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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称聘任方案

时间:2018-11-08   来源:经典语录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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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教师职称聘任方案

和舍中学教师职称聘任工作方案

和舍中学教师职称聘任工作方案

(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办法》(琼府[2004]34号)、省教育厅关于《海南省中小学校聘用制实施细则》(琼教[2005]11号)和《临高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中小学教职工实行聘用制的通知》(临府[2007]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际,按编按岗全面推进教师聘用合同制,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宗旨,推进教师聘任制,建立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教师管理机制。

二、成立领导机构

经校级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并通过全体教职工会议表决同意,成立和舍中学教师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办公室设在校长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三、聘用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定编定岗聘用的原则。

(三)坚持只有胜任教学工作方能聘任的原则。

(四)坚持本校在职教职工优先聘用的原则。

(五)坚持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聘任的原则。

(六)评价指标积分相同时,确定原则为:

1、校级领导优先;

2、骨干教师优先;

3、教龄较长者优先。

(七)应聘教师要服从学校的考评结果,无故闹事者,后果自负,构成重大影响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聘用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好,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生,师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或具有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特殊情况下可高职低聘或低职高聘)。

(三)受聘教师须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以国家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为据)。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并胜任教学工作。

(五)学校聘用教职工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

五、聘用办法与程序

(一)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通过教师职称聘任领导小组名单。

(二)教师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评。

(三)教师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做出最后评议。

(四)公示拟聘用人选,确定聘用人员,并上报教育局审批。

(五)校长颁发聘用证书并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六、评分办法与标准

以教师任现职期间业绩为主,兼顾教师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学历和职务等,由教师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逐项加分,得出评价指标积分,作为聘任的主要依据。

(一)学历分:大专7分;大本10分。

(二)校龄分:0.5分/年。

(三) 教龄分: 1分/年。

(四) 职龄分: 1分/年。

(五)职务分:普通教师2.5分,班主任3.5分,任现职期间曾担任班主任职务的记3分,教研组长3.5分,任现职期间曾担任教研组

长的记3分,中层领导正职5分,副职4.5分,校级领导正职6.5分,副职6分(兼任两项职务的以最高一项分数为准)。

(六)课时分:周课时数(以换算后的课时数为准)10节以上(含10节,采取四舍五入法,即9.5节以上者视为10节)及跨年级每学年3分,周课时数10节以下每学年2.5分,以最近三年计(两种情况均具备者只计其中一种)。

(七)骨干教师分:省级骨干教师7分,县级骨干教师4分,校级骨干教师1分。

(八)调教分: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记4分、3.5分、3分;省级一、二、三等分别记3分、2.5分、2分;县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1.5分、1分。以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县教育局的行政印章为准,以任现职期间计,封顶6分。

(九)论文分:论文评比分,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记4分、3.5分、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分、2.5分、2分;县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分、1.5分、1分。以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县教育局行政印章为准。论文发表分:每发表一篇国家级记3分,省级记2分,县级记1分,以正式期刊及行政印章为准。以任现职期间计,此项封顶6分。

(十)参加竞赛(含课件制作)及学科竞赛辅导分: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分、2.5分、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

1.5分、1分(冰心文学奖按省级计);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

1.5分、1分、0.5分,以任现职期间计,封顶6分。

(十一)奖励先进分:国家级记5分;省级记3分;县级记2分,镇级记1分,以中央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印章为准,以任现职期间计,封顶6分(由各级党委授予的先进称号的得分与同级政府相同)。

(十二)教师教段分:分二档,七、八年级2分/年;九年级2.5分/年;以最近3年计。

(十三)年度考核分:优秀2分/年,称职1.5分/年,优秀者需提供考核原始材料,涂改者无效,以最近3年计。

(十四)职称评审年度分:2007年、2008年、2009年取得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分别记8分、5分和2分。

七、本方案已于2010年3月15日全体教职工会议表决通过,现予公布实施。

和舍中学教师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2010年3月16日

第二篇:教师职称聘任方案

教师职称聘任办法

南宁四十二中教师职称聘任实施方案(讨论稿)

(请教职工于4月30日前书面交意见到行政办陆儒珍处)

-

为适应我校教育教学的发展,创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职称聘任办法:

上一轮聘任期(三年)内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合格以上的,优先续聘原所聘职称岗位,有一年考核为不合格的降一级续聘,有两年考核不合格的降两级续聘,岗位有剩余的,竞聘者按下列步骤竞聘:

一、原则上不得跨级竞聘。

二、采用计分方式,分数高的优先聘任(总分数相同的参考第1项分数,第1项相同的参考第2项分数,依此类推。)计分方式如下:

1、校龄分:每年0.5分。

2、职称分:获得现申请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每年计2分,不足一年但超过半年的按一年计;

3、教龄分:每年计2分;

4、岗位职务分(按学年计,一个学期计一半的分,同时担任多种职务的只计最高的一项。),从获得所申请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算起:

正校级10分;副校级9分、工会主席9分;中层正职8分;中层副职、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7分;年级长、教研组长、团委副书记6分;班主任5分;备课组长4分;支部委员、团委委员、工会委员3分。

5、学历分(只计最高分):博士7分,硕士6分,研究生毕业5.5分,本科5分,专科4分,

6、荣誉分(以工作荣誉为准,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党员等,按证书上公章的单位级别加分,每人只能加一项最高分。):

国家级10分,省部级8分,副省部级7分,地厅级6分,副地厅级5分,县处级3分,科级及本校级2分。

7、骨干分(每人只能加一项最高分):

特级教师和南宁市教坛明星10分,自治区A类人才培养对象和南宁市学科带头人6分,南宁市教学骨干4分。

8、高级教师加100分,一级教师加50分。

以上八项相加为总分。

本实施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予以实施。

南宁市第四十二中学

2014-4-10

说明:1、第一轮聘任即将到期(5月底),5月必须完成第二轮聘任。2、有领导建议增加教学成绩、论文奖、辅导奖等的计分,参考其他学校的做法,发现一方面难于阶定另一方面已贡献在工作荣誉和骨干分中,所以不重计。

第三篇:教师职称聘任方案

教师2014职称聘任方案

2014年****教师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

根据佳教通[2014]37号《****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2013年以前(含2013年)取得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未聘人员拟于本次进行公开聘任,我校根据《****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聘任方案。

一、推荐聘任工作程序。

1、成立 人(其中教师 人)聘任工作委员会。

2、个人申请参加本次竞聘。

3、 开始,学校聘委会对提出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 学校聘委会对参加竞聘人员采取量化考核的方式进行赋分。

5、 公示结果。

二、参聘人员量化考核赋分方法

(一)、年限赋分( 分)

【教师职称聘任方案】

1、教龄:每年积 分;

2、任现职年限:每年积 分;【教师职称聘任方案】

3、班主任(科任):

(二)、工作量赋分( 分)

1、 学校期末量化考核:

2、 工作量:

3、 考勤:

(三)、荣誉赋分( 分)

任现职以来,由行政部门下发的获奖证书和表彰决定为准。赋分办法参照(****专业技术职务评选办法中的政绩方面)

(四)工作业绩( 分)

任现职以来,由业务部门下发的,包括优秀个人、各类赛课、教育科研、教学成果等业绩获奖证书。赋分办法参照(****专业技术职务评选办法中的业绩方面)

参聘教师总得分为以上四项总分。教师得分的排序,即为学校向上级上报竞聘人员的排序。

三、几点说明

1、参聘教师的政绩业绩截止时限为2014年8月31日。

2、有下列情况者不得申报:

(1)违反局“师德师风八条禁令”者,经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新闻媒体核实为依据,取消当年参聘资格;

(2)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经教育行政部门查实的;

(3)参与乱办班、补课,经教育行政部门查实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5)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或以假证书、假材料申报的;

3、未列入本积分项目情况的积分,由学校评审组研究决定。

****

2014、8

第四篇:教师职称聘任方案

董团中学教师职称聘任方案 (1)

董团中学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为使我校职称聘任工作有序、公平、公正的进行,更好地调动和发挥教师为教育事业服务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教师不断提高思想觉悟、文化素养、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依据饶人社字[2012]329号文件、饶县府办发【2008】66号文件与饶县教体字【2011】102号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公平、择优聘任”的原则,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专业技术委员会:

组 长:章正春

副组长:杨建国

成 员:章腾飞 吕辉旺 廖怀福 卓云鹤 陈隆平 郑宗斌

教师代表2名(翁春英、杨惟东)

二、评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2、新聘须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能够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4、新评聘教师须附合职称制度改革文件中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

5、当年度继续教育学分合格(以年龄段学分为准)。

7、《继续教育证书》(人事局颁发的有效期两年)。提供本学期所教学科每门每课的备课单(含个案、补案)

8、其它上级规定的硬性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新聘和续聘

1、因违法、违纪受到纪检监察部门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2、一学年度累计旷课达15节以上的,或事假累计达30天以上的,或病假累计达120天以上的(绝症除外)。

3、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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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以计生部门文件为准)

5、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

四、量化细则

㈠、教育、教学业绩积分(70分),其中分为教育积分(30分)和教学积分(40分),计分时段为取得资格前三年(共6学期)。

第一项:教育积分

1、教育积分20分,下列情况倒扣分:

⑴、教师违反党纪、国法,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或处理,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每次扣4分。

⑵、教师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局《五条禁令》,被上级有关部门同胞或处理或在学校和社会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每次少扣4分。

⑶、教师在履行《安全工作责任状》有关要求中,因渎职而造成不该发生的安全事故的,每次扣4分。

⑷、教师在履行《收费安全责任状》有关要求中,擅立收费项目收费或不按要求退回学生相应费用,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每次扣4分。

⑸、教师在教育局督导评估过程中,因常规工作明显不到位而导致学校被扣考核分的,每扣1分相关直接责任人扣4分。

⑹、无现实理由,拒不接受学校安排的临时任务的,每次扣5分。

⑺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每次扣2分;

⑻学生在课堂内及与相关课程的活动中违纪,任课教师拒不协助调查的扣3分;

⑼不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班主任材料等各种材料分别扣2分;

⑽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每次扣2分;

2:学生评价5分:详见教务处学生问卷调查。(以最近2个学期的最高分为滿分,其他人员按比例拆算。)

3:岗位考核5分;

①、任现职以来,在本校担任教导员、政教员、总务干事、年级组长、治保组长、教研组长、2010年前的装备组负责人,每年积1- 2 -

分。

②、连续担任教导员、班主任五年内,每年以1,2,3,4,5分计。(本校担任班主任予以认可,外校担任班主任不予以认可)。

③、教职工对学校教育教学有特色等加1-5分。

第二项:教学积分

教学积分周期为三年,共6学期。以拟聘时间前6个学期教学业绩为准。

1、常规:10分,采取倒扣制,详见常规考核细则。

2、教学效果:30分

⑴、统考科目:以各学期(所任教班级)统考平均分在全县统考排位,由末位开始每递进一位计1分。以各学期得分的平均分为业绩积分。

⑵、未统考科目:以该年级所有统考学科平均分排位的平均位次得分为未统考所有学科得分,由末位开始每递进一位计1分。以各学期得分的平均分为业绩积分。

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以12课时为周工作量,其他课程以14课时为周工作量(由学校安排认定),分年级捆绑,先按未统考科目教师互相竞争,各自所得业绩分。再按课时比例为最终业绩得分。

3、计分公式:

⑴各年级未统考学科任教教师总得分=统考学科平均位次得分×教师任课时节数÷总课时节数。

⑵各教师分年级最终得分=总得分×教师任课时节数÷总课时节数。 ⑶该聘人员教学业绩积分

30 效果积分=在本校任教的教学效果积分×0.8 ,〈但需出示工作证明〉)

【教师职称聘任方案】

㈡、学历积分(5分):本科5分,专科3分。

㈢、担任技术职称积分(5分):

具有申报中一、中高职称资格起,每超1学年积1分,最高不超过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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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教龄积分(30分):每任教一学期积0.5分,最高不超过30分。

㈤、职务积分(5分):中高按5年计,中一按4年计,最高5分。

1、校长:每年3分;

2、副书记、副校长:每年2分;

3、主任、副主任、工会副主席、报帐员、上级批准的其他行政人员:每年1.5分;

4、工会委员:每年1 分。

㈥、获得相关荣誉称号积分(10分)

任现职以来,通过学校逐级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校级荣誉称号每次以10,8,6,4,2分计。其他非教育主管部门与党委、政府部门(学校推荐除外)的不计分。调入教师的外校校级荣誉不计。

㈦、优质课、课件制作积分(10分)

任现职以来,通过学校逐级上报教育主管部门的,教师个人参加(代表学校)获得优质课、课件制作等各项奖励积分具体如下:

1、国家奖10分、省一等奖积8分,省二等奖计6分,省三等奖4分;

2、市一等奖4分,市二等奖3分,市三等奖2分;

3、县一等奖2分,县二等奖1.5分,县三等奖1分;

4、校级奖0.5分(外校不算);

㈧、教学竞赛、教学辅导积分(10分)

任现职以来,通过学校逐级上报教育主管部门的,辅导学生参赛获得的教学竞赛、教学辅导积分如下:

学校竟赛:自2012年开始,每学年每年级语、数、英、物、化等学科开展教学竞赛一次(每班参赛学生限3人,获奖比列控制在50﹪以内,不设团体奖),一、二、三等奖计0.5分(学年内有县级以上竞赛的,校级不予认定)。

个人县级:一、二、三等奖计1.5分,1分,0.5分,团体以单项得分2倍计算。

市级、省级、国家级每提高一个级别在前一级别上乘以2。 - 4 -

团体奖是上级相关部门授予下级单位荣誉称号(特指董团中学为表障对象)的为团体奖。

个人奖是指上级相关部门(主管部门及党委政府)授予单位老师及辅导老师相应的荣誉及奖励。

㈨、论著、论文、课题积分(5分)

任现职以来,通过学校逐级上报教育主管部门的,教论著、论文、课题积分如下:

县级:立项0分,结项2分,市级、省级、国家级相应逐级每项加2分;同一课题按最高项计算积分,最高不超过5分(课题负责人得全分,参与人员得一半分)。

论著、论文获得国家奖积5分,省级奖4分,市级奖3分,县一等奖2分,县二等奖1分,县三等奖0.5分。

㈩、考勤积分(10分)

考勤按《董团中学考勤制度》执行,全勤得10分,事假每日扣1分,扣完为止;病假每日扣0.5分,扣完为止,重病除外。

五、其他事项:

1、评聘用教师按积分高低由高到低进行评聘用。

2、不在岗教师、借用外校教师及跟班学习教师需回校工作两年后(含)方可聘用。

3、借用到外校教师及跟班学习教师不计其在外任教积分。

4、有特殊贡献者,由校委会提名,专业技术委员会审定破格聘用。

5、本方案若与上级文件相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6、竟聘材料上交以通知截止时间为准,逾期上交不予认定。 7、本方案由三届教代表会二次会议通过。

8、本方案解释权归专业技术委员会。

20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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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教师职称聘任方案

教师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教师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系制改革,建立适应发展要求的学校人事管理运行机制,优化教师队伍机构,提高用人效益,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县教育局队伍建设工作安排和我校实际,特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聘任工作领导机构

为了确保聘用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聘用工作小组。 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成 员:

二、 基本情况

(一)教职工基本情况:我校专任教师x人(含管理人员)。在编 教师(包括管理人员)中级职务x人,初级职称x人。

(二)班级布局情况:全校共教学班x个,各年级x个班。幼儿 园x个班,小班x个,大班x个。

三、基本原则

(1)定岗定责原则。

学校以小于编制数,根据满工作量确定岗位职数。聘任对象主要是在编在册本校教职工。

(2)任人唯贤的原则。

建立以实绩为核心的考核标准,坚持职务与职责、能力相统一。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认真负责,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强的骨干教师聘任上岗。

(3)公正、公开、公平原则。

学校每学年期末对全体教职工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新学年教职工岗位、职务、职称聘任的主要依据。

(4)双向选择原则。

聘任教职工实行双向选择,在岗位需要的前提下学校应尽量根

据教职工本人的志愿进行聘任。学校聘任的岗位与教职工志愿不相符时,教职工应服从学校聘任,不服从学校聘任的,按拒聘处理。

四、上级核定的编制数及岗位设置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学校教职工编制核定的通知》核定我学校职工编制总数为x人,结合我校实际拟设下列岗位:【教师职称聘任方案】

(一)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岗位设置:

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岗位设置x人。包括:

(1)校长1人。副校长x人

(2)教导主任x人。

教辅人员:x个

【教师职称聘任方案】

后勤人员:x个

专任教师岗设置

专任教师岗位x人。

专任语文教学岗位x个。

专任数学教学岗位x个,二年级数学x个,四年级数学x个。 英语教学岗位x个。(包括特岗定向)。

音乐x个

体育x个(包括特岗定向)。

美术x个(包括特岗定向)。

科学x个

幼儿园x个

五、聘用条件

(一)行政管理人员聘用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热爱本职工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厉,教学业务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 表达能力。

3、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端正教育思想,有正确的人才观,质量 观,且观心爱护学生。

4、身心健康,性格活泼开朗,爱好、兴趣广泛,有吃苦耐劳、勇于 拼搏的精神。

5、能团结同志,谦虚谨慎,作风民主,坚持原则。

(二)教师聘用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 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全面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循教育规律,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3)具有《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4)师德良好,关爱学生,尊重学生,能构建民主、平等、亲密的师

生关系。

(5)遵守学校劳动纪律,能自觉服从学校管理,关心集体,关心他人,团结协作共事。

(6)身心健康,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

2、小学低、中、高年级教师聘用的其它条件

除具备教师聘用基本条件外,小学低、中、高年级的专任教师,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低年级教师聘用条件

1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教师职业技能达四等级及以上,教师普通 ○

话水平达二级乙等。

2通过新课程岗位培训,并取得“上岗证”;具备适合低年级教学○

能力,教学效果良好。

3担任班主任的,能组织开展符合低年级儿童身心特点的各种活○

动,

且效果好。

(2)中年能教师聘用条件

1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和从事中年级教学的能力,教学效果好。 ○

2比较熟悉中年级各学科教学目标,具有与低年级教学的衔接和高 ○

年级教学过渡的教学经验。

3担任班主任的,能指导学生开展班队工作,开展课外活动,促进 ○

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3)高年级教师聘用条件

1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或长期担任高年级教学,教学经验丰富, ○

教学效果好,教师、家长、学生反应好。

2具有担任高年级学科教学的能力、班级管理的能力,能与各学科 ○

教师配合,吃苦耐劳,勇挑重担,责任性强,教学效果良好,班风、学风良好。

3担任班主任的,要具有能指导高年级学生开展各种思想教育活 ○

动、课外活动的能力。

(三)后勤人员聘用条件

1、具有和聘用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2、遵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思想品德好。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热情为师生服务,责任心强。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胜任岗位工作。

5、讲究卫生,做事谨慎,安全意识强。

(四)爱聘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优先聘用:

(1) 近三年中被评为校级以上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骨干教师等。

(2) 具有音乐、体育、美术、现代信息技术特长的优秀人才。

(3) 长期从事教育工作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育教学效果长期以来 一直居于本校或全县前列,深受师生好评的。

六、聘任具体步逐:

1、学习新晃侗族自治县教育局2014年中小学教职员工聘任工作方 案。

2、成立组织机构

3、设置岗位

第六篇:教师职称聘任方案

安乐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方案

2016年安乐小学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切实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工作,保护和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根据上级有关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建立以学校校长为组长,小教工会组长、教导主任及校务人员为成员的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条、聘任范围

凡具有小学教师资格的待聘教师

第三条、聘任的基本原则

1、量化考核和质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2、择优聘任的原则。

3、德、能、勤、绩综合考评和师德一票否决的原则。

4、以教育教学业绩为主要依据的原则。

5、连续性与现实性统一的原则。

6、对教师未来发展起激励作用的原则。

7、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竞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认真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教育方针,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团结同志,为人师表,爱岗敬业。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成绩突出。

3、必须具有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

4、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

5、参加县教育局教材教法培训考试、教师继续教育考试合格。

6、符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

7、在取得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来,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一年申报竞聘;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二年申报竞聘。

②受党纪、行政处分和刑事处罚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聘任精神执行。

第五条、聘任办法

1、根据当年县人事局、县教育局下达到我乡的聘任计划,中心校按各学校的师资编制确定聘任职位和职数,按教师积分排序聘任,额满为止。

2、采取量化考核和质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按得分先后依次排序获得聘任资格。

3、取得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质性评价优秀者,不参加量化考核,直接聘任。

A、地级(含地级)以上下文学习的优秀教师、楷模。

B、省级以上优秀教师、劳动模范。

C、获得小学特级教师荣誉称号。

4、竞聘教师积分排序进入聘任范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缓聘一年。

A、近3年内病、事假累计达10个月者。

B、近3年内旷工累计10天或旷课累计30节者。

第六条、量化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1、工龄:以实际参加工作时间确定,以档案记载为准。每年计0.5分。

2、职称资格:从获得小学教师职务起计算:担任小学二级教师职务期间,每年计0.5分,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期间,每年计1分,担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期间,每年计1.5分,按时间先后累计计分。

3、学历:本科计2分,专科计1分,中专(含高中)计0.5分,初中及初中以下学历不计分。

4、年度考核:近5年来,年度考核优秀者待聘期间每次计1.5分,合格者每次计1分。

5、职务:取得小学教师职务资格以来担任(兼任)管理职务确定:学校领导干部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以组织形式明确指定的岗位工作(职务)为依据,按任职年限计分。

校级领导:1.2分/年

学校中层领导:1分/年

6、教育教学荣誉:

A、全国优秀(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国家级骨干教师;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全国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全国“三八”红旗手。10分/次

B、省优秀教师(含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省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省教学能手;省级骨干教师;国家级课题研究先进个人;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省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省“三八”红旗手。8分/次

C、地区优秀教师(含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等);地区骨干教师;省级科研课题先进个人;地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地区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 5分/次

D、县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县骨干教师;地区课题研究先进个人;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县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县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县优秀 “三八”红旗手。3分/次

E、乡优秀班主任、乡优秀教师、优秀党员、“三八”红旗手、乡教育先进工作者(以乡镇政府表彰文件原件为准)。2分/次

7、优质课:同一节优质课获奖以最高奖项计分。

国家级:一等奖9分/次 二等奖8分/次 三等奖7分/次

省 级:一等奖7分/次 二等奖6分/次 三等奖5分/次

地 级:一等奖5分/次 二等奖4分/次 三等奖3分/次

县 级:一等奖3分/次 二等奖2分/次 三等奖1分/次

乡 级:一等奖1分/次 二等奖0.8分/次 三等奖0.5分/次

8、学生获奖:

在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或教育业务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中学生获奖,辅导教师按学生获奖人次计分,辅导教师以学生作品(参赛报名表)落款的指导(辅导、教练)教师为依据。

国家级:

一等奖2分/人次 二等奖1.8分/人次 三等奖1.5分/人次

省 级:

一等奖1.5分/人次 二等奖1.2分/人次 三等奖1分/人次

地 级:

一等奖1分/人次 二等奖0.8分/人次 三等奖0.5分/人次

县 级:

一等奖0.5分/人次 二等奖0.4分/人次 三等奖0.3分/人次

乡 级:以学校表彰文件为准,无文件核实不予计分

一等奖0.3分/人次 二等奖0.2分/人次 三等奖0.1分/人次

9、竞赛辅导: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业务主管部门(教科所、教研室)组织的竞赛活动中获辅导教师奖。

国家级:4分/次 省级:3分/次

地 级:2分/次 县级:1分/次 乡级:0.5分/次

10、教学成绩:能完成教学目标任务。以近三年全乡统考成绩为准:

(1)、凡达全乡平均分教师奖5分;

(2)、名次分:全乡一、二、三名奖3、2、1分;

(3)、超全乡平均分每5分加1分。

11、教育教学论文发表:以黔人通(2007)87号第十九条为准。此项总分最高限额为

15分。

国家级:4分/篇(指中文核心期刊);

省 级: 书刊:2分/篇 报纸 :1.5分/篇;

地级(《毕节教育》):1分/篇 县级(《黔西教育》):0.5分【教师职称聘任方案】

12、教育教学论文获奖:

教育教学论文在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业务主管部门(教科所、教研室)组织的论文评选活动中获奖,签章为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业务主管部门(教科所、教研室)。此项总分最高限额为15分。

国家级:一等奖2分/篇 二等奖1.5分/篇 三等奖1.3分/篇

省 级:一等奖1.5分/篇 二等奖1分/篇 三等奖0.8分/篇

地 级:一等奖1分/篇 二等奖0.8分/篇 三等奖0.5分/篇

县 级:一等奖0.8分/篇 二等奖0.5分/篇 三等奖0.3分/篇

同一篇论文获得多级奖励,以最高奖项计分。如既发表又获奖,可分别计分。

13、课件制作:

教师课件在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业务主管部门(教科所、教研室)组织的评选活动中获奖,签章为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业务主管部门(教科所、教研室):

国家级:一等奖4分/节 二等奖3.5分/节 三等奖3分/节

省 级:一等奖3分/节 二等奖2.5分/节 三等奖2分/节

地 级:一等奖2分/节 二等奖1.5分/节 三等奖1分/节

县 级:一等奖1分/节 二等奖0.5分/节 三等奖0.3分/节

同一课件获得多级奖项,以最高计分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14、担任县级(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培训的辅导教师:1分/次,担任乡级学科培训辅导教师:0.5分/次。

15、在县级(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学术研讨会中作大会经验交流或执教公开课:

国家级 7分/次 省 级 5分/次

地 级 3分/次 县 级 2分/次

16、所任班集体获先进班级、红旗中队等集体荣誉:

国家级:8分/次 省 级 6分/次

地 级:4分/次 县 级 2分/次

乡 级:1分/次

17、教师技能竞赛

省 级:一等奖3.5分/次 二等奖3分/次 三等奖2.5分/次

地 级:一等奖2.5分/次 二等奖2分/次 三等奖1.5分/次

县 级:一等奖1.5分/次 二等奖1分/次 三等奖0.5分/次

乡 级:一等奖0.5分/次 二等奖0.3分/次 三等奖0.2分/次

18、所有荣誉必须是政府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表彰,所有荣誉计分时间为近5年。

第七条:质性评价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质性评价主要从参聘教师近3年的政治思想表现、出勤情况和业务能力进行考评。

(一)政治思想表现(30分)

考核内容:

A、品德良好,作风端正,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B、工作态度端正,工作认真负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完成效果好。

C、教学常规完成较好,教学成绩突出,工作积极上进,重视自身的专业发展。

D、大局意识强,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学校活动。

E、同事团结协助,和谐相处。

F、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交各种材料,表现较好。

评价办法:

由各校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如考勤记载,常规考核记载、财产管理记录、交办任务完成情况登记表、师德师风考核记录表等相关材料,学校考评领导小组综合评价。

(三)业务能力测评(30分)

1、述职报告(15分)

参聘教师在竞聘时须向考评领导小组作近3年来的工作报告,考评领导小组根据参聘教师的述职报告予以综合评分。

2、说课(15分)

考评领导小组根据参聘教师所任科目,临时指定教材内容,参聘教师现场备课、说课,考评领导小组根据参聘教师的说课情况予以综合评分。

第十条、当年12月30日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已取得小学教师资格的教师,依据本方案质性评价55分以上,不参加量化考核,可优先聘任。

第十一条、聘任程序

1、宣传当年聘任工作文件精神,学校召开教职工大会,公布当年拟聘职位和职数。

2、竞聘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向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职位 ,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文件)和复印件,填写相关表册,逾期不予受理。

3、竞聘教师在教师大会或教代会上作述职报告,聘任领导小组现场评分。

4、竞聘教师按规定时间参加说课活动,聘任领导小组现场评分。

5、公示竞聘教师近3年的考勤情况(含签到)、考勤扣款统计和出勤得分。

6、公示竞聘教师质性评价得分,公示期7天。

7、聘任领导小组审查教师量化积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对教师进行量化计分。

第七篇:教师职称聘任方案

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峰源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并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贯彻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公开考核、注重实绩、择优聘任的原则,根据《莲都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莲教发[2012]34号)和莲人社[2012]33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我校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二、职称评审

1.评审条件

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违反《莲都区中小学教师十条禁令》、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晋升和聘任相应的职务。

依据《丽水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及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评审程序

⑴符合基本任职条件的教师向本人所在学校的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⑵评审委员会审核申报材料,并写出书面审核意见,由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三、职称聘任

1.聘任原则

坚持竞争、择优、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聘任对象及基本条件

按照丽水市有关规定经评审已被认定为高、中、初级职称的在职教师均可参加聘任。其受聘基本条件为:

⑴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⑶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学术、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⑷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⑸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须符合:五、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六、七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三年及以上,且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八、

九、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十、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二年及以上,且连续二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同时要根据莲都区编办、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定的编制职数聘任。

3.聘任程序

⑴按结构比例计算出本校空缺岗位交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局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审核后审定,确定空缺岗位。

⑵学校在聘任前,公布空缺岗位、岗位职责、聘任条件、聘任程序及聘任有关事项。

⑶学校成立教师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群众评认的基础上,结合综合打分的情况从高到低排出名次并张榜公示后择优提出推荐意见。

⑷学校将聘任推荐名单交区教育局职称聘任领导小组审核、认定,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正式发文聘任上岗。

4.聘任具体要求

⑴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学校要成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⑵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学校均应高度重视搞好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召开会议讲清政策,公布指标和对象。

⑶严肃工作纪律,反对不正之风。学校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此工作,必须做到能者上、庸者下,选优择能。对因工作失职或者不按要求操作而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人和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5.聘任评分细则

(一)评分办法

总得分=教师近二年个人年度考核成绩之和÷2+附加分,按照总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聘用。

(二)附加分

⑴教龄加分:任现岗位以来,每年加1分。

⑵行政任职加分:任现岗位以来,担任中层及以上干部、教研组长、班主任的每年加1分。

⑶年度考核加分:任现岗位以来,年度考核优秀的每年加1分。

⑷任现岗位以来,获区级以上奖励加分:

(三)评分说明

⑴任现岗位以来,同项目获奖不累计加分,取最高一次加分。

⑵学科竞赛奖有两名以上指导教师的,按相应等级得分的平均分加分;课题获奖只承认负责人和执笔人,按相应等级得分的平均分加分;论文附加分市级以下只承认第一作者,省级及以上第一作者加70%,第二作者加30%。

⑶行政职务中,有兼职者不重复加分,取最高职务加分。

四、评聘工作的领导与监督

1.学校成立教师职务评聘委员会(以下简称评聘委员会),负责本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评聘委员会由5--7人组成,校长任主任委员。评聘委员会应有党政工和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

2.学校成立教师职务评聘监督小组(以下简称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由3至5人组成,成员由监督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其他教师代表参加,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二分之一。

3.监督小组监督、检查本校教师职务评聘过程中评聘行为的规范性,发现评聘中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违反评聘程序的,有权要求评聘机构及时纠正并严格按照有关原则、程序执行。

4.申报人或其他人员发现评聘机构在评聘过程中中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违反评聘程序的,可向监督小组或教体局书面申诉或检举。

备注:本方案自峰源小学八届二次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496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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