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经典文章 > 经典语录 > 成都入户新政策

成都入户新政策

时间:2018-10-30   来源:经典语录   点击:

【www.gbppp.com--经典语录】

成都入户新政策 第一篇_成都市城区入户条件

一、事项名称

户口迁移证核发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三、行政审批条件

(一)学历、职称入户准迁证核发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入户在单位集体户或本人产权房屋处。本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还可申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二)购房入户准迁证核发

1、在我市、区(市)县购买商品房、二手房面积在70平米以上的,可申请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但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27.82平方米;

2、 在我市、区(市)县有合法固定住所,面积在70平米以下,暂住满2年,在我市有用人单位并签订劳动合同,且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可申请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

(三)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入户准迁证核发

1、夫妻一方属本县居民户口,且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的生活来源,另一方在户口所在地无职业,均可按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申请配偶入户;

2、夫妻一方属本县已征地农转居户口,未迁入安置小区或划地安置,户口地址还在原农村,另一方需投靠的,只能入户在配偶所在镇的街道。

(四)无职业父母投靠子女入户准迁证核发

凡老年父母属离(退)休人员,或男方满60岁、女方满55岁,子女属本地户口且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的生活来源,老年父母均可申请入户。

(五)无职业人员随军入户准迁证核发。

(六)破产企业职工或国有企业下岗人员入户准迁证核发。

(七)属企业破产职工或国有企业下岗人员,可申请投靠配偶,无配偶的投靠子女,无子女的投靠父母。

(八)孤寡老人、父母双亡未成年人投靠近亲属入户准迁证核发

(九)老年人身边无配偶、无子女和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其近亲属户口在我县,且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的生活来源,可申请入户到其近亲属户口所在地。

(十)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准迁证核发。

(十一)凡子女属于18岁下以未成年人或18岁以上在校高中生,父母一方或双方户口在本地,且有合法固定住所,均可申请子女入户。

(十二)投资入户准迁证核发

在我市中心城区生产性投资20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生产性投资10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生产性投资50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户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地。

(十三)离退休人员入户准迁证核发

离退休人员经过本区(市)县人事或劳动部门安置、或配偶、子女的户口在本地的,均可申请入户。

(十四)随军调动人员入户准迁证核发。

(十五)调动、聘用、招收人员入户准迁证核发

公民属调动、聘用、招收人员,均可申请本人入户在单位集体户或本人住房所在地。若本人有住房,则可申请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入户在住房所在地。 (十六)收养子女入户准迁证核发。

四、所需资料

(一)学历、职称入户准迁证核发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16周岁以上入户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

5、本人学历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市或区(市)县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入户联系函(原件);

7、单位工作证明(原件)或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及门牌地址证明;

8、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门牌地址证明(本人有产权的需提供)。

(二)购房入户准迁证核发

1、在我市、区(市)县购买商品房、二手房面积在70平米以上的,可申请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但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27.82平方米。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人和入户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住证明(小区物管或居委会出具);【成都入户新政策】

(6)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次性缴款发票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银行按揭公证书或与银行签定的借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和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二手房出具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二手房按揭的出具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银行按揭公证书或与银行签定的借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和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

(7)购房所在地派出所出具门牌地址证明;

(8)市或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2、在我市、区(市)县有合法固定住所,面积在70平米以下,暂住满2年,在我

市有用人单位并签订劳动合同,且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可申请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两年以上IC卡居(暂)住证;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16周岁以上入户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

(6)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次性缴款发票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按揭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和银行半年的缴款凭证;

(7)购房所在地派出所出具门牌地址证明;

(8)缴纳2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

(三) 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准迁证核发

夫妻一方属本县居民户口,且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的生活来源,另一方在户口所在地无职业,均可按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申请配偶入户。

外地投靠人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件印);

4、城镇居民需提供无职业证明(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5、若属本县农村地区居民户口,还需原户口所在村社出具迁出证明(原件)。 本地被投靠人材料:

1、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或单位工作证明(原件);

5、未享受低保证明(居委会、政府盖章);

6、镇派出所出具街道门牌地址证明(原件);

7、农村地区实际居住证明(涉农地区提供)。

(四)无职业父母投靠子女入户准迁证核发

外地投靠人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

4、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本地被投靠人材料:

1、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亲属关系证明(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或户口簿或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社保证明或单位工作证明。(原件)(若父母有离退休证的则不需)。

(五)无职业人员随军入户准迁证核发

1、《入户申请表》;

2、军官证、入伍登记表、任职命令(原件和复印件);

3、军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干部家属随军审批表(原件);

4、随军家属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成都入户新政策 第二篇_2015成都市夫妻投靠户口迁移攻略

成都市夫妻投靠户口迁移攻略

条件:

1. 市外无职业人员与本市人员结婚

2. 夫妻任一方在本市有稳定收入

3. 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

附:如果本市人员的户口是因购房、投资、纳税、居住期满、城建制入户的,则需5周年以上方可申请市外配偶投靠。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填写);

2、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外地配偶无职业证明(外地配偶为城镇居民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夫妻任一方具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原件);

6、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8、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办理流程:

1. 准备好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双方两本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 外地配偶无职业证明:在其户籍所在地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备好复印件;

3. 被投靠人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只接受社保缴费清单或医保缴费清单(如机关事业单位)。到成都市社保局(营门口)或四川省社保局(西大街258号社保大厦,限国有企业)或四川省医保局(永兴巷15号,限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凭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医保)卡办理;

4. 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房产证或加盖贷款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贷

款时间较短的,则需购房合同以及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合同摘要》,银行出具的购房贷款合同及按揭贷款还款清单(原件和复印件)。联系贷款银行及房产物业管理公司办理;

5. 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在小区开具入住证明持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开具街门牌详址证明。

6. 最后带齐所有材料,到办证中心填写《入户申请表》。

成都入户新政策 第三篇_2014年成都户口新政

成都入户新政策 第四篇_成都郫县入户条件

一、行政审批条件

(一)学历、职称入户准迁证核发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入户在单位集体户或本人产权房屋处。本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还可申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二)购房入户准迁证核发

1、在我市、区(市)县购买商品房、二手房面积在90平米以上的,可申请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但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27.82平方米;

2、在我市、区(市)县有合法固定住所,面积在70平米以下,暂住满2年,在我市有用人单位并签订劳动合同,且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可申请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

(三)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入户准迁证核发

1、夫妻一方属本县居民户口,且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的生活来源,另一方在户口所在地无职业,均可按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申请配偶入户;

2、夫妻一方属本县已征地农转居户口,未迁入安置小区或划地安置,户口地址还在原农村,另一方需投靠的,只能入户在配偶所在镇的街道。

(四)无职业父母投靠子女入户准迁证核发

凡老年父母属离(退)休人员,或男方满60岁、女方满55岁,子女属本地户口且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的生活来源,老年父母均可申请入户。

(五)无职业人员随军入户准迁证核发。

(六)破产企业职工或国有企业下岗人员入户准迁证核发。

(七)属企业破产职工或国有企业下岗人员,可申请投靠配偶,无配偶的投靠子女,无子女的投靠父母。

(八)孤寡老人、父母双亡未成年人投靠近亲属入户准迁证核发

(九)老年人身边无配偶、无子女和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其近亲属户口在我县,且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的生活来源,可申请入户到其近亲属户口所在地。

(十)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准迁证核发。

(十一)凡子女属于18岁下以未成年人或18岁以上在校高中生,父母一方或双方户口在本地,且有合法固定住所,均可申请子女入户。

(十二)投资入户准迁证核发

在我市中心城区生产性投资20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生产性投资10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生产性投资50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户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地。

(十三)离退休人员入户准迁证核发

离退休人员经过本区(市)县人事或劳动部门安置、或配偶、子女的户口在本地的,均可申请入户。

(十四)随军调动人员入户准迁证核发。

(十五)调动、聘用、招收人员入户准迁证核发

公民属调动、聘用、招收人员,均可申请本人入户在单位集体户或本人住房所在地。若本人有住房,则可申请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入户在住房所在地。

(十六)收养子女入户准迁证核发。

二、所需资料

(一)学历、职称入户准迁证核发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16周岁以上入户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

5、本人学历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市或区(市)县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入户联系函(原件);

7、单位工作证明(原件)或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及门牌地址证明;

8、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门牌地址证明(本人有产权的需提供)。

(二)购房入户准迁证核发

1、在我市、区(市)县购买商品房、二手房面积在70平米以上的,可申请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但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27.82平方米。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人和入户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住证明(小区物管或居委会出具);

(6)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次性缴款发票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银行按揭公证书或与银行签定的借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和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二手房出具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二手房按揭的出具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银行按揭公证书或与银行签定的借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和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

(7)购房所在地派出所出具门牌地址证明;

(8)市或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2、在我市、区(市)县有合法固定住所,面积在70平米以下,暂住满2年,在我市有用人单位并签订劳动合同,且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可申请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两年以上IC卡居(暂)住证;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16周岁以上入户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

(6)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次性缴款发票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按揭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和银行半年的缴款凭证;

(7)购房所在地派出所出具门牌地址证明;

(8)缴纳2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成都入户新政策】

(三) 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准迁证核发

夫妻一方属本县居民户口,且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的生活来源,另一方在户口所在地无职业,均可按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申请配偶入户。

外地投靠人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件印);

4、城镇居民需提供无职业证明(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5、若属本县农村地区居民户口,还需原户口所在村社出具迁出证明(原件)。 本地被投靠人材料:

1、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或单位工作证明(原件);

5、未享受低保证明(居委会、政府盖章);

6、镇派出所出具街道门牌地址证明(原件);

7、农村地区实际居住证明(涉农地区提供)。

(四)无职业父母投靠子女入户准迁证核发

外地投靠人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

4、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本地被投靠人材料:

1、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亲属关系证明(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或户口簿或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社保证明或单位工作证明。(原件)(若父母有离退休证的则不需)。

(五)无职业人员随军入户准迁证核发

1、《入户申请表》;

2、军官证、入伍登记表、任职命令(原件和复印件);

3、军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干部家属随军审批表(原件);

4、随军家属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6、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7、城镇居民需提供无职业证明(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破产企业职工或国有企业下岗人员入户准迁证核发

外地投靠人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破产公告和法院裁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5、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本地被投靠人材料:

1、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亲属关系证明(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或户口簿或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社保证明或单位工作证明(原件)。

(七)孤寡老人、父母双亡未成年人投靠近亲属入户准迁证核发

外地投靠人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16周岁以上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本人属孤寡老人或父母双亡未成年人的情况证明;

5、若属成都市内的农业户口,还需所在村社出具迁出证明(原件)。

本地被投靠人材料:

1、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社保证明或单位工作证明(原件)。

(八)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准迁证核发

外地投靠人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16周岁以上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18岁以上高中在校证明(原件);

5、亲属关系证明(如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

6、村组迁出证明(原件)(县内户口需提供)。

本地被投靠人材料:

1、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房屋产权证或农村地区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九)投资入户办理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16周岁以上入户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门牌地址;

6、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7、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8、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9、原户口所在村社出具迁出证明(原件)(成都市内农业户口需提供)。

(十)离退休人员入户准迁证核发

离退休人员经区(市)县人事、劳动部门安置的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区(市)县人事、劳动部门安置通知(原件);

5、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

6、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7、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离退休人员投靠配偶、子女的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投靠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被投靠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6、住房证明和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十一).随军调动人员入户准迁证核发

1、《入户申请表》;

2、区(市)县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的调(流)动通知(原件和复印件);

3、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

4、军官证、入伍登记表,任职命令(原件和复印件);

5、军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干部家属随军审批表(原件);

6、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8、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十二)调动、聘用、招收人员入户准迁证核发

【成都入户新政策】

1、《入户申请表》;

2、市或区(市)县人事、劳动部门出具入户联系函(原件);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成都市内户口户籍证明和户口簿都需提供);

【成都入户新政策】

4、16周岁以上入户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

6、合法固定住房(原件和复印件)及门牌地址证明;

7、单位工作证明;

8、入户在单位集体户的,还需单位的门牌地址证明。

(十三)收养子女入户准迁证核发

1、《入户申请表》;

2、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3、收养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收养人结婚证;

5、被收养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成都入户新政策】

6、被收养人属我县农村地区户口的,还需原户口所在村社出具迁出证明(原件);

7、收养人夫妻双方属我县农村地区户口的,小孩需提供农村地区实际居住证明。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向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全面审核,对条件符合的,当场办理准迁证,成都市内的户口迁移实行网迁,材料齐全,入户人员直接到县政务服务中心

成都入户新政策 第五篇_成都购房入户办理须知2014.6.1

成都购房入户办理须知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房

前置条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米以上商品房或二手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参加社保保险一年以上的外市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购买商品房时间以 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

一、所需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处取)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购商品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购二手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社保部门打印房屋产权人1年《个人养老保险缴存明细》;省级社保除缴存明细单外还需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7、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号证明(原件)

8、配偶、未成年人子女随迁提供:

(1)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

系的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

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房【成都入户新政策】

前置条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70平米以上商品房或二手房,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迁入人员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27.82平方米/人)。购买商品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

二、所需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处取)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销售不动产发票(一次性付款购买商品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一次性付款购买二手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银行按揭合同,银行最近六个月还款明细(按揭购商品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银行按揭合同,银行最近六个月还款明细(按揭购买二手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小区物管或街道居委会或派出所开具街门牌祥址证明(原件)

9、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号证明(原件)

10、配偶、未成年人子女随迁提供:

(1)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

成都入户新政策 第六篇_成都2014年6月1日前购房落户文件

从成都房协官方获悉,成都市政府最新出台的文件显示,自6月1日起,成都市调整灾后重建的落户政策,规定购房满90平以上住房且缴纳社保满一年以上才能落户。而在此之前,在成都购买落户政策规定,外地户口落户,需要购房满70平米且缴纳社保满一年,才能在购房之后进行落户。

文件显示内容如下:

一、自2014年6月1日起,停止执行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

二、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三、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在本通知正式颁布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执行。

四、本通知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以前颁布的相关文件,涉及购房入户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成都入户新政策 第七篇_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购房入户政策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

成府发〔2014〕17号 签发时间:2014-04-29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应对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市出台了灾后购房入户政策有关规定。现灾后重建工作已基本完成,为使户籍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现就完善购房入户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自2014年6月1日起,停止执行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

二、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三、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在本通知正式颁布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执行。

四、本通知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以前颁布的相关文件,涉及购房入户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 注意第三条,如果你的房子是商品房,且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在2014年6月1日之前,就不按该政策执行,而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执行。 ~~~~~~~~~~~~~~~~~~~~~~~~~~~~~~~~~~~~~~~

以下附上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

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调整我市部分户口政策暂行意见的通知

成府发〔2008〕63号 签发时间:2008-12-05

关于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调整我市部分户口政策的暂行意见

市公安局为更好地发挥户籍管理在加快灾后重建、推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现就调整我市部分户口政策提出以下暂行意见。

(、市外人员到我市入户相关政策。 )购房入户。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办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493437/

推荐访问:成都市购房入户新政策 成都天府新区入户政策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