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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丢失

时间:2018-11-29   来源:经典语录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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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档案丢失

档案丢失证明

孙天明,男,身份证号码:110108196708165775,档案保存卡确已丢失,特此证明。

2007-12-28

浙江中柴机器有限公司

第二篇:档案丢失

个人人事档案丢失证明范本

证 明

人事社保局:

本人,身份证号:人管理不善,将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工作时与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给本人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单 、职工录用登记备案表 、 以及本人于月日至年月日在 工作期间,所签订的一份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劳动合同在搬家整理物品时导致上述文件全部丢失,现已无从寻找。

特此说明,请贵局核实!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篇:档案丢失

档案丢失证明

证明

尊敬的学校领导:

您好!

兹证明_______,性别(女),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为我公司正式员工。 因为其本人不慎,将学生档案丢失,现需要补充学校档案资料,请学校领导帮忙提供。

此致

敬礼

单位:天津市XXXX发展有限公司

证明人:

201X年X月X日

第四篇:档案丢失

人事档案遗失引发的纠纷如何定性?

人事档案遗失引发的纠纷如何定性?

(2008.9.3)

□ 若鱼

前不久,北京市门头沟法院和西城法院先后判处了两起关于当事人档案遗失而引发的纠纷。据门头沟法院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因人事档案遗失而引发纠纷的前来咨询者,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纵观以往同类案件的处理,举证难和救济难是两个突出的问题。但是,与此相关的还有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对该类案件法律性质的界定。

目前,在该类案件的法律定性上,存在将其认定为劳动争议案件还是侵权案件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目前,人事档案仍然是一个人工作流转、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等方面的基础性证明材料。按照我国现有的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相当一部分人的档案是由其所在工作单位予以保管的。因为单位与职工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所以,单位对职工的人事档案负有保管义务,对人事档案的管理应该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这样来说,因人事档案遗失而引发的争议应该属于劳动争议。第二种观点则认为,人事档案遗失所引发的纠纷多是在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之后才发生的,而且当事人往往也是在知晓侵害结果发生后才提出权利救济请求的,所以,应该将其定性为侵权案件。而这两种不同的法律定性,显然会对争议的处理产生重大影响。

如果将该类案件视作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话,在提起诉讼前必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这样就可能增加救济的时间成本,而且随着时间的迁延调查取证会更加困难,当事人最终获得法律救济的机会也会大大减少。如果将此类案件作为侵权案件处理的话,虽然起诉相对容易,但是讼诉费用相对较高,而且因为损害结果难以确定,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往往难以得到全部支持。在门头沟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当事人提出了赔偿其因遗失档案而造成的30万元损失、自1994年以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5万元的精神损失费。但是,因为损害结果难以确定,最后法院判处原单位赔偿1.3万余元。而且,该案中如果原告败诉的话,就要自行负担7000余元的诉讼费。

所以,对人事档案遗失所引发的纠纷的法律定性是极为重要的,它决定了救济程序的选择并进而会影响救济结果。人事档案遗失无疑会给当事人带来巨大影响,为了将其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无论是当事人,还是档案管理部门,抑或是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和法院,都要在不同的层面作出努力。

第五篇:档案丢失

企业职工档案丢失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96年修订)

第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

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章 法律责任【档案丢失】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

,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

第八条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 保管职工档案;

(三)办理职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四)登记职工工作变动情况;

(五)为有关部门提供职工情况;【档案丢失】

(六)做好职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第十九条 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职工人事档案是职工个人的工作业绩史,思想成长史,品德作风,能力表现的综合,其内容的每一个部分无不具有人格的内容。因此其权利的属性属于人格权,具有名誉权、身份权等性质的特征,是一种复合性质的人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档案丢失】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

【档案丢失】

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

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档案的价值在于其记载的信息而不是档案本身,丢失、毁损档案与其他财产损害赔偿不同,既无市场价值作参考,也不能通过评估鉴定来确定。如何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是审理此类案件的难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事档案被原单位丢失后当事人起诉原用人单位补办人事档

案并赔偿经济损失是否受理的复函

发文日期

发文机关

时效性

分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事档案被原单位丢失后当事人起诉原用人单位补办人事档案并赔偿经济损失是否受理的复函

[2004]民立他字第47号

2006年6月13日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4]皖民一他字第19号《关于人事档案被原单位丢失后当事人以补办人事档案并赔偿经济损失的诉请起诉原单位法院是否受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同意你院第一种意见。保存档案的企事业单位,违反关于妥善保存档案的法律规定,丢失他人档案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档案关系人起诉请求补办档案、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2006年06月13日 最高人民法院 现行有效 有效范围 文号 生效日期 全国 [2004]民立他字第47号 2006年06月13日 档案保密 ( 行政法->档案保密 ) , 人事法 ( 劳动人事法->人事法 )

第六篇:档案丢失

补办人事档案的流程,疑难档案的处理

补办人事档案的流程,疑难档案的处理

人事档案在我们日常工作中经常遇到丢失或者缺项的事情,关于补办的流程和补办注意事项,这只是我个人的经验,请大家指教。这只是我多年人事档案管理中的一点实践。下面我详细的给大家介绍人事档案的概念、内容、应用、补办、建档、死档的处理等方面的内容;以及大学毕业后档案的管理和干部身份的确认以及应用。

1、人事档案的分类人事档案一般分为职工档案和干部档案,我们大中专毕业(指统招)后经转正定级后及变为干部档案。

2、人事(干部)档案的内容学籍部分(高中和大学是必备),高中会考成绩表、高考成绩及报名表、报到证、转正定级、职称评审表(如有职称)、以及党团关系、滚动表(如有连续工龄认定)、存档表(个人存档),以上是必备。还有一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近期表现、以及人事套表也就是登记表、等等。

3、人事档案的用途 人事档案用于社保的缴纳、工龄的认定、退休、居住证的办理(上海)、职称评定(事业编和公务员)、进入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出国政审、人才引进、户口转移、等等

4、干部档案的补办流程首先日常好多人问我说补办档案就是去开具什么什么证明,我告诉大家证明不是档案,证明和档案是两个感念。其二,我要说明的是补办的档案的内容和用途关系很大,也就是档案的深度、连续性、原始性、有效性和用途息息相关,是社保退休、进入事业单位(是参公还是自收自支)、公务员考试还是什么,用途决定补办的深度。其三,档案的补办和丢失的原因和档案的最后丢失单位关系很大,说白了就是你是档案在自己手里弄丢了还是一直在自己手里成为了死档还是什么不可说明的原因,还是学历有瑕疵就压根没有呀,还是真的是某单位弄丢的。。。。 说了这么多,下面就开始干部档案(这个最难)补办的具体流程吧。

1)首先和人才机构(县处级以上人才或者具有人事权的县处级单位也可以)沟通,建立一份职工档案,然后再行补办干部档案材料。先建立一份职工档案很重要,否则你再想什么办法整理什么资料没有地方接收也是不行的。 在我们日常档案补办的实践中,职工档案的建立相对简单一点,也就是包括简历、户口页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学历的复印件、学历认定书(很重要)、存档表(连续存档表,最重要和最难

得是这一点)。一般来说,有了这份档案办个社保,用于退休的审档是没问题的。2)高中(职业中专)学籍档案的补办。一般来说需要你直接去找当时毕业的学校重新查阅复印当时的资料,然后复印件盖章即可;如果这一点做不到的话,可以重新填写毕业生登记表(这个表最为关键),重新签字盖章;如果这一点还做不到那就写个证明你这个学校毕业的让学校盖章;如果学校拆迁或者合并找不到了,也有办法,就是自己写个经过让人才机构认定也可以;

第七篇:档案丢失

放弃档案后果

“放弃档案”行为对前程的消极影响

档案作为个人经历的记载,人事档案不是可以随便丢弃的“身外之物”。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社会上一些人对自己的档案采取了漠视的态度,成为了“弃档族”,这种现象令人忧虑。据了解,目前存放于市人才服务中心的人事档案(占全市流动人员档案总数的1/10左右)中,尘封多年、失去联络的“死档”就有近2万份。

案例一

为了跳槽 大学生放弃“包袱”

从天津市某高校毕业的小林进入了某单位工作,工作还不到一年,他就萌生跳槽的念头。然而,小林当初和单位签订了3年的工作合同,如果按正规手续办理辞职,要拿回人事档案就必须赔偿单位4000元违约金。最后,小林连招呼都没打就跳槽走人了。他不无得意地说:“如果我一直背着档案这个„包袱‟,哪能这么容易就从东家跳到西家?档案对我而言是一种束缚。”据了解,大学毕业生对自己的档案弃之不理已不是个别现象,很多人由于毕业后没找到接收单位,他们便把档案留在学校,此后也不再理会。 点评:天津市人事部门有关负责人认为,很多刚走出校门的大学毕业生只忙着就业,而忽视了档案的接转,给自己的工作生活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作为记录个人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内容的文件材料,人事档案具有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大学生工作后,将来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出国、考研等有关证明,都会用到档案。因此,大学生一定要“善待”自己的档案,即使毕业后一时落实不了接收单位,也最好把档案放到人事部门的人才服务中心委托管理,以免日后给自己带来麻烦。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提醒,落实了工作的大学生,落实的工作单位如具有人事管理权,档案应自动调到该单位;落实的工作单位如不具备人事管理权,应将人事档案放到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委托管理。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大学生,如果没有申请待业,人事档案将回转到生源所在地的人事部门,这一类大学生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人事部门报到,办理人事档案的相关手续,否则就会被认为是弃档。

就业办提醒:与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时,问清楚档案保管等细节。学校依据三方为学生转档。未落实户档去处,学校为其办理二分回省手续,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报道证所指单位报到,办理人事档案的相关手续,否则就会被认为是弃档。

案例二

忽视档案 工作业绩无以为证

崔先生大学毕业后,曾在某美术学院当老师。在这期间,崔先生敏锐地感到电脑3d技术在美术设计方面的巨大潜力和前景,便积极地进行研究,并在参加工作的第六个年头果断“下海”,加盟了一家民营广告公司。此后的9年中,崔先生先后在3家广告公司供职,并凭借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高超的技术成为业内小有名气的专家。但是,他最近到一家外资广告公司求职时遇到了一个头疼的问题,原来公司对崔先生进行背景调查时发现,崔先生的人事档案仍然保存在其最初工作的高校内,而且档案里没有任何可以证明他“下海”后的工作业绩和职业信誉等方面的记录或资料。由于9年的专业经历没有载入档案,崔先生现在可能失去宝贵的职业发展机会。

点评:目前,离职单位、职业介绍所等档案保管机构经常遭到个人投诉,理由是这些机构没有及时为当事人转移人事档案。但事实上,当事人离职时不重视与原单位进行沟通,也是导致此类问题的一个原因。例如,当事人离职时不辞而别甚至强行违约一走了之,导致单位无奈暂留档案;当事人户籍或居住地发生变化没有及时告知有关单位,导致档案转移错误;当事人到新单位工作后,没有及时办理档案调转手续等。因此,当事人离开单位的时候,不仅要做好业务上的善后,也要做好包含人事档案在内的一系列人事事务的交接。

人事档案的有效性是依靠内容的不断补充和更新来保证的,其中的内容尤其以工作表现、业绩考核、职业道德、继续进修、奖惩记录等方面居多。哪些材料应该归档,哪些材料不能归档,是有明确规定的,在实际操作中由人事档案的保管部门负责掌握。劳动者个人应该对此给予关注,及时协助人事部门完成变更工作。

【档案丢失】

人事档案并非可有可无

深度分析

牛皮纸袋里装了什么

一个牛皮纸袋,里面的材料还不到一斤重,但这些材料记录了一个人的人生经历。这个神秘的牛皮纸袋里究竟装了什么东西?

据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专家介绍,人事档案是某些单位招聘、提拔人才的最基本、最可靠的依据,档案材料涉及初高中毕业登记表、高考相关档案、填报志愿表、大学学习情况表、实习鉴定表等,此外还有学历证书复印件、转正手续、考核表、职称评定(报考)表、奖惩记录、出国记录及各种鉴定材料。涉及党团关系、政审、调函等一系列材料也会存放在档案中。一个人退休后其档案也不会被销毁,而是继续保存于所在单位或人才服务机构,直到该人死亡。

哪些人最易弃档而去

据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专家介绍,四类人最容易成为“弃档族”。

第一类是大学毕业生。按相关规定,大学生毕业后经个人申请,档案可以在学校寄放两年。于是一些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选择到非户口所在地工作的大学毕业生便将档案丢在学校,并在日后的职位流转中无暇顾及档案,这一类人群在“弃档族”中所占比重较大。

第二类是自费出国留学及办理移民手续的人员。他们可能在国外停留多年,由于身份的变化及国外不同的人事政策,档案对他们来说已经无用。

第三类是在非公有制单位打工的人员。由于有些单位没有保管档案的权限,而他们自己一时也用不着,于是这些人员对档案不闻不问。

第四类是跳槽者和异地求职人员。由于和原单位的一些人事问题尚未解决,或因档案异地调动手续繁琐,他们最终选择了放弃个人档案。

专家指出,弃档的深层原因是很多人对档案的重视不够,认为档案在现代社会中的功能日趋淡化。不少人还认为“多数情况下用不着档案,在人才市场存着还要产生费用,没有必要”。有些人干脆把档案放在家里,成为“口袋档案”。对此,专家提醒,“人档分离”虽是我国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种趋势,是人才柔性流动或管用分离上的进步,但决不意味着会取消档案制度,也不代表档案是能够随便丢弃的“身外之物”。目前,档案并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对自己的档案不闻不问、随便放置的做法,十分不明智。

弃档六大消极影响

影响个人利益 有了档案,就可以享受到相关的人事、劳动、社会保障服务,如办理社会保险、失业保险等。无论是在原单位供职的人还是辞职后另求新职者,在办理社会保险、领取失业金时,个人档案记录的工龄、工资、待遇、职务、社保参保年限等都是主要依据。那些因放弃或自揣个人档案而造成记录断档的人,在个人利益上会遭到损失。专家介绍,漠视档案,也会给自己的职业生涯造成非常大的影响。 影响毕业生转正定级和工龄计算 很多大学毕业生找到工作后,没有及时办理参加工作手续,工作几年后仍然是学生身份,从而影响了自己的转正定级,也影响到工龄和退休金的计算。

耽误职称评定和工作调转 有的毕业生自大学毕业后,档案既没有提交单位,也没有存在政府指定的人才服务中心,职称评定就会因手续不全而受到影响;有人虽在毕业后把档案存到了人才服务机构,但没有及时办理就业手续,等到几年后调动工作时,才发现需要办理参加工作后的所有手续,并要在转正定级后才能正式调动。【档案丢失】

影响户籍档案 目前很多人开始考虑购买房屋,在银行办理房贷手续时要求出具贷款人的户口证明。然而很多弃档多年的毕业生认为档案并不重要,没有及时从学校转出户口和档案,结果耽误了办理贷款。 导致留学人员保险断档 现在自费出国留学人数与日俱增,但当许多学子海外深造归来,荣归故里、大展宏图之时,却发现由于人事档案存放不当,自己无意间做了几年“无业人员”,为今后的工作带来很多不便。比如,他们交纳社会保险的年限出现了断档,享受社会保险就会受到影响。目前,受到档案问题困扰的“海归”越来越多。

导致干部身份丢失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工作满一年即见习期满一年时,通过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之后,可获得干部身份。然而,很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由于种种原因将档案存进街道,导致干部身份丢失,影响自己的职业生涯。

寻回档案给您支招

人事档案对个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档案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提供依据。档案是个人历史的真实记录,通过档案可以清楚地了解一个人过去的工作轨迹。同时,一些企业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会对新进员工进行严格筛查,当事人个人档案中的学业成绩及思想表现情况通常会成为重要依据。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专家提醒大学毕业生,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毕业报到手续,并把档案转入政府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保存,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应有的社会、政治待遇得到保障。把档案留在人才服务机构但一直没有理会的,只要办妥相关手续,就可将关系理顺;存有“口袋档案”的,则要尽快将档案交回原单位或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如果档案袋被打开,里面的资料就要经过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如果档案资料遗失,还要到原单位去补充和确认;跳槽人员将档案遗留在原单位长期未办理转档手续的,要与原单位协商,解决跳槽后的遗留问题,以便及时将档案转交新单位。

对于那些不知自己档案“身在何方”的人士,专家也给出了答案——毕业生要与参加工作前最后一个学校的相关部门联系,外地毕业生也可向原户籍所在地的人事部门咨询;已经多次变换工作的人要向第一家用人单位进行咨询。如果档案被单位遗失,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该单位取得联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你的档案哪去了?

随着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为“社会人”,导致“弃档”现象越来越严重,尤其是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放弃人事档案者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出国、升学、结婚、生育等都没办法离开档案,如果档案丢失,由学校和自己保管,会使成长记录中断,还会出现“虽工作,但无工龄”的损失。

临近毕业离校,前往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档案手续的高校毕业生络绎不绝。与此同时,因档案出现问题而前来咨询的人也不在少数。记者近日探访发现,部分高校毕业生办理档案托管只是“一托了之”,不懂如何维护,导致数万份档案长期“酣睡”在托管机构,还有少数毕业生干脆自己保存,由此带来种种问题…… 不少毕业生没把档案当回事

近日,27岁的徐文勇参加完公务员考试后猛然意识到一个问题:毕业时根本就没管档案的事,如今自己的档案在哪里?自2006年7月从三峡大学毕业后,小徐先后在几家公司做过业务员,公司从未要求他转档案,但这次一旦通过公务员考试,必须要提档,该到哪里去找档案呢?

事实上,和小徐面临同样情况的高校毕业生不在少数。记者近日走访3家省、市档案托管机构发现,高校毕业生档案“休眠”现象相当普遍——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有近3万份档案被主人长期闲置,约占总数的30%,其中大部分为高校毕业生档案;在湖北省人才中心,也有近万份高校毕业生档案闲置。“大多数„休眠‟档案已超过3年,最长的达到10年。”其中一家机构相关负责人介绍。

省人才中心人事代理处副处长李军介绍,高校毕业生最容易出现三种档案问题:一是毕业时未办任何手续,任档案留在学校;二是虽然托管到了相关机构,但从此置之不理,只到用时才回头查找;三是留在自己手上或干脆丢弃。

除高校毕业生,还有大量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酣睡”在托管机构,无人问津。

他们为何任档案“酣睡”?

省人才中心专家分析认为,人事制度改革后,用人单位不再接收或看重档案,是造成高校毕业生档案意识淡薄的主要原因。“但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毕业生对自己的档案缺乏责任感。”李军说。

2005年毕业于武汉某院校的顾霞,在被记者问到其档案去处时,显得有点茫然:“毕业时学校直接把档案给了我们,一直保存在家里啊!有什么不妥吗?”“档案不能由本人经手,更不能自行保存,如果私自拆封,就成为废档!”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副处长王宇晗介绍,“档案的转接调动,必须通过机要部门的专门渠道负责传送。”

不过,也有毕业生认为,人才交流中心服务不到位,是他们闲置档案的一个重要原因。2005年毕业于武汉大学,现供职于深圳的张先生说,自己的档案托管在武汉的一家人才交流中心,“每次打电话回去查询时,工作人员都是一种很不耐烦的声调,后来就再也不问了。”他有点愤然的说,“收托管费时不含糊,服务起来却太差劲。”

此外,每年180元的档案托管费,也让一些人感到“价格太高”。张先生说:“薄薄的一本档案,每年要收180元,让人感到是这个行业的暴利。”

省人才中心一位负责人解释,每年180元的费用,是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的,且对应届高校毕业生还有3年免费期。

需要档案的地方其实多着呢

按规定,档案不允许个人经手,个人并不清楚自己档案里记载了什么。那么,那个牛皮纸袋里究竟装了些什么?对个人有何用?

李军介绍,高校毕业生档案袋里所装的材料,包括高中毕业登记表、高考相关档案、大学学习情况、实习鉴

定表、学历证书复印件等。此外,还有转正手续、考核表、职称评定(报考)表、奖惩记录及各种鉴定材料,涉及党团关系、政审、调函等一系列材料,也都存放在档案中。

高校毕业生看似一时用不到档案,但当个人需要异地调动、职称申报、报考研究生、公务员、特别是办理社会保险、工龄工资计算、以及退休手续时,都要用到个人档案。李军提醒,档案长期在托管机构“休眠”,会造成个人材料不齐,在办理以上手续时均会遇到阻碍,因此,包括高校毕业生在内的流动人员,需及时对档案进行维护更新,对于“休眠”和因故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档案,需尽快到托管机构补办手续。

托管不仅仅是缴费了事

王宇晗介绍,各档案托管机构都有详细的托管流程,毕业生如有不明,一定要事先咨询清楚。她还特别强调,对于因故未办理档案托管的高校毕业生,一定要注意保留好《报到证》,这是补办托管手续时的重要凭证。 另外,已经办理了档案托管手续的毕业生,在毕业满一年后,需要到托管机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人才交流中心相关负责人还反复强调,毕业一年后的培训、技术等级认证、奖惩情况、工作异动,都需要在档案中增加和反映,当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也一定要通知托管机构。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50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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