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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会诊制度

时间:2016-11-10   来源:好词好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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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会诊制度(一):远程会诊制度

远程会诊制度

一、申请会诊科室应充分准备需会诊病例的相关检查资料,按要求规范填写远程会诊申请表。

二、申请会诊科室应严格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远程会诊收费,不得出现漏收、多收、少收等现象。

三、主管医生参考会诊专家的会诊意见,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和患者病情发展,进一步规范开展诊疗。

四、主管医生按病案管理要求将会诊意见归入病案中保存,门诊患者应交由患者本人留存。

五、所有科室未经远程会诊(特殊情况除外),不得随意将患者转往上级医院。

远程会诊制度(二):远程会诊制度和流程

远程会诊室工作制度

1、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疑难危重症、复杂手术请专家来我院诊治需先行远程会诊。

3、患者或家属要求转上级医院需先行远程会诊。

4、患者入院3天内病情诊断不清,经全院(科)会诊仍诊断不

清先行远程会诊。

5、患者对诊断及治疗有疑问,经科主任审批后,需行远程会诊。

6、会诊医师应提前30分钟将资料准备好送往远程会诊室,并填

写远程会诊申请单,远程会诊时会诊医师需穿工作服,佩戴胸卡,

并提前10分钟与病人(家属)一同到达远程会诊办公室。

7、医师要本着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会诊咨询工作,严

格遵守医师道德行为规范。认真对待每例会诊病人,会诊前仔细

查对、分析会诊资料,认真听取对方专家的病情分析,记录治疗

方案。

【远程会诊制度】

8、会诊医师在远程会诊结束后,应将专家意见单附入病历,及

时收取远程会诊费用。

9、急会诊时,申请医师应及时与远程会诊负责人员联系,将病

人相关资料准备齐全,及时完成远程会诊。

远程会诊流程

远程会诊制度(三):2015会诊制度

第1篇:会诊制度

凡疑难病例,均应及时申请相关科室会诊。申请会诊医师应做好必要的准备,如化验、X光片等相关资料,填好会诊申请单。

一、科内会诊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病例,由主治医师提出,(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间会诊

1、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或专业会诊者,由病人持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或专业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诊疗范围的病人应转科被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2、病房会诊

院内科间会诊申请必须经本科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同意,会诊医师要求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担任(急症例外),会诊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单后应签收并注明时间,并于24小时内前往会诊。如有困难不能解决,应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同处理。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由主治医师签字后送往会诊科室。

被邀请科室医师会诊时,主管经治医师应全程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会诊医师的尊重。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会诊单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时,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方案并提出具体意见。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延误治疗。

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3、急诊会诊

急诊科值班医师对于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或者直接电话通知和邀请。会诊医师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全程陪同,配合会诊及抢救工作。

4、院内大会诊

疑难病例需多个科室会诊时,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邀请有关医师参加。一般应提前1-2天将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及邀请会诊人员报医务科。医务科确定会诊时间,并通知有关科室及人员。

会诊由申请科室的科主任主持,医务科参加,必要时分管副院长参加,由主治医师报告病历,经治医师作详细会诊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

5、院外会诊

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邀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申请,由主管病人的主治医师填写书面申请,包括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等情况,科主任签字送医务科批准。由医务科或相关科室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并负责安排接待事宜。会诊由科主任、医务科主任或分管副院长主持。主治医师报告病情,经治医师作详细会诊记录。

需转外院会诊者,经本科室主任审签,送医务科登记,报分管副院长审批。

6、外出会诊

外院指定邀请我院医师会诊,必须提供单位(医务科)介绍信,经我院医务科同意,办理外出会诊手续后方可外出会诊,否则由此发生的医疗纠纷或交通事故,由外出应诊医师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7、会诊时应注意的问题。

申请会诊科室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必须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核同意。

切实提高会诊质量,做好会诊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历,会诊人员要仔细检查,认真讨论,充分发扬学术民主。主持人要综合分析会诊意见,进行小结,提出具体诊疗方案。

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

第2篇:会诊制度

(一)院内科间会诊

1、会诊的提出:会诊由病房主治医师决定,住院医师填写会诊单,须详细填写申请单的申请会诊项目,简要重点描述病人的病情及诊疗情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时间具体到日,经主治医师审核并签宇。申请科室负责将申请单送达邀请会诊科室。特殊病人经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宇,可以特邀会诊医师。

2、会诊时间要求:一般会诊48小时内完成,如需特殊检查的轻病人,可预约时间到专科检查。院区内急会诊必须在10分钟内到位,(院址分散的酌情适当放宽时限)抢救须随请随到,危重病人可以电话邀请,被邀请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会诊,严禁会诊医师不亲自查看病人进行电话会诊。

3、会诊医师的资格认定:由有执业资质的总住院医师(二线)或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的医师承担院内会诊工作。如被邀请科室的会诊医师因故不能及时到场,须请该科其他同级医师或上级医师代为会诊。对特殊或疑难重症病人需要专家或科主任会诊者,须由申请会诊科室的科室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字。院内急会诊如二线医师正在手术或抢救病人,由三线医师或上级医师及时完成会诊。

4、会诊医师职责:详细阅读病历,了解病人的病情,亲自诊察病人,会诊后须书写会诊记录。会诊记录包括会诊意见和建议,会诊医师的科室、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会诊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对疑难病例、诊断不清或处理有困难时,须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助会诊。会诊时须有甲请科室医师陪同、介绍病情。

5、会诊后确认需转科的病例,由会诊医师签署转科意见,自签署时起,病人的诊疗责任由转入科室负贡。因各种原因暂时不能转入时,转入科室须确保病人不发生诊疗延误。抢救及危重病人须及时转入,确有困难时须上报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二)院际间会诊制度

1、疑难病例或特殊病例需请院际间会诊时,经病房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同意,写好病人的病历摘要和会诊目的,确定请求会诊医院的相关专业(或会诊医师),报医务处,由医务处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时需有科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陪同,主管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诊记录。

2、院内外联合会诊由科室向医务处提出申请,并提供病历摘要。会诊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主管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准备和会诊记录工作。

第3篇:会诊制度

一、科内会诊: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病例,由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间会诊:是指医院各科室因医疗需要而要求某一个科室给予的会诊。

1、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并填写会诊单,本医疗组主治及以上医师审查签字。应邀医师必须为主治医师以上人员,一般会诊在两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

2、会诊医师不能确诊或遇到不能处理的问题,应主动请本科上级医师再次会诊。请会诊科室医师认为会诊未能确诊时,也可主动提出再次请会诊医师的上级医师会诊。

3、同一科室会诊同一病人两次以上仍不能解决诊疗问题,原则上应由科室正副科主任会诊,并不得再收取会诊费。

4、超过5个专业及两次本专业会诊未能解决问题时及时申请全院会诊。

5、医务处有权指定有关会诊医师,被指定的会诊医师,应以抢救患者为第一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三、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急救时应在接到邀请会诊的通知(电话)楼内5分钟内,楼间10分钟内到达急救现场。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在场配合会诊抢救工作。

四、全院会诊:是指由科室根据病情需要或患者与家属自己提出的要求医院组织相关科室参加的集体会诊。

1、需要全院会诊的病例,原则上先由全科讨论,如仍不能确定诊断或治疗时,可向医务处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填写患者基本病情、会诊理由、要求解决的问题及所邀请的会诊科室,经科主任审查签字后上报医务处,医务处同意,确定会诊时间,再由医务处具体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会诊一般由科主任主持,医务处主管人员参加。

2、参加会诊医师必须是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

五、派出会诊:请会诊的医院必须持盖有该院医务处公章的介绍信、会诊单与医务处联系,并办理会诊手续。医务处根据会诊要求,通知科主任安排会诊医师。如果请会诊的医院点名会诊,科主任尽可能安排被点名医师前去会诊。派出急会诊应告知总值班或值班的院级领导。任何医师不允许私自外出会诊。违章者,发生任何意外,由外出应诊医师本人承担。

六、外请专家会诊:凡因患者病情需要邀请外地医疗机构的专家会诊或手术,严格依照《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和《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科室应提前三天写出正式书面申请单,包括会诊或手术病人病历摘要、拟邀请医师姓名、会诊或手术时间等内容,递交医务处(急会诊须征得医务处或主管院长同意)。经审批同意后,由医务处向拟邀请专家医师所在医院医务处递交申请单,并通知手术室,无医务处通知手术室将不予安排手术。(具体规定详见《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外国医师来院行医管理规定》及《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关于邀请外地专家会诊或手术的管理规定(试行)修订》)

七、会诊费管理:会诊费依照当时物价标准收取。由请会诊科室以会诊费记入患者住院帐单,并向被请会诊医师出具会诊凭据。会诊医师持会诊凭据每月底由科室统一登记造册并将原始凭据一起交到质控办,质控办将会诊费从请会诊的科室的支出中扣除。月底统一结算,将会诊费发给会诊医师本人。

八、会诊人员应认真负责,切忌敷衍了事,严禁迟到、缺席。

第4篇:乡镇卫生院会诊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使患者得到及时、准确的诊断和治疗,特制定会诊制度。

二、定义

会诊的流程标准。会诊包括:科内会诊、科间会诊、急诊会诊、院内会诊、院外会诊、赴外院会诊。

三、职责

1、医务部主任负责制定和修订会诊制度。

2、医疗科室医师负责执行会诊制度。

3、医疗科室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本科室会诊制度的执行。

4、医务部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全院会诊制度的执行。

5、院长负责监督和检查医务部主任会诊制度的执行。

四。程序

1、会诊对象

急诊、门诊、住院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特殊病例和三日未确诊病例。

2、会诊人员资格

原则上会诊人员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担任,紧急情况下除外。

3、会诊申请

(1)科内会诊申请

由主管医师向科主任提出口头会诊申请,科主任批准后执行。

(2)科间会诊申请

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主治医师以上资格医生审核签字,送达被邀请的科室执行。

(3)急诊会诊申请

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立即送达被邀请科室执行。病情特别紧急可在会诊单上注明“特急”,立即送达被邀请科室执行,或用电话邀请先执行,后补写书面会诊单。

(4)院内会诊申请

由科主任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科主任签字后,上报医务部或总值班批准。由临床部或总值班通知受邀请科室后执行。

(5)院外会诊申请

由科主任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科主任签字后,上报医务部批准。

医务部负责与有关医院联系,发出邀请函;紧急情况时,可由医务部派人派车前往;必要时也可由申请会诊科主任携带病历,陪同患者到外院会诊;也可将电子病历资料,网上转发有关医院,进行远程会诊。

(6)赴院外会诊或手术申请

由院外医院邀请,填写院外会诊邀请函,医务部审核后,上报院长审批。

4、会诊人员

(1)科内会诊人员

由本科室主任主持和召集,科室内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2)科间会诊人员

由本科室主任主持,被邀请科室应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担任,特殊情况除外。

(3)急诊会诊人员

被邀请科室应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担任,特殊情况除外。

(4)院内会诊人员

由医务部主任主持,应由被邀请科室主任或专家担任,医务部确定会诊时间及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5)院外会诊人员

由医疗院长主持,应由市级以上三级甲等医院科主任或专家担任。

(6)赴院外会诊或手术人员

由我院科主任或专家担任,在不影响本院工作的前提下前往。

5、会诊时间

(1)科内会诊时间

由本科主任根据情况自行按排。

(2)科间会诊

在接到会诊单2小时内完成,如需专科会诊的病情较轻的患者,可由医护人员带领到专科会诊。

(3)急诊会诊

必须在接到书面申请单后10分钟到达会诊科室,病情特别紧急会诊必须在接到书面申请单或电话后10分钟到达会诊科室(),不得延误。

(4)院内会诊

在接到书面申请单后12个小时内完成。

(5)院外会诊

应有临床部与院外受邀请单位协商后确定时间。

(6)赴院外会诊或手术时间

应由临床部确定。

6、会诊记录

所有会诊均由主管医生填写会诊申请单,汇报病情。受邀会诊医生会诊完毕后,要在会诊患者病历中详实记录会诊记录,会诊记录上要有会诊医生的手写签名,并归档到病案中。

远程会诊制度(四):2015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调研报告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调研报告

卫生厅医疗服务监管处周晓实【远程会诊制度】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安排部署,卫生厅高度重视公立医院改革。成立了医改领导小组和公立医院改革推进领导小组,确定了*市、*市作为自治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各盟市确定了24个旗县的28所医院作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旗县,开展试点工作。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卫生厅、财政厅、编办、发改委、人社厅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卫生厅起草了《关于推进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准备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卫生厅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并将公立医院改革任务纳入责任状与各盟市卫生局主要负责人签订,同时将主要任务给厅内各处室分工,落实责任抓落实。卫生厅和各地多次举办培训班,加强对公立医院试点政策的解读,采取考察学习的方法,学习公立医院改革经验。卫生厅多次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并开展了全区公立医院改革监测工作,有力推动了试点工作的开展。

各地、各试点医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改革措施积极推进,医院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改革效果逐步显现。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各地紧紧围绕公立医院改革目标、领域和主要任务,积极探索,积累了经验。

(一)公立医院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1.加强统筹规划。在自治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指导下,各盟市制定出台了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各地坚持政府主导、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立足当前、谋划未来的原则,统筹医疗资源配置,确定公立医院数量、规模和功能定位,逐步建立起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年卫生厅确定了六大体系建设规划,已经在呼伦贝尔市先行试点。全区在现有重点专科基础上,有计划地加强慢性病、老年病以及妇女、儿童医疗服务等专科建设,形成基本覆盖居民所有主要健康问题的专科体系。目前,全区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基本完善,有三级综合医院*所,三级专科医院19所,每个旗县均设立综合医院,多数旗县设立蒙中医院,部分旗县设立专科医院。

2.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以三级医院为龙头,促进不同级别公立医院合作,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诊疗模式,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目前,我区三级医院托管二级医院的有7所;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组建医疗联合体的有6个;**市成立功能、体格检查诊断中心,有4个旗县实行了一体化管理;**市乌审旗推行“三制五统一”的运行机制;呼市和**推行县乡五个一体化管理;**市莫力达瓦旗人民医院伸腿举办中心卫生院的成功经验在全区医院院长培训班上进行大会交流;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实行医保、医疗服务、公共卫生、食药监管、财政保障、卫生信息六个一体化管理,推进城乡卫生统筹;全区有70所旗县医院与区内外三级医院自主建立技术合作关系。通过分工协作机制的建立,促进了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了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3.加强公立医院能力建设。近年来,全区公立医院不同程度地加强了基本建设和设备装备,近三年的固定资产额占到固定资产总额的43%,医疗服务条件明显改善。在加强公立医院能力建设过程中,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把旗县级医院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突破口,重点抓好旗县级医院能力建设。一是,从**年开始实施了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每年投入项目经费**万元。我区74所旗县级综合医院分别与北京市26所三级医院和我区**所三级医院确立了对口支援关系;我区部分旗县级蒙中医院分别与北京市13所医院和我区4所三级蒙中医院确立了对口支援关系。通过派出医疗队接诊、手术、开展新技术、新业务、专题讲座,接受骨干医师培训和其他人员进修,提高了受援医院的医疗技术和管理水平。北京医院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北京协和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北京中医院、包钢医院被卫生部表彰为城乡对口支援工作先进集体。二是,从**年开始实施了骨干医师培训项目,每年投入项目经费240万元。

我区**所旗县级医院选派240名医师,分别由北京市38所医院和我区29所医院承担导师制专科规范化培训。三是,**年实施了县医院能力建设项目,投入项目经费**亿元,在87个旗县级医院重点进行了信息化建设。四是,实施远程会诊系统建设项目,**年投入项目经费361万元。我区两所三级医院与北京协和医院建立远程高端会诊系统,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与5所旗县医院建立区级远程会诊系统。**年投入经费1235万元,扩展了三所三级医院和25所旗县医院建立远程会诊系统,逐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监护、远程技术指导、远程教育等,有效提升旗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高疑难重症救治水平。此项工作得到卫生部医管司领导的肯定,并奖励三台病理扫描仪。五是,**年实施农村巡回医疗车购置项目,投入项目经费1400万元。给35所旗县医院各购置一台巡回医疗车,每台车配置11种医疗设备。

(二)创新公立医院体制机制【远程会诊制度】

1.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我区改革的重点是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各地已经开始积极探索实践。一是,明确了各级政府举办和管理公立医院的职责。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制定并落实医院建设、编制、投入、价格、管理等政策措施,为公立医院履行职能提供保障。二是,推进政府其他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公立医院属地化业务管理。三是,设立专门管理机构,加强医院监管。**年6月卫生厅设立了医疗服务监管处,主要职责是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财务监督和评价工作,建立健全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监督制度。有部分盟市卫生局设立了医管科。**市和通辽市已经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参加的医院管理委员会,下设医管办,挂靠卫生局。主要职责是受政府委托,负责公立医院资产管理、财务、业务、编制等监管。四是,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我区在公立医院中实行了院长负责制。通辽市按照“决策、执行、监督”协调统一的原则,建立健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准备在公立医院成立理事会,监事会,院务会,合理确定政府作为所有者与医院管理者之间的权责。我区兴安盟、乌海市、霍林郭勒市积极研究制定院长任职资格、选拔任用制度,推行了公开竞聘院长,实行了任期目标管理和院长年薪制。自治区和各地加强对院长的培训,推行院长职业化、专业化的发展。

2.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补偿机制的改革是难点,也是重点。是关系到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改变过去“以药养医”、趋利经营方式的关键。我区各地通过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和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等综合措施,破除“以药养医”机制。

(1)明确政府对公立医院举办的责任,加大政府投入。包括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政府性亏损等运行经费,离退休人员工资等。**市对二、三级综合公立医院按编制人数工资额70%补贴,中医院按90%补贴,其他医院实行全额补贴,同时给予专项补助;全市对公立医院的补助额占医院总收入的**%,对所产生的水、电、暖等日常费用全部列入财政预算。**市从**年开始,将市直属公立医院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全额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年阿拉善盟财政补助**万元用于公立医院改革,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比例达到90%,阿右旗人民医院财政补助100%。乌海市财政补贴医疗服务人员工资达到70%。

(2)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推进医药分开。全区实行县、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旗县,实行了收支两条线,取消了药品加成。目前,全区已经有26所旗县医院取消了全部药品的加成,有5个旗县医院取消了基本药物加成。**市在所有旗县级公立医院中取消了药品加成,由此减少的收入由政府每年进行一次性补助。地方财政按药品销售总额的15%给予补偿。准格尔旗在取消药品加成后,旗财政采取“先减后补”和“以奖代补”的方式,依托“财政补医”和“医保补医”两个途径,专项投入870万元用于补偿公立医院取消医药补医及价格因素造成的政策性亏损。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两年来,共让利群众2600万元,有效地降低了群众医疗负担。通辽市霍林郭勒市所有公立医院实现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年市政府投入300万元予以补偿。

(3)合理调整医疗收费标准,建立价格调整联动机制。**年5月卫生厅召开了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和成本核算工作培训会议,为制定公立医院补偿政策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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