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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级工伤赔偿标准

时间:2018-02-05   来源:自我鉴定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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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级工伤赔偿标准 第一篇_最新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最新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十级伤残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GB/T 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作出的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有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的权利,十级伤残职工享受的待遇就是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注:超出工伤保险保险范围的医疗费由谁承担?

例:《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29条、第30条。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例: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11】4号)第4条。

三、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4、法律依据2011《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注:工资范围参看《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二章。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10级工伤赔偿标准】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例:《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4条。

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一、二、三、六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第四、五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支付以上全部七项工伤保险待遇。 2015年最新十级工伤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

2014-12-29 人阅读 工伤赔偿标准

十级工伤应该算是工伤等级里面最轻的一种了,但是因为也是评了级的,所有对于十级工伤也是应该有赔偿的。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2015年最新十级工伤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本文由律师365小编为您整理编辑,欢迎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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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级工伤赔偿标准 第二篇_2015最新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赔偿标准

一切问题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调解处理 法律咨询一键通 400。000。9164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保险条例 国务院已经修改了《工伤保险条例》,应按照新的标准来执行。如果单位交了社保,工伤基金要支付: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X负伤前的本人月工资;

2、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各地不一样,上海是3个月的上年度的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3、停工留薪期内,每天有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各地不一样,上海是20元/天);

4、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还有外省市就医交通、食宿费(标准各地不一样,上海是150元/天);

5、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6、劳动能力鉴定费;

7、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8、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上述费用由单位负担。同时,单位还应该负担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按月缴纳社保;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还应当负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各地不一样,上海是3个月的上年度的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10级工伤赔偿标准 第三篇_工伤1-10级及工亡赔偿标准(2015)

工伤1-10级及工亡赔偿标准(2015) 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二、1-6级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说明: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 1 / 3

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三、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办法中查阅。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六、评残后的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社平工资×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30%。

七、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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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九、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十、因工死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当地社平工资×6;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15年2月26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4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44元。

故2015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28844元×20=57688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不管地处东部西部,经济发达落后,2015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576880元。

注:以上标准均基于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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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级工伤赔偿标准 第四篇_1-10级工伤赔偿标准定

【10级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1-10级赔偿标准:工伤保险条例,重庆市工伤保【10级工伤赔偿标准】

险实施办法(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1)工伤认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的 :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 于工 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波、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10级工伤赔偿标准】

2、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己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 ,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2014年最高法司法解释 明确四种上下班途中工伤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 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5、工伤等级

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6、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1-4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退休后享受标准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退休后享受标准待遇 一级伤残为 27 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90%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 二级伤残为 25 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85% 龄二并办理退休孚续后 三级伤残为 23 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80% ,停发伤残津贴,按照 四级伤残为 21 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75% 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 2)5-6级(保留劳动关系: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月发放伤残津贴标准)

【10级工伤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月发放伤残津贴标准

五级伤残为 18 个月的本人工资 ;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70% 六级伤残为 16 个月的本人工资 ; 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60%

(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文件)

注: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发放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五级 18 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级60个月 五级12个月 六级 16 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48个月 六级10个月 3)7-10级(保留劳动关系: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级伤残为 13 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 11 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 9 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为 7 个月的本人工资;

(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文件)

注: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发放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据重庆市统计局最新消息,重庆市2013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45392元÷12=3782(月)。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七级13 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15个月 七级8个月、 八级11 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12个月 八级6个月

九级9 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9个月 九级4个月

工资×9= 3782×9=34038 3782×4=15128 十级7 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6个月 十级2个月

工资×7= 3782×6=22692 3782×2=7564

10级工伤赔偿标准 第五篇_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15(广东省)

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15(广东省)

1、医疗费:以医院发票金额为准(社保支付80%左右,单位支付20%)

【10级工伤赔偿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50元/天×70%(社保支付)

3、交通费:300-1000(社保支付)

4、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以劳动局鉴定为准)(单位支付)

5、护理费:住院天数×50元/天(单位支付)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社保支付)

7、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个月(社保支付)

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4个月(单位支付)

如果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以上所有赔偿均有单位承担,如果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工资标准低于实际工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齐。

10级工伤赔偿标准 第六篇_关于工伤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

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

(1)医疗待遇

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

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计算:本人月工资X停工留薪期月数=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1200x7=8400

(4)、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山东省的标准分别为4个月和8个月的青岛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11年,2730元/月)

计算:2730X(4+8)=32760元

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4项相加。

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1.1.1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本办法>2011.7.1施行 第二十五条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七级13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7个月,十级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七级20个月,八级16个月,九级12个月,十级8个月。

10级工伤赔偿标准 第七篇_2015工伤赔偿最新标准

2015工伤赔偿最新标准

劳动法实务

一、基本赔偿费用: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 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二、工伤致残的赔偿标准:

(一)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待遇:

1、标准:

(1)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

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五级、六级工伤伤残待遇:

1、标准:

(1)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难以安排工作的,才发放此伤残津贴)

2、要求: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

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三、工伤死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 供养亲属范围: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标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要求:

第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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