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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辆使用规范

时间:2018-09-07   来源:经典语录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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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辆使用规范 第一篇_关于公司车辆使用规范的通知(1)

金太阳行字„2013‟6号

关于公司车辆使用规范的通知

为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做到维护保养经常化、车辆使用合理化,确保行车安全,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行政中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公务用车管理

(一)公务用车统一由行政中心物业部管理和调配使用;各用车部门需相互体谅,服从安排,共同维护公务用车的管理秩序。

(二)公务用车禁止私用,公务用车不得借给他人使用。

(三)行政中心要及时做好车辆维修、年审、换证等用车准备工作,以满足公司公务用车需要。

二、公务用车使用范围

(四)公务用车使用范围包括:1.公司召集的会议;2.接待上级有关人员、外事活动以及需接待的其他重要客人;3.文件交换及领取、递送机密件;4.财务部门涉及5000元以上现金的业务;5.公司职工患急

病送医院;6.员工因公出差;7.其他紧急公务用车。

三、公务用车申请程序

(五)申请用车,必须填写《用车申请单》,内容包括:用车部门、出车任务、用车人及人数、到达地点、用车时间、联系电话,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

市内用车需提前至少12小时、市外用车需提前至少2天并由总经理批准、组织大型活动需提前一周提交《用车申请单》,由行政中心物业部统一安排车辆。

因申请提交不及时导致公司无法派车而需外请车辆的费用由各部门自行承担。

(六)紧急公务用车直接联系行政中心物业部主管吕玉水。

四、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七)公务用车的安排调度应遵循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的原则。

(八)车辆等候地点一律为“唱一楼”前门门口,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其他地点等候,请在《公务车辆使用申请单》上注明。

(九)车辆使用部门及个人在使用车辆时,必须按照“公务车辆使用申请单”上所填写时间提前五分钟等候,不得无故拖延时间。

(十)公务用车由专职驾驶员负责管理和驾驶。在派车途中如遇用餐时间,用车单位要安排司机用餐,或让司机提前离开,不得让司机在外等候。

(十一)业务员或部门接待客户,外地出差所产生的过路费、油费、停车费等都由用车人或部门自行承担。

符合公务申请用车的事项用车费用由行政中心承担,不符合公务用车事项的用车费用由部门自行承担。

五、驾驶员安全行车要求

(十二)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守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本职工作。

(十三)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驾车时不得吸烟、饮食、闲谈、使用手机。

(十四)严禁“病”车上路行驶,不得将车乱停乱放。

(十五)不得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经总经理批准为客户服务需由本公司司机驾驶。

六、车辆保养维修

(十六)驾驶员要爱护车辆,保持外观良好,内饰清洁。

(十七)驾驶员出车前必须检查方向系统、刹车、车灯、喇叭、雨刮等是否正常,机油、冷却水、电池液、轮胎气压是否足够等。

(十八)行驶中应注意各部件总体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按规范停车检查,没检修好不得继续行驶。

(十九)完成出车任务后,须对车辆各部件进行检查,为下次出车做准备。

(二十)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及保养制度,所有公务用车都必须到定点厂家维修保养(离开南昌行政区域发生故障的车辆除外,但须经行政总监同意方能修理)。

(二十一)车辆维修保养、年审,包括购臵配件、美容等,必须由定点厂家出具《维修保养预算单》,并经批准后再实施。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由车队队长审批;金额在2000元(含2000元)至5000元以内的, 由总务主管审批;金额在5000元(含5000元)至10000元以内的,由行政总监审批;金额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与定点厂发生的费用每月按财务报销流程统一结账。

七、加油管理

(二十二)公务用车实行油卡加油制度。

(二十三)驾驶员统一使用行政中心提供的加油卡到中石化单位加油,并签名确认。

(二十四)驾驶员如发现加油卡丢失,应立即报告,以便及时挂失。否则,造成后果由该当班驾驶员承担。

(二十五)公务用车原则上用油卡加油,特殊情况须报行政中心物业主管批准。

(二十六)行政中心物业部要定期对耗油量与行驶路程进行对比检查。

八、事故处理

(二十七)车辆因公务行驶违反交通规则的,每年每名司机可报销600元,超出此费用由司机自行承担,未发生违章则奖励给司机。

(二十八)未经行政中心物业部许可擅自使用公车,其事故责任一切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且当事人须接受公司的处理。

(二十九)车辆行驶途中遇不可抗力发生车祸,应及时向交警和保险部门报案,并即时与行政中心物业部联系,由物业部派人前往现场协助处理。

(三十)车祸后的有关保险理赔工作,由当事人配合行政中心物业部处理。

九、保险及年检办理。

(三十一)车辆各类保险由行政中心物业部统一负责办理。

(三十二)车辆年检由行政中心物业部与车辆驾驶人负责。

十、附 则

(三十三)公司公务用车执行《公务用车暂行规定》,由行政中心物业部集中管理,统一调配使用。【公司车辆使用规范,】

(三十四)本办法由行政中心物业部负责解释。

(三十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此前有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附件:1.公务车辆使用申请单

2.司机行车记录本

2013

行政中心 年12月27日

公司车辆使用规范 第二篇_公司车辆使用规定

公司办公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的车辆管理,规范司机的行车行为,实现更安全、高效、科学、合理地使用车辆,提高汽车使用率,降低能耗,制定本规定。

1 车辆管理与调度

1.1 公司综合办公室对公司各类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凭单出车的原则。

1.2 公司车辆证照的保管、车辆年审及车辆保险的购买等事务统一由公司综合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综合办公室主任指派专人驾驶、保养并负责维修、检验、清洁等。

1.3 公司车辆派车审批权限:

1.3.1 市区以内范围的用车必须有综合办公室主任批准签字。

1.3.2 省以内范围的用车必须有公司副总经理签字;

1.3.3 省以外范围的用车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签字。

1.4 公司各部门用车或其他情况用车,应先填写《用车申请单》(见附件一),经相关领导审批签字后交公司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依重要性顺序统一安排;各部门需长途用车,应提前1天填写《用车申请单》经相关领导审批签字后交综合办公室。对于不按规定申请的用车,综合办公室不得派车。任何人不得自行与驾驶员直接联系用车。

1.5 员工因公外出,凡公共交通便利的地方,原则上不安排办公用

车。

1.6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使用公司车辆:

1.6.1 公司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因公需要使用车辆者;

1.6.2 特殊紧急情况下,员工需因公用车时必须经过综合办公室审批。

1.7 公司车辆实行专车专管,车辆钥匙由该车司机保管。未经综合办公室派车,司机不得出车,违反者将给予司机通报批评,同时给予司机500元经济处罚,通报批评三次的司机将予以辞退。

公司领导用车可当面或电话通知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应优先安排。公司领导紧急用车,驾驶员可先行出车,并同时将去向设法通知综合办公室,事后补办《用车申请单》。

1.8 公司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驾驶执照,并具有三年及以上驾驶经验方准驾驶公司车辆。

1.9 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该车驾驶员负责赔偿。

2 车辆保养与维修

2.1 公司驾驶员应加强车辆的维护和保养,经常清洗车辆,保证车辆清洁、卫生,并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行车安全。

2.2 公司车辆应由综合办公室指定厂商保养,特约维护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一律不准报销。

2.3 公司车辆维修或更换配件应本着及时和节约的原则。车辆维修采取定点维修的原则,定点的维修点指的是综合办公室指定的维修点

和车辆品牌指定并经综合办公室确认的特约维修点。公司车辆维修应先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见附件二)”,费用审批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2.4 车辆出差在外,确因机械故障需进行维修的,应尽量到正规的维修单位修理,凭正式发票并附维修明细单回公司报销。

2.5 综合办公室每月对车辆进行考核,每月1日(遇节假日顺延)抄取公司各车辆行车里程数,并根据每辆车的车型、车况、行车里程和油耗进行综合考核。

3 事故处理

3.1 公司车辆在外不论何种原因发生交通事故,首先要保留事故现场,并及时向综合办公室报告,由综合办公室派员会同当地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3.2 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积极配合公司和交警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和事故调查取证工作,服从交警部门的处理结果。

3.3 驾驶员未经许可将车辆借与他人将给于解聘处分。

3.4 因自身原因造成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自己承担。

3.5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力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与公司综合办公室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综合办公室主任汇报。

3.6 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相关制度而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按经济损失的10%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3.7公司各种车辆必须按国家规定缴纳车辆保险包括:交强险、商业险等。

4 驾驶员补贴

4.1 公司驾驶员的出车补贴,按以下标准执行:

4.1.1 公司车辆每月安全行驶里程在3000公里以内部分不享受出车补贴,每月行驶里程超过3000公里以上部分享受出车补贴。

4.1.2 出车补贴包括行车补贴和安全补贴两项内容,其中,行车补贴为0.2元/公里,安全补贴为0.3元/公里;

4.1.3 每月行车补贴部分随月工资发放。安全补贴只有在一年内该车驾驶员不出责任事故时,在年终一起发放;若在一年内该车驾驶员发生责任事故将扣除全年安全补贴。

5 其 它

5.1 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

大连万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1年9月

附件一

用车申请单

附件二

车辆维修申请单

公司车辆使用规范 第三篇_公司车辆使用规定

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第一条 总则

为合理调配和使用好公司公务用车,保证行车安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车辆使用

(1)所有车辆均由公司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2)车辆只能用于公司业务工作,未经批准不准用于办私事,严禁利用公务用车外出旅游或学习驾驶技术。

(3)非公务不准在节假日和平时下班后使用车辆。确因特殊情况需用车的,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表,经报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4)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由司机登记行车来住地点,使用车人员签名核实,每月交由公司公布行车情况。

(5)车辆油料管理实行定额用油、专卡专用的制度,不得转借。车辆加油回执应按月交公司统一登记备查。

第三条 车辆管理

1.所有车辆在行车时应带齐所有交通部门备查的证件。驾驶员驾车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维护交通秩序,谦虚谨慎,文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3.法定的节假日无出车任务时,车辆应按规定在指定地点停放。驾驶人员不得擅自私用,需要私用车辆时应提前填好“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私用”,经主管领导核准后方可使用,违者受罚。

4.车辆的一切费用(修理费、油料费、路桥费、停车费、保险费等),必须先经公司办公室统一登记,再按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条 事故处理

1.凡因违章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担,不准报销。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责。特别是无

【公司车辆使用规范,】

照驾驶或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的,发现情况即免职处理。

2.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联络,公司主管领导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五条 车辆检修

1.机动车辆的检修,注明检修内容及有关情况,经核准后方得送到定点修理厂进行检修。

2.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发生故障,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要电话请求主管领导,否则其维修费用不给予报销。

3.车辆维修费,由公司统一按季结算,登记入册,年终随车辆其他费用一道公布。

第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公司车辆使用规范 第四篇_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合理化、规范化,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最真实的反映车辆实际情况,做到有效的管理公司车辆,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 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公司所使用的车辆。

2、公司车辆用于公司人员业务外出办事使用。

二、用车责权

1、公司车辆由行政部调度,主管人员管理。业务用车应向领导申请,填写用车申请表,领取钥匙,出差用车需报总经理批准。

2、公司业务办公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车船税支出等事项统一由主管人员负责管理。

三、驾驶人责权

1、驾驶人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做到谨慎驾驶,安全驾车。

2、公司车辆驾驶人须持有合法驾驶证件,出车时一定要检查驾驶证、行车证等有效证件是否齐全,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云南省道路及市区路况,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降低车辆的费用。

3、驾驶人应爱惜公司车辆,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和车外的清洁),禁止在车内吸烟,吃零食,乱扔垃圾。平时用车要注意洗车保养,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再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5、驾驶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报告主管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车辆去修理厂维修前,驾驶人应提前咨询维修价格。维修时,必须要有公司人员在场,换零部件时,可自己购买,维修完毕,方可继续用车。

6、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人离开车辆时,要仔细检查是否锁好门窗,防止车辆被盗。

7、晚间驾驶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8、驾驶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四、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1、员工外出办事,首先应选择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其他符合条件的用车,一律登记、记录、申请。

2、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用车。

3、每次出车时,驾驶人必须到行政部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详细记录外出时间、用途、来往目的地、起始公里数、油量等内容,并签字确认,表示钥匙已收到。回到公司后,驾驶人应及时将钥匙交回行政部,并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填写归来时间、返回公里数,并签字确认,表明车辆已返回。如发现未做记录的,罚款20元/次。

4、驾驶人应相互监督,用车前后应环车一周,认真检查车体外部是否有刮痕,凹陷,零部件损坏,车胎瘪陷等问题,车辆内部是否干净整洁,油表、水位是否正常,所填公里数是否属实,如发现车况异常或填写数据不真实应及时上报,并有权拒绝接车使用,责任由前一位驾驶人承担。

5、驾驶人在离开公车时,需确认车门窗户全部关闭上锁后,方可离开。如发现有未关者,罚款50元/次。

6、公司车辆需出车、送货、接货等需告知总经理,公司任何人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车辆。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一经发现,罚款200元/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私自外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车体损坏,由外借人承担所有责任并负责赔偿。

7、车辆实行节假日及夜间归位管理,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通报主管人员并请示总经理批准。如未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一经发现,罚款50元/次。

8、公司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无照驾车,酒后驾车,若出现违反交通规则,私闯红灯、未佩戴安全带、违规驾驶、违规停车等现象产生违章罚款时,由驾驶人自行承担。

9、在驾驶过程中未按规范开车,出现违反交通规则,发生违章罚款,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追尾,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所有责任均由驾驶人承担。

五、附则

1、行政部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车辆使用规范,】

2、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行政部

2015年5月26日

公司车辆使用规范 第五篇_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为合理安排车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率,节约公司车辆使用的费用,使之规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此办法。办公室负责对列入公司管制车辆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财务负责对相关发生费用审核控制。

一、为合理调配车辆,由用车部门/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并须提前半天交办公室安排车辆,否则不作安排(紧急、特殊情况除外)。

二、 用车人员/驾驶员出车一律到办公室申请,登记后出车(特殊情况除外),严禁出私车。

三、严格按规定时间出车,按时返回,返回后及时通报办公室,驾驶员不得无故离岗。

四、 办公室在安排出车时尽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合理用车,用车人员应该服从。

五、 有驾驶执照的部门负责人允许自行驾车。如需自行驾车,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个工作日内到办公室办理相应手续:登记领取车钥匙,用车返回后应及时交还。

六、 原则上实行驾驶员定车定人安排,特殊情况由办公室作适当及时调整。

七、 车辆保养

1、 驾驶员应及时保养、维护好车辆,并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保证使用车辆的正常运行,要确保行车安全。如遇特殊情况,车辆不能正常运作时,要及时报告办公室,妥善解决,以备用车之需。

2、 公司车辆一律停放在公司院内指定地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驱车外出停放,如因违反而影响工作以至造成事故者,除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外,由肇事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3、 每次接车或出车前,驾驶员须检查车辆外观各部位的完好状况。如发现意外损坏,应查明原因。否则按驾驶员意外损坏处理。

八、 车辆相关费用报销、行车线路及违章

1、 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过路费、油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除规定由相关部门主管外(如保险费),驾驶员凭发票、出车单等单据按照《因公出差及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进行报销。

2、 车辆需要修理或添置各类用品时,先填写“申购单”经总经理审核,并报办公室核准后,填写“维修保养记录表”,事后开票附申购单经办公室初审,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报销。如在行车途中,发生非人为的故障(如爆胎等现象),司机必须立即打电话报告办公室后,再进行维修。回公司后必须迅速补上相关手续。

3、 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摔、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驾驶员须自行负责车辆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4、 公司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公司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如有违章而不按时交纳罚款,一经发现除赔偿外,公司将从严处分。一个月内如发生超过3次违章事故,驾驶员给予开除处分。

5、 出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如属于公司方驾驶人员责任,除责任人必须承担肇事责任并赔偿公司损失外,公司对驾驶人员将给予处分。

九、 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自行用车/驾车,违章及事故处理按以上规定执行。

5、车辆管理:

5.1各分公司领导用车实行定车﹑定人、定额制度。

5.2各分公司生产用车实行定人定车制度。

5.3各部门生产用车实行申请派车制度。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领导批准后由综合部统一安排方可使用。驾驶员按派车记录上报批准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

5.4各部门如需用车,须提前一天向综合部申请,由综合部依主次顺序给予合理安排。

5.5 公司的各种车辆各使用人或管理员应于规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地点受检,如逾期未检验而发生的费用,其费用由各使用人及相关负责人自行承担。

5.6公司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随车携带外,其余均由综合部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5.7公司所有车辆均建立车辆档案,须填写车辆登记表。驾驶员如实填写用车里程和燃油量,经综合部和财务部联审后方可报销。

5.8公司车辆既按部门使用,同时又由公司综合部统一计划使用时,各部门和驾驶员应顾全大局,服从指挥、调度。

5.9公司实行用车收费制度。各部门用车按月进入内部财务核算,列入部门成本效益考核范围, 。

5.10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损坏,驾驶员和用车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5.11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综合部联系。

5.12公司所属公务用车应由综合部每月月末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报总经理查核一次,以防浪费。

5.13节假日或上班时间外车辆需由公司统一收回,如确需要使用车辆,应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派车。

5.14车辆应由专任司机驾驶,应善尽驾驶人责任。专任司机应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6、驾驶员管理:

6.1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6.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6.3驾驶员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6.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6.5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6.6出车在外或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6.7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6.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6.9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超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6.10驾驶员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6.11驾驶员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部门领导反映。

6.12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是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6.13不论什么时间, 驾驶员手机随时保持畅通.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电话,应尽快接机.情况特殊确实不能接机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6.14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7交通事故处理及责任承担:

7.1如遇不可抗拒的事故发生应视事故情节严重情况给予相应处理方式

7.2如遇轻微刮蹭事故,及时通知车队长给予及时处理。

7.3如遇人员伤亡事故,应先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及时通知车队和交管部门。

7.4事故发生后,除保护现外应尽量寻找目击事故的第三者,请其作证,并询问其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7.5事故发生时,如遇对方逃逸,在确保车辆安全的情况下,应尽量记住对方的车型、颜色及车号,并及时通知车队及交警部门并寻找目击证人。

7.6车队长在了解事故情况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理赔事项。【公司车辆使用规范,】

7.7如遇事故属对方全部责任;我方驾驶员不承担赔偿责任。

7.8如遇属机械和不可抗拒的外力而引发的事故,驾驶员不承担赔偿责任。

7.9如遇事故属我方驾驶员责任,除保险公司理培额内,驾驶员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10公司人员私用车辆如发生事故,除保险公司理赔额外,其余费用全部由用车人承担。

8、车场规则:

8.1车场是集中停放车辆的场所,严禁任何人未经允许停放车辆或私自存放各类物品及与车场无关的工作。

8.2车辆回场后,严格按划分位置停放整齐,车头一律朝外,左前轮轴头对正黄线边沿定点停车,确保互相不影响开关车门,便于移动车辆。

8.3车辆在执行任务当中未经允许不准回场,车场内严禁修车,明火作业,更换轮胎如遇特殊情况故障车,两侧车辆须驶离现场。

8.4车场内严禁洗刷车辆,乱扔废物,砸砼废物应及时处理,严禁吸烟乱倒废油,收车后须断电锁门。

8.5没有任务单和修理单的车辆严禁私自出厂。

8.6回场车辆必须做到车身整洁,包括驾驶室卫生和罐体无砼凝结现象。

8.7全体员工共同维护车场秩序,爱护车场设备,保持车场清洁,做到地面无油污、无异物,如发生意外泄漏,必须及时清理或用油盘接住。(每车位内卫生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9、车场消防、保卫管理:

9.1停车场地属单位消防安全、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此管理规定。

9.2驾驶员应自觉接受消防保卫教育,提高实际应变能力,加强防火、防盗检查。车场内严禁烟火,严禁无关人员及外部车辆进入,值班巡逻警卫人员有权盘查和制止一切可疑人员和车辆。

9.3车上严禁存放贵重物品及有价票证,严禁存放汽油、油棉丝、气体打火、机等易燃易爆品,严禁乱倒油污,严禁在车场内用汽油擦洗发动机,要做到人走断电锁门。

9.4车辆回场需认真检查消防情况,要爱护车辆配备的灭火器材,要经常检查维护,发现气压不足,要及时更换。凡非正常消耗、损坏及丢失者,照价赔偿。

全体员工:

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和实现高效率,保证公司日常工作用车,有效规范管理公司机动车辆,杜绝公车私用,修订本规定。

一、公司车辆配置

1.1、公司配置车辆仅限于公务使用,非公务未经批准不得使用公司车辆。

1.2、各公司除总经理、大长江汽车总公司各总监和指定的业务营销人员配置专用车辆外,各公司其余职务管理人员确需配置专用车辆或上下班需用车,必须另打报告,经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董事长批准,方可配置专用车辆或上下班用车。

1.3、公司车辆必须保证外来宾客的接送和财务人员到银行存取款用车。

二、车辆管理

2.1、行政部保管车辆档案、证件及保险材料,并负责年检、缴纳规费。

2.2、驾驶员在接送公司客人的过程中应该做到准时、主动、大方、有礼貌。

2.3、除专用车辆或经批准的仅用于上下班的车辆外,公司车辆集中停放公司停车场。行政部统一管理,该车驾驶员(或指定人员)负责保养维护。

【公司车辆使用规范,】

2.4、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不外借,车辆外借需通过总经理的批准。未经总经理批准,驾驶员不得将车辆借予他人使用。

2.5、春节放假期间,公司所有车辆一律集中停放公司停车场。特殊需要用车须经董事长批准。

三、车辆使用规定

3.1、除专用车辆外,各部门外出公务用车,需填写《派车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同意并签字确认,将《派车申请单》交给行政部,由行政部视轻重缓急和车辆出勤情况调度派车(含自驾)。

3.2、驾驶员(含自驾)应按派车单的路线行驶,不得私自更改行车路线。实际办事须变更行车路线不受此限,但事后应按事实说明并改签派车单。无正当理由更改行车路线,以驾驶员和用车人非公务用车处理。营销人员专用车辆,未经总经理指派或参加会议,不准跨区域行驶。

3.3、执行公务车辆外出,应主动向保安人员(或公司指定人员 下同)出示派车单及出车时间、车辆公里数,回到公司后应向保安人员报告车辆同程公里数和回车时间并交回钥匙。行政部应核对派车单驾驶员行驶路线、时间、里程。车辆行车里程与派车路线不符的,由驾

驶员负责缴纳差额里程油费和过路费。

3.4、职工非公务用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其产生的汽油费和过路费由用车人支付。

3.5、驾驶人员必须服从行政部调度。发现车辆异常或须维修应及时报告行政部。

3.6、施救车夜间出车施救,应先报告售后服务经理,并应向保安报告出车、回车时间。翌日由售后服务经理补签派车单交行政部。所有服务专用车必须有行车记录。

3.7、车辆贮油不足邮箱一半,由该车正在使用的驾驶员添足汽油后交回行政部。实行定点定人或加油卡加油的公司,因长途驾驶,可根据实际需要在非定点加油站加油。

四、行车安全管理

4.1、各公司应对持有驾驶证人进行甄别证件真假,确定驾驶人员名单和准驾车辆类型。严禁无证、假证人员驾驶车辆。驾龄不足一年不准上高速公路。

4.2、驾驶车辆外出,必须带齐有关证照。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范,严禁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或违章行驶,确保行车安全和用车需要。

4.3、驾车人员驾驶车辆外出,不准将车来辆交给他人驾驶,包括有驾驶证人员和公司准驾人员。

4.4、驾车人员驾驶车辆外出,必须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出车前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等符合安全驾驶的良好技术状况。如有不见损坏和不安全因素隐患,应及时处理直至修复,绝不允许车辆带病上路。确保交通安全。

4.5、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损坏,被盗,应立即抢救伤员并就近向公安、交警、保险公司报案,并向公司行政部报告。

五、车辆维修保养

5.1、公司车辆指定专人负责保管、驾驶、其他未经允许的人员不得擅自自驾驶。驾驶人员必须对所管理的车辆,实施定期保养和日常保洁工作;保管好随车证、照、工具,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符合驾驶要求。

5.2、车辆需进厂维修、保养,车辆保管人员必须填报《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经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按批准项目在指定维修单位维修保养,维修中心认为必须增加的维修项目应持维修单位出具的报价单报行政部重新审核,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增加维修项目。没有经总经理批准的《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作为附件,财务部门不予报销维修费用。

5.3、车辆在外行驶途中,需要应急维修,需电话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维修后需补办《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六、费用开支规定

6.1、驾驶人员违反交通规则受处罚,由责任人承担,罚款票据不准报销。

6.2、驾驶人员执行任务过程中出现问题,除保险公司赔偿外,其余损失根据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认定责任比例,承担相对应比例赔偿责任。如属机械故障发生事故免除赔偿责任。【公司车辆使用规范,】

6.3、经批准的非公务用车发生的事故,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可减免保险公司赔偿金额)由用车人承担。

6.4、未经批准擅自动用车辆肇事者,所有经济损失(不减免保险公司赔偿金额)全额由用车人承担。

6.5、江西省豪爵摩托车销售公司按协议配置的车辆,其汽油费、过路桥费、维修费用、折旧费按原《市场管理人员配用车协议书》执行。

七、责任承担

7.1、除专用车辆或经批准的仅用于上下班的车辆外,非特急原因,无论出于公私事,未经行政部门或总经理派车而私自使用车辆车,或下班后将车辆擅自开回家被发现,除责令将车辆当即开回停车场,同时每次罚款300元。

7.2、违反本规定的任一条款(7.1、条款所列情况除外),用车人除承担相对费用外,每次尚须付款500元。

7.3、驾驶员驾驶车辆,承担交通法律、法规相应责任。

八、附则

8.1、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购置的所有汽车类机动车。

8.2、本规定自2008年11月20日起执行,同时废止各公司关于汽车使用的管理规定。

三、车辆使用办法

1、下列情况下可申请用车:

1)员工因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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