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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职务聘任时间

时间:2018-08-08   来源:经典语录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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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职务聘任时间 第一篇_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表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表

所在单位:

姓 名: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申报专业

技术职务: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管理处制

一、个人基本情况

3

二、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及业绩

专业职务聘任时间 第二篇_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聘 任 表

【专业职务聘任时间,】

提示:

1、红色字体为示意范本内容:由申请人按实填写;

2、蓝色字体中内容:系填表提示说明,请申请人按实填写;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聘 任 表

填 表 说 明 (本页无须存档)

1、本表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证明。

2、本表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并由单位行政负责人签章、加盖单位公章。

3、本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一份存入本人业务考绩档案,一份交本人保管)。本表为A4设置,存档可按档案管理要求剪裁。

4、对实行直接聘任(只聘不评)的系列(专业),首次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应附相应的学术、技术评价材料。

5、如工作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级别、聘任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动,需重新填写本表并存档。

专业职务聘任时间 第三篇_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晋升时间规定的文件

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

实行竞聘上岗的指导意见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屈家岭管理区人事局,市直各部门(单位),荆楚理工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08〕1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竞争激励机制,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促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现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坚持公开竞争原则,按岗聘用

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除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竞聘的岗位外,都要根据岗位任职条件与要求,实行按岗聘用,竞聘上岗。

2、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贯彻以人为本和人人皆可成才的科学人才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

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与能力,不拘一格选人用人。

3、竞聘上岗原则上在事业单位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中进行,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人员,不列入竞聘范围。

4、竞聘上岗一般在事业单位内部进行,因工作需要,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同意,竞聘范围可以扩大到同一主管部门所属的其他事业单位,其中,对不同性质、不同经费渠道事业单位间流动的,须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同意。

5、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必须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为基础,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及其数量组织实施。

6、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况的,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实行竞聘上岗:

(1)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后首次聘用人员的;

(2)机构调整、重组或现有人员超过所设岗位总量的;

(3)出现岗位空缺或新设岗位的;

(4)符合岗位条件人员多于岗位职数的;

(5)聘用期满,需要进行竞聘上岗的;

(6)其他情况需要实行竞聘上岗的。

7、下列岗位不列为竞聘上岗的范围:

(1)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岗位;

(2)因所需任职条件特殊不能竞聘的岗位;

(3)其他情况不需要实行竞聘上岗的特殊岗位。

8、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应根据事业单位事业发展需求和人员队伍状况逐步聘用到位,首次组织聘用应留有一定数量的空缺岗位,用于培养、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

9、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个别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并按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管理的,须按《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类岗位任职管理暂行办法》(鄂人事岗〔2009〕1号)报批,人社部门应从严审批,从严控制。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工作完成后不再允许在两类岗位任职。

二、实行综合评价,择优聘用

10、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要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建立和完善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进行综合评价,择优聘用。

11、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具备《荆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荆办发〔2009〕18号)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并符合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

12、竞聘高级岗位应充分听取专业技术人员意见。具体实施时,应成立5—7人的专家委员会(其中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对应聘人员的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

三、严格岗位条件,合理确定聘期

13、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行聘期管理。应根据每个岗位的工作需要、专业特点和要求,合理确定具体聘期,并按有关规【专业职务聘任时间,】

定签订聘用合同。

14、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高、中、初各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本行业、本单位岗位需要、职责任务与任职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实行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具备准入控制的执业资格。

(1)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实行总量控制、统一管理。

(2)竞聘专业技术各等级岗位,除须具备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还须满足各部门各单位实施方案中制定的相关专业技术层级的任职条件。

(3)竞聘专业技术五级岗位,除应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市里规定五级岗位准入条件,且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时,任职年限应为在专业技术六级、七级岗位工作年限之和);竞聘专业技术六级岗位除应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应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

(4)竞聘专业技术八级岗位,除应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应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时,任职年限应为在专业技术九级、十级岗位工作年限之和);竞聘专业技术九级岗位除应符合国家、省规定的

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应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

(5)竞聘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除应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应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

(6)各地、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岗位的工作年限,但不得少于上述规定最低年限。

15、十一级以下专业技术岗位一个聘期一般为3年;十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一个聘期一般为3至5年,其中四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一个聘期一般不少于5年。聘用时间一般应满一个聘期。高层次紧缺人才的聘期可适当延长或无固定期限。

16、专业技术人员连续在同一专业技术职务层次上被聘用满10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合同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3年的,可按现聘岗位签订聘期至退休的合同。

四、严格竞聘程序,规范运作

17、事业单位要从实际出发,结合本单位其他各类岗位的聘用,研究制定并公布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竞聘上岗方案包括组织领导、岗位说明书、竞聘范围、岗位任职条件、竞聘评分条件、方法步骤、时间安排、考核奖惩等内容。竞聘上岗方案须经本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和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主管部门批准、人社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18、竞聘上岗的基本程序如下:

专业职务聘任时间 第四篇_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新)

资阳市雁江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

注:填写本表一式二份,由所在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各保留一份,存入个人业务技术档案。

资阳市雁江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

注:填写本表一式二份,由所在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各保留一份,存入个人业务技术档案。

注:填写本表一式二份,由所在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各保留一份,存入个人业务技术档案。

注:填写本表一式二份,由所在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各保留一份,存入个人业务技术档案。

专业职务聘任时间 第五篇_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方案

附件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方案

【专业职务聘任时间,】

为做好我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标准》(Q/YQD 202017-2016)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原则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行评聘分开、动态管理、专业对口、同级聘任的原则,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和工作需要、群众参与、综合考查、组织决定的要求,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以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二、 聘任对象

已取得对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三、 聘任标准

(一) 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且已在与该资格对口的专业岗位上上岗的均可聘用。

(二) 变动的职称聘用标准

1、 在专业技术岗位发生变动时,若新岗位与原岗位工作性质和职责相同或相近的,可以继续聘任;若新岗位与原岗位工作性质和职责不相同或不相近的,须转评新岗位的技术职务后按新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2、 从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转到其他非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工作的若仍兼任原专业技术工作且完成基本专业技术工作量的,原则上继续聘任;若不再兼任原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暂缓聘任;【专业职务聘任时间,】

3、 获有多个同系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聘任时,根据其实际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按其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的职务聘任。

四、 聘任条件

(一) 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专业职务聘任时间,】

(二) 2015年以来没有发生本人责任的安全生产事故; (三) 年度绩效考核在75分以上;

(四) 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 基本程序和方法 (一) 个人报名

公布《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方案》,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登记表》(见附件),同时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申请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30日。

(二) 资格审查 1、部门审查

由申请人所在部门根据聘任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审查,部

门负责人填写是否聘任的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由部门统一送人力资源部。

2、考核小组审核

由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考核小组根据聘任条件和聘任标准对申请人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提出是否聘任的意见。

(三) 公示

为确保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公正、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将符合条件的待聘任人员的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四) 聘任

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考核小组的意见和公示结果,由公司职称推荐委员会研究决定是否聘任。对聘任者发放相关等级的聘任证书。

六、 组织领导

(一)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相关人员的切身利益,为此,公司由职称推荐委员会负责聘任工作的领导,并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考核小组,具体负责职称聘任的组织和资格审查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工作,积极宣传,将聘任信息传达到每位员工。【专业职务聘任时间,】

(二) 各部门应严肃认真的对待此项工作,严格审查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对于审查不认真,随意签署聘任意见的部门负责人将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登记表 附件:

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登记表

专业职务聘任时间 第六篇_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通知

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通知

各支行、部室、营业部:

根据市联社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工作安排,请各支行、部室、营业部认真做好职称申报推荐工作,通知未经过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聘任的员工填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一式二份,同时附个人资料(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内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资料准备齐全后于2013年4月15日前报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2013年4月8日

专业职务聘任时间 第七篇_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

2010-05-19 16:07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是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职称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建立一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优胜劣汰、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是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的重要措施。

第三条 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要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要保证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四条 市、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负责综合管理、监督指导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第二章 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

第五条 市及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结构比例指导性控制幅度》,根据事业单位的不同类型,负责审定本级所属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指导本级所属事业单位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工作,并根据事业单位发展情况,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动态管理。

第六条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设置岗位要依据下列原则:

㈠正高级岗位,主要设置在市所属的技术性强、人才密集的事业单位的主系列,辅系列一般不设。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除卫生、工程、农业等系列经批准可少量设置正高级岗位外,其他系列一般不设。

㈡主系列岗位职数,一般不低于总职数的80%。

第七条 在科学设岗的基础上,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具体制订各级各类专业技术岗位职责、权限和聘任条件,做到职责明确,权限清晰。

第八条 受聘人员的基本条件是:

㈠一般应具备按国家规定程序通过评审或考试取得的

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执业资格;

㈡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

㈢遵纪守法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九条 受聘人员除具备第八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外,还必须符合单位制定的与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相适应的岗位任职条件。

第十条 事业单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㈠建立组织

建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聘任方案,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和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聘任工作的具体实施;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负责对竞争上岗人员的考核。

㈡制定方案

聘任方案应按照客观、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在充分酝酿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重点把握好以下环节:

1.公布竞聘岗位。由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竞聘岗位,适时召开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大会进行公布;

2.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岗位工作规范,明确岗位责任、任务、工作目标及工作考核标准;

3.确定上岗条件。规定各岗位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能力及水平;

4.职代会通过聘任方案。聘任方案应进行充分酝酿,并经职代会讨论通过,未经职代会讨论通过的聘任方案无效。

㈢公开竞聘

1.公布竞聘岗位及岗位职责、上岗条件和竞聘程序等有关事项;

2.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申请应聘相应的岗位,每人可以选择1—2个岗位应聘;

3.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竞聘;

4.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考核小组召集一定范围人员参加的会议,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由应聘人员进行竞聘演讲,考核小组组织进行现场答辩,并组织群众测评;

5.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情况,向全体职工公布对应聘人员的考核结果。 ㈣对竞聘人员进行聘任

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聘考核情况和岗位需要提出拟聘意见,并作出聘任决定,或提出推荐、提名意见。决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实行聘任前公示制度,公示期一般为7天,对公示人选无异议,或虽有异议经查证无问题的,单位可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

第十一条 对确因工作需要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单位负责人(正职),由上级主管部门决定聘任事项。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可以依据本单位岗位需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水平和业务能力,在单位内部实行高职低聘或低职高聘,其工资待遇和岗位津贴按实际聘任的岗位确定,在聘期内有效,原职务和任职资格在档案中保留。低职高聘一般不得越级聘任。

第十三条 聘任专业技术人员应优先从本单位现有人员中聘任,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第十四条 专业技术人员变换工作岗位,或聘任期满后需要续聘的,应按本办法重新进行聘任。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的聘任方案,分别报同级人事(职改)部门审批。

第四章 聘任合同

第十六条 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暂行办法》精神,以聘任合同形式确定聘任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合同的签订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十七条 聘任合同包括聘任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作条件、工作报酬及保险待遇、违反合同的责任及聘任双方协商的其它条件。依据职务聘任与岗位聘用统一的原则,统一使用《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单位与受聘专业技术人员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十八条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期限一般为1—3年,也可根据本人所承担的课题、项目所需工作时间的长短确定。实行院(所)、厂长负责制的单位,专业技术人

员的任期可和院(所)、厂长行政职务任期同步;接近离退休年龄人员的任期,截止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年限。

第十九条 聘任合同应按有关规定到当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进行鉴证,鉴证后即具有法定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如确需要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聘任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十条 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任期考核按签订的聘任合同的任期进行。年度和任期的考核结果均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晋升、续聘和解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在注重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前提下,主要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所取得的工作实绩和业务水平能力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 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考核工作态度相统一的方法。考核的内容应当与岗位的实际需要相符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二十三条 年度和任期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优先续聘和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予以其它奖励;

(二)考核确定为合格等次的,可申请续聘和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可申请续聘,但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469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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