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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布人体艺术

时间:2018-08-15   来源:七夕节专题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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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布人体艺术 第一篇_凸透镜成像规律实验专题(含答案)

北京八中亦庄分校实验专题训练

实验专题(二)------探究凸透镜成像特点

一、提出问题:凸透镜成像,像的大小、正倒、虚实跟物距有什么关系?

二、实验器材:带刻度的光具座、蜡烛、光屏、透镜(焦距在10~20 cm之间)、刻度尺.

三、实验步骤:

1、先测出透镜的焦距:让凸透镜在阳光下来回移动,找着最小、最亮的点,用刻度尺量出亮点与凸透镜的距离,这就是这个凸透镜的焦距.

2、实验探讨像的大小、正倒、虚实跟物距的关系:

[方案]

①把透镜放在光具座标尺中央,从透镜的位置开始在左右两边的标尺上用粉笔标出等于焦距和2倍焦距的位置.

②点燃蜡烛,调整它们的高度,使烛焰、凸透镜、光屏的中心大致在同一高度. ③把蜡烛放在离凸透镜尽量远的位置上,调整光屏到透镜的距离,使烛焰在屏上成一个清晰的像,观察像的大小、正倒,测出蜡烛与凸透镜、凸透镜与光屏间的距离.把数据记录在表格中.

④继续把蜡烛向凸透镜靠近,观察像的变化是放大还是缩小,是正立还是倒立,蜡烛与凸透镜、凸透镜与光屏的距离测出,将数据记录在表格中. ⑤当蜡烛到一定位置上时,光屏没有像,用眼睛直接对着凸透镜观察蜡烛的像,把蜡烛与凸透镜、像与凸透镜的距离,像是放大还是缩小的,像的正倒,填入表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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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探究凸透镜的成像规律”实验中:

(1)如图1所示,可知该凸透镜的焦距为______cm; (2)如图2所示,应将光屏向______(选填“上”或“下”)调整,使烛焰、凸透镜、光屏的中心在同一高度,其目的是______;

(3)当烛焰距离凸透镜25cm时,移动光屏使光屏上成倒立、______的实像,生活中的______就是利用这个原理制成的; (4)接下来将蜡烛向凸透镜方向移动,若在光屏上还能得到清晰的像,应将光屏______凸透镜(选填“靠近“或“远离”).

2.如图所示,是探究凸透镜成像规律的实验装置,烛焰、透镜和光中心大致在 ,当凸透镜的焦距f=10cm、物距u=15cm、像距v=30cm时,光屏上得到______、______的实像;若撤去光屏,简要说明观察该像的方法 .

3.小明同学在“探究凸透镜成像规律”的实验中,选用了焦距未知的凸透镜: (1)将凸透镜安装在光具座上,用平行光作光源,移动光屏,在光屏上得到一个最小最亮的光斑,如图所示,则该凸透镜的焦距为______cm.

(2)正确安装调节好实验装置后,小明同学进一步实验,当把烛焰放在凸透镜25cm处时,在凸透镜另一侧前后移动光屏,会在光屏上得到一个倒立______(选填“放大”或“缩小”)的清晰的实像. (3)应用(2)中描述的凸透镜成像原理,可以制成______(选填“放大镜”、“投影仪”或“照相机”).

(4)当烛焰通过凸透镜在光屏上成一实像时,小明用不透明的纸挡住透镜下半部分,则光屏上 所成的像______(选填“完整”或“不完整”).

4.某同学用一个未知焦距的凸透镜探究凸透镜的成像规律.探究过程中将观察到的现象和测量的数据记录在下表中,请解答下列问题: (1)该凸透镜的焦距是______cm.

(2)在表中填出实验序号2、4中像的性质和实验序号4中像距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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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用焦距10cm的凸透镜做“探究凸透镜成像规律”的实验,如图所示.(凸透镜的位置固定不动) (1)为了便于观察实验现象,实验环境应该______(选填“较亮”或“较暗”)一些,此实验过程中蜡烛燃烧后逐渐变短,则光屏上烛焰的像也将逐渐向______移动. (2)记录实验数据如下表,请将所缺的实验数据和像请根据实验序号4的成像规律,写出在生活中的一个应用 ③______.

(3)若已在光屏上成清晰的像,此时用遮光布遮住凸透镜的下小半部分,则所成的烛焰的像为______(选填“不完整的像”、“亮度相同的完整像”或“亮度稍暗的完整的像”). (4)晓红在早上9:00利用太阳光进行观察凸透镜焦点的活动,她将凸透镜与水平地面平行放置,调节凸透镜到地面的距离,直至地面上出现一个最小的亮点,她认为此点就是凸透镜的焦点.你认为她这种活动过程存在的问题是:______.

6.在“探究凸透镜成像规律”的实验中

(1)实验装置正确安装并调节后,小芳同学某次实验情景如图所示,此时她在光屏上看到了烛焰清晰的像,生活中的______就是利用这一原理制成的.

(2)实验过程中,如果用不透明的硬纸板档住凸透镜的上半部分,则光屏上的像______. A.只出现烛焰像的上半部分 B.只出现烛焰像的下半部分

C.出现烛焰完整的像,但像更小了 D.像仍然是完整的,且大小不变,只是变暗了

(3)如果保持蜡烛和凸透镜的位置不变,把光屏向右移一小段距离后,要想在光屏上再次得到清晰的像,可在蜡烛与凸透镜之间放一个______(选填“近视眼镜”或“远视眼镜”).

(4)实验过程中,燃烧的蜡烛在不断缩短,导致光屏上的像向上移动,为了使烛焰的像能成在光屏中央,在不更换实验器材的情况下,请写出一种可行的方法:______.

7.在“探究凸透镜成像的规律”实验中,某同学的实验如图甲所示: (1)要使蜡烛的像成在光屏的中央,应将光屏向______(选填“上”或“下”)调整.

(2)若此凸透镜的焦距为10cm,蜡烛放在距离凸透镜15cm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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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节另一侧光屏的位置可得到烛焰清晰、倒立、______(选填“放大”、“缩小”或“等大”)的______(选填“实”或“虚”)像;

(3)某小组实验时对图甲中的装置进行了改进,将蜡烛换成LED灯、光屏换成带有方格的光屏,如图乙所示.

①蜡烛换成LED灯的优点是______. ②光屏换成带有方格光屏的优点是______.

8.在“探究凸透镜成像规律”的实验中,凸透镜的焦距为10cm. (1)调整实验器材,使烛焰和光屏的中心位于凸透镜的主光轴上,如图所示,这样调整的目的是为了______;

(2)把点燃的蜡烛由图示位置移至光具座的14cm刻度处时,需将光屏向______(选填“左”或“右”)移动才能在光屏上成清晰、倒立、______的实像;______就是利用这一成像规律工作的;

【九布人体艺术,】

(3)完成实验后,继续模拟远视镜的缺陷,给透镜戴上远视眼镜,调节光屏的位置,使烛焰在光屏上成一个清晰的像;取下远视眼镜,保持蜡烛和凸透镜的位置不变,为使光屏上再次得到清晰的像,应将光屏______(选填“远离”或“靠近”)透镜.

9.根据人眼视物的原理,某同学想探究“凸透镜的焦距与厚度的关系”,他猜想凸透镜的焦距还与凸透镜的材料和口径有关.他自制了一个口径不变的“水凸透镜”,通过注射器向“水凸透镜”中注水或向外抽水,改变“水凸透镜”的厚度.实验装置如图所示. (1)将平行光源、“水凸透镜”和光屏放在光具座上,调整平行光源、“水凸透镜”、光屏的中心大致在同一______上. (2)实验中,“水凸透镜”的厚度变化不宜过大,且厚度无

法测量,可以通过注射器内水的体积间接反映“水凸透镜”的厚度.画出记录实验数据的表格,表格中要有必要的信息.

(3)实验中,调整好“水凸透镜”的厚度,使平行光源发出平行光,移动光屏找到焦点,测量出“水凸透镜”的焦距.请具体说明移动光屏找到焦点的实验操作:______.

11.某同学用蜡烛、凸透镜和光屏做“探究凸透镜成像规律”的实验,装置如图所示. (1)要使烛焰的像能成在光屏的中央,应将蜡烛向______(填“上”或“下”)调节. (2)实验过程中,当烛焰距凸透镜20cm时,移动光屏至某一位置,能在光屏上得到一个等大清晰的像,则该凸透镜的焦距是______cm.

(3)当烛焰距凸透镜35cm时,移动光屏,可在光屏上得到一个清晰、倒立、______的实像,日常生活中利用

这一原理制成的光学仪器是______(填“照相机”、“投影仪”或“放大镜”).要使烛焰在光屏上所成的像变大,应保持透镜的位置不动,调节蜡烛的位置,同时将光屏______(填“靠近”或“远离”)透镜,直至得到清晰的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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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验中怎样操作,才能在光屏上得到最清晰的像?______.

11.如图所示的甲、乙两图分别是“探究平面镜成像特点”和“探究凸透镜成像规律”的实验装置.

(1)在“探究平面镜成像特点”的实验中,将点燃的蜡烛A整立在玻璃板前面,再拿一支跟它完全相同的未点燃的蜡烛B在玻璃板后面移动,直到看上去它跟蜡烛A的像完全重合,这样操作的目的是为了______,同时也证明了像与物体的大小相等.【九布人体艺术,】

(2)在“探究凸透镜成像规律”的实验中,调整蜡烛、透镜和光屏到图乙所示位置时,光屏上出现清晰的烛焰的像,此时甲、乙两图中平面镜与凸透镜所成像的不同点是______,此时保持凸透镜位置不动,将蜡烛逐渐向凸透镜的焦点靠近,要想在光屏上观察到清晰的烛焰的像,则光屏应从图乙的位置向______(选填“靠近”或“远离”)凸透镜的方向移动,所成像的大小将______(选填“变大”、“变小”或“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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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布人体艺术 第二篇_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九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九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2016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9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并介绍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相关工作情况,据悉,2015年,全国法院审理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已逾千件。

案例1 江西省南昌市周文强等人虚构推荐优质股票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10年5月,被告人周文强为实施诈骗活动,承租了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经典大厦某楼层,并通过中介注册成立了江西三合科技有限公司。周文强将招聘来的数十名公司员工分配至公司下属名爵、德联、创达三个部门,并安排专人负责财务、后勤等事务。三个部门又各下设客服部、业务组和操盘部。其中,客服部负责群发“经公司拉升的某支股票会上涨”等虚假手机短信,接听股民电话,统计股民资料后交给业务组。业务组负责电话回访客服部提供的股民,以“公司能调动大量资金操纵股票交易”、“有实力拉升股票”、“保证客户有高收益”等为诱饵,骗取股民交纳数千元不等的“会员费”、“提成费”。操盘部又称证券部,由所谓的“专业老师”和“专业老师助理”负责“指导”已交纳“会员费”的客户购买股票,并负责安抚因遭受损失而投诉的客户,避免报案。2010年7月至2011年4月间,周文强诈骗犯罪团伙利用上述手段诈骗344名被害人,骗得钱款共计3 763 400元。

【裁判结果】

本案由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文强等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以“股票服务”的手段骗取他人钱款,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中,被告人周文强以实施诈骗犯罪为目的成立公司,招聘人员,系主犯。据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周文强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以诈骗罪判处陆马强等被告人十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典型意义】

本案是以虚构推荐所谓的“优质股票”为手段实施诈骗的典型案件。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参与炒股的人群急速增多。有不法分子即抓住部分股民急于通过炒股“致富”的心理,通过“推荐优质股票”实施诈骗行为。被告人周文强组织诈骗犯罪团伙,先通过向股民群发股票上涨的虚假短信,后通过电话与股民联系,谎称公司掌握股票交易的“内幕信息”,可由专业技术人员帮助分析股票行情、操纵股票交易,保证所推荐的股票上涨,保证客户获益等,骗取客户交纳“会员费”、“提成费”。一旦有受损失的客户投诉、质疑,还有专人负责安抚情绪,避免客户报案。以周文强为主的诈骗团伙分工明确,被害人数众多,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希望广大股民在炒股过程中,不要轻信所谓的“内幕消息”,不要盲目依赖所谓的“股票咨询服务”等,应当充分认识股票投资客观上所具有的风险性,谨慎作出投资理财的决定。

案例2 河北省兴隆县谢怀丰、谢怀骋等人推销假冒保健产品诈骗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谢怀丰、谢怀骋系堂兄弟,二人商议在河北省兴隆县推销假冒保健产品。2012年10月至2013年7月间,谢怀丰、谢怀骋利用从网络上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聘用多个话务员,冒充中国老年协会、保健品公司工作人员等身份,以促销、中奖为诱饵,向一些老年人推销无保健品标志、未经卫生许可登记的“保健产品”。如话务员联系的受话对象确定购买某个产品后,则由负责核单的人进行核实、确认,再采取货到付款方式,通过邮政速递有限公司寄出货物,回收货款。谢怀丰等人通过上述手段,共销售3 000余人次,涉及全国20余省份,涉案金额共计1 886 689.84元。

【裁判结果】

本案由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法院一审,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谢怀丰、谢怀骋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以推销假冒保健产品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谢怀丰、谢怀骋系本案的发起人,谢怀丰出资租赁从事诈骗活动的房屋,购买从事诈骗的器材、设备,组织进货,谢怀骋提供熟悉推销方法的话务员,二被告人均系主犯。据此,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谢怀丰、谢怀骋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以诈骗罪判处陈秀杰等被告人三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或单处罚金。

【典型意义】

本案是以推销假冒保健品为手段实施诈骗的典型案件。目前,我国老年人数量不断攀升。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日益注重养生和保健,社会上针对老年人推销保健品的情况较为常见。被告人谢怀丰、谢怀骋雇佣多人,冒充老年协会、保健品公司工作人员等身份,以促销、中奖为诱饵,打电话向老年人推销假冒保健品,诈骗巨额钱财,且被骗老年人数众多,分布范围广,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希望广大老年朋友提高警惕,不要轻信通过电话推销保健品的人员,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适合自己身体状况的保健品。

案例3 福建省晋江市吴金龙等人发送医保卡出现异常虚假语音信息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13年7月份,台湾地区人员“阿水”(另案处理)组织台湾被告人吴金龙等人前往老挝万象进行电信诈骗活动。该团伙在万象设置窝点,将事先编辑好的诈骗语音包通过网络电话向中国大陆各省市固定电话用户群发送语音信息,谎称被害人“医保卡出现异常,有疑问则回拨电话”。待被害人回拨时,电话转到冒充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的团伙一线人员,谎称被害人的医保卡涉嫌盗刷违禁药品,要求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引导被害人同意由其转接公安机关的报案电话,后一线人员将电话转接给冒充公安人员的团伙二线人员接听。期间,二线人员以预先更改好来电显示号码的“公安局号码”与被害人通话以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套取被害人个人信息,谎称被害人银行账户存在安全问题,并将电话转至冒充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团伙三线人员,要求被害人将银行卡内的存款转到指定账户,进行所谓的“资金清查比对”,以此手段骗取被害人钱财。吴金龙等人诈骗金额共计10 192 500元。

【裁判结果】

本案由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一审,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金龙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方式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人实施诈骗,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中,吴金龙负责召集、管理、培训人员,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据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金龙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以诈骗罪判处庄靖凡等被告人十二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

【典型意义】

本案是以发送医保卡出现异常的虚假语音信息实施诈骗的典型案件。随着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逐步完善,参保人员已逐步实现全覆盖,医保卡已成为人们经常使用的卡种,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被告人吴金龙等人在境外设立窝点,设置三线人员分别冒充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公安人员、检察院工作人员,先发送“医保卡出现异常,有疑问则回拨电话”的虚假语音信息,后通过三线人员的连环诈骗,套取被害人的个人信息,诱骗被害人将存款转至“指定账户”,从而骗得钱款。提醒广大医疗参保人员不要轻信医保卡出现异常的电话语音信息,更不要轻易在电话中将重要个人信息告知陌生人。

案例4 福建省平和县曾江权等人以台湾居民为犯罪对象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12年8月至2012年12月间,被告人曾江权伙同他人在福建省漳州市多个居民小区内租房作为诈骗窝点,在各窝点搭建可任意设置显示号码的网络电话平台,并安排被告人吕文忠等七人作为窝点负责人,组织窝点内人员实施诈骗。具体实施诈骗的人员分工配合,利用曾江权提供的台湾居民个人信息资料拨打电话,由冒充商店超市工作人员的窝点人员虚构台湾居民“因购物有错误付款须取消”的事实,再由冒充

银行客户服务人员的窝点人员以“帮助取消上述分期付款业务”为由,诱骗台湾居民到ATM自动取款机操作,将银行存款转账到窝点人员提供的银行账户,从而骗取钱财。其中,台湾被告人颜安仁介绍能提供接收诈骗赃款的银行账户的台湾地区人员给曾江权,还用自己的银行卡为曾江权接收诈骗赃款。曾江权等人诈骗金额共计3 018 112元。

【裁判结果】

本案由福建省平和县人民法院审理。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曾江权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拨打不特定多数人电话,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被告人颜安仁明知曾江权实施诈骗活动,而为其介绍他人提供通讯工具、网络技术支持;提供信用卡并转账、支取诈骗所得款项,帮助实施诈骗。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曾江权起组织、指挥作用,系主犯。据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曾江权有期徒刑十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诈骗罪判处颜安仁等被告人十年九个月至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管制或者单处罚金。

【典型意义】

本案是以我国台湾居民为诈骗对象的典型案件。本案中,曾江权等大陆被告人与台湾被告人相勾结,针对台湾居民进行诈骗,由台湾被告人提供台湾居民个人信息资料和网络技术支持,并且提供信用卡用于转账、支取诈骗所得款项。大陆被告人设置窝点,通过拨打电话实施具体诈骗行为。本案的发布,表明无论犯罪分子来自何地,针对何人,只要触犯我国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案例5 福建省厦门市上官永贵等人帮助诈骗团伙转取赃款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被告人上官永贵与诈骗团伙共谋后,商定帮助诈骗团伙提取诈骗所得的赃款,以牟取非法利益。其后,上官永贵提供食宿,并支付每日数百元报酬,雇佣被告人上官福水、上官生木取款。上官永贵与诈骗团伙事先联系后,带领上官福水等人前往广东省深圳市、惠州市、东莞市等地,在银行ATM机上为诈骗团伙取款或转账,一人取款时,其他人在旁望风。上官永贵等人参与为诈骗团伙提取、转帐诈骗赃款共计8 954 413.78元。此外,2013年3月至8月,上官永贵还采用向不特定人发放虚假兑奖卡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共计88 671.09元。

【裁判结果】

本案由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上官永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向不特定人发放虚假兑奖卡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并伙同被告人上官福水、上官生木为诈骗犯罪团伙提取、转账诈骗所得赃款,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中,上官永贵负责与诈骗团伙的上线联系取款、交款等事宜,雇佣上官福水、上官生木等人取款,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上官永贵还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据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上官永贵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上官福水、上官生木有期徒刑八年和有期徒刑五年。

【典型意义】

本案是帮助诈骗团伙转取赃款犯罪的典型案件。随着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蔓延,社会上出现了专门为诈骗团伙转取赃款而牟取非法利益的“职业取款人”。这类犯罪分子通过频繁更换银行卡、身份证和手机号码,辗转各地为诈骗犯罪团伙转取款,作案手段极为隐蔽,严重干扰、阻碍了司法机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本案中,被告人上官永贵在与诈骗团伙共谋后,使用700余张银行卡,纠集、雇佣人员,专门为诈骗团伙转取赃款,其取款的行为直接关系到诈骗目的能否实现,已构成诈骗罪的共犯。本案的公布,在于说明为诈骗团伙转取赃款,依法属于共同诈骗犯罪,同样要受到法律的惩处。

案例6 湖南省双峰县秦献粮等人发送考试改分等虚假信息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14年4月至8月,被告人秦献粮分别伙同被告人康亮贤等人,以发送“代考”、“考后改分”等虚假信息进行诈骗。秦献粮事先购置银行卡、手机卡和QQ号,分配给康亮贤等人,而后,秦献粮找人发送虚假手机短信,谎称可以考后改分、代考等,并留下联系方式。如有人联系考后改分或代考,由康亮贤等人各自以“定金”等方式诱骗对方汇款至指定的银行账户,再将被害人信息交给秦献粮,由秦献粮冒充各地教育部门或人社部门的“领导”,以“保证金”等名义继续诱骗被害人汇款至指定的银行账户。秦献粮等人用此种手段诈骗十起,骗得金额共计60 700元。

【裁判结果】

本案由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审理。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秦献粮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被害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秦献粮系主犯。据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秦献粮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以诈骗罪判处康亮贤等被告人一年六个月至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典型意义】

本案是发送“考试改分”、“代考”虚假信息实施诈骗的典型案件。目前,各类从业资格和职业职称考试种类繁多,此类考试结果如何,直接关系到考生的就业、升职等个人利益。一些不法分子即利用个别考生或其家属的投机心态进行诈骗。本案中,被告人发送可以帮助“考后改分”、“代考”等虚假信息,以“定金”等方式先诱骗被害人汇款至指定的银行账户,而后又假冒教育部门工作人员等身份,以“保证金”等名义继续骗取被害人的财物,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希望广大考生及亲属以平常心面对社会竞争,不要心存侥幸,轻信此类虚假消息,应本着诚实付出的态度参加各类考试,共同促使社会进一步形成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

案例7 海南省儋州市羊大记开设虚假机票网站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14年7月起,被告人羊大记伙同他人开设虚假的代购机票网站“航空票务”,以实施网络诈骗。当被害人上网搜索到虚假的代购机票网站,并拨打电话4008928000联系时,即以“代购机票机器故障”或“票号不对,未办理成功”等为由,诱骗被害人到自动取款机进行操作,转账汇款至被告人指定的账号,羊大记负责取款。羊大记等人用此种手段诈骗二起,骗得金额共计49 573元。

【裁判结果】

【九布人体艺术,】

本案由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审理。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羊大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通过互联网骗取被害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据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羊大记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典型意义】

本案是通过开设虚假机票网站进行诈骗的典型案件。目前选择航空方式出行的人越来越多,通过网络或电话订购机票也已成为常态。本案中,被告人通过开设虚假的机票网站,当被害人订购机票时,以“机器故障”等为由,诱骗被害人将钱款转账至被告人控制的银行账户,从而骗得钱财。希望群众在准备出行时,应向各大航空公司的正规官方网站或客服热线订票或进行退票、改签等操作,切不可贸然选择陌生网站并听从陌生电话的指挥进行转账汇款。

案例8 海南省儋州市陈洁发布电视节目中奖虚假信息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14年7月起,被告人陈洁在百度吧、阿里巴巴等网站,发布关于在“中国好声音”、“星光大道”等栏目中奖的虚假信息,同时还发布关于“抽奖活动的二等奖是真的吗”、“中国好声音有场外抽奖活动吗”、“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电话是多少”、“北京市人民法院咨询电话是多少”等虚假咨询问题,并在网上予以

回复,借此在网上留下虚假的“栏目组客服电话”或“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法院”的联系电话。当被害人拨打上述虚假联系电话咨询时,陈洁冒充客服人员或法院工作人员称,被害人所咨询的信息是真实的,并告知被害人如要领奖,需将“手续费”或者“风险基金”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陈洁用此种手段实施诈骗二起,骗得金额共计8 800元。

【裁判结果】

本案由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审理。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据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洁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典型意义】

本案是发布电视节目中奖虚假信息进行诈骗的典型案件。观看电视节目是老百姓喜闻乐见的休闲娱乐方式,近几年来,“中国好声音”、“星光大道”等电视综艺节目的收视率甚高,利用此类电视节目进行诈骗,潜在的被害人范围较为广泛,社会影响较为恶劣。本案中,被告人不仅在百度吧等网站发布电视栏目中奖的虚假信息,同时还发布“配套”的虚假咨询问题在网上予以回复,以此打消被害人的怀疑和顾虑。而后在被害人拨打领奖电话时,以“手续费”或者“风险基金”等名义,诱骗被害人将钱款汇入指定账户。此类作案手段具有很强的蒙蔽性。希望广大群众在看到电视节目中奖之类的信息后要提高警惕,向电视台或是电视栏目组官方网站、客服电话进行核实。此外,有关网站也应切实履行监管义务,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加强审核,防止犯罪分子利用网络平台进行诈骗。

案例9 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罗仁成、罗仁胜假冒QQ好友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14年8月至11月,被告人罗仁成、罗仁胜利用在互联网上盗取的QQ号码或者利用将其申请的QQ号码信息更改为被害人亲属的QQ信息等方式,冒充被害人亲属的身份,以“亲友出车祸急需借钱救治”等理由,诱骗被害人汇款至其指定账户。罗仁成、罗仁胜用此种手段实施诈骗二起,骗得金额共计65 000元。

【裁判结果】

本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人民法院审理。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罗仁成、罗仁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QQ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罗仁胜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其行为还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据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罗仁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以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罗仁胜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典型意义】

本案是假冒QQ好友身份进行诈骗的典型案件。目前QQ、微信等网络聊天软件已经替代传统方式成为社会主流沟通方式之一。这种以网络账号代表身份、“见字不见人”的聊天方式,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进行诈骗。本案中,被告人通过QQ号码冒充被害人亲属,以“亲友出车祸急需借钱救治”等容易使被害人心急冲动而不进行理性分析判断的借口,诱骗被害人汇款至其指定账户。希望广大QQ用户、微信用户注意对本人网络聊天工具用户信息的保护,以防被盗,一旦被盗要及时向软件运营方报案。同时,在收到亲友网上发送的要求转账之类的信息时,应认真进行核实,切不可贸然汇款。此外,网络聊天工具的运营方也应加强监管和技术革新,切实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

来源:

九布人体艺术 第三篇_高速PCB设计九大布线原则

九大PCB设计布线原则:

1、一般情况下,首先应对电源线和地线进行布线,以保证电路板的电气性能。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加宽电源、地线宽度,最好是地线比电源线宽,它们的关系是:地线>电源线>信号线,通常信号线宽为:0.2~0.3mm,最细宽度可达0.05~0.07mm,电源线一般为1.2~2.5mm。对数字电路的PCB可用宽的地导线组成一个回路,即构成一个地网来使用(模拟电路的地则不能这样使用)。

2、预先对要求比较严格的线(如高频线)进行布线,输入端与输出端的边线应避免相邻平行,以免产生反射干扰。必要时应加地线隔离,两相邻层的布线要互相垂直,平行容易产生寄生耦合。

3、振荡器外壳接地,时钟线要尽量短,且不能引得到处都是。时钟振荡电路下面、特殊高速逻辑电路部分要加大地的面积,而不应该走其它信号线,以使周围电场趋近于零。

4、尽可能采用45°的折线布线,不可使用90°折线,以减小高频信号的辐射;(要求高的线还要用双弧线)。

5、任何信号线都不要形成环路,如不可避免,环路应尽量小;信号线的过孔要尽量少。

6、关键的线尽量短而粗,并在两边加上保护地。

7、通过扁平电缆传送敏感信号和噪声场带信号时,要用“地线-信号-地线”的方式引出。

8、关键信号应预留测试点,以方便生产和维修检测用。

9、原理图布线完成后,应对布线进行优化。

同时,经初步网络检查和DRC检查无误后,对未布线区域进行地线填充,用大面积铜层作地线用,在印制板上把没被用上的地方都与地相连接作为地线用。或是做成多层板,电源,地线各占用一层。相信你的PCB设计能力一定会大大提升的。

九布人体艺术 第四篇_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九起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九起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九则职务犯罪案件信息,李晗(正处级)等6人被检方依法提起公诉。

案例一:丹阳市检察院依法对任翀立案侦查

日前,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丹阳市旅游局副局长、江苏齐梁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任翀(副科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案例二:如皋市检察院依法对吴宏兵立案侦查

近日,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如皋市江安镇党委宣传委员、党政办主任吴宏兵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案例三:如东县检察院依法对冷昕立案侦查

近日,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如东县县委宣传部主任科员冷昕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案例四: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晗提起公诉

江苏省盐业协会原副理事长、江苏盐业集团原投资发展部部长兼招标办主任李晗涉嫌受贿一案,近日,已由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晗。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6年至2012年间,被告人李晗利用其担任江苏省盐业集团投资发展部部长兼招标办主任等的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其在承接工程项目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五: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程来发提起公诉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原近华社区工作人员程来发涉嫌行贿犯罪一案,近日,已由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程来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程来发。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0年9月,被告人程来发在雨花经济开发区滨江大道拆迁项目中,为获得不正当的拆迁补偿利益,向负责拆迁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现金人民币10万元,依法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六: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伟提起公诉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国土所原工作人员王伟涉嫌受贿、玩忽职守犯罪一案,日前,已由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王伟。溧水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伟利用担任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拆迁业务组长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3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遭受250多万元的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案例七: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董玉梅提起公诉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古柏镇古柏村原妇女主任兼出纳会计董玉梅涉嫌贪污一案,近日,已由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高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董玉梅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董玉梅。高淳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董玉梅作为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涉嫌贪污罪。

案例八: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史勇提起公诉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人民医院原财务科收费员史勇涉嫌挪用公款犯罪,近日,已由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高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史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史勇。高淳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7年2月13日至2009年2月25日间,被告人史勇利用其担任高淳人民医院财务科收费员的职务便利,采用不点击结账、截留收费款不上缴等手段,挪用该医院资金用于个人使用,且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九:镇江检察机关依法对魏志康涉嫌滥用职权、受贿、贪污案提起公诉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科技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魏志康(正科级)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一案,8月21日,已由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丹徒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魏志康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魏志康,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魏志康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行使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利用担任丹徒区科技局局长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担任丹徒区科技局局长的职务便利,贪污公款,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

九布人体艺术 第五篇_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九起典型行政案例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九起典型行政案例

2016年7月25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9起典型行政案件,为当事人打行政官司提供范本。公布典型案例旨在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行政诉讼权利,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也为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公正司法提供指导和示范。

案例一

陈华欣诉福州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强制案

诉讼主体资格认定错误

法院撤销一二审裁定

【案件】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认定陈华欣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做出《公告》,责令陈华欣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限期拆除,否则依法强制拆除。陈华欣不服该《公告》,经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公告》。

【审理】

福州市晋安区法院一审、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都认为,陈华欣不具备原告诉讼主体资格,陈华欣不服,向省高院申请再审。省高院经审查认为,虽然陈华欣未能提供被诉涉案土地的权属证书,但是其作为讼争集体土地及地上房屋的实际使用人,与《公告》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具备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省高院经过再审,裁定撤销原一、二审裁定,指令一审法院再审。

【典型意义】

该案是行政诉讼权利保护的典型案例。该案发布,有利于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切实解决行政诉讼“告状难”问题。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hts/471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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