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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委议事规则情况汇报

时间:2017-12-01   来源:实习报告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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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委议事规则情况汇报 第一篇_丹阳镇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

丹发„2015‟14号 签发人:张家银

丹阳镇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

2014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纪委的正确指导下,丹阳镇党委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加快建设“工业强镇、商贸重镇、魅力古镇”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根据区委《中共马鞍山市博望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马博发〔2015〕5号)精神,现将丹阳镇党委2014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领导班子的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张家银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邵长海为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职,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并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镇属单位及村、居也都成立了以党组织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二是镇党委对年度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把党风廉政建

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到实处。三是细化村级党组织目标管理考核,同每个村居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工作任务部署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村级目标年度考核。

(二)选好用好干部。镇党委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和要求选拔任用干部。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与聘任程序,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选拔任用原则,注重选拔群众公认、注重实绩、遵纪守法、在本职岗位上表现优秀的干部。规范挂职干部和大学生村官的管理,建立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组织镇村干部及大学生村官考察交流,在干部选拔和任用上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轨道。2014年我镇新选拔副科级干部2名,交流挂职1名,新任命部门中层干部2名。在村“两委”换届过程中,坚持资格条件不符合的不任用,群众基础差、威信低的不任用,选优配强村级班子成员,同时调整村党组织书记5人,选派3名镇机关干部到村任村党组织书记,解聘计生专干5人,严把镇村干部用人标准,切实做到选好干部、用好干部。

(三)抓好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八条禁令》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严格实行午间禁酒,建立健全机关考勤、请销假、值班、会议、离岗告示等各项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狠抓作风效能建设,加强督查,全年共发效能专报42期。通报镇科级干部49人次,镇一般干部87人次,村居干部151人次;其三加强长效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常态化,我镇以中秋国庆期间加强作风建设为契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完善作风建设的监督体制,将作风建设纳入月目标考核,

并和年终考核挂钩,逐步将作风建设从被动约束变为主动遵守,努力使工作作风建设变为一种工作习惯,切实打造勤政、廉政、务实、高效的基层人民政府形象。

(四)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镇党委政府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建设规范服务型政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和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镇党委在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础上,不断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规范各级干部行为,以良好党风带动民风。镇党委建立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和信访件包保责任制度,开门接访,带案下访,收集群众来信,拓宽镇领导与群众的沟通渠道。对于有代表性的意见和建议,在党政联席会上进行讨论分析,并作出公开答复。对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镇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开展走访调研,组织召开沟通会,及时摸清情况,研究务实有效的措施方案,下大力气集中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镇党委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坚决防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2014年度对2名村干部因失职、渎职造成村集体经济损失,分别给予于2名责任人党纪处分,其中1名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

(五)领导和支持查处违纪违法问题。镇党委、政府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的同时,旗帜鲜明的支持镇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镇纪检组织充分发挥职能提供支持和保障,一是支持纪委班子队伍建设;二是建立镇纪委督查督办制度;三是保证纪委工作开展的必要办公经费。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和支持下, 2014年全镇共查办案件9件,其中自办案件3件,完成区纪委交办案件3件,协助区纪委查办案件3件,对9名违纪党员干部给予党纪处分,其中2人开除党籍,1人留党察看二年,1人党内严重警告,5人党内警

告处分,做到处理个别,震慑一方。针对村干部违法违纪事件,要求领导干部履行好“一岗双责”,要求干部强化自律意识,并重点就易发腐败的财务管理环节等,加强了相应的监管措施。同时组织镇村干部旁听观摩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庭审现场,强调廉政建设的重要性、执行制度的严肃性,严防新的腐败行为发生。

(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为规范权力运行,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镇党委严格按照《党委议事规则》规范议事程序,凡是 “三重一大”事项,首先做到“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坚决防止和纠正越权决策、违法决策现象的发生。对涉及全镇的重大事项以及群众的切身利益的问题,始终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完善议事规则,严格工作程序,促进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为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镇党委认真完善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修订完善《丹阳镇机关管理制度》、《丹阳镇村级财务管理规定》、《丹阳镇村级目标考核办法》、《丹阳镇车辆管理制度》等制度。2014年度,在上级党组统一部署下,按照“四清”的要求,扎实开展“清人、清物、清财、清车”。同时镇党委牵头对会员卡、“吃喝风”、“红包风”、办公用房、公车使用、招待费使用、进行了专项检查治理工作,并向上级党组上报了专项检查治理报告。镇党政委班子12名干部全部填报《安徽省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向上级纪检部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二、党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一)履行领导责任。镇党委书记作为党委的班长,切实履行党委“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四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研究制定了丹阳镇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能及时抓部署、抓协调、抓督促、抓落实、抓考核。支持镇纪委开展工作,促进干部作风效能的转变。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集中研究、集体决定、做好表率,严格控制各种费用的支出,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有力地杜绝了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现象的发生。

(二)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负责牵头召开班子成员会议,每月至少一次专题研究责任制落实情况。按时参加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签批有关重要文件和材料。力促周例会、月考核以及效能督查和工作督办考核机制运行。有力的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通过事前开会部署,事中调度督查、听取汇报,事后进行考核验收等方式,促使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三)支持查办案件。一是对查办案件亲自部署,并召开党委会议;二是重要案件亲自顾问;三是协调办案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四是保证办案人员和精力的调配。注重发挥镇纪委的监督作用,对镇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村干部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和处置。

(四)当好廉洁从政表率。工作中能克己奉公,能注重8小时以外的廉洁自律,在公务和社交活动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和中央、省、市、区对作风、廉政等方面的有关规定。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活动;没有利用职权收受各种礼金、礼券;没有参加用公费组织的旅游活动;没有违法违纪行为等。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能坚持原则,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一律实行招投标,不为项目业主打招呼,不插手具体的工程建设。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

三、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

(一)履行分管职责。调整完善了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

落实党委议事规则情况汇报 第二篇_基层党委议事规则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14版第41号)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基层党委议事规则》已于2014年9月4日通过公司制度建设领导组审批,现予发布,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签发人:郭守国 2014年9月4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基层党委议事规则

(政工【2014】第11号)

1 目的

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企业中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及党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协调快速发展。 2 适用范围

直属党委及所属三级单位党组织。 3 职责 3.1 政工部

负责督导各级党委落实好本规则。 3.2 各单位党组织

负责做好落实本规则的具体工作。 4 管理内容和程序 4.1 议事原则

4.1.1 民主集中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基本制度。凡属党委职责范围内决定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和少

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4.1.2 议大事原则。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站在全局高度,本着决策共谋、责任共负、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对关系全局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一般应先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两个以上方案经反复研究后方可决定。 4.1.3 定期汇报原则。党委(支部)成员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定期向党委报告工作。对于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要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设。

4.1.4 群众路线原则。党委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前,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党委决策、决议和意见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党委讨论研究问题时,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可以列席会议,并就相关问题介绍情况,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但没有表决权。 4.1.5 实事求是原则。党委(支部)议事、决策要从实际出发,以实事求是的精神,把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综合实力,有利于提高职工的生活水平,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并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

4.2 议事范围

4.2.1 党委(支部)会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落实党委议事规则情况汇报】

4.2.1.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的实施措施和意见。

4.2.1.2 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及思想政治工作总体规划、年度计划。

4.2.1.3 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2.1.4 基层党组织的设立、调整、撤消以及通过选举产生的基层委员会的批复;党群工作机构的设置、调整和定员编制及管理办法。

4.2.1.5 党组织工作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

4.2.1.6 党群干部的管理、考察、任免、调配、奖惩;后备干部和老干部的管理工作;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的教育、培养、考核、监督。

4.2.1.7 党代会、工代会、团代会的主要议程及筹备方案,职代会的议题、报告和决议。

4.2.1.8 审批或决定对党员的处分和对党员中层干部撤消党内外职务以上的处分,决定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总支、党支部的处分。

4.2.1.9 对新党员的发展、预备党员的转正进行审批。 4.2.1.10 对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等的表彰奖励和对上一级党组织表彰奖励的优秀党员、先进党组织的审批申报。

落实党委议事规则情况汇报 第三篇_××处党委议事规则

××处党委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党委的决策行为,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市市直党组(党委)议事规则(试行)》,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处党委议事,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第三条 处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议事和决策。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四条 议事范围包括:

(一)贯彻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决议、决定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

(二)全处全局性、政策性的重要问题及全处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以及落实的保证措施。

(三)以处党委名义向局党委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

请示、报告和以党委名义制发的重要文件等。

(四)处党委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组织的自身建设以及群团等工作。

(五)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录(聘)用、调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辞退、职称评聘、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人才工作等问题。

(六)处党委成员的分工与调整等问题。

(七)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建设,金额较大资金的使用、物资(品)支配和资产处臵等问题。

(八)局党委、××府有关部门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其他重要问题。

第三章 程序与要求

第五条 处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凡讨论干部人事等重大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党委成员到会,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成员必须到会。除研究党内事务外,党委会议,一般要请行政领导班子中的党外干部列席。

第六条 处党委会议议事,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确定议题。议题应在相关党委成员之间进行会前协调,并征求行政领导班子中非党委成员的意见,然后由书记及行政主要领导进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书记确定。

(二)准备材料。凡列入会议的议题,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可行性方案,准备好规范的会议材料。

(三)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材料)一般应提前一至两个工作日书面送达与会人员。确实无法书面送达的,要用其它形式通知,并做好记录。

(四)会议讨论。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党委委员召集并主持。会议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议题内容,然后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党委成员都要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列席人员也可以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不应首先表明自已的观点,须听取其他成员的意见后再集中多数人的正确意见。因故未到会成员应于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或其它形式由会议主持人在会上代为表达。

(五)会议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确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或者对问题有较大分歧时,应暂缓表决。表决在充分酝酿、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一般采取口头或举手方式进行。遇有特殊情况是否采取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应事先征求上级组织意见。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

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等事项,应

逐个表决。

(六)做出决策。领导班子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形式,即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党委成员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成员的意见不能计入票数。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议的,书记或成员可临机处臵,事后应及时向党委会报告。

(七)形成纪要。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决定重要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除有特殊保密要求的议题内容可以从简外,会议纪要须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说明形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明确落实决定的责任及实施监督的办法。

(八)归档立卷。会议决策的有关材料要立卷归档,并按有关规定保存。归档材料包括通知、议题、议案、科学论证材料、会议原始记录、会议纪要等。

第四章 议事规范

第七条 处党委须根据本规则和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全处实际,经党委集体讨论,对党委议事范围及应由集体决定的所有重大问题作出明确界定。制定并填写《××处党委议事规范》(见附件),在全处广泛征求意见,报局委组织部备案后,公布施行。

第五章 监督和纠正

第八条 处党委及其成员要认真执行本规则,执行

本规则情况应受到监督和检查,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应予以纠正。

(一)处党委应将执行本规则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议题,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年终应在自查的基础上,向局党委报告执行本规则的情况。

(二)处党委及其成员执行本规则情况,应在全处定期通报,自觉接受党员、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党委成员有权提出批评,有权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党员、群众可以投诉或举报。

(三)不按本规则进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形成决策的,须立即纠正。

第六章 附则

第九条 本规则所涉及的内容,凡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 处属党组织应根据本规则及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党组织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本规则由中共××市××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落实党委议事规则情况汇报 第四篇_景区党委议事规则

翠管会关于印发《翠管会党委议事规则》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响水小学党支部、翠管会机关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翠管会党委议事制度化、规范化,深入践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针对专题教育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的原则,经翠管会党委研究同意,现将《翠管会党委议事规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岳池县翠湖景区开发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15年9月16日

翠管会党委议事规则

为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翠管会党委议事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结合翠管会实际,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一条 党委议事形式主要有党委会议、行政办公会议、党政办公会议等。

第二条 根据议事内容确定议事形式,严禁用非上述会议形式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第三条 会议准备

(一)议题提出

1.党委会议的议题由书记或副书记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辖区实际工作需要及其他委员的意见提出,由书记审定;

2.行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主任或副主任根据党委的决策意见和具体分工情况及其他班子成员的意见提出,由主任审定;

3.党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书记或主任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辖区实际工作需要提出,由书记审定。

非紧急情况不得临时改动议题。

(二)会议准备

1.会议议题确定后,一般应在召开会议前3天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

2.议题承办人要认真准备好汇报材料,在会上汇报情况并负责回答参会人员的询问。

(三)会议记录

党委会议、行政办公会议和党政办公会议由专人、专本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主持人、记录人、参加人员、缺席人员及原因,发言人的主要发言内容,决议决定内容。会议主持人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第四条 议事程序

(一)会议主持人就议题作简明扼要的说明;

(二)参会人员就议题充分发表意见;

(三)会议主持人根据讨论情况归纳集中,提出初步意见;

(四)参会人员进行表决。

第五条 党委会议参加人员、议事内容、议事要求

(一)参加人员

党委会议由党委委员参加,根据工作需要,不是党委委员的领导班子成员、与议题相关的部门负责人、基层党员代表等可列席党委会议。

(二)议事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政策、决议、决定;

2.研究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部署本辖区重大活动和阶段性中心工作;

3.党的建设和群团、武装等工作;

4.干部的任免、调整、考核、奖惩;

5.讨论通过以党委名义发出的涉及全局工作的重要文件和报告;

6.“三重一大”等事项;

7.其他需要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三)议事要求

1.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特殊情况,书记可委托副书记主持召开。实到会人员超过应到会人员的三分之二方可开会。一般每月一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2.党委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赞成票要超过应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方可作出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会上作出的决定或决议要坚决贯彻执行。党委会议上出现重大分歧时,应缓议或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定。列席人员没有表决权。未到会党委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

3.党委会议前须就相关议题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保证决策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第六条 行政办公会议参加人员、议事内容、议事要求:

(一)参会人员

由主任、副主任参加。根据议题的需要,可邀请各职能部门及有关方面的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二)议事内容

1.翠管会行政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工作总结;

2.提请由党委会议或党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行政工作事项;

3.研究贯彻落实党委会议或党政办公会议关于行政工作的决定、决议;

4.财务管理及财政预决算情况;

5.讨论通过以翠管会行政名义发出的涉及全局工作的重要文件和报告;

6.研究属于翠管会行政职权范围内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议事要求

1.翠管会行政办公会议由主任主持召开,特殊情况,主任可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到会人员超过应到会人员的三分之二方可开会。一般每月举行一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2.行政办公会议在发扬民主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由主任作出决定,交与会人员表决,赞成票要超过应到人员的半数以上方可通过;

3.行政办公会议的议题应提前通知参会人员。会议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时,应缓议并及时提交党委会议或党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落实党委议事规则情况汇报】

4.行政办公会议作出决定后,要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明确组织实施的责任人;

5.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会后应向党委报告。

第七条 党政办公会议参会人员、议事内容、议事要求

(一)参会人员

由党政班子全体成员参加,可指定有关人员列席。

(二)议事内容

【落实党委议事规则情况汇报】

1、根据党委会议决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研究贯彻执行的具体措施、办法。【落实党委议事规则情况汇报】

2、根据工作部署和安排,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3、制定经济发展规划,确定年度各项主要经济指标。

4、讨论决定召开大型会议、举办大型活动的具体事宜。

5、讨论研究党委、行政相交叉的工作以及其他需经党政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

(三)议事要求

1、党政办公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委托主任召集并主持。

2、除临时召集外,一般应提前将办公会议举行的日期和议题通知参会人员。

3、党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工作事项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作好记录备查。

4、党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工作事项必须坚决贯彻执行,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 实行党委书记、主任末位表态发言制。在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班子成员先逐一发表意见,党委书记或主任最后发表总结性意见,并按规定进行会议表决。

第九条 议事纪律

(一)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带头遵守各项议事规则,充分调动各班子成员的议事积极性。各班子成员要树立全局观念,主动接受党委书记的领导,支持党委书记的工作。各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学习、相互支持、相互谅解,齐心协力抓好各项决议的贯彻落实。

(二)会议形成决议后,个人无权改变。如有不同意见,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新情况需要改变或部分改变原决定的,应提交下次会议讨论。但在没有做出新的决定之前,不允许个人擅自改变。

(三)严肃保密纪律,增强保密观念。集体讨论表决的情况,特别是干部人事安排等不宜公开的内容不得泄露。

(四)凡议题涉及班子成员个人或其直系亲属需要回避的,应按照规定回避。

(五)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内容和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造成不良影响或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六)违反保密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 本议事规则所涉及的内容,凡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 本议事规则由翠管会党委负责解释。第十二条 本议事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落实党委议事规则情况汇报 第五篇_2015对健全党委议事规则的调查与思考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应当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保证决策科学、民主。”实践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党委如何进一步健全议事规则制度,真正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理顺党政关系,提高党委会的质量,保证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使决策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推进基层党委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大课题。一、做法与成效

去年7月份,我们党委制定了《建工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规则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议事内容、议事程序、表决程序、会议纪律等五则共23条,为使党委的议事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创造了前提条件。一年来,我们下大气力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1、明晰党政会议职能。以往由于议事不规范,党政会议的职能不是很明晰,常常是党政会议不分。贯彻议事规则以来,我们把领导班子的会议分为局党委会议、局行政办公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三类,明确规定了各种会议的参加人员和主要内容。去年以来,我们先后召开了7次局党委会,都是着重研究党委职责范围内的一些重要问题。

2、重大问题一律由党委讨论决定。一年来,我们局党委严格按照议事规则规定,凡是应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都列入了党委会议的议程,如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部署,贯彻县委十一届三次会议精神,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局重大问题和全面性工作,有关干部任免和人事安排等,杜绝了重要问题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

3、严格按照程序议事。过去,我们党委会也常讨论一些重大问题,但往往忽视程序,会议按什么程序讨论决定,领导按什么程序审批,没有明确具体规定,随意性大,临时动议、个人拍板等现象较为普遍。贯彻议事规则以后,我们较好地做到了“程序至上”,研究决定重大问题严格按程序办事:(1)会前协调;(2)准备材料;(3)提前通知;(4)充分讨论;(5)逐项表决;(6)做出决策;(7)形成纪要。

我们建工局党委通过认真贯彻党委会议事规则,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

第一、党政关系进一步理顺。议事规则科学界定了党委会议和行政会议的不同职能,有效克服了党政职能分工模糊、运行机制紊乱的弊端,使党政职能更加明晰了,班子成员共事的氛围更加和谐了,党政“一把手”在工作上既各负其责,又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促进了全局事业的发展。

第二、党委会议效率大为提高。由于议事规则明确规定了党委会议召开的一般期限、参加人员、研究内容、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使党委会议有章可循,这对于会议的准备、召开和落实都有了比较清晰的思路,为确保党委班子协调高效运转,增强整体活力提供了合理的制度安排,提高了党委会议效率。

第三、民主集中制得到更好落实。以往一段时间内,党内的各项制度、规定和纪律,对一般党员干部要求得多,对“一把手”约束得少,导致对一般党员干部监督易,对“一把手”监督难。党委议事规则对决策方式“一人一票、集体决定”的刚性要求,从制度层面把民主集中制的要求落到实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要求,党委会议以多数人的意见形成会议决议,不存在个人定夺的问题。

第四、保证了党委决策的科学性。由于制定并执行了党委重大问题的议事规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进行科学论证,使党委的决策更加科学。对于如何打造我县建筑品牌这个重大议题,我们党委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办事,从议案的形成到会议的讨论决定,我们深入基层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又认真听取了每个党委成员各种意见,使形成的工作方案比较符合我县实际,有力地促进了我县建筑业的大发展。

二、问题与原因

在抓好落实党委重大问题议事规则的实践中,我们还有许多不尽人意的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

第一、会上充分讨论有时不够。按照议事规则,党委会议在讨论重大问题时,各位委员都应当充分发表意见,才能形成正确的决议。可在实际中,有的委员顾虑重重,怕负责任,不敢或不想发表自己的独立见解,而是等“一把手”表态后随声附和。

第二、对上会材料往往重视不够。按照议事规则的要求,对重大问题的讨论,上会材料必须规范化,包括议案本身和科学论证材料。议案指计划、制度、政策、规章、提议、建议、申请、请示等提请会议研究的目标文件;科学论证材料指专门的机构或人员通过调查、考试、考核、测评、分析等过程形成的说明书、论证报告、考察结论、考试成绩、调查报告等材料。凡是上会材料不全的,不得进入议事程序。在这方面我们还没有真正做到规范化,对有的重大问题没有提交书面议案,而仅是口头议案。在更多的情况下,是仅有议案而没有论证材料。

第三、对有的重大问题的讨论决定没有及时形成会议纪要。按议事规则要求,领导集体凡研究重大问题的会议,须形成“重大问题会议纪要”,纪要须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说明形

落实党委议事规则情况汇报 第六篇_2015党建工作汇报

第1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材料

市卫生局党委:

一年来,我院高度重视党建工作,认真按局党委党建工作任务抓落实,在局党委正确领导下,在院党政班子带领下,通过各支部全体党员、全院党务工作者、相关科室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较好完成了各项党建工作任务,确保医院中心工作的完成和医院的发展,取得可喜成绩。现按照局党委“关于做好党建工作汇报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将我院2015年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和我作为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履职情况,按“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工作”等五个方面具体汇报如下:

一、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制度、落实责任、上下齐抓党建工作

抓党建是院党委的主要工作之一,为抓好党建工作,2015年我院党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抓制度建设。

抓制度建设首要的是抓党建责任制的落实。为此2015年医院根据实际制定并下发了“中共xx医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措施等几方面对抓党建工作给予进一步明确,并在我院首次以文件形式提出“党委书记是抓全院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支部书记是抓支部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委分管领导是抓全院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党委班子成员分支部抓党建工作”、“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中,要不断健全完善激励措施,通过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察相结合、与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与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相结合等,严格奖惩来强化责任,推动工作落实”。此外党组织在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基础上,还建立了以下制度:

一是例会制度。院党委会随时研究党建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汇报会,听取各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部署党建工作任务。

二是定期报告制度。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一次党建工作。党委主要领导年度述职要把抓党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三是党建研究制度。每年要确立一个党建研究课题、通过研究,探索适合我院实际的党建工作思路、方法。

四是党建联系点制度。建立院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定期深入各支部指导党建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帮助支部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每年到联系点检查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

五是建立督促检查制度。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通报检查情况。

2、抓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根据中共中央的统一部署,我院领导班子和全体共产党员从2015年三月起参加了全党第二批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在市卫生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院上下的共同努力,我院的学习实践活动取得了较好成绩,基本达到了“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地。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1)深入学习调研,解放思想,转变观念。

根据市卫生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精神,我院积极行动,召开党委专题会,成立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明确工作内容和职责。首先多渠道加强舆论宣传,其次是医院和各支部认真开展理论学习,最后是学习调研过程中坚持学以致用,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结合实际推进医院重点、难点工作。

(2)认真分析检查,搞好评议,思考整改。

分析检查阶段一开始,院党委和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征求意见作为做好分析检查阶段工作的关键,采取积极措施,将征求意见贯穿于整个分析检查阶段始终,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分析检查报告和群众评议三个环节都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经过认真梳理汇总,共归纳出16条具有全局性的突出问题,形成有分量、有针对性、高质量的分析检查报告,并反馈到院党委以及相关部门和科室。

(3)推进机制创新,制定方案,解决问题。

首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归类,把重点整改的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明确为具体项目,一项一项列出来。尤其要把应对当前经济困难、加快灾后恢复重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急需解决的重点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纳入整改落实项目。比如,历时七年的23户职工房产证问题、单身楼水电改造、机关服务效率等问题得到了初步的解决,受到了职工的好评。

其次,建立健全整改落实责任制,逐项明确责任领导和承办科室,把整改责任落实到人。整改落实方案在全院范围内公布,作出整改落实的公开承诺。整改落实情况向党员和干部群众通报,自觉接受监督。目前除受客观条件限制外的所有整改任务均以完成。

3、抓党组织建设

一是抓班子建设。按照“四好”标准加强班子建设,首先围绕民主团结和议、决策机制的形成,建立完善各种制度,培育民主氛围,从制度上杜绝个别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和不民主、不团结事情发生;第二抓职责职能履行和监督制约机制,班子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强化各自职责履行的同时,更注重党委班子协调、党政班子配合,定期沟通,实现“分工不分家”。同时大力加强监督制约机制的形成,围绕群众监督,党内监督,抓院务、党务公开建设,职代会、纪检监察职能保障建设以及各种沟通交流渠道的建设,重大决策交职代会讨论,严格按院务、党务公开规定向全院规范公开一切事务,纪委参与各种管理决策组织,这些使党政班子既能充分履行职责,又能置身于党员、群众的监督中;第三抓勤政廉洁和个人素质的提高,除抓好党委民主生活会外,还要求班子成员要不断的学习、实践和总结,在保持清正、廉洁中铸就自己的政治觉悟。

二是抓支部建设。配备完整的支部班子,注意吸收年轻的党员业务骨干进入党务干部队伍,增强我院党务工作的生机和活力。注意有针对性的对党务干部进行培训,提升党务干部的工作技能,保证各支部日常工作规范、有序、活跃,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是抓“创建基层党建示范点”的带动作用。去年我院病区支部认真开展了创建基层党建示范点工作,创建做到有规划、有落实、有创新(创建“xx”品牌、创建支部纪刊),受到上级组织的认可和表扬,在我院支部建设中充分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4、抓党员队伍建设

通过抓日常组织生活,党员教育,民主评议党员来加强党员队伍管理;通过严把党员“入口”关,积极稳妥的发展党员来保障质量;通过抓“双向培养”工作来不断改善和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09年医院共发展10名业务骨干入党。

5、抓惩防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院党委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惩防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切实承担起反腐倡廉建设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和下发我院《惩防体系任务分工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任务分工表》、《建立健全惩防体系2015-2015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并把反腐倡廉纳入医院2015-2020年发展规划中,在制定2015年行政工作计划时,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做为具体措施纳入计划,党委年度计划中明确要求保证完成廉政建设各项年度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将廉政建设纳入医院目标管理、院务公开目标管理和党务公开工作中,做到了与医院发展和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通过“抓组织领导、抓党风教育、抓责任分工、抓检查评估、抓制度建设”等教好的完成全年任务。

6、抓党建宣传工作

我院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党建宣传工作,通过在门诊显要位置设置“党建工作宣传专栏”、在院区主要通道设置“党务公开栏”、召开党建专题工作会、办黑板报、编发党建简报、悬挂横幅等形式,宣传党建的各项工作进展、各种活动情况、各种制度执行、各项决定决议、组织发展情况等,让党员关心党建,让群众关注党建,从而形成合力抓党建。

(二)规范有序,加强监督,严格干部选拔和管理

医院十分重视干部工作,力争选出德才兼备的管理干部。09年医院虽然没有新选拔干部,但在之前的干部选拔中,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条例》规定的条件、程序来公开、公平、透明的选拔任用干部,既采用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也采用过“民主推荐,集体酝酿”,至目前,未出现过大的偏差,也无“问题干部”出现。

在干部管理上主要通过:

一是制度管人,完善各部门干部工作职责和制度,明确工作内容,规范决策及用权行为,让干部“有权干事,无权谋私”;

二是教育树人,通过日常教育,专题教育,廉洁教育和各种谈话来加强对干部的引导、关心和帮助,达到教育树人的目的。

三是监督制人。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职能,通过上级监督,纪委监督,院务党务公开民主监督,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发挥群众监督等,看干部是否严格执行制度,是否认真履行职责,在履行职责时是否规范用权行为,达到激励干部、监督权力的目的。

在干部培训上,主要采用三种形式:一是请人来院进行集体培训;二是个别安排外出培训(只要有机会就开绿灯);三是指定学习任务自己培训;通过加强对干部教育与培训的结合,帮助干部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努力达到党和人民的要求。

(三)重视人才、关心人才,全力发现和培养人才

多年来医院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明确提出“人才”是我院的第一生产力,尽医院所能全力培养人才,抓好人才工作。一是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来专门负责抓人才工作。二是制定出符合医院实际和发展需要的人才规划和考核办法,来发现、培养、考核人才。三是经费保障,每年按计划核定拔出固定人才培养经费,保证人才培养落到实处。近三年来,年均外派学习进修人员66人次/年,年均发表各种论文40篇/年,市级以上科研立项2项,有2项科研获奖。通过以上工作,医院人才培养取得明显成效。目前人才梯队初步形成,结构趋于合理,全院148名医护人员中,副高以上职称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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