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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消防验收申请报告

时间:2018-10-30   来源:实习报告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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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消防验收申请报告 第一篇_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申报表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申报表

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施工、监理单位确认,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此表及相关资料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时,向备案部门提交此报告。

房屋建筑消防验收申请报告 第二篇_验收请示报告

关于会东县明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明阳文苑项目涉及

相关问题的请示

会东县规建局:

一、会东县文化馆片区改造项目定性:棚户区改造

1、棚户区改造的定义:根据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精神,全面落实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座谈会的部署,扎实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东规建住(2014)174号关于按完成旧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的函》、《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办公室》会议纪要文件(2014-04-16)等发给明阳开发公司的文件也明确是棚户区改造项目。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 卫生脏、乱、差的区域及“城中村”。所谓“城中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仍然存在的、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属于棚户区性质的区域;土地实施公开招拍挂,拆迁户进行还房安置属棚改项目;拆迁、安置费由政府承担,对应的国家、省、市及地方棚改优惠政策。

2、根据2012年5月9日签订的“招商引资合作框架协议”、“招商引资合作(安置房BT合作)协议”、“房屋征收补偿融资借款协议”、“招商引资合作(旧房及附着物撤出BT合作)协议”的形式合作;

3、由于政府单方面废除BT协议,即对土地出让实行实行公开招拍挂,双方重新签订《资产转让合同》、《资产转让合同补充协议》,实施拆迁户及商业用房无偿返还和安置;如政府不认同属棚改,那么我们只好按BT协议执行。 (1)按照BT合作模式,哪些由政府负责完成本BT项目区域内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安置,如因前述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协助乙方办理相关建设批文和手续。

(2)按照《资产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明阳公司多承担了哪些义务?土地招拍挂出让金1.215亿元。因为变更合作模式实施土地招拍挂延误工期10个月。

4、根据会东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按时完成旧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的函(东规建[2014]174号),该函明确提出文化馆片为旧城棚户区改造工程。也就是说,明阳公司应该享受相关棚户区改造的政策优惠。 二、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政策优惠

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

一、以净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事如下优惠政策

(一)土地储备中心对危房棚户区土地实行收购,以净出让方式供地。净地出让后获得的出让收益,扣除按规定缴省的费用后,专项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毛地收购资的周转以及危房棚户区安置房建设。

(二)安置房住宅用地实行土地行政划拨,对改造后的房屋纳入产权产籍管理,办理商品房房照。商服用地实租赁供地。

(三)安置房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以费还贷项目除外)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50%收取(项明细附后)。

(四)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契税先缴后返;对安置房住宅上靠标准户型增加的建筑面积部分,营业税等税种由地方税务部门向省申请暂缓缴纳。

(五)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红线以外没有配套管网的或达不到项目配套要求的,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无偿同步建设至小区 红线。对腾空用于商品房建设的地块,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同步建设,所需费用由摘牌的商品房开发主体,按照国家、省、市所规定 的正常标准结付;涉及配套管网施工中的破道、绿化等费用免缴。

(六)对安置房建设项目,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同步办理相关手续,保证项目的开竣工时间。 (七)小区配套建设标准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和出行需要,区政府组织被安置居民以招标方式选择物业公司,对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物业费三年内减半收取,不足部分由区政府承担。 (八)在进行安置房建筑设计时,应根据周边服务设施现状,建设一处或几处综合市场,用于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其产权归市政府所有,由区政府负贵日常管理。 二、以毛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一)市财政筹措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补贴资金(包括开发企业上缴的土地出让金,开发企业上缴的税费地方留用部分,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等),建立 专户,专款专用。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按应缴土地出让金的70%为基数,作为政府投入返还给开发企业。危房棚户区供地实行土地公开挂牌出让,在挂牌过程 中出现竟标情况,可采取递减返还比例竞标办法出让土地使用权。成交价款一次性缴齐后,15个工作日内补贴到位。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30%收取(项目明细附后)。

(三)涉及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的各项税种全额征收,扣除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留成部分的60%,按入库财政级次返给开发企业予 以补贴,其余.40%由入库财政级次设立“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补贴资金”专户,专款专用,定期审计。开发主体缴纳税金后,力争10个工作日内补贴到位。

(四)危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在不突破国家刚性标准及不率,土地摘牌后,规划设计不再做调整。

(五)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用地红线以外没有配套管网的或达不到项目配套要求的,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同步建设至小区红线。所需建设资金,一部分从市财政收取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解决,定向用于热力、供水、排水管网建设,缺口部分由热力、供 水、排水等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电力外网改造

费用,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交纳;燃气外网改造费用由开发企业按每户700元交纳。安置房住宅建筑面积 (户)相关配套费用(含电力外网改造费和燃气外网改造费)免缴。 (六)对确实难以实施的危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市政府将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

(七)市政府已经明确优惠政策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不执行此政策;对土地已摘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执行此政策。

三、以建经济适用住房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 (一)住宅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房屋建筑消防验收申请报告】

(二)住宅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

(三)住宅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减半收取。

(四)按照普通商品房对待管理

1、免除相关规费 2、减免税收

3、可减免的前期费用

可减免的税收

地方教育发展费(2010年以前按1.5%征收,11年开始按2%征收)。 省市地方规定的可减免项目;中央用于对直接配套基础设施的补助投资

三、 关于会东县政府因土地招拍挂给明阳文苑项目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

1、由于政府单方面由BT模式变为旧改棚户区模式,BT模式协议2012年5月份9日签定;要求明阳公司在没有任何批文及手续的情况下进行了动工(该项目作为向州政府建党70周年献礼),在项目修建到正负零第三层时,县政府又强令明阳公司停工,对土地实行重新走公开招拍挂程序(国资转让合同2013年12月31日签订)2014年04月08日签订转让补充协议,明阳公司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再复工,停工时间长达十个月之多。

2、停工损失的费用及金额我司已向政府书面报告,在合作协议的前提下,按因果关系、损失的大小、责任应由政府担责补偿。 四、关于商业用房政府回购的定价

1、明阳公司响应国家及政府的号召,对会东县文化馆片区的棚户区改造,商业价位我司与政府友好协商,不能达成共识,由双方认同的中介进行评估。

房屋建筑消防验收申请报告 第三篇_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消防doc

房屋建筑工程 竣工验收备案表

浙江省建设厅制

编号:□□□□□□□□□□□□□□□□□

房屋建筑消防验收申请报告 第四篇_消防备案的验收

备案”项目的验收需要申报的材料: 资料中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上必须要有“复

印人”的签名并签上“复印的日期”。

注意:来消防窗口办事时,必须带上介绍信及前来办事的人的身份证(见“附件”中的“介绍信范本”。)

【房屋建筑消防验收申请报告】

1. 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2. 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消防设施检测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和“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由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消防设施检测单位在他们各自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资质证书” 和“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注意,施工单位包括:水电施工单位、土建施工单位、装修施工单位。。。。。。等等(这些材料请不要装订)(“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上也可由相关执业人员盖章、签字确认。)

建设单位(即“甲方”)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并盖上“甲方”的公章。(未领到营业执照的可出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复印件,并带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登记的“出资人”或“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请“甲方”的主要负责人在《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复印件上亲笔签名)

3.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如果消防设计审核也是备案的则提供“消防设计备案检(复)查意见书”;(如果仅

是装修工程的验收,还须提供“被装修房屋”的“土建消防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复)查意见书”)

4.《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的检测结果必须为“合格”的,方可申报)

5.新安装的消防产品的检验报告、认证证书(防火门、应急灯、疏散指示、灭火器等)(要盖有生产厂家红印章的原件)

如新安装有防火门、消防应急照明灯、消防应急标志灯、灭火器这四种消防产品的,还应填写《消防产品身份信息证明》(见附件),并将消防产品的“标志B签”原件粘贴在《消防产品身份信息证明》上,且“标志B签”必须与消防产品检验报告相对应。(经销单位或生产单位应在《消防产品身份信息证明》上加盖公章,使用单位必须加盖公章。)(一种规格型号的产品只需填写一张《消防产品身份信息证明》,例如:买了两种规格型号的灭火器,第一种规格型号的买了50个,就填写一张《消防产品身份信息证明》,并将50个灭火器的50张“标志B签”粘贴在《消防产品身份信息证明》上,如粘贴不下,可另附A4大小的白纸进行粘贴;第二种规格型号的买了80个,再填写一张《消防产品身份信息证明》,并将80个灭火器的80张“标志B签”粘贴在《消防产品身份信息证明》上,如粘贴不下,可另附A4大小的白纸进行粘贴)

6.盖有竣工章的竣工图(除结构图以外的全部图纸,如总平面图等)

7.《建筑工程消防产品使用情况登记表》(附后)(打印出来填写好)(此表最后的“施工单位”盖章,“施工单位”指的是所有参

与此次施工的单位,如土建施工单位、消防施工单位、装修施工单位……,有几个施工单位就盖几个章,要求盖他们的公章。) (此次工程中新安装的消防产品要填写在此表上,之前就有的老的消防产品严禁填写在此表上)(此项材料请不要装订)

1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附后)(打印出来填写好、盖好各单位的公章)(此表当中一栏的“施工单位”盖章,“施工单位”指的是所有参与此次施工的单位,如土建施工单位、消防施工单位、装修施工单位……,有几个施工单位就盖几个章,要求盖他们的公章。)

13.介绍信(盖建设单位公章) 14.超过5栋建筑请填写最后的附表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房屋建筑消防验收申请报告】

说 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由其负责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未确定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申报局部验收的,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注明。

5.申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4)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5)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6)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合格证”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6.通过网上申报备案的,应按要求提交全部电子申报材料。请注意领取备案文书。

房屋建筑消防验收申请报告 第五篇_关于竣工验收前是否必须要消防验收许可文件

关于竣工验收前是否必须要消防验收许可文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第五条第一款增加一项“(四)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其中必须要消防验收许可文件范围有:

《中华人民共和消防法》第十一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19号令)

第十三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1.5万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1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第十四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设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公共建筑;

(四)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五)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六)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第3.0.1条规定,建筑高度超过50m或每层面积超过1500m2的商住楼为一类公共建筑,除一类建筑以外的商住楼为二类公共建筑,也就是说将所有的商住楼均作为公共建筑。所以单体大于4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商住楼才必须要消防验收许可文件。

按照公安部第119号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规定“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应当办理消防审核和验收手续;GB50045—95(2005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第3.0.1条规定,“高级住宅、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普通住宅”的居住建筑属于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2、所以,超过19层的住宅不属于备案项目,应当办理消防审核验收。即必须办理审核验收,不是抽不抽的问题。

房屋建筑消防验收申请报告 第六篇_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

工程名称:闽江人家2#楼

建设单位:鹏发房地产开发公司

辽 宁 省 建 设 厅 制

质量监督站:

建设单位:

项目法人(签字盖章):

(公章)

2007年11月18日

结 论 意 见

一、基 本 情 况【房屋建筑消防验收申请报告】

二、建设单位执行基建程序情况

三、对参建各质量行为评价【房屋建筑消防验收申请报告】

四、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文件

五、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分别签署的质量 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房屋建筑消防验收申请报告 第七篇_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

江阴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公室:

我单位建设的程,已于 年 月 日进行了竣工验收,各责任主体一致同意验收。根据国务院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令(2000)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的规定,相关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已整理齐全,特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委托经办人姓名:

电 话 :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送审目录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fw/493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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