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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后如何追讨

时间:2017-08-13   来源:实习报告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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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后如何追讨(一):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调查报告

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调查报告

近年来,农民工欠薪问题一直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这一痼疾的根除,不仅关系到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还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进步。2013年、2014年、2015年我区分别立案查处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77起、60起、68起,为2915名农民工追讨工资2457万元,处理越级上访案件7起,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笔者近期对我区拖欠农民工资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体会到要彻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就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原则,并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建议和对策。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基本情况

据劳动部门统计,在我区打工的农民工约2.5万人,主要分布在建筑业、餐饮业、服务业、制造业等行业。我们通过采取随机抽查、发放调查表等方法,共抽查了10家企业,涉及农民工500人。调查结果显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各行业均有存在。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拖欠工资领域主要集中在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餐饮服务、制造行业中虽然存在,但情况不严重,问题主要集中在建筑行业。2014年在我区建筑领域施

工单位有31家建筑公司,农民工达到1.52万人,被拖欠工资农民工人数5205人,占企业总用工人数的34%,累计拖欠农民工工资10940万元,人均拖欠工资21018元。

(二)拖欠工资成因主要由转包或分包引发。调查结果显示,所有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都与开发企业工程款拨付不及时,施工单位层层转包、违法分包,垫资施工有关。在层层转包和违法分包过程中又滋生了恶意讨薪事件,恶意讨薪人员主要以河南、四川 、湖南 、湖北等省市的农民工为主,两年来发生的4起大规模恶意讨薪案,组织者和成员都来自以上地区。

(三)讨薪行为相对集中影响稳定。农民工的工资基本上不是按月发放,而是集中在端午、中秋和春节发放,因此多数讨薪行为集中在三节前夕,特别是中秋和春节。人员聚集、人数众多、时效性强,牵涉了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精力的同时,也存在着极不稳定的因素,容易激化从而引发群体性事件。

(四)讨薪行为往往带有其他目的。多数以讨要工资名义发生的群体性事件都是在二包和小包工头带领下有组织地进行,目的是利用农民工给政府施压,打着维权旗号,索要工程款或劳务费。

二、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主要原因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既有社会大环境的因素,也

有企业自身经营管理的问题。包含着各种复杂的利益纠葛和行业发展弊病。这与建筑行业发展程序操作不规范、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农民工劳动维权意识不够以及执法部门监管不力等有直接关系。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设资金拨付不及时

1、资金紧张造成工资拖欠。一是受国家经济形势的影响,房地产行业开始走下坡路,大部分建设单位融资渠道受阻,资金紧张,直接导致建设单位拖欠总承包单位工程款,进而导致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二是部分开发商资金不足,盲目立项、开工,造成项目建设资金先天不足,从而把拖欠工程款作为变相筹措资金的渠道,在工程的发包和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提出了垫资施工和让利的要求,从而造成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

2、开发企业付款不及时造成拖欠。个别开发企业不讲信用、不守合同,甚至恶意拖欠,房屋虽已售罄,但不按时拨付工程款,甚至将工程款挪做它用,造成工资发放不及时。施工单位虽对开发企业不按合同约定拨款有意见,但是为了能够继续接工程,又不敢依靠法律规定维护自身利益。

(二)施工单位违法经营管理混乱

目前建筑市场供求不平衡,“转包”已成为行业通病,一些施工企业采取低价、让利、垫资施工等方式进行竞争,承揽到工程后,又将劳务转包出去。如承钢锦绣城的七个施

工区,每个区有一个总承包单位,往下就是自然人以施工单位的一个队伍出现承包几个楼;另一是“挂单”制,自然人向公司缴纳管理费,没有资质也可以挂靠,以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承揽到工程后再层层转包,多的能达到七八层。无论哪种方式,都导致建筑企业与直接施工人员雇佣关系不清晰、不稳定,建设资金被层层盘剥,而农民工成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这个债务链条中的最终受害者。

1、建筑企业垫资施工。建筑市场长期处于供过于求的状况,导致过度竞争甚至恶性竞争。恶性竞争致使大多施工方为承揽到工程开始垫资施工,因经济实力不强,往往会造成工资拖欠。

2、建筑公司恶意拖欠。有的建筑公司不讲信用、不守合同,对农民工搞恶意拖欠。承建工程项目时收了绝大部分工程款,却以小额的工程款拖欠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农民工集体上访。

3、违法违规现象严重。因施工企业人员流动性大,企业不遵守《劳动法》的问题非常普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施工企业大多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出现纠纷找不到依据;二是不按月支付工资,平时只发给农民工基本的生活费,年底一次性结清,极易产生年底的拖欠问题。

(三)恶意讨薪“二包”是幕后推手

1、农民工往往由其班组长或二包与“上线”私下订

立协议书,其弊端是二包与建筑公司项目部签协议书而不与农民工签,农民工工资标准属口头承诺,为二包克扣其工资带来便利,农民工成为被动的受害者,二包的存在坑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克扣必然导致建筑市场混乱。

2、二包承担风险的能力较差,很多的包工头是一穷二白,只包挣不包赔,一旦赔了,二包就利用招用的农民工是其同乡、亲戚等关系组织做假工资表、考勤表恶意讨薪。出现越级上访、堵塞道路、爬塔吊等过激行为的组织者基本都是二包组织的,因此不取缔二包,建筑市场永无宁日。

(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畅

1、尽管“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已纳入刑法并出台了司法解释,但由于需要从行政领域过渡到刑事领域,劳动保障领域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还存在一些问题,再加上部分规定不明确,导致一些涉嫌犯罪案件止步于行政处理,无法有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刑法打击犯罪的效果。

2、行政处理程序的时间过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接到欠薪投诉举报,立案后发出限期整改责令书,责令企业支付工资。到期如果企业不履行,再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按规定,行政处理决定有2个月的复议期,6个月的诉讼期限,即使企业到期既不申请复议又不提起诉讼,农民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个行政处理程序完结,至少也需7个月时间。

外省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后如何追讨(一):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汇报

【外省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后如何追讨】

关于我县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

汇报

我县是个传统的农业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县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实现“两个翻翻”的目标要求,抓住全省转型整改的战略机遇,振奋精神,精心谋划,全力推进传统农业县转型跨越发展,重点打造“六区九园”,推进总投资300亿元的100项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我们在抓好这些项目和重点工程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九部门关于确保农民工能按时足额领到工作,严厉打击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指示精神。把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报酬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推进转型跨越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按照县委关于“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应建立严格的资金保障机制和执法处罚机制”的指示要求,县、乡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把确保建筑领域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紧紧抓在手上,有效的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县改革发展、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2014年全县共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6起,涉及2767人,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1706.5万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摆上位置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解决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政策和规定,针对建筑领域、交通和砖瓦窑等行业存在有拖欠工程款问题以及劳务用工不规范等原因,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定期不定期专题研究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分管县长直接抓,劳动保障部门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成为政府的一项常态性工作,摆上位置,常抓不懈。劳动保障部门开设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立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劳动保障、建设行政主管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从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县乡两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县政府明确规定,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县政府还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将设施工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的相关内容,劳动保障部门要对施工企业加强监管,不定期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对欠发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劳动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补发,情节严重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责任单位实行停工,直至取得其在我县承揽工程的资格。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都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遇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快速接案出警,建立司法绿色

通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促使施工企业自觉守法,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和强化政府各部门的责任意识。我县毛纺厂因经营不善,停产关闭,拖欠河北、四川等地民工工资19万元,劳动保障部门接案后连续三次找毛纺厂经营人,经过反复耐心的工作,使其通过借款、贷款、卖掉自己的小轿车等筹资方式,给农民工打清了拖欠的工资。使他们愉快的踏上了返乡的归程。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采用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当地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媒体,深入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二是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值班制度,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和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三是宣传报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弘扬社会公平正义。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

我们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县乡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检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调处力度,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

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做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并对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进行移送,公安部门负责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本县施工企业老板马成,分别在我县两个工地揽工,开发商都已按工程形象进度给予拨付了民工工资。但马成突然因病死亡,欠下了未付民工工资60万元。在民工讨要无门的情况下,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协调开发商,共同研究解决拖欠民工工资方案,经过多次磋商,由开发商又多出了一部分钱,全部兑现处理了拖欠民工的工资,化解了一个濒临无法落实的“死案”。

四、联合执法,严肃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

全县各级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全面掌握本辖区内企业用工情况。对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今年8月份,来自河北、江西的69位农民工,向劳动保障部门反应在我县大运路施工的河南籍开发商杨久拖欠工资98万元逃逸。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后,书记、县长当即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启动联合执法机制。劳动保障局监察大队的同志怀着关心民工,爱护民工,安抚民工的一片真情,

及时为民工购买面包和矿泉水分送到民工手中,并给他们做思想工作,表明政府要为民工撑腰做主,追讨工资,稳定了民工的思想情绪。县公安局成立了由案件侦破组,出动了大量的警力、警车、往返于河北、河南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及时为农民工讨回了拖欠工资,在劳动保障部门的监督下,一一发到农民工手中。

五、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我们重点对全县所有建筑工地和陶瓷厂共36个用人单位实施了监控,对可能发生较大数额的工资拖欠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企业,及时作出预警,积极督促企业采取措施解决,对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及时启动应急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快速、稳妥处置。对企业一时无力解决拖欠工资或欠薪逃匿的,要通过动用应急周转金、工资保证金或者其他资金渠道统筹解决,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今年10月份,在我县景阳城项目部劳动的25名河北农民工,聚集到劳动保障大厅反应施工队兑现不了他们的工资,县委、县政府接报后及时了解情况,及时组织劳动保障、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快速介入,调查处理,责成项目部采取垫付的方式,兑现拖欠工资16万元,避免了越级上访和群体事件的发生。

一年来,我县在解决农民工工资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外省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后如何追讨(一):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特点及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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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特点及原因是什么

近几年来,政府高度重视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制定和出台了相关处理措施和办法,为维护民工合法权益和遏制民工工资拖欠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接下来华律网的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要特点

通过分析近一两年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的上访问题,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欠薪对象大多是民工。

2、拖欠工资的单位行业比较集中,大部分都发生在建筑和装饰行业。

3、工程转包引发的问题多。

4、追讨工资难度大。

5、拖欠农民工的投诉时间相对集中。元旦、春节、开学、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或重要时间前后成为高峰期和敏感期。

6、恶意上访现象日趋普遍。有些小承包商恶意煽动民工,扩大施工单位与民工之间的矛盾。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农民工劳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绝大部分企业没有建立农民工使用台帐,没有保存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相关资料,对使用农民工和发放农民工工资管理不规范;大部分企业没有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与农民工签定劳动用工合同。工程转包、分包后,一些施工作业队,因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基本上都没有与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方式和支付的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具体、不详细。

(二)转包工程没有“转包”相关责任

施工企业对分包方劳动用工情况缺乏管理和监督,农民工工资没有纳入劳务分包合同条款,对施工作业队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缺乏监督。

(三)转包工程承包商信用缺失

有的承包商恶意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些承包商居无定所,频频更换电话,甚至有的卷款逃匿,致使农民工无法讨要工资;还有的承包商将施工单位拨付农民工的工资截留作为工程款项或周转金,致使农民工工资不能按时发放到位。

外省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后如何追讨(一):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的法律对策

函 授 本 科 生 毕 业 论 文

论文题目: 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的法律对策

院系名称:法学院

专业名称:法学

学 号:2010138500355

姓 名:廖理立

指导老师:曾跃林

2011年12月28日

目录

内容摘要„„„„„„„„„„„„„„„„„„„„„„„„„„„„„„„„1 关键词„„„„„„„„„„„„„„„„„„„„„„„„„„„„„„„„„1

一、我区劳动仲裁接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1

二、拖欠工资的原因以及在处理拖欠工资争议中存在的问题„„„„„„„„„„„„„2

(一)故意拖欠„„„„„„„„„„„„„„„„„„„„„„„„„„„„„„2

(二)被迫拖欠„„„„„„„„„„„„„„„„„„„„„„„„„„„„„„2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3

(一)法规的完善及灵活掌„„„„„„„„„„„„„„„„„„„„„„„„„3

(二)大行政处罚的力度„„„„„„„„„„„„„„„„„„„„„„„„„„3

(三)建立政府扶持机制„„„„„„„„„„„„„„„„„„„„„„„„„„3

(四)增强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法律意识„„„„„„„„„„„„„„„„„„„3

(五)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工作并形成合力„„„„„„„„„„„„„„„„„„4

(六)防止出现地方保护主义„„„„„„„„„„„„„„„„„„„„„„„„4

四、结语„„„„„„„„„„„„„„„„„„„„„„„„„„„„„„„„„„4 注释„„„„„„„„„„„„„„„„„„„„„„„„„„„„„„„„„„5 参考文献„„„„„„„„„„„„„„„„„„„„„„„„„„„„„„„„5

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的法律对策

学号:2010138500355姓名:廖理立指导老师 :曾跃林

【内容摘要】近年来,每到年底均有大量的外地农民工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仲裁部门讨要工资,今年更为突出,仅我区就有数十起,全市有数百起之多。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较多,若不能妥善解决,势必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因此,应从政治高度来认识、解决这个紧迫性的问题。

【关键词】农民工;工资;拖欠;解决;法律援助;

近年来,拖欠农民工工资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报载,广东有64.4%的"三资"与私营企业存在拖欠或拒发工资现象,岁末年初,劳作经年的农民工因追讨工资无着而集体上访甚至堵路、封桥、静坐等事件时有发生。今年春节,北京有农民工为欠薪五天内四次攀登工地塔吊,更有个别农民工为追讨工资铤而走险,拘禁老板甚至杀死工头。[1]应该看到,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农民工欠薪问题的治理,逢年过年,经常组织专项集中清理行动,还不时出台相关的政策,收到了一定实效。但据实而论,问题远未得到根本解决。

上述现象是关于交通警察执法中出现的有关问题。交警部门有着管理社会交通秩序的的基本职责,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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