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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

时间:2018-05-31   来源:合同范本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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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 第一篇_2014年正式员工劳动合同范本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 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共计个月。

第二条 本合同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的经营场所。

第五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业绩等,在与乙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六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时,不再与乙方另外签订劳动合同,只需在原订合同上进行相应的变更说明;乙方应履行新任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相关协议,待原订合同期满后,再按照新任岗位、工作地点签订合同。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依法制定员工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规定上下班。

第八条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九条 甲方因项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加班费用在项目提成里支付。

第十条 乙方加班不能自行决定,须经上级安排或者按照程序报上级批准,否则不视为加班。

四、 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和 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十二条 乙方月工资标准为 元,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标准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 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 甲方于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按照公司规定的月工资标准足额

向乙方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则提前一天或延至节日假满;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向乙方足额支付月实发奖金(即销售提成)。

第十五条 乙方如果对甲方发放的工资表示异议,则应在工资结清之日起10日内 向甲方书面提出,超过时间则视为无异议。

五、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应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

第十七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 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九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 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 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公司规程。

第二十一条 如乙方在工作过程中产生职业危害病,甲方则按《职业病防治法》等 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七、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 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第二十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内

容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第二十四条 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 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劳动合同:

1. 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

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过去工作经历、家庭成员和

主要社会关系等资料;

2. 严重违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 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 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续签达成一致的;

2. 甲方经营的状况不佳或已经破产关闭;

3. 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就合同续订或者终止事宜表 明自己的意见,并办理相关书面手续。

八、 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 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索。此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或期满后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第三十一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3. 九、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将 在乙方办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和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的,应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依法给对方予以赔偿。

第三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权依法从乙方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包括但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1. 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2. 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

3. 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

4. 应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项;

十、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五条 在签订本合同之时,乙方须保证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劳动关系。如果由于乙方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引起的纠纷,视为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与其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乙方还必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损失、招聘费、培训费等)。

第三十六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请仲裁。

十一、 其他规定

第三十七条 乙方在此确认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 册、奖惩办法、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等),确认这些规章制度以及以后修订的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乙方有约束力。

【新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如果乙方的通讯地址发生变更,乙方应即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 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讯地址给乙方邮寄的文件,视为已送达。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第四十条 签订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修改、废止的,依法执行新的法律、法规。

新劳动合同 第二篇_2014最新《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

乙方(员工)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现居住地: 联系电话: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 。

(二)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乙方具体的工作内容及岗位

要求详见相关职务说明。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深圳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变更乙方工作地点。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和职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

职工作和甲方安排的工作。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40 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

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业务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按

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公

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二)乙方每月薪资待遇详见《定薪通知单》,具体按甲方相关管理制度约定执行。

(三)甲方每月 15 日前以货币形式发放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可适当调整。

(四)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1、甲方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将工资支付到乙方提供的帐号上。

2、因乙方提供银行账号有误,致使甲方依法支付的工资乙方无法收到,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公司实行个人薪资保密制度,任何员工薪资不仅属个人隐私而且也属于公司的保密资料,禁止员工打听他人的薪资待遇或泄露自己的薪资待遇。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按规定为乙方购买社会保险(属于乙方承担的部分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依法制定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办法,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性文件的要求为乙方提供职业危害防治等相关措施、条件。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将通过甲方OA系统或宣传栏进行公示或通过文件方式下发乙方所在部门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应严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将甲方界定为商业秘密的客户资料、信息、拟投资项目等内容泄露给第三方。如乙方违反甲方有关商业秘密管理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条款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获得批准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并获得批准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其他约定

1、乙方在试用期内存在以下情形的,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

(1)提供虚假应征资料(如:假学历、假资历、假证件或填写不真实人事资料等)、在签订本合同之前未与其他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与甲方同行业企业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且在竞业限制期内的;

(2)隐瞒了重要的且应当告知的个人信息(如:隐瞒病史或受过刑事处罚等)的;

(3)不能按岗位职责或岗位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的;

(4)患有传染性、精神性、不可治愈性以及其它严重疾病的;

(5)拒绝接受甲方管理人员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的;

(6)无法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正常劳动的;

(7)试用期间受到警告或者警告以上处分的;

(8)试用期评估未达标的;

(9)因甲方行业特点决定甲方各项目的工作地点分散,所以若因甲方与合作方的合同终止或解除而导致甲方撤离服务现场的,乙方同意甲方重新分配乙方到甲方其它服务项目所在地工作。如乙方没有在甲方指定期间前往甲方重新分配的工作地点报到,视为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双方劳动合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金并有权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10)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其它情形。

2、乙方在聘用期内具有以下情形的,属于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

(1)谎报个人身份或档案资料的;

(2)转借工作卡给公司外人员使用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3)假报公出办理与甲方工作无关的事务,或者涂改、伪造病假证明及其它证明,骗取假期的;

(4)正常工作时间内在公司管辖范围区赌博或利用公司电脑进行股票交易、电脑(网络)游戏等与工作无关事项的;

(5)侵占公司财产,构成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规定标准的或将公司保密资料(纸质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或计算机磁盘数据)带出公司或以任何一种通讯方式泄露的;

(6)因乙方失职或故意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达甲方规章制度规定标准的;

(7)酗酒滋事或打架斗殴(不分主从)或唆使殴打他人,聚众闹事,组织、煽动怠工、罢工,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秩序的;

(8)盗窃公司或同事财物或利用工作之便,挪用公司财产或接受业务往来单位贿赂的;

(9)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受到拘留、劳动教养等处罚的;

(10)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1)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达到5天或怠工累计达3天严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

(12)在职期间记过达2次或警告处分达3次或口头警告达5次的;

(13)其它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或商誉损失行为的。

十、经济补偿

(一)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因甲乙双方工作需要,由甲方出资送乙方外出学习、培训,或甲方同意乙方先行出资参加外部学习、培训技术,结束后,甲方按实际发生额全额报销,乙方外出学习、培训取得的相应资格证书应交甲方存档备案,双方应另行签订服务期协议明确乙方的服务期限。乙方在服务期限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一)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必须在离职之日前办理完工作交接等手续。

(二)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工作交接时乙方应当返还所使用或保管的甲方财物,包括但不仅限于:钥匙、办公工具、工作证件、授权资料、空白文书、文件档案、款项等。如有损坏、遗失或侵占等其他损害,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如果乙方拒绝交接工作或交接工作不完整,则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工会寻求解决或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

新劳动合同 第三篇_新劳动合同法下怎样合法辞退员工

新劳动合同法下哪些情况才算合法辞退员工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新劳动合同法下哪些情况才算合法辞退员工

辞退员工,不论对企业还是对员工,都是一个沉重的话题。然而辞退员工,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又是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优秀的人才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关键要素之一,不能达到要求的员工必然要被淘汰,与此同时,经济的大起

大落也引来了一浪接一浪的裁员潮。辞退、裁减员工是人力资源经理必须处理,又是最难处理的工作。辞退员工时处理不当,

很容易引发劳动纠纷甚至对簿公堂,对公司正常营运产生深远的影响。

辞退员工中经常出问题的基本都是不正确的甚至是违法的辞退。笔者接触的许多公司的经营管理者往往都存在着一些错误的

观点,比如,试用期可以随便辞退员工;员工违纪,可以辞退;只要公司给经济补偿金并提前一个月通知,可以辞退员工„„

这些观点都是很危险的,实践中发生的大量案例已经证明,持有这些观点的企业往往都是劳动争议不断并且屡屡败诉的企业。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实质上是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之一。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

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由于劳动合同解除事关重大,因此劳动法对其条件和程

序做了严格的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要遵守严格的法律条件和法律程序,不是说辞就可以辞。不正确的辞退有很多的

情形,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违法的辞退。违法的辞退主要表现为三大类情形:

1、辞退员工事实依据不充分;

2、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不准确;

3、辞退员工操作程序不合法。

上述三种违法的辞退,往往会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

下三种情况:

(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

况下,不问解除的事由,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又分三种:

1、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被劳动教养的。

2、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经济性裁员。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

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a、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b、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也分为两种:

1、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况,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内的;

b、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c、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没有法定事由,劳动者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除以上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员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主要依据以上第一、第二类规定。从实际发生的

案例来看,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问题不大,辞退员工问题主要发生在以上第二类规定即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

如何做到正确辞退员工,笔者总结起来,主要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试用期内不得随意辞退员工。

要正确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把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原则。用人单位首先要证明单位是否有“录用条件”,同时还得

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不知何为录用条件,或无法证明该录用条件就贸然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是用人单位在实践中的

典型错误做法。维权意识强的员工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此时公司往往在管理上会陷入更加难堪的境地。

二、辞退有过错的员工应有事实依据和制度依据。

对于违纪的员工,用人单位并非可以一概辞退。劳动法规定必须是严重违纪的员工,用人单位方可辞退。因此,何谓严重违纪,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就至关重要了。单位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最好对严重违纪的情形要有明确规定,并且注意保留员工严

重违纪的事实依据。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单位也可随时辞退,但同样要注意举证尤其

是对何谓“重大损害”的举证问题(最好还是有制度依据,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对重大损害的标准作明确规定)。此外,

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单位也可以随时辞退。

三、辞退无过错的员工要提前通知和支付经济补偿金。

辞退无过错的员工仅限于以下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辞退无过错的员工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并根据其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经济性裁员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法定程序。

所谓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而辞退成批员工。

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克服经营困难的内在需要的通常作法,法律予以允许。但是,裁员同时也涉及被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

此,为保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的有效平衡,法律对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作了一些适度的限制:首先,对于可以进行

经济性裁员的用人单位必须是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

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企业。此外,上海市对实施经济性裁员也有严格限制,即上述企业必须在实施停止招工、清退各

类外聘人员、停止加班加点、降低工资四项措施后仍无好转的,才能实施经济性裁员。其次,对符合进行经济性裁员条件的用人

单位,应按下列程序裁减人员:

(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二)提出裁减人员方案;

(三)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五)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

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五、辞退员工中的特殊限制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出于对特殊人群的保护,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并且没有过错的,用人单位不能辞退: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换句话说,对于具备上述情形之一的员工,除非其有严重违纪等过错的,否则用人单位

不得辞退。

六、辞退员工的程序问题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时,还应注意一个通知工会的程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21条的规定,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

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

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对用人单位来说,在辞退员工时,务必要注意合法性的问题,即辞退员工时一定要保证证据确凿、依据充分、程序合法。由于法

律规定辞退员工的举证责任完全在于用人单位一方,因此证据确凿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合同的基础,在此基础之上,还要有相关

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内部规章制度作为法律依据,这是用人单位合法辞退员工的关键。同时,在辞退员工时还应注意程序问题,如

提前通知期问题、书面的通知形式问题以及工会的预先告知问题等。防范于未然,方保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立于不败之地。

新劳动合同 第四篇_2015年最新劳动合同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用人单位(甲方):重庆太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劳动者(乙方):

签订日

期: 年 月 日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

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用人单位):重庆太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王修海

注册地址:重庆市潼南县工业园区东区C10-02/02,C9-01/01 经营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旗山路250-30

第二条 乙方(劳动者)姓名: 户籍类型(城镇;

农村)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在渝居住地址: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自用工之日起即

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试用期中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

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本合同解除。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用人单位有权根据自身需要,调整劳动者工

作岗位。劳动者工作岗位调整的,其工资应根据岗位变动适当

调整。

第五条 根据用人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

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

为 。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双休 。

第七条 用人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是 执行国家法定休假日。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每月以工资卡的形式支付乙方工资(特殊情况除

外)。试用期员工工资:按照约定基本工资 的80%计发;正式

员工:按照约定基本工资 的100%计发。

第九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的,按照重庆市最低工资

标准或甲方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

第十条 用人单位参照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为乙方购买社

会保险,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

义务。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

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

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

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

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三条 甲方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

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重庆市有关规定执

行。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

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社

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新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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