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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视会场纪律作检讨

时间:2018-12-02   来源:经典语录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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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无视会场纪律作检讨

监察法考试答案

2011年深圳市《行政监察法》测试题测试结果

一、单项选择(共30分,每题3分)

第1题

监察机关作出的重要监察决定和提出的重要监察建议,应当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和()同意。

A.上一级监察机关

B.本级纪委

C.上一级纪委

D.本级党委

你选择的答案: A (正确答案: A )

第2题

监察人员()列席被监察部门的与监察事项有关的会议。

A.必须

B.不能

C.可以

D.不必

你选择的答案: C (正确答案: C )

第3题

监察机关依法提出的监察建议,有关部门无正当理由的,()。

A.酌情采纳

B.可以采纳

C.应当采纳

D.必须采纳

你选择的答案: C (正确答案: C )

第4题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可向政府所属部门派驻监察机构或者监察人员。

A.上级监察机关

B.同级纪检监察机关

C.本级人民政府

D.上级纪委机关

你选择的答案: C (正确答案: C )

第5题

监察机关对派出的监察机构和监察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对派出的监察人员实行()制度。

A.培训

B.交流

C.轮训

D.考勤

你选择的答案: B (正确答案: B )

第6题

对监察建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监察建议之日起()日内向作出监察建议的监察机关提出。

A.15

B.30

C.45

D.60

你选择的答案: B (正确答案: B )

第7题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监察业务以()领导为主。

A.上级监察机关

B.上级纪委机关

C.同级纪检监察机关

D.本级人民政府

你选择的答案: A (正确答案: A )

第8题

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对()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A.人大、政协机关

B.司法机关

C.党政机关

D.国家行政机关

你选择的答案: D (正确答案: D )

第9题

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结案。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12个月

你选择的答案: D (正确答案: D )

第10题

修改后的《行政监察法》于()施行。

A.2010年6月25日

B.2010年7月1日【无视会场纪律作检讨】

C.2010年10月1日

D.2010年12月1日

你选择的答案: C (正确答案: C )

二、多项选择(共45分,每题3分;少选得1分)

第11题

根据修改后的《行政监察法》监察对象的范围包括()。

A.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

B.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C.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从事公务的人员

D.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及其从事公务的人员

你选择的答案: ACD (正确答案: ACD )

第12题

以下有关修改后的《行政监察法》举报的规定正确的有()。

A.监察机关应当受理举报并依法调查处理

B.对实名举报的,应当将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回复

C.监察机关应当对举报事项、受理举报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

D.泄露举报事项、受理举报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

你选择的答案: ABCD (正确答案: ABCD )

第13题

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监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行政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B.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监察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C.监察机关对监察事项涉及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查询

D.监察机关依法作出的监察决定,有关部门和人员可以在提出申诉申请得到答复后再执行 你选择的答案: ABC (正确答案: ABC )

第14题

根据修订后的《行政监察法》,监察工作应当实行()。

A.保护与惩处相结合

B.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C.监督惩处与制度建设相结合

D.监督检查与制度建设相结合

你选择的答案: BD (正确答案: BD )

第15题

监察工作必须坚持()。

A.实事求是

B.重证据

C.重调查

D.在适用法律和纪律上人人平等

你选择的答案: ABCD (正确答案: ABCD )

第16题

对违反行政纪律所取得的财物,监察机关依法作出 ( ) 处理。

A.没收

B.变卖

C.销毁

D.追缴

你选择的答案: AD (正确答案: AD )

第17题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正职、副职领导人员的()或者(),在提请决定前,必须经上一级监察机关同意。

A.任命

B.免职

C.调查

D.处理

你选择的答案: AB (正确答案: AB )

第18题

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政机关公务员,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的种类有( )。

A.记大过

B.辞退

C.免职

D.开除

你选择的答案: AD (正确答案: AD )

第19题

监察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政务公开工作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

A.全面负责【无视会场纪律作检讨】

B.组织领导

C.组织协调

D.检查指导

你选择的答案: CD (正确答案: CD )

第20题

监察机关按照()程序进行检查。

第二篇:无视会场纪律作检讨

学习第十八届中央纪律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重要讲话的心得体会

学习第十八届中央纪律委员会第二次

全体会议重要讲话的心得体会

(张祥瑞)

习近平同志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出的重要讲话,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我有以下几点启示。

一、要严明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以加强组工干部党性修养为目标,不断学习党的规章、制度、路线、政策及方针,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以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具体工作上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着力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组工干部强化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到谨言慎行、坚持原则。

二、要抓好“八项规定”落实,下大气力改进作风。要把“八项规定”要求与学习贯彻十八大、自治区组织工作会精神相结合,统一思想、指导工作,通过强化组工干部大讲坛、实施重大活动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强化务虚制度,让全体组工干部主动务虚、善于务虚、精于

务虚,让务虚成为组工干部的“望远镜”,通过务虚开拓眼界、提高认识,启迪智慧、谋划思路,从而克服“身在庐山识庐山”等看的不远、立意不高、刨的不深等问题,让组工时刻把握前沿脉搏,在思想上“破茧成蝶”。

三、要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加强组工干部自身队伍建设,提高履行职责能力和水平,要做到严守纪律、改进作风,坚持从严治部、从严带队,严格执行组工干部行为规范和“十严禁”的规定,主动接受监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

第三篇:无视会场纪律作检讨

班级管理1

第一部分管理细则

一、 行为习惯及仪容仪表要求 ( 负责,每周返校第一节晚自习 )

1. 在校期间必须全身着校服、不留奇异发型、不着奇装异服、不佩戴首饰、不化妆;

2. 在校期间举止朴素大方符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说普通话见老师能主动问好,同学间交往要文明、礼貌、友好;

【违纪处理】

1.衣着得体、整洁、朴素、大方,不穿背心、拖鞋进教室。(违者小组—5分,本人—2分)【无视会场纪律作检讨】

2.男女生头发符合学校规定,不留奇特发型,不烫发,不化妆。(违者小组—5分,本人—2分)

3.不佩戴耳饰、颈饰、手饰、脚饰等饰物。(违者小组—2分,本人—2分。)

4.指甲不能过长,不涂抹。(违者小组—2分,本人—1分。)

5.晚自习、放学及放假后检查各小组桌凳是否摆放整齐及本组区域是否有垃圾,违者—1分/人,所在小组—2分。

6.不得辱骂他人,不得给别人起侮辱性绰号,否则—3分/人。

7、男女生不得在教室照镜子,一经发现没收镜子,并—2分/人。

注:个人扣分算在小组,故该次小组扣分等于个人扣分+小组扣分。

二、考勤 ( 负责)

(1)按要求准时到教室学习,宿舍值日生可以推迟10分钟,值大周可以推迟15分钟;

(2)不旷课、不早退,有事需向值日班长请假,需要出校门则须有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请假回家者必须由家长给班主任打电话报平安,否则一律视为旷课;

【违纪处理】

1、早自习、晚自习及课堂迟到—1分/人,违者所在小组—2分。

2、早自习、晚自习及课堂迟到者,进门不喊报告者—1分。

3、逃课、 旷课(超过一节课且未请假即视为旷课):—10分/人,并报本堂课老师及班主任,写1000字检讨,情节严重者公开宣读或通知家长;违者所在小组—20分。

4、早读课到教室后不读书讲话者—2分。

注:个人扣分算在小组,故该次小组扣分等于个人扣分+小组扣分。

【加分方案】:

1、提前到教室并能在教室认真看书者+2分。

三、集会、两操( 负责)

(1)要求提前5分钟集合完毕,体育委员考勤记录,不上操者需提前请假;

(2)做操过程中要求步伐整齐,口号响亮,不随意掉队插队,展示班级积极向上的良好形象;

(3)做操后体育委员应进行及时点评,指出进步和不足,提出具体要求,完善间操制度;

【违纪处理】

1、早操迟到者,违者所在小组—2分;

2、做操及集会期间违反会场纪律(如:讲话者、随手丢垃圾,串班,不到场),违者所在小组—2分;

3、不做操或旷操者,违者小组—5分,并作检讨500字;

4、每周一升旗仪式上讲话者—2分/人。不佩戴校牌者、不穿校服者—3分/人(特殊情况除外)。

【加分方案】

1、集会时帮助搬凳子、水等、帮助清理垃圾者+2分/人。

2、运动会参与+2分,获前六名分别+8、+6、+5、+4、+3、+2分,团体项目,加倍。

四、课堂纪律( 负责:记录及提醒,值周班长提醒)

(1)课堂提前3分钟预备,准备好下节课需用学习资料(教材、导学案、笔、笔记本、草稿纸、工具书等),需要记忆的科目需做好复习,值周班长催促同学进班;

(2)上课积极思考老师提出的问题,认真记录,避免盲目回答;

(3)自习课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做好计划,并能及时对计划进行评价;

(4)自习课不串桌,不睡觉,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违纪处理】:

1、自习课不允许教室内大声喧哗(包括讨论问题)及串桌。违者—2分/人(需问题者,向老师或班长请假。)

2、宣誓及唱歌期间不得走动和接水,违者—1分/人。

3、吃零食、睡觉者违者小组—5分,吃零食者还要买57份大家共享;

4、看课外书、玩手机、MP3等一经发现马上没收,违者小组—10分;

5、受到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纪律处分的,分别扣20分、15分、10分、5分

【加分方案】

1、一周无违纪现象,小组+1/人。

五、学习(包括作业、考试 及竞赛)

( 负责记录及汇总,各课代表负责记录本科作业情况记录)

(1)独立完成作业,要求卷面整洁,步骤规范条理,作业有困难的同学可以请教其他同学和老师,并在作业上注明;

(2)注意考试和练习的效率,考试期间禁止翻阅笔记课本等资料,保证检测效果。

【违纪处理】

1、未交作业者,—2分/人。

2、平时发现抄袭作业者,—3分/人,提供来源同等处罚。

3、上课被老师点名批评者,—1分/人。

3、考试翻阅资料作弊者,—10分/人,写1000字检讨,情节严重者公开宣读或通知家长;

【加分分案】:

1. 作业优秀者根据各科老师情况加分。

2. 上课积极回答问题者,+2分/人,课上被老师表扬者+3分/人。

3. 月考中1—3名+5分,4—6名加4分,7—10名+3分,11—15名+2分,15—20名+1分;

4. 每次考试中月考进步加分如下:1-5名加2分,6-10名加4分,11-15名加6分,16-20名加8分,21-30名加10分,30名以上者加15分(与前一次考试名次比对)。

5. 凡是积极参加竞赛者+3分/人,在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10、7、5分。

六、宿舍纪律及卫生 (寝室长负责)

(1)各宿舍制定出本宿舍的管理制度,明确值日情况和具体奖惩制度,争当班级优胜宿舍;

【违纪处理】

1、 不管是午休还是就寝,不能按时就寝(讲话),违者—2分/人。

2、 寝室卫生不合格,本次打扫卫生者—2分/人。

3、 不遵守作息制度、夜不归宿的,每次-5分/人。

4、 宿舍被通报批评,所在寝室人员—2分/人。

【加分方案】

1、 本周寝室无违纪现象,每人+1分,加在小组内。

2、 寝室被表扬+2分/人;得文明寝室称号,每人+5分,加在小组内。

七、教室及公区卫生( 负责)

【要求】:教室卫生要求按时(早自习之前、下午课前一支歌之前)打扫,课桌摆放整齐,讲台黑板干净无粉尘,卫生工具摆放规整;

【违纪处理】:

1、卫生检查不合格被扣分,本次打扫卫生人员-2分/人。

2、值周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可向其他值周生协商,无故不值日-2分/人。

3、教室内发现纸片、粉笔头,提醒后不捡起者扣-1分,被学校检查人员发现的扣-2分。

【加分方案】:

1、本次扫地无扣分者,该次扫地者+2分/人。

八、财务( 负责)

1.无意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故意破坏公物扣-2分/人,报德育处给予处分。

2.班费保持公开,大的支出(超过50元)由班级决定。

九、团务( 负责、 协助)

1.认真参与出黑板报(由班主任评价)、手抄报由小组协助文艺委员共同完成。每出一期+2分,若有手抄报比赛,参与者+3/人,获奖者依据。

2.有突出表现受到学校表彰给班级加分者,该生+5分。

十、安全要求 (班主任及班长负责)

1.上下楼顺楼梯一侧,自觉排队,在集体集会中不拥挤、不起哄、不鼓倒掌积极拥护班级尊严及个人尊严;

2.出行过程中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及公民道德不坐超载车、违规车、农用机车等有安全隐患车辆;

3.要有防火意识在校园不得玩火烛、烟花爆竹,不得私改电路滥用电器(教室、宿舍)不得携带各种违规利器或管制刀具以免对其他同学造成伤害等;

【违纪处理】

1.不在楼梯、楼道推拉、打闹或大声喧哗,如出现不安全事故交由德育处处理。(违者小组—2分,本人—3分,并同时追究相关责任。)

2.不打加斗殴、赌博和偷盗,不吸烟喝酒。情节严重者交由德育处处理。(违者本人—20分,并同时追究相关责任。)

3. 男女生要友好相处,不得散布谣言或捏造事实,如果发现,—5分/人,并警告。女生应当矜持,不能动手打人,否则—2分/人。

4.室内严禁烟火,预防火灾,注意安全。(违者小组—2分,本人—5分,并同时追究相关责任。)

5.不私拉乱接和拆弄各种电器。(违者小组—2分,本人—5分,并同时追究相关责任。)

6.不翻墙越壁,损毁公物。(违者本人—5分,并同时追究相关责任。)

7.不携带各种利器。(违者本人—10分,并同时追究相关责任。)

【其他加分】

(1)积极参与班级制度建设,提出的建议被采纳,每条+1分;

(2)拾金不昧者,+2分/人。

(3)做出有利于班级荣誉者,有正能量的同学。视情况依次+2、+3,、+5分/人。

(4)凡能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的,每周+2分;

同学们:惩罚不是目的,班规的制定是为了让大家拥有更好的学习环境,希望你们能做自己学习的主导者,净化自己的内心,时刻付出自己的行动,为了我们的大学梦,严以律己,精益求精。

第四篇:无视会场纪律作检讨

2012-9-24---培训管理规定

第五篇:无视会场纪律作检讨

(2016)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 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

(修改三稿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行业活动的建设工程企业(以下简称“建设工程企业”)的经营行为,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保证建筑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工程建设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建市〔2015〕140)号)为指导,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企业,是指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行业活动的以下单位:

(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

(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筑业企业;

(三)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等机构。

第三条 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是指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建设工程企业行为信用平台,采集建设工程企业行为数据,形成企业信用信息,并及时更新,向社会公布动态变化。企业信用信息作为评价、判断企业诚信优劣状况、实施行业企业差异化管理的重要依据,促进并逐步实现建筑市场、工程现场信用联动管理。

实行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不改变市住建局及其委托的执法机构、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现有的对企业和人员依法处罚、处理的程序。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机构不得将对企业的记分代替对企业、人员的处罚、处理。

第四条 信用信息是指用于标识企业身份,反映企业状况、履约能力、商业信誉及市住建局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委托的执法机构依法对建设市场各方主体、从业人员管理过程中产生的与信用有关的数据、资料。

第五条 信用信息的采集,采用企业自行申报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机构提供相结合的方式。企业对自行申报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 企业信用信息应当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业绩情况、变更情况、行为记录、信用分值、信用等级等内容。将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经营履约情况、现场作业行为及其他相关行为,对照行为记分标准,量化为具体分值,实行良好行为加分、不良行为扣分,在此基础形成的企业信用分值、信用等级、信用状态等数据信息。

第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企业的信用分值,分为综合和专业两项,专业类按工程性质分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水利工程三类。基于工程产生的分值对应归集到相应类别,其他分值归入综合类。

其他企业的信用分值分类、归集按照市住建局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在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中,对应招标工程专业类别,以投标企业的综合类分值、专业类分值、基础分值之和作为投标信用分值,实行信用分值投标差异化措施。

对于未在我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企业按原始分值100分计算。

第九条 市住建局负责全市建设工程企业信用平台的建设、监督与管理,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逐步建立信用奖惩机制。

第十条 市住建局采集、披露、使用信用信息及开展相关评价活动,遵循合法、公开、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企业、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市住建局建立统一的标准,通过计算机网络归集企业信用信息,实现建设系统信息互联和共享,并通过“东莞建设网”或者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市住建局在招标投标、资质管理、质量安全管理、表彰评优等工作中,充分利用已公布的建设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信息,依法对守信行为给予激励,对失信行为进行惩处。逐步实现与工商、金融、税务、工程担保等有关单位信用信息资源共享。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企业“信用信息档案”,采用网上电子信用档案的形式。

勘察设计、施工(含预拌混凝土)、监理、造价咨询企业

承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后可在办理承接业务登记时一并登记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资质、工程人员证件及有效期信息等),用以建立企业的信用信息档案。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测单位应先建立信用档案,再在莞承接工程。

招标代理信用信息档案中的企业和人员基本信息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企业信息库数据为准,信用分值和限制承接业务状态以我局数据为准。

第十四条 企业的信用信息档案设“正常登记”和“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两种状态。在建立“信用信息档案”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应企业类型的“信用信息档案”设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状态,期限为1个月至12个月,不得办理新工程的承接业务登记手续:

(一)存在强行违法施工行为的;

(二)存在安全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逾期未整改,情节严重的,或拒绝按要求进行整改、停止施工的;

(三)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的情况,未督促其落实整改,或未向有关机构报告的;

(四)在莞承接工程发生一般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

(五)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业务的;

(六)施工单位未履行施工合同或拖欠工人工资,发生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情节严重或不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

(七)企业被认定有弄虚作假投标行为的;

(八)企业被认定有串通投标行为的;

(九)在投标会现场,投标单位存在起哄、大声喧哗或者辱骂工作人员等无视会场纪律行为,影响投标会正常进行的;

(十)无正当理由拒绝行政执法检查或经两次以上书面催告,不配合、不协助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工作的;

(十一)在日常业务办理或行政执法检查中,提供虚假或伪造的材料、数据,或采取其他弄虚作假、欺骗隐瞒手段的;

(十二)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信用信息档案”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的期限根据上述情形的情节,由市住建局决定,具体期限以市住建局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理文书为准。限制期限届满且企业确已对上述行为进行整改并通过复查的,经企业申请可恢复“正常登记”状态。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应企业类型的“信用信息档案”设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状态,期限为12个月以上(不含12个月):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因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企业出借、借用资质证书进行投标或承接工程的;

(三)企业被认定有串通投标行为,情节严重的;

(四)企业被认为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的;

(五)企业将承包的业务转包的或违法分包的;

(六)企业被司法部门认定有行贿行为,并构成犯罪的;

(七)在建项目因企业原因发生群体性事件等社会公共事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第六篇:无视会场纪律作检讨

在中共北京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坚持惩防并举 更加注重预防

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在中共北京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

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2011年1月27日)

叶青纯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第七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回顾总结2 010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1年任务。中央纪委、市委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刘淇同志和张惠新同志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1 O年,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部署,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成效。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

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借鉴奥运监督模式,加强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土地储备、轨道交通、住房保障、50个重点村城市化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认真开展对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生态涵养发展区建设、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援建四川什邡和新疆和田等重大决策的监督检查。

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北京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整改工作指导意见》,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主责、纪检监察机关主推的专项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10个专项工作组进行全面排查,共发现问题3528个,已督促整改3510个。共受理工程建设领域举报139件次,立案2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3人。

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市政府61个委办局绩效任务完成情况开展检查。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推进全程办事代理制向基层延伸。全年各级行政投诉中心共受理群众投诉1798件次,直查420件次,对违规执法、滥用职权、不履行职责、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

(二)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切实加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与北京广播电台联合制作播出《廉政北京》反腐倡廉专栏节目,

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观看以沈长瑞同志为原型的电影《老百姓是天》。与检察机关等有关部门联合举办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职务犯罪案例巡展。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编写《农村基层干部反腐倡廉知识读本》,命名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等一批廉政教育基地。

加大对公务用车、公款接待的治理力度。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进一步加大“小金库”治理力度,查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8935万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小金库”39 58万元,全市1726个单位发现假发票67295张、涉及金额5.6亿元。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力度不断加大。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党政机关“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廉政勤政、选人用人情况制度。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认真开展对市商务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1 O个单位的巡视,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巡视成果。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三)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持续加大。2010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9126件次,立案534件,结案46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5人,其中局级11人,处级72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34人。立案、结案件数和党纪政纪处分人数同比都有所增长。通过执纪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138万元。严肃查处了北

京市地税局原局长王纪平等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全市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312件,涉案金额1.64亿元。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办案组织协调和基层办案工作。注重发挥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职能作用,办案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开展案例剖析和警示教育,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综合效益更加显现。

(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解决。全面推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全市共有23527种药品中标成交,比现行市场平均价格下降16%。稳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改革,加大教育乱收费治理力度。继续抓好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的监管。继续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成果,对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单位进行了严肃处理。全面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清理摸底工作。对全市17个政府部门、1 0个公共服务单位直接面向企业、群众服务的窗口和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基层站所,开展了民主评议。不断完善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有力促进了政风行风建设。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治理公路“三乱”、减轻农民负担、治理虚假违法广告、中小学校舍安全等专项工作。国有企业、农村、高等学校和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强农惠农资金清理检查工作成效明显,共清理资金61项547亿元。

(五)制度建设和源头治理工作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深入推进。推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向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决策环节延伸,向农村、国企、高校、社区等基层重要岗位延伸,基本实现风险防范全

覆盖。制定区县局级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不断深化。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检查考核,实施动态防范管理。坚持人防与技防相结合,防控水平不断提高。

继续清理规范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大网上监察力度,提高办事效率。扎实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和国有产权交易制度不断健全,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发挥。

(六)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取得新进展。按照中央和市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集中开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活动,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和作风建设,积极推进干部培训交流,促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职、全面履职、高效履职。完善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规范干部任用程序,制定《关于干部任免工作实行票决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派驻机构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中央纪委9号、10号文件精神,增加区县纪检监察机关编制,规范区县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得到切实加强。

一年来,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仍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

第七篇:无视会场纪律作检讨

吴官正同志在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吴官正同志在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

讲话摘要

2007年,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和要求。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要求,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具体意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突出重点,继续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继续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继续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抓好源头治理、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 要把改进党员干部作风作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切入点,继续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评比达标活动;改进会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认真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对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获取荣誉和利益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大力提倡勤俭节约的风气,牢记“两个务必”,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经批准的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标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要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深化改革,完善相关法律和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对各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高领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本领。

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使领导干部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特别是江泽民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论述,学习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指示。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开展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忠诚,立场坚定,特别要警惕境内外敌对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图谋,自觉抵制错误言论和倾向。做到讲政治、讲正气,严守党的秘密,不信谣、不传谣。严肃查处对党的决议和政策阳奉阴违、各行其是的行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各级党组织要继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使领导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要

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坚持正确导向,表彰先进典型,加强反腐倡廉对外宣传。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广泛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廉洁意识。

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的,参与赌博或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的,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坚决清理纠正,并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继续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问题。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申报登记,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领导干部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严格教育和严格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原则,决不允许对领导干部的亲属搞特殊照顾,决不允许为他们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任何方便。要继续对地方各级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执行纪律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整顿和规范地方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业驻京办事机构,认真开展专项清理,切实加强监管。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完善制度,严肃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集资建房、违规超标准多占住房等问题。

加强党风政风建设,认真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各级纪委要把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督促和会同有关部门重点解决当前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继续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非法行医和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以及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失职渎职行为。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认真调查处理环境污染问题,严肃查处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进行审计和检查,发现违规违法、权钱交易的,要严肃查处。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认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大查处力度,切实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和征收征用中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农村乱收费,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坚持纠建并举,加大防治力度,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纠风工作长效机制。

深化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工作。按照中央的部署,各地区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继续抓好各项改革。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实施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党的地方和基层组织要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监督,落实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防止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执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健全司法机关依法接受外部监督和加强内部监督制约的机制,继续加强司法机关的反腐倡廉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加强对行政审批的规范和监督。推进财政管理制度

改革,深化部门预算和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各项规定,逐步把政府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扩大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范围。继续清理“小金库”,严格公共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推进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改革。切实降低行政成本。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加强对政府投资决策和资金安排、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的监督管理。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健全反洗钱法律制度,形成对大额资金外流有效监控的预警机制。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实行划拨和协议出让土地公示制度。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加强对交易活动全过程的监管。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严格实行“管采分离”,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规范市场中介行为。

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要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结合起来,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完善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要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开展反腐倡廉,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作用,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形成惩恶扬善、祛邪扶正的舆论氛围。

同志们,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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