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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产品工作计划

时间:2017-09-12   来源:工作计划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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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产品工作计划 第一篇_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十三五”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及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地方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十三五”地理标志产品

保护及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西南州“十三五”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及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

黔西南州“十三五”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及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8号)、《省质监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地理标志产品试点示范区创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黔质技监科〔2015〕8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在促进小康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强化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集聚效应,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转型升级,加快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范化建设进程,促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与经济、社会、贸易、文化、旅游、生态建设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围绕黔西南州特色产业发展,挖掘具备地理标志资源的产品,深入宣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作用,通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和创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增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意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检测体系,保障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特色和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声誉与品牌价值,增加农民收入,增强企业发展市场竞争力,提高示范区经济、社会、旅游、生态综合效益。

(一)总体目标。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十三五”期间,以提升特色产品质量竞争力为着力点,积极扩大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覆盖面,发展大山地旅游商品、大健康医药产品及喀斯特山地优质高效农业,助推全面同步小康社会的实现。到2020年,成功创建2个以上省级(或国家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推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在各县(市)、义龙试验区的使用,初步形成具有黔西南生态、人文、历史品质的农产品及加工品地理标志保护特色产业。

(二)年度目标。以各县(市)、义龙试验区已获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为依托,积极培育新增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建设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示范区。

2016年,启动“兴仁薏仁米”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工作,确定纳入示范区域的示范企业名单(示范区区域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专用标志使用者达到示范区生产者总数的50%以上),准备申报材料,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兴仁薏仁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申请,兴仁县作为“兴仁薏仁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核心区,积极做好相关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兴义市、兴仁县、普安县、册亨县、义龙试验区积极推动已获保护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使用率达50%以上,单个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企业(协会、专业合作社)不少于1户。

2017年,完成“兴仁薏仁米”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申报,完成并通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考核验收工作;兴义市、晴隆县、望谟县各申报1个以上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并获得国家质检总局公告受理;其他县、义龙试验区启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资源调查及培育工作。

2018年,普安县完成“普安红茶、普安四球茶”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申报,完成筹建情况报告、自查情况及确定纳入企业名单等有关材料,并提前开展相关验收准备工作;启动筹建“兴仁薏仁米”国家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工作,确定纳入示范区域的示范企业名单,准备申报材料;兴义市、晴隆县、望谟县各申报1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获得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保护,同时推动已获保护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使用率达50%以上,单个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企业(协会、专业合作社)不少于1户,安龙县、册亨县、义龙试验区各申报1个以上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并获得国家质检总局公告受理。

2019年,册亨县完成“册亨茶油”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申报,完成筹建情况报告、自查情况及确定纳入企业名单等有关材料,并提前开展相关验收准备工作;安龙县、义龙试验区各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获得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保护,推动已获保护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使用率达50%以上,单个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企业(协会、专业合作社)不少于1户。

2020年,全州创建2个以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三、创建条件

已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区域,以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作为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单位。各县(市)、义龙试验区在培育具有一定规模农特产品及加工品的基础上,选择产品质量稳定、知名度高、人文历史内涵丰富、经济价值潜力大、带动性强、特色显著的单个或多个地理标志产品作为示范区建设试点产品进行申报。示范区创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产品质量基础扎实。有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建有与保护产品相适应的生产者保护合作组织;合作组织成员(协会会员、农户、企业)占示范区生产地理标志产品总数的50%以上;近3年内,申报区域未出现重特大质量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事故,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相关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示范区内龙头企业、行业(产业)协会重视并积极参与示范区建设工作。

(二)产业政策支持有力。有符合《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的政府工作领导机制;创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重视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当地的经济发展规划;对示范区建设有具体工作规划安排、目标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三)产业保护持续有效。创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在培育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思路明晰,出台推动产业发展的扶持措施和办法;建立县域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工作协调机制。

(四)产业品牌建设有力。产品品牌建设宣传工作积极有效,申报区域被保护产品质量好、效益佳、知名度较高,被保护产品成长的社会氛围良好。

(五)产品检验监测规范。围绕申报区域被保护产业的提升和发展,建成监测水平高、专业性强的区域公共监测体系和技术服务平台;有效发挥技术标准平台作用,提供标准信息,申报区域内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技术工艺要求明确、技术标准统一;标准化工作和计量基础建设、认证认可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六)产业发展特色鲜明。创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农户、企业所申报产品的产业总产值比重占当地社会生产总值的比重较高,产品采用统一标准生产,产业融合发展,功能集约使用,形成产业链,配套服务设施齐全。

四、重点任务

各县(市)、义龙试验区结合本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发展状况,按照创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的基本要求和条件,选择具备一定种养殖规模、生产管理规范、申报产品对周边和其他相关产业生产能起到显著带动作用的区域,作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进行创建。

(一)发挥示范企业和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一是强化申报区域龙头企业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帮助企业提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志使用意识,支持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打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明星企业。二是成立地理标志产品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的积极协调、自律和指导作用,主动开展行业协会在创建工作中的桥梁作用,强化行业协会帮助企业提升示范区创建社会责任意识,促进地理标志产品质量和信誉的提升。三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中的重要作用,主动加强产品育种、种植、

生产、加工、销售、监督和售后服务中的行业指导、自律和监督,利用行业协会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中信息容量较大的网点优势,配合市场监管、科技、农业等部门开展示范建设和打假维权活动,维护和提升地理标志产品的品牌形象。

(二)切实完善示范区管理标准体系。一是建立和规范申报产品标准体系,不断提升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特色。主动加强地理标志团体标准的建设作用,提升标准制定的整体水平,加强产品标准的运用和推广。二是建立和完善示范区的质量检测体系,主动开展质量体系认证,加强产品质量的依法监管。三是建立和完善示范区质量保证体系。对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企业,需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生产加工关键点控制、产品出厂检验、产品售后服务、问题产品召回等完整的质量追溯体系,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三)建立协调机制。各县(市)、义龙试验区要成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领导小组,建立协调机制,明确部门分工,有序开展工作。【地理标志产品工作计划

(四)规范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各县(市)、义龙试验区要统筹做好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使用、监督,对已获得国家公告核准使用地理标志资格的企业专用标志的使用情况实施动态管理。

五、申报验收

(一)项目组织。按照有关要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申报主体为已获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区域范围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示范区申报项目由县级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项目申报及审批。示范区建设项目以各县(市)、义龙试验区行政区域或所在区域内的产品地域为申报单元,经州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质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核后,由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向省质监局提出申请,并由省质监局审批。

(三)项目验收。按照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考核的工作要求,由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进行自查,分数在80分以上的,报州人民政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质监局)进行预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验收表》对示范区建设情况进行资料初查和现场初核,经审核合格后报本级政府批准向省质监局申请验收。申请验收材料包括:验收申请报告、筹建情况报告、自查情况及确定纳入区域的示范企业名单等有关材料。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州人民政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州质监局局长为副组长,州科技局、州农委、州工商局、州林业局、州扶贫办、州财政局、州水务局、州环保局、州统计局、州供销社、州喀斯特研究院及各县(市、义龙试验区)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质监局,州质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需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全州创建省级(或国家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工作决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讨论确定年度工作重点,指导、督促、检查创建中的各项工作。每年定期召开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会议,统筹安排相关事宜,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领导小组办公室(州质监局):负责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有关工作方案,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具体创建工作,收集上报工作信息和典型事例,落实领导小组议定或交办的有关事项。负责全州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培育和创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任务分解,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人员培训、宣传工作;对各县(市)、义龙试验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质量进行抽查;指导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产企业正确使用专用标志,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新型合作组织(行业协会)建立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标准体系、检测体系、管理体系建设;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配合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和州直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对违法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查处。

3.州科技局:负责围绕全州农村科技工作的总体目标,抓好相关科技项目实施,科学有效使用专项资金,提高申报产品的科技含量,推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申报。

4.州财政局:负责州级开展创建示范区建设的资金安排和监管;根据地理标志产品年度申报、筹建、验收阶段工作情况,对示范区标准体系建立、产品检测、展示活动、专家评审等所需经费由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州政府审批同意后列入财政预算。

5.州环保局:负责指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内涉及饮用水源、土壤等污染防治工作。

6.州农委:负责组织有关农产品行业协会、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引导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严格按照特定的生产规程,培育和生产具有地理标志特征的农产品;引导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生产经营农业类地理标志产品;负责本行业特色产品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和拟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前期基础性工作;负责统筹推进示范区创建中标准化生产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的相关工作;加强生产、营销等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地理标志示范区农产品检测、生产技术及质量控制措施制定,加大对农业投入品(农药、化肥)违规使用的查处力度;采用多种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推广普及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有关知识,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生产、经营和管理者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基本知识、标准化知识和质量安全知识的培训。

7.州水务局:负责指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申报创建区域做好水环境治理,完善示范区农业灌、供、排水基础设施建设。

8.州林业局:负责林业地理标志产品推广项目的管理,林业技术开发和试验示范区管理,林业技术人员培训,指导种苗、造林、营林的质量管理,林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林木良种选育及种苗基地建设管理,相关信息咨询与服务;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农民生产经营林业类地理标志产品;负责本行业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和拟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前期基础性工作;负责统筹推进示范区创建中标准化生产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的相关工作。

9.州统计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经济社会效益统计监测工作。

10.州工商局:负责对地理标志产品的商标和外包装的广告宣传用语进行指导和监管。

11.州扶贫办: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的产业化推进工作。

12.州供销社:负责与有关部门推进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电子商务建设相关工作。

13.州喀斯特研究院:负责开展与黔西南州喀斯特区域产业发展相关联的检验检测认证、技术普及、科技咨询、产品标准编制等综合科技服务;依托薏苡研究中心,承担薏苡(薏仁米)的区域试验、薏苡育种、栽培、深加工和产业化开发等工作,为薏苡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开展薏苡产业融合研究,引领全州薏苡产业纵深融合发展。

14.创建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工作职责:

(1)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由县(市)级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指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机构或认定的协会、企业作为申请人。申请人提交以下资料:县级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的建议;县级人民政府成立申请机构或认定协会、企业作为申请人的文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书,产品名称、类别、产地范围及地理特征的说明,产品的理化、感官等质量特色及其与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之间关系的说明,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包括产品加工工艺、加工设备的技术要求等),产品的知名度、产品生产情况、销售情况及历史渊源的说明,拟申请的地理标志产品的技术标准。

(2)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示范区申报。以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为示范区创建申报主体。县级申报区域应成立组织机构并出台必要的政策措施,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按照创建示范区的任务和要求向有关部门分解目标责任,落实筹备创建工作计划。

(3)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方案编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获批准建设后,创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应落实相应政策、资金、人员等保障措施,统一协调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在2个月内编制实施方案报送省质监局,建设期间适时报送工作动态,确保按时完成申报。

(4)提高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注册使用率。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协会)的带动作用,积极推行“专业合作组织+农户+标准化+地理标志”“行业(产业)协会+农户+标准化+地理标志”“互联网+

专业合作组织+农户+地理标志”等示范区创建发展路径,扩大地理标志产品生产经营规模,推动产业升级,提升产品品牌价值,提高专用标志注册使用率。

(5)加快生产者保护合作组织(行业协会)建设。切实发挥专业合作组织、行业(产业)协会和龙头企业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中的带动作用和辐射效应,形成完善的行业自律管理约束机制,切实规范行业、企业和农户使用地理标志行为,深化地理标志产品后续监管,探索多种形式的示范区建设经验。严格落实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产相关技术规范,指导和协助相关部门加大对农业违禁投入品(农药、化肥)及违法使用专用标志的查处力度,督促地理标志产品有关行业协会、企业做好生产、营销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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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产品工作计划 第二篇_发挥地理标志作用 促进特色产业发展

发挥地理标志作用 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地理标志产品工作计划】

2007年1月7日,“筠连苦丁茶”证明商标注册成功,成为宜宾市第一个证明商标。为了促进筠连苦丁茶特色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筠连县工商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服务为本,监管为重”的工作理念,认真贯彻《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深入开展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规范使用工作,加强对地理标志的保护,维护地理标志注册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地理标志产品的发展。目前,筠连苦丁茶品牌价值达3.99亿元。在指导企业使用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过程中,对形成了宝贵的“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经验和建议。

一、“筠连苦丁茶”产品使用“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经验

【地理标志产品工作计划】

(一)创新举措、严格标准、加强检查监督。制定了“建规则、抓宣传、勤指导、严监管、促发展”的工作举措,切实把落实该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商标战略的重要工作来抓。在规则中,严格制定了使用管理标准,安排专职人员进行细心指导,加强对上市产品的监督检查,严打冒用商标和专用标志行为,纠正不规范使用商标和专用标志行为。

(二)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规范使用情况和显著成效。《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于2007年1月30日起施行,筠连苦丁茶证明商标证书于2007年1月获得,在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启用和“筠连苦丁茶”证明商标注册样的使用上,正好能够同步进行。该局以同步启用专用标志和证明商标为契机,加强与“筠连苦丁茶”证明商标注册人的联系,帮助制定《“筠连苦丁茶”证明商标标识和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管理规则》,积极开展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使用“筠连苦丁茶”证明商标和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在工作中,认真组织和引导地理标志合法使用人,积极规范使用“专用标志”,运用“专用标志”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加强自我保护,增强市场竞争力。并以推广应用“专用标志”为契机,加强指导、服务和监管,继续做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和注册工作,深化证明商标助农富农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服务经济发展和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作用。

“筠连苦丁茶”证明商标标识和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于2007年

3月1日起同步启用,首批获准使用的企业达4个,其中有省级龙头企业2个,从起步阶段就规范了专用标志和证明商标以及企业自己的商标的使用,使企业的产品包装、广告宣传等资料上,一次性地规范排列使用“两个商标一个标志”,同时对其它认证标志(如QS认证、名牌产品标识等)的使用也一并进行了规范。2007年以来,全县苦丁茶企业认真实施“筠连苦丁茶”商标质量战略,筠连县青山绿水茶叶专业合作社的产品获得了四川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四川名牌产品称号”证书,开展了争创四川省著名商标工作,2010年4月完成了四川省著名商标申报工作,同时,该合作社的使用商标和专用标志的包装样被作为四川省工商局推荐展示样,在2009年11月在重庆举行的亚太地区地理标志国际研讨会上作为地理标志产品展示,深受好评。从证明商标和专用标志启用后的显著成效来看,筠连苦丁茶在2009年11月18日举办的首届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论坛上,经品牌价值评估课题组评估,其品牌价值为3.99亿元,居全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小叶苦丁茶类首位。目前,筠连已经成为全国最大的苦丁茶基地,现有成片苦丁茶50000余亩,2007年以来,年均产值上亿元,占全国苦丁茶市场份额的一半以上,产品销售全国各大中城市,受益茶农达4万多户12余万人,县内从事苦丁茶加工、经销人员达1千余人。2008年,筠连被全国高科技食品产业化委员会誉为“中国苦丁茶之乡”。2010年“筠连苦丁茶”计划年产量达1250吨、产值达17500万元。1-4月,产量已达575吨,产值达8050万元,产品供不应求。

(三)积极开展证明商标注册、使用、管理指导工作。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全面推广应用“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成功指导了“筠连苦丁茶”证明商标注册, 2010年2月,又指导筠连县农业局茶叶站申申请注册了“筠连红茶”证明商标,开创了在全市各区县中乃至全省各地中第一个在茶叶类申报两件证明商标的记录。在证明商标的注册、使用、管理上,积极开展调研工作,每年开展专题调研,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和机制,形成了证明商标注册、使用、管理的一整套完整的工作体系。在“专用标志”使用上,实施申请审批制度,随同证明商标授权一并管理;在“专用标志”印制上,实施印刷企业凭证印刷制度,要求印刷企业建立完善印制台帐;在“专用标志”保护上,实施日常巡查和定期专项检查制度。在该局主动献言献策和积极参与下,在

证明商标的注册和宣传、推广、使用、保护上,政府出资累计达500余万元,先后举办了宜宾市首届苦丁茶艺术节、筠连县苦丁飘香艺术节、中国苦丁茶之乡新闻发布会等活动。筠连县是宜宾市的茶叶主产县之一,曾被西南农大教授吕元福赞为“川红的故乡”。全县拥有茶园面积10.1万亩,已有4万亩通过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证,已有0.5万亩通过了绿色食品基地认证。2009年,随着四川红茶的行情高涨,“川红”中的传统精品——“筠连红茶”特色产业在筠连县兴旺发展。该局在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行动中,通过深入的市场调查,对“筠连红茶”的发展前景给予了大力关注,认为“筠连红茶”具有地理标志产品的显著特征,因此向县委、县政府提出了注册“筠连红茶”证明商标的建议和可行性报告,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决定由该局具体指导,以筠连县县农业局茶叶站的名义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筠连红茶”证明商标。

(四)重视普通商标和证明商标、专用标志的组合使用效应,促进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筠连苦丁茶”作为一个独具特色的地理标志产品,自1997年起实施新工艺制作以来,产品集保健、饮用、观赏为一体,以“青山绿水”之美誉而名扬全国,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成为享誉全国的一大品牌。在筠连苦丁茶产业的发展进程中,我局经过深入调研,看准了苦丁茶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和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形成了注册商标、打造名牌,实施证明商标发展战略,促进苦丁茶产业发展的工作思路。该局因势利导,陆续帮助指导全县苦丁茶企业申请注册了“筠山云竹”、“苦芽春”、“升爽”、“醒世”、“香名”、“醒世绿雨”、“醒世绿韵”、“绿魂”、“绿雾”、“清の盈”、 “A waking gup”、“筠府”、“盖云川”、“娇芽”、“满芽青”、“筠芽”、“学士山”、“云天一叶”、“三圣岩”等20余个商标,引导苦丁茶产业形成了以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种植、以品牌发展开拓产品市场的道路。其中,2009年指导筠连县青山绿水茶叶专业合作社申报注册了“娇芽”、“满芽青”、“筠芽”三个商标,指导企业使用“筠连苦丁茶”证明商标和中国地理标志,走“专业合作社﹢商标﹢农户”的模式,使农村一家一户分散的小生产,逐步向按照统一的种植(养殖)品质控制标准和规格进行社会化大生产的方向转化,用商标提升农业生产的组织化、规模化和市场化程度,帮助其规范设置包装,实施企业自有商标和证明商标、专用标志的组合使用战略,在网络和电视上进行品牌宣传,实施系列品牌发展战略。

(五)规范市场,服务企业、打假护农,实施名牌战略、打造地理标志、增进广告效应、开拓网络营销模式、建立流通领域苦丁茶质量监管长效机制,促进苦丁茶产业可持续发展。“筠连苦丁茶”地理标志是关系筠连县“三农”利益的知识产权。2002年,该局牵头,帮助筠连县苦丁茶管理办公室注册了“筠连苦丁茶”证明商标,建立推行了《“筠连苦丁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配合质量监督等部门制定了《筠连县地方标准(苦丁茶)》、《宜宾市地方标准(苦丁茶)》,形成了以打造“筠连苦丁茶”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产品为特色的苦丁茶产业发展新格局。为加强“筠连苦丁茶”证明商标的使用和保护,该局认真贯彻《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与筠连县苦丁茶开发办公室签定了《筠连苦丁茶打假保优维权协议书》,年年都制定了《整顿和规范苦丁茶市场的实施方案》,定期开展了整治行动,帮助指导筠连县苦丁茶开发办公室制定了《苦丁茶行业管理办法》及《筠连苦丁茶证明商标管理办法》,加强了证明商标的管理,实施证明商标授权备案登记管理制度,指导企业在包装上规范使用“筠连苦丁茶”证明商标标识和“中国地理标志”标识,推行了筠连县青山绿水茶叶专业合作社实行的统一生产标准、统一使用商标、统一产品包装、统一对外销售的“四统一”营销模式。通过开展商标富农、合同帮农、经纪活农、质量兴业等活动,帮助企业实施订单合同、购销合同,协调协会与经营户的关系,帮助苦丁茶产业形成正常合理的产供销纽带,帮助苦丁茶产品开拓市场,加强质量监管,开展打假维权行动,确保“筠连苦丁茶”证明商标的规范运作。在市场监管中,建立完善了苦丁茶市场监管定责任部门、定责任人、定监管对象、定监管任务、定监管制度的“五定”责任制,实行了集中专项整治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的监管模式,重点从加强市场业主、收购经营户、运输经营户三个环节的监管入手,进一步加大苦丁茶市场准入资格检查,严格要求苦丁茶经营户执行《四川省宜宾市地方标准(苦丁茶)》、《苦丁茶加工企业卫生规范》、《筠连县苦丁茶交易市场管理制度》,与市场业主签订《监管苦丁茶市场业主责任书》3份,签订《监管苦丁茶运输经营责任书》1份、《经营苦丁茶承诺书》85份。2007年以来,开展专用标志检查行动6次,规范印制专用标志包装盒(袋)5样次,检查专用标志及企业商标宣传广告样单20件次,规范发展苦丁茶生产企业15

户、农村专业合作社3户、苦丁茶协会1户、个体经营户52户、经纪人1200

户。我局先后召开了15次苦丁茶经营业主会议,培训苦丁茶经营大户、农户等1600余人。并出谋划策,努力提高“筠连苦丁茶”知名度。从包装、广告、商标设计以及实施证明商标发展战略、产品质量战略、产品营销战略等方面出主意。2007年11月,组织了筠连县苦丁茶开发办公室、县苦丁茶协会和苦丁茶龙头企业参加了在湖南省长沙市举办的“2007年中国商标节”,派出干部专职陪同并指导参展。在整个博览会期间,“筠连苦丁茶”成为了整个展区的一大亮点,品茶人员达2000多人次。视察博览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原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等领导同志都亲临现场,对“筠连苦丁茶”的发展给予了关怀和厚望。李东生副局长当场品尝了一杯“筠连苦丁茶”,对“筠连苦丁茶”的发展提出了殷切的期望。通过展示,“筠连苦丁茶”地理标志产品一炮走红。

二、筠连县在“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投入能力不足,“专用标志”使用不普遍。除2个实力较大,产品销售市场稳定的企业大力使用外,其它企业仍在使用未用完的老包装,未及时开发新包装,少数企业也仅在广告上使用,未能在包装上推广使用。

(二)缺乏大型龙头企业,“筠连苦丁茶”地理标志产品在全国广告效应差距明显。入超市、设专卖等现代营销形式还没形成规模化状态。

(三)初级低档化包装普遍,精品效应不足,没能很好体现中国地理标志产品的价值。

(四)缺乏对地理标志产品发展潜力和经济效应的认识。全县对“筠连苦丁茶”和“筠连红茶”的发展潜力和经济效应认识不足,政府投入有限,企业投入过少。企业存在做自己的品牌,忽视地理标志产品整体效应的肤浅意识。

(五)政府对生产地理标志产品缺乏相应的扶持力度。全县苦丁茶龙头企业其规模也仅为中小企业规模,在贷款上没有优势,得到的发展扶持资金极少,不足以形成产业升级换代格局。

(六)部门协调不到位,缺乏相应的监管措施。在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监管上,质监、工商等部门各负其责,衔接不够,对小作坊产品的监管部到位,许多小作坊产品采取从邮政或物流货运渠道发送的方式外销,监管难度大,无法保证产品质量和声誉。七是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设备和检测水平相对落后,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研制乏劲,进而影响地理标志产品质量。

地理标志产品工作计划 第三篇_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项目考核表(2013)5.6

四川省创建省级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验收考核表(国家局采纳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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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产品工作计划 第四篇_精选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计划例文

精选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计划例文

要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先导,不断增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创新发展的紧迫感,努力创新管理模式,提高工作质量,为质监事业的长远发展积蓄后劲。这是一篇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计划,详细内容点击查看全文。

xx年,按照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贯彻落实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一二三四五"的工作思路(即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一个中心",确保特种设备和食品质量"两个安全",突出抓好科技创新、检验检测能力、抽检分离制度"三个提升",实现名牌战略、标准化战略、建设节约型社会和"三位一体"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四项突破",加强规范内部管理、和谐机关建设、廉政建设、依法行政、公务员法实施和事业单位改革"五个保障"),认真开展"科技提升年"活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为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切实抓好"两个安全",在"平安滨州"建设中有新的作为

进一步提高食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在建设"平安滨州"工作中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措施,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食品质量安全方面,要在严格落实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证后监管的同时,着力建立管理、执法、检验的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加工企业的普查,健全食品企业档案,分别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食品企业的特点,探索不同的监管措施。在抓特种设备安全方面,进一步完善安全监察责任制,加强基层安全监察网络建设,健全完善预警机制,充分发挥安全监察、检验检测和行政执法三位一体的整体合力,做到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达到98%以上,重要特种设备和重大事故隐患监管达到100%,应急救援措施制定率达到100%。督促广大企业制定应急救援措施,要加强重点危险源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监控,加大依法施检和监管的力度,督促企业守法生产经营。

二、落实"科技提升年"的要求,在提升全系统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质量上有新的作为

要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先导,不断增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创新发展的紧迫感,努力创新管理模式,提高工作质量,加强自身建设,为质监事业的长远发展积蓄后劲。

1、加快科技人才队伍培养,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要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加强质监科技

资源整合,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科技发展自身规律和本单位客观实际的科技体制。继续做好教育与培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及时掌握新理论、新标准、新方法,不断更新知识结构,下大力培养一批市场营销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复合型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各单位要按照全省和全市质监发展"xx"规划纲要的要求,合理有效的组织实施,按计划完成xx年立项的20个项目,争取2—3个科研项目在市级立项和获奖,省级的成果有所突破。

2、加强实验室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在xx年能力建设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大实验室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实验室现有资源的作用。继续建设完善山东省安全网质检中心,努力向国家级中心实验室水平靠拢,在国家级中心建设上实现突破。全面完成邹平县食品通用实验室建设。继续完善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实践考核模拟仿真系统,逐步建成省内一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基地。做好棉检体制改革配套设备引进与企业设备改造工作,引进1台hvi大容量棉花综合测试仪,推动2-3家企业完成设备改造。要建立超声波监护仪、心电监护仪、米尺等计量标准。加强技术机构内部基础管理,以检验检测报告、证书为抓手,推行检验检测质量追究制度,提高技术机构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围绕中央和省、市提出的调整产业结构、节能降耗、自主创新等方面的要求,积极探索新兴检验项目,拓展新的检测领域,争取新的市场份额。积极探索检验机构间的合作,面对新的挑战,拿出新的举措,保证我们的质检机构在激烈的国内、省内竞争中脚步站得稳,步子迈得大,道路走得远。

3、强化区域监管责任制,提升抽检分离水平。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把工作做细、做实,继续深化和落实抽检分离制度,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面完成定检计划,保证抽样全面、及时,检验准确、公正,后处理科学、到位。

三、抓亮点,攻难点,扩大结合点,在全面履行工作职能服务经济发展上有新的作为

1、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山东金质区域监管信息系统和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三位一体"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探索新的监管模式。"三位一体"质量电子监管网的建设工作,是国家质检总局、省局实现监管机制和体制创新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省局提出的"围绕增强质监工作有效性,加快推行电子监管工作"的重要保障和必然选择。要高度重视,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配好工作班子,完善工作体系,严格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借鉴先进 省市的经验,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2、继续深化以质取胜和名牌引领滨州经济发展战略,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围绕政府工作中心,立足服务,坚定不移的实施以质取胜和名牌战略,着力提高全市产品质量整体水平。要进一步发挥好综合管理职能作用,组织协调好各级各部门的工作,充分发挥质监部门在设备、技术、信息方面的优势,以延伸十大产业链为工作重点,帮助企业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提高产品质量,积极培育名牌企业、名牌产品,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

力和市场竞争力。力争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争创中国名牌1-2块、山东名牌10块的任务,争取再有1个企业获得省政府质量管理奖,2个企业通过省政府质量管理奖的复评。力争xx年新增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个以上,获得国家免检产品2个以上。

3、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提供技术支持。根据《山东省"xx"标准化发展规划纲要》和省局标准化战略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认真做好采用国际标准工作,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提高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和清理,规范标准内容,严格备案程序,保证备案标准的质量,探索食品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新路子。做好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企业标准体系,实现我市aaa级或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零的突破,把我市企业标准化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企业培育名牌产品打下坚实的基础。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管理和经验推广,做好第5批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的验收工作。要大力培育无公害农产品,提高滨州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社会知名度,为新农村建设做出努力。

4、做好能源、民生计量工作,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积极发挥能源计量工作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技术支持作用,根据《节约能源法》的要求,提高能源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利用率。围绕省、市确定的重点耗能企业,努力推动企业计量评价体系的建设,继续大力开展能源计量服务活动,指导企业制定节能方案,及时发布节能降耗最新技术法规和信息,推广先进节能方法,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节能环保型道路,努力营造企业、社会关注节能降耗、重视能源计量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民生计量监督检查,围绕政府、社会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继续加大对加油机、民用四表、定量包装商品等的计量监督检查力度,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性,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在提高保障能力上有新的作为

xx年是加快发展、全面提升的关键一年,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为圆满完成目标任务,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强化保障措施。

1、加强制度建设,深化内部管理。在xx年重点强化对外协调沟通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内部管理,根据现行规定和我局实际,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健全绩效考核体系,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推进各项改革,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运转舒畅。

2、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机关。要发挥、调动、保护好各方面的积极性,进一步处理好各种关系,力争在全市系统实现"观念和谐、发展和谐、管理和谐、内外和谐、人际和谐、生活和谐"的目标,营造一个"环境好、人才旺、事业兴"的新局面,为质监事业的科学、稳定发展奠定基础。要加强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的基层组织作用,建设质监文化,不断提高质监队伍的凝聚力。

3、狠抓行政执法工作,构建"大稽查"的工作格局。各单位要把行政执法工作作为推动各项业务工作发展的保障,继续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加大执法力度,抓住重点,重拳出击,打假治劣,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净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全市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同时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出现的制假、售假行为,要反复打,打反复,进一步提升质监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强化上下联动、内外联动,进一步加强市、县区局、技术机构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配合,形成"大稽查"格局,增强执法打假的力度。强化区域监管责任制的落实,凡因区域监管机构监管不到位,被上级发现并查处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推动区域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注重打假和扶优相结合,为我市名优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4、积极稳妥地做好公务员法实施和事业单位改革。结合公务员法的实施和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公务员队伍执政能力建设,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公务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按照省局的部署,积极稳妥地开展事业单位改革,吃透精神,把握政策,遵守纪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

5、抓好廉政建设,树立质监系统的良好形象。认真落实质检系统行风建设"八严禁"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行风建设年"成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坚持做到在教育上把好"总开关",在制度上架起"高压线",在监督上重点管好"一把手"。积极推进"三个体系"的落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加大监督力度,实行工作问责制。充分宣传、展示质监系统的好典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和教育职工发挥优良传统和作风,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质监工作、支持质监工作的良好氛围。按照xx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提倡的"八种风气"的要求,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建设,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地理标志产品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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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产品工作计划 第五篇_2016商标监管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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