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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农民负担检查核实整改报告

时间:2017-09-25   来源:实习报告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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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农民负担检查核实整改报告 第一篇_xxx2014年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自查报告

XXX2014年农民负担自查自纠报告

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根据县统一安排,按照东至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东农监办﹝2014﹞4号文件精神要求,XXX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2014年农民负担监管自查工作,同时集中时间和精力做好自查自纠和查漏补缺,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制度

为强化对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领导,专门成立了农民负担监管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农民负担监管日常工作。年初,我乡组织相关涉农收费单位负责人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省、市、县关于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文件精神,乡党委、政府把治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目标管理,解决实际问题,党政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减负工作。开展工作有经费,实行实报实销。

二、重点领域农村乱收费问题治理情况

按照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4年涉农收费专项治理的通知》(皖农监办[2014]4号)文件要求,我

乡加强对涉农收费部门的监管。农村义务教育严格执行上级规定,没有向学生收取任何书本费和杂费,教辅资料、保险等项目由学生自愿购买。常年对农村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缴情况监管,社会抚养费征收按照《安徽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依法征收,做到应收尽收,限时上缴。严禁以各种名义向村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搭车收费、强制服务等违规收费。在农村建房、农机管理及农村饮水等方面,严格按上级政府执行,不得搭车收费及乱涨价、乱收费。涉农保险,实行农民自愿参保原则,做到应保尽保,不强迫农民参加保险,不存在村级组织垫付保费问题。

三、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按照省、市、县关于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有关规定,严格议事程序开展筹资筹劳。2014年,全乡共有7个村实施一事一议项目,每个劳动力筹资额度为15元,所筹资金全部缴入财政专户,工程结束经验收合格后所筹资金及财政奖补资金全部打卡到承包方账户,做到专款专用,无截留挪用现象。

四、各项涉农收费项目

明确由政府承担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费用和所需劳务,没有转嫁给农民或村集体承担,没有向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收取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款、农业生产性费

用和其他费用。

五、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自一卡通政策实行以来,凡是农户应得到的补贴、补助和补偿都及时打卡发放;村集体资金打到“三资”帐户。

六、全年无信访事件

由于乡村干部执行政策不走样,截止目前,全乡无关于农民负担信访案件。

总之,我乡在抓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和要求,认真落实好党的各项支农惠农富农政策,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维护好农民利益。

教育局农民负担检查核实整改报告 第二篇_关于开展2014年度减轻农民负担的自查报告

Xx乡关于开展2014年度减轻农民负担的【教育局农民负担检查核实整改报告】

自查报告

根据xxx转发《xx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度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的通知)》及xx【2014】4号文件的要求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对2014年全乡八个村进行全面开展检查,结果如下。

1、 各项制度执行情况。2014年度对全乡减轻农民负担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加强了减负队伍建议,落实经费保障实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督查和考核制度。

2、 农村乱收费治理情况。今年对全乡各村组织,农民建房,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农村计划生育、农机服务、农业生产性用水、农用电、涉农保险和各种惠农补贴等方面一律检查清查,到目前为止均未发现乱收费。

3、 一事一议 筹资筹劳情况。对2014年度全乡八个行政村一事一议项目申报做到严格把关,一律按上级要求实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标准,没发现乱收各项费用。

4、 涉农收费情况。今年由政府承担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费用和所需劳务,一律由政府承担,没有向农民或村集体承担,没有向农民和农民专业社收取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款,农业生产性费和其他费用,并无政策乱收各项费用和搭车收费等。

5、 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2014年对全乡农民和村级组织应得到的补贴、补助和补偿,都全部一律落实到位,并无政府行为截留挪用。

6、 信访和案件查处情况。2014年全乡农民负担来信来访情况极少,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专人负责。

以上所述情况属实,请县级农民负担督查管理领导小组进行检查验收。

教育局农民负担检查核实整改报告 第三篇_农民负担综合治理总结汇报

**区2011年农民负担综合治理工作

总结汇报

省、市农民负担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组:

**区农民负担综合治理工作在市农民负担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正确指导下,区委、区政府按照农业部等七部委《关于开展2011年农民负担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市2011年农民负担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中心,以排查整改涉农负担相关存在问题为重点,全面开展农民负担综合治理工作,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排查整改了涉农负担存在的相关问题,建立起农民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教育了基层广大干部群众,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有序发展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达到了专项治理工作的预期目标,现将我区2011年农民负担综合治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我区农民负担综合治理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1、党在农村的各项惠农政策得到全面认真落实。

今年以来,我区农村享受国家各项汇农补贴资金达4亿元之多,自2009年以来,我区的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全部实行区级代发,并按照“一卡通”制度由区信用联社打卡直通农户,从制度上堵住了各级各部门截留、挪用、克扣问题的发生,确保党的惠农政策在我区农村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但在这次专项治理排查问题【教育局农民负担检查核实整改报告】

中发现,部分农户和个别地区还没有及时落实到位。一是在全区34个涉农镇办18万农户中还有350户惠农政策落实兑现“一卡通”存折由于密码设臵不是省级通兑和有的农户存折挂失密码改变,导致各项惠农补贴资金打不上卡的问题;二是个别村因部分农户外出打工未回家,导致“一卡通”存折还滞留在村上,没有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对以上二种存在的问题,区政府立即责成区财政局惠农办迅速督办落实。通过这次专项治理整顿,使全区农民得到了真正的实惠,党的政策更加深入人心,汉滨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2、涉农收费的“三乱”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

自2009年以来,我区涉农收费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执行,区上没有自行出台任何涉农收费文件,该取消的收费项目按照省、市取消收费文件通知及时发文取消,停止收取。各行业、各部门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做好行业内部的监督管理工作,农村义务教育、农业用电用水、农民建房、身份证、结婚证办理等都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没有出现乱收费和搭车收费现象。但在这次综合治理排查中,发现吉河镇金银村干部为本村农户代办建房手续时,向农户收取一定的复印费、工本费和代办交通费 (16户每户收50元,3户每户收500元,合计2300元) 。此事虽属村干部个人行为,但也是加重农民负担的一个严重问题,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对此问题,区纪委、纠风办、区减负办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吉河镇金银村调查核

实,使这一涉农负担乱收费问题得到了及时的整改。吉河镇金银村干部乱收费问题在全区虽属个案,但特别具有典型,暴露了涉农负担的监管在基层、在村组还有薄弱环节,在这次综合治理工作中,我区在全面排查的同时,把重点放在村组。区纪委将这次农民建房,村上乱收代办费的问题通报全区,警示全区基层干部吸取教训、加强对基层村组涉农负担问题的监督管理,规范工作行为,杜绝此类问题今后再次发生。

在蚕种销售收费上,针对去年区上下达销种任务,导致部分蚕种烂掉蚕农买单,变相增加农民负担,引起《焦点访谈》关注的教训,今年全区采取农民自愿喂养、合同订购的方式发种,价格严格按照省农业厅、物价局的批准文件执行,没有发生乱收费和增加农民负担的行为。

3、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督管理更加规范。

去年8月底,省政府将我区列为全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县,当年有428个村申报了“一事一议”项目,省上审批通过了398个村的建设项目,当年共拨付奖补资金2430万元。今年又审批通过了390个村3307万元的奖补建设项目,奖补资金正待拨付。一年来区减轻办按照《陕西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规定从严把关审批,并对议事原则、议事项目、议事程序、筹资筹劳标准、监管审批程序、工程验收审计公布等都做了具体规定。全区建设项目人均集资都不超过上年人均纯收入的2%,劳

均筹劳都不超过10个,没有强制以资代劳的现象。目前项目工程建设质量良好,奖补资金也已分批拨付到位。通过这次专项治理检查,发现在审计监督上还有不到位的地方,对此区财政局、审计局和减轻办商定将组成联合审计组对以拨付到位的项目建设奖补资金和农户筹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审计公布,结合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切实做到把农民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落到实处,确保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二、我区农民负担综合治理工作主要做法及整改措施

1、健全机构、强化领导

这次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了在 限期时间内高标准完成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区上按照《**市2011年农民负担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立即成立了农民负担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主管农业的区长任组长,政府办副主任和农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区直相关涉农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组成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区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农负监管办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制定下发了《**区2011年农民负担综合治理方案》,各镇办、各部门按照区上的统一要求,分别成立了农民负担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综合治理方案,按时间、分阶段做好本辖区、本部门的农民负担综合治理工作任务。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为确保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在总体工作安排上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综合治理部门责任制要求,多层次、全方位部署落实专项治理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本行业、本系统内的农民负担排查整改工作,各镇、办做好本辖区内农民负担排查整改工作,并按阶段将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区农民负担综合治理办公室,自觉接受区农负监管办的监督指导,确保农民负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整合力量、全面督查

为确保这次综合治理工作在基层不走过场,区上抽调纠风、农业、财政、物价等部门30人组成10个督查组分赴34个涉农镇办,分片包干全面开展基层农民负担综合治理督查工作。从综合治理工作安排、涉农负担问题排查整改、机制建设措施制定及检查验收一抓到底,确保本次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4、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这次综合治理工作中我们逐镇办督查、逐村排查,对违反减负政策规定引发的涉农负担问题,采取现场办公,及时处理。在排查中发现全区惠农补贴还有350户打不上卡的问题,区财政局惠农办迅速通知镇办财政所联席为打不上卡的农户核对存折帐号、修正通兑密码,及时将惠农补贴资金打卡落实到位。对个别村因各种原因致使“一卡通”存折未发放到户,还滞留在村上的问题,区上包抓镇办的督查组立即进驻该村,宣传政策,批评教

教育局农民负担检查核实整改报告 第四篇_2010年度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汇报

团结镇人民政府

关于上报农民负担综合治理工作存在问题

的报告

区农民负担综合治理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安政办发[2011]117号文件精神,镇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制定《团结镇农民负担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了团结镇农民负担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专门安排人员进行排查,现将排查出的各类问题总结如下:

一、关于报刊订阅超标问题。

镇上为改进农村信息畅通,及时让广大群众了解各项惠农政策,每年下定一定任务的报刊订阅,然而镇减负整改领导小组通过对各村近年帐薄的查阅发现,有些村干部被报刊推销人员所利用,使报刊订阅不同程度的超标,以致于出现乱收费问题。

二、关于有关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牌没按要求悬挂、发放惠农资金没有固定场所等问题。

镇减负小组对每个村及镇直单位进行了逐一检查,部分村和镇直单位的有关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牌字迹模糊不清,没按要求悬挂或没有悬挂;我镇历史债务沉重,办公硬件条件有限,每逢发放惠农资金,群众拥挤在办公楼道,办公效率低。

三、农民负担监督卡持有率未达到100%。【教育局农民负担检查核实整改报告】

【教育局农民负担检查核实整改报告】

镇减负经过走访发现,农民负担监督卡持有率接近90%,未能达到100%,有部分群众将监督卡丢失的,部分新婚刚转入的,近几年外出务工刚返乡的等,未能及时补发。

教育局农民负担检查核实整改报告 第五篇_2016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考核情况报告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年度全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检查考核的通知》( 办文[]78号),由市减负办、市纠风办、市综改办、市物价局组织,于年12月对全市农民负担工作进行了年度检查考核。现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考核情况

在11个县(市)区中, 市为合格。在14个市直部门中,市地税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城建委、市水利局、市财政局为优秀,市委宣传部、市国土资源局、供电公司、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口计生委为合格。枣市南城办事处、老河口市李楼镇农民负担问题严重,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其实行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实施“笼子管理”,自本通报发文之日起,该单位及班子成员两年内一律不得评先评优和提拔调动。老河口市民政局、樊城区国土资源分局农民负担问题突出,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其实行农民负担“黄牌警告”,实施“重点监控”,自本通报发文之日起,该单位及班子成员一年内一律不得评先评优。上述四个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切实落实涉农政策公示制。年4月,由市纠风办牵头,市减负办、市物价局参与,重新编发了《市强农惠农和涉农收费(税)政策公示》,免费发放给各级各部门和农村基层干部,同时还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在全市开展“三万”活动期间,市农委还印发了90多万份强农惠农政策一览表,发放到全市农户手中,让广大群众知晓政策。

(二)积极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工作。根据《农业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的通知》(农经发[]7号文件),市减负办、市纠风办组织开展了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活动。从年7月至10月,全市共查处违规收费109件,违规收费349.34万元,清退259.04万元,撤销违规文件6件。

(三)认真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检查活动。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文件精神,市物价局、市纠风办、市减负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价检[]45号),将年3月至5月作为全市涉农价费专项检查月,对十一类涉农价费分级、分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结束后,以市纪委、监察局名义下发了《全市年度涉农收费专项检查情况通报》。本次检查19个部门,197个单位,查处涉嫌价格违法金额1461.41万元。

(四)全面落实惠农扶农政策。年2月,市委、市政府“两办”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粮食补贴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办发[]8号),要求各地严格执行粮食补贴发放“八不准”规定,认真落实粮食补贴资金发放“五项”制度,建立健全粮食补贴资金监管“五大”长效机制。3月,根据省纪委统一部署,市纪委、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对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的实施方案》(纪文[]8号),对2016年1月以来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组织拉网式大检查。为确保拉网式检查工作质量,市纪委监察局印发了《关于对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的通知》,实行纪委班子成员包保责任制,每位班子成员包保一个县(市)区,带队开展督办检查和明察暗访。同时,市纠风办、市减负办组织梳理编印《市强农惠农和涉农收费(税)政策公示》,为各级各部门自查检查提供政策依据。全市检查2016年以来各项强农惠农资金31.15亿元,其中农民直接补贴16.47亿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投入14.29亿元;查处各类违反惠农政策损害农民利益案件127件,涉及金额700多万元;落实年各项惠农补贴资金92671.5万元。

(五)扎实做好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年7个县(市)区开展“一事一议”的1839个村,筹资3835.09万元,筹劳1463.76万个。年底,省里又将城区、樊城区、高新区三个城区纳入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范围,全市10个县(市)区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资金达10831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补贴7044万元,县(市)区配套3787万元。

(六)认真查处农民信访上访案件。年全市共受理农民负担信访举报案件106起,查处各类损害农民权益案件71件,查处责任人8人;通过查处农村“三乱”减轻农民负担500多万元;查处惠农补贴资金案件127件,涉及金额700多万元;查处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案435起,涉案金额1082万元;查处各类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49起。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有的地方和部门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不够重视。部分领导和干部认为,农村税费改革了,国家对农民还在发放各种惠农补贴,没有什么农民负担了,对新形势下的农民负担严峻形势认识不清,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抓得不紧,甚至麻痹松懈。有的没有农民负担监管机构,人员、编制、经费皆不到位,形成没人办事、无钱办事的局面;有的根本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农民负担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没有真正建立,督办检查工作常年没有开展,农民负担年度考核没有实质性进行,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度形同虚设;有的对中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的农民负担工作,如对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拉网式大检查等,止于应付,流于形式。

(二)面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各种乱收费乱摊派现象比较严重。这次检查发现,有的地方和涉农部门不仅向农民收费,而且面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种乱收费乱摊派现象有禁无止,尤其在经济比较发达的乡(镇)大有愈演愈烈之势。目前,农民最重的负担是建房收费,不仅用地批地手续不规范,而且乡镇、村组、国土、城建、地税都向建房户收费(税)或罚款,有的地方统一由村组收费,然后几家分成,一般农民建房交费2000—5000元,有的甚至高达10000元以上。同时,其他面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各种乱收费乱摊派更是层出不穷。计生部门向乡村收取计划生育押金、计划生育服务费,向村级转嫁本应由各级财政负担的计划生育相关手术费用;民政部门层层向县市、乡镇、村组摊销即开型福利彩票,有的乡镇还向农村丧户乱收殡葬罚款;教育部门将市场性服务项目引进校园变相收费,每年的教师节“慰问金”,已经成为村级向学校上交的常设性项目,条件差的村每年1000—2000元,条件好的村每年高达5000元以上;公安部门向辖区村级组织摊派各种名目的“赞助费”、“办案费”,有的派出所将办公经费转嫁到村级组织。除了上述收费和摊派外,还有报刊杂志超标收费、农村用电开户超标收费、农村水质监测费、森林测绘费、文化宣传费、民兵训练费、民兵应急分队着装费、农机推广费等等,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尚举步维艰,这些乱收费乱摊派使村级组织更是不堪重负。

(三)强农惠农政策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在粮食等普惠制惠农补贴上,农村机动地问题最为突出,有的虚报冒领,甚至套取私分国家惠农补贴资金。有的地方退耕还林补贴长期没有落实到位,引起农民上访,少数地方本应补给农户的,却补给了村集体,有的地方农户的退耕还林补贴甚至被强行抵扣用于集资修路。有的地方和部门在农民工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上,以少报多,以短报长,以无报有,套取各种农民培训补贴。有的乡镇农机部门在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时,趁机强行乱收费,有的只收费不服务。

(四)有的地方违背政策和民意,集资兴办农村公益事业,要求过高过急。少数地方筹资筹劳没有按照程序申报审批,有的弄虚作假,套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还有的少预算多拨付、财政奖补资金延迟拨付等。有的地方嫌“一事一议”程序复杂,筹资筹劳数额少,擅自向农民集资摊派,如修路集资,有的按人,有的按地,少则五十元,多则百元以上。

(五)向村级组织和农民收取各种保证金、抵押金、担保金等,以押代管,以罚代管,变相收费。如信访押金、综治押金、安全生产押金、计生押金、建房押金等等。还有的向村级收取民兵训练费、妇女培训费、统计培训费、党员培训费等各种本应由各级各部门支付的培训费用。

四、下步工作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负直接责任。要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并作为考核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要着手解决农民负担机构、编制、人员、经费问题,确保农民负担监管工作顺利开展。今后,涉及农民负担、农村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工作,尤其是中央和省、市统一安排部署的工作,“一把手”必须亲自部署;出台有关面向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集资、收费、摊派、捐助、赞助以及罚款等文件、项目,“一把手”必须亲自把关;有关农民负担、涉农收费、惠农补贴、农村土地承包、涉农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农民信访上访,尤其是中央和省市交办,新闻媒体和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问题,“一把手”必须亲自过问;农民负担年度督办检查情况、年度考核情况、年度工作情况,“一把手”必须亲自听取汇报。

(二)实施责任追究,认真落实“一票否决”制度。继续坚持农民负担“条块结合、双向考核”的年度考核制度,切实将农民负担工作同提拔任用干部和评先评优挂钩,凡是农民负担问题突出,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因落实减负工作不力发生严重事件或恶性事件的,要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党纪政纪责任,单位及班子成员两年内一律不得评先评优和提拔调动。

(三)严格审批程序,认真落实“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制度。按照民主议定、申报审批、限额管理、专款专用等原则和要求,积极做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重点要“议”起来、“筹”起来、“办”起来,切实通过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加强村内农田水利基本设施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益事业建设。

(四)遏制涉农乱收费,认真抓好“三项治理”。以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问题为线索,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分期分批对当前一些地方存在的农民建房乱收费、公安部门乱收费、计生部门乱收费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通过专项治理,摸清情况,找准问题,认真整改,制定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各项涉农收费政策的全面落实,坚决遏制农村“三乱”现象。

(五)维护农村稳定,认真抓好“三项清理”。今年要在全市开展面向农民和村级组织(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民负担清理、农村财务清理、农村资源清理。通过三项清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把各种矛盾化解在基层。同时,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最大限度杜绝违规违纪行为。

(六)落实惠农政策,认真抓好“三项梳理”。在全面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基础上,今年重点对退耕还林补贴、各种面向农民的培训补贴、民政部门向农村发放的各项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梳理。通过梳理,掌握情况,查漏补缺,纠偏整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管理办法,真正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农民手中。

2016年全市农民负担“三个一”(“一把手”负责制、“一票否决”、“一事一议”)、“三个三”(“三项治理”、“三项清理”、“三项梳理”)工作,由市减负办、市纠风办牵头负责,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涉农部门具体抓好组织实施。上半年开展农村稳定“三项清理”,同时进行涉农收费“三项治理”,下半年在各项惠农补贴基本到位后,开展惠农政策“三项梳理”。各地各涉农部门都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科学实用的工作方案,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切实将工作抓好抓实。

教育局农民负担检查核实整改报告 第六篇_2014财务公开工作方案

方案一:财务公开工作方案

一、推行财务公开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推行校务公开是贯彻“三个代表”思想的体现,是推动我校“三个文明”建设的需要,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对腐败的重要措施。财务公开是校务公开的一个重要内容,推行财务公开是深化学校公开,是学校深入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推行财务公开制度,让群众参加财务的民主监督,对进一步加强我校财务制度建设,规范财务行为,进一步完善和抓好聚财、理财、管理各个环节,从源头上消除和遏制消极腐败现象,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二、推行财务公开的具体内容

财务公开包括财务管理制度公开、财务收支标准公开、审批程序公开、财务结果公开。

(一)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法等及时公开。

(二)财务收支标准公开:

1.各类收费名目、范围、标准(公布国家或省、市、县文件和收费许可证);

2.各类支出名目、范围、标准;

3.学校年度经费预决算;

4.学校大型基建招投标公开;

5.学校经费审批权限、程序和审批责任人公开;

6.财务结果公开:

(1)公开的内容:资产负债情况,事业费支出情况,业务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机动车费用,基本建设财务开支情况,大宗物品采购(单价在5000元以上一次性批量购置价在10000元以上)情况,单项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装、维修工程开支情况。上述各项均用表格公布。

(2)填写表格时间:业务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机动车费用,大宗物品采购在报销时填写;基建和装、维修项目在竣工结算时填写。

(3)填写表格责任落实:各表格由报销人或经办人填写,总务处监督。

(三)向社会、学生、家长公开的内容

【教育局农民负担检查核实整改报告】

1、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和文号)、收费范围;

2、贫困生减免情况;

3、财务公开时间:每季度终了后的10日内公开张贴,保留时间不少于3个月。情况,择校生退费情况。

4、举报电话号码;0914-6171138 、0914-6171118

(四)向学校教职工公开的内容

1、学校收入情况,含工资、专项补助、公务费、上级补助收入,学费杂费收入,服务性收入,社会力量捐资助学收入,学生住宿收入,学生食堂收入,校办企业、门面出租及其他收入等分类公开。

2、学校支出情况。须按一般预算支出项目分明细公开,奖金、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含招生费用)、福利费、维修费等必须分类公开。设备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基建工程建设费、上级补助及自筹情况予以公开;临工工资、税款及对学生服务性支出分别公开。

3、学生学费杂费减免金额及人数。

4、学校的债权、债务情况。

三.财务公开的形式

学校财务公开可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或教职工公开。

1.学校设置制校务公开栏,面向学生的各项收费在每期开学收费前公示并保持至期末(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若有调整必须及时修改),面向学生教职工公开的内容,公开时间不得少于7天。

2.学校聘请教师代表、家长代表、人大代表为教育收费义务监督员,并定期(每学期不得少于1次)向义务监督员通报学校的收费情况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3.学校校长每期至少一次(期末必须有一次)在教职工大会、教代会上作财务公开专项报告,较为详细地公开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教职工对具体的收入、支出有疑问的可以咨询,并进行财务公开满意度民主测评,以群众的满意度来认定财务公开的实际效果。

4.利用职工政治学习集会时间,经常向全体教职工通报学校大笔开支或重大事项。

5.广泛运用校园广播、学校校报、公开向社会、学生、家长公开的内容。

6.学校设立咨询电话和校长热线电话、校长信箱。

四、财务公开的程序

(一)校长提出财务公开方案,由工会提出公开项目的具体内容。经校务公开领导组讨论通过后,由主管领导签字公布,并备案。

(二)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及时通过学校的意见箱、电话举报、教职工座谈会等形式收集广大教职工群众、学生及家长对每次财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学校领导要答复群众、学生及家长提出的疑问和要求。

(三)公布整改结果,并征求教职工、学生及家长意见。

(四)将公布的有关资料整理存档,以备检查。

五、推行财务公开的措施

(一)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总务处正副主任、工会主席、各中层领导为成员,并成立由工会主席任组长,教代会成员参加的监督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总务主任负责办公。由工会主席负责校务、财务公开的档案、公示栏的管理;各领导小组人员负责财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主要职责:参与制定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审批程序;监督、贯彻、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年终对财务公开情况作出评价,并将结果报县教育局;收集和反映群众意见,提出财务管理整改意见,必要时,提请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对学校财务进行检查。

(二) 明确学校校长、分管财务的主任和承担具体工作人员财务公开的工作责任,严格执行《试马镇初级中学关于加强财务财产管理的若干规定》。

(三)定期分析推行财务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四)把财务公开制度的执行情况与教职工的学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对执行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存在或出现问题的个人予以批评、处罚。

六、几点要求

(一)宣传发动,统一思想。召开推行财务公开制度动员会,使每一位教职工和学生认识推行财务公开制度的重要意义,形成人人参与,个个重视共同监督的局面,确保把财务公开活动持续、深入、广泛地开展下去。

(二)加强领导,抓好落实。要切实做到学校第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业务领导全力抓,并层层落实责任制,确实把财务公开落到实处。

(三)加强监督,规范工作。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民主理财监督小组要把督查工作贯彻于财务公开工作 的始终,逐步规范财务公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补救解决,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设立投诉箱,对投诉要按规定的期限程序处理;加强财务公开工作的评议和检查。

七、有关责任追究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学校校长是本校校务公开(财务公开)、治理乱收费、财务收支等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工会、教代会是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学校党支部是领导责任人。因此,若学校校务不公开、存在乱收乱支的行为,校长、工会主席、党支部书记必须负责。学校执行财经纪律的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评优树模之中,并作为校长、党支部书记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对违反校务(财务)公开的有关规定,该公开而未公开,或未按规定公开的,请师生员工监督、批评。学校总务主任、财务会计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财务公开工作。

学校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学生补课收受钱物;严禁年级组、教师擅自组织学生补课收受钱物或违规为学生订阅教辅资料。违者,除追究当事人教师的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方案二:财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了推进我村财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上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要求,结合我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深化农村改革和保持农村社会稳定为目的,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农村民主和法制建设,使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逐步迈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公开。财务公开工作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2.真实公开。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

3.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

4.有利监督。要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三、公开内容

1、财务计划。包括:收入计划、收入预算、支出计划、支出预算、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计划、农村道路修建计划、集体资源性资产的发包,资产出租计划。

2、各项收入。包括:生产经营收入、集体资源性资产发包收入、固定资产出租收入、村级转移支付资金、救济扶贫款、专项补助收入,土地征用补偿收入,村内“一事一议”筹资。

3、各项支出。包括: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环境整治支出,购建固定资产支出,村组干部报酬,办公经费支出,五保户供养支出,征兵,计划生育支出,贫困户补助支出,扶贫救济款的分配、使用,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使用以及其他各项支出。

4、各项财产。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收款项,内部往来款项。

5、债权债务。包括:农户往来款项的数额,内部单位往来,外部单位和个人往来,欠银行、信用社贷款数额、用途、经办人,欠施工单位的工程款项等。

6、其他项目。包括:农户承担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补贴以及其他国家补贴农民或者资助村集体的事项等。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村成立了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村主任担任,村两委其他成员及村民代表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和协调财务公开工作,村文书负责财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方案三:财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全面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于“管理民主”的精神,根据省、市业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为推进我县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结合我县农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黑农经站〔〕13号《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我县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达到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的标准。

二、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业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的要求,采取规范化公开栏公开,达到健全制度、更新手段、丰富内容,使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公开民主管理达到内容全面化、手段科学化、形式规范化的工作目标,

三、具体措施

(一)健全制度。要健全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及《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规定,应建立健全以下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包括财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时间、形式;推进民主决策制度包括民主决策的内容、程序、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包括民主理财制度的完善、农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的规范和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强化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制度。

(二)强化手段。要以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和电算化为基础,采用灵活多样的公开形式,设置村务公开栏、传单、广播等形式,将村级财务的相关内容及时、准确地输送到村里,使农民随时了解村级经济状况。要健全反馈和处理机制,对在公开中群众提出的疑问,要及时做出解释;对群众提出的要求,要及时予以答复;对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情,要坚决予以纠正。

(三)规范财务管理。要做好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会计电算化、农村土地承包规范化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村级“一事一议”管理等项工作,强化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力度,加快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进程。这是确保新形势下新农村建设资金有效运用的基础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内容规范。财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根据农村经济发展形势的变化,要公开新农村建设中的公路、自来水、能源等基础建设情况,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村集体债权债务、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综合直补、退耕还林还草款物兑现情况,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特别是要公开新农村建设的相关政策、补贴、帮建项目及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村集体经济新增资产等内容,做到财务公开的实际、实用和实效性。

(二)程序规范。财务公开要按以下程序进行:①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人员负责,根据会计资料档案填制相关的财务公开表,填制后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主任、会计要签字盖章;②由村民理财小组对需公开的财务内容进行全面核实,确认后由村民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并报乡(镇)经管站审批,然后张榜公布;③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账目公布后,村内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必须安排1-2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在财务公开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出解释;④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到按季度及时结账,财务公开内容要建立健全公开档案,一式三份,村内公开栏张贴一份、村留存一份、乡(镇)经管中心存档备案一份,乡(镇)经管中心根据村级的公开情况进行拍照存档,并将村级公开内容档案和照片档案于每年的1、4、7、10月第一周内报送经管局。

(三)时间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的时间应坚持重要事情事前、事后双公开;常规事项按季定期公开;特殊事项随时发生随时公开;跨年度事项结束时一次性公开。凡是涉及新农村建设的相关内容要做到随时公开。财务公开每年规定不得少于四次,每季末最后两日为常规公开日。向群众公开的财务的资料在公开栏上至少应保留七天以上,采取触摸屏的公开形式按会计档案保管时间保留。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财务公开档案,便于群众查询。

(四)形式规范。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公开形式,公开要与会计电算化、农经信息化建设相结合,村级所有收支必须通过电算化账簿自动生成逐项逐笔明细予以公布,增强公开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严禁不公开、半公开和假公开。

(五)检查验收。县经管局将乡(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并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全县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不按要求公开的限期整改,对乡(镇)、村工作不力的要通报批评。

五、组织领导

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一项重要内容,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和谐的前提,因此加强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至关重要,各乡(镇)要提高认识,纳入日程,党政领导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扎实推进工作的开展。为使此项工作有序进行,县成立以县政府主管农业的副县长为组长的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县经管局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确保此项工作积极稳妥开展。

方案四:财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规范学校收支行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增强教职工对学校财务活动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学校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民主化,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订学校财务公开制度。

一、财务公开的目的

实行财务公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保证收支行为的规范化;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益,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增强教职工民主意识,激励教职工参与理财,积极有力地进行财务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不正之风,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密切干群关系,促进行风建设。

二、财务公开的原则

财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不得侵犯他人私隐,商业秘密、国家秘密、不得损害学校利益。

三、财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财务规章制度,上级有关文件和政策性通知;学校奖教奖学制度及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2、学校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尤其是公务接待、会议、用车等费用支出情况及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情况;

3、公用经费的划拨标准、总额及累计拨款情况;

4、重要财产、物资的采购和处置情况;

5、教职工工资发放、社会保障缴费情况;

6、建设工程项目和较大修理项目经费落实以及公开招投标情况;

7、学校代收代支资金情况;

8、其他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经济事项。

四、财务公开的方式

1、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宣传栏;

2、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

3、利用内部通知、广播、校园网等校内发布信息;

4、其他便于教职工和社会知晓的形式。

五、财务公开的组织

1、财务公开是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体现。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报账员(财务经办员)、教师代表组成的财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将财务公开的公示内容和照片资料留档备查。

2、财务公开主要采取定期公示和不定期公示的方式进行;学校财务分期中、期末各公示一次;与财务有关的其他事项的公开时间,应根据需要在事前、事中、事后及时公开。

教育局农民负担检查核实整改报告 第七篇_2016上半年农经审计检查情况报告

按照市政府对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总体要求,根据经管局全年业务工作安排,我们于2016年7月份对全市农经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审计检查,现将审计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检查情况

这次审计检查,共审计镇(街道、区)15处,随机抽样就地审计30个行政村,主要审计内容包括农村财务管理、土地延包、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民负担监管及制度建设等,通过审计检查,总结了工作成绩,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为今后农经管理找准了工作重点。具体情况是:

(一)“三资”管理成效显著

1、清产核资工作进展顺利。今年3月份以来,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我市积极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通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新措施,促进了清产核资工作扎实开展。截止到6月底全市共有967个村参与清产核资,现已完成帐务清理、三资清查、帐务核实、公开公示、结果确认等工作,进入汇总报批阶段。

2、数字化网络管理平台实现全覆盖。我市开发使用了农村“三资”管理数字化网络管理软件,在市信息产业局网络中心设置专门服务器,各镇(街道、区)通过客户端软件,在线录入会计资料和有关数据,目前全市十五处镇(街道、区)已全部实行了会计网络记帐的联网运行,实现了村级报帐、镇级记帐、市级监控网络化管理,促进了全市农村“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

3、“双印鉴”运行更加规范。根据寿政办发[2016]31号文件精神,我市加强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度建设,实行对委托代理资金的“双印鉴”管理。经审计检查,目前,全市已有15处镇(街道、区)的952个村全面实行了“双印鉴”制度,委托代理资金达2.2亿元,有效地维护了村级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4、农经“3+1”服务取得实效。各镇(街道、区)依托农经服务大厅,将属于集体产权范围内的“资金、资产、资源+承包土地流转”通过集中办理,促进了农经服务工作。截止到6月底各镇(街道、区)已组织了114个村参与公开招投标,开展资产资源处置和工程建设招投标的项目达到138个,招投标金额2.8亿元。通过招投标,村级集体经济比原预期标的增加收入654万元,降低村级工程建设成本2269万元。有效杜绝了暗箱操作,推动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逐步深入。

(二)土地流转发展迅速

1、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今年以来,我市在“确保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为目标的基础上,以发展高效农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中心,发挥蔬菜产业优势,做大培强特色农业,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新机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农村土地流转速度和流转规模呈快速和集中连片的发展趋势。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6.2万亩,占承包地总面积的13.5%,其中:今年上半年新增1万亩,完成年度新增计划的50%。有110个村流转面积在200亩以上。

2、积极调解土地承包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一是定期组织排查。系统掌握当前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信息,及时把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完善纠纷调处机制,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市、镇两级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在市信访局专门设立了来信来访接待室,在民声网上开通了农村土地承包方面的政策咨询和纠纷投诉窗口,多渠道了解群众的呼声。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

1、狠抓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我市积极落实《关于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实施意见》(寿政办发[2016]30号)文件精神,在巩固和规范原有842家合作社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加大创建力度,目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924家,涵盖农业、畜牧业、养殖业、服务业等各个产业,会员总数达8万人,农民出资总额70608万元,带动周边农户15万元。其中今年上半年新增82家,完成年度发展任务的102.5%,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了强劲的发展势头。

2、成立中共市委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委员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引领、指导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科学发展中的作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今年市委成立了中共市委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委员会,实现和拓展了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夯实了党的执政基础。

(四)农民负担政策全面落实

通过严把预算审批关、收支公开关、审计检查关,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认真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和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全市没有出现涉农违规违纪问题。全市上半年审批“一事一议”筹资的村2个,审批额106.3万元,收取额106.3万元。落实小麦直补资金和农资综合补贴8362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534万元。

(五)强化金融信贷支持,切实解决群众贷款难题

今年上半年共办理大棚所有权证103个,评估值13914万元,其中:为93个农户办理大棚所有权证93个,评估值4060万元,可取得贷款2030万元;为10家农业企业及合作社办理大棚所有权证10个,评估值9854万元,可取得贷款5000万元。有力地拓宽了农民融资渠道,破解了农民贷款难题。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镇(街道、区)农经服务大厅至今未建设,影响农经服务工作的开展。二是个别镇(街道、区)合作社运转欠规范,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金融税收等政策落实不到位。三是部分镇(街道、区)直部门农民负担政策执行不到位,依然存在“三乱”现象。四是个别村随意调整土地,随意抽取出嫁妇女和在校大学生的承包地,侵犯农民利益。五是金融部门对开展大棚抵押贷款积极性不高。部分村民反映金融部门手续繁琐,批复时间长。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继续完善农村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fw/378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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