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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供货商签约合同

时间:2017-11-24   来源:合同范本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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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供货商签约合同 第一篇_供应商合同

甲方: (采购商)

乙方: (供应商)

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协议各方就以下内容(包括附件及补充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签署商业条款如下。供应商兹在此确认在签署本商业条款时其已收到并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眉山岷江东湖饭店有限公司报价及合同条款的各项规定。

一、合同总则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中使用的用语定义如下:

1. 产品: 指由供应商根据本合同和订单提供的任何服务或产品;

2. 供应商:指与眉山岷江东湖饭店有限公司签订本合同的另一签字方,即本合同乙

方;

3. 采购商:指眉山岷江东湖饭店有限公司,即本合同甲方;

第二条 接受

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时应当已收到、阅读、充分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合同全部条款(含附件及补充条款)。

第三条 缔约能力

供应商承诺有完全的能力和权利缔结本合同并承担义务;同时承诺有完全的能力和权利向眉山岷江东湖饭店有限公司报价并出售产品。

采购商授权眉山岷江东湖饭店有限公司采购部为唯一与供应商进行合同签订、报价接收等商业行为的部门。如有变化,以采购商书面通知为准。除采购部外的其他任何组织、部门或分支机构均无权代表眉山岷江东湖饭店有限公司对供应商作出任何承诺。

第四条 商业贿赂

供应商对采购商的任何员工给予任何利益以谋取获得订单或其他商业利益的行为应被视为商业贿赂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回扣”、“佣金”、“娱乐”、“置业或提供工作机会”、“国内外旅游”、“礼物”、“购物折扣”等行为。一旦发现任何供应商或其代理人、雇员代表供应商实施了商业贿赂行为,眉山岷江东湖饭店有限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所有与供应商的合作性文件并要求供应商赔偿相应损失,眉山岷江东湖饭店有限公司还保留采取

任何合法手段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如果采购商的任何员工以任何明示或暗示向供应商索取任何贿赂,供应商有权且被鼓励直接向眉山岷江东湖饭店有限公司举报()。任何举报行为将被严格保密,如经查实,眉山岷江东湖饭店有限公司将给予供应商优先采购、优先续约的权利。

二、 一般条款

第一条 样品提供

供应商向眉山岷江东湖饭店有限公司发送的任何样品,都应当交与眉山岷江东湖饭店有限公司采购部。样品(价值100元以下)应免费提供,并眉山岷江东湖饭店有限公司将不会就样品开具任何种类的发票。在提供样品的同时,供应商应向眉山岷江东湖饭店有限公司采购部提供眉山岷江东湖饭店有限公司所要求的关于产品的任何资料。

第二条 产品标准

首先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本行业国家相关标准,其次甲乙双方共同确定某符合国家标准的样品作为采购货物的产品标准,此产品标准一经确定必须予以严格遵守,直至双方确立新的产品标准为止。如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与双方确定的产品标准有差异,则视为产品存在质量上的缺陷/瑕疵,眉山岷江东湖饭店有限公司有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力。

第三条 商品包装

商品的包装应符合国家规定及双方的约定,以确保商品安全、卫生地提供给采购商,包装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采购商认为必要时,可向供应商指定包装式样。

第三条 报价

本合同双方遵从的采购价格,应是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正式告知眉山岷江东湖饭店有限公司采购部,并由眉山岷江东湖饭店有限公司采购部认可的报价。采购价格经双方一致同意并作出书面确认后有效并予以严格执行,直至新的采购价格产生并执行时为止。

供应商如提出对商品品项及供价进行调整,必须提前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眉山岷江东湖饭店有限公司采购部,经双方书面确认变更后的商品品项和采购价格,自双方约定执行之时起生效,此前未结算的货款仍以原价格执行。

第四条 送货

供应商应按照眉山岷江东湖饭店有限公司采购部和/或眉山岷江东湖饭店有限公司书

面授权的部门、分支机构所下订单,按时、按质地将货品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如果由于供应商原因未能在订单规定的交货日和交货地点交付部分或全部货品,或是货品不符合双方确定的产品标准,该行为将被视为交货不能。如遇交货不能或交货延期,采购商有权拒收货品或仅接受符合订单要求的部分货品。

第五条 欠缺、缺陷/瑕疵

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数量、品质存在欠缺、缺陷/瑕疵或与样品标准不符时,应适用于以下规定:

采购商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全部行为:

1、拒绝接受产品;

2、向供应商退回在其任何连锁店中的相关产品;

3、要求替换;

4、解除合同或不发订单;

5、在一份产品订单分几批交货的情况下,供应商确认各批之间具有相互依存性,如

其中任何一批出现欠缺、缺陷/瑕疵,采购商有权退回此订单下的全部产品。

供应商有义务完全赔偿采购商因此遭受的损失。

如因产品存在质量上的和工业产权、知识产权上的欠缺、缺陷/瑕疵而导致他人向采购商提起任何诉讼或媒体进行对采购商不利的报道,供应商应根据采购商的要求代表采购商应诉和/或承担采购商应诉或应对媒体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

由于供应商未遵守或违反现行的法律法规,以及因供应商破坏或侵害任何第三方的权利使采购商因任何原因而受到任何法院的判决,例如但不限于由侵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和工业产权、不正当竞争、假冒或误导广告所产生的理由,供应商应独自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及任何费用、罚款、违约金和损害,并使得采购商免受损失并消除损害影响。

三、 保密协议

第一条 有限用途

双方确认并同意应当对眉山岷江东湖饭店有限公司的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当供应商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接触并了解眉山岷江东湖饭店有限公司的信息时,供应商同意其仅因履行本协议之需要使用该保密信息,而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自行使用或授权第三方使用该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

第二条 不披露

供应商同意其将对眉山岷江东湖饭店有限公司的所有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并按照供应商在保护其自身具有保密性质的类似信息时所持有的谨慎程度(但无论如何不得低于合理的谨慎程度)承担保密义务。供应商同意,未经眉山岷江东湖饭店有限公司事先书面许可,供应商不会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披露任何信息。

第三条 商业秘密

眉山岷江东湖饭店有限公司同意,当眉山岷江东湖饭店有限公司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接触并了解供应商之商业秘密时,眉山岷江东湖饭店有限公司仅能为履行上述协议之需要使用上述商业秘密,而不得为其他目的自行使用或授权第三方使用上述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为履行本款之目的,供应商应事前向眉山岷江东湖饭店有限公司书面告知供应商之商业秘密所具有的保密性质。

第四条 存续性

本条款规定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即履行,并且不受本协议届满、提前终止或本协议中其他条款无效或履行完毕等情形的影响。

四、 知识产权

第一条 权利归属

双方确认并同意,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不应被理解为眉山岷江东湖饭店有限公司通过明示、暗示或其他方式许可供应商对眉山岷江东湖饭店有限公司在现阶段或将来拥有或持有的知识产权享有任何权益。

第二条 不得侵犯

供应商不得侵犯眉山岷江东湖饭店有限公司享有的任何知识产权或侵犯第三方所享有的相关知识产权。

第三条 存续性

本条款规定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即履行,并且不受本协议届满、提前终止或本协议中其

他条款无效或履行完毕等情形的影响。

五、 其他

第一条 发票

供货完毕后,供应商应就所送货品向眉山岷江东湖饭店有限公司开具符合国家税务标准的正规发票,以便双方进行财务结算使用。如在以后税务检查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国家税务要求(在税务部门领取发票的公司与财务章不相符、开具假发票的),乙方需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第二条 合同变更、解除

合同双方应严格并善意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如欲变更或解除此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解除,变更或解除合同须经双方书面确认。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a) 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时;

b) 不遵守送货日期或存在不能送货的可能性时;

c) 供应商产品质量存在缺陷/瑕疵或与双方确定的样品不符的;

d) 发生本合同一般条款第五条欠缺、缺陷/瑕疵约定的情形时;

e) 违反本合同有关保密协议与知识产权的约定时;

f) 乙方提供二次以上(含二次)的不符合国家税务标准发票行为时;

第三条

对本合同任一条款的违反,将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立即改正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供应商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供应商向采购商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供应商逾期交货达10日的,采购商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供应商时生效。

供应商所交付的货物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采购商有权拒收。采购商拒收的,供应商应向采购商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采购供货商签约合同】

供应商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而采购商仍有需要的,应照数补交,按延期交货处违约责任

采购供货商签约合同 第二篇_合同签订与供应商选择工作手册

***限公司

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工作手册

第一部分 供应商的选择和比价

供应商选择总原则:原则上首选一般纳税人。

一、大金额合同应选择一般纳税人

涉及合同金额较大或者重要的合同,因一般纳税人税务管理比小规模纳税人规范,因此公司应首选与一般纳税人合作,可以在招投标文件中将“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作为投标人中标的必备条件之一。

二、同等情况下的零星采购优先选择一般纳税人

对于金额较小的零星采购,在服务、货物质量均相同的前提下,如果价格同等,公司应优先选择一般纳税人;如果价格不一致,公司需进行价格谈判后作出选择。当与小规模纳税人价格谈判低至一定程度时,公司也可以选择与小规模纳税人合作。

三、在服务、货物质量同等情况下的零星采购,报价不同时,选择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方法

1、双方报价均为含税价

6%的服务:当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格<一般纳税人价格的9.7折时,可以选择小规模,反之一般纳税人。

11%的建安:当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格<一般纳税人价格的9.25折时,可以选择小规模,反之一般纳税人。

17%的货物:当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格<一般纳税人价格的8.8折时,可以选择小规模,反之一般纳税人。

2、双方报价均为不含税价

选择不含税报价低的供应商。

第二部分 合同签订与发票取得

一、合同签订

(一)合同价均须注明为含税价或不含税

说明:营业税制下,合同价是含税的,营改增后,增值税为价外税,因此合同中有必要特别注明合同价为含税价或不含税价,以免发生合同争议。

(二)合同中应添加“发票开具条款”

说明:营改增后,公司需要抵扣进项税,必须取得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直接控制“三流一致”。因此合同中有必要添加此条款,以此从业务源头把控发票,及时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建筑安装合同

(1)11%税率的新项目:

【采购供货商签约合同】

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税务要求的11%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工程款项付至审定值的90%/95%时,乙方需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 3%的老项目和简易办法的新项目:

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税务要求的3%征收率增值税发票,甲方工程款项付至审定值的90%/95%时,乙方需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

2、采购合同

(1)一般纳税人:

在甲方每次向乙方支付货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税务要求的17%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款项付至结算价款90%/95%时,乙方需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

在甲方每次向乙方支付货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税务要求的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款项付至结算价款90%/95%时,乙方需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采购及安装合同(电梯、中央空调)

(1)采购及安装分别签订合同

(2)采购合同,同第2条采购合同条款

(3)安装合同:

在甲方每次向乙方支付安装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税务要求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款项付至结算价款90%/95%时,乙方需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4、设计合同

(1)一般纳税人:

在发包人每次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前,设计人应向发包人开具符合税务要求的6%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设计人开具的发票不符合税务要求的,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设计费,直至设计人提供合规税务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

在发包人每次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前,设计人应向发包人开具符合税务要求的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设计人开具的发票不符合税务要求的,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设计费,直至设计人提供合规税务发票。

因设计人提供税务发票不符合税务规定造成发包人暂停付款的,设计人有义务继续按合同规定履行设计服务。

5、监理合同

(1)一般纳税人:

在委托人每次向监理人支付监理费前,监理人应向委托人开具符合税务要求的6%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人款项付至监理费90%/95%时,监理人需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

在委托人每次向监理人支付监理费前,监理人应向委托人开具符合税务要求的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人款项付至监理费90%/95%时,监理人需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6、其他未列明合同

参照上述合同条款增加、修改相应条款。如遇不确定事项,及时与财务审计中心沟通。

(三)原有合同违约条款中应添加“不符合规定发票的违约责任” 添加: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等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

采购供货商签约合同 第三篇_供应商合作协议书

合 作 协 议 书

(国内旅游)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就甲方将旅游团(含散客)委托乙方接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委托)乙方在 ____________地区_________市的范围内作为甲方渠道供应商,供应门票。

三、乙方责任

(一)、 乙方应具有相应资质(详查附件)

(二)、为了更好的促进双方的友好合作和提升乙方的服务质量,乙方免费享有半年平台使用权。在半年之后如果双方有意向合作,可以再续签合同并交纳相应质保金,乙方享有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后,采购商在无任何异议及问题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

(三)、乙方须保障票证、票号充足,因票号不足产生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必须保障所投放的政策真实有效,因政策投放错误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必须保障所出电子客票真实有效,因乙方粘错票号所造成的损失有乙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同意作为甲方的接待旅行社,为甲方提供旅游产品,为甲方交来的旅游者提供接待服务。

(七)、乙方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提供的旅游服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如果出台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1、乙方提供的旅游产品要符合旅游者的愿望,要有市场竞争力、特点显著,交通行程安排合理;乙方提供的旅游产品必须价格准确、时效明确。由于 乙方的旅游产品价格不准确、时效不明确,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应有安全保障措施并切实实施,意外情况发生时,要有应急合理的对策。

3、乙方提供的旅游用车必须符合《旅游汽车服务质量》(LB/T002-1995)标准。乙方必须与服务质量好、经济实力强(出现交通事故有足够赔偿能力)的旅游汽车服务企业签订协议书。由于乙方未使用签约旅游汽车服务企业的车辆,出现交通事故造成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安排的旅游饭店必须符合《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4308-2003)标准。旅游饭店的星级必须准确,由于乙方安排的旅游饭店星级表述不明确,或者未达到标准,造成旅游者的投诉索赔,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安排的团队用餐,要安排在旅游定点饭馆(餐厅),要向旅游者公开就餐标准,不得降低或者克扣膳食标准,确保膳食质量,就餐

环境整洁卫生;在没有旅游定点饭馆(餐厅)的地区,乙方选择的饭馆(餐厅)应符合《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16153-1996)的标准。由于乙方没有选择旅游定点饭馆(餐厅)或没有选择达标饭馆(餐厅)或克扣膳食标准,造成旅游者投诉索赔,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6、乙方安排的旅游景区(点)必须符合《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标准。乙方必须明确旅游景区(点)的游览时间,安排导游讲解,提示旅游者安全注意事项。由于乙方导游缩短游览时间(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不进行或不完全进行导游讲解,未向旅游者提示安全注意事项,造成旅游者投诉索赔,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7、乙方安排的导游必须符合《导游服务质量》(GB/T15971-1995)标准。乙方导游必须严格按照服务规范和计划要求提供各项服务。由于乙方导游没有按照服务规范和计划要求提供导游服务,造成旅游者投诉索赔,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导游不得诱导旅游者涉足色情、赌、毒等场所,否则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8、乙方提供的旅游产品有购物项目,应当明确告知购物次数、购物场所名称、经营主要品种,以及购物时间。乙方工作人员以及导游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胁迫、拘禁、辱骂等手段或行为强制旅游者购物,不得私自带领旅游者前往非旅游定点场所购物。乙方提供的旅游产品没有购物项目时,在不影响旅程安排条件下经全体全体旅游者同意并签字可临时安排旅游者到旅游定点场所购物。由于乙方过错造成旅游者投诉索赔,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9、在行程计划外增加的活动项目或改变行程计划,必须征得全体客人同意,并签字为证,非经同意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甲方必须严格按照乙方的旅游产品标准和要求,进行宣传和销售,不得为了招徕旅游者夸大产品标准、或者使用非乙方的旅游产品,使乙方无法操作。由于甲方未按照乙方的旅游产品标准和要求进行销售,造成旅游者的投诉索赔,全部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也由甲方负责赔偿。

(九)、甲方招徕的旅游者(包括团体和散客)统一由甲方负责发给乙方指定的业务部门接待。甲方应付乙方的团款,在团队返回目的地3--7天内,无重大事故且无接待质量问题(参阅由全部游客签字的质量反馈单),甲方将该团的团款一次结清。

1、乙方不经过甲方指定或签署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与甲方下属部门发生业务关系的(不论团体和散客),出现债务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2、乙方不得在甲方未授权的情况下与甲方门市或营业部私自往来任何旅游业务,乙方不得在甲方未授权的情况下与甲方门市或营业部私自结算现金团款,乙方与甲方的结算往来全部以支票或对公汇款方式结算。如乙方违反以上情况罚款不低于人民币五千元。

3、甲乙双方的结算方式:往返交通或单程交通为飞机时,甲方凭乙方提供的电子发票与乙方结算。付款时须无旅游者投诉、凭旅游者在当地填写的《游客意见书》与乙方结清,乙方同时提供正式发票;由于乙方未及时提供应结算款项发票,影响后续团款的结算,由乙方承

担责任。特殊团队付款方式由甲方及发生业务的部门与乙方双方协商约定。

(十)、关于投诉的处理。甲方要求乙方在接待过程中一旦发现旅游者有意见,应立即解决,不要让旅游者将问题带回给发团社。因甲方原因造成旅游者投诉,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也由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赔偿乙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者投诉,由乙方负责赔偿,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也由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负责赔偿甲方。在处理旅游者的投诉赔偿时,甲方有权动用待付乙方剩余款项或者质保金中赔偿旅游者,剩余款项不够赔偿时,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赔偿款交到甲方财务部。

(十一)、乙方需指定专门业务部门与甲方开展业务往来,乙方法人同时授予两个或以上的业务部门与甲方开展同一市场的业务往来,此协议书无效。

(十二)、甲乙双方以真诚合作,互相尊重,保守商业秘密;应维护双方的品牌和信誉,不得向游客或同行或甲乙双方其他业务部门泄露结算团款和合作秘密;不得损害、诋毁对方。甲乙双方业务往来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均系能够证明事实的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签署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年度检验情况”合格证明复印件;

2: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采购供货商签约合同 第四篇_贸易采购产品主合同.doc

有限公司

贸易采购产品主合同

(第一版)

月签订于

目录

第一条 总则 ....................................................................................................................................2

第二条 要货形式 ............................................................................................................................2

第三条 交货期及包装运输 ............................................................................................................3

第四条 质量 ....................................................................................................................................4

第五条 价格及附款 ........................................................................................................................5

第六条 索赔 ....................................................................................................................................5

第七条 不可抗力 ............................................................................................................................6

第八条 违约和纷争解决 ................................................................................................................6

第九条 其他条款 ............................................................................................................................7

第十条 期限与终止 ........................................................................................................................7

附件1:廉洁从业书 .........................................................................................................................9

本贸易采购产品主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住所 号;

),住所在

中国

“ ”和“供应商”合称“双方”

第一条 总则

1.1 为了发展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保证双方的合法利益,规范双方的交易行为,

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

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

致,自愿签订本合同,且双方一致认可本合同中所有可能产生约束、限制或

赔偿性效力之条款,其本意在于敦促双方信守约定,及时、全面地履行各项

约定或法定义务,维护正常交易秩序,巩固和拓展交易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

以期取得共赢共利之经济和社会效益。

1.2 双方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对采购、质量等事宜进行协商,如由冲突双方应在

本合同的基础上适时补充和完善相应条款,以保证合同的严肃性和可实施性。

1.3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满足国家、行业、原厂标准规范和顾客的特殊要求。

1.4 供应商向 始终保证: 不会因向供应商购买产品而向任何第

三方承担任何义务。【采购供货商签约合同】

第二条 要货形式

2.1 根据需求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采购订单,供应商对采购订单不得作任

何修改,双方必须严格按采购订单内容执行。

2.2 采购订单由 业务代表制作,经 业务代表和部门负责人两人

签署方始生效。

第三条 交货期及包装运输

3.1 交货期定义:货到 指定地点并经 验收合格入库日期。

3.2供货周期: 在产品定点时,按照供应商报价确定供货周期,并在定

点通知上明确。供应商如对产品供货周期提出更改,在年度合同签订前提出,

并在年度合同中确认供货周期,如不提出则按照定点通知或上年确定的供货

【采购供货商签约合同】

周期执行供货。

3.2 采购订单

3.2.1 正常订单: 依供应商提供的正常供货周期范围内下达的采购订单,

供应商在接到 订单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其交货期并签名盖章后

回传 ,5个工作日内无回复视作对该批量采购订单的确认,供应商应

在确认的供货期内交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供应商逾期交货3次或累计15

天,则 有权进行供货比例的调整。

3.2.2 特殊(紧急)订单: 在小于供应商提供的正常供货周期的最低情

况下下达的采购订单,供应商在收到 订单2日内将不能执行或不能

按期交货的原因以书面形式反馈给 ,双方协商解决。若供应商对特

殊(紧急)订单做出交货期确认,则双方将以该确认的交货期执行。

3.2.3 如 由于某种原因需停止执行某订单, 应及时通知供应商,

并传真一份《延期交货处理备忘录》注明预期交货日期,供应商在收到 通知后应立即停止执行该订单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造成损失。 将在

供应商供货周期前再次通知供应商是否启动本订单。

3.2.4 如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又没有及时与 沟通,造成 缺

料影响 生产的, 保留对供应商索赔的权利,供应商与 沟通并不能豁免其应承担的责任。

3.2.5 供应商应不断改进其供货表现,不断提高供应可靠性,缩短供应时间,提

高供货或订单变化的灵活性.

3.3 交货

3.3.1 供应商所发货物必须附有自检报告或相应的有效合格证明,报告内容需按

照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的相关条款填写,若无自检报告或相应的有效合格证

明, 有权拒绝接收。

3.3.2 供应商所发货物必须附有详细的交货清单,交货清单上必须注明

订单编号以及产品的物料描述、物料编码及数量,且在产品最小包装上需标

明对应的物料编码。

3.3.3 供应商若超过正常交货期1/3时间仍未能交付, 有权取消该订单。

3.4 包装及运输方式

3.4.1 供应商交付的所有物资均需符合国家标准《GB191-2000》中关于包装、储

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货物承运部门的规定。供应商承诺采用原产包装方式包

装,保证运输过程中不会损坏。如有损坏,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若属承

运人的原因造成货物损坏,则供应商亦不可以此来对抗供应商向 所

应承担的全部责任。

3.4.2 正常情况下供应商采用送货上门运输方式,送货到 公司指定的地

点或库位。若有特殊情况, 有权向供应商提出送货地点及方式的变

更。

3.4.3 如果所供货物对保质期或存储环境有要求的,则供应商应在交货时间向

以书面形式提交。原则上对于没有明确质保期要求的,所供货物在收到之日

距生产日期不能超过一年;有质保期要求的,收到货物之日距生产日期不能

超过有效期的1/4。

第四条 质量

4.1 双方在批量供货前需签订技术协议,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技术协议的内容供货,

该协议内容作为供应商提供产品的质量检验标准之一。未经 书面同

意,供应商不得对产品本身有任何改变。

4.2 进货检验:供应商应随货将有关自检报告或证明提供给 。双方在交

接时必须对物品的品种、数量进行清点,并签字确认。供应商在包装、发运

过程中造成的差错和货损, 在收到货物起7个工作日向供应商提出,

供应商在收到 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对于经供应商核实无

误的差错和货损,由供应商负责免费调换;若供应商未在上述期限内进行核

实,则供应商对 通知中确定的货损负责免费调换。对于 在

订货、收货及违规使用过程中造成的差错和物损,则由 负责。

采购供货商签约合同 第五篇_2016采购供应商合作协议

采购供应商合作协议

甲方 ( 采购商 ) 乙方:江西金利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金利达药品交易网 )

为促进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降低药品等商品采购成本,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其交易网商品采购服务,并对网上交易行为进行管理,达成本协议:

一、商品的订购、预付货款、提货、验收与确认

1、甲方自愿接受本协议和网站相关规定,并按乙方规定申请,经乙方审核成为乙方采购商会员后,方可委托乙方上述事项。

2、甲方订购商品必须在线交易,乙方对于甲方任何线下交易与线下协议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协议甲方订购商品的数量与价格以提交审核后的订单为准,审核之前甲方制定采购计划单的数量与价格可能随时变化,因此甲方应尽可能减少制定采购计划单与审核、线上预付货款的时间,具体采购的产品以乙方网站审核通过的甲方产品为准。

4、甲方必须指定专人(指定联系人)负责网站其采购产品的订单提交、货款预付与结算、提货确认、验收情况回复、纠纷处理等工作,并完全认可甲方联系人的一切行为。

5、甲方订单与预付货款一经执行,本协议自动生效,供应商即会将订购的商品发出,甲方在货物发出后不得退单或提出改单要求,不得拒绝完全提货或验收,否则承担乙方给予的违约处罚。

6、甲方在接到商品提货通知的24小时内必须完全提取货物,提取订购商品时,必须认真检查商品外包装是否破损、商品遗失,并根据物流运单认真审核商品件数,当出现意外情况时,必须当场取得运输部门出具或签字盖章认可的证明材料,并在当日向供应商或乙方反馈,明确处理意见。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货并系统确认、或未取得运输部门有效证明、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向供应商反馈意见的,由甲方负全责。

7、甲方提货后应根据销售票据认真审核实收商品,并在提货后的3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并系统确认。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确认又无情况反馈的,乙方及第三方货款监管部门视同甲方完整无误的收到货物并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甲方验收不认真,事后提出非质量本身原因的要求,乙方不予以接受。

8、甲方不得借故不正当或虚假理由,要求乙方停止支付货款,一经查实,甲方应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9、非以下原因,甲方不得提出拒收、或退货请求:

1)、未经许可出现的商品或其批号与订单不一致的;

2)、可以证明供应商原因造成商品内、外包装破损、污染的;

3)、可以证明商品存在甲方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的;

4)、国家相关部门或甲方通知禁止销售、或召回的;

二、货款的监管与结算: 【采购供货商签约合同】

1、甲方订单提交后的24小时内应按乙方网站公布的帐号预付货款,未在规定时间内预付货款的,乙方有权取消订单,并通知供应商停止备货。

2、乙方与第三方货款监管部门对于在规定时间内的甲方货款实行冻结,只有在下列情况之一时予以解冻与结算:

1)、商品到达且已通知提货,甲方系统未确认、且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时间达七个工作日时;

2)、甲方在规定时间内,系统确认商品验收与订单一致,且票据已完全核收时;

3)、根据并提供甲方与供应商达成并双方认可的异议处理结果,甲方系统确认验收结果时;

3、甲方货款解冻后,乙方及第三方货款监管部门将根据甲方验收时间、或验收无误结果、或甲方与供应商达成的异议处理意见,向供应商支付相应结算款和甲方应退回的货款;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作为乙方的会员客户,享受乙方提供的一站式相应服务。

2)甲方应保证其应具备的合法资质,并取得相应证明材料,甲方资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规定,并对其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3)遵守乙方相关规则,认真履行采购商义务,按规定的时间、流程与协议、规则要求开展采购活动,并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迟延交易的责任。

4)不超经营范围采购商品,并按国家规范采购商品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甲方在提货三日内提供有效货运证明时,甲方应协助乙方索赔货物运输的损失;

如甲方违反上述承诺,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所有服务及所有相关协议,并按国家法律法规和金利达相关规则追索甲方责任。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的采购商会员,乙方应向其提供相应的综合性会员服务。

2)乙方承担其在甲方无过失或系统无不可抗力因素下的交易资金安全。

3)如政府管理部门提出要求的,乙方将暂停或终止提供相应服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fw/395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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