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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党十八大四中

时间:2017-09-24   来源:心得体会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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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党十八大四中 第一篇_2016年十八届五中全会学习心得体会

十八届五中全会学习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于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召开。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国共产党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十三五”规划必须紧紧围绕实现这个奋斗目标来制定。当前,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没有变,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国发展既面临大有作为的重大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矛盾相互叠加的严峻挑战。我们要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更加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在改革开放以来打下的坚实基础上,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继续集中力量把自己的事情办好,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

推动“十三五”时期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全面推进经

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十三五”时期,中国发展的环境、条件、任务、要求等都发生了新的变化。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有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发展理念是发展行动的先导,是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要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分析问题,把发展理念梳理好、讲清楚,以发展理念转变引领发展方式转变,以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为“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指好道、领好航。

通过网络和新闻的学习,我明白了大会的宗旨,旨在为我国全面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奠定体制基础,围绕“人本、绿色、创新、协调”的主线,推进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社会和谐化、生态文明化,以及价值观的先进化和多元化,这也是来几年我国发展转型的基本方

略。“十三五”规划建议,展现出了我国未来五年经济、社会、民主民生方面的发展路径与图景,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十三五”规划的主基调是“加快经济方式转变”,从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入

手,在健全市场配置资源机制、加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创新公共服务体制等方面做出相应的举措。

我觉得,五中全会对我国未来几年的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自从“一五”计划开始实施工业化战略以来,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就是一场拼体力、拼智力、拼耐力的接力赛,而此时的“十三五”更是关键的一程。只有把握过去,才能更好的展望未来。然而,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不仅成为“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更是完成“十三五”规划面临的巨大挑战。我们面临的不仅是机遇,更是挑战。在“十三五”期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核心任务,要推进我国工业化的关节点,拆除农民工市民化障碍的根本出路,扩大居民消费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而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

“十三五”体现了以人为本,深切落实了科学发展观,在集约型经济增长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包括产业优化升级、节约能源资源、保护改善环境、分配合理、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在内的经济发展总体方式的历史转型。也将很好地解决两代农民工的生存生活问题。

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个人心得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在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胜利召开。大会将集中讨论审议“十三五”规划建议。“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深刻认识并全面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研究和提出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建议,对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对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本文来自小草范文网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对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思。

通过网络和新闻的学习,我明白了大会的宗旨,旨在为我国全面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奠定体制基础,围绕“人本、绿色、创新、协调”的主线,推进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社会和谐化、生态文明化,以及价值观的先进化和多元化,这也是来几年我国发展转型的基本方略。“十三五”规划建议,展现出了我国未来五年经济、社会、民主民生方面的发展路径与图景,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十三五”规划的主基调是“加快经济方式转变”,从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入手,在健全市场配置资源机制、加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创新公共服务体制等方面做出相应的举措。

我觉得,五中全会对我国未来几年的发展具有决策性的意义。自从“一五”计划开始实施工业化战略以来,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就是一场拼体力、拼智力、拼耐力的接力赛,而此时的“十三五”更是关键的一程。只有把握过去,才能更好的展望未来。然而,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不仅成为“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更是完成“十三五”规划面临的巨大挑战。我们面临的不仅是机遇,更是挑战。在“十三五”期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核心任务,要推进我国工业化的关节点,拆除农民工市民化障碍的根本出路,扩大居民消费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而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

2016年党十八大四中 第二篇_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全文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我们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取得历史性成就。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违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妨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必须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全党同志必须更加自觉地坚持依法治国、更加扎实地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向着建设法治中国不断前进。

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一)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

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二)完善立法体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党中央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改建议,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宪法修改。法律制定和修改的重大问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党中央报告。

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建立由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参与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等重要法律草案制度。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专职常委比例。依法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制度。

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重要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

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不能久拖不决。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三)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健全向下级人大征询立法意见机制,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推进立法精细化。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增加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人数,更多发挥人大代表参与起草和修改法律作用。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

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探索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完善法律草案表决程序,对重要条款可以单独表决。

(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

障人权意识,健全公民权利救济渠道和方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清理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创新适应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国有、集体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和各类企业法人财产权的保护。国家保护企业以法人财产权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企业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法律依据的要求。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立法。完善激励创新的产权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制定和完善发展规划、投资管理、土地管理、能源和矿产资源、农业、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公平交易、平等使用。依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反对垄断,促进合理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法治保障。

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完善和发展基层民主制度,依法推进基层民主和行业自律,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完善选举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制度,把贿赂犯罪对象由财物扩大为财物和其他财产性利益。

建立健全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遵循文化发展规律、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文化法律制度。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把行之有效的文化经济政策法定化,健全促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的制度规范。制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表彰有突出贡献的杰出人士。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

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法律制度建设。依法加强和规范公共服务,完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社会组织立法,规范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制定社区矫正法。

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抓紧出台反恐怖等一批急需法律,推进公共安全法治化,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

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法律制度,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制定完善生态补偿和土壤、水、大气污染防治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要及时上升为法律。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

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完善不同层级政府特别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法律制度,强化中央政府宏观管理、制度设定职责和必要的执法权,强化省级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市县政府执行职责。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

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

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是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的重点。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

2016年党十八大四中 第三篇_2016年党建重点工作

2016年基层党建重点工作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常态,高度重视并做好基层党建工作,对于推进**转方式,调结构,补短板,强基础,努力实现绿色健康和谐发展新局面,具有重大意义。为此,2016年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对标“四个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政治功能与服务功能相统一、分类施策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压实党建责任,抓实工作载体,夯实基层基础,促进基层党组织全面晋位升级,凝聚干事创业合力,为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保证。重点是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持续抓好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促进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

以打牢基础、提升标准、规范运行为重点,对纳入整顿范围的基层党组织进行分析评估,集中整治、综合施治,切实增强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把基层党建工作特别是把整顿

工作与脱贫攻坚结合起来,选好配强支部书记,注重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落后贫困单位工作,迅速改变和扭转落后面貌,确保到2017年底,纳入整顿范围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100%转化升级,30%成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从而实现党组织班子健全有力、党员干部队伍充满活力、组织生活健康规范、党群干群关系密切融洽、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全面提升,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的目标要求。

二、着力深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努力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服务水平 去年的组织部工作会议上,分别从建设服务型党组织的总体目标和建设服务型党组织的具体内容以及建设服务型党组织的制度机制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今年,我们要在去年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把完善服务和工作体系作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核心,不断优化“两新”组织、基层党组织设置,积极探索在行业协会、工业园区、“两新”组织等经济产业链条上,灵活设置党组织,进一步扩大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范围。同时,还要进一步深化、丰富和拓展党建载体,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供抓手,搭建平台,使党员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激发;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综合素质得到提升;党组织联系和服务

群众的渠道进一步拓宽,党群关系更加密切;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党建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得到进一步体现。

三、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

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举措,也是从严管理党员队伍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要坚持从严从实、精准精确,逐人核实排查对象,不少一人,逐项摸清核查内容,不缺一项。

这次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是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有利契机。要紧紧抓住这个契机而不可放过这个契机,将每名党员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要区分不同情况,做好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工作。对应当转出组织关系的,及时办理转出手续;对已转出组织关系、因客观原因未能落实的,相关党组织衔接做好转接工作;对党员出国(境) 留学和从事劳务的,办理保留组织关系手续。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或无法认定党员身份、出国(境)定居、本人提出退党的,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对经排查取得联系、确有不合格表现或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给予处置、处分。对超过6 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

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依照相关规定程序,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组织处置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在实施过程中,既要严格严肃,又要稳妥有序,对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防止简单粗糙、宽严失度。同时,要做好工作纪实,把查找失联党员的工作过程、方式、途径等有关情况做好详细记录,避免失联党员后以党组织没有联系他等为借口,不接受组织处置。

四、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不久前,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并发出通知。这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大部署。要按照党中央要求,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背景和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举措有力,成效显著,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思想建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基本原则,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党的

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鲜明特征。今年,党中央又决定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这是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后,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全体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活动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大举措。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只有细胞健康,才能保证肌体充满活力。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我们这个党要恢复优良传统和作风,有一个党员要合格的问题,这个问题不只是提到新党员面前,也提到一部分老党员面前了。如果几千万党员都合格,那将是一支多么伟大的力量!这是在改革开放之初讲的,现在依然是需要我们解决好的重要课题。这次学习教育就是深入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根本方针,把抓“关键少数”与抓全体党员结合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落实到每名党员,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我们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要按照党中央要求,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需要明确的具体问题。

2016年党十八大四中 第四篇_十八届四中全会内容要点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内容要点

一个总目标: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法治国家

五个坚持: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五个体系:

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两个坚持一个实现: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

六个重大任务:

①、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②、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③、保证工作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2016年党十八大四中】

④、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⑤、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⑥、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八个看点:

1、关于立法——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①、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②、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法,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2、关于宪法——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①、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②、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3、关于法律实施——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机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4、关于监督——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①、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②、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5、关于司法——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

①、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

②、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制度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2016年党十八大四中】

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6、关于法治信仰——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①、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

②、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7、关于司法队伍——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法官、检察官

①、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

②、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

8、关于党的领导——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

①、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带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②、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

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2016年党十八大四中 第五篇_2016中国共产党十八大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简称中共十八大)于2016年11月8日在北京召开。中央确定,党的十八大代表名额共2270名,由全国40个选举单位选举产生。2016年11月8日9:00在人民大会堂大礼堂举行。大会选举了新一届的中共中央领导层,包括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央候补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在之后召开的中央委员会上选举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中央书记处、中共中央军委等。2016年11月14日12时许,在人民大会堂胜利闭幕。大会的秘书长为习近平 ,副秘书长为刘云山、李源潮、栗战书。

主要议题

一、听取和审议党的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二、审议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

四、选举党的十八届中央委员会

五、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进程

2016年11月7日

党的十八大举行预备会议

党的十八大主席团举行第一次会议

2016年11月8日

党的十八大举行预备会议和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于上午9时开幕

十八大新闻发言人举行新闻发布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 胡锦涛作报告

2016年11月9日

贵州代表团开放日活动9日9时举行

“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创新”集体采访9日20时举行

“党的建设工作”记者招待会9日15时举行

2016年11月10日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转型发展步伐”集体采访10日20时举行

“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记者招待会10日15时举行

“文化体制改革情况”记者招待会11日15时举行

2016年党十八大四中 第六篇_2016十八届四中全会学习心得体会三篇

十八届四中全会学习心得体会三篇

(##第1篇)

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本要求和目标,也是一个文明社会进步的标志。不论古今中外,对于公平正义的追求,人类从来没有停止过步伐。“同一的太阳照着他的宫殿,也不曾避过了我们的草屋:目光是一视同仁的。”英国的莎士比亚的这句名言,表达了对公平正义的向往。在社会转型、思想多元、利益诉求多样的现实中,“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可向往归向往,现实归现实,要实现公平正义,没有“法治”来护航,依“法”办事,公平正义更多的是水中月,镜中花。

在以往“官本位”盛行,官贵民轻,特权思想处处“生风作浪”的语境里,“权大于法”,依法办事更多是以长官意志办事,依法办事成了一种挂羊头卖狗肉的把式。如此“把式”的存在,大大地破坏了公平正义,不仅破坏了机会公平,如媒体上多次曝光的“萝卜招聘”就是其典型,而且严重毁坏了权利公平,分配公平,手握“重权”的某些官员,看病不用排队,就医有VIp病房;利用公权力买房不用花钱,“房叔”、“房姐”的曝光自可窥见一斑。孩子教育,一张“条子”,重点中小学一路开绿灯。与这些“特权腐败”相比,普通百姓的公平权利无从谈起。“特权腐败”破坏了公平正义,百姓怨声载道。韩愈在《送孟东野序》的开篇中说道“物不得其平而鸣”。百姓忍气吞声,总有一天会爆发。在此逻辑下,理顺百姓的不平之气,还给百姓应有的公平正义便成了治国理政不可忽视的“接地气”。

而反腐倡廉是匡正公平正义在当下最好的行动。“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倡廉新风兴起,响应了民意,理顺了民气。尤其是最近“周老虎”因违纪问题被立案调查,百姓在心里竖起了大拇指。据中国廉政研究中心最近的调查显示,78.7%受访者认为目前党和政府的反腐工作效果明显,比2016年上升14.6%;73.7%的人对今后5至10年我国反腐取得成效有信心,比2016年上升13.7%。事实胜于雄辩,不少高级别的腐败“大佬”纷纷“下马”的“亮丽成绩单”便是明证。这大大地增强了民众对反腐的信心,同时,公平正义的“落地”有了夯实的基础,得到了伸张。

反腐倡廉能取得成功,公平正义能得到伸张,得益于新一届党中央领导反腐的“铁腕”和魄力。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会议上,习近平主席针对“腐败”问题,表明了立场:我们党严肃查处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严重违纪问题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向全党全社会表明,我们所说的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决不是一句空话。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习近平主席的这番话为反腐倡廉奠定了基调,也为“公平正义”铺平了道路。而“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更是凸显了依法治国的重要地位和意义。

十八届四中全会即将召开,许多“亮点”值得期待。盘点从改革开放以来的历次四中全会,议题很多,但都有侧重点,1979年的十一届四中全会主要讨论农业发展问题;十二届四中全会确定了党内组织规范,即中央领导机构的新老交替原则。十四届、十六届、十七届,对执政党建设问题做出新的界定,其中,执政为民、立党为公,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关键点尤为引人关注。而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理念置于重要位置,则是历史的跨越。其起到了承上启下作用,同时也折射出新一届中央领导运用依法治国处理当下复杂问题尤其是反腐问题的高瞻远瞩,因为只有依法治国,在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刑不上大夫”才会退出历史舞台,官贵民贱的“官本位”思维才会被清除“出局”;只有依法治国,公民意识才会在新时代的国人心里“开花结果”;只有依法治国,党员干部才没有“例外”,特权思想才会失去市场,官员权力的边界才得以限定,权力被关进“钢筋水泥”里才会成为一种常态;只有依法治国,百姓的心气才会理顺,民心才能得以凝聚。

有了依法治国,依法办事才能成为“家常便饭”;有了依法治国,依法办事才会成为一种惯性和素养;也只有依法治国,公平正义才会得到保障,不会成为可望不可及的海市蜃楼。

(##第2篇)

2016年10月20日上午9时,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如期在人民大会堂召开。针对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四中全会,校部机关青年干部素质拓展培训班学员通过各种媒体给予高度关注,纷纷表示本次大会是强化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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