。

技术指导小组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现场监督评价及查漏补种工作总结等具体技术工作。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处理小组要加强技术指导和AEFI监测,及时做好AEFI的调查、处置和诊断工作。

(二)人员培训、社会动员和宣传

卫生院要认真开展培训工作,在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宣传和摸底前,完成对本级所有参加麻疹疫苗查漏补种人员及镇、村级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方案、接种现场实施、接种禁忌证、AEFI的监测及处理、风险沟通、督导和评价方法等。

卫生院在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前,要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宣传麻疹疫苗查漏补种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查漏补种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口号、宣传栏等多种渠道,采用当地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大力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专题宣传,使儿童家长及时获取科学准确的信息,提高公众对查漏补种的认识和主动参与意识,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做好查漏补种活动的风险沟通和应对,加强对相关突发事件及预情的监测,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三)目标人群摸底调查

1、摸底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未入学、入托目标儿童摸底的人员,农村由镇村干部、镇村医生组成;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儿童摸底工作由班主任老师承担。

2、摸底登记时间原则不超过1周,并在接种前2~3天完成,特殊地区可适当延长摸底时间。

3、摸底登记方法

(1)入户摸底:农村和社区8月龄~4岁散居及未入学儿童应由摸底登记人员挨家逐户的拉网式摸底调查,将目标儿童分自然村(居委会或社区)、分年龄组登记,同时给家长发放《慈利县2016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接种通知单》,告知家长接种时间和地点,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2)学校及幼儿园摸底:在园、在校儿童由学校教师分班级提供名单,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交所属村负责接种的医生,由其按班级单独造册,登记。由学校将家长告知书统一发放给学生,告知其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4、摸底调查应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以及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聚集地儿童的登记。对发现的未建卡4岁以下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的儿童,应给予补建卡、证,并纳入儿童免疫规划管理。

5、我院对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核查、汇总,并根据摸底儿童数、接种点数,计算出各接种点每日可接种儿童数,以天为单位制定详细接种实施时间表,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保障措施

1、人员保障

针对各自的职责,安排足够的人员完成麻疹疫苗查漏补种的接种工作。在接种工作开展之前就确定参与人员、责任人,并建立联系手册,对保证工作的落实和顺利实施是非常必要的。

每个接种点至少应有人员负责现场组织、登记、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工作,并根据目标人群的多少适当增加工作人员数量。

2、后勤保障

(1)疫苗、注射器材与冷链。疫苗的储存、运输要严格执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做好疫苗和注射器出入库记录及疫苗运输记录。检查冷链设备的运转状况。

(2)宣传材料及各种表格。所有宣传材料、表格应尽早分发,查漏补种用表格由县级统一格式,县疾控中心印刷。

(3)其他要求

①接种器械、体检器械、急救药品和器械等由本院在实施接种前1周准备齐全,并随时补充。

②在开展查漏补种活动之前应做好人力、物资、车辆等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

(五)现场接种实施

在查漏补种活动过程中,卫生院可根据地理条件、人口密度、摸底情况,在医疗机构、学校或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设置临时接种点,或采取巡回、入户接种等方式。

在农村,根据人口数量设立巡回搜索组,在查漏补种活动集中接种的后期,分片包干负责搜索所辖区域的适龄儿童,并通知儿童到指定地点接种。

查漏补种活动现场接种点应有负责组织、预检登记、接种、AEFI处置的工作人员,现场工作人员数量要根据接种对象数量进行适当调整,做到接种对象核实、接种前告知、健康状况询问、规范接种和登记等各个环节均有专人负责。现场接种流程、操作技术及接种后剩余疫苗处理等,要严格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执行。学校等集体单位临时设置的接种点,更要精心组织、严格实施,防止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的发生。

预防接种要严格掌握麻疹类疫苗接种禁忌证及其他暂缓接种的原则,查漏补种接种与最后一剂注射的减毒活疫苗间隔应在1个月以上。对于暂缓接种的儿童,应在本次查漏补种活动后的条件适宜时机及时予以补种。

三、督导

卫生院应在查漏补种实施过程中制定本级的督导方案,明确督导方式、督导内容和督导方法,统一督导评价记录表,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追踪;培训督导人员,督导重点地区为流动人口聚集地、偏远地区、常规工作薄弱的地区,县级督导员将对我镇督导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评估。

(一)督导组人员组成

由卫生院麻疹疫苗查漏补种领导小组在政府的协调下组织卫生、教育等部门领导参与;各村设立督导联络员。

(二)督导方法

通过现场观察、询问、主动调查、查看资料和听取汇报等方法进行。

重点对查漏补种现场的组织情况、接种操作、安全注射、接种人员资质、现场不良反应处置、家长知晓率等情况进行督导。

对目标人群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后接种率低于95%的村要求限时查漏补种,直到接种率达到95%以上。

(四)督导要求

县疾控中心对查漏补种活动进行全程督导,包括前期准备(摸底登记、组织动员)、现场实施、接种率评估等各阶段。

薄弱地区的督导,做到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强化免疫工作质量。

五、评估

县疾控中心将对镇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摸底登记、家长知晓率和接种完成情况进行调查评估。接种率快速评估的重点为近年麻疹高发地区、流动人口聚居地和常规免疫管理薄弱的地区。对评估接种率低于95%的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进行查漏补种,必要时重新开展,确保在经过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后的地区,8月龄~17月龄儿童1剂次麻疹类疫苗接种率、18月龄~4岁儿童2剂次麻疹类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

六、资料收集、总结和报告

卫生院要及时掌握查漏补种活动实施进展,活动结束后,要将本次活动相关文件、宣传、培训、接种报表等资料进行整理,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并于2016年2月28日前将查漏补种活动总结及表格上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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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麻疹疫情(四):2016年扩大免疫规划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政策,进一步加强各级预防接种单位服务能力建设,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根据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内容

(一)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继续在全县范围内使用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

(二)对重点人群进行脊灰疫苗、麻疹风疹疫苗等针对性疫苗接种,加快消除麻疹和控制乙肝,保证目标人群接种率达到规定的要求,确保全县麻疹发病率为零。

(三)在全县开展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对既往漏种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接种相应的疫苗。

(四)发生钩端螺旋体病疫情或发生洪涝灾害可能导致钩端螺旋体病暴发流行时,对重点人群进行钩体疫苗应急接种。

通过接种上述疫苗,在适龄人群中预防乙型肝炎、结核病、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甲型肝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出血热和钩端螺旋体病等传染病。

二、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巩固并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提高接种服务质量,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消除麻疹,控制乙肝,进一步降低疫苗针对疾病的发病率。

(二)2016年工作指标

1、以乡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费接种覆盖率100%,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其中含麻疹成份的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报告率以乡镇和接种门诊为单位达到100%。

2、全面实现县、乡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全县所有预防接种单位应将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儿童预防接种信息(补)录入客户端系统并上传至省服务器;以乡为单位儿童预防接种证打印率、接种信息上传及时率和接种单位数据及时备份率分别达90%以上、100%和100%;以县为单位,儿童个案重卡率低于0.2%。

3、以县为单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报告乡级接种单位覆盖率达100%;48小时报告率达90%以上,48小时调查率达90%以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分类率达90%以上;

4、健全和完善麻疹监测网络,开展以病例个案为基础的发热出疹性病例症状监测,对所有疑似病例进行血清学诊断分类,开展麻疹监测工作的考核,提高麻疹监测的敏感性和监测系统运转质量。以县为单位,符合监测方案定义的麻疹暴发疫情调查处理率达到100%,麻疹疑似病例个案调查率达到100%,血清标本采集率达到95%以上;

5、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确保AFp各项监测指标达到国家要求;做好流脑、乙脑等疾病监测工作,进一步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

6、开展以《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及补偿办法》等为内容的培训,促进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人才队伍业务能力的提升,提高我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做好“4.25”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和“7.28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提高群众主动参与免疫规划意识;

7、建立与教育部门长效配合机制,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儿童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工作技术指导,保证新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率达到100%,应补种儿童完成全程补种率达到95%以上。

三、项目实施

(一)冷链设备装备和冷链系统运转维护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冷链设备的要求,为保证疫苗全程冷链运输安全及基层冷链设备常规更新的需要,为全县预防接种单位共装备13台常温冰箱;根据全县冷链设备数,结合服务人口数补助各预防接种单位冷链运转维持经费。

(二)重点人群针对性疫苗接种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统一布置,组织开展对全县8月龄-4岁儿童进行麻疹风疹疫苗补充免疫(查漏补种);按照全省维持无脊灰策略,组织开展对全县2─47月龄儿童进行脊灰疫苗补充免疫。

(三)免疫规划常规工作

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要求,各医疗机构应开展疫苗针对疾病监测、社会动员、宣传、培训等工作,确保各项国家免疫规划措施落到实处,保证全县继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无白喉病例发生;降低疫苗针对疾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有效保护全县儿童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四)疾控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1、加强免疫规划服务能力建设。按照《省预防接种门诊星级评定标准(2016年版)》,积极开展预防接种星级门诊创建工作。

2、提升疾控系统人员服务能力。为强化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责任意识,强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规范化管理,2016年继续开展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化考核工作。

3、加强传染病和健康监测,继续认真开展霍乱外环境和海水产品监测工作。

(五)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监测工作,预防接种单位、医疗机构等责任报告单位接到AEFI报告后,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规定的AEFI报告范围、时限和程序要求做好登记和上报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方案》的要求,对需要进行调查的AEFI,应当在接到报告后48小时内组织专家开展AEFI的调查诊断工作。

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妥善处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高度重视并严格按照《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试行)》、《省脊髓灰质炎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工作程序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疾控发〔2016〕19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异常反应补偿工作,对需要进行补偿的异常反应病例,在收集齐全相关材料后,及时办理补偿手续,并尽快上报县卫生局。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任务实现。

预防接种工作已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省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任务。各预防接种单位要继续将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作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领导,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教育部门,组织落实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保证实现医改任务中提出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0%以上”目标。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切实加强一类疫苗供应、管理工作,确保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顺利开展。县卫生局将严格按照省卫生厅《省第一类疫苗管理办法(暂行)》要求,加大对第一类疫苗使用管理的督查力度,坚决杜绝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失效、浪费和将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用于非免疫规划人群等现象,确保疫苗安全有效和有计划地分发使用。

(二)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管理,建立健全免疫规划经费保障机制。

预防接种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每接种1剂次5元补助经费从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安排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列支,并每年按辖区内上一年度实际接种剂次数×5元/剂次预留预防接种补助经费。县卫生局将严格按照《省预防接种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暂行)》(赣财社〔2016〕59号)规定,在年初及时将70%的补助经费预拨至承担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任务的接种单位(含首针接种的医疗机构),年末依据县卫生局对各预防接种单位的考核结果,合格者足额拨付余额,考核不合格者按要求扣减,不足部分在下一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补足。

同时,县财政要按照《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级计划免疫规划专项资金计划通知》(赣财社〔2016〕217号)的要求,按1.77元/剂次的工作经费标准解决好本级工作经费,并将此工作经费纳入常规预算,建立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经费长效保障机制,确保全县所有适龄儿童享受到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费接种政策。各预防接种单位要按照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赣卫疾控字〔2016〕25号)要求,对承担预防接种工作入户宣传、摸底登记、预约通知等任务的村医或基层干部和接种人员根据承担任务数量、完成质量和及时性等情况给予1元/剂次标准的补助,激励其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积极性。

(三)加强管理,充分发挥设备作用。各预防接种单位要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和《省冷链设备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要求,加强冷链设备的管理,严格实施疫苗的冷链运转,做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的冷链监测和管理工作,对设备的使用、保管、调剂、报废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管,并对设备使用效益进行评估。

(四)加强督导和考核,确保免疫规划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县卫生局将继续按《省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民生工程工作督导方案》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每两个月对各预防接种单位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和指导预防接种单位和人员及时改进工作。严厉查处违反免费政策、接种工作不落实、擅自开展群体性预防接种行为,确保免疫规划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将免疫规划工作纳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年度考核管理,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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