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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建,例会制度

时间:2018-10-12   来源:经典语录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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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建,例会制度 第一篇_党建工作例会制度2012年

司法局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阿市直党发(2009)03号《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市直机关党建工作例会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总支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会人员

总支委员;所辖下属党支部书记;邀请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口联系领导和市直机关工委领导参加。

二、时间、方式

党总支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市司法局党总支书记主持。

三、主要内容

1、研究和探讨司法局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和载体建设等方面的新年途径、新方法;

2、探讨一个时期党内群众反映大、议论多的热点问题和一些苗头、倾向性的问题;

3、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4、通报近期党建工作情况,听取各党支部关于落实党

建工作的情况汇报;

5、围绕中心工作,交流工作经验,查找工作差距,研

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措施、建议;

6、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党建工作任务;

7、其他相关事宜。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建立党建

工作例会制度作为纳入本单位、本部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参会人员要强化组织观念意识,会前充分准备,会上积极发言,会后抓好落实。

2、注重落实。各党支部在召开党建工作例会前要做好

会议筹备工作,提前5-7天向市直机关工委报告,提前3天准备会议时间、地点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参会人员。会议筹备要突出主题,丰富会议内容,不断总结经验,确保例会质量。参会人员要充分利用党建工作例会制度提高提供的学习借鉴、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平台,相互学习、交流、研究党建工作,并积极推广运用到实践工作中,确保取得实效。各党支部要牢固树立创新意识找准工作亮点,培育先进典型,在抓规范、创特色、出经验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全局党建工作例会的质量。

3、按时到会,不准无故缺席,有事应请假,并安排其

他有关人员到会。

4、做到有记录,有布置,有检查,务实求效,并总结

改进,对好的经验、好作法及时总结推广,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努力的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存在严重问题未及时解决,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严重后果的,追究领导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市司法局总支部委员会 2012年3月9日

机关党建,例会制度 第二篇_xx县基层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xx县基层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党建工作的领导工作机制,形成抓党建带队伍促发展的合力,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制定永仁县基层党建工作例会制度(以下简称“党建例会”)。 一、党建例会目的意义

1、搭交流平台。基层党建工作例会由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由党建工作的先进党组织轮流承办,通过汇报交流、安排部署、沟通协调、专题研讨等方式,为全县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搭建交流学习的平台。

2、促拓展思路。通过各先进党组织对党建工作亮点、特色及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的介绍,对党建工作的创新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和推广,进一步拓展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创新开展各项基层党建业务工作的思路。

3、帮解决难题。针对各党组织在基层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难题,进行集中讨论,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研究和探讨基层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着力帮助解决一批在工作中遇到或面临的实际困难。

4、助查找差距。通过研究讨论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色做法、工作经验和体会,取长补短,相互提高,促使各基层党组织在相互交流学习的同时也查找到彼此差距,从而督促其不断寻求提升工作的方法和途径,促进全县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党建例会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中央、省州党委和县委关于党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办法。

2、交流、通报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有关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对全县党建工作的重大事项、中心任务、急办工作进行安排、提出要求,对阶段性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和明确。

3、各基层党组织就全县党建工作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上次例会交办工作的完成情况,本单位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思路措施、问题建议等进行汇报交流。

4、对有关党建工作中带倾向性、前瞻性的问题,或就一个阶段的重点问题进行专题研讨,提出对策建议,或就某一长期性活动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5、对涉及面大的重要工作、重大活动进行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增进协作,形成合力,或者就基层党组织日常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交换意见。

6、其他需要研究的问题。

三、党建例会方式与时间

1、根据党建工作的需要和实际情况按照党组织属性,分类、分区域、分时段组织会议,主要分为农村(社区)党建工作例会、机关企业党建工作例会、示范点工作例会三种类型。例会方式根据会议内容可以采取布置、督促和检查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工作,

领导讲评,座谈讨论,交流信息和工作经验做法,现场会,实地考察学习等。

2、每种类型的例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但需要相对固定。

四、党建例会组成人员

1、由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担任总召集人,县委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例会牵头单位。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为例会成员单位,参加各种类型的党建例会。

2、参加农村(社区)党建工作例会的对象一般为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和会议涉及的相关党组织书记,必要时邀请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3、参加机关企业党建工作例会的对象一般为各单位部门党组书记、机关工委委员及其下属党组织书记、县属各党委书记和各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企业党组织书记。

4、参加示范点工作例会的对象一般为与示范点相关的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成员和涉及的示范点党组织书记。

五、党建例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党建例会办公室设在县委党建办,其主要职责是:

1、对全县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提出解决问题、指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向党建例会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3、负责协调党建例会的议题及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安排会议议程,做好会议记录;

4、承办、督办党建例会议定的事项,处理日常事务;

5、承办党建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党建例会工作程序

1、党建例会由总召集人主持。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2、党建例会的议题由例会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展和需要提出,报总召集人审定;

3、会议发言人在召开例会前应认真调查研究,准备好高质量的文字材料或提供相关资料,讨论时可口头发言或上交文字材料。

4、例会工作会前、会中、会后涉及到的每个事项与问题都要分工到人,限定完成时间,切实以工作制度的完善推动干事创业氛围的形成,确保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5、提交党建例会的有关文件或事项,由例会办公室在会前征求有关成员单位的意见;

【机关党建,例会制度】

6、党建例会研究确定的工作意见,由例会办公室整理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党建例会总召集人签发。

机关党建,例会制度 第三篇_社区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r/n

第一章 总则/r/n

第一条 为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密切社区各单位党组织之间的沟通和联系,积极探索新时期社区党建工作的新路子,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社区环境,促进街道社区“三个”文明建设,根据市委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掖县路社区实际,特制定掖县路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r/n

第二条 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城市街道社区管理的发展要求,以提高社区党建工作的有效性、增进党建工作的合力为目标,由街道党工委牵头组织,辖区单位党组织共同参与,把条块单位党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的一种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参与联席会议的各成员单位之间是民主、平等、合作的关系。/r/n

第三条 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的宗旨是交流、协调、评议、创优、共建,最大限度地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大事共抓、文明共建。/r/n

第二章 成员单位/r/n

第四条 参加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为:/r/n

(一)街道党工委;(二)社区内行政单位、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党组织;(三)社区内部队党组织;(四)社区内企业及各种经济成分的党组织;(五)社区居民党组织。/r/n

第五条 每个成员单位选派一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如原参加人员有变动,可由会员单位党组织决定另派人员参加。/r/n

第六条 成员单位的义务:/r/n

(一)成员应遵守联席会议的规章制度,积极完成联席会布置的各项工作和任务,认真执行联席会议达成的决议或意见。/r/n

(二)成员之间应互助互利,及时提供本单位的工作经验和信息,相互学习,平等交流,尽可能做到社区资源共享。/r/n

(三)在协商的基础上,帮助解决其他成员单位提出的协作要求。/r/n

第七条 成员单位的权利:/r/n

(一)向街道党建协调委员会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质询的权利。/r/n

(二)向街道党建协调委员会提出协作要求的权利/r/n

第三章 职责任务/r/n

第八条 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r/n

(一)通报和交流成员单位党建工作情况以及其他重大事项,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专项(专题)走访、考察、学习等活动。/r/n

(二)对社区党建工作和社区建设管理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协调各方的行动。/r/n

(三)讨论研究辖区基层党建工作中带有共性的问题,对社区党建和社区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r/n

(四)对在社区内的政府机关(职能部门)、企事业等单位的党建工作和履行社区管理、文明创建应尽职责的情况进行评议,并向其上级主管机关反映。/r/n

(五)组织开展社区党建创先争优活动,一定时期内评选表彰“社区优秀党员”、“社区先进党组织”。/r/n

(六)增强凝聚力,开展健康有益的社区活动。/r/n

第四章 组织机构/r/n

第九条 成立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协调委员会主任,确定一名党工委副书记分管社区党建协调工作;设委员若干,由辖区内主要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担任。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与街道党政办公室合署办公。/r/n

第十条 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职责是组织召开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确定会议议题,具体实施会议决议,协调各方行动。/r/n

第十一条 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通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开展工作,所作的重大决议决定必须经过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协调委员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党建工作联席会议。/r/n

第五章 工作制度/r/n【机关党建,例会制度】

第十二条 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建立会议签到、会议记录、会议决议、请假等制度。/r/n 第十三条 联席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平等协商、民主讨论、集思广益的办法,充分尊重每一个成员单位的意见。对未达成共识的问题,不写入会议决议。/r/n

第十四条 每次会议后及时起草形成会议纪要,并印发各与会单位。下一次会议,各单位应报告本单位执行会议纪要的情况。/r/n

第六章 经费保证/r/n

第十五条 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所需经费主要由街道财政予以解决。各成员单位应给予一定的支持。/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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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搭交流平台。基层党建工作例会由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由党建工作的先进党组织轮流承办,通过汇报交流、安排部署、沟通协调、专题研讨等方式,为全县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搭建交流学习的平台。/r/n

2、促拓展思路。通过各先进党组织对党建工作亮点、特色及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的介绍,对党建工作的创新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和推广,进一步拓展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创新开展各项基层党建业务工作的思路。/r/n

3、帮解决难题。针对各党组织在基层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难题,进行集中讨论,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研究和探讨基层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着力帮助解决一批在工作中遇到或面临的实际困难。/r/n

4、助查找差距。通过研究讨论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色做法、工作经验和体会,取长补短,相互提高,促使各基层党组织在相互交流学习的同时也查找到彼此差距,从而督促其不断寻求提升工作的方法和途径,促进全县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推进。/r/n

二、党建例会主要内容/r/n

1、传达、学习中央、省州党委和县委关于党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办法。/r/n

2、交流、通报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有关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对全县党建工作的重大事项、中心任务、急办工作进行安排、提出要求,对阶段性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和明确。/r/n

3、各基层党组织就全县党建工作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上次例会交办工作的完成情况,本单位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思路措施、问题建议等进行汇报交流。/r/n

4、对有关党建工作中带倾向性、前瞻性的问题,或就一个阶段的重点问题进行专题研讨,提出对策建议,或就某一长期性活动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r/n

5、对涉及面大的重要工作、重大活动进行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增进协作,形成合力,或者就基层党组织日常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交换意见。/r/n

6、其他需要研究的问题。/r/n

三、党建例会方式与时间/r/n

1、根据党建工作的需要和实际情况按照党组织属性,分类、分区域、分时段组织会议,

主要分为农村(社区)党建工作例会、机关企业党建工作例会、示范点工作例会三种类型。例会方式根据会议内容可以采取布置、督促和检查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工作,领导讲评,座谈讨论,交流信息和工作经验做法,现场会,实地考察学习等。/r/n

2、每种类型的例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但需要相对固定。/r/n

四、党建例会组成人员/r/n

1、由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担任总召集人,县委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例会牵头单位。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为例会成员单位,参加各种类型的党建例会。/r/n

2、参加农村(社区)党建工作例会的对象一般为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和会议涉及的相关党组织书记,必要时邀请村(社区)党组织书记。/r/n

3、参加机关企业党建工作例会的对象一般为各单位部门党组书记、机关工委委员及其下属党组织书记、县属各党委书记和各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企业党组织书记。/r/n

4、参加示范点工作例会的对象一般为与示范点相关的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成员和涉及的示范点党组织书记。/r/n

五、党建例会办公室主要职责/r/n

党建例会办公室设在县委党建办,其主要职责是:/r/n

1、对全县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提出解决问题、指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r/n

2、向党建例会汇报工作开展情况;/r/n

3、负责协调党建例会的议题及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安排会议议程,做好会议记录;/r/n

4、承办、督办党建例会议定的事项,处理日常事务;/r/n

5、承办党建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n

六、党建例会工作程序/r/n

1、党建例会由总召集人主持。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r/n

2、党建例会的议题由例会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展和需要提出,报总召集人审定;/r/n

3、会议发言人在召开例会前应认真调查研究,准备好高质量的文字材料或提供相关资料,讨论时可口头发言或上交文字材料。/r/n【机关党建,例会制度】

4、例会工作会前、会中、会后涉及到的每个事项与问题都要分工到人,限定完成时间,切实以工作制度的完善推动干事创业氛围的形成,确保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到位。/r/n

5、提交党建例会的有关文件或事项,由例会办公室在会前征求有关成员单位的意见;/r/n

6、党建例会研究确定的工作意见,由例会办公室整理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党建例会总召集人签发。

机关党建,例会制度 第四篇_机关党委工作有关制度

机关党委工作有关制度

一、机关党委的主要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协助局管理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领导工会、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9、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所属支部党的工作。

二、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及委员的主要职责

(一)党委书记、副书记的主要职责

机关党委书记主持党委的全面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党委会;

2、组织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组织的决议;

3、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党的工作规划;

4、配合局领导协调党政群之间的关系;

5、抓好党委班子的自身建设。

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书记不在时,副书记履行书记职责。

(二)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

1、了解掌握党委的组织状况,提出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2、加强党员管理,督促支部按时过好组织生活,定期公布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

3、做好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日常工作;

4、负责评选先进、民主评议党员、党委换届选举、党委会议记录、党员统计、党费收缴和接转组织关系等工作。

(三)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

1、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建设方面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2、组织党员学习,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3、围绕每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宣传鼓动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四)纪律、群众委员的主要职责

1、了解掌握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及时向组织反映;

2、监督、检查党员遵守纪律的情况,协同有关部门调查党员案件;

3、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的控告,并及时向党委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帮助、教育并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等;

4、经常了解干部、职工(青年、妇女)的学习、工作和思想情况,提出加强工青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按照党委有关工青妇工作的决议,指导按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6、及时向党委反馈工青妇组织的工作情况,努力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等。

三、机关党委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1、定期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也可根据需要及时召开。主要内容是:传达中央的重要文件和上级党组织的精神;总结和部署工作;听取和审查机关党委的工作报告;选举机关党的委员会。

2、机关党委全体委员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如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中央和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的批示精神,结合实际贯彻落实的意见;讨论工作总结,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讨论和审批直属单位党组织的换届改选和人员组成;审批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其他重要问题。

3、机关党委必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问题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由集体作出决定,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

(二)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1、思想政治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治和时事政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做好经常性的思想工作,引导党员和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机关党建,例会制度】

2、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要求是:

(1)坚持实事求是与教育疏导的原则,做到思想教育与严格管理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领导干部言传与身教相结合,弘扬先进与鞭策后进相结合,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鲜明性和实效性。

(2)深入实际,贴近群众,摸索新的历史条件下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改变工作方法和方式,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思想教育活动。

(3)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坚持领导干部自上而下逐级找下属谈心,开展党员与群众结对活动。

【机关党建,例会制度】

(4)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到齐心协力、齐抓共管。

(5)主动协助局搞好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和总结交流等工作,及时反馈各个时期党员群众的思想动态。

(三)党内监督制度

1、机关党内监督的目的是:维护党规党纪,防止和纠正党内错误倾向,揭露、查处党组织和党员的违纪行为,促进党内廉政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

2、机关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机关各处室处长(主任)以上党员干部。

3、机关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情况;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决议、决定,贯彻党的干部政策,正确运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的情况;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员义务、勤政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机关党委要把民主生活会,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双重民主生活会作为党员监督的主要渠道,要切实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管理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的职能,加强党内监督。

5、加强对党员的党风党纪教育,认真查处党员违纪案件。

(四)请示报告制度

机关党委每年要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局报告工作。机关党委换届选举,正副书记的人选和组织机构变动,党员中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及其他重要问题,应及时向局

和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

四、党支部的职责和任务

党支部要坚定不移地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为党的中心任务服务,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方针,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大力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用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其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本组织的决议,保证党员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组织党员和群众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经济、法律和有关业务知识。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制定支部的学习计划,做到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建立健全学习考勤制度。

(三)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严格组织生活和各项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督促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

(四)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及中央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勤政廉洁、密切联系群众以及思想作风、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教育党员自觉抵御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努力克服和纠正党内的一切不良现象,端正党风,维护党的纪律,保持思想道德上的纯洁性,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五)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经常了解、听取并向上级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关心并协助有关部门改善干部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

(六)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试行)》中的有关规定及程序,有领导、有计划地做好培养、教育、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考察、转正工作。重点做好中青年党员发展工作。

(七)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支部目标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创建规范化、学习型党支部和党建工作创新等活动。做好收缴党费、党员鉴定和党内统计等工作。

(八)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根据掌握的情况,对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党支部书记、委员以及党小组长的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上级的要求和支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检查督促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的实施情况;代表支委会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2、组织党员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指示决议;

3、保持同支部委员、行政领导的密切联系,协调单位内部党政群组织关系;

4、了解党员和非党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发挥集体领导作用。

(二)组织、群众委员的主要职责

1、搞好组织建设和党员的管理,督促支部和党小组按时过好组织生活,定期公布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

2、做好发展党员、评选先进、民主评议党员、支部换届选举、支部会议记录、党员统计、党费收缴和接转组织关系等工作;

3、提出加强工青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按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4、及时向党支部反馈工青妇组织的工作情况,努力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等。

(三)纪律、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协同有关部门调查党员违纪案件;

2、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的控告,并及时向党支部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帮助、教育并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等;

3、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建设方面的意见并组织实施;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4、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四)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

1、主持召开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学习和过好组织生活;

2、贯彻落实好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督促检查执行决议和完成任务的情况;

3、了解并经常向支部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协助党支部做好党员的民主评议和鉴定;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考察;按时收缴党费;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的情况进行登记或记录。【机关党建,例会制度】

六、党支部的工作制度

(一)党员大会制度

党员大会一般每3个月召开1次。主要任务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听取、审查支委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支委会;对吸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作出决议;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以及支部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每2个月至少召开1次。主要内容是分析研究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和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决定如何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三)组织生活制度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一般半年召开1次,小组生活会一般1个月召开1次。主要内容:检查支部(小组)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四)党课制度

党课每年一般不少于4次,到课率达85%以上。积极创造条件办好电化教育,全年播放电教片不少于4次。党课应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目的,主要是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以及理想、信念、宗旨、纪律,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势任务等教育。党课教育要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可由支部组织,也可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组织。

(五)党内监督制度

1、党支部一般每半年对党员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发挥党员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总结。

2、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

3、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使用、奖惩应提出意见和建议。

4、不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支部书记应列席本单位行政领导的有关会议。

(六)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1、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研究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情况,并提出做好工作的意见。

2、思想政治工作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党员、群众思想实际进行,加强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持实事求是、教育疏导的原则,帮助广大党员、群众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上遇到的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强凝聚力。

3、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听取党员、群众的汇报,做好思想工作。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和文体娱乐活动。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般每年进行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其基本方法是:

1、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

2、对照党员标准进行个人总结。

3、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支委会根据评议情况,将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转告本人,并督促其改正。

5、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八)开展创建规范化、学习型党支部和双争评比制度

积极开展创建规范化、学习型党支部和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争创先进党支部活动。其基本方法是:

1、年初制定创建规范化、学习型党支部和双争活动具体目标,主要是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进行;

2、年中对目标实施情况组织一次检查;

3、年终参与和组织评比。

(九)汇报、报告工作制度

1、党员要经常主动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汇报本人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汇报党员群众的思想反映。党员外出时间较长(2个月以上),应定期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汇报,党支部要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

2、支部的年度计划和工作开展情况,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每年不少于2次。遇有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

(十)党支部工作记事簿制度

党支部应将本支部的基本情况和各项工作内容及时、认真、如实地填写在记事簿内。上级党组织在检查、考核支部工作时,记事簿填写的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机关党建,例会制度 第五篇_党支部书记例会制度

党支部书记例会制度

一、为不断加强和改善基层党支部建设,探索新形势下支部工作的方式方法,提高邮政服务的质量,增进市局各支部之间的横向交流,充分发挥典型支部的示范和指导作用,促进党支部工作到位,提高新形势下党支部工作的层次,特建立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例会制度。

二、例会的形式及时间

根据支部工作的实际情况,为保证例会的实效,支部书记例会按工作类型划分的原则分组进行。每季度召开一次,每次例会时间可根据会议内容自行决定。

三、例会的内容

根据支部及所属部门的实际的情况,结合市局机关党委的主要工作安排,本着强化邮政工作服务意识,强化支部参政意识,强化工作全局意识,强化工作质量与效率意识,确定例会内容如下:

(1)传达学习集团公司和省公司的有关指导精神,市局机关党委的阶段性的重要工作部署及安排。

(2)交流各支部及所在部门阶段性工作情况,包括各部门管理和经营工作的阶段性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年度或阶段性工作计划安排,主要工作落实情况;新形势下加强支部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路、新探索、新经

验、新问题及新对策;发展党员及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方面的作法;党的组织生活及党员教育管理的作法;一个时期党内、群众反映最大、议论最多的热点问题和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为邮政生产作好支撑服务工作,其它有关情况。

(3)交流各支部书记思想及工作情况,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讨并提出相应对策,对有关具体工作及基层支部工作理论进行研讨与交流。

四、例会的组织与领导

支部书记例会在市局机关党委的指导与协调下进行。例会的具体时间、内容、地点由支部成员协商确定,并在例会之前与市局机关党委沟通,市局机关党委届时参加各组例会。每次例会由市局机关党委主持,例会内容需要讨论时,由支部成员牵头组织,并负责将讨论情况汇总后报市局机关党委。

市局机关党委负责将例会要确定的议题提前两天通知参加会的成员支部,每个成员支部都要按照例会确定的议题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参加会议。各支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召集并组织好每次例会讨论。各成员支部要给予支持和协助,并为例会的顺利进行和取得实效积极献计献策,做出努力。

对例会所遇到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由各支部负责与市局机关党委沟通,以便进一步改进。

机关党建,例会制度 第六篇_党建工作制度2015

党建工作制度

一、落实领导职责。将党建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大局通盘考虑,制定出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确定一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直接抓党的建设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健全工作机构。站党务工作机构为站办公室,

三、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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