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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抉择

时间:2018-07-22   来源:心得体会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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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抉择 第一篇_观看《生死抉择》心得体会

观看《生死抉择》电影心得体会 前几天,观看了《生死抉择》这部影片,在长达2小时48分的放映过程中,情节的扣人心弦、剧中人李高成面临的痛苦抉择紧紧抓住了我的心,让我从中看到很多东西,现汇报如下:

一、影片简评

市长李高成刚从中央党校学习回来就面临复杂的局面和尖锐的矛盾:中阳纺织厂上千工人准备到市府请愿,来了才半年的主持市委工作的杨诚对中阳纺织厂一事紧追不放……随着调查的步步深入,李高成发现:他一手提拔并信任的中阳纺织厂领导班子集体腐败,妻子吴蔼珍也深深地卷入其中,更令他震惊的是,培养了他的省委副书记严阵就是这张盘根错节关系网的根子。何去何从?党性和良知要求李高成不能有丝毫的犹豫和彷徨,他面临着痛苦的抉择!

可以说《生死抉择》是一部振聋发聩的反腐倡廉力作,具有很强的思想震撼力和艺术感染力。影片以澎湃的激情成功地塑造了李高成、杨诚等有血有肉、令人信服的优秀领导干部形象,他们在金钱、亲情、友情面前所表现出来的浩然正气令人振奋和鼓舞,从他们的身上折射出党和政府反对腐败、从严治党的坚定信心和决心。同时,影片中揭露的腐败现象发人深省,深刻地揭示了反腐败是一场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斗争。

二、腐败问题之我见

应该说我国目前确实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腐败问题,而且这一问题倍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已经成为决定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

现就这个问题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1、腐败是关乎党的兴衰的重要问题【生死抉择】

今年初,新华社一则消息说,某调查公司针对社会公众所做的调查表明,群众最关注的社会问题排序依次是:廉政建设、失业下岗、社会治安、养老保障、住房改革等。廉政建设成为公众最关注的头号社会问题,也说明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和人民对党的期望。

"苛政猛于虎","腐败似豺狼"。一个社会一个时代,如果一任"虎狼"当道,那老百姓除了揭竿而起之外,也别无选择了。中纺厂工人自发组织的声势浩大的护厂运动,已昭示了这一点。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对影片的评价,"强烈震撼和深刻警示"。他还一再严肃地指出:"党风廉政建设是一个需要长期认真严肃对待的问题。不坚决反对腐败,必将亡党亡国。"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必然无法向人民交待,必然会失去我党革命和建设时期的法宝--民心。

2、近年来党不断加大对腐败问题的惩处力度【生死抉择】

应该说我们党内确实存在腐败问题:像"金融饿虎"金德琴,利用身兼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董事长、中信集团嘉华银行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之便,在短短五六年时间内,"吞下"3932万港币和159万多美元;像"大话主席"徐炳松,一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的位子上强调"反腐倡廉",一边利用手中权力,收受他人财物。此外,更有湛江特大走私案主犯、湛江原市委书记陈同庆;"索贿大王"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新中国成立以来因受贿犯罪被处以极刑的职务最高的领导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原主席成克杰。

但我们也应该看到从刘青山、张子善到胡长清、成克杰,时代不同,中国共产党反腐败的决心始终如一。目前有很多不是很友好的人和国家借腐败问题来抨击我国政府和我们党的政策,我想对这一问题最好的解释应该是朱镕基总理的一句话:"腐败问题每个国家、每种制度都有,但是有哪个国家像我们这样杀了这么多的人"。正是这句话,充分的体现了我们党对腐败问题的态度和决心。

【生死抉择】

另一反面,我们也应该看到对腐败的根治,并不是多出几个李高成式的英雄人物就能解决的,清官再多,"人治"的力量也是有限的,要治标治本,还得靠法制的健全、靠监督机制的健全。"缺少监督的权力必定滋生腐败",这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我们党为了治理腐败采取了很多有效的措施,如现在正在开展的三讲回头看活动,对提高党的领导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抗御风险能力,推进党的建设,就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同时,我们党在不断加快法制化进程,针对腐败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政策,并加大了监督执法力度,为惩治腐败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影片的现实意义

应该说现实生活中,让我们都学李高成的大义灭亲以惩治腐败是不可能的,哪里找这么多的腐败分子呀?那么对我们的实际生活又有哪些启示呢,我想是应该是他那不畏压力,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的精神吧!

【生死抉择】

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共产党员面对不良现象,畏首畏尾,总是为自己的利益打算,如果说的严重些这是缺乏党性的表现。"勿以善小而

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一些小问题上敷衍了事,必然会养成一种患得患失、唯利是图的不良作风,长此以往势必会造成无法履行"不惜牺牲一切为党奋斗终身"的誓言。

现在,社会风气确实不是很好,遇到一些不良现象,不少群众会冷眼旁观,而这时也正是体现一个党员作用的时候。该出手时就出手,我们要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我们所想到的不应该是个人得失、困难的严重性,而应该是有党在支持我们,有那么多的群众在看着我们,我们决不能辜负党和人民对我们的信任。

当然,这也不是叫我们不假思索,胡乱的冲上去,一定要考虑必要的方式、方法,争取以最小的代价换来最大的成功。以上就是我观看影片《生死抉择》后的一些想法,有不妥之处,还请组织多多帮助!

生死抉择 第二篇_《生死抉择观后感

一曲反腐高歌一切为了人民

——《生死抉择》观后感

今年的第二学期,我有幸参加了学校举办的第四十七业余团校培训,学院组织我们观看了《生死抉择》这部影片。观看了影片《生死抉择》之后,我不禁为其弘扬的反腐倡廉之正气、共产党人之正骨拍案叫绝,一时间心潮澎湃、感想万千…

从中央学校学习归来的李高成市长一回来就遇到了中纺厂极端复杂的局面。中纺厂厂长出身的李高成发现,在自己曾经的战友,一手提拔的干部的领导下,中纺厂由原来的纳税大户,变成现在面临严重亏损,设备外流,人员下岗,一堆坏账,老百姓怨声载道,干群矛盾十分尖锐。赵副市长为了要查清中纺厂的问题,被迫离职,中纺厂成了谁也不愿意管的烫山竽。李高成不愿意看到这些,组织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他发现问题的严重性,中纺厂可能存在领导班子集体腐败的情况,自己的四弟也无端成为了连警察也不敢管的“青苹果娱乐城”的经理。就连自己的妻子也被卷入其中。中纺厂的领导班子利用6年时间,非法使用国家给予的贷款,建立了自己的庞大的关系网。李高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下水”。李高成与杨诚通过几次交谈,化解了之前的一些误会,两人联手,要将中纺厂的问题查个水落石出。 站在城市的最高处,看着下面需要自己守护的万家灯火,李高成心中不禁涌起一股暖流,好像全身的血液都要沸腾了。在亲情,金钱,个人名誉利益之间,他毅然选择了党,选择了国家,选择了人民!哪怕自己身败名裂,哪怕自己被杀头,也要挖出幕后保护伞,严惩腐败

分子,还老百姓一个干净的城市!

“我是一名共产党员,我决不能让你们这些人毁了党,毁了改革的前程!”“这就是我,一个共产党员的生死抉择,永不言悔的抉择!”短短几句话,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它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共产党员身上的浩然正气,看到了他一切为了人民的心,看到党和政府的反腐决心。

腐败现象古以有之,历朝历代都不乏所谓的“贪官代表”。当它无法避免的时候,我们选择了勇敢面对。从建国初期的刘青山,张子善,到重庆打黑,面对腐败,我们从不手软。我们党的反腐斗争经历了运动反腐、权力反腐和制度反腐的过程。邓小平同志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廉政建设还是要靠法制的战略思想,江泽民同志也多次强调,要与时俱进,不断推进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制度化和法制化。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胡锦涛同志指出,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现在,我国已经形成了“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的反腐机制。党的十五大以来,我们出台了一批反腐倡廉实践急需的规范性文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逐步迈入了“有法可依”轨道。十六大进一步提出“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制度反腐思想逐步深入人心

《生死抉择》突出了生死抉择四个字,旗帜鲜明地讴歌正义,大胆地揭露黑暗,代表了人民的心声。是否反腐倡廉是我们党、我们国家、

我们民族的生死抉择。如果我们不能把存在于我们党中的腐败现象彻底根除,让其泛滥成灾,那么必然会把我们的希望、我们的理想,整个毁灭。这是摆在我们这个执政党面前的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我们应该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建设,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内容,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来武装自己的头脑,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修养,在大是大非面前,坚定自己的立场,勇敢地同不良现象做斗争。

我们大学生将是祖国未来的主人,更要珍惜现在宝贵的时光,在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加强理论学习,并学会将理论知识应用在实际生活中,提高自己的修养,这样在走上社会面对诱惑的时候才能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

生死抉择 第三篇_《生死抉择》观后感

前几天,观看了《生死抉择》这部影片,在长达2小时48分的放映过程中,情节的扣人心弦、剧中人李高成面临的痛苦抉择紧紧抓住了我的心,让我从中看到很多东西,现汇报如下:一、影片简评市长李高成刚从中央党校学习回来就面临复杂的局面和尖锐的矛盾:中阳纺织厂上千工人准备到市府请愿,来了才半年的主持市委工作的杨诚对中阳纺织厂一事紧追不放……随着调查的步步深入,李高成发现:他一手提拔并信任的中阳纺织厂领导班子集体腐败,妻子吴蔼珍也深深地卷入其中,更令他震惊的是,培养了他的省委副书记严阵就是这张盘根错节关系网的根子。何去何从?党性和良知要求李高成不能有丝毫的犹豫和彷徨,他面临着痛苦的抉择!……(影片内容简介)可以说《生死抉择》是一部振聋发聩的反腐倡廉力作,具有很强的思想震撼力和艺术感染力。影片以澎湃的激情成功地塑造了李高成、杨诚等有血有肉、令人信服的优秀领导干部形象,他们在金钱、亲情、友情面前所表现出来的浩然正气令人振奋和鼓舞,从他们的身上折射出党和政府反对腐败、从严治党的坚定信心和决心。同时,影片中揭露的腐败现象发人深省,深刻地揭示了反腐败是一场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斗争。另一反面,我们也应该看到对腐败的根治,并不是多出几个李高成式的英雄人物就能解决的,清官再多,"人治"的力量也是有限的,要治标治本,还得靠法制的健全、靠监督机制的健全。"缺少监督的权力必定滋生腐败",这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我们党为了治理腐败采取了很多有效的措施,如现在正在开展的三讲回头看活动,对提高党的领导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抗御风险能力,推入党的建设,就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同时,我们党在不断加快法制化进程,针对腐败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政策,并加大了监督执法力度,为惩治腐败奠定坚实的基础。二、影片的现实意义应该说现实生活中,让我们都学李高成的大义灭亲以惩治腐败是不可能的,哪里找这么多的腐败分子呀?那么对我们的实际生活又有哪些启示呢,我想是应该是他那不畏压力,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的精神吧!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共产党员面对不良现象,畏首畏尾,总是为自己的利益打算,如果说的严重些这是缺乏党性的表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一些小问题上敷衍了事,必然会养成一种患得患失、唯利是图的不良作风,长此以往势必会造成无法履行"不惜牺牲一切为党奋斗终身"的誓言。现在,社会风气确实不是很好,遇到一些不良现象,不少群众会冷眼旁观,而这时也正是体现一个党员作用的时候。该出手时就出手,我们要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我们所想到的不应该是个人得失、困难的严重性,而应该是有党在支持我们,有那么多的群众在看着我们,我们决不能辜负党和人民对我们的信任。当然,这也不是叫我们不假思索,胡乱的冲上去,一定要考虑必要的方式、方法,争取以最小的代价换来最大的成功。以上就是我观看影片《生死抉择》后的一些想法。

生死抉择 第四篇_《生死抉择》观后感

《生死抉择》观后感【生死抉择】

《生死抉择》片中那些紧张动人的情节、主人公清正廉洁的精神令我难以忘怀。影片中的主人公李高成,面对腐败逼人的气焰,在生死抉择的关头,在矛盾与痛苦的心灵博斗中,凭着心中那份永恒的信念,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正直、以国家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崇高责任感,挺身而出,最终英勇的突围。那一刻我再也无法抑制内心强烈的震撼,新时期不正需要这样的公仆吗?李高成成为我脑海中永远挥之不去的印记。

古有海瑞,今有李高成,前有包拯,后有任长霞。他们是人民心中歌颂的清官,在廉洁奉公的大道上树起了一座座永恒的丰碑,在无私奉献的长卷中书写了一首首不朽的诗篇!他们铁肩担道义,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豪情满乾坤,无怨无悔,坚守着职责与信念,身正影不斜。

剧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身为市长的李高成和身为副书记的严成这两个人。严正是市委的副书记,万书记不在时他就海州胡作非为,尽贪污之作能。李高成是海州市的市长。吴处长是他的妻子,也受了不少贿赂,贪污钱财的还有他的弟弟,甚至他的领导都在贪污。在面临着亲情与正义的生死抉择时,李高成,选择了廉洁,选择了公正。现在,像他这样拥有一身正气的官员太少了,虽说现在的社会大力提倡反腐、廉洁,但有许许多多的官员还是多多少少有过受贿的记录,无法问心无愧地说出:我是清正廉洁的。这句简单的话。

正是有了李高成这样的的共产党人,传承了立党为公鲜艳的旗帜,执政为民真情暖人间。他一身正气、勤政爱民赢得了后世不菲的美誉。他恪守为民造福的人生信仰,抵挡住各种诱惑,清清白白做人,明明白白做官。以他的浩然正气,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后人。无论历史如何变迁,无论时代怎样发展,清正廉洁永远是时代的呼唤,勤政廉政永远是人民的期盼。

我坚信正义,是社会中不可缺少的;官员是人民的公仆,更是政府树立的榜样。古人说得好: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正生廉,廉生威。只有官员的身正了,才能起到模范作用,才能风雨不惧,踏踏实实为人民服务,造福于人民。

生死抉择 第五篇_生死抉择观后感

《生死抉择》观后感

钱程

在党校的组织下,我观看了《生死抉择》这部电影。观影之后,我对人生、对信仰有了新的理解,对入党有了新的认识。

这部电影围绕着市长李高成刚的工作展开。他从中央党校学习回来就面临复杂的局面和尖锐的矛盾:中阳纺织厂上干工人准备到市府请愿,来了才半年的主持市委工作的杨诚对中阳纺织厂的事紧追不放……随着调查的步步深入,李高成发现:他一手提拔并信任的中阳纺织厂领导班子集体腐败,妻子吴蔼珍也深深地卷入其中,更令他震惊的是,培养了他的省委副书记严阵就是这张盘根错节关系网的根子。何去问从?党性和良知要求李高成不能有丝毫的犹豫和彷徨,他面临着痛苦的抉择……

这样的纠结,党的利益与个人感情之间的矛盾最能考验每个人的信仰。最终,市长李高成做出了每一个共产党员都应该做出的抉择,维护了党的尊严和利益,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生死抉择》这部反腐倡廉力作,片中李高成、杨诚等有血有肉、令人信服的优秀领导干部形象,他们的浩然正气令人振奋和鼓舞,从他们的身上折射出党和政府反对腐败、从严治党的坚定信心和决心。同时,影片中揭露的腐败现象发人深省,深刻地揭示了反腐败是一场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斗争。它鞭苔邪恶腐败、塑造美好心灵。李高成为什么能正确的和毫不动摇的进行这一抉择生死的殊死斗?根本原因是他们的党性强、觉悟高、不谋私利。凡无私的人,就能无畏,凡党、国家、人民利益如泰山的人,就不怕鬼、不信邪,就是家里熟人有腐败,也不隐瞒和私了,绝不为私而损公、损单位、国家和人民。正如李高成说:宁肯粉身碎骨,也不能让腐败分子得逞,毁了社会主义的改革开放事业,这是共产党人和党的领导干部的豪言壮语。

面对利益的诱惑,党员要坚定自己的信仰,始终把自己摆在服务者的位置上,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先人后己。无数事迹告诉我们,要始终把党的利益放在最高的地位上,才能成为一名真正的共产党员。要想做到这一点,就要像电影中的李高成一样,克己奉公,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

这次的观影活动令我受益匪浅,以后我将像李高成一样要求自己,做一名让党放心的党员。

生死抉择 第六篇_《生死抉择》影评

论腐败与政府的公共性

——观《生死抉择》

在影片《生死抉择》中,从省委副书记严阵到中阳纺织厂领导班子,组成了一张盘根错节的关系网,既有个人腐败又有集体腐败,既有官员腐败又有企业管理人腐败,展现出中国转型过程中复杂与严重的社会问题。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市长李高成,他在党性和良知的要求下做出生死抉择,树立起一个高大形象。而时至今日中国的腐败问题依旧严重,几乎渗透到社会的每个角落,对此党和政府已经做出了极大的努力,甚至提到亡党亡国的程度,可往往只是饮鸩止渴!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拥有权力者能通过支配包括政治、经济等众多资源而获益颇丰,且权力集中会带来更多资源,获利也会增多。政府拥有巨大的权力,其内部划分科层等级且高低等级间的权力单向压制。如果没有合理划分权力使之相互制衡,就可能导致混乱。因为政府管制各种社会事务,当权力集中在某部门或某官员手中时,运用不当会形成巨大的寻租空间。尤其在市场化中政府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部分职能划分不清,特别是国有企业的存在,而且由于市场规则与法律规范不完善,很多领域还需政府逐步放开,很多企业的发展还需政府的政策与行政审批,加上官商勾结,这些都增加了政府部门与官员寻租的可能性而导致市场化的进程增加政府腐败程度的现象。另外,获利的政府部门或官员又会试图去获得更多的权力和寻租机会,这样进一步扩大腐败空间。尤其要注意的是各级部门的领导们,他们几乎拥有部门的全部权力,过度集中的决策权与政治资源会带来大量的寻租机会而滋生腐败。且领导们腐败容易造成不良风气,加上层级上的绝对地位和非正式关系的影响,会形成以某一官员为核心的群体,出现集体腐败。

政府不是某政党或私人掌握、为之服务的机构,卢梭认为政府是受公意制约并且执行公意的存在。人民的意愿是政府合法性的唯一来源,政府的一切行动都要建立在人民的同意之上,作为人民权力的授予者和授权执行者其被赋予了重要的属性——公共性。公共性指的是一种公有性而非私有性,一种共享性而非排他性,一种共同性而非差异性。 政府应遵从人民的意志,考虑社会长远利益,保障人民合理权益。公共性表现为一种公共精神!首先,公共精神是民主精神。政府的合法性来源是人民的意愿并且多数人与少数人的意愿是同等重要的。其次,政府的一切行动都应有事先明确并加以公示的规章制度来衡量其合法合理性和让公民能预见政府的行为和认知自己的行为,即法的精神。最后,公共精神一定要符合正义!1 王乐夫 陈干全《公共管理的公共性及其与社会性之异同析》载自《中国行政管理》,2002年第6期 1

罗尔斯说,人们需要正义原则确定社会合作的利益与负担的适当分配,而政府则要以此为行动的准则,这也是最能构建道德合法性的。民主精神是合法性的来源,法的精神是合法合理性的衡量,正义则是最终行动准则,三者相辅相成,构成公共精神的核心,彰显出了政府的公共性!

公共精神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政府与公民是主仆关系,其不单要满足“主人”具体事项的要求,还要对“主人”的各种状况保持警惕,随时准备为“主人”行动,追求公共利益。公共利益源于私人利益但不是消去私人利益的各种加减号后剩下的和,它超越私人利益,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并且配置时要符合正义原则使得人类所能够实现的某些最高抱负和最深切的信仰成为政府工作的焦点。 有一种叫帕累托最优的资源分配理想状态是资源的使用及物品的交易可以达到一个情况或条件,满足这个条件,我们不可能改变资源的使用,使一个人得益而没有其他人受损。3 而当该条件没有达到时也可进行帕累托改善来达到更好效果。罗尔斯曾把正义的一般观念概括如下:“所有的社会基本善——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及自尊的基础——都应被平等的分配,除非对一些或所有社会基本善的一种不平等分配有利于最不利者。”4 这是符合帕累托改善的条件要求的。而政府配置公共资源最大的正义应该是遵循帕累托改善而努力达到帕累托最优,使一人受益而其他人没有受损。因为政府配置的是公共资源,是属于全民所有的,政府原则上只有使用权,而使用权又从属于所有权。政府在配置公共资源时不能损害任何所有者的合理权益,否则公民有权收回公共资源的使用权。虽然财富、机会等受能力和天赋的影响,而人的能力和天赋是无法达到平等的。不平等会导致公共资源的构成中每个公民的贡献不同,但无论单个公民贡献多大,相对总量都显得微不足道,政府在配置公共资源时必须忽略这种差异,遵循正义原则——对于那些先天有利的人,不论他们是谁都只能在改善那些不利者的状况的条件下得利。

【生死抉择】

作为政府工作人员,由于政府的公共性,公务员应然被强加接受和履行某些价值观。企业家站在“经济人”的立场服务顾客,其动力强弱是获利多寡。而公务员配置的是公共资源,直接服务对象是公共资源的主人,无所谓个人获利与否。另外,企业是直接面对作为当事人的顾客来回应需求,甚至有些顾客可以凭借其所拥有的更多资源和更高技能使自己的需求优先于别人的需求,公务员很多时候面对的是除了当事人还有其他一些相关者,为了更好地处理必须遵循正义原则。新公共服务理论者“不承认简单的效率测量方法或者以市场为基础的2 《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美)珍妮特·V·登哈特,罗伯特·B·哈登特著.丁煌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第52页

3 《经济解释 卷一:科学说需求》:张五常 北京:中信出版社,2010.6 第197页 4 《正义论(修订版)》(美)约翰·罗尔斯,第48页 2

标准就能够恰当地测量或者鼓励负责任的行为”,相反,他们认为,“公共部门的责任应该基于这样一种理念,即:公共行政官员即便是在涉及复杂价值判断和重叠规范的情况下也能够并且应该为了公共利益而为公民服务”。 公务员作为公民在追求更好的生活同时要负起遵循社会道德规范的责任;作为政府工作人员,要铭记公共精神,遵循正义原则,对全体公民负责。

然而现实中往往是政府像市场一样行为,官僚像“经济人”一样行动!像影片中李高成的存在往往只是超现实的理想,更多的是严阵与中阳纺织厂的领导们的存在。尤其当权力集中时,私利往往超越公共利益成为政策执行的标准,人民赋予的权力却成为压迫人民的手段和官员谋私的工具,政治伦理很大程度上已经丧失,使得各种腐败现象频频发生和“官压民”问题层出不穷。这归根到底还是人性的问题。官本位传统观念与喜欢讲情面、拉关系的社会风气往往是因人性的沦陷造成的。欲望无处不在,从最基本的生存自保的愿望到富甲一方权倾朝野的野心,各种欲望支配人的行动。当下物质主义思潮充斥着社会的每个角落,人变得浮躁虚荣,人性越来越扭曲,极易发生权力腐败。相反地,现实中也出现了很多官员负责爱民的案例。当然,按“经济人”观点来看是因为腐败的风险高于收益使得他们不去腐败,但如果社会都是按照这种观点运作着,一切以利为主,就会出现混乱、甚至战争的状态。官员们记住铭记公共精神,认真负责,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解决腐败问题,但是只注重价值观,注重人性思想往往又很难取得颇有效益的成果。另外,解决腐败问题不是说要制定多少部法律法规、进行多少次的思想教育,加大多少程度的监督或惩罚度就可以根治,加大反腐部门的权力和职能,恐怕不仅难以凑效而且适得其反,然而一直以来这成了各届政府的反腐主要措施。实际上,一方面要改变人们的观念尤其是官员要培养公共精神,才能真正构建起道德合法性;另一方面要根治腐败问题还是得从权力制度入手,改变权力集中的状态,将权力进行分散并使之相互制衡。另外,政府可以考虑削减权力,精简部门,划清与市场之间的职能界限,发挥各自最大最有效的作用。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解决好政府的权力问题,尤其是处理好政府与政党的关系问题,从公共性上真正构建起道德合法性,腐败问题才能得到妥善解决。 5

5 《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第86页

生死抉择 第七篇_《生死抉择》适用法律错误

凡是看过上海电影制片厂最新摄制的故事片《生死抉择》的人,大都会产生强烈的震撼。的确,这部影片是近年来涌现出的难得的具有深刻警示作用的反腐倡廉题材的好文艺作品。它通过揭露一些领导干部经不起物欲的诱惑,走上犯罪道路的可耻结局,以及腐败分子极力编织关系网,从领导身边的人打开缺口,直至把领导干部拉下水的丑恶行径,深刻反映了当前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它通过刻画以市长李高成为代表的当代共产党人为党为公、不惧邪恶的浩然正气,鲜明地表现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但《生死决择》和其他好的文艺作品一样,也不是十全十美的——其中有一个法律问题处理得不十分严谨,使人感到一点遗憾。好在它的这个不足不仅很小,而且能产生很大的社会价值,所以可称得上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吴霭珍被判刑无法律依据 影片《生死决择》的最后——在故事大结局中,一方面以场外音的形式告诉人们李高成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上再次当选为市长,另一方面一行黑底白字却写到:李高成的妻子吴霭珍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这一点,是让人看不明白的。吴霭珍被判刑是因何故?她犯了哪种罪? 从影片中知道,吴霭珍的问题是背着李高成干了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最主要的是同意中央纺织厂下属的特高特公司的头头将李高成及她自己列入该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名单中,并接受了该公司的分红款30万元(对方说这笔钱是给她和李市长的)。吴霭珍曾去退过款,但没有退掉,不得已还是背着李高成藏在了家里(李高成知道后,最终把钱交给了组织)。另外,吴霭珍还背着丈夫,在为弱智女儿学画画、为丈夫老家办事过程中,接受中纺厂的几个领导送的名贵花草、现金等至少8万元。 从影片中,我们还知道,吴霭珍是个处长,但她在哪个单位工作?这个单位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还是其他什么的?影片没有交代,我们不得而知。退一步讲,假若她是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业里的处长,但在《生死决择》中,她虽收受他人财物,却并没有利用自己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职权、地位为他人谋取利益。而给钱物的人,看中的是她市长夫人的身份,看中的是她丈夫的权力。 根据吴霭珍接受财物的事实,再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她的行为可能触犯的罪名无非下列几种之一:受贿罪、斡旋受贿罪、介绍贿赂罪。但从这些罪的构成要件来看,吴霭珍并不具备或完全具备,所以,就不能以这些罪名之一定罪,更谈不上判刑了。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根据本条规定,构成受贿罪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二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但从吴霭珍的情况看,她不符合这两个条件,至少不符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这一条件。正如前文所言,"吴处长"不能断定就是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影片中看不出她利用了自己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因此,她没有犯受贿罪。[!--empirenews.page--] 再看介绍贿赂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家工作人员都有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所以,吴霭珍可以成为介绍贿赂罪的主体。但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所解释,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行贿人的名义,向国家工作人员转达某种要求、传递贿赂的财物、组织双方会见等等;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即明知行贿人的行贿意图,而故意从中进行撮合、引荐、沟通。而吴霭珍不存在这种客观的行为,也没有这种主观的故意。因为她是背着李高成收受中纺厂方面的财物的,更没有向李高成转达某种要求、传递贿赂的财物、组织双方会见,以及从中撮合、引荐、沟通。而且,李高成知道她背着自己收受财物时,很是吃惊,更是坚决反对——或退还对方,或交给组织。特别是李高成没有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为中纺厂那几个败家子谋取任何私利。所以,吴霭珍也谈不上犯介绍贿赂罪。 最后再让我们看看吴霭珍是否构成斡旋受贿罪。关于斡旋受贿行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是这样说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罪论处。"根据全国人大常

委会法工委研究室编写的《刑法释义》的解释,这个罪的特征表现在,受贿的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不是通过自己的职务行为,而是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斡旋人自己则是利用了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如本人是某国家工作人员的上级领导或处于同该国家工作人员在业务上有合作关系的有利地位。据此,这本《刑法释义》认为,构成本罪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利用者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而不是非国家工作人员;(2)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了本人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既不是直接利用本人的职权,也不是单纯利用私人关系;(3)必须是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4)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而本人向请托人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而依据这四个条件来判断吴霭珍的行为,则几乎没有符合的。其一,吴霭珍是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影片没说;其二,其利用的(更确切地说是她被利用的)是单纯的私人关系,即市长夫人的身份;其三,她不可能通过李高成的职务行为,为中纺厂的几个腐败分子谋取利益,因为她收受30万分红款李高成是反对的,此前她收受名贵花草和现金时,李高成在中央党校学习。李高成在吴霭珍收受财物的整个过程中,自始至终没有为中纺厂那几个腐败分子帮过忙。由此看来,吴霭珍没有犯斡旋受贿罪。 综上所述,吴霭珍没有构成她可能涉嫌构成的几个罪名。而且,从李高成将吴霭珍收受的财物退还中纺厂和交给组织的行为,以及他再次当选为市长的结果来看,李高成没有受贿,也没有犯受贿罪,那么吴霭珍也就不能以受贿共犯论处。所以对照《刑法》分则规定之罪名,以及《刑法》第三条罪刑法定原则(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量刑。"),对吴霭珍定罪量刑是不妥当的。

[!--empirenews.page--]错误因现实而美丽 吴霭珍最后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影片《生死决择》出现这一点不严谨或者说是错误,不论是文艺工作者无意或有意的行为,都会为我们现实生活中的法制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带来些许启发和思考,进而促进依法治国和反腐倡廉——因为,优秀的现实主义的文艺作品不过是以艺术的手法、形式对真实生活的反映。 首先,法制工作者,不论是立法者还是执法者,非常有必要关注"吴霭珍现象"。在我国现行的《刑法》中,没有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家属或其他类似的身边人背着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不应收受的财物的行为,给予定罪量刑的规定。而这种行为——也就是"吴霭珍现象",恰恰在现实生活中是存在的。这就为司法部门和具体执法人员出了一个难题:国家工作人员的家属或其他类似的身边人背着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财物,而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地位、影响为他人谋取私利,的确是一种腐败行为,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损失,必须动用法律手段严肃惩治,但是由于立法的空白,没有具体的《刑法》条款和罪名可以依据。从媒体的报道中可以发现,在近几年检察机关查办的贿赂案件中,凡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家属或其他类似的身边人犯受贿罪的,都是以受贿共犯来处理的,即前提必须是该国家工作人员犯受贿罪。在现实中,有些国家工作人员的家属或其他类似的身边人参与贿赂,或者有的国家工作人员为了推托责任,逃避惩罚,往往让其家属或其他类似的身边人出面接受贿赂,而用自己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根据《刑法释义》的说法,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工作人员的家属或其他类似的身边人能否作为受贿罪的共犯,应当具体分析。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和其家属或其他类似的身边人在受贿前已有合谋并进行了分工,或者事前无通谋,但事后家属或其他类似的身边人接受贿赂,并将全部情况告诉国家工作人员,怂恿、诱惑甚至胁迫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对其家属或其他类似的身边人可以作为受贿罪的共犯来处理。也就是说,只有国家工作人员犯受贿罪,以受贿罪共犯处理其家属或其他类似的身边人才有可能。显然,"吴霭珍现象"不属于这种情况,因为李高成这样的人没有犯受贿罪。于是就造成了这样的状况:一方面,这种行为在社会上影响恶劣,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另一方面,司法部门在执法办案时无能为力。所以,这就需要立法机关对现行《刑法》进行修改,针对"吴霭珍现象"补充新的规定或罪名,使司法机关能对这种行为进行必要的制裁。这样,也可以使廉洁奉公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因其家属或其他类似的身边人背着自己收受不当财物而背思想包袱甚至蒙

受不白之冤;而且还有利于司法人员依法办案、文明办案。 同时,认真研究"吴霭珍现象",对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继续深入发展,也是有非常积极的意义的。它再次为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一定要严格要求、管住管好自己的配偶和子女及其他身边人。 针对领导干部的家属搞腐败的新动向,江泽民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上曾鲜明地指出:"领导干部一定要管住管好自己的配偶和子女。中国早就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古训。家都治不好,何谈治党治国?这几年,在领导干部中,治家不严,对配偶子女利用自已的地位和权力影响谋取非法利益视而不见、不闻不问,甚至庇护亲属违法犯罪的人,不是在减少,而是在增加,教训十分深刻。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绝不能把它当作自已和家庭成员谋取私利的手段。"尉键行同志在这次中纪委会议上作的工作报告以及此次会议的公报对这种行为的处罚则作了明确的规定:"不准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违反规定的,要追究领导干部本人的责任。"由此看来,身为市长夫人的吴霭珍收受中纺厂几个腐败分子的财物,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而且按规定还要追究李高成本人的责任。也就是说,"吴霭珍现象"虽然现行《刑法》管不了,但依党纪还是可以处理的。

[!--empirenews.page--] 李高成最后会不会因为妻子吴霭珍的错误行为受到党纪追究,由于影片没有说就不得而知了。但即使受追究,又有何妨呢?正如李高成在影片中最后的慷慨陈词:"我宁可毁了自已,不能让腐败分子毁了我们的党我们的国家!"李高成身上表现出的这种当代共产党人为党为公、两袖清风、不惧邪恶的浩然正气,不正是当今中国的时代精神么?不正是我们所有共产党应追求的崇高节操么? 如果说影片《生死决择》是一块美丽的玉的话,那么它处理"吴霭珍背着李高成收受他人财物被判三年陡刑"时的不严谨,只能算是它上面的一点点瑕疵。这点瑕疵是掩盖不了玉的美丽和光辉的。而且这点瑕疵的出现是有很大的价值的,正如前文所言,"吴霭珍现象"告诉人们,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在反腐败斗争中,应该注意什么,应该警惕什么,应该修正什么,应该加强什么。从这方面讲,《生死决择》的这点不足,是一个"美丽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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