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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司法局局长

时间:2017-10-07   来源:心得体会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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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司法局局长 第一篇_司法局局长践行三严三实心得体会

司法局局长践行三严三实心得体会

2014年3月9日,习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明确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一年多来,习总书记多次提及“三严三实”,并对“三严三实”进行了深刻阐述。总书记明确指出:“三严三实”的着力点就在一个“严”字和一个“实”字;“三严”是内在要求,指向主观世界的改造,是完善组织生活、贯彻民主集中制等严明的纪律要求;“三实”是行为取向,指向客观世界的改造,是求真务实、注重实践、注重实效的工作方法,是忠诚老实、厚道朴实、认真踏实的处世态度。“三严三实”是总书记对我们党员干部的谆谆告诫,指明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和成事之要。我作为一局之长,将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努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带领我县司法行政队伍实实在在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努力为建设“幸福新XX”奋斗目标的

实现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一是努力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服务。要服务县委县政府的中心任务,紧紧围绕建设“幸福新XX”奋斗目标,组织专业法律服务队,深入开展服务XX经济发展活动,服务产业、园区、企业、城镇化、旅游等各个领域的发展与建设,为项目落地、依法拆迁、土地流转、企业经营等经济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政策引导和矛盾化解等全面、优质的法律服务。

二是努力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法律服务。要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的要求,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拓展延伸法律援助站(点),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强化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规范服务行为,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继续巩固“法律服务农民工”系列活动成果。同时要努力将法律服务活动逐步延伸到城乡低收入人群、老弱伤残等群体,帮助他们解决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方面的法律问题。

台州市司法局局长 第二篇_司法局局长最新个人年度总结范文

【台州市司法局局长】

司法局局长工作岗位【台州市司法局局长】

=个人原创,有效防止雷同,欢迎下载=【台州市司法局局长】

转眼之间,一年的光阴又将匆匆逝去。回眸过去的一年,在×××(改成司法局局长岗位所在的单位)司法局局长工作岗位上,我始终秉承着“在岗一分钟,尽职六十秒”的态度努力做好司法局局长岗位的工作,并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摆正自己的工作位置和态度。在各级领导们的关心和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我在司法局局长工作岗位上积极进取、勤奋学习,认真圆满地完成今年的司法局局长所有工作任务,履行好×××(改成司法局局长岗位所在的单位)司法局局长工作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肯定。现将过去一年来在×××(改成司法局局长岗位所在的单位)司法局局长工作岗位上的学习、工作情况作简要总结如下:一、思想上严于律己,不断提高自身修养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并用以指导自己在×××(改成司法局局长岗位所在的单位)司法局局长岗位上学习、工作实践活动。虽然身处在司法局局长工作岗位,但我时刻

台州市司法局局长 第三篇_司法局长供职报告

供职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组织安排,区长提名,拟由我担任路南区司法局局长。担此重任,既是激励,更是鞭策,任务相当艰巨,使命更为光荣。司法局是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任务重、责任大。如果人大常委会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认真依法履职,恪尽职守,决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信任,不辜负人大常委会的选择和重托。具体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

一、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努力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

司法行政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专业性很强,作为局长能否履行好职责,自身素质至关重要。为此,我将进一步提升自身素质。一是学好政治理论。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切实增强政治理论素质,增强科学发展的能力,做到讲政治、讲大局、讲职责。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司法行政机关担负着法制宣传、依法治区和法律服务等任务,所以我要学习好法律、掌握好法律,运用好法律。同时还要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加强经济、科技等方面的学习,拓宽知识面,增强驾驭工作的能力。三是研究解决新问题。坚持学用结合,找准、抓住全区司法工作的关键环节,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

断提高自身决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力求在司法管理上取得新突破、新起色、新成效。

二、立足本职工作,忠实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

我将团结和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一是重服务,在维护稳定上求实。坚持把是否有利于保稳定促发展做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做实、做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服务工作,真正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协助党委、政府保一方稳定的“主力军”作用。二是抓宣教,在普法工作上求深。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围绕“法律八进”,全面加强法律宣传阵地建设,深入开展“送法下乡”、“送法到企”等普法宣教活动,切实将法律知识、法律服务送到千家万户,提升全民法制素质。三是壮基层,在标准化建设水平上求高。逐步配齐配强司法所的设备、装备,彻底改变司法所的办公条件和办公环境,实现全部司法所达到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四是严监管,在干部队伍建设上求精。全面实施对标管理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各项工作细化量化到岗到人,并严格考核标准和奖惩措施,着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打造一支业务精湛、务实高效、风清气正的司法行政工作队伍。

三、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勤政廉政,努力做人民满

意的公仆

我将牢固树立勤政为民、廉洁自律的意识,在工作和生活中从各方面均严格要求自己。一是坚持原则,践行为民宗旨。在工作中我将坚定不移地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执行区委、区政府的决议,紧紧围绕区委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我将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努力把司法局建设成为区委、区人大、区政府放心的工作部门和广大群众满意的服务部门。二是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监督。在努力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我将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始终把司法行政工作置于区人大监督之下,主动自觉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情况,对区人大的决议认真贯彻执行,对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意见和所提议案,及时答复和办理。通过区人大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三是团结民主,廉洁奉公。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做到清清白白为官,实实在在干事,堂堂正正做人,做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表率。同时,加强班子成员之间,与同志之间的团结,做到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在全局真正形成讲大局、讲团结、讲配合、讲奉献的良好风气。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如果这次我通过任职,我一定践行我的诺言,交上一份满意答卷。如果我的任职未能通过,我一定会正确对待,认真查找自已的差距和不足,以大局为重,一如既往地做好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

以上报告,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审议。

台州市司法局局长 第四篇_台州市司法局常用行政权力清单

台州市司法局常用行政权力清单

台州市司法局局长 第五篇_2016司法局局长公开承诺书

司法局局长公开承诺书【台州市司法局局长】

各位市民:

我是高要市司法局局长李浩明,今年是我局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年。现在,我代表市司法局郑重承诺: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方面的承诺

切实改进会风,精简会议活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会议实效。精简文件简报,严格控制文件简报的篇幅,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和时效。简化接待,历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杜绝铺张浪费。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坚持局领导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每季度至少到联系的镇、村调研1次,开展到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上一天班”活动,及时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密切联系群众,通过法律服务进村居、送法下乡、社区党建共建、结对帮扶等活动深入基层,为民排忧解难。

二、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专项行动、落实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方面的承诺##

坚决查处和纠正干部职工在工作中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庸、懒、散、推、拖”等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社区矫正、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中出现执法不公、违法违规办事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积极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服务便民工程。坚持调解优先,帮助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对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加强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坚持依法诚信执业。创建群众满意办事服务窗口,落实为民利民惠民措施,提高服务质量。

三、在规范服务态度、服务方式、服务效率,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的承诺

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重点解决干部职工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薄等问题,杜绝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推诿扯皮、履责不力、执行力不强等“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规范行政审批、审核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推行政务公开。窗口部门严格落实窗口受理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做到文明礼貌、优质高效。

【台州市司法局局长】

同时,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做到依法行政、高效服务、清正廉洁,请广大市民监督。

我局的投诉电话是:8392739。

宜宾市司法局2016年环境兴市公开承诺书

一、认真落实市委环境兴市战略,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能,行政审批提速率达96.5%,开通网上审批,开通率达85.7%,全面完成行政权力清理、认定和公布,实现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运行率达100%;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全年完成服务受援人群1800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0件;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全面完成“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年内建成法治文化阵地11个,创建市级法治示范乡镇(街道)13个,市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30个;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的职能作用,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6%以上,督促区县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覆盖率达到100%;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远程监控和智能管理,定位率达到在册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70%;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用法律手段化解涉及的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

二、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真诚服务基层群众。全面公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流程清单,明确办理条件、时限,不让办事群众白跑路;全力提升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进一步落实“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工作制度,市局党委成员每年深入联系点不少于12次,年内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2次大走访活动,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

三、本单位将从以下几方面抓好下属单位“四诺”活动

(一)将本单位行政审批科、律师公证科、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支队、基层工作科作为“四诺”活动重点对象,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队伍履职态度、效率、质量的监督,深化正风肃纪,杜绝庸懒散浮拖现象和违法违纪情况发生,确保环境兴市各项承诺全面完成。

(二)本单位各承诺对象代表本单位接受社会监督、测评,接受市环境兴市领导小组考核检查。

四、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宜宾市司法局

2016年3月13日

台州市司法局局长谢云枚公开承诺

1、加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力度。全面构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开展人民调解“舒心解结”专项活动。全年力争新建区域性人民调解委员会50个、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50个、企业及市场人民调解委员会100个,力争矛盾纠纷调处率和成功率分别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2、扎实推进“六五”普法开局起步。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外来务工人员等学法用法,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法治文化进校园”、“诚信守法企业”创建等活动,今年创建市级“民-主法治村”150个、“诚信守法企业”200家。

3、全面拓宽法律服务领域。加强法律队伍管理,拓宽法律服务领域,提升法律服务质量,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实行“一小时法律援助圈”,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800件。

4、落实重点对象动态监管机制。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教育,完善动态监管平台建设,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率控制在1.3%以内、再犯罪率控制在0.4%以内,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帮教率达到95%以上,杜绝社区服刑人员涉嫌严重刑事犯罪案件。责任编辑:杨能勇中国台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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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局长裘炳良公开承诺

1.深化“六五”普法。着力抓好法制宣传和“法律六进”工作,在市区建成一个法治文化主题广场(公园);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创建绍兴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3个。

2.完善大调解机制。完成大调解法律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加强专业调委会建设,健全完善十大专业性调委会,调处成功率达80%以上;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举办一期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培训班;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绍兴市规范化司法所”创建率达95%以上。

3.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建立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率控制在0.8%以内,脱漏管率控制在2%以内。

4.深化归正人员安置帮教“牵手”工程,帮教率和安置率分别在95%和90%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

5.优化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案件数保持在500件以上;农村法律顾问覆盖面不低于90%;组建专业法律顾问团,为中小企业和“五水共治”开展服务工作5次。

台州市司法局局长 第六篇_2015政府调研报告

政府调研报告(一)

4月上旬,我委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方兴的带领下,对我区20**年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本次调研走访了区民政局、区人劳社保局、区建设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档案局、区信息办、区图书馆、新前街道办事处、茅畲乡人民政府等单位,检查设施、视察场所、查阅相关资料、听取有关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召开了部分区人大代表、相关部门负责人、律师代表、社区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征求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法工委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分析。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国家政治走向民主化、法制化的重要标志,是打造阳光政府、法治政府的前提和基础。由于我国体制原因,政府信息公开长期未得到法律上的保障,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公民对于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毕竟还是在行政法规层次获得了法律依据。我们的调研工作事实上是按照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利益诉求,参照《条例》的要求来审视和评价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随着《条例》的施行,区政府基本上按照条例的要求,开展了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机制建设。目前,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台州市是居于领先水平的,我区的一些探索性做法和基础性工作,获得台州市的肯定。具体而言,区政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逐步建立。**年3月成立以区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实际,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统一平台、统一规范、上下同步、分级编制”的原则,围绕《条例》规定,初步细化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明确区级部门和乡镇、街道公开的范围。同时分别制定了区级部门和乡镇、街道信息考核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区对部门、乡镇两个社会考核。

2、主动公开信息工作稳步推进。全市第一个开通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黄岩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至今在网上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万多条。全区87个部门和乡镇街道已接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中51个部门和乡镇街道建立了专门的网站,主动向公民和企业提供50类办事项目的条件、流程、结果等信息。此外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档案馆、区图书馆三个地方分别设立了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配置多媒体触摸屏及计算机,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3、依申请公开工作逐步规范。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向申请人提供,并在黄岩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内网)设置了依申请公开的短信配置,通过短信的方式提醒相关责任单位受理依申请公开。20**年区政府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20**年,区政府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5件,其中区级部门及乡镇、街道受理40件,共发生针对区级部门和乡镇、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3件,未发生针对各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件。

二、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处于起步阶段,但已经开展将近2年,其主要依赖于行政权力来推动,还没有变成公民对自身权利的实现而采取的积极行动,产生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关键的一点是宣传不到位,没有注重培养公民知情权意识。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渠道主要通过网络,导致百姓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较低,有些已公开的事项也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在本次调研中的座谈会上,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普遍反映比较陌生。其次,在**年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13件行政复议案件中,同一申请人案件占了7件,相当一部分群众不清楚也不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答复方式和时限要求,很少知道通过行政和司法的途径来获得救济。

2、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由于我国的信息长期处于为政府所垄断的现状,注定了信息公开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就取得大的突破。目前,我区已经基本建立起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框架,但尚有一些乡镇、部门和工作人员认为公开的内容、时机、方式、范围等都是本部门的权力。有的甚至存在着“让老百姓知道的东西多了只能添乱”的错误思想,因此不愿也不敢将“信息”公开,对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采取敷衍的态度,工作停留在浅表层面。从**年度区级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结果来看,15个区级部门及3个乡镇街道考核为零分。13件行政复议案件主要因不及时答复申请人导致行政不作为而败诉7件。

3、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

虽然《条例》规定了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但是范围过于笼统,不明确。这就给政府部门留下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使政府所公开的信息难免具有较强的倾向性和选择性,远离了“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立法理念。很多公众迫切需要掌握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但获取较难。同时,一些政府部门在制定和印发文件的时候,出于谨慎,常常会有意扩大保密的范围,把一些不应当确定为秘密的信息确定为秘密。一些会议纪要、领导批示、人事财务等信息出于危及社会稳定考虑,而不予公开。种种因素造成公开的信息比较简单,更倾向于政绩及工作动态的公开或者只公开一些程序性要求,回避实质性事项。

三、几点建议

政府信息公开是阳光行政的应有之举,是政治文明的具体表现,是法治社会政府的责任,而阳光政府的实现,有待于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共同努力和深入持久的推动。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认知度。政府要结合实际,将《条例》内容纳入普法工作中去,不断创新公开方法、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可以将公开信息内容摄制成影像资料或公益广告,扩大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影响面。各驻村干部应进村入社定期更新公告栏上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直观地让百姓了解政府公开信息。另外,还可以将涉及惠农惠民的政府公开信息内容编成短信,发送到西部边远农村用户,有效发掘信息公开带来的效应。

2、转变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当前政府信息公开的操作性不强,信息公开的有效保障不多,信息公开的程度还远远不够。从长远来看,社会公众对政府公开信息的诉求会越来越强烈,从而推动政府对信息公开的认识越来越到位。政府应当树立一种开放、服务意识,实现公共服务理念的转换,把人民视为服务对象,向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保障公民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的实现。

3、加强载体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完善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同时,可以选取部分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做得较好的乡镇街道、部门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以点带面,促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机制,制定政府信息责任追究办法,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行政行为,细化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积极探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评议机制。

4、加强培训教育,提升队伍素质。一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健全组织领导,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另一方面加强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熟悉掌握相关条例及政府相关文件,坚决杜绝泄密以及行政不作为等情况的发生,规范、有序、稳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

政府调研报告(二)

12月3日至6日,省政府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专题调研组一行赴同为“两型”社会试验区的湖南长株潭城市群进行了实地考察,并与湖南省发改委、“两型办”、政府研究室等部门就“两型”建设的推进机制和考评机制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座谈。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长株潭试验区基本情况

长株潭城市群,位于湖南省东北部,是以长沙、株洲、湘潭三市为中心,辐射周边岳阳、常德、益阳、衡阳、娄底五市的区域,总面积9.68万平方公里,人口4110万,分别占全省的45.8%和60%。,城市群实现1亿元,占全省79%。其中,作为城市群核心的长株潭三市,沿湘江呈品字形分布,两两之间半小时车程,总面积2.8万平方公里,人口1334万,去年实现gdp4565亿元,占全省40.9%。?长株潭城市群提出及批复经历了三个阶段。

从1997年湖南省委、省政府作出了推进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的战略决策,致力于把长株潭培育成为湖南经济发展的核心增长极,至12月14日,经国务院同意,长株潭城市群和武汉城市圈同时获批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十年以来,湖南省实施“规划引导、基础设施先行、重大项目跟进”的推进方式,与世界银行合作,开展世行在华的首批城市发展战略研究,邀请英国、德国等国家的机构进行咨询设计,形成了20多个规划。在交通、电力、金融、信息、环境等方面,建设了一大批重大项目,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去年湖南的经济总量突破1万亿。

二、试验区获批以来的主要做法

(一)注重顶层设计。湖南省委、省政府广泛借鉴国内外先进地区工业化、城市化的经验,广纳民智,对长株潭试验区科学论证、高端定位、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全盘规划,并将改革方案和区域规划打捆上报,获得国家的一并审批。这在全国现有的改革试验区是第一例。方案的核心在“改革“,规划的重点是“发展“。规划和方案将改革试验区从长沙、株洲、湘潭三市拓展到“3+5“(岳阳、常德、益阳、衡阳、娄底)城市群,并突破传统开发区的概念,设计了大河西、云龙、天易、昭山、滨湖五大示范区,为试验区建设拓展了空间,明确了模式载体,打造了“一化三基“(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坚持一化带三化;加强三个基础,即加强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基础工作,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更大平台。

(二)强化规划统领。提升城市群区域规划,确立区域规划的龙头地位,发挥理念上、思路上、行动上的抓总作用。紧扣“两型“主题,体现国际视野,彰显区域特色。针对建设重点,强化部门和地区专项规划。修订《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出台条例实施细则,强力保障和推进规划实施。顺应综合交通发展的新趋势、新理念,编制了全国首个城市群综合交通体系规划-《“3+5“城市群综合交通体系中长期规划》,提出了建设“能力充分、方式协调、布局合理、运行高效“的发展目标,并着重从点、线、面统筹规划水、陆、空交通布局,构建长株潭核心区同城交通系统、外围区城际复合走廊、中部国际航空枢纽、长江中上游航运中心、全国陆运大通道五大圈层的核心系统,明确了城市群综合交通未来发展的定位和建设的重点。

(三)实施五大工程。一是以“两型“为主导的产业支撑工程。按照战略性、先导性、传统性、限制性分类发展的思路,实施大项目、大企业、大产业战略。突出产业的“两型“化,加快促进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的融合,着力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突出两型的产业化,加快建设长株潭国家综合性高技术产业基地,尽快形成以高新技术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两型产业“发展。二是以交通为先导的基础设施工程。把交通作为缩短城市群时空距离,提高运行效率的重要环节,全面完善长株潭同城交通能力,大幅拓宽周边五市城际走廊,加快构建以轨道交通为核心、陆域通道畅通无阻、水能充分利用、各种交通方式协调发展的“两型“综合交通体系。路网:核心区域重点建设“七纵七横“的城际主干道,形成以城市主干道相连的格局;“3+5“城市群重点建设“二环六射“的高速公路网。铁路:核心区3市与周边5市统筹规划,建设连通8市的城际轨道交通;空港努力建设成中部地区的国际航空中心。(

(四)推进十大改革。一是创新资源节约的体制机制。长株潭是湖南经济的重要聚集区,也是资源消耗相对较高的地区,目前,80%以上能源靠外输入。四个方面重点推进:第一,加快清水塘等重点区域、冶金化工等重点行业的循环经济改造,将长株潭建成全国循环经济的示范城市群;第二,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功能,健全完善资源产权制度和交易市场;第三,加强政策的激励与约束作用,加大节能减排投入,提高新建项目准入门槛,促使落后产能退出;第四,建立城市群统一的资源节约管理体制,建设节约型城市群。二是创新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长株潭最大的特色是生态,丘陵地貌,山水相连、绿色相间。但作为老工业基地,历史上积累下来不少环境问题。通过改革,在国家的关心支持下,逐步还清历史旧账,决不欠新账,还湖南碧水蓝天。重点在五个方面率先突破:第一,把湘江治理作为一项标志性工程,开展综合治理和保护;第二,对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实行生态补偿,成为全国生态补偿试点地区;第三,建立完善环境产权制度,设立排污权交易市场;第四,推进环境管理制度的创新;第五,建立城市群环境同治机制,建设生态型城市群。三是创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体制机制。长株潭正处于工业化中期,产业结构偏重,传统产业改造任务重。通过改革,加快形成有利于新型工业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打造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现代服务业中心。重点是:第一,建立较完善的利益协调和补偿机制,引导区域产业合理布局;第二,制定产业分类指导政策,促使各类产业向符合“两型“要求的方向逐步转型;第三,加快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优化非公经济发展环境。四是创新科技和人才管理体制机制。通过改革,构建支撑“两型“社会建设的技术创新体系和人才保障体系。重点是:第一,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自主创新体制架构;第二,打造创新平台,建设创新型城市群;第三,探索技术创新促进产业发展的新模式,打造我国高水平技术创新转化基地;第四,创新人才开发与配置的体制机制,使长株潭成为广泛吸纳国内外人才的“洼地“。五是创新土地管理体制机制。通过改革,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重点在国土资源规划体系、节约集约用地机制、耕地保护模式、征地用地制度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等方面探索创新。六是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多层次、高效率的金融市场,健全完善更有活力、更加开放的投融资体制机制,努力建设服务中西部地区的区域性金融中心。七是创新对外经济体制机制。通过改革,在转变外资外贸发展方式、建设“大通关“体系、发展临港经济、承接产业转移和发展服务外包、建立湘台两岸产业合作示范区等方面率先突破,打造我国中部对外开放的门户,为促进“两型“社会建设提供更广阔的平台。八是创新财税体制机制。逐步构建适应“两型“社会建设的财政支持体系、税收激励机制和城市群财税管理体制。九是创新统筹城乡发展体制机制。重点在打破城乡分割、突破行政区划壁垒等方面下功夫,加快建立城市群统一的公共服务体系、基础设施体系和支持“三农“的体制机制,在户籍、就业、社会保障等关键领域加快改革。十是创新行政管理和运行机制。长株潭试验区改革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在多个行政主体下,通过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社会治理和社区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利益协调、运转高效的城市群建设管理模式。

三、对我省的启示与建议

长株潭试验区的建设已初显成效。一体化进程加快,项目建设强力推动,关键领域改革不断深化,“两型“品牌聚焦效应逐步显现。在座谈中他们认为长株潭城市群试验区在改革发展中与武汉城市圈试验区建设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但在调研中我们发现,长株潭城市群试验区在发展中有些做法值得借鉴。

(一)解放思想,先行先试

湖南省干部群众敢想、敢闯、敢为人先的精神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提到试验区就是先行先试,“先行即要行到国务院喊停,先试即要试到禁区里面去“是我们听到最多的话。解放思想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在“长株潭“,解放思想已经转变为实际行动、具体政策和扎实推进的项目。各地积极寻找改革的突破口,如长沙组建了环境资源交易所,株洲公共交通推广混合动力汽车等。再如,今年初在湖南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要着重突出“两型社会“建设中“省统筹“的地位和作用》、《关于创新融资模式,发行长株潭建设债券》等提案,授予试验区省级经济权利等意见建议,都得到了省主要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并组织开展研究。作为试验区的一大特色和重点,大河西、云龙、天易、昭山、滨湖五大示范区,一市一个示范区,一个示范区带动一片区,示范区的总体规划要点以省政府文件形式下发,允许先在各示范区内从多角度探索两型社会建设途径,形成成功经验后推广,降低改革成本。

(二)顶层设计,规划先行

在推进长株潭城市群建设中,省政府确定了“省统筹、市为主、市场化“的原则。因试验区建设是在多个行政主体下推进,“两型办“存在着协调难,特别是跨区项目实施难的问题。湖南省委、省政府专门成立了“两型办规划局“。规划局围绕省政府确定的原则不越位、不缺位协调。他们的协调方式俗称为规划落地。首先提升区域规划。《长株潭区域规划》获批后,湖南省对区域规划进行了完善与提升;然后以此规划为纲,由省直部门牵头组织编制了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环境治理等领域的15个专项规划和五大示范区规划;紧随其后着手“3+5“城市群八城市总体规划同步修编,与区域规划一致。做到区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三规合一,与投融资规划一起四规统一。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实现从上至下的对接,确保区域规划不成为空中楼阁。规划对接完成后,赋予规划的法律地位,确保落实。今年9月,省人大通过了《长株潭城市群规划条例》,20**年1月起实施,并将出台《条例实施细则》。另外,“两型办“规划局还以八市规划局长联席会议形式,建立省级规划决策平台,以用地审批为抓手,城市群建设项目先报规划局长联席会审批,调整城市群产业发展趋同的矛盾,实现产业同步不同质的错位发展。

(三)创新机制,助推发展

如何建立试验区改革建设总体方案推进机制,湖南“两型办“也在不断探索。一是建立项目库。项目建设是城市群试验区建设的总引擎。两型办建立了重大项目库,建设项目353个,总投资1.57万亿元,以省政府办公厅发文,明确要求2-3年完成。“两型办“在项目推进中建立了动态管理、项目责任人、统计报表、例会报告、监督机制等管理方式。同时,正在着手建立以“两型社会“为品牌的招商引资项目库,拓宽项目和引资渠道。二是建立考评体系。为促进长株潭三市和省直部门加强对“两型“社会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管理和协调服务,形成“两型“社会建设中的竞争力、发展力和创造力。“两型办“本着客观公正、易于操作的原则,围绕“两型“社会建设工作,建立起科学、客观、操作性较强的考评体系,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考核,突出考评试验区内各地、各部门在“两型“社会建设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等方面取得的工作绩效。考评结果一方面用于“两型“社会建设的考核验收,另一方面作为省政府对三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综合绩效考评的组成部分,同时,在省委、省政府组织的年度考评中,省目标考核分值为1000分,其中“两型建设“相关内容占50分,从而有效地强化了两型建设目标考核的硬约束。三是建立具有“两型“特色的投融资体制。湖南省将城市群投资公司归口省“两型办“管理,有利于“两型办“统筹试验区内重大项目的投融资;有利于“两型办“提高试验区各市重大项目布局的协调力度;有利于重大公益项目的投融资管理和协调。

(四)建立两省高层协调机制,共同打造中部地区政策高地

一是湖南省“两型办“认为,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同属国务院批复的两型试验区,内容相同,地缘相近,应该建立紧密的合作机制,共同向国家争取相关政策;二是两个试验区均面临着江河湖泊整治的浩大工程,如何健全和完善相关补偿机制,具有很强的借鉴和互补性。湖南省“两型办“希望就此问题与我省加强合作。

政府调研报告(三)

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政府采购法》贯彻实施以来,全市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最近,市财政局调研组对政府采购存工作开展了详细调研,对全市取得的政府采购工作成果进行了总结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

一、近年来我市政府采购基本情况

(一)机构及制度建设情况

我市政府采购工作是从**年开始试点。20**年市级成立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20**年5月19日,市人民政府通过《遵义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成立了市级政府采购中心,为非营利的事业法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市政府办,主要负责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市级实现了政府采购的管采分离。到今年,我市14个县(区、市)均相继成立了专门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有10个县(区、市)成立了政府采购中心,并配备3—4人负责此项工作。

从20**年开始政府采购以来,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遵义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管理的通知》《关于做好市级政府采购分散采购工作的通知》等管理制度,在信息公告、专家评审等方面出台了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细化了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明确了政府采购的程序、方法和部门职责,强化了政府采购的监管,确保各采购工作环节有章可循,为全面推进我市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几年来,全市基本形成了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采购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有机衔接的管理体系,并逐渐形成了以政府集中采购为主,部门集中采购为辅,分散采购为补充的采购模式,基本覆盖了货物、服务、和工程三大类,货物类主要集中在计算机网络、空调、车辆、医疗设备等。可以说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促进廉政建设方面达到了预期效果。从20**年以来,全市执行采购预算12.56亿元,实际支付采购资金11.34亿元,共节约资金12265万元,资金节约率为9.76%。其中20**年全市节约资金4390.51万元,20**年全市节约资金4076.86万元,20**全市节约资金3798万元。其中市政府采购中心共组织了124次采购,执行采购预算8184.72万元,实际采购资金7080.8万元,节约资金1103.92万元,节约率为13.49%。

二、当前政府采购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的编制的问题。有些单位不重视政府采购预算,

一是没有把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上,预算刚性不强,直接导致了采购的随意性。单位编制预算时只编大体系分类和项目的数目,保持“灵活”,给采购意愿的变化留“后路”。这种做法就从根本上影响了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和高效快捷也无从说起。二是预算不科学,对采购项目不进行科学的认证,不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采购预算的编制不是过高就是过低,特别是有些专项资金在编制预算时还没有项目实施计划,预算编制存在采购标准不统一、政府采购预算与实际采购相脱节等情况。致使采购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难于操作,增加采购成本,降低采购效率。三是采购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细化,特别是节约资金归属的问题。目前我市节约资金是划归采购单位,这让采购单位在编制采购预算时有甜头,反正节约资金归自已单位,何不如把预算编高一点,倒致最后形成的节约力和节约资金大打折扣。从某种角度来讲,这也是造成采购预算编制不精细不规范不科学原因之一。

(二)政府采购的规模较小,项目单一。从近年的采购情况看,采购范围主要是通用类项目的货物类产品上,工程和服务类较少,虽然医疗设备,教学设备、物业管理也有采购,但规模相对小。采购规模小的原因有:一是统计数据没有做到应统尽统计,致使规模没能全面反映,二是存在规避采购的情况,没有做到应采尽采,如车辆的加油与维修没通过政府采购,三是采购随意性较大,零星采购的数量与金额小,对供应商投标也缺乏吸引力,采购成本增加,规模效益很难体现出来。

(三)评审专家库的问题。专家资源是政府采购工作非常重要的基础资源,组织评标、技术咨询、投诉质疑处理等都离不开专家资源的支撑。目前我市专家库存在种类单一、数量少、更新慢的情况,有些类别的专家如图书类、软件类专家很少,仅有两三名。按相关规定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我们虽然对专家库也在陆续的完善充实,但实际情况还是不能满足目前采购工作的需要,有些采购项目的专家只有前往省财政厅抽取,增加了成本,在一定程度上严重的影响了政府采购工作。

(四)政府采购业务代理的问题。一是社会中介代理机构代理在管理和硬件软件上存在一些问题,在开标厅设施、公告发布、档案管理的问题上尤为突出。二是中介机构普遍反映政府采购业务代理得很少,三年来都没超过一千万,没有积极的参与进来,没有形成有效的竞争。

(五)机构和制度不健全。虽然我市大部分县已成立了采购中心,在机构上实现了“管采分离“,但还存在即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情况,每次开标,谈判、询价财政部门的人员都在陪同参与采购活动。另外,由于相应的法规缺少实施细则和相关的配套制度,县级监管执行中还存在一些政策的空白点。如对于集中采购与非集中采购、对于什么是部门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是否需要委托集中采购代理采购,缺乏明确规定,给实际的监管带来难度。

(六)公务用车运行管理很不规范。单位普遍反映,现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运行管理很不规范。对公务用车的维护保障、运行管理很难,如车辆的维修,加油的等方面出现诸多问题,车辆的定点保险从20**年通过政府采购以来一直没有再进行重新招标。

(七)干部队伍建设的问题。采购工作涉及面比较广,专业化水平要求高。政府采购工作客观上要求工作人员不仅要懂得政策法规,财经方面的知识,而且还要掌握分析市场信息,市场操作上的一些技能,熟悉产品的性能价格,特别是网络工程方面的知识。而从社会的发展来和从事采购工作人员的素质看,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和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三、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建议意见

(一)摸清家底,强化预算管理,发挥政府采购规模效应。一是各单位要与资产管理相结合摸清家底,可避免无预算采购、重复购置、盲目购置等浪费行为,以不浪费、不奢侈、重效益为目的。并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要结合本单位现有的资产情况,资源共享,避免重复浪费。二是强化预算约束力,对未编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原则上当年不能采购。确需追加的采购支出,必须按法定程序报批。对规避采购,随意分解、肢解采购的行为,相关部门要有切实可行的处罚制度。

(二)对采购项目进行科学论证。具体指单位是否需要实施采购、采购项目相关技术规格、服务要求等应当做前期论证,这样可避免不合理的过高的技术配置,出现高配低用,造成资源的闲置和浪费,过低的技术配置也不能达到实际使用功能要求,因此合理的科学的采购需求论证很有必要。

(三)加快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的建设。电子化政府平台正在建设中,通过平台建设,实行协议供货或网上竞价采购,既较好地解决了采购通用类货物和服务中零星采购、小额采购和急需采购的效率与效益的矛盾,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将零星小额采购集中增加采购规模效应的目的,提高采购效率。

(四)把政府采购节约资金上缴国库。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财库[20**]21号)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即政府采购节约的资金,属于预算资金的原则上留在银行国库平衡预算。预算外资金及单位自筹资金按各自负担比例原渠道划还采购机关。同时还规定,政府采购节约资金的具体处理办法由省级财政部门确定。预算外资金现在已纳入预算管理,目前我省只有针对省级部门的规定,对于我们地州市没有相关的具体的实施细则,目前的操作是节约资金划回采购单位,从某种角度来讲,这不利于采购采购预算的科学细化编制,这也是造成采购预算编制不精细不规范不科学原因之一。

(五)实行车辆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制度。为规范公务车辆的管理,节约财政资金,建议市直单位的车辆加油,维修通过政府采购来集中采购,对于车辆保险,我市在20**年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了一家保险公司,原则上是一年一招标,为了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公平竞争,保险标准也在更新,建议车辆保险也顺应市场的变化重新进行招标确定一至两家保险单位来进行车辆的保险。

(六)合理编制我市政府采购目录。依据省级的相关规定针对现在的工作实际,制定出我市政府采购目录。

(七)整合专家库,建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源共享制度。建议把两城区的专家充实到市级的专家库,整合市级专家库资源,从而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加强专家库的动态管理,同时对评审专家进行培训,提高专家的政策和业务水平。

(八)进一步健全采管分离制度。管采分离是要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与操作执行机构在机构、职责、人员等方面要分开。各级财政局主要是负责监督管理和政策法规的宣传,审核预算,确定方式,监管资金运行等程序上的工作,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执行机构,不是每次开标评标、询价采购财政部门的人员都要随同前往。

(九)充分利用社会中介机构强化市场竞争。让中介机构参与到政府采购工作中来,通过竞争找差距来激发竞争活力,充分挖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效能,寻找采购代理采购工作方面存在的差距,有效激发代理采购机构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激发采购机构之间的竞争活力,对促进政府采购工作有很大的好处。

(十)加大干部培训力度,提高工作水平。一是对采购工作人员的培训,再就是评审专家的培训。培训内容为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采取走出去或请进来的方式、定期与不定期的培训或座谈的形式进行学习培训。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办事效率。

台州市司法局局长 第七篇_2016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范文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台州市司法局局长】

2016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市局的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一年来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2起,已结案10起,结案率83%。涉及毁林类9起、其它类3起。现将一年来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推进依法科学行政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林业依法行政工作,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林业部门实施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局成立了林业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分别有局长为林业行政执法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森林公安分局、植检站、林政科为成员的,负责对林业行政案件处罚案件的审查、把关,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案件确保规范执法、严格执法。

二、加强学习,规范行政执法水平

(一)领导带头,学习制度化。为保障学习法律效果,我局制定了专项学习制度,规定每月第一个周一为全体集中学习日,由局领导主持,学习有关法律和法规。采取理论学习与典型案例相结合的办法,通过以案释法,增强学法效果。同时,其它每周一上午为各部门集中学习日,由部门分别组织进行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把《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林政执法手册》以及有关森林保护的文件作为林业执法人员学习材料,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做到学有所悟,学有所得。局领导经常性的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对学习不力,执行制度不严的提出批评,对表现好的及时给予了表彰。一年来,共开展各种法律、法规、林业政策培训活动3次,培训人员70余人次。2016年10月份至2016年9月份分别组织林业干部职工参加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参考、合格率达100%。;通过学习活动的开展,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二)加强宣传,营造执法环境。在加强法律学习的同时,注重对广大群众的法制宣传,不断增强全民生态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林业执法氛围。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和每年10月至次年4月的护林防火期间,开展森林法规宣教“进村入户”活动,扩大普法教育。我们还针对在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少数林农法制意识淡薄,受经济利益驱动,乱砍滥伐林木平乱采乱挖树木行为,深入农户,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下乡活动,一年来走村串户80余次,印发宣传标语悬挂条幅4和有关专项法规90余份(条)。

三、完善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规范行政处罚权委托。为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执法职责与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鉴于委托期限届满,我局制定了《森林分局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的委托书》。《委托书》授予了为期一年相应的林业行政处罚权,要求受委托单位在受委托期间,对重大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应及时报告,如出现滥用职权或不能正当履行职权的,将撤销委托并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为进一步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明确法律责任,提高执法水平,4月28日,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和责任,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林业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

(三)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我局执法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法律、法规和林业政策规定,严格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法》,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处理林业行政案件时都能遵守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公开的原则,即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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