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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关于教师辞职后养老保险的规定

时间:2014-07-29   来源:自我介绍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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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关于教师辞职后养老保险的规定(一):2016年养老保险退休新规定

2016年养老保险退休新规定

不同的时间,不同的省市推出的养老保险新政策会有很大的不同。 2016年养老保险退休有什么规定呢?本文将为大家介绍2016年养老保险退休新规定。

2016年养老保险退休新规定

国企员工退休保险新规定

1、基本工资新规定:10工龄2000元,15年工龄2300,20年工龄2500元,25年工龄2800元,30 年工龄3000元,40年工龄3500。

2、工龄工资(含工龄):每年30元,随着工龄的增长而增长。工龄工资的执行不仅可以照顾好老人的情况,而且利于工人队伍的团结与稳定。

【2016年关于教师辞职后养老保险的规定】

3、工作工资: 补贴是按照实际的劳动成果取酬为原则,主要是为了多鼓励工人多干活,多劳动并得到应有的报酬,不仅是心理上安慰,同时还是对他们的鼓励。

4、绩效工资:这部分工资只占有工资的10%左右。主要是为了激励员工做出好的成绩,不仅可以激励大家工作,而且让大家积极向上的态度。

5、特优津贴:大家公认的特别优秀工人,没有名额限制,县以上的工作优秀人员需要考核认定,领国务院津贴领县/市政府津贴,不终得身制。主要是对劳动有特殊研究成果的,并且能够得到很好推广,可根据影响程度的大小等级来定或者根据国家、省级、地市、县确定不同的标准来定。

6、工人退休金:按照工龄进行计算,每工作一年100元。依次进行推算,工作10年,则退休金为1000元;参加工作20年退休金为2000元;参加工作30年,则退休金为 3000元;参加工作40年,则退休金为4000元。工人退休金不分高级工、中级工、普通工人。退休金全部平等。公务员的职位也不分高低全部平等。

7、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的交纳一般都需要满15年,到退休的时候才可以享受到终生养老金,所以想在退休前拿到养老退休金,则需要在退休的前十五年开始交。如果你达到退休年龄但是养老保险不足15年,国家会将你个人账户上8%的养老金全部退给你。单位交的21%的钱全部划到国家的养老统筹基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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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关于教师辞职后养老保险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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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关于教师辞职后养老保险的规定(二):2016上调退休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2016年养老金调整最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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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调退休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2016年关于教师辞职后养老保险的规定】

-2016年养老金调整最新方案

2016上调退休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2016年养老金调整最新方案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均等分配调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公布,2012年内全国有24个省市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我省首档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在公布的24个省市区 中排名第七。2012年,北京、四川、江西、陕西等24个省市区先后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按照上调过后的数据,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为1500 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为15.2元。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仍分为4个档次,月最低工资标准各档次分别为1320元、1260元、1150元、1040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 别为13元、12元、11元、10元。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据悉,我国《最低工资规定》明确,各地区的最 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而国务院6月11日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也提出,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 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 以上。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均等分配调整

以其作为计算和调整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基础,依据参加社会劳动的单位时间进行均等分配,可以达到“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 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的。而不是工资收入的“多缴多得”、身份的级别、年龄的新中老人、物价水平的高低、城乡之间的差别等,分清 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国民收入的再次分配,建立对参加社会劳动时间长的劳动者给以补贴的激励机制。将目前的基本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进行分离、整合,将基本养老金改称为叫“基本养老保险金”。整合基本养老保险金分为老年养老金、劳动退休金和个人储老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按缴费年限(精确到月)一个标准确定。

2016年养老金调整最新方案

步骤1.试点省市2015年9月底之前完成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的核实,包括“文化大革命”之前的高中生、中专生、大专生、大学生„„以上学历的人 员在校期间为视同缴费年限;还有核实个人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非试点省市在2015年底之前完成。在实行“启始领取劳动退休金年龄”之前“在校期间为 视同缴费年限”的政策是最好的时机。

步骤2.2015年10月1日在试点省市按2016年养老金调整方案调整养老金,获得经验。试点省市例如:天津(直辖市)、辽宁(北)、青海(西)、浙江(东)、广东(南)。

步骤3.2016年1月1日开始在全国按2016 年养老金调整方案调整养老金。

国寿鑫如意年金保险 让您投资养老两不误

国寿鑫如意年金保险(白金版)”(简称“鑫如意(白金版)”)不仅具有即交即领、收益确定、满期返还所交保费的特点,还增加了年金递增功能,与“国寿金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简称“金账户”)组合投保,还可获得相应的浮动收益,实现财富的优质管理。

不但每年都有钱领 满期返还所有保费

市场研究表明,目前国内消费者在选择带有保障功能的理财产品时,主要考虑是否即交即领、收益确定、保障充足等因素。“鑫如意(白金版)”正是契合了目前的市场需求,较好地兼顾了以上特性,可以比较充分地满足消费者的上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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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期间内生存,年金开始领取日之前,每年可领取固定的生存保险金,从年金开 始领取日起每年领取的年金逐年递增,满期返还所有已交保费(不计利息)。 以30周岁的王先生为例,王先生选择年满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为年金开始领取日,以五年交的方式购买该产品,年交10万元。那么,王先生在合 同生效日可领取10000元,之后直至年金开始领取日前,每年可领取生存保险金12530元。在年金开始领取日后每年领取的年金逐年递增1253元,满 80周岁可返还满期金50万元,累计的固定收益达138万余元。【2016年关于教师辞职后养老保险的规定】

灵活搭配其他险种 期内可获高额保障

从价值增值、灵活领取的角度考虑,消费者可以在投保“鑫如意(白金版)”的基础上投保“金账户”,被保险人可选择将“鑫如意(白金版)”的生存 保险金、年金、满期金全部转入“金账户”万能账户并且免除初始费用。如果客户需要保单借款,能分别以“鑫如意(白金版)”和“金账户”现金价值的90%为 限向保险公司借款。同时,一旦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身故保险金可转换成保证10年或20年领取的终身年金,可以选择年领或月领。万能账户和年金转换 功能的设计,不仅能够帮助消费者实现财富传承,还能协助失去双亲的子女以及失去子女的父母管理好个人和家庭财务。

从高额保障、灵活搭配的角度考虑,消费者可以选择购买“国寿附加长期意外保障定期寿险”(A版、B版、C版、D版、E版)系列产品,对应普通意 外身故、客运交通工具意外身故、自驾车意外身故、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和航空意外身故保障,投保年龄最高达65周岁,保障直至75周岁,可以根据实际需 要,自由选择其中的一款或多款。其中,重大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泥石流、滑坡、洪水、海啸、台风等常见自然灾害。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提供长期意外身故保障的附加险与需逐年购买的传统意外险不同,消费者可选择与主险相同的交费方式,获得此后长期的意外保险保障。 “鑫如意(白金版)”、“金账户”及提供意外身故保障的五款附加险的灵活组合,还有可选的转换年金功能,是中国人寿“保险超市”属性的具体体现,是客户差异化财富管理的首选。

2016年关于教师辞职后养老保险的规定(三):2016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

劳动合同法三十八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解读】本条是关于因用人单位的过错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立法背景

目前社会上一些用人单位,任意克扣职工工资,停发、少发 甚至完全不发工资,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赚钱不顾劳动者死活,让职工在有毒气体、无防护设备等恶劣的生产环境下劳动,导致职工中毒生病、死亡或残废。针对这种情况,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特别解除权可无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条文解读

特别解除权是劳动者无条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是指 如果出现了法定的事由,劳动者无需向用人单位预告就可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由于劳动者行使特别解除权往往会给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很大的影响,所以,立法在乎衡保护劳动者与企业合法利益基础上对此类情形作了具体的规定,只限于在用人单位有过错行为的情况下允许劳动者行使特别解除权。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健康安全是用人单位的基本责任和义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是对劳动者基本利益的维护。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指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必须提供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功安全卫生保护措施。即用人单位保证劳动者完成劳动任务和劳动过程中安全健康保护的基本要求。包括劳动场所和设备、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等。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即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末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提供劳动条件,致使劳动安全、劳动卫生条件恶劣, 严重危害职工的身体健康,并得到国家劳动部门、卫生部门的确认,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劳动报酬,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根据劳动者劳动岗位、技能及工作数量、质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收入。在劳动者已履行劳动义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数额、日期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禁止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收入。支付劳动报酬,也是劳动合同所规定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就是违反劳动合同,也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侵犯,劳动者有权随时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对劳动者在患病、伤残、失业、工伤、年老以及其他生活困难情况下,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我国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宪法赋予我国公民的这一基本权利,就劳动者而言,主要是通过社会保险实现。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对于拒不依法缴纳或延迟缴纳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因此可以看出社会保险具有国家强制性,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并负有代扣代缴本单位劳动者社会 保险费的义务。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上述社会保险费,是对劳动者基本权利的侵害,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 者权益的

此项规定包含了两层含义。第一,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规章制度是由用人单位制定的旨在保证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和享有劳动权利的规则和制度。首先,规章制度的内容要合法。即内容不得违反国家宪法、劳动法、劳动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不得与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内容相冲突。因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规章制度往往都会涉及对劳动条件和劳动待遇的规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合意的结果,而规章制度是由用人单位单方面制定的,这就要求规章制度有关劳动条件和劳动待遇的规定不得低于合同的约定。其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公布的程序要合法。(1)要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规章制度的制定权虽然属于用人单位,但规章制度的内容涉及的是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因此,法律上要求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要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 (2)应当公示。职工作为规章制度的遵守者,有权了解规章制度的内容,法律不要求职工遵守一个自己不知晓或无法知晓的规章制度。本法第四条第四款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因此,公示是规章制度产生效力的必要条件之一。第二,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因用人单位没有按法律规定制定规章制度,给劳动者的权益带来了损害。只有同时具备以上两点要求,劳动者才可以以此为由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了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 几种情况。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者可以不予履行,对已经履行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本项是一条兜底条款,以避免遗漏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并采用此种方法以使该法和其他法律以及以后颁行的新法相衔接。

本条第二款规定了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即当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时,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事 先告知用人单位。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本条中的“暴力”是指对劳动者实施捆绑、拉拽、殴打、伤害等行为。“威胁”是指对劳动者施以暴力或者其他强迫手段。“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指采用拘留、禁闭或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或限制他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行为。人身自由是公民各种自由权利当中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参加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我国公民的人身自由受宪法和法律的保护,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企业强迫劳动者劳动,如把劳动者非法拘禁在特定的场所,强迫其劳动,不让 他出来,是严重侵犯劳动者人身权利的行为,是非法的,劳动者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的。对于用人单位不顾及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对从事危险作业,如采矿工人,高空作业人员等,在没有安全防护的情况下,强令劳动者进行作业的行为,劳动者有权拒绝并撤离作业场所,并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2016年关于教师辞职后养老保险的规定(四):2016沈阳教师辞职养老统筹

养老金调整各省市最新消息:2016沈阳退休养老金调整新政策解读,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近日,辽沈晚报邀请了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处副处长周雪松,解答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的疑难问题。

NO.1

问:参加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在2016年出国后至今停保,是否可以补缴?缴费中断会影响养老金调整吗?

答:根据现规定,灵活就业参保人停保后可进行补缴,参保人可自愿选择。从现在起往前推6个月内补缴不收取滞纳金;从2016年7月前欠缴补缴的,按照补缴时上年在岗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进行补缴欠费,不收取滞纳金。中断缴费不影响待遇调整。

并且,2016年6月30日前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延长缴费5年仍不足15年的,剩余的年限按原延长缴费第5年的缴费基数一次性趸缴。灵活就业参保人享受领取养老保险的条件是,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并且累计缴费年限(包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只要符合以上条件,可申请退休,与停保与否没有关系。

NO.2

问: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

答:在本次的养老金调整中,对于缴费年限有这样一种说法,“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对于企业职工来说,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金。沈阳市的视同缴费年限卡在1992年10月以前。也就是说,从参加工作之日起,至1992年10月前的连续工龄,无特殊情况,都可视为视同缴费年限,在养老金调整时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NO.3

问:五七家属工如何认定?如何调整养老金?

答:“五七家属工”是指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曾在石油、煤炭、化工、建筑、军工等19个行业的国有企业中从事生产自救或企业辅助性岗位工作的职工家属。他们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对于这部分人群,沈阳市曾在2016年至2016年进行过认定。由于他们未参加过养老保险,所以在养老金调整时不与企业其他退休人员执行同一标准,而是单独设定标准。

在今年的调整中,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10元。以本人2016年12月份应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养老金为基数,按0.5%的比例增加养老金。 70周岁和80周岁的人员分别再增加30元和65元。

NO.4

问:退休后单位解散了,是否会影响养老金调整?

答:养老金的主要来源为养老保险基金。所以说,在单位解散前已办理退休的人员,养老金待遇的确定和养老金待遇的调整均与单位不发生关系。

NO.5

问:是否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的待遇该如何界定?

答:只有在艰苦边远地区岗位上办理退休的人员,在养老金调整时,才可享受“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这一项。所以,如曾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过,但并不是在这样的岗位上办理退休的人员,养老金调整不可享受增加5元的条款。

NO.6

问:2016年退休是否在本次调整范围内?

答:根据规定,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范围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退休老工人)。并不包含2016年1月1日后办理退休的人员。

但2016年1月至6月办理退休的人员,在今年养老金也会有一个重算的机会。确定退休当年养老金待遇的基数之一为退休当年的上年沈阳市社会平均工资,而上年的社会平均工资多是在次年6月末、7月初公布,2016年的社平工资还未公布。所以在2016年1月至6月办理退休的人员,待上年的社平工资确定后,将重新核算退休待遇。这一做法仅限在每年1月至6月间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NO.7

问: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养老金调整后低于企业养老金月人均水平可补足,该怎么理解?

答:在本次调整中规定,“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

省市政府对这类人员待遇有所侧重,所以在与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的养老金总额低于企业退休人员月均水平的,需补齐到月均水平。

NO.8

问:事业单位转制成企业,按企业人员身份办理退休后,这次是否可以涨工资?

答:退休前单位性质已从事业转制成企业,所以在本次养老金调整的范围内。

NO.9

问:买断是否会影响养老金调整?

答:买断多是企业对该企业工作人员的一种经济补偿。买断后,该人员可选择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也可进入其他企业继续参保。并不影响办理退休和此次养老金待遇调整。

NO.10

问:灵活就业人员也是依照本标准调整吗?

答:企业养老金调整政策覆盖的人群指的是参照企业养老保险计发办法退休的人员。也就是除从企业退休的人员外,本次养老金调整还涵盖了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退休的人群。如某人参加了个体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在2016年5月办理了退休,那么,他就在本次的调整范围内,与从企业退休的人员执行同一调整政策。并且,只要是养老保险缴费了,无论是以企业职工身份,还是个体从业人员身份,均计算为缴费年限,可享受相应待遇。

2016年关于教师辞职后养老保险的规定(五):2016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计算介绍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计算,农村养老保险注意哪些环节? 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计算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储蓄积累”和“领取分摊”两个阶段。缴纳积累类似于在银行存款,在这个阶段,养老保险对象的保险费处于纯积累的过程,分段计息,计算复利,滚动增值,积累的本息在按政策规定扣除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后,逐年加大。到开始领取时,养老保险对象的积累额达到最大,此时的积累本息称为“积累总额”。在投保人达到领取年龄时,将养老保险对象的积累总额分摊到18年按月领取。因此,领取标准与积累总额密切相关,两者成正比关系。计算领取标准时,首先要计算积累总额,然后根据积累总额计算领取标准。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注意哪些环节 在这个过程需要注意以下几个环节:

(一)严格掌握和熟知计息政策规定、分段计息的利率标准和时间;

(二)严格按照计复利的规定进行计算;

(三)严格按照给付系数计算,保证小数点位数要求,不能擅自增加或减少;(四)60岁和55岁领取的系数区别计算,不能合二为一。

2016年关于教师辞职后养老保险的规定(六):2016广东深圳早期国企离职人员 可一次缴养老保险

从市社保局获悉,该局发出《关于执行广东省一次性补缴政策的通知》,对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早期下乡知青等群体的养老保险补交问题作出规定。

该通知说,上述一次性补缴政策涉及不同的人群,补缴基数、缴费比例以及待遇计发都有所不同,需严格审核申请人的身份条件、工作经历、原企业性质以及申请人与原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原始资料和证明材料等,不能擅自扩大适用范围。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向直属分局申请办理一次性补缴,一次性补缴完成后,符合在本市申领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由直属分局受理。综合业务处、计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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