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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的职责

时间:2018-08-19   来源:经典语录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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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的职责 第一篇_人大各工作委员会职责

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负责与省、市人大财经工作委员会及县政府所属经济工作部门的对口联系,开展人大工作。

二、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下发的财经方面的法律(草案),组织讨论和征求意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综合上报。

三、对县政府制定的财政经济方面的决定、决议和规章及行政措施,进行检查初审,并对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条文,向主任会议或常委会议报告,提出修改或废止意见和建议。

四、为县人民代表大会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审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收集有关资料,做好准备工作,并草拟有关文稿。

五、根据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对提请常委会审查批准的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决算(草案)及审计工作报告,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对县政府提请常委会审查决定的计划、预算部分变更草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批准的中长期规划、计划和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主任会议或常委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联系与本委工作有关的行政部门,受主任会议的委托,听取联系部门的汇报,了解和掌握财政经济工作情况,为常委会对财政经济方面的工作实施监督,提供决策依据。

九、负责草拟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财政、经济等方面的决议、决定(草案),对常委会作出的有关决议、决定抓好贯彻落实。

十、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常委会交办的有关决议、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联系与本委工作有关的人民代表,根据常委会或主任会议的要求,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或视察。

十一、配合办公室接待处理与本委业务有关的人民来信来访。

十二、承办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学习掌握全国、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决议、决定,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属于本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农业与农村工作的建议。

二、对上级人大征求意见的涉及到农业与农村工作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组织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关于农业与农村工作的决定、决议、规章和行政措施进行初审,并对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条文提出修改或废止意见,提出报告。

三、负责草拟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三农”方面的决议、决定(草案),对常委会作出的有关决议、决定抓好贯彻落实。

四、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对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农业与农村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农业与农村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五、配合法工委积极开展农业与农村工作方面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活动,并提出相关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

六、围绕县人大常委会有关本县农业与农村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视察和调研,提出建议。

七、督办县人代会或县人大常委会及上级人大确定的涉

及“三农”方面的议案、建议;贯彻执行县人代会或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决议。

八、联系农业与农村工作方面的人大代表,接待有关来信、来访。

九、了解掌握全县农口工作情况,参加县直农口有关单位召开的全县性的会议,约请县直农口有关单位汇报、通报工作情况或进行专题座谈。

十、组织县人大农工委委员及县、乡人大代表或农工委人员和乡镇人大主席考察学习外地经验。

十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全年工作总结

十二、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工作职责

一、负责与省、市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与县政府所属环境资源保护的对口联系,开展人大工作。

二、掌握国家、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的决定、决议内容,向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属本委员会职责范围内有关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草拟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决议、决定(草案),对常委会作出的有关决定、决议抓好贯彻落实。

四、对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关于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的决定、决议和规章及行政措施进行初审,并对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条文提出修改或废止意见,提出报告。

五、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对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与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六、围绕县人大常委会有关本县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视察检查活动,提出报告;完成上级人大安排的专题任务或调研检查等工作任务。

七、联系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的市、县人大代表,接待有关方面的来信来访;约请县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有关单位汇

人大的职责 第二篇_人大代表的基本职责

人大代表的基本职责

人大代表应当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行使代表职权,积极履行代表义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人大代表要按时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依法认真行使大会期间的各项职权,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并发表意见,积极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努力做好大会期间的工作。

人大代表应当积极参加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会议、视察、执法检查、调研、评议等活动,参加代表小组组织的活动,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协助人民政府推行工作。闭会期间代表参加活动的时间,省、市两级人大代表每年20天,县(市区)、乡两级人大代表每年15天。

人大代表应当参加人大常委会和代表小组组织的学习培训、法制讲座等,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人大代表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经常走访联系选民,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人大代表要密切与选举单位的联系,积极参加原选举单位组织的各项代表活动,经常回原选举单位听取意见、报告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人大代表应当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解决办法一要创造条件,切实落实代表的知政知情权,了解和掌握更多的情况,这是保障代表履职的基础。尤其要让代表知晓自己是代表人民履行管理国家事务的职责,作为监督者,要强化代表的角色意识,忘却小我,善于代表人民发表真知灼见,监督、评价国家机关,这是职责所系。二是加强对代表审议发言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在解决了“有勇气”发言问题之后,努力做到“有能力”发言,让代表知道审议发言如何才能抓住问题的实质与核心,讲什么,怎么讲,真正做到为民代言。三是要建立代表的履职绩效记录,使每名代表感受到履职有压力,不积极履职就是失职,从而自觉主动地深入学习、调研、思考,精心准备发言稿,力求让审议发言贴近现实、切中要害,具有较高质量。四是建立代表团审议发言的纪律和制度。虽然发言是每个代表的权利。但是可以对发言的时间和内容提出要求,对一些漫无边际、形神俱散的发言,会议主持人可以提醒发言人,节约会议时间,开门见山,直奔主题,以提高整个代表团审议发言的水平。

人大代表的职责不仅是提议案

在我们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各级人民代表机关是最重要,最权威的机关,是产生和监督其他所有国家机关的机关,特别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它代表全国人民行使国家立法权、国家监督权、选举权和对国家预算、决算和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等国家重大问题的决定权。因此,我国的事情能否办好,政府能否依法行政,能否高效和清正廉洁地为人民服务,法院、检察院能否公正司法,能否切实地维护法治和保障人权,在很大

程度上都取决于我们各级人民代表机关,特别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能否有效地行使宪法赋予的各项职权。而各级人大能否有效地行使职权,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人大代表的素质和责任心。

去年修订的人大代表法特别明确了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尤其是人大会议期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如出席会议、审议议案和报告、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参加选举、提出询问、质询案和罢免案等。

在人大代表所有这些职责中,哪些职责是最重要的?有人认为人大代表最重要的职责是提议案和建议。许多人大代表在会前几个月就忙着起草议案和建议,会中则忙着找其他代表签名连署,将提交议案和建议的多少视为衡量人大代表“政绩”的最主要标准。这当然无可非议,人大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积极提出议案和建议的确是非常重要的。但是,这不应该是最重要的。从人大的性质和根本职能上讲,它是国家权力机关,其最重要的职权是立法、监督、选举和决定重大问题,那么,人大代表最重要的职责就应是与这些职权相适应的审议法案、预决算、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两院工作报告;决定是否通过这些法案、预决算和报告;审查经自己选举、决定的国家公职人员是否称职、是否有失职、渎职情形;决定是否对他们提出询问或质询等。人大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的最重要职责是把人代会开好,形成合力,实现人大整体使命。如果每个代表都把主要注意力放在个人的议案、建议(特别是与人大职能关系并不密切的议案、建议)上,可能不利于人大整体职能的行使。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由各级人大代表组成的。由此决定了人大代表的责任重于泰山,人大代表履职的效率和质量直接决定着人民代表机关是否能有效实现其职能,直接决定着人民代表机关是否能有效代表人民实现人民的利益。

我国人大代表绝大多数不是专职的。虽然在闭会期间,人大代表也要履行代表职责和进行相关活动,如视察、执法检查,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等,但人大代表职责的最主要和最集中的履行还是在人大会议期间。人大代表要完成好人民的委托,最重要的是应通过人大会议期间高度负责任地履行选举、审议、提出询问、质询等职责、职权,制定出高质量的法律,把好国家用人关、用钱关,监督好一府两院依法、勤勉履职。只有这样,我们的人大代表才不会有负人民的重托,才不会有负人民代表的称号。也只有这样,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才能真正发挥,我国各级人大的肩负的使命才能真正实现。

对人大代表履行职责问题的思考

确保和加强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是人大制度建设中一个永恒的主题。当前,地方各级人大工作中,依然存在人大代表履行职责与时代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影响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步伐。对此,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联系基层人大工作实际,我认为保证和加强人大代表依法

充分履行职责,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探索:

一、深化认识,增强做好代表工作的使命感

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当家作主是通过人大代表集体行使国家权力来实现的。因此,人大代表执行好代表职务,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迫切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没有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大力支持,人大工作和政治文明建设就不可能取得任何进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经济社会生活日益多样化、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的新形势下,人们的自主性、独立性、选择性、差异性增大,人大代表怎样代表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各种具体利益,遇到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这在客观上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认真研究如何进一步深化和创新代表工作,提高代表的履职积极性和履职的公开度、透明度,扩大公民在人大工作中的有序参与;如何进一步畅通代表与选民、与人大常委会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渠道,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真正成为联系群众、反映民意、解决矛盾的主要民主渠道。诸如此类问题,使市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的空间进一步拓展。对此,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都应该有足够的重视,并认真做好代表工作。

二、提高素质,增强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

人大代表的素质状况,直接关系到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质量,并影响着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提高人大代表的素质,应着重从以下三方面入手:(一)严格代表当选条件,优化代表结构。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客观上需要提高对人大代表的文化素养和政治活动能力的要求。因此,在换届选举时,应当从政治思想、文化知识、道德品质、参政能力等方面明确规定代表的条件。要通过严格代表当选条件,充分体现公民选举权利的珍贵,反映我国选举制度的优越性和真实性。在代表结构方面,要克服“荣誉型”代表较多、党政领导干部代表过多、代表名额分配不合理等倾向,克服平衡照顾思想,严把代表入口关,把能充分代表人民意志的有识之士选进人大代表行列,使人大代表队伍充满生机和活力。(二)依法建立和完善代表候选人推荐制度,引进竞选机制。要改进现行的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方式,逐步引进竞选机制。让代表候选人通过发表竞选演说、当场回答选民或代表的询问,充分展示其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和参政素质,保证选民或代表自主选出自己信赖的高素质代表,激发选民或代表的参选热情。(三)搞好人大代表的职务培训。我国人大代表的兼职性,客观上要求各级人大必须重视代表培训工作。首先抓好“岗前”培训。就是人大代表当选后,组织代表学习代表法等法律法规,使代表了解人大制度的基本内容、人大代表的职责以及行使职权的方法和途径,掌握与其执行职务有关的基本法律、理论和知识。其次,搞好任职期间的培训,使代表们能及时了解新形势、新

情况,学习新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交流和研究履行代表职务的经验,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三、强化服务,为人大代表履职创造条件

一是为人大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条件。通过走访人大代表、召开代表座谈会、举行政情通报会、寄送资料、订阅报刊等方式,把新出台的法律、法规、重大的决策和举措,本行政区的大事、要事,以及影响全局的重大事件及时传达给人大代表,为其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提供依据。二是协助人大代表组织和开展代表小组活动。三是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好视察、调查、评议、执法检查、走访选民等活动。四是把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工作落到实处。五是为人大代表执行职务落实各项保障。六是展示代表风采,做好代表宣传工作,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完善机制,依法加强对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监督

代表法仅规定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其代表资格终止。对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没有法律约束,实际上形成了代表干好干差一个样的现象。为扭转这一状况,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一是每年都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为代表制定工作目标和计划,要求各代表小组按时组织代表活动,引导代表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工作。二是组织代表向选民述职,让选民评议自己选出的代表是否称职。三是严格奖惩,定期对各代表小组工作进行检查,每年都要对那些工作突出,积极发挥作用的优秀代表进行表彰;对不履行职责,甚至违纪、违法的代表进行批评或者按原选区选民的意见给予处置,以约束和激励代表积极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当一名全国人大代表无疑是光荣的,但更要时刻想到应尽的神圣职责,时刻想到党和人民的重托。怎样才能当好一名人大代表呢?

一、 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进入二十一世纪,我们已处在知识经济社会、信息网络时代,知识的力量正在深刻地改变着整个经济和社会生活,学习和掌握知识已成为社会进步的主要推动力。人大工作不仅政治性强、法律要求高,而且涉及面广,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要求我们代表应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群众观念和把握大局、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因此,人大代表更需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素质。

当前我们人大代表一定要把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通过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更好地解决怎样代表人民、怎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根本问题,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履行代表职责的根本标准,从而更好地深入基层,到困难和问题多的地方去,倾听群众呼声,把握人民意愿,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策、制定的法律真正利国利民、促进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发展。

作为代表还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1996年我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发现许多代表自身素质很高,审议发言能够把握问题的实质,既摆事实,又讲道理,很有见地,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能引起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赢得了大家尊重。我在羡慕的同时,也有了危机感,感觉自己的知识面比较窄。很难适应工作的需要。于是,我决心一定要搞好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当一名称职的代表。从此,我把学习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除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外,十分注重法律知识的学习,对宪法、选举法、代表法、刑法、行诉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进行了认真研读。通过不断地加强学习,感到自身素质明显提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群众向我们代表反映的司法案件越来越多。当群众或某单位向我反映案件时,我首先要问此案是否已二审终结?如果未经二审而确实需要我向有关司法机关反映的,我只能说一句话:“希望公正判决”。因为宪法赋予法院依法独立审判而不受非法干预的权利;如果已经二审判决而确有某些违反法律程序或执法不公的问题,我就依照法律规定,认真分析案情、提出看法和建议。这几年来一些群众向我反映的有关司法机关在司法中存在的问题都得到了解决。

二、要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

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反映群众的正确意见和要求,为群众排忧解难,发挥沟通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桥梁作用,这是人大代表的职责要求。密切联系群众对新疆地区全国人大代表和各级人大代表来说,更具有重要意义。新疆是一个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水平还不高,部分群众的生产生活还比较困难,一些社会问题亟需解决。因此,我们人大代表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善于把握群众的愿望,汲取群众的经验和智慧,并且把这些愿望、经验和智慧,带到代表大会的议事决策之中,通过依法履行代表职务,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好、实现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提出议案和建议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作为人大代表,要时刻不忘自己的职责,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自我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后,每年在“两会”前坚持走访各阶层人士,深入企业了解调查。目的是:捕捉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征求群众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作专题调研,如国企问题、医保和社保问题等,为即将在会议上提出的议案作调研。这几年我共提出43件议案和建议,都收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答复或落实。【人大的职责,】

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我有幸列席了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两次参与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及其他法律草案,成为我一生当中最难以忘怀的记忆。

2003年6月5日,我接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的通知,通知邀请我列席常委会九届第二十五次会议和十届第三次会议,并告知我就这次会议要审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要在当地进行调研,做些准备。由于我的职业,平时比较关注立法动态,尤其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自从九届全国人大将其列入立法计划,对网络、报纸、杂志各种媒体相关的讨论,我均有涉猎和跟进。并且走访了公安、农业、交通等部门,我抓紧时间,把这些收集的资料综合整理,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在立法过程中讨论过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研读,希望能够对参与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有所帮助。6月22日至27日,我与其他9位代表一起列席了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虽然事先已做了一些准备,但作为一名来自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我还是有几分忐忑不安。

分组审议时,我被安排在第三组,有吴邦国委员长和顾秀莲副委员长及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的委员们,我一看到分组名单列出的名字,就不禁肃然起敬。但是在第一次小组审议会上,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坦率认真的态度,高屋建瓴又深入浅出的发言,以及对人民群众利益深切关怀的赤子之心,极大地感动和激励了我,更打消了我的顾虑。我想,对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案,自己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一名交通工作者,提出

人大的职责 第三篇_人大代表主要职责

人大代表主要职责

一、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上级人大的决议决定,以及人大工作的理论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二、模范地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法规及人大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

三、按时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报告并发表意见,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努力行使好大会期间的各项职权。

四、积极参加闭会期间人大组织的培训学习、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评议“一府两院”工作、代表向选民述职等各项活动;积极参加代表团(组)的各项活动。

五、保持同选民的密切联系,通过走访、座谈、接待等多种形式,认真听取和反映选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人大的职责,】

六、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协助政府推进工作。

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

一、市、镇人大代表述职按选区进行,每位代表在一届任期内都要向原选区的选民述职一次。

二、代表的述职活动由市人大常委会及镇区人大组织。

三、代表述职的主要内容:

1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人大决议决定的情况;

2参加人代会期间审议议案和各项工作报告,以及提出代表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等情况;

3参加闭会期间各项代表活动的情况;

4联系选民、听取和反映选民意见和要求,为群众办实事的情况等。

四、述职代表应当按照述职内容的要求,认真总结履职情况,撰写好述职报告。

五、代表述职会议由原选区选民代表参加,人数一般不少于50人。

六、代表在述职会议上应口头向选民述职,述职后由选民代表对其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应当当场公布。

七、选民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应汇总后书面反馈代表本人。

八、代表的述职报告,以及汇总后的选民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等材料应报市级人大常委会及镇区人大留存。

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日制度

一、为了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确定每月10日为代表接待选民日(如遇双休日,则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关

二、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的地点一般安排在人大代表之家,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他地点。

三、每月的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由人大代表之家内的人大代表轮流参加接待。

四、在每月的代表接待选民日前五天,分别在各社区发布代表接待选民日公告,告知具体的接待时间、地点和代表名单。

五、代表在接待选民时要出示代表证;在接待过程中,要认真听取选民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并作好记录,但不道接处理问题。

六、代表在接待选民过程中,对于选民反映的问题和意见,需要进行解释和说明的,应当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工作。

七、代表在接待选民后,对于选民反映的问题和意见,需要由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的,要认真进行归纳整理,并交由代表团负责人进行处理。

八、对于接待中选民反映的问题和意见是属于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或者具有普遍性的问题,代表可以以提出代表议案或建议等形式,并交由代表团负责人,报送县人大常委会。

人大代表学习制度

一、学习的主要内容:宪法和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代表的权利和应尽义务;与代表工作有关的专业知识等。

二、学习的主要形式:集中学习讨论;专题讲座;交流学习体会;个人自学等。

三、根据代表团(组)开展的视察、调研,以及参加的执法检查等活动内容,在开展活动之前组织代表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四、学习活动由代表召集人主持,每次活动要安排人员做好记录。

五、代表要按时参加学习,认真做好笔记;要联系自己的履职实际积极思考、参与讨论;要注意抽出时间安排好自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人大的职责,】

【人大的职责,】

人大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代表的权利主要有:

1.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应邀列席有关会议

2.审议大会各项议案和报告,表决各项决议和决定

3.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4.提出询问和质询

5.选举或者罢免上一级人大代表和同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或组成人员

6.成立代表小组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

7.对本级或者下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

8.约见本级或者下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

9.提出组织和参加关于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10.依法提议临时召集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代表的义务主要有:

1.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2.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3.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法行使职权

4.积极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5.与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

人大的职责 第四篇_人大代表职责及制度

人大代表接待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与广大群众的联系,更好的为人民服务,真实反映群众呼声,促进地区发展,激励人大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责,执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作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代表接待制度。

一、每月的1日、15日为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日,公开接待人员、接待时间、联系方式。

二、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意见和问题,做好记录。

三、及时就群众反映的意向、问题向市、区人大常委报告并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解决。

四、处理意见、问题结果及时向群众反馈,对一时难以解决的事项要向群众做出说明,并予公示。

五、对接待处理群众反映的意见、问题进行整理、归纳、总结、并做好存档、备案工作。

人大代表学习制度

一、学习时间和次数

1、每季度本组代表至少集中学习1次,其他时间自学,学习时间全年累计不少于5天。

2、代表小组每次开展活动前,都要先组织代表进行学习。学习内容要与视察、调研等活动内容结合起来,进一步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学习内容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宪法和法律法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人大工作业务知识。

2、各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决定。

3、市人大常委会下发的各种文件、学习材料,有关经济知识和致富信息。

三、学习方法

采取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集体学习要有专人辅导,个人自学要有学习笔记,代表要按时参加学习,积极参加讨论。通过学习和讨论,增强法律观念和职务意识,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四、激励机制

要把代表的学习情况作为评选优秀人大代表的条件之一。

【人大的职责,】

代表请假制度

一、代表因身体原因或其他原因不能出席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时,应提前3天写出书面的请假报告,向市人大常委会请假。请假被批准后,方可不出席人大代表大会会议。

二、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如果有紧急或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要写出书面请假报告,经代表团团长批准,大会秘书长同意后方可离开会议。

三、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要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须提前2天向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请假。请假被批准后,方可不参加活动。

四、要积极参加代表小组活动,自学履行代表职责。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小组活动,应提前向代表小组组长说明情况,书面请假。每位代表每年请假最多不能超过2次。

五、代表如每年有2次无故不参加代表活动的,取消评选优秀人大代表资格。

人大的职责 第五篇_乡镇人大工作职责

镇人大工作职责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族、民政等工作的重大事项。【人大的职责,】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8、根据上级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人大的职责 第六篇_人大代表基本职责

人大代表的基本职责

人大代表应当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行使代表职权,积极履行代表义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人大代表要按时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依法认真行使大会期间的各项职权,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并发表意见,积极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努力做好大会期间的工作。

人大代表应当积极参加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会议、视察、执法检查、调研、评议等活动,参加代表小组组织的活动,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协助人民政府推行工作。闭会期间代表参加活动的时间,省、市两级人大代表每年20天,县(市区)、乡两级人大代表每年15天。

人大代表应当参加人大常委会和代表小组组织的学习培训、法制讲座等,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人大代表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经常走访联系选民,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人大代表要密切与选举单位的联系,积极参加原选举单位组织的各项代表活动,经常回原选举单位听取意见、报告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人大代表应当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解决办法一要创造条件,切实落实代表的知政知情权,了解和掌握更多的情况,这是保障代表履职的基础。尤其要让代表知晓自己是代表人民履行管理国家事务的职责,作为监督者,要强化代表的角色意识,忘却小我,善于代表人民发表真知灼见,监督、评价国家机关,这是职责所系。二是加强对代表审议发言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在解决了“有勇气”发言问题之后,努力做到“有能力”发言,让代表知道审议发言如何才能抓住问题的实质与核心,讲什么,怎么讲,真正做到为民代言。三是要建立代表的履职绩效记录,使每名代表感受到履职有压力,不积极履职就是失职,从而自觉主动地深入学习、调研、思考,精心准备发言稿,力求让审议发言贴近现实、切中要害,具有较高质量。四是建立代表团审议发言的纪律和制度。虽然发言是每个代表的权利。但是可以对发言的时间和内容提出要求,对一些漫无边际、形神俱散的发言,会议主持人可以提醒发言人,节约会议时间,开门见山,直奔主题,以提高整个代表团审议发言的水平。

人大代表的职责不仅是提议案

在我们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各级人民代表机关是最重要,最权威的机关,是产生和监督其他所有国家机关的机关,特别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它代表全国人民行使国家立法权、国家监督权、选举权和对国家预算、决算和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等国家重大问题的决定权。因此,我国的事情能否办好,政府能否依法行政,能否高效和清正廉洁地为人民服务,法院、检察院能否公正司法,能否切实地维护法治和保障人权,在

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我们各级人民代表机关,特别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能否有效地行使宪法赋予的各项职权。而各级人大能否有效地行使职权,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人大代表的素质和责任心。

去年修订的人大代表法特别明确了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尤其是人大会议期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如出席会议、审议议案和报告、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参加选举、提出询问、质询案和罢免案等。

在人大代表所有这些职责中,哪些职责是最重要的?有人认为人大代表最重要的职责是提议案和建议。许多人大代表在会前几个月就忙着起草议案和建议,会中则忙着找其他代表签名连署,将提交议案和建议的多少视为衡量人大代表“政绩”的最主要标准。这当然无可非议,人大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积极提出议案和建议的确是非常重要的。但是,这不应该是最重要的。从人大的性质和根本职能上讲,它是国家权力机关,其最重要的职权是立法、监督、选举和决定重大问题,那么,人大代表最重要的职责就应是与这些职权相适应的审议法案、预决算、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两院工作报告;决定是否通过这些法案、预决算和报告;审查经自己选举、决定的国家公职人员是否称职、是否有失职、渎职情形;决定是否对他们提出询问或质询等。人大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的最重要职责是把人代会开好,形成合力,实现人大整体使命。如果每个代表都把主要注意力放在个人的议案、建议(特别是与人大职能关系并不密切的议案、建议)上,可能不利于人大整体职能的行使。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由各级人大代表组成的。由此决定了人大代表的责任重于泰山,人大代表履职的效率和质量直接决定着人民代表机关是否能有效实现其职能,直接决定着人民代表机关是否能有效代表人民实现人民的利益。

我国人大代表绝大多数不是专职的。虽然在闭会期间,人大代表也要履行代表职责和进行相关活动,如视察、执法检查,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等,但人大代表职责的最主要和最集中的履行还是在人大会议期间。人大代表要完成好人民的委托,最重要的是应通过人大会议期间高度负责任地履行选举、审议、提出询问、质询等职责、职权,制定出高质量的法律,把好国家用人关、用钱关,监督好一府两院

依法、勤勉履职。只有这样,我们的人大代表才不会有负人民的重托,才不会有负人民代表的称号。也只有这样,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才能真正发挥,我国各级人大的肩负的使命才能真正实现。

人大的职责 第七篇_发挥人大职能

发挥人大职能 促进规划落实

《中国——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的实施将——市开发开放带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再次成为东北地区令人瞩目的焦点。面对新机遇、新形势、新任务,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围绕落实《规划纲要》履行职责,行使决策职能,发挥代表作用,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最大限度地调动全市人民落实《规划纲要》的积极性。

一、围绕贯彻执行《规划纲要》做好支持协助工作

落实《规划纲要》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涉及的内容多、项目大,时间紧、任务重,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落实《规划纲要》为重点,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1.充分认识《规划纲要》的重要意义。随着——区域合作开发的深入实施,东北地区的对外开放格局、区域发展格局、口岸发展模式将发生显著变化,抓住机遇,我市经济就能获得更快更好地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标志着——区域合作开发已取得实质性突破,将对——乃至延边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巨大的历史性推动作用,机遇难得,意义重大,事关长远。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围绕《规划纲要》的实施情况开展视察、检查或调查研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项目承接工作,支持《规划纲要》的落实。

2.认真解读《规划纲要》精神实质。胡锦涛视察吉林时指示“吉林省在推动老工业基地振兴中,可以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发展的快一些,在改革开放、科技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带动全省发展”。《规划纲要》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作为“开放窗口”必须以创新的精神先行先试,谋划发展,承载项目。人大常委会要围绕创新,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研读《规划纲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研究,并邀请专家采取专题报告、专题讲座等形式进行辅导,从不同视角,不同层面进行讨论,深刻领会,吃透《规划纲要》精神,准确判断形势,高调推进——开发,争取在支持与监督工作中取得主动。

3.全力支持《实施方案》制定工作。——地区国际合作开发为——经济社会长远发展提供了载体。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牢固树立发展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市委的意图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结合起来,把市委的决策转化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意志,在法

律和制度层面上确保市委决策的贯彻落实;要站在战略高度认识和对待《规划纲要》落实工作,积极实践与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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